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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千钟粟

作品名称:拾年      作者:程渝南      发布时间:2025-04-12 20:38:13      字数:3598

  01梵高的平凡 
  人生的某个阶段会在某个时刻戛然而止,人生会在某个阶段的某个时刻戛然而止。也许,这就是梵高的生命轨迹,如烟花般绚烂绽放,最后在夜空烟消云散。
  以前,对梵高的认知很表面,只知道他是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割掉了自己耳朵、37岁英年早逝的绘画天才,只对他的作品——《向日葵》系列、《自画像》系列和《星夜》印象深刻。直到读了史蒂芬奈菲和格雷高里怀特史密斯所著的《梵高传》,打破了我对这位划时代的艺术家所有的浪漫想象。
  皆以为,梵高是一个极不平凡的传奇人物,可他的不平凡抑或源自于平凡。他并非一开始就选择画画,也曾经历过两次职业生涯的断裂,从失败的推销员,到失败的传道士,直到28岁才正式开启绘画生涯。甚至,在有生之年他也算不上是个成功的画家,因为活着的时候只卖出过一幅画。他不是天生极端孤僻,境遇恐怕是更大的促成因素。尽管梵高从小就展露出不善与人交往、性格特立独行的一面,但并不足以让他被冠上“疯子”这样一个称谓。若不是职业失败时家人视他为巨大耻辱,若不是与他相恋的大龄女因遭反对而自杀,若不是一起生活在法国小镇阿尔的高更最终舍他而去,兴许,梵高的情绪海洋能风平浪静一点。
  我能读出的、带给我最大震撼的是梵高的善良。他喜欢与底层民众待在一块儿,农民、矿工、妓女,乃至于画里也不乏他们的身影。这在当时不为人所理解,可他的画儿却体现出最真的情感。譬如,《吃土豆的人》让我们看到农民家庭困苦、粗陋却自立。他失去传道士的工作,竟是因为不忍自己过得比别人好,天天与矿工同吃同住,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传道会觉得有失体面,除去了他的资格。书中还有一个大胆的推测,梵高究竟是不是自杀?作者用大量证据表明,他的死极有可能是在乡间作画时意外中枪。子弹在体内的路线、枪支消失、没有遗书、当地有人指出有嫌疑人,以上线索有力地质疑了梵高自杀说。或然,梵高未报案,只是为了保护那名失手打中他的年轻孩子。所以,梵高生命的终结,大概不是他任性地要为自己的人生画上句号,却是不得已的偶然中的必然。
  在书里,我感受到了一个更加真实立体、有血有肉的梵高。他生性孤僻,却心存温暖。他与人格格不入,却情感奔放热烈。在他的画里,是异化的世界,却更接近真正的世界。
  有人说,他在阿尔等待高更的那段日子里,用最绚丽的色彩泼洒着内心的期待与雀跃。有人说,梵高的耳朵是在与高更争吵时被对方误割的。真相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梵高活过,热烈地、狂放地、壮丽地活过。这并不像书中所说的那句话:生命,就是离别、逝去和不断动荡——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生命的其他含义。我更愿相信,离别后有欢聚,逝去后有新生,动荡后有平静的喜悦。如梵高,不平凡的戛然而止的瞬间,流淌在浩瀚无垠的平凡中。
  
  02舍不得丢的果冻
  小时候很喜欢吃果冻。有一回,妈妈买了一些回来,我自私地把它们藏在小储物柜里,生怕有小伙伴来家里玩时发现了这些宝贝,与我争抢。后来忘了吃,果冻过期了。我既气又恼,恨自己记性差,但仍舍不得把它们扔掉。于是又摆在书桌上,渐渐蒙上灰尘,过了一段时间甚至看到果冻里发霉的物质,不得不丢。现在,我已经不喜欢吃果冻了。
  最近,读到山下英子的《断舍离》,忽然明白了原先对果冻的那份执念,源于不想舍、不想离,却并不是真正的珍惜。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尤其在收拾房间和搬家这两种特定的场景,眼前若干杂物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特别是翻出旧相册、同学录、日记本、礼物盒之类的东西时,因为沾染着过去的记忆和感情,愈发难以释手,沉溺在或美好或痛苦或百味杂陈的往事里,搁浅而非惜别。这种体验导致的结果就是:收拾不下去,东西丢不掉,继续作为杂物占据房屋的空间,或然占据得更为牢固的是心的空间。
  为什么舍不得丢?因为沾染着过往痕迹的物品,提醒着:我曾来过,我曾做过,我曾历经过。尽管那段岁月早已荡然无存,甚或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拥有残存的物品,便佐证着我拥有过那样一段时光。拥有的执念使我们偏激地、固执地留下与今天无关、与当下无关的东西,可能还会让我们深陷在过往的沼泽里无法自拔。这些东西在我的当下失去了效用,如果它们有思想,或许它们也会为自己的“无用”感到羞愧。
  学会“舍”与“离”,就比如,朋友几年前送的音乐盒,捐给孤儿院的孩子,他们会感受旋律的美妙;妈妈给幼儿时期的我织的毛衣毛裤,送给亲戚家的弟弟妹妹,爱和温暖得以传递;辅助自己考试成功的工具书,拿给下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也许照亮了别人的路。在我的身边带给过我帮助的某个物品,如果我不需要了,还强留着它,霸占着它,却不让它物尽其才,这是对它的浪费。相反,如果它还能因为我的放手和不挽留,给新的主人带去方便和力量,这不是更美好的价值传递么?而如果一件物品在我们的身边已经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犹如小时候在储物柜里放到过期的果冻,垃圾桶真的是它最好的归宿。我想,物也与人一样,期限和寿命有时。旧的逝去,新的重生,是亘古不变的定律。
  作者讲,拥有就是深信不疑的错觉,理解了拥有本质,就能自然地涌出珍惜物品的心情。每个人对每件物品的物理拥有是暂时的,它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的变迁,会不断地翻新和变化。十几年前,也许我们会因为有诺基亚这样一部摔不坏的神器而得意。今天,我们还会不会用它呢?它是否还能匹配我们如今的需求呢?它最好的归宿,大概是诉说科技发展历程的展览馆和手机厂商的回收站,而不在我们的手上。
  和过去的自己说再见,才能在新的未来遇见更好的自己。 
  
  03心灵的风筝
  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改编的影视剧也不在少数。近来重温这部经典,我内心腾升出一阵阵难受。与十多年前懵懂初读、体会不深完全不同,我想,有两个新的疑问值得探讨。
  一是,人在过去犯下了违背自己道德原则的错误,会不会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会持续多久?人即便用尽各种办法来摆脱这种负罪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或者某个特定时刻,是不是依然会想起来?
  二是,所谓的因果循环,所谓的善恶轮回,是否存在?之前做过的善事是不是有一天会成为福报帮助自己摆脱某个灾难?而曾经做错的某件事、负过的某个人,是不是会利用某个契机化身恶魔带来危险?
  先来谈谈第一个问题。书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在亲眼目睹自己的好伙伴哈桑被性侵时,选择了懦弱地躲藏在角落里,后来又冤枉哈桑偷窃,让父亲将他们一家驱逐。尽管干了这一番坏事,让他没有暴露劣性,甚至在今后的日子里过得很好,成为人们眼中的精英,但内心仍然饱受烈火烹油之苦,终究幡然悔悟。
  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我也常常在想,我是个有道德瑕疵的人,小时候也干过坏事儿。而且这些记忆越长大越清晰,虽然偶尔可当做嘲笑幼时不懂事的谈资,可更多时候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比如说,四五岁住老房子时,我有过这种经历,在隔壁的小卖部花一毛钱偷偷地多拿走一袋无花果。再大一点儿时,也跟表姐表妹一起偷农民伯伯蔬菜瓜果,在小摊点趁看摊的大爷睡着时顺走几袋零食,在路边摊吃了烧烤偷溜走不付钱,甚至帮卖冰棍的阿姨照看摊子时“监守自盗”。干过的小偷小摸的事儿,桩桩件件我记得非常清晰,但是这些都是没被人发现,自个儿回想起来觉得有点愧疚,可羞耻感没那么深重。最可怕的是做坏事当场被人揪住、戳穿,那滋味,真的是羞耻感太过浓烈。忘了是几年级,偷拿了好朋友的沙画,藏在手工制作的多功能书包里。结果有一回她来家里玩,竟然翻出了已经被上了色的沙画,她质问我怎么回事。为了顺利过关,我编造各种谎言,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就不愿承认是自己一是贪心犯了错。
  回想起这件事,我想大概阿米尔的心思也能够理解,他怕自己眼睁睁看着哈桑被侵犯、没有伸出援手的行为被揭发,可能心里也有一些负罪感,只好把给哈桑另找罪行,让他远离。可是离得再远,过了再久,发生的事情也不会因堆积了尘埃而不存在。正如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它会自行爬上来。
  再来看看第二个问题。因果循环是佛教的两大定律之一,《易经》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可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一些小说、影视里,我们都常常感叹:好人命不长,祸害遗千年。比如哈桑,他善良、忠诚,却逃脱不了被枪杀的命运。干尽了坏事的阿塞夫,竟能摇身一变成为塔利班的头目。可最终的结局,善良与邪恶终究归宿不同——哈桑的孩子被阿米尔救下,阿塞夫瞎了左眼。一个人,一辈子,不可能全都干的是坏事儿,也不可能一件坏事儿都没干过。我猜想,稍微好一点的不过是,如果做了亏心事,自己能意识到,能悔悟,能不再失足,能尽最大的努力去弥补过错,实现自我的救赎;如果有机会,能多做一点好事,能在帮助别人的过程里获得快乐,感到满足。
  我们都希望遇见善良的人,遇见美好的事。我们亦愿意做善良的人,给身边的人带去美好。也许大多数人很难像哈桑一样善良得如此纯粹,我们更像阿米尔,会犯错,会挣扎,会后悔,会愧疚,很复杂,却更真实,就是那个行走在人生道路上的孩童、少年、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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