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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断桥四

作品名称:跨越断桥      作者:英度      发布时间:2009-06-10 13:03:16      字数:8685

四章第一次约会
跟踪
大好的时机终于来到了,翌日黄昏时候,朱为厚过来悄悄告诉厉风,解语独自一人出了校门。朱为厚敦促厉风赶快行动,厉风听的一颗心乱跳。他听从了朱为厚的,快速地取出早已准备好的信件,装进上衣口袋里,出了学校。
厉风远远地便望见了解语的背影,她今天穿着一套火红的连衣裙,格外引人注目。“她要去哪儿?去做什么?”厉风心中闪过一连串的问号。厉风蹑手蹑脚地跟在后面,他打算在解语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的时候再把信件塞给她,然后迅速地溜之大吉。
“千万不能让人给发现了,否则太丢人了。”厉风一边在心底反复告诫自己,一边继续跟踪着解语,和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一会儿,解语来到了小市场。厉风马上也跟了进去,生怕一不留神就会跟丢。解语在一个售货亭买了盒香皂,厉风不能光站着引人怀疑,也在一个小商店买了支牙膏。解语又转到鞋帽店,询问一双红皮凉鞋的价格。厉风进来之后,也只得装着东张西望,看到一双黑皮凉鞋,服务员便马上过来给他推荐。服务员态度非常热情,厉风被迫和她吱吱唔唔对话,眼睛却看着解语这边。
“太贵了。”解语在那边说道,把手中的鞋子放了下去。
“不买了。”厉风说罢,见解语已经出去了,也赶紧转身。
厉风又跟着解语在小市场转了几圈子,心中不免抱怨起来:“她怎么老是转来转去看了又看却不买呢?这样下去,我的东西只怕会越买越多,腿也会跑断的。”厉风真想到市场外面去坐着等待,可又不知她从哪道门出去,只得继续耐心跟踪。
解语终于离开了小市场,朝人烟稀少的铁路方向走去。厉风一见,心下十分高兴。因为从市场往铁路的公路旁,植种着很多的白皮树,环境很幽静,是情人们散步的好地方。厉风在那儿将信件递给她,是最合适不过了。
不过,这时候天色已渐渐暗淡下来。厉风心中又升起一个对他极为不利的想法:“这个时候了,她一个人走到这样的地方,想要做什么呢?莫非是要和人去约会吗?她胆子也太大了,再往前几十米就是一个经常出现抢劫事件的地方,她不害怕吗?”厉风想到此,心中不免大吃一惊,脚步也迈的更紧了。“不过也好,如果是和人约会,我便也看看那人是谁,自己也死了这颗心,如果不是约会,却遇到歹徒,我便来一个英雄救美。”
解语来到了公路的转弯处,左右无人,厉风感到这是送信的最好时机了。“绝不能错过。”厉风把精美的信件从口袋中取了出来,紧紧地握在手心,加快脚步朝解语走去。但是,就在厉风快靠近解语时,意外发生了。后面突然有两个解语的同班女生,急匆匆朝他们走来,一边走还一喊着解语的名字。解语突然转过身来,吓得厉风出了一身冷汗,急忙回避。等厉风回过头来时,解语已经和他擦肩而过。原来,她们约好到此散步,解语也正在找寻她俩。解语走到她俩身边,一同回校去了。
厉风立在马路中央,手握着信件,傻瞪着她们消失在了视野中。

爱是可耻的
“唉,为厚,我失败了,失败了。不但没有把信件交给她,反而陪着买了不少东西,腿也快跑断了,胆也快吓破了。”厉风垂头丧气地回到宿舍,一屁股坐在床铺上,把事情经过告诉了朱为厚。
朱为厚刚刚和香水散步回来,香水把他送到宿舍门口才走。朱为厚见厉风没精打采的样子,感到好笑,说道:
“你太在乎她了,太爱她了,所以才会这么紧张。跟你说,凡事千万不要这么认真。谈恋爱是一件好玩的事情,太严肃认真就没有趣味了。‘我爱你’这三个字呢,要我每天对不同的女孩子说上一句都没问题。可是你们这些人要说出来怎么就这般的千难万难呢?我真是搞不懂。你把爱情想象的太复杂了,什么忠诚啊责任啊道德啊未来啊……在你的诗中我便看出来了。你这样去爱,不但会很累很累,而且还会受制于人。有些东西不过是些表面文章,不能当真的。爱情就像是钓鱼,撒下些烂便宜的钓饵,就要把肥美的鱼儿钓上来。用金银珠宝当钓饵,非但不能钓上鱼,还会把你的钩儿都咬去。既然是钓鱼,又何必如此紧张如此着急?先耐心地等候,实在等不到就拉倒,换个地方再去钓。天下江河中多的是鱼儿呢。什么千年万年,那是哄哄她们的,不能当真的……”
厉风又听了朱为厚的一番长篇大论,没有言语。朱为厚见厉风没吭声,又问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是继续去追求呢还是放弃她另觅新欢呢?”
厉风咬了咬唇,想了一会,道:
“不继续也不放弃,暂时搁一搁吧。期未考试快到了,虽然没指望上大学,但也总得考个像样的成绩向父母交差吧。”
“借口,胆小鬼!”朱为厚嗤笑一声,摇摇头,忙自己的活去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厉风果然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这一段时间,他甚至连课外书都看的很少了。给解语的信,他将它悄悄地和日记锁在一起,他想,这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他要求自己不能再去做这件可耻的事了。“为什么不是可耻的呢?如果是光明正大的,我为何要如此偷着躲着藏着?为何心中如此害怕呢?”厉风这样询问自己,决心不再去想着解语。
这几天,班上又有一名叫程典的同学出了事。程典是在他到校外的一个小商店看电视出来后,走到马路上时遇到了“粒狗”。“粒狗”抢走了他身上用来吃早餐的十五元钱,朱为厚在程典向他借钱时知道了这件事。现在,班上的很多学生都不敢到校外去玩了,很多人一放学就闷在宿舍里。除了“粒狗”等一些无业村民之外,中南矿务局也有一些待业青年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游手好闲。他们也没有经济来源,遇到弱小的学生,也会伸手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拳脚相对。所以,现在学校中一些无帮无派,老实胆小的学生,简直成了惊弓之鸟,连校门也不敢迈出去。
朱为厚听说程典的事之后,便找到厉风,告诉他明天要请两天假去城里买刀子。钱由朱为厚先垫着,回来后大家再分摊。厉风同意了,但告诫朱为厚一定要小心,注意保密。朱为厚第二天一早就动身去本阳城了。

情敌
星期一的晚自习时,朱为厚还没有回来。童纯坐到朱为厚的座位上,和厉风做伴。童纯一坐下,就鬼头鬼脑地对厉风小声说道:
“研究生,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的解语和人谈恋爱了。”
厉风转过头来望了望童纯,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道:
“小朋友,你不好好读书,怎么关心些这样的事?什么我的解语?解语是谁?我不认识。”
童纯眉毛一扬,阴笑着对厉风道:
“呵呵,算了吧,你还装什么装?班上的人全知道了。”
厉风一听大吃一惊,掉头看了看班上的同学,没发现什么异样。童纯见厉风紧张的样子,又在一旁偷笑道:
“呵呵,你中计了,不打自招了。”
厉风见童纯竟然是在骗他,这才放了心,对着童纯便擂了他一下,道:
“小小年纪就这么不诚实,我要管教管教你。”
“你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吗?”童纯接着说。
“不想知道,我现在金盆洗手不干了。你也快点看书,很快就要考试了。”厉风虽然心底很想知道这个人,但嘴上说的又不一样。
“既然你不想知道,那就算了。没想到你看着自己的心上人被人骗了也不管,那我也不管了。”童纯说罢,果真看书去了。
厉风一听,以为童纯又在捣鬼,没理他,顾自看书。教室里这几天倒还是比较安静,面对期未大考,都还是要临时抱一下佛脚的。除了后排季未等五六个天不管地不管的男生,其它人都还是在“煞有介事”地在学习。季未等人天天都不上晚自习,今天晚上,他们又不知道到哪儿偷鸡摸狗去了。
一会儿,季未吹着口哨进来了,一边吹还一边朝班里的女生使媚眼,他一进门,教室就开始不安宁了。童纯在一旁小声地对厉风道:
“就是他。”
“啊——”厉风听到童纯说出这三个字,不由张大嘴惊叫了一声。“怎么可能?”
“我可是亲眼见到的,你的解语昨天下午和她的一个同班女生到后山玩时,遇到了‘粒狗’。‘粒狗’早就对你的解语垂涎三尺了,所以一路死缠着她俩。解语很讨厌他,可又轰不走他。正在他们无计可施时,季未出现了。‘粒狗’是知道季未的大名的,看见季未来插手,有所收敛。季未跟‘粒狗’说了几句好话,说解语是他的老乡。‘粒狗’于是给了季未几分薄面,放过了解语。
“解语于是对季未心存感激,认为他是英雄好汉,是自己的保护神。季未这小子也很会装好人,趁机夸张渲染自己的形象,你的解语。你的解语于是就和季未到后山谈恋爱去了,你的解语现在可是季未的解语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哦……”
童纯睁大着眼睛说话,语气也挺认真,让厉风不得不相信他的话。不过,厉风对童纯后面的话还是不相信。想到:解语是个不轻易和人约会的稳重的女孩子,怎么会这么快就和季未谈上了呢?一定是童纯看错了。于是对童纯道:
“他们不过是一起走走散散步罢了,我看不一定就是在谈恋爱。”
“嗬!我们可从来没见过解语和一个男孩子单独约会过。解语能够答应和人家一起走走,这可是头一回。我看,他们就是在谈恋爱了。不信,你回头去看看季未,他正在吹牛,说自己追到了校花了……”童纯说罢,用眼睛向厉风示意。
童纯的话让厉风越来越相信了,厉风于是回过头去看后排的季未,果然听到他正在眉飞色舞地向周围的几个同学讲述他的艳遇。到最后,他竟然还故意大声说明天就要将她带到男生宿舍去。让大伙见识见识他的本领,他要请大伙吃糖。
“要带到宿舍去?还要请客?”厉风的一颗心不禁打起了鼓。这会儿他可再没心思看书了,他把书扔在了一边儿,双手不停地掰弄着指甲。一会儿又拿起书本来,东翻一页西瞧一眼,像丢了魂似的,一颗心在不停地焦急地提出疑问:“解语真要跟着季未了吗?她怎能这般的糊涂?她很需要一个人去保护吗?那也不能是季未呀,季未是个什么人?连老师都敢打的人。摆脱‘粒狗’又跟上季未,那不是脱离了狼窝,又入了虎口?这怎么行?”
童纯望见厉风颠三倒四的动作,知道这会儿他是坐不住了。笑道:
“我没骗你吧,你可要加把劲呀,不能让季未这小子把你的解语抢走了。”
“嗨,你这小朋友,看你的书吧,怎么专门关心人家恋爱的事儿?她要和季未谈,那是她的选择,关我们什么事?让他们去谈吧。”
童纯没想到厉风竟然这么说,很不满地嘀咕了几句,摇摇头叹息一声,收拾起课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不行!我要阻止解语,我不能让她往火炕里跳!”童纯一走,厉风心中马上便升起一个念头来。“我还是要想个办法把她给约出来,好好劝劝她……”
要爱就行动
厉风把桌面支了起来,偷偷打开日记本,取出自己给解语的信件。信件在厉风的身上藏了几天,没有送出去,现在又在抽屉中躺了一个星期。“看来还是要把它交给她,可是怎么交呢?”厉风苦苦寻思着办法,“不能让人知道,这种事情太羞人了。怎么为厚和季未这么地不怕丢人呢?这种事情,居然也敢拿到教室里来大说特说。我可不能这样,我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信交给她,把她偷偷约出来。不能叫季未得逞,由他来保护解语,不和叫狼去牧羊一般无异吗?我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了。”
厉风想罢,悄悄地把信封打开,取出信笺。他小心翼翼地把上面的约会时间改在了明天的下午七点过七分,然后复又用胶水封上,夹在日记中。
厉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既可以照顾到面子又可以照顾到胆子。他想,只要能掌握了解语在教室中的准确座位,那就好办了。他可以在下了晚自习之后,偷偷溜进她的教室,把信件塞进她的抽屉之中,便万事大吉了。没有人看到,没有当面交给她时的紧张、尴尬、狼狈,没有提心吊胆。这就是胆小怕羞的人想出来的办法。
厉风主意已定,他左右环顾了一下,见没有人注意他,便悄悄离开了教室。他一路蹑手蹑脚地过了走廊,下了楼梯,像个小偷似的……
来到二楼,再往右转的第二个教室就是解语的教室。但是,此时,厉风的鞋底似乎涂上了一层强力胶一般粘在了地板上。他的人僵立在那过道旁边,一动不动了。
走廊上教室里射出的灯光似乎比平时的亮度高出了几十倍,厉风感觉如同走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厉风刚刚迈出了三步就立即倒了回来,前三步的地方刚好可以看见第一间教室里的学生,当然,厉风如果站在那,也能够被他们全部看到。厉风感觉到自己已经在他们眼中曝光了,他忙不迭地退回来休息,摸摸自己的额头,已经挂满了细细的汗珠。
这三步他似乎走的特别辛苦,他在角落中休息了一会,又回头来看了看上下楼梯口,担心来人被发现。
“你站在这儿干什么?贼头贼脑的,一定是小偷,抓小偷呀!快来抓小偷呀!”厉风听到有人抓住他大喊,吓的拔腿就往回走,可刚走了几步,又发现一点动静也没了。他拍了拍心脏,喘了几口气。原来,他刚才是产生幻觉了。
“不能再耗时间了,呆会可真的快有人来了。什么也不能再想了,只管往前冲得了。就学学那些沙场上的战士,端着枪杆儿,只管往前冲了……”最后,厉风终于狠下心来,一路急行军般匆匆地从两间教室前的走廊上穿了过去。
在这急行军过程中,厉风拿眼朝左边的教室瞟了几眼,因为走的实在太快,他根本就没看见解语,连个影子都没找着。厉风在另一个楼梯口站着歇了一会,想等心跳减速后再过去。经过刚才这一次不要命的冲锋,厉风竟然发现自己胆子大多了。“没什么,是我自己的心理作用。”
第二次,厉风又开始过走廊了。这回他放慢了脚步,他必须放慢脚步,因为老是急匆匆地走来走去,一定会被人怀疑的。所以他决定这一次一定要找到她。
厉风来到解语的教室前,再一次朝里看。他成功了——他终于找到了解语。她正侧着身子,一手支着额头,一手在翻阅书籍。“三排第六座。”厉风在心底里牢牢地记住了这两个数字。这时窗子口有一个学生抬起头来,他发现了厉风。厉风连忙转过头去,迅速地离开了走廊。厉风刚走到楼梯口,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就响起了。厉风心中一阵狂喜,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解语的座位。如果耽搁一分钟,他今晚便不能如愿以偿。
当晚,厉风就找到陈默,要求他一块去帮着打开解语的教室。厉风没有找童纯,因为童纯守口不严,不能为他保密。
厉风和陈默成功地打开了教室的门,厉风生怕有人发现,一进去便急忙把信件往解语的抽屉中塞。可是,桌面下的缝隙实在太小了,厉风长达十多页的情书折叠起来后又非常厚,厉风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将信件塞进去,急的他又是满头大汗。
“陈默,你快来帮忙想想办法,我的信件塞不进去。”厉风把已经折的皱巴巴的只进了一半的信件抽了出来。一边反复上下打量着解语的抽屉,一边对陈默说话。
陈默是个沉默而又幽默的人,他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却经常逗人乐。陈默见厉风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突然“噗哧”发了一声笑,厉风诧异地在黑暗中望着他,道:
“喂,你笑什么?小声点!”说罢又使劲将桌面往上掰,继续塞信件。可那桌面却存心逗他似的,被锁扣拉住,一个劲地往下合拢,把厉风左手的食指也给夹住了。
陈默见厉风忙碌的样子,在黑暗中用手捂着嘴“嗬嗬嗬嗬”又是一阵猛笑,笑的身体都在发颤。厉风使劲将食指抽了出来,生气地望着陈默,道:
“你疯啦?!快帮着我把桌面掰开,快些!要是被发现了可就不得了啦!”
陈默见厉风生气了,强忍着笑,走过来用两只手用力地掰桌面。陈默用力太大,只听得课桌发出了几下“咔嚓”的声音。厉风一见更生气了,道:
“你存心来捣蛋的吗?要么就在一旁光看着傻笑,要么就使这么大的劲。轻些轻些!不要掰坏桌子了。”
“好的,好的。”陈默连忙松了些桌面,厉风终于把信件塞了进去。他长长的松了口气,道:
“成功了,赶紧离开,免得夜长梦多。”
厉风和陈默迅速地走出教室,合上大门,穿过走廊,下了楼梯,回到宿舍。这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宿舍里的学生全都入睡了。厉风和陈默轻手轻脚地脱掉衣服,上床休息了。
厉风躺在床上,许久都无法入睡。尤其是刚刚陈默一阵傻笑,到现在都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厉风不再去想陈默,转而想起那封信。“终于塞进去了,天啦!明天她一大早就会打开抽屉!一个洁白的信封,神奇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美丽的‘白鸟儿’,心中的神,将明白——在这所自由的学校,在某个角落,有一位男孩,竟然偷偷注视了她两年,暗恋了她两年!他是如此地仰慕她、关注她、热恋她、思念她、崇拜她!”“她会有什么反应?她真的从来都没有注意过自己吗?她会爱上自己吗?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明天下午,她会应一个陌生人之约,如期而至后山之颠吗?如果她真的去了,我又要准备说些什么呢?……”
厉风在床上翻来覆去,感到问题一个比一个严重。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约会,他想把所有细节都做的妥妥贴贴的,不能让解语有任何的失望。这一夜,厉风彻夜未眠。


少女心扉
盛夏之晨,到处缓缓流淌着清新净朗的空气。柔软的风恣意地插过密密的树梢和绿绿的青草,刻意挑弄着这些植物们矜持的沉静。枝叶有气无力地在风中摆动,宛若刚从睡梦中醒来,庸懒梳妆的少女。乳白色的雾,从本水之南一直弥漫到后山的腰际。点染在河岸、田野、山间。学校南隅的那棵大榕树,在雾中若隐若现,恍如着上了一件薄薄的单衫。树枝上,各种不知名的小鸟儿,在不可见的角落里,婉转地唱着各自最爱的歌。
雾是这个清晨的主角,那些桥呀水呀,红呀绿呀,动作呀声响呀全躲藏在雾中,一切都是那般的不明朗,那般的暧昧。雾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生动,那么的自由,那么的快乐。
雾中的道路,走一步才能看清一步,寻不到准确的方向,只有各自心的感觉。
学生们,又像是一群小蜜蜂般,从各自的小巢中飞了出来。他们蹦蹦跳跳,一盆水般四下流溢而去,流淌成这个清晨激情的血液。他们有的在操场上运动,有的在僻静的角落读书,有的则在尽情地玩耍——他们,在迷雾之中,学习和生活。
在这雾的海洋中,忽然由远至近,驶过一叶轻舟。舟上扬起粉红的帆,帆在风中轻轻摇曳,缓缓漂到那棵榕树下,停了下来。像一颗从天而至,划过银河的流星,她来到了榕树下。
她身着一件薄薄的粉红连体裙,远远望去,静如一株盛夏娇嫩的兰花,惊丽之中,散发着淡淡孤独而忧郁的芬芳。黑发如瀑,丝丝缕缕,垂挂至肩,偶有几支激情的水线,被风儿拨弄,在风中快乐地舞蹈。她便是解语,梦中的解语,神话的解语。
十六岁的解语,比厉风低一届,是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她具有天赋的美与亲和力,有很多的崇拜者和朋友,是学校里最耀眼的明星。解语每天清晨都会到这儿晨读,这是她的习惯。此刻,她正手捧一本书籍,用心地翻阅。
解语来自一个破碎而贫困的家庭,父母去年离异。她的父亲解放和厉风的父亲厉严同在中南矿务局下属的太黑煤矿第五工区工作。母亲曾仪雅居住在邵州市,以贩卖小菜为生。解语和两个妹妹从小跟随母亲长大,进入高中后才转学至此。解放是一个越战退伍老兵,身体负有多处枪伤,性格暴戾,动辙对她们母女拳脚相加,因而去年曾仪雅被迫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由曾仪雅负责三个女儿的生活费,解放则负担学费。但是,离婚后的解放不但继续纠缠她们母女,而且,他还经常赖皮,不给女儿们交学费。三个女儿都一条心地站在母亲曾仪雅这边,和解放誓不两立。
为了争取学费和保护母亲,解语长期带领妹妹们和解放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斗智斗勇,形成了机智大胆的独特性格。两个妹妹都在邵州市读书,同解语一样,她们从小就有极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解语读书非常认真,成绩很优异。她一页一页认真翻阅着,蓦然,一只燕子从她眼前展翅掠过。解语心中一惊,书本滑落地面,她连忙弯下腰去伸手将书本拾起,搁在手心,用另一只手轻轻拂去尘土。解语又抬起头来,大大的眼睛如一池秋水,她四下地寻找那只鲁莽的燕子,燕子却已躲的不知了去向。“真是胆小。”解语望着天空笑笑,收拾起课本,回教室自习去了。
解语在楼梯口遇到了季未。季未立即收藏起嬉皮笑脸的表情,毕恭毕敬地向解语问候。不过,季未却像有什么心事一般,说话声音没有平常大,低着头贼头贼脑地从解语身旁一闪而过。解语有些诧异,但还是朝他微微一笑,上楼去了。季未昨天的确解救了解语,解语也的确陪季未在后山散了会步。但是,也仅仅是走走而已,并不像童纯向厉风所描述的那样是在谈恋爱,更不是季未在教室里吹嘘的那般。季未到处鼓噪他和解语不寻常的关系,只不过是在打击竞争对手罢了。但是厉风却相信了,急急忙忙地把情书投了出去。
解语走进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正是三排第六座。解语又从脖颈上取下一条红丝带,那上面系着一片小小的钥匙,她轻轻将钥匙插进锁孔,正要扭动,纤长的手指忽又停了下来。解语一双警惕的眼睛落在了桌面上,细心的她发现桌面有些松动变形。
解语微微一怔,便又迅速地扭动钥匙,打开了锁。她轻轻将桌面掀起,想看看有否丢失物品。——一个洁白的信封映入了她的眼帘!信封上工工整整地用钢笔书写着一行娟秀的小楷字体:美丽的白鸟儿解语亲启。信封的其它栏目则一字未着,这正是厉风呕心沥血的第一封情书。
解语细细端详着信封,感到有些诧异,但又马上镇静下来。情书对她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稀罕之物,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能收到一两封。凭着经验,她断定这一定又是一个多情之物。不过,这封信上的书法,却深深吸引了她的目光,这是她所收到的信件当中字迹最漂亮的一封。
解语又翻了一下自己的抽屉,没有发现丢失物品。便好奇地将厉风的书信拿到手上,书信实在太长,把信封都挤的鼓鼓的,放在手心里,甚至感到沉甸甸的。这封书信的长度,在解语收到的信件中,大概也是创纪录的。
解语越发感到好奇,她把桌面用一片小尺支了起来,在抽屉中悄悄地将厉风的大作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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