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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荒海魔爵(一)世明其人

作品名称:泠雪长歌      作者:余陵词客      发布时间:2014-06-22 11:56:07      字数:4081

(一)世明其人

(本书第一卷曾有修改,江山网第一卷依旧为旧版,原本在第一卷应有对世明的身份介绍,特此注明,以便阅读)

那是在世明的少年,似乎没有人想到,他就是后来的荒海魔爵。
云仙在桌上一直敲着什么,似乎很仔细……
这是过了多久呢?恐怕大家都忘却了,世明也不记得了,直到他遇见的那个人……
他永远不会知道:多年以前那个埋在海底的秘密。景世明也偶然间在他的草堂中发现一部太古老的手书,让他足以想起,四十年前,他离开这里时,依旧是这样的一任空气。
那时的海桑,是有些不必要的荒凉。隔着几百海里的路程,面对着孤耸的大陆。在这片从没有人想起的地方里,每日升起着太过于神秘的景象。一直默默地沉睡,沉沦或者灭亡。从它诞生时期,直到现在,永远是这样:无人想起。没有人知道它到底经历了什么。
那时,他还住在登云城。也不知是在何时起,这里的人们有了一种奇妙的习惯:日落归航,在众人沉沦的黄昏中缓缓沉睡。就像是一座泪水淹没的小镇一样生存。在这里,只有黄昏的四月,使人无刻不时地感到魅惑,鲜血,或者恐惧。大概是七八月份,这种恐惧才逐渐散去。有些天蓝色的鸟群,从海面飞到这里:尽管没人知道它们的名字。随之而来到的,是往日那些游走穿行在古道上的马帮,满载着各种玉料。人们还会惊奇一些神秘的痕迹:譬如,一块蓝色的石璞上,终日散发着蓝色的香气,一株兰花下埋藏着一些赤红的碎末,只要稍稍一碰,就会吟一声怪笑。他也说不清楚,那块石头为什么从内而外,散发着犹如蓝色鸟群的热度。牵着骆驼的那些装扮成阿拉伯人的商贾,就会宣称:这是达维多克族的矿藏。
那一年,他十岁。显然,他从不相信那些所谓的矿藏的真实性。他试着把一块石头放入水中,奇迹的是:他看见那块石头分明在水中燃烧:表面像涂抹了一层霜华。微微透着半透明的光痕。有些人壮着胆子,随同那些所谓的阿拉伯人出去找矿。一些人去后就再也不曾回来,一些人去后,过了些许年回到故乡,并没有找到什么。在这个城陲边缘的渔村上,依旧是莫名而来的落日结束了一切。一切事物,有诞生就有终结。
就像很多住在海边的人,世明也不例外:一身紧打的短衣,两只瞳孔在帽遮下透出。带着一种乡下人对一切孤独的恐惧,也对无端的光明恐惧。这里,就像是天堂中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去,凌乱的流沙淹没了好多高梁。也许是出于一种安慰,这里的人每年都会种下四十棵高粱在沙滩上,在八月六日。
宛如他会有一种莫名的痛楚。客宿在田野的心脏:这也许就是他自己。柳松舟是略带着一分奇怪的凌厉与温柔。这两种天赋在他的身上似乎与他共存。在他的印象里,父亲的面貌永远是与渔民格格不入的水手。就像是漂泊已久的人在这里找到了一种安慰。柳天安,他的父亲,我们早已很难知晓了,只有他生前的几个朋友讲,他不是本地人,是从曼克迁来的。仅此而已。
他读过书么?识字么?显然,这是一定的。柳松舟至少认得些中文,或是些当地语。几乎在这片土地上每三个国家中,就有一个国家文字混乱。平均每三百公里就能够发现独特的语种,并带着它们对于土地和生命的恐惧。所以一些国家便使用中文和希伯来文字。而显然,这里全然是封闭的,没有人知晓它到底沉睡了多久。所有来到这片热土的人,从此以后就再未回到过远方的故乡。很多时候,这里甚至没有落日,什么都没有,在四月的灰烬上,落下黄昏,就再也没有了黑夜,一次黄昏,在等待黎明的早晨。带着人们对黑夜的渴望和幸福。
每天都会有一些亚洲人或美洲人来到这里,踏上那个千百万个灵魂游荡的港口,一个老人说自己就客死在这里。仿佛,我们也住了下来,在古老的洪荒时期,一些人举起了灰色的石器。他的文化,灭亡,也许生存,不曾为外人知晓,只有些残损的石墙靠在安静的广场,据说这是史前的人留下的遗迹。也许是为了祭祀,也许是为了纪念爱恋。六千年里,没有来到的人唤醒他们,几乎遍野的光明笼罩着四月的孤独:有人在这时接受爱情,也有人在这时默默死去,没有留下痕迹。河水带走了自己。
他第一次走进那家文院,是带着对父亲临终的一种魅惑:仿佛是有人无意间杀死了我们。这里的文院是远不及京城的文院的,有些地方叫做大学,也有地方叫做文堂,但这里叫做文院。门外游走着几个倦倦的士兵,都埋下了一个触目伤情的伏笔,大概是带着不可抗拒的忧郁。那时,他分明记得清楚。二十岁的梦,合上了一只眼睛。
他刚到这里的第二日,就看见副校被一些宪兵叫了出去,在楼梯处嘀咕着说了些什么。过了少顷,才听见校长怒吼了一声,随而趴在了栏杆上哭泣。之后,这些事情就无人再提了。他第一日认识了一个叫做恩传蛰的伙计,这家伙大概是商户出身,横展眉斜的一副俊貌。按照他的惯例,是每月请假出海一次的。祝先生讲,传蛰是从不拘节的,对于航海方面,他有一艘不大的商船,在商人中也难免有这样奇怪的意识:就像是远方而来的船长,有些节日怪诞的气氛。
果不其然:到了月底,这家伙就神异失踪起来,而且是没请过假的。至到五月二十日的黄昏里走来了一个似乎熟识人,带着海狗皮的帽子,和他一同回来的还有个历史系的女孩,白白得像一个馒头,“散发着蓝色的香气景世明大概只能想出这句诗来形容,可是他随即便不禁战栗起来,活像是吃下了一只幽灵,仿佛他觉得自己活着。“可能是他的女友吧。”但他随而便否认了自己的观点,因为他分明看到传蛰一路上和每个和他打招呼的女孩拥抱,颇似是一个从战场上被人捞出来的一位将军正在受到当地人的欢迎。
接下来的十几日里,却分明显得那样出其不意,他自己也完全没有准备:首先几个歹人模像的家伙把传蛰叫了出去,其次就是三个盯梢的。想必是路匪街霸之流,但倘若要到宿舍里来,难免要穿过那条正义的界限:单是那个高度近视的重机枪就使人回味无穷,漂亮极了。迷宫幻雾般的村子中坐落着的这所文院,至少也要潜行半个时辰才能找到不可!
但事实上,他远远把这些家伙估计得太厉害了:因为那两个歹人就是教学主任,盯梢的呢,就是那几个士兵!大抵他觉得自己能够听到传蛰杯具般的笑容,强忍出来的。“就三百夸贝?见鬼,算了,这次不和你计较,三百夸贝,你赚到了呀,老弟,哼。”他反复念了两遍,细细地将银币数了几遍,才退了出门去。
应该说世明很少有朋友,除了那个恩传蛰,还有一个叫做祝千庄的人。祝千庄是恩传蛰的马仔,这两个家伙都是要命的阔佬。
路途有起点也有归处,时间有开端也有结束。
进入文院那年,他只有十七岁。


(二)莫比斯小酒馆
景世明似乎知道,自己的钱在这个小城里根本无法长久地生存下去。他本来是曼克人,不过在虞国这里他一样可以适应这里的气候。登云城!在黑暗中,这座危城似乎潜伏着无数的杀机。
他天生是一个喜欢枪支的人,但文院里偏偏不允许枪支,这对于他而言是不可饶恕的。世明早早地来到文院,发现这里虽然是禁枪,但是这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是开枪的好手:包括校长在内。“因为这里虽然是文院,可是这里的人都必须要学会防止海盗的进攻,往往每次海盗进军时,文员的大部分人都会前去作战。”恩传蛰笑声地说道,“世明,你也许会明白的,在以后。”
他带任何人都如同兄弟,景世明唯独不喜欢的人就是校长。因为他是在听不管哪种十分高调的口音,好像是那个犯人从他面前经过,因为校长大人一向看不起犯人,就如同一个路人看不见一只蚂蚁,他一直对学员进行各种高等主义大的教育。
然而,这座小城并非是安宁的,很多各国逃难的人,都会选择这样的一个地点,因为这里的玉石生意很好,走卖私货也是很被允许,因为这里的县长根本也是做这类生意起家的。城中有几个比较值得去的好地方,一个就是传闻当中的比莫斯小酒馆和第一百七十三号斧头街。在这两个地区,每天都有大量的浪子和他们的情人约会。
然而,这些地方世明是去不得的。因为他不仅长得有些悲催,而且口袋中羞涩异常。每天都是这样:看着其他人在这些高等场所进进出出,而自己只有在规矩生活的学院中享受着一个馒头以及其他难以下咽的干粮。
景世明感到这就像是一种侮辱,就像是后来他在曼克收到的那种侮辱。黑夜在他的眼中降临,他的命运也在这黑夜中得到安慰。
他少年时,远比他现在更要糟糕。这样艰苦生活,造就了他钢铁一般的性格。即使是在亡灵的河畔,他也要趟过去。“传蛰也走了。”现在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到外面去走走吗?”
景世明感到,学院中的空旷,几乎使他难以接受的痛,在这里,只要到了下午,就会有说不出的空旷与寂寞。在这些时候,他只有一个人去品味着中孤独的滋味,在这些时候,他也幻想者可以找到一个伴侣。一个是他心动的人,他知道,在这里他找不到一个可以和自己说话的人。因为他的语言,他是一个曼克人。当地人一向很歧视曼克人,因为曼克两年与虞国交战,所以景世明很少提及自己的国籍。
然而有一次他却意外走进了莫比斯小酒馆。那可真是个骨子里都透着浪漫的地方,景世明也难以用文字来形容。景世明看到在这里进进出出的男女,偶尔也会有一丝不小的触动。空气里弥漫着紫色葡萄酒的香气,就像是午夜中那个漂亮的女孩。
“嘿,酒保,给我来一杯血腥玛丽。”这里的人们措辞都很文雅,他们把那种叫做粉红玛丽的酒叫做血腥玛丽。只有常在这里的人才会明白这些术语。世明一声不响地往杯子中倒酒,说实话,这种工作实在是一种挑战,眼睁睁看着这么多奢饰品在酒杯中化为乌有。
他屏住气,已经不再去看那青年了。在这种地方工作,不仅需要良好的服务技巧,而且要有很好的功夫,因为不仅会有常常闹事的群众,而且还时而会有火拼。那个女孩冲他冷冷一笑,这种笑也是很不寻常的,有些像青楼女子的笑。但是仍旧很好看。
景世明也痴痴地笑了一声,但现在是工作。他必须要准备好为生活费用加班十五天的准备,好在这个地方每天只有短短五个小时的营业时间,而且离文院不远。“你为什么不住在这里?这里可要比你的文院好上许多。”女孩居然和他开口,这是世明始料未及的。他也许会爱上她,但绝不是现在。
“住在这里?我的上帝,您不是在开玩笑的话,最好不要允诺这些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经受不起玩笑。”
“说什么呢,看她们谁敢不让你住下,我才是这里的女主人,你若是想住随时可以。”
那是一种难以割舍的微笑,就像是一种黑暗笼罩着幸福。
落雨了,天很暗,可心却是晴朗的。幸福的雨滴,最能洗去心上的尘埃了,一棵年轻的心就在这微笑中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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