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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二十三章

作品名称:纳丹乌西哈王      作者:一渔夫      发布时间:2012-10-31 11:16:59      字数:34136

  第十六章绣军旗
  扶余城的王宫,是一座城中之城。不仅筑有高高的城墙,里面还建有亭台楼榭,青石板铺成的甬道纵横交错,通往各座宫殿、房舍、马厩和花园。
  后花园里栽种着各种各样的鲜花和珍贵的黄菠萝、青?木、水曲柳和核桃楸子等各种高大的乔木。还有野樱桃、山里红、山丁子、稠李子等果树。在花园的一角,王储哈雷和二王子素带在王宫后花园里射箭取乐。
  尽管哈雷大王子是王储,可他的全部心思都在吃喝玩乐上,对所有的事情都不关心,甚至对三公主也是一样,从没把她看成自己的老婆。
  名誉上,从高句丽嫁过来的三公主,是父王为自己娶的新娘。可他们新婚的第一夜,新娘却住在了父王的寝宫里。好在他并不怎么在乎这些,夫余国里也有的是女人,何必为某一个女人而耿耿于怀呢?
  尽管他的父王年龄越来越大了,连鬓胡子已经花白,可仍旧对权力有着莫大的热情,事无巨细,都是亲自过问,哈雷只是个摆设。好在哈雷清楚自己的身份,再加上三公主不断在他耳边煽风点火,才使他对权力有了点热情,甚至幻想着某一日自己坐到了王位上,该怎么治理这个王国?可他想了很长时间,都想不明白,更不知道该怎么办?索性不再想了。该喝酒喝酒,该吃肉吃肉,不再操那份闲心了。
  不过,在这两个王子的身上已经没有当年东明的热情和刻苦,他们射箭也只是取乐,并没有任何目的,更没想过练好射技以后防身。箭法和他们的父王无法相比,多数箭簇都偏离了靶子。偶尔有一支射中,围在一旁看热闹的随从和仆役赶紧讨好地拍起了巴掌,报以热烈的掌声,只有三公主在一旁微微摇头,上前接过哈雷手里的弓箭,随手拉圆,射了出去,正中靶心。
  见三公主的箭法这么好,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响起了拍巴掌声。可那个三公主似乎还意犹未尽,又让人牵一匹马过来,骗腿跨了上去,猛地一拍马屁股,窜了出去,当她拉马转一圈回来,在距离箭靶足有五六十步远的地方,连发三箭,箭箭都射中在靶心上,惊得两个王子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几个人在后花园里玩得正高兴,谁都没有注意到阴沉着脸走进来的东明王,直到那些随从和仆役跪下了一片,齐呼万岁,他们才看见父王走了进来,赶紧把手里的弓箭扔到一边,跪下给脸色阴沉的父王请安。
  东明王朝周围环视了一圈,随后问道:“那些挹娄人发生了暴乱,击败了我们驻扎在北方的军队,并且还杀死了那里的贵族和官员,你们知道这件事吗?”
  大王子哈雷上前一步说:“回禀父王,这件事我已经听说了。那个叫阿克敦的挹娄人就是个强盗,是个土匪!”
  看了看哈雷大王子,东明王又问:“告诉我,王子,你准备怎么对付那个强盗和土匪呢?”
  哈雷傻乎乎地说:“这好办,像对付所有的强盗和土匪那样,让当地官员把他抓起来,治他的罪,施以重刑,砍掉他的脑袋!”
  听了哈雷的话,连三公主都为丈夫的回答而感到脸红:白痴,简直是个大傻瓜!除了吃喝玩乐以外,他什么都不懂。
  东明王对大儿子的回答,没给于任何评价,只是冷冷瞥了他一眼,转身对那些低头弓腰围在四周看热闹的随从和仆役们说:“你们都下去吧!”
  见到东明王,那些随从和仆役连口大气都不敢喘。听到让他们离开,赶紧低头朝后退了五六步,这才敢离开了后花园。
  下人们都已经离开了,后花园里只剩下了东明王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三公主等四个人。大王子哈雷忐忑不安地看着父王,不知道想要和自己说什么?东明王缓缓地踱到哈雷身边,又看了一眼不知所措的大儿子,不由得轻轻地摇了摇头。突然,他挥起了拳头,一拳将大王子打倒在地:“你这个笨蛋!等我百年以后,把夫余的江山社稷交给你这样的人,可让我怎么能放心呢?!”
  哈雷赶紧爬起来,翻身跪在地上,四肢着地爬到东明王的身边。到了这会儿,他仍不清楚自己到底怎么惹怒了父王,哪句话使得父王如此大动肝火?他趴在那里不停地磕头,请父王饶恕自己。
  见父王发火了,狠狠打了哈雷。素带瞥了一眼东明王,见他的注意力还在哥哥身上,瞅准时机,悄悄溜掉了。东明王确实没有注意二王子,更不知道他已经离开,继续对趴在地上的大王子咆哮道:“那个强盗阿克敦,已经把我们夫余王国派去的官员和士兵都杀了,你还想让哪个人去抓他,治他的罪!哼,起来,你给我站起来好好听着!像个男人的样子,赶紧给我站起来!”
  哈雷还是趴在地上,不敢起身。东明王揪住他的大袍领子,把他从地上薅了起来,恶狠狠地说:“我的大王子,你给我听好了!现在拨给你三百骑兵,还有八百名步兵,共计一千一百人。你带领这些人马尽快赶到挹娄人那里,镇压那些强盗和土匪!明白吗?”
  “明白,孩儿明白。”哈雷唯唯诺诺,不停地连连点头。
  看着满脸迷茫的大儿子,东明王无奈地摇了摇头说:“我的大王子,你记住了。早晚有一天,你会成为夫余国的新国王。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得像一个国王的样子,树立自己的威信,建功立业,为以后掌管好这个王国做好一切准备。”
  “是,父王,孩儿明白了。”哈雷垂着双手,呆呆地立在那里。
  “你明白什么?”东明王立刻逼问他一句。
  “孩儿带领那些调给我的人马,前去击败那些挹娄人,把那个野蛮的阿克敦抓回来,由父王发落!”哈雷赶紧说。
  东明王看了大儿子一眼,随后离开了。
  这会儿,哈雷似乎还不知道东明王已经离开,仍旧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三公主走到他跟前说:“父王已经离开了,咱们走吧?”
  哈雷似乎还不知道东明王已经离开,下意识地朝花园门口方向看了一眼,直到确认东明王确实已经离开了,这才来了本事,朝着三公主大喊大叫道:“滚开,少来烦我,你给我滚开!”
  尽管三公主是在高句丽的后宫里长大的公主,可毕竟她身体里还是流淌着北方女人的血液,粗犷而外向。见这么不识好赖的家伙,气得她上前猛推一把还在歇斯底里的哈雷,咬牙切齿地骂道:“滚,赶紧滚吧!你这个懦夫,白痴,胆小鬼!”
  哈雷大步朝后花园外走去,不停地挥舞着双臂,大声地叫嚷着:“哼,等我率领夫余大军一到,立刻把那里夷为平地,一个人都不留,统统杀掉,统统杀掉!”
  看着消失在花园外面的大王子背影,三公主一时百感交集,为自己的命运而伤心不已:自己怎么嫁给了这样一个人?简直什么事情都不懂,他就是一个傻瓜,一个白痴!
  这时,她的贴身侍女从外面进来,看见暗自垂泪的三公主,赶紧上前安慰她说:“希望大王子到了挹娄人那里,能够打败那个阿克敦,尽快凯旋归来,到了那时……”
  还没等侍女把话说完,三公主已经伤心地转身离开了。她闷闷不乐地回到自己的寝宫,躺在铺着熊皮褥子的床上,独自发呆。
  阿克敦到老赫舍里家去看望哈姬兰的父母。自从哈姬兰死后,赫舍里大婶的脸上一直见不到笑摸样,整天到晚都沉浸在丧女的忧伤里,他想去陪陪两个老人。可是,老赫舍里夫妇都不在家,只有塔尔玛一个人坐在炕上在一针一线地绣花。
  见阿克敦从外面走进来,塔尔玛赶紧招呼他过去,并把端在自己手里的绣品递给他:“大哥,你看我绣得咋样?”
  阿克敦接过来一看,上面绣了一条张牙舞爪,瞪圆了眼睛的青龙。而那条青龙却长了个鹰头,还有鹰嘴一样锋利的喙,而且那四只张开的爪子也是鹰爪,是用金黄色的彩线绣的。他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不解地问:“女孩子家绣这种东西干什么呀?”
  塔尔玛说:“如今,叶赫那拉氏、绮石烈和波尔亲三个部落的人马加在一起,已经有四五百人了。今后咱们再出兵打仗,总得有一面旗帜吧,而你又是青龙托生,我才在军旗上绣了这条青龙。”
  阿克敦这才知道,塔尔玛并不是绣一般的女红,而是在绣一面军旗,于是笑着问她:“你听谁说,我是青龙托生的?”
  “部落里的人都这么说……”塔尔玛说着,随意瞟了阿克敦一眼,继续说下去,“……说你出生的那一年,咱们纳丹乌西哈山连续两个月都没下过一滴雨,恰好在你出生的那天,下起了一场瓢泼大雨,还伴随着阵阵雷声,还有人还看见一条长着鹰头的青龙从天而降,一头钻进你家的屋子里,你也随着降生了……”
  “是吗?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呢?”阿克敦笑着问。
  “你还能不知道自己是青龙托生的?骗人!”塔尔玛不信地看着他说。
  “我真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其实,他早已听人讲起过这个传说,而且在他身上还有所应验。每逢有重大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边总会伴随着电闪雷鸣,还有哗哗的瓢泼大雨。
  “好,咱们是该有一面军旗了。那样,以后再打仗的时候,才会像一支军队了。”阿克敦若有所思地说,“好好绣吧,不久咱们可能就用得上了。”
  “你是说,咱们这里又要打仗了?”塔尔玛吃惊地问。
  阿克敦点了点头说:“对。而且很快!”
  “那样,咱们这里又没有消停的日子过了。”塔尔玛悲伤地说。
  “不是咱们想打仗,而是那些可恶的夫余人总在欺负咱们。”说完了这句话,阿克敦刚准备离开,塔尔玛突然喊了一声:“大哥……”
  阿克敦停下了脚步,转身问她:“你还有事?”
  “没,没有……”塔尔玛吞吞吐吐地说,脸却莫名其妙地红了。
  阿克敦看了看欲言又止的塔尔玛,觉得有点奇怪。原来的塔尔玛并不这样,今天是怎么了?不觉又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塔尔玛的胸脯已经鼓鼓地凸起出来,穿在她身上的那件袍子似乎有点瘦了,而那对丰满的乳房好似两只小白兔,随时都可能会从里面蹦跳出来。
  在阿克敦的印象中,塔尔玛还是那个整天像条尾巴一样,寸步不离地跟随在哈姬兰身后的小女孩儿,一个只知道在草地里采野花的小姑娘。似乎只是那么转眼之间,她已经长大了,成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
  第十七章大败哈雷
  确实要打仗了,大王子哈雷正在做率兵出征前的准备。这天,他穿着一件东明王赐给他的战袍,兴致勃勃地回到自己的寝宫,对坐在炕上的三公主说:“你看看我这件战袍怎样,威风不威风?”
  三公主还在生他的气,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穿上它,死得快点!”
  “你在胡说什么?敢再说一遍吗!”三公主的话顿时把哈雷气得脸色煞白,浑身直哆嗦,朝她举起了拳头。
  三公主不屑地瞥了他一眼,随后冷嘲热讽地说:“你要是个真正的男人,就该狠狠揍我一顿,那样也能证明你确实是个男人!即使嫁给像那样个粗鲁野蛮的男人,也比你这样的不知要强上百倍,千倍!那样的男人好赖也是一个男人,不像你这样,只是个不男不女的白痴!”
  “你敢说我不是真正的男人?”哈雷把刚刚放下的拳头再次举起来,朝她威胁道。
  “骂你怎么了,你敢打我吗?”三公主并不怕他的威胁,反而凑到他的跟前,挑衅地看着他。
  “哼,好男不和女斗,我不和你一般见识……”说着,哈雷从寝宫里走了出去。他一边快步朝外走,一边大声叫喊着:“侍卫,侍卫,召唤我的军机牛加来,快,快点!”
  夫余大军在哈雷大王子的率领下,离开了王城,车载辎重,举着猎猎旌旗,一路朝挹娄人居住地区进军。
  他们一路上风餐露宿,翻山越岭,逢水过河,走了一个多月,终于来到一座大山脚下,打听当地的挹娄人,才知道这座山叫青龙山,距离纳丹乌西哈山只剩下最后一天多的路程了。
  第二天,哈雷率领着夫余大军来到了叶赫那拉部落,指挥大军冲上山坡,才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已经不知了去向,甚至连年轻女人和孩子也都不见了,只有一些老年妇女在那里看守家园。哈雷一声令下,让手下的士兵放火烧掉那些房子。
  见夫余人要放火烧房子,赫舍里大婶和一些老年妇女赶紧上前阻拦,她紧紧拉住一个夫余骑兵的马缰绳,不让那个人放火。那个骑在马上的人把手里的火把扔在她家的房子上,驱马朝前跑。赫舍里大婶见自家的房子被点着,拉住那个骑兵的缰绳不松手。可她哪里能跑过马呀,没跑上几步就被拖倒地上,随后又有几匹战马从后面冲了上来,赫舍里大婶就这样惨死在夫余人的马蹄之下。
  他们在叶赫那拉氏部落没有找到阿克敦,大王子哈雷率领着夫余大军围绕着纳丹乌西哈山继续寻找,前后搜寻了金沙河、双柳河和宝沙河沿岸,随后到聚宝山、青龙山一带搜索。可是,他们连续寻找了十几天,仍不见一个可疑的人踪影。
  每天他们都这样在河畔和深山里寻找,已经累得那些士兵疲惫不堪,尤其是那些步兵,两条腿里像是灌满了铅,一步都挪不动了,甚至连骑在马上的哈雷都有点吃不消了,在马背上昏昏欲睡,几次差点摔下来。
  他正在马上打着瞌睡,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一名在前面打前哨的士兵,忙问:“发现了什么情况?”
  那个哨兵报告说:“大王子,在前面发现了十几个身份可疑的人,哨长让我赶紧回来报告大王子。”
  听说前面发现了十几个骑马的剽悍大汉,哈雷立刻来了精神,朝着大队人马一挥手:“追,赶紧追上去,把那些挹娄人彻底消灭,一个不留!”
  那十几个人骑着马刚从山口里走出来,发现迎面而来的夫余大军,立刻拉转了马头,转身朝回跑去。见那些人朝回跑,夫余大军更来了精神,紧随其后追赶了上去。一时只听见马蹄声击打在山间的石路上,发出阵阵杂乱的哒哒哒声。几百匹战马一时在山里跑得尘土飞扬,烟尘滚滚。
  前面是一条狭长的山谷,两旁是刀削斧劈般立陡山崖。只见那山间怪石嶙峋,山顶林森蔽日,不时有阵阵山风穿山谷而过,山顶的树林里发出阵阵林涛声。眼看着前面那十几个人骑马冲进了那条山谷,大王子哈雷率领着大军随后追赶进来。这工夫,他的军机牛加策马上前劝阻道:“哈雷王子,咱们不能再往前追赶了,别中了那伙强盗的埋伏!”
  听军机牛加这么说,哈雷赶紧勒住马缰绳,转头问道:“这座山叫什么名字?”
  军机牛加说:“我也不清楚,找个人去问问吧?”
  “赶紧派人去问!”哈雷勒马在那里等候。
  派出去的人很快回来了,向大王子哈雷王子禀报说:“这里叫青龙山。”
  “什么,这里叫青龙山?”哈雷哈哈大笑说,“简直太好了!”
  “为什么?”那个牛加一时还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赶紧问哈雷。
  “你也不想一想。我是什么?我是大王子!而父王则是龙,那么我就是龙子。而这里叫青龙山,岂不是天助我也!要是‘劈雷沟’或哈什么沟我倒会好好想一想了。不用怕,他们只有区区十几个人,就是设下埋伏,还能奈何了咱们这上千人的大军吗?不要停下,继续给我往前追!”
  他们朝前继续追赶了一段路,转过了一道山口,眼看着率先钻进山谷的那十几人已经站在了那里了,好像前面已经无路无走了,骑在马上看着步步紧逼上来夫余大军。
  大王子驱马上前,手里握着马鞭,指着前面的人说:“你们只有十几个人,想要挡住我们成百上千的夫余大军,简直是螳螂挡车,不自量力!赶紧给我放下武器,停止抵抗,饶你们不死!我问你们,其他那些人呢,还有那个强盗头子阿克敦躲藏在哪里?”
  哈雷的话音刚落,突然从一面山崖上落下来一颗石子,正砸在大王子的头盔上,只听见嘡的一声,吓得哈雷本能地把脖子一缩,随后抬头朝山崖上看去:只见阿克敦领着手下的众多弟兄正站在崖上。他的手里还拿着一颗石子,正在一上一下地来回抛接,而站在他身边的佛昂噶手里竟捧着一块足有盆大的石头。
  阿克敦再次把抛起来的石子随手接住,然后握在手心里,看着下面的哈雷冷冷一笑,问道:“哈雷大王子,你是想找我吗?”
  见阿克敦和好多挹娄人都站在崖上,哈雷这才知道自己确实中计了,已经被人引进了埋伏圈,赶紧高声叫喊:“撤,快往回撤!……”
  没等他的话音未落下,只见佛昂噶已经把那块大石头举过了头顶,狠狠朝下面的夫余人群里砸了下来,立刻传来被砸中的夫余士兵哭嚎声。
  这边的哭嚎声还在耳边响着,只见山崖上已经举起了一面青龙旗,随着信号兵举旗不停地左右摆动,又是一阵乱石砸了下来,同时还从上面扔下来无数捆干柴。一时连柴带石头纷纷落在夫余人的头上和马蹄下,把他们的退路截断。见这么多东西从山崖上扔下来,哈雷一时吓得目瞪口呆,茫然无措,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眼看着伴随着乱石和干柴,又有无数沾满了猪油的火种从山上投了下来,顿时把那些堆积在山谷里的干柴引燃,烧起了熊熊烈火。一时间,山谷里烟雾弥漫,火光冲天,所有的夫余大军全被大火困在山谷里。
  见势不好,几个侍卫拼死拍马上前,冲进了那片熊熊燃烧的火海里,想从火海里挑出一条通道,掩护大王子哈雷从里面冲杀出去。可是,还没等到他们把那条通向生地道路挑开,埋伏在山谷两侧陡坡上的挹娄人,又开始向谷下放箭,砸石头了。顿时飞箭如雨,乱石如雹,连砸带射,吓得那些夫余士兵个个抱头鼠窜。尽管这样,还是不断有人中箭,或被石头砸倒在地上,响起了一片鬼哭狼嚎声。见到此种情景,哈雷更加着急了,指挥着那些还活着的士兵,继续向东口冲去,想从那里寻找到一条生路。
  在哈雷王子的指挥下,所有的夫余士兵赶紧把盾牌扣在头上,快步跑向前去,可前面仍旧被熊熊燃烧的大火挡住了去路。那些人只能围在他的左右,不知该如何是好?哈雷朝马下的士兵声嘶力竭地叫喊:“快,快从火里挑出一条通道,否则我们只能烧死在这里!”
  听到哈雷的命令,那些士兵只能冲进火海里,连挑带撅,终于从火海里挑出一条通道,哈雷带领着部分残兵败将终于冲了出去。阿克敦哪能眼看着已经要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呢!立刻率领人马随后追赶了上去,连杀带砍,又有一些夫余士兵成了刀下之鬼。在军机牛加和十几个军官的拼死保护下,哈雷总算带领着部分残兵败将从熊熊燃烧的火海里逃了出去,一路慌忙逃命,闯进了一大片草甸子里。骑在马上的哈雷,看见前面有道连绵起伏的山岭,命令军队一直朝前走,到了前面的山根下,可能会找到返回去的路。
  草甸子里,开始路还比较好走,可走了不到一半,眼看着野草逐渐稀疏下来,出现了一大片平静的水面。透过清澈的水泡子,还能看见几条长相奇怪的老头鱼和泥鳅翻上钻下地来回游动。他们一路跑过来,一个个又渴又饿,不停地往前挤,赶紧来到水边,蹲在那里用手掬水喝,还有人抓住一条小鱼,赶紧送到嘴边,活着吞了下去。
  那些在后面的人还在不停地往前挤,想赶紧喝水,有几个人被挤了下去,扑通扑通掉进水里,立刻砸起了一股股泥浆。那泡子里的水看似不很深,甚至有些地方还能看得见草稍露出来,可那些个士兵刚一掉下去,连呼救声都没来得及喊出来,立刻被来势汹涌的泥水吞没了。
  看到这种情况,所有的人都吓得大惊失色,慌忙后退。可经过刚才五六百人走过,刚才经过的草甸子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踏倒下去的野草深陷下去,变成了一条泥浆翻滚的泥沼。哈雷只要下马,和那些士兵一路试探,好不容易才从里面走出来。尽管这样,还有有几十名士兵深陷泥沼之中,再也上不来了。
  大部分人从草甸子里走出来,还剩下的几百人一路跋涉,走了几天几夜,终于见到了一个坐落在高地上的村庄,一打听才知道这里叫弗提卫(如今富锦一带),把剩下的人马清点一遍,只剩下四百来人了。尽管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可是他怕再遭遇挹娄人的袭击,只能派出几名信使骑马去求援兵,而他则带领着剩下的残兵败将在这里坚持。
  二王子素带连闯了几座宫殿,终于在哈雷的寝宫里找到了他的父王。
  当时,东明王正躺在哈雷的床上休息。看着惊慌失措的素带,他坐起来,不高兴地问:“什么事呀,我的儿子,让你这么惊慌?”
  素带赶紧瞟了一眼父王,见只他一个人在炕上休息,那里并没有三公主,砰砰乱跳的心才逐渐安稳下来。赶紧上前跪下说:“父王,刚刚接到探马的报告,说大哥哈雷已经被阿克敦的人马包围了,一千多人的大军损失了近半,该如何是好?”
  “是吗?”东明王赖洋洋地说,“我已经预料到可能会是这样的结果了。现在,我给你三千大军,再派两个牛加协助你,立刻向北方进军,把大王子从挹娄人的包围里解救出来。现在也该让他长点教训了,这么一个不成器的东西!”
  东明王说罢,随后蹬鞋下地,走到二王子素带身边说:“那个阿克敦只是一个野蛮的粗人,只凭着自己的一身力气,还有满腔的热血激励着部落里的人,其实并不懂该怎么打仗。希望这次你带兵出去,切不可刚愎自用,以王子自居,遇事多和那两个牛加商量,让他们为你出谋划策,一定会打败那个粗鲁的野蛮人!”
  素带赶紧上前说:“孩儿把父王的教诲记住了。”
  东明王突然问素带:“我的儿子,你崇拜过那个野蛮人吗?”
  素带说:“尽管好多人都很崇拜他,我却从来没有崇拜过他!正如父王所说的那样,他不过是个强盗,是个粗鲁的野蛮人。像这样的人,有什么可崇拜的?!”
  东明王说:“错了!告诉你,我的好儿子。你一定要记住,尽管他只是一个野蛮人,也确实不值得我们这些高贵的人去崇拜。不过,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否则不会以那区区的几百人,那么破烂的武器,却能打败哈雷王子的千人大军。你不仅要向他学习勇敢,还要学习他的智慧,只有这样,才能最后战胜他!”
  稍微想了一下,东明王继续说道:“我还想告诉你,王位不一定非得传给嫡长子,当他无法担任这个重任的时候,硬让他坐上去,简直是在坑害他,是在折磨他。而到了这个时候,就该剥夺他继承王位的权利,启用嫡次子或者别的王子了。我这么说,你应该明白了,要想得到这个王位并不难,难的是怎么坐稳这个王位。而要想坐稳王位,必须得到王朝里的那些马加、牛加等官员和贵族们的支持和拥护。别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小瞧那些人。他们的能量很大,得不到他们的支持,江山是坐不稳的。好了,现在该轮到显示你的力量和智慧的时候了。素带王子!”
  “孩儿一定牢记父王的教诲。”素带说。
  “好了,你可以走了。”
  听父王让自己离开,素带才从里面退了出来,兴冲冲地回到自己的寝宫。
  第十八章兵临青城
  调集齐全了征剿大军,素带二王子带队出征了,去北方解救被围困在那里的大王子哈雷。发兵的第三天,兵至青城(在如今的阿城一带)城下。
  青城是除夫余城以外最大的一座城池,长宽各五里,四周是两人来高的土筑城墙,隔一里地左右设有一个类似“马面”(功能相当于古代中原的箭楼)的土堆,形成犄角状,一旦有人前来攻城,士兵可站在“马面”上放箭。此外,城墙的东、西、南、北四面各装有两扇对开的城门。城墙外的护城河,是挖土筑墙时留下的大沟,而且城门前的护城河上也没有像中原的汉人那样安装吊桥,只有一条可以过车宽的河堤与城里城外相通。
  青城距离夫余城只有两三天的路程,也是王城的门户。没等离开夫余城,素带已派人通报守护青城的大使。青城道大使闻之二王子驾到,哪敢怠慢,率领城内所有的大小官员出迎到南城门外十余里地,接到了素带大军,一路浩浩荡荡来到城门外,安排士兵在城外安营扎寨,素带由那些官员簇拥进到城内,随即让人杀猪宰羊,大摆酒宴,为二王子接风洗尘。
  素带背北面南坐在大堂上,面前的案子上摆满了美酒佳肴。前面摆着两个酒杯,盛有两种酒:一种是酿酒师从中原学来的用高粱、玉米和小麦酿制的烈性白酒。还有一种是把笃柿、高粱果(野草莓)、加上稠李子和野樱桃等几种野果装在陶罐里,密封起来,经过发酵酿成果酒,斟在杯子里,散发着一股芬芳的清香,弥漫着一股来自大自然的味道。而坐在下面的青城道大使、大使者逐个从座位站起来,弓腰上前为而王子敬酒。素带端起盛着果酒的陶杯,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巴说:“诸位,无需这样挨个敬本王子,来,咱们一起干一杯!”
  说罢,他重新斟满酒的陶杯端了起来,下面的众官员赶紧起身,端着酒碗立在各自座位上,看着素带把酒喝光,齐喊一声:“谢谢二王子!”
  随后各自将自己的酒饮干。喝完了这杯酒,素带二王子招手将青城道大使叫到自己身边,随口问了一句。那个大使赶紧说:“都已经准备好了,只是怕影响了王子喝酒,暂时才没叫她们进来。”
  素带哈哈大笑说:“有了美女,才更能下酒,把她们叫进来,赶紧都叫进来!”
  那个大使直起身来,拍了两下巴掌,随即看见几名乐师先拿着丝竹从外面进来,接着才是六名身披轻纱的美女翩翩飘了进来。见到那几个身材轻盈,相貌俊美的姑娘,素带的眼睛立刻直直地盯了上去,半天都没转动一下。直到再次有人向他敬酒,这才缓过神来。
  他坐在那里,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观看台阶下的几个夫余少女在随着丝竹音乐翩翩起舞。那几个为他们跳舞助兴的姑娘,年龄都在十六七岁之间,个个肤色白嫩,樱唇鲜红,芙蓉秀色,身材婀娜,美目俏盼,柳叶细眉微动,一时把素带看得两眼发呆,半天没动一下酒杯。而坐在下面陪酒的青城道大使早已瞧出了其中的端倪,赶紧叫人过来,贴在那人的耳边轻声吩咐了几句。
  素带斜睨那人一眼,见他离开后,把几名舞女也带走了,心里多少有点数了,不想再继续喝酒,站起来准备退席。青城道大使立刻让人过来搀扶,把喝得醉醺醺的素带送到他下榻的房间里,这才睁开朦胧的醉眼,发现刚才那几个为自己跳舞的美女等候在房间里了。
  几个漂亮的姑娘见素带被人搀扶回来,赶紧上前为他宽衣解带,清洗沐浴,扶到炕上,随后也都脱掉了衣服,上炕伴寝。
  见素带每天参加青城官员为他举办的各种各样宴请,再不提北征之事。两位随军牛加不知道素带的心思,以为二王子只是贪恋酒色,才不愿意离开青城。他们等待了数日,还不见素带下达出征的军令,赶紧一起去见素带王子,一个牛加上前进言道:“二王子,兵贵神速,如过咱们继续停留在青城,大王子的性命恐怕难保啊!”
  素带厉声喝道:“糊涂!只有把部队彻底休整过来,才能加快行军的脚步,两位不必多言,本王子自有主张!”
  其实,这两位牛加哪里能知道,素带率领的三千大军停留在青城,而暗地里早已派出了探马前去打探哈雷的消息,只等哈雷全军覆灭,大王子血洒疆场,他才会挥师北进,去为大王子收尸。
  素带出生在王宫,也了解宫廷的内幕,要想罢黜王储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且还得等到父王百年以后。到了那个时候,那些诸侯百加是否认可自己,能不能推荐自己担任夫余王更加难说!况且东明王身体康健,至少还能活几年或十几年。而在这样一个漫长的等待时间里,很难说宫廷里会发生那些变故,说不上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别听父王的许愿,那不过是在用权力利诱自己,需要自己带兵去打仗。而一旦他哪天不高兴了,立刻会剥夺了自己的继承权,把那个王位再许诺给别的王子,况且还有三公主在那里虎视眈眈,紧盯着王位不放呢!而一旦大王子哈雷死了,自己则可以顺位接替王储。到了那个时候,一切则名正言顺,所有的一切全是他的了,别的人想夺都夺不去了!
  这样的如意算盘,素带已经谋划很久了,当然不会立即带兵北进。他必须要等候到大王子哈雷的确切消息,才能决定下一步棋该怎么走!
  哈雷听说他的二弟素带已经带兵到了青城,后再不肯朝北挪动半步,每天都派信使前来催促,求他尽快发兵,前往解救自己的被困之忧。可素带连见都不肯接见哈雷派来的信使,每天只是和青城里的官员们酗酒作乐,肆意喧哗,日子过得好不快活、惬意。
  素带二王子在青城快活的日子里,夫余城的王宫里也都在悄悄议论着那个野蛮而神秘的挹娄人阿克敦。贴身侍女神秘地对三公主说:“你知道吗?听说那个阿克敦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向咱们夫余王国开战的。”
  三公主对侍女的话感到十分惊奇,随即问道,“他是为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一定很美丽。可那个女人怎么了,王朝派往那里的官员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呢?”
  那个侍女说:“听说,咱们夫余国的一个老军官看上了那个女人,想要祸害她,恰巧被阿克敦看见了,一气之下,连续打倒了三四个士兵,还有那个老军官,把他的女人救了出来。如果事情发展到这儿,也就没事了。可咱们那些军人都作威作福惯了,哪能吃这样的亏,结果抓住了那个女人,还割了她的脖子,想要把阿克敦引出来……”
  三公主赶紧问:“那个阿克敦到底出来没有?”
  侍女说:“出来了。为那个女人报仇,他带领着部落里所有的男人,当时杀死了很多咱们夫余士兵,后来又勾结别的部落挹娄人,把整个北方驻军全部消灭了。你觉得这个故事很浪漫吗?”
  “什么,你问这件事浪漫吗?”三公主先是一愣,随后反问那个侍女,“那个挹娄人阿克敦一次杀死咱们那么多人,你还说那是浪漫!到底怎么想的呢?”
  “一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女人复仇,而大动干戈,难道这还不算浪漫吗?”侍女看着三公主说,“像那样的男人,真不知要比那些一心想着为了自己能加官进爵,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进献给国王的马加和牛加们好上多少倍呢!”
  三公主了解身边这个侍女的身世,她曾是一个道大使的小妾,百般得宠。一次东明王到那里巡视,看上了这个女人。为了讨好东明王,那个大使把她送进王宫。可东明王只是新鲜了几天,就把她送给三公主,变成了一个侍女,难怪她会这样大发感慨。
  其实,有些事情这个侍女也不了解。何止是那些马加、牛加和大使们是这样,一个人的命运,尤其是一个女人的命运,从来都由不得自己做主。在所谓的政治和统治面前,一个人简直太渺小了!像自己这样出身高贵的高句丽国的公主,不也是一个政治上的牺牲品吗?她的父王为了和东明王修好,互不进犯,才以和亲的方式把自己嫁给了哈雷王子。
  那些浪漫也好,爱情也罢,只能出现在民间。而在王朝永远都不会有真正的爱情和浪漫,只有权利与利益之间的利用!
  青城道府内一派歌舞升平,素带领着人在青城喝酒作乐,还有美女伴寝。而被挹娄人围困在北方的哈雷王子却如坐针毡,几次派信使前往青城向二王子求救,却迟迟盼不来素带率领的夫余大军前来解围,急得他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在地上来回走动,难有片刻安宁,终于连吓带急,再加上生闷气,病倒炕上,米水不进。
  听说大哥哈雷已经病卧在床,起不来炕了,素带大喜,立刻率兵北上,准备前去接受哈雷的残部。
  一路上,他看见很多惊慌失措的逃荒人们。而那些牵着马,赶着牛的人们,多数都是躲避战乱的农民。农民是最不喜欢离开家的一种人,不是无奈,肯定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只是素带已经无心理睬那些逃荒的人了。他必须带领自己的军队,赶紧前往哈雷驻守的地方,接管他的残部,为自己顺利接替王位而奠定基础。
  第十九章投奔者
  阿克敦率领几百名挹娄人,一举击败了哈雷千人大军,大获全胜,还缴获了辎重车辆无数。阿克敦和钮赫,还有从几百里以外投奔他们的乌苏里部落酋长雅尔哈齐等人,带领所有的挹娄人打扫完了战场,把缴获的战利品按各部落的人多人寡,功劳大小分发下去,随后开始点火做饭了。
  为了打赢这仗,他们连续准备了三四天,又打了多半天仗,肚子早已经饿得咕噜咕噜乱叫了。而这里距离纳丹乌西哈山足有百十余里,来不及回去,只能就近在青龙山的树林子里安歇下来,歇息一夜,等到明天天亮以后再朝回走。
  他们驻扎的地方离水源不算太远,山根下就有一条小河,好像是宝石河的支流。而宝石河又以出红玛瑙远近闻名,这里的人才给它起了这么个好听的河名。还没等取水回来,已经有人林间的空地里生起了篝火,一时到处都冒起一股股白烟,冲向林端,融入傍晚的暮霭里……
  阿克敦正和几个人围在篝火旁喝粥,只见几个骑马的人冲进了树林里,一直跑到他们跟前,翻身从马背上跳下来,说:“东明王已经派他的二儿子素带率领着三千人大军离开了青城,正朝咱们这边开来!”
  阿克敦知道打败了大王子哈雷,东明王肯定更不会善罢甘休,他的心里早已有数了。放下了盛粥的陶钵,站起来说:“好啊,一场大战又要开始了!他们已经到了什么地方?”
  那几个人说:“刚刚离开青城,还有十几天的路程呢!不过,他们这次有五百多人的重装备骑兵,而且连人带马都披着牛皮铠甲,跑起来天摇地动,气势逼人。”
  “夫余人的大军眼看快要到了,可咱们只有区区的四五百人,怎么能打过他们三千人的大军呢?”钮赫看着阿克敦问。
  “仅仅三千人的大军还不算可怕,关键是想什么办法去对付那重装备骑兵。我曾听叔叔说过,那种牛皮铠甲经过硝和盐熟制以后,特别坚硬,扎枪根本刺不进去,没有任何军队能对付得了。要是他们放马队冲过来,立刻会把咱们冲得一塌糊涂,溃不成军……”阿克敦同意地点了点头。
  钮赫赶紧问:“既然这样,你说咱们该怎么办?躲,还是跑?”
  “躲?咱们往哪里躲?”阿克敦看着钮赫问,“咱们的家就在纳丹乌西哈河两岸,难道还能把家扔了,只顾自己逃命?”
  “那你说,咱们究竟该怎么办?”钮赫不解地问。
  阿克敦看了钮赫一眼,一时他也想不出用什么办法去对付素带的重装备骑兵,也无法回答他的话。突然,他想到了那年冬天和叔叔在林子里猎熊的事了,立刻一拍大腿说:“我有办法了!”
  对,他确实想出了办法。那熊皮也很厚,仅凭着一个人的那点力量,根本无法用扎枪将熊杀死。要是借助熊的力气,则可以轻易地把扎枪刺进熊的胸膛。既然借助熊力能杀死熊,岂不是也可以借助马的冲力来杀死夫余人的战马吗?只要他们的战马杀死,那些穿着重重牛皮铠甲的骑兵立刻会失去所有的优势,可以轻易把他们消灭了!
  对,就这么办!他一边在回忆着那年冬天在山里的猎熊过程,一边对身边的佛昂噶说:“佛昂噶,你不是会打铁吗?赶紧领着那些铁匠多打造一些长矛,要很多很多,必须保证每三四个人能有一支,而且那矛杆必须粗壮一些,比一般的扎枪还要长一些,至少有两个人那么长,比胳膊还粗。”
  “可是,人还有高有矮,到底要多长呢?”佛昂噶迟疑地问。
  也有人不解地问:“要那么长的扎枪杆有什么用呢?举也举不动,抡也抡不起来,莫非你只是让我们抓住那杆长矛,站在那里等候夫余人的马队往上撞?”
  阿克敦哈哈一笑说:“你很聪明,说的很对。必须要一个人举不起来才行,而且确实是等候夫余人的重装备骑兵自己往咱们的扎枪上撞,借助那些战马的猛烈冲力,将那些战马杀死!”这会儿,阿克敦心里已经有数了,思维特别清晰。
  “哪有那么傻的人和马,还会自己朝扎枪上撞的。”有人怀疑地说。而老赫舍里也有点不相信地问,“阿克敦你在给我们讲故事吗?”
  他的话立刻引起了一阵笑声。没等他们的笑声落下,又有人喊了起来:“山下有人来了!”
  他们来的这么快?不是还有十几天的路程吗!几个人赶紧站了起来,一起朝山下看去。
  不过是一场虚惊,只见有八九个人持大刀从山下跑上来。为首的那个人来到阿克敦跟前,上前双腿一弯,跪倒在地:“我们兄弟也是挹娄人,久闻远播的纳丹乌西哈王,特意前来投奔,一起反抗夫余人!”
  阿克敦弯腰将那个人从地上扶起来,说:“赶紧站起来,我可不是什么国王,也不是那些贵族,和你们都一样,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挹娄人。恰是向你所说的那样,为了所有的挹娄人彻底摆脱夫余人的统治,争取自由和平等,才起来反抗残暴的夫余统治者!”
  连续打了几场胜仗,几乎每天都有人前来投奔挹娄大军,甚至连远在几百里以外的乌苏里部落酋长雅尔哈齐都带人前来投奔阿克敦了。今天又来了十来个人,自然不能对他们有任何怀疑。那个人站起来后,自我介绍说:“我叫刀别且,今后我们弟兄几个就听从大王的调遣了。”
  “好,我们欢迎你!”阿克敦拍了拍刀别且的肩膀。
  “还有,我带来一件东西,算是觐见大王的见面礼吧!”说着,刀别且从怀里掏出一件貂皮短上衣,将其抖落开,让所有的人看过以后,双手捧到阿克敦眼前说,“这是我老婆亲手缝制的,穿上它不仅很暖和,也很轻便。”
  阿克敦把那件貂皮短上衣接了过来,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笑着对刀别且说:“我穿上了这件衣服,不也成那些夫余贵族,还不得烧死呀!不过,我还是得好好谢谢你!”
  说罢,他环视一下左右,问围在周围的人,“你们哪个喜欢这件衣服,把它拿去穿吧!”
  钮赫一把将那件貂皮衣服抢了过去,随后披在自己的身上,笑着问:“你们看看,我穿上这件貂皮衣服,像夫余贵族吗?”
  阿克敦打量他一眼,随口说道:“人不在于穿什么衣服,而在这里。”
  他拍了拍钮赫的胸口,接着说:“关键看这里的那颗心是什么颜色的,究竟是红,还是黑?”
  钮赫尴尬地说:“我的心可是红色的,那可是一颗真正挹娄人的心哪!”
  “没人说你的心是黑色的!”站在一旁的佛昂噶大大咧咧地说。
  他们只顾看那件貂皮短上衣了,只有塔尔玛一直在观察着那个叫刀别且的人。她也说不清楚,这几个人到底哪里和他们这些挹娄人不大一样,总让人觉得哪里有点不太对劲儿?是他们的言谈举止,还是气质做派,还是那有点鬼鬼祟祟的眼神?感觉他们的眼神总有点漂移,不敢与人正视,而且没当有人注视他们的时候,总会露出一丝心虚的微笑。可她并没有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任何人,甚至对阿克敦都没说,只是在自己的心里划着弧。
  夜色已经吞噬了宝石河北岸的青龙山。晚饭后,那些打了胜仗的挹娄人都累了,也吃饱了,很早躺下睡了。透过那茂密的树林,还能看见点点灰烬的残火。夜已经深了,无人往夜宿的火堆里添柴,已经渐渐熄灭了。而阿克敦特别兴奋,竟致不能入睡。他坐到火堆旁边,还在回想着一天所经历的事。
  夜晚安静而又凉爽,一轮明月在晴空中游移。而那月光越亮,偶尔有夜巡的士兵经过留下的影子就越短越暗。这个月夜,清明而又寂静。篝火映照的红光、树木的阴影和淡蓝色的月华交织在一起。可能有几只野兽趁着林间安静下来,悄悄来到沉睡的森林边缘,并在附近徘徊,有的甚至还走到宿营地的附近,好奇心促使它们必须过来看看,究竟是些什么人来到它们的地盘,并且在这里睡觉?阿克敦终于感到困倦了,便躺在篝火旁,躺在横七竖八的挹娄人堆里,沉入梦乡。
  第二十章猎人和猎物
  阿克敦手持着弓箭,腰里别了一把短刀,在纳丹乌西哈山附近的树林里打猎。
  北方已经进入了夏季,林子里的树叶早已放开了,密得透不进来一丝风,静悄悄的,甚至连鸟鸣声几乎都听不见。这个季节在密林中打猎,主要靠听。猎人的耳朵都很敏捷,能从野兽的叫声或走路声辨别出猎物的体型大小。除了听以外,还可以根据野兽留下的蹄印来辨别过去的是只什么动物。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等到冬天落雪以后,才能看见野兽留在雪地上的蹄印,一路跟踪上去。其实不然,在其它三季,山林里不仅有树林和草地,还有一些洼地和溪流,只要那些野兽从潮湿的地方走过,肯定会留下它们的踪迹。况且所有的动物都要喝水,甚至连鸟都不能例外。只要潜伏在溪流旁的密林里,早晚能等来饮水的野兽。
  说到潜伏,那可不仅仅是人的专利,像狼、豹子,还有猞猁等凶猛的食肉野兽都会潜伏,然后慢慢地靠近猎物,突然窜出去,使那些正在饮水的动物毫无防备,攻其不备,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成功的几率特别大。每次出击,几乎都会有所猎获。不过,挹娄人还是更喜欢在冬天上山打猎。一旦有所猎获,不仅可以得到兽肉,还可以剥兽皮回去缝制御寒的皮袄皮裤,也可以用来换盐、布等生活必需品。而挹娄人冬天上山打猎时,和其他民族猎人大不一样。他们在铺满了厚厚积雪的山上,也和在家里一样,晚上不会在篝火旁坐上一宿,翘首企盼天明。而是把衣服脱光了,钻进用狍皮或鹿皮缝制的筒子里睡一夜,而且轻易不会遭遇野兽的袭击。
  在完达山及所属山脉的森林里,几乎都活跃着一种叫山狗子(貂熊)的小动物。别看山狗子个头不大,却异常凶猛,特别难缠,别管熊,还是狼群,甚至连林子里山豹和猞猁都惧它三分。而这种小动物又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看见有人躺在雪地里睡觉,悄悄走过来,围着走一圈,还会撒圈尿。闻到了山狗子的尿骚味儿,其它野兽轻易不敢靠近跟前。
  阿克敦静静地潜伏在溪边的密林里,耐心地等待猎物的出现。
  溪水顺着山坡不知疲倦地淙淙流淌,不时跳跃起几朵浪花。表面上看过去,那溪水似乎十分平静,其实下面不知藏着什么东西?可能有一条潜伏在浅水里等候觅食的花鲶鱼(也叫山鲶鱼,学名江鳕),也可能是一条细鳞或大哲罗鱼,也可能是只在那里等候捕捉小鱼的水獭?别管是什么东西,只要它能在水下潜伏,哪怕只能在水下能潜伏上一会儿,哪怕只有短短的一顿饭工夫,只要它不从水下冒出来,一直潜伏在那里,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或其它动物都很难发现那些悄悄的潜伏者。
  四周静悄悄的,还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只有溪水流过浅滩时发出来的潺潺声。突然,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传过一阵悉悉索索声——是从岸边的灌木丛里传过来。凭着他多年上山打猎经验,他知道那声音并不意味着危险,只是某种小动物准备到溪边去喝水时发出来的,并没理睬它,仍旧躲藏在树后,静静地倾听着林子里的每一点动静。
  可是,那种声音很快消失了,而且也没发现有任何动物到溪边去饮水,不由得让阿克敦怀疑起来,疑惑地朝着传来声音的方向看了看:那里仍旧一片静谧,连树叶都没动一下。过了不过短短的片刻工夫,那边又发出了响声,并不是上次的那种声响,而是一只身体比较重的野兽,它那“喀嚓喀嚓”脚步声,越走越近,随即有一头马鹿从树林子走出来,径直来到那条溪边。不过,它并没忙着低下头去饮水,而是先警觉地四周逡巡了一番,左右看了看,才把头低下头,嘴唇贴近了水面……
  终于等来了一头大马鹿,阿克敦立刻被公鹿头上的那杈巨大鹿角吸引住了。他躲在那棵老柞树的后面,悄悄地举起手里的弓箭,准备瞄准了那头鹿,正准备放箭,将它射死。这时才发现,他怎么也射不到鹿的要害部位,只能射在鹿的后身。而一支箭射在鹿的屁股上,不但无法把它置于死地,反而会立刻把鹿惊跑,再也找不到它了。
  他只好先把弓箭放下,在树林里轻轻移动位置,寻找最合适的射箭角度。而到了这会儿,他还没有发觉已经有几个人正在朝他这边围拢上来。而且还不是一伙人,而是前后两伙人都在朝他悄悄靠近。
  走在前面那伙人中的小头目朝其他几个人打了个手势,刚才还聚集在一起的几个人立刻散开了,从几个不同的方向朝阿克敦围了上去。而这会儿,阿克敦的全部精力都在那头马鹿身上,一直在看着鹿头上的那杈巨大的鹿角。
  在溪边低头饮水的马鹿似乎已经听到什么声音,警觉地抬起头来,紧张地朝着传来声音的方向张望。可是,让阿克敦觉得奇怪的是,那头马鹿并没有朝自己这边看,而是注视着另外一个方向。
  马鹿这个异乎寻常的举动,立刻引起阿克敦的警觉。他并没有动地方,也没有较大动作的扭头左右张望,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朝两边扫视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随即,他的目光再次盯在那头马鹿身上,慢慢举起了弓箭,瞄准了前面的猎物,把弓拉圆,正准备放箭,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有人踩断树枝发出来的咔嚓声,迅速转过身来,就势把已经拉圆的弓箭对准来人。
  那个人见自己已经被发现了,赶紧抢前一步,举刀扑了过来,朝阿克敦狠狠地劈了下去。阿克敦一个闪身,躲过气势汹汹劈下来的一刀,一个箭步跳开,和来刺杀他的人拉开了一定距离,再次将弓拉圆,一箭射了过去,正中那个人的胸口。
  由于用力过猛,几乎快把手里的弓拉断了,再加上距离又特别近,只在咫尺之间,一箭把那个家伙的身子射穿。眼看那支飞出去的箭从那人的前胸射进去,箭头从后心钻出来。
  林子里发出来的打斗声,惊动了那头站在溪边的公鹿。它稍微愣怔片刻,随后跳将起来,扬起四只蹄子,一溜烟消失在了莽莽的丛林里,传来了一串坚硬的鹿蹄跑过河边岩石时,敲打出来的“嘚嘚”声。
  这会儿,阿克敦早已经顾不上那头逃走的马鹿了,持刀站在那里,眼睛再次朝四周扫了一圈,只见还有七八个人挥舞着大刀朝他冲上来。
  来谋杀阿克敦的那几个人,恰是前两天前来投奔他们的那几个人。不用说,带头的正是那个自称为刀别且的家伙。原来,这些人都是夫余王宫里的侍卫,上次他们在绮石烈部落杀害了呼布塔酋长一家,而阿克敦的阿玛和大哥也是被他们几个杀害的。
  这几个人个个武功高强,身手不凡,出刀特别快。在这静静地山林里,而且只有阿克敦一个人,并且把他团团围困在中间,如今阿克敦成了他们笼子里的鸟,插翅难逃了。刀别且站在那里,朝着阿克敦嘿嘿冷笑两声,随即把手一挥:“上!”
  几个刺客听到刀别且的命令,立刻挥刀扑了上来,纷纷举刀朝阿克敦劈了下去。阿克敦连续躲过两把砍下来的刀,手持短刀拼死抵住刀别且挥过来的一刀。可还没等他把正面的对手击退,已经感觉到身后又有刀带着风声劈了下来。
  这会儿,阿克敦已是顾前顾不上后了,他的武功再好,力气再大,稍有不慎就会露出破绽。肯定是在劫难逃,必死无疑了。这样一来,他反而镇静下来,沉着应对,杀一个算一个,也好多抓个垫背的。他连续躲过几刀,持刀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手里的钢刀插进一个人的肚子里。刚把刀拔出来,正打算对付下一个,只听见身后传来两声惨叫,接着是有人应声倒地的扑通声。阿克敦没敢回头,而是挑出刚才站的地方,这才转头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塔尔玛和佛昂噶两个人已经冲了上来了,各自杀死一个前来偷袭阿克敦的家伙,随即冲上前来,将阿克敦团团护卫住。
  到了这会儿,他们已经把对方的人杀死了四个,还剩下的四个人心里已经没底了,已经乱了步伐,刀法更乱了。别看他们几个人都具有不凡的武功,出刀也快,毕竟还不是经常在山里打猎的阿克敦和佛昂噶的对手,只是几个回合下来,阿克敦再次抓住对方的破绽,一刀劈砍过去,又把其中一个家伙一刀劈成两半。
  剩下的三个人见大势已去,且战且退,想要离开这片死亡之地。可是到了这会儿,哪里还来得及了?佛昂噶和塔尔玛分别追上两个准备逃跑的人,挥刀将其砍死。而刀别且也被阿克敦一脚踢倒在地,随即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将其生擒活捉了。
  尽管刀别且前来投奔他们的那天,塔尔玛已经察觉到这几个人有问题,可她不但生在纳丹乌西哈河畔,也长在这里,从没离开过半步,更不知道夫余王朝里的那些侍从护卫是怎样的言谈举止,更不知道他们都有哪些礼节。怕冤枉了好人,也没有把自己的怀疑告诉给其他人,只是一直在暗地里监视那几个人。当她这天发现这几个人悄悄尾随阿克敦走进了树林子,感觉到有点不妙,赶紧找到佛昂噶,也随后来到山林里,这才救了阿克敦一命。
  阿克敦由衷地说:“谢谢你俩,救了我。”
  塔尔玛开玩笑地说:“阿克敦你知道吗?我可是上天派下来的女神,是专门来保护你的。”
  “是的,你是我的护卫女神!”阿克敦并没把她的话当成玩笑,而是认真地说。
  他们三个人押解着刀别且,正准备返回营地,突然钮赫从旁边的树林子里蹿了出来,一边高声叫骂,一边举刀要砍已经被活捉的刀别且,却被阿克敦上前一把拦住,说:“像这样的笼中鸟,不需你动手。先养他两天,用他的脑袋祭旗!”
  听阿克敦这么说,钮赫只好把刀收起来。
  尽管后来佛昂噶曾提醒过阿克敦,觉得钮赫这次出现的很不正常,要他今后出门千万多加小心,免遭暗算!可阿克敦并没有把佛昂噶的告诫放在心上——对一个光明磊落的人来说,他很难理解那些心底阴暗的心理,更不可能知道在他们的心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第二十一章碾盘山大捷
  佛昂噶带着几个卫兵在部落里巡夜。尽管他们把试图暗杀盟主阿克敦的刀别且抓住了,可夫余国会不会再派人来到纳丹乌西哈山行刺,还是个未知数。况且他们已经接到探马的报告说,二王子素带正率领三千多大军昼夜兼程朝这边开来,不能不多加小心!每天夜里,佛昂噶都带兵在部落外面巡夜,万一有什么情况发生,能及早发现,早有准备。
  打这儿到关押刀别且的那间房子要经过一小片树林,转过一道弯,然后一直朝前走,再穿过一小片草地就到了。那里是他们夜里巡查的重点,怕有人把刀别且劫走。
  他们刚转过弯,忽然走在前面的佛昂噶站住了,前面影影绰绰似乎有人!
  而那个人似乎也发现了他们,一闪不见了,可能躲到那间房子后面去了?佛昂噶立刻把刀拔出来,几步跑了过去。不过,他没敢太靠近那间房子,而是在距离几步远的地方站住,大声喝问道:“谁?!”
  那里没有人回应。
  佛昂噶再次提高了嗓门,高声喊道:“谁在那儿?赶紧出来,否则不客气了!”
  “瞎喊什么?是我。”只见一个黑影从房子后面闪了出来,并朝佛昂噶走过来。
  佛昂嘎已经认出了来人,把抽出来的刀重新插回鞘里,奇怪地问道:“原来是钮赫酋长!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我来查看一下门窗插得严不严实,别让那个家伙跑了。”钮赫说。
  “有我看着呢,还能让他跑了?!”佛昂噶若有所思地说。
  “好,既然这样,我就放心了。”说着,钮赫转身离开了。
  看着消失在夜色里钮赫的背影,佛昂噶觉得这个人的举止实在有点太奇怪了。已经这么晚了,他到这里来干什么呢?而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见他们过来,还赶紧躲藏起来,不知道这个家伙在搞什么鬼?
  第二天上半晌,阿克敦正和几个部落酋长正坐在山坡上议事,忽然看见两个骑马人直朝山坡上跑了过来。
  那两个人拍马跑到阿克敦等人跟前,翻身跳下马背,几步窜到他们跟前,气喘吁吁地大声叫道:“阿克敦,夫余朝廷派……派来的大军,已经……已经快到纳丹乌西哈河北边啦!”
  “不是还有十几天的路程吗,怎么来的这么快?”尽管阿克敦对夫余大军的到来早有所准备,可怎么也没想到,夫余人来的这么快,赶紧问那两个打探消息的人,“他们有多少人马?”
  其中一个人上前回答说:“不错,正常来说,他们是有十几天的路程。可是那些夫余人昼夜兼程,才提前了四五天。看他们那阵势,足有三四千人马,走起路来,漫天扬沙,一片昏暗,连太阳光都踏起来的尘土遮住了。”
  “别管来了多少人,咱们都不怕他们!”阿克敦从腰间拔出战刀,高高举起来,“准备迎敌,打败那些夫余人!”
  一声号令,立刻赢得到了众人响应。只见那些人高举手里的武器,连声呼喊:“打败夫余人,打败夫余人!”
  “咱们都去打仗了,这个家伙怎么办?”这时候,佛昂噶把刀别且推到阿克敦跟前问道。
  阿克敦瞥了刀别且一眼,随后说道:“正好,现在已经来不及杀猪,没有祭旗的猪头,把他推出去砍了,用他的脑袋祭旗吧!”
  “好!就用他的脑袋来祭咱们的军旗!”说罢,只见佛昂噶朝刀别且的后腿弯猛踹了一脚,一下将他踹到在地,薅着头发,让他跪在那里,抡起手里的大刀,将刀别切的脑袋砍了下来,摆在那面猎猎舞动在鹰面龙身的军旗前面。
  这场战斗,当然不能摆在家乡的纳丹乌西哈河畔。大战开始前,阿克敦已经率领着挹娄大军转移到距离纳丹乌西哈山西南四十里以外的碾盘山下,并且在那里等候素带率领的夫余大军到来。
  一路上,素带率领着三千多兵马星夜赶路,提前四五天赶到弗提卫,先收编了哈雷的残部,这才顾得上去看望大王子。
  哈雷已经死了,并且装殓在棺材里。可素带还是不太放心,让人把棺材打开。当他看见躺在棺材里的大哥那副瘦骨嶙峋的摸样,显得可怜楚楚,况且他们还是亲兄弟,禁不住掉下了几滴眼泪。他站在哈雷的棺材旁说:“大哥,你好好躺在里面睡觉吧,等着二弟我前去为你报仇!”
  说完,他让人把棺材盖好,把哈雷的灵柩运回夫余城安葬,随后率领着三千多人马的大军浩浩荡荡开往纳丹乌西哈河畔。可是,在那里并没有找到挹娄人的军队。接到探马的报告说,阿克敦已经带人转移到了西南的碾盘山一带,他还颇为自负地对身边的人说:“那些挹娄人已经吓破胆了,望风而逃。这次说什么也得把他们找到,一举将其彻底歼灭,也让父王看看,我素带可不是一个只知道吃干饭的饭桶!”
  他身边的那些人听了素带的一番话,自然是个个赶紧点头。
  素带在纳丹乌西哈山没有久留,率领着人马连夜赶到碾盘山下,并把营寨安扎山上。并吩咐手下人加紧巡逻,防备夜里遭到挹娄人的偷袭。第二天一早,他们在山坡上摆好了阵势,准备与挹娄人决一死战。他拉着马缰绳,缓缓来到阵前,朝对面的挹娄人阵地望过去:只见对方不过是一群穿着破破烂烂的庄稼人,而且手里的武器也是长短不一,啥样的都有。
  对面的挹娄人根本不像人们吹嘘得那样神乎其神,不过是些种地的庄稼汉,或者在林中狩猎的猎人。而从他们排列的阵势上看,这些人也根本不会打仗,更不懂得什么兵法。他们的阵地摆放在一大片开阔的河滩上,而在他们的身后就是绕山而过的碾盘河。自古以来,背河列阵,又身处在山坡的下方,绝对是兵家的大忌。一旦战败,连一条逃生的路都没给自己留下,最后只能跳进河里活活淹死。而自己一方则占据了绝对有利地形,居高临下,只要鸣锣进军,驱赶着重装备骑兵一路掩杀过去,立刻会将对方的阵列冲击个七零八落,溃不成军。到了那个时候,则可将三千大军一起压上去,一定会杀的对方抱头逃窜,只顾着仓皇逃命。看到这儿,他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心里暗暗地想,真是天助我也!
  随后,他举起马鞭指着对方的阵列说:“像这样一帮乌合之众也敢和国王的大军对抗?简直是不自量力!”
  夫余国军队的阵容实在太强大了,也难怪素带会如此地洋洋得意。站在最前面的是身披牛皮铠甲,头戴青铜帽盔的骑兵,浑身上下武装得严严实实,只露着两只眼睛。而他们胯下骑的战马也匹匹披挂牛皮铠甲,更是显得威风凛凛,气势逼人!在重装备骑兵的后面,是一排排手持长柄扎枪、队列整齐的步兵,最后面几排才是持弓搭箭的弓箭手。看得对面山坡上的夫余军队,那些挹娄人个个眼眶子直发晕,致使有人情不自禁地叫喊出声:“我的妈呀,他们有这么多人马呀!
  看见对方阵容如此强大,钮赫酋长赶紧拍马跑到乌苏里部罗酋长雅尔哈齐跟前,想和他商量一下,各自赶紧率领自己部落里的人马撤出这场输多赢少的战斗,别在这里等着送死。而雅尔哈齐想了想说:“还是在这里等等看吧,咱们可以稍微往后撤出一段距离,见势不好,再离开也来得及。”
  “还有什么可等的?你没看见对方的阵势吗,咱们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钮赫坚持说。
  “有阿克敦的人马在前面挡着呢,要死也是他们的人先死,你担心什么?”雅尔哈齐仍旧毫无表情地说。
  见雅克哈齐不但不答应自己的提议,也不肯带领人马离开,钮赫也无法一个人率领自己的人马离开,只能悻悻地骑马返回自己的阵地前,继续观察前面的动静。
  这时候,阿克敦只顾着观察对方的阵地,并没发现这次钮赫和雅尔哈齐的私下串通。他把自己的队伍排列在碾盘河的北岸,当然有他自己的考虑,并非不想要给自己和所有的挹娄人留下一条退路,关键还是想起那年冬天和叔叔在山里猎熊的场景。他一直在努力地回忆着,当时叔叔猎熊的每一个场面,什么时候把扎枪支撑在地上,以便选择最好的时机,刺进熊的胸膛里。
  叔叔的话说得很有道理:猎人是不会去轻易招惹熊那样的凶猛野兽。可一旦双方相遇,那就由不得自己说了算了。要是在那个时候,猎人害怕了,一心只想着赶紧逃命,反而却逃不掉了!人跑得再快,毕竟只有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的熊,最后的结果只能被熊活活撕碎,咬死。而不想被熊咬死,那么就必须想办法和它斗下去。而斗下去也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被熊吃掉,要么将熊杀死。既然这样,为什么不选择有两种结果的反抗,而等着被熊吃掉呢?
  如今他们也是一样,只有和对面山坡上的夫余人斗下去,对他们进行顽强的反抗,才可能有一线存活下来的希望。想到这儿,阿克敦把紧握在手里的战刀举了起来,对身后所有的所有挹娄人大声喊着说:“这里是碾山,而在我们的身后四十里地以外,那里不仅有养育我们的母亲河,还有我们世代生活的家园。那里有我们的父母、妻子和孩子,而咱们打这场仗,恰好是为了保护他们不再遭受夫余人的凌辱,不再受夫余人的统治,也是为了保护咱们自己!不拿起刀来,不进行法抗,咱们就得像狗一样的活着,只能向那些夫余人摇尾乞怜,讨要他们嘴边的一点残羹剩饭,以苟延残喘。而一个民族要想活得有所尊严,就绝不能跪倒在另外一个民族的脚下。同样都是人,为什么我们要把自己种出来的粮食给他们吃,猎获的兽皮给他们穿?而且还要挨他们的皮鞭,被他们所奴役呢?为了咱们能有尊严的活着,今天就必须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要么他们杀了我们,要么我们把他们赶出咱们的地界,让他们滚回夫余老家去!”
  稍微停顿了一下,他接着高声问道:“请你们告诉我,有人愿意让那些夫余人继续骑在咱们的脖子上拉屎撒尿吗?”
  “不愿意,不愿意!”阵地前的挹娄人纷纷举起自己手里的刀枪。
  “好!”阿克敦让人赶紧把钮赫和雅尔哈齐召唤过来,对他们两个说,“等到一会儿打起来以后,你们各自带领着自己的人马,一路朝东,一路向西,佯装撤退,绕到夫余人的背后,专门砍杀他们的弓箭手。”
  “好吧!”两个部落的酋长听了阿克敦的吩咐,心里各自暗暗地松了口气。如今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率领自己的人马离开战场了。至于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则可伺机而动了,或攻或退,全凭战场的局面而决定。
  见对面的阵地已经有人撤出了战场,有人赶紧向素带报告:“二王子,还没等打仗,那些挹娄人已经被咱们吓破了胆子,开始逃跑啦!”
  素带骑在马上,洋洋得意地对身边的一个牛加说:“等一会儿,你率领着大军一起冲杀过去,一个活的都不许留下,全部统统杀掉!让对面那些挹娄人的尸体堆成山,鲜血流成河。”随后,他亲自下达了命令,“弓箭手,准备放箭!”
  随着素带的一声令下,顿时箭矢如雨,遮天蔽日,射出的箭矢如蝗虫一样,纷纷从半空中坠落下来。尽管站在对面的挹娄人早有所准备,看见纷纷落下来的箭簇,赶紧举起手里的各种各样盾牌,想办法尽量保护住自己,以不被乱箭射中。可是他们手里的那些盾牌不过是些木板或柳条筐,再加上夫余人的箭簇密集如雨,还是不断有人被射中了,露在盾牌外面的腿或胳膊中了箭,人群里响起了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声。
  见势不好,阿克敦让人赶紧就地蹲下,尽量缩小目标,用盾牌互相遮挡住身体。
  连续发射了十几轮箭,见对面阵地已经倒下去了一大片,几乎看不见有人站立了,素带再次下令,指挥着重装备骑兵大声呐喊着,一路冲杀下山坡。
  见重装备骑兵已经放马冲杀过来,阿克敦赶紧让信号兵发出号令,做好迎战的准备!
  看着放马冲杀过来的重装备骑兵,阿克敦感觉他们不过像那只傲慢的虎头海雕一样,看似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样子,其实他们也有着致命的弱点,不仅认识不到对方的实际力量,更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对付他们的办法,再加上盲目自大,不自量力,以为重骑兵真的可以无敌于天下了,最后一定会像只落汤鸡一样,死得很惨!
  素带二王子看着自己的重装备骑兵已经出发了,山坡上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哒哒哒地向敌人阵地冲杀过去。他觉得那急促的马蹄声是那么好听,似紧密的战鼓,敲打在这片北方的大地上。他一时更加得意了,随后又出了命令,让后面的步兵做好出击的准备。一旦骑兵把阵地前面的挹娄人冲散,立刻带领着全部大军趁机掩杀过去。
  尽管事先阿克敦早有所交代,也教会那些挹娄人该怎样使用自己的武器进行反击。可当他们看见夫余国的重装备骑兵个个手持长柄扎枪,骑在披挂着牛皮铠甲的战马上,如虎似狼般地冲下了山坡,一直朝他们的阵地冲杀过来。感觉那急促的马蹄声好似响雷般从头顶上滚下来,还是吓得够呛,几乎个个都吓傻了,目瞪口呆。眼看着那排山倒海般涌上来的夫余骑兵,吓得变了脸色,胆颤心惊,甚至还有一些人下意识地弯下腰,准备抓起放在地上的长枪,以做最后的拼死反击。
  而这会儿,阿克敦则变得格外冷静。他一边注视着冲杀上来的夫余人的重装备骑兵,脑海里则一直在回忆着当年叔叔猎熊时的情景,以抓住最佳时机,给来势汹汹的夫余骑兵以致命的一击。他高举起战刀,朝着身后那些惊慌失措的挹娄人大喝一声:“稳住,都给我稳住!”
  眼看着对面的夫余重骑兵已经冲下了山坡,跑过了最后一道土坎,距离他们只剩下最后的十几丈远了。可阿克敦高举的战刀还没有挥舞下来,仍旧高高举在那里,不停地大声喊叫着:“稳住,弟兄们,都给我稳住!”
  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想跑已经来不及了,那些站在最前面的挹娄人反而不想跑了。这会儿,即使他们想跑也来不及了,只能被随后冲上来的夫余骑兵撵在屁股后面一顿砍杀,死于非命。他们一个个都在看着阿克敦,看着那把高举在他手里的战刀,只是盼望它赶紧挥舞下来,以赶紧迎敌。直到夫余人的重骑兵距离他们还剩下两三丈远的时候,阿克敦举起来的那把战刀终于狠狠地挥了下来:“持枪反击!”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站在最前面一排的挹娄人立刻放下手里的短家伙,操起早已摆放在地上的长枪,三四个人抓住一杆,斜支在地上。后面牢牢地支撑在河滩的河卵石上,而锋利的枪尖斜对准横冲直闯过来的战马胸前,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枪阵。
  当那些已经冲到挹娄人阵地前的夫余重装备骑兵,发现对方阵地上突然斜支起来一杆杆长扎枪时,个个吓得想赶紧勒住狂奔的战马,把马停下来。可是到了这会儿,哪里还来得及呢?那些狂奔的战马已经收不住蹄子了,随着一声声凄惨的马嘶声,还有人的绝望惊叫声,他们胯下的战马已经撞在锋利枪尖上,一匹接一匹地倒下去,上面的骑兵随着摔下马背。
  冲上来的战马一匹匹撞在斜支在地上的长枪上,产生巨大的冲力。多亏阿克敦坚持把自己一方的阵地设在河滩上,否则真禁不住战马的冲撞。恰是着片铺满了河卵石的河滩,河床无比坚硬而结实。再加上每杆长枪的木柄都有胳膊粗,再加上三四个挹娄人拼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抓住,终于撑住了战马的猛烈冲撞。尽管如此,当那些战马倒下去的时候,还是把那些抓住长枪的挹娄士兵也带倒了。
  第一批冲上来的战马几乎全被长枪刺死,而随后冲上来的战马乱纷纷地踏在前面已经摔在地上的人马身上,惨叫声响成了一片,好像有无数的魔鬼从阴朝地府里钻出来,鬼哭狼嚎响成了一片,更外瘆人。只是短短的片刻工夫,连长枪刺死,带后面冲上来马匹撞倒的,几乎看不见还有站立在那里的战马了。
  这工夫,只见阿克敦趁机率领着挹娄人冲杀上来,把那些已经摔在了马下,正在往起爬的夫余骑兵一个个砍倒在战马旁,一时好似冲进无人之地,削瓜切菜一般。前后不到一顿饭的工夫,五百多人的夫余重装备骑兵几乎全被挹娄人消灭光了。
  开始见阿克敦在河滩上布兵,素带还嘲笑他空有虚名,实际上并不会打仗,更不懂得兵法。以往的几次取胜,不过是遇见像他大哥哈雷和北方道大使那样的蠢猪一样的对手。直到眼睁睁地目睹了自己的重装备骑兵在顷刻只见土崩瓦解,烟飞灰灭,才突然明白了阿克敦的真实用意,不由得恨恨骂道;“这个狡猾的挹娄人!”
  他好像一个输光的赌徒,气急败坏地大声喊叫:“步兵,步兵给我上!”
  “二王子!”一个牛加刚想上前制止他。可这会儿,素带哪里还能听进别人的建议,气急败坏继续大声喊叫,“步兵上!”
  夫余人的步兵随后冲了上来。可这些人刚刚亲眼目睹了重装备骑兵被挹娄人杀得几乎一个不剩,片甲不留,早已士气殆尽,都已经无心打仗了。尽管挹娄人少,装备也差,可刚打了一场大胜仗,消灭了不可一世的夫余人重装备骑兵,士气正旺,个个以一当十,奋勇冲杀上前,好似一群身手矫健的豹子冲进了狼群里,不停地挥刀举枪,连劈带刺,杀得那些夫余士兵拖枪带刀,狼狈地朝回跑。不料,他们身后的督战队已经上来了,不许夫余士兵往回撤,而且连续砍死了十几个不肯回去打仗的士兵,才阻止住了这场溃逃。那些还活着的士兵见前后都已经无路可逃,只能转头朝旁边跑去。
  见自己一方已经处在了劣势,而两军人马混战在了一起,无法使用弓箭,素带只能下令,把自己的侍卫队、弓箭手和督战队也投入了战斗。一个夫余军官骑马冲上来,举枪朝阿克敦冲过去。见那个人来势汹汹,阿克敦赶紧闪身让过了马头,随手挥刀朝马腿砍了过去。那匹受了伤的战马一声长嘶,跳将起来,立刻把骑在背上的夫余军官掀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阿克敦随后赶上来,一手揪住那个夫余军官,一手挥刀劈了下去,送他去见了阎王。
  正当阵前打得人仰马翻,杀声不断的时候,只听身后又传来了一片喊杀声。素带回头一看,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六神无主,差点没从马背上掉下去。前面这一伙挹娄人他都对付不了,眼看着身后又从东西两侧冲杀过来两伙挹娄人。而那些夫余士兵见他们已经被挹娄人包围了,个个都已无心恋战,慌忙抱头鼠窜,四处乱跑,漫山遍野都是乱跑的夫余士兵,而紧随其后追赶的则是挹娄人。见大势已去,素带赶紧带领着部分人马杀出了一条血路,仓皇逃离了战场。
  这会儿,阿克敦已经杀红了眼,斜眼瞟见一个人骑着马朝自己冲了过来,立刻把刀抡了起来,正准备砍杀过去,只听见那个人在马上大喊一声:“是我呀,大哥!”
  阿克敦定睛一看,原来是佛昂噶,赶紧把已经挥砍出去的刀收住。
  战斗彻底结束了,漫山遍野躺着的都是夫余士兵和军官,像谷个子一样,几乎一个挨一个地躺在夏天的原野上。到了这会儿,阿克敦才感觉到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几乎连站都站不住,一屁股坐在刚刚杀死的那个军官尸体上。
  这一场战斗,把东明王交给素带的三千多军马损失了大半,尤其是使夫余国最精锐的重装备骑兵全军覆灭,素带深知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不敢回夫余城去见他的父王,只能带领着所剩下一千多人马仓皇逃往青城,并且暂时在那里住了下来。
  阿克敦率领挹娄人打了一场这样的胜仗,捷报很快传遍了黑龙江及乌苏里江沿岸。不断有新的部落加盟到挹娄大军里,前后不到半个月的工夫,已经发展成了一支近万人的联合大军。经老赫舍里提议,加上各部落酋长的同意,一致推举阿克敦为纳丹乌西哈王。
  第二十二章准备西征
  举行仪式的那天,当老萨满把那根象征着权力和威严的权杖交到跪在地上的阿克敦手里时,坐落在纳丹乌西哈山东侧的议会大厅里,响起了一片掌声和欢呼声。
  这根权杖是用一棵近千年的青柞树根雕刻而成。青柞树又叫波罗棵子,是北方最常见的一种树。可它已经生长了近千年,历经了数不清的风霜雪雨,再加上那根深藏地下,汲取大地的精华,不仅木质坚硬,而且弹性特别好,真可谓折不断,砍不折,烧不毁!在那根权杖头上,还镶嵌了一个石骨朵。那枚石骨朵共有三层,每层精心雕刻了七片云朵似的花纹雕饰,共计二十一朵。
  而“七”是一个极重要的数字,月亮的运转周期是二十八天,以七天为一个阶段,而“七”又是一加二加四之和,而二是一的倍数,四又是二的倍数,在成倍递进数字组合里,“七”是最大数字,再由表示多数的三个“七”组成二十一,象征着权力的至高无上,不可动摇。
  看见阿克顿从老萨满手里接过那根象征着权利和尊严的权杖时,让站在一旁钮赫既羡慕又嫉妒,眼睛里射出两道狼一样的贪婪目光,心里更是翻江倒海般的难受。这种场面简直让他几乎无法忍受!当初起事反抗夫余人的统治时,他只比阿克敦晚那么一点,而且当时他们部落的人马也并不少,凭什么他能当上纳丹乌西哈王,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部落酋长呢?
  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向往着权利,并且想要掌握那种权利,钮赫当然也不例外。为了获得到那看不见,摸不到,却具有无限能量的权力,他甚至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当初叔叔呼布塔被部落的人推举为绮石烈酋长的时候,他曾多次幻想过,哪天能和叔叔一样也就满足了。就在他一心想要取代叔叔呼布塔的时候,刀别且带人来到了纳丹乌西哈河沿岸,并且认识了钮赫,并且许诺以后可以扶持他当上绮石烈部落的酋长。而作为交换的条件是,必须协助他们除掉呼布塔和尼玛坎。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样,当呼布塔让他到叶赫那拉氏部落送信时,才故意传错口信,是想配合刀别且趁机杀害尼玛坎父子。可惜的是,那次刀别且等几个人只把呼布塔一家人除掉,可并没有见到尼玛坎父子。等他们接到钮赫的报信,急忙再次返回绮石烈部落,那两个人已经带着塔尔玛到了纳丹乌西哈河边,而且那岸的赫舍里已经带人前来接应,刀别且只好带人躲了起来,没敢动手。
  刀别且确实没有食言,几年以后,在他的帮助下,自己终于当上了部落酋长。不过,钮赫也不心甘情愿地接受夫余人统治,更不想成为夫余人的傀儡。当他知道阿克敦已经率部落人起来反抗夫余人,并且还成功地袭击了夫余国的北方驻军骑兵,并且设计骗开了北方驻军的寨门,并且杀死了那个大使后,觉得一个新的机会到来了,可以趁此机会摆脱夫余人,立刻带领自己部落里的男丁前去投奔阿克敦。
  当时,钮赫一心只想着把统治他们的夫余人赶走,自己仍旧当自己的酋长,今后再不用给夫余人进贡则可以了。结果事情的发展,与他当初的想象却越来越远了,阿克敦率领着区区四五百名挹娄人,一举击败了前来镇压他们的哈雷千人大军。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充满了幻想,渴望有哪么一天,自己能登上权力之巅。而随着阿克敦在挹娄人里的威望越来越高,他已经成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在众人的心目里,他的威信甚至都不赶不上老赫舍里和佛昂噶。这才知道自己确实小瞧了小自己六岁的阿克敦,而且此人已经成了气候,成了自己以后的最大的潜在对手!要是不把此人除掉,将会成为自己通往权利路上的一只拦路虎!这样,他赶紧派人前往夫余城,联系上了刀别且,要他们扮装成挹娄人,混进挹娄人里面,以寻找机会,除掉阿克敦。结果,眼看他们几个人快要得手之时,却被塔尔玛和佛昂噶搅乱了局面,不但杀死了七八个,还活捉了刀别且。
  见阿克敦等人把刀别且押解回来,他心里当时别提有多么紧张了,生怕那个家伙出卖了自己,几次寻找机会想把刀别且除掉。只是忠实耿耿的佛昂噶看守得太严,使他无法靠近关押刀别且的房子,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只能暂时作罢了。
  刀别且毕竟是个武士,也特别仗义,尽管他知道钮赫曾几次想要杀人灭口,可他却至死都没出卖那个家伙!被阿克敦带人活捉以后,刀别且心里很清楚,自己必死无疑,即使供出他的合作伙伴钮赫,也不会得到阿克敦的宽恕。与其都是死,何不做个好汉,光明磊落地去死呢?
  可他哪里能够知道,钮赫早已经做好了最坏打算,一旦刀别且出卖自己,他肯定什么都不会承认,并且还会说刀别且是在诬告栽赃,想要借刀杀人。只要到了这一步,阿克顿肯定也没辙了!而最后也只能相信自己的话,而不会相信刀别且!
  对忠心耿耿的刀别且,东明王确实没有亏待他。尽管无法把他的尸体运回去厚葬,还是重重地奖赏了他及他带出来的那几个弟兄,不仅赏赐给他们的家人很多金银财宝,还追封刀别且为细作马加,把他的后代封为夫余贵族。
  等到阿克敦让人用刀别且的脑袋祭旗后,钮赫更放心了。别管怎么说,只要刀别且活着一天,就是他的一块心病。看着他被砍掉了脑袋,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如今已是死无对证,他更可以为所欲为了。当挹娄人和夫余国的三千多大军在挠力河畔排开阵势时,望见对面山坡上强大的夫余人,吓得他胆颤心惊,本想拉着雅尔哈齐一起离开战场,逃命要紧。可不知道雅尔哈齐心里到底怎么想的,竟没有答应。好在那个素带只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看似来势汹汹,却不堪一击,被阿克敦将他们一举击败,打得落花流水。而他和雅克哈齐趁机带兵接应,从中缴获了不少战利品,充实自己部落。如今,阿克敦已经被拜为纳丹乌西哈王,那么今后该怎么办呢?目前他还没有想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往前走一步算一步了,以等待时机。
  阿克顿以纳丹乌西哈王的身份召集所有部落酋长到纳丹乌西哈河东侧的议事大厅里议事。他说:“这次,我们十几个部落联合起来,把夫余国二王子素带的三千大军打得一败涂地,杀他们个人仰马翻。对这样的失败,那些夫余人肯定不会甘心,肯定还会派来更多的夫余军队前来报复。下一步,咱们该怎么办呢?”
  波尔亲部落酋长进言道:“纳丹乌西哈王,如今咱们已拥有一万多人马,真可谓是兵多将广,人强马壮。只是这么多人马集聚在一起,人吃马嚼,粮草已经成了当前的最大问题。我看不如暂时让各路人马返回到自己部落,筹集好粮草,做好准备,一旦那些西方的夫余人再次来犯,重新集结起来,以共同对付他们。”
  阿克敦想了想说:“你说的确实不错。如今这么多人马集中在一起,粮食和草料确实是个大问题。可咱们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多人,要是各自返回本部落,一旦有事,再想把这么多人马召集在一起,恐怕就困难了!”
  “请问,那你说,咱们该怎么办才好呢?”钮赫在一旁冷冷地说道。
  “我看不如这样。”阿克敦想了想说,“各部落先抽调一些人马回去,想办法筹集到一些粮草,尽快押运回来。而咱们更不能坐在这里等候夫余大军再次找上门,让他们来报复攻打我们!不如趁热打铁,就着咱们连续打了几场胜仗之际,而那些夫余人惊魂未定之时,就势挥师西上,率领万人之众,到他们的家门口前,堵上门打狗,关笼子抓鸡。在那夫余人的土地上,将他们彻底打败,建立咱们的挹娄王国!”
  “你说的这些,不过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根本不可能实现!”钮赫激动得站了起来,强烈反对阿克敦的主张。
  “为什么不可能?”阿克敦反问他道。
  钮赫斜他一眼,说:“你也不想一想,那夫余国拥有几万人的大军,还有很多骑兵,可我们十几个部落加在一起,不过才区区一万多人。用一万多人和几万人的大军打仗,无疑是以卵击石,不但打不过他们,还得使自己的蛋黄子淌了一地。况且,咱们长途跋涉,哟路上还得行军打仗,运送粮草和其他军需物质,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咱们有那么多的车辆和马匹吗?”
  钮赫仍然在坚持自己的说法,而阿克顿更是半句不让,立刻反驳他说:“不错,夫余国确实拥有几万人的大军。可他们那些军队都分守在各座城里,军力也随着分散在了各处,就好比张开的一只手,每个指头各自朝着一个方向,形不成合力。别看我们只有一万多人马,却好比一个紧握的拳头,完全可以把他们各个击破,一路打进夫余城。”
  说罢,阿克敦看着身边的雅尔哈齐,希望他能支持自己。见阿克敦问到了自己,雅尔哈齐只好说:“纳丹乌西哈王,我很佩服你打仗时的勇气和胆量,也佩服你的临战指挥的智慧。问题是咱们将要率军远征,那可不能仅凭着勇气、胆量和那种小智谋啊,还得有战略眼光。”
  “什么战略眼光?”阿克敦不解地问。
  雅克哈齐看了阿克敦一眼,随后说道:“不错,咱们是连续打了好几场大胜仗!可是,这几场胜仗都是在我们家门口打的,在我们的草原和山地里打得这几场仗,获得大胜的原因除咱们挹娄人的骁勇善战以外,还有咱们熟悉这里的地形地势,还有咱们挹娄百姓的通风报信,传递消息,是凭借天时、地利与人和,才连续打败了夫余大军。可咱们一旦到了夫余人地界,不仅不熟悉那里的一切,也再不会有人主动为我们通风报信了,更无法利用那里的地形地势了,况且他们还有着坚固的城墙,易守难攻,我们盲目前往那里,岂不是白白送死吗?”
  尽管遭到钮赫和雅尔哈齐两个人的一起反对,阿克敦还是不肯放弃主动向夫余国进攻的主张,并且在试图说服他们。他说:“你们说的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可是,每次在咱们的家门口打仗,最倒霉的还是咱们挹娄人的百姓。你们也都看见了,每次打仗之前,都能看见很多老人、妇女和孩子逃离家园,四处躲避战乱,民不聊生。而我们和那些夫余人打仗究竟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咱们挹娄人彻底摆脱夫余人统治和压迫吗?不正是为了让咱们的父老乡亲免遭战争的蹂躏和伤害吗?”
  说到这儿,他举起了手里的权杖:“我是大家推举的纳丹乌西哈王,必须要对每一个挹娄人负责,不能眼看着他们悲惨地死在夫余人的屠刀下而无动于衷!”
  “我们绝对服从纳丹乌西哈王的指挥,您下命令吧!”多数部落酋长都是因为不甘心受到夫余人的统治和压迫,才纷纷前来投奔阿克敦,以反抗夫余国。如今,他们听了阿克敦的一番话,立刻纷纷响应,高声叫喊起来,愿意和阿克敦一起率兵西征,进攻夫余国。
  看到已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好多酋长一时群情激奋,不停地呼喊。雅尔哈齐无法再坚持自己的观点了,只是向阿克敦建议说:“如今眼看快要到秋天了,也快要落雪了。我看不妨等到来年春暖花开以后,咱们再集结挹娄大军,一路向西进军,攻打夫余国。”
  如今已经到了七月,再有一个来月,也就是八月中旬,北方地区就该飘雪花了。阿克敦只能同意雅尔哈齐的建议,并对在座的各位酋长说:“诸位,这几天你们就可以带领自己部落的人马,离开纳丹乌西哈山,返回到各自部落。希望各位回去后,尽快筹备足粮草和其它军需物资,等到明年开春以后,咱们再集合一起,向西进军!”
  “好!——”
  尽管各部落酋长都纷纷响应阿克敦的提议。当他们听到明年开春以后再去攻打夫余国,一个个早已归心似箭了,当天便各自带领着自己的人马离开了纳丹乌西哈山。
  第二十三章狩猎
  怒吼的狂风裹挟着雪面子,在河面上凄厉地呼啸着。河床两岸黑压压的森林在肆虐的暴风雪面前,也只能甘拜下风了,不停地点头哈腰,痛苦地呻吟。
  到了每年的十二月,河水早已经封冻了,足有一米来厚。冰河上像长了一块块疥疮,有些地方的积雪被大风刮跑了,露出了一块块冰,有些地方还在厚厚的积雪覆盖下。这里不仅河面上覆盖着白雪,河床的窝风处,还有森林里,到处都是皑皑的白雪。到了冬天,这里几乎只有三种颜色:无处不在的白雪,还有黑色的森林,以及两岸河床的土黄色。
  已经冻得梆梆硬的河床上长着一些枯草,它们挣扎着从雪下趴出来,在凛冽的寒风里不停地抖动,摇晃着它那干枯而纤细的腰肢,随时都可能被大风折断,不知飘落到什么地方去了?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原野里,死一般地寂静,除了寒冷和荒漠,似乎看不到任何生命迹象,甚至连无处不在的乌鸦和喜鹊,这会儿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但这一切绝不仅仅意味着悲哀,而是蕴含着比悲哀更可怕,甚至远远超过冰雪冷冽的残酷。那是永恒用他的专横和难以言传的智慧,嘲笑着生命和生命的奋斗。那是荒原,是充满了野蛮,寒冷彻骨的北国的荒原。但是,不屈的生命依然存在,而且正在反抗。看,两个人正骑着马在沿着结冰的河流艰难跋涉。他们呼出的热气出嘴巴就结成冰霜,从空中落到身上,变成白色的晶体。虽然如此,他们却毫不畏惧,一前一后不屈不挠的跋涉着。他们身穿鹿皮衣裤,脚穿狍皮靴,头戴貉皮帽子,睫毛和嘴唇上的汗毛沾满了呼吸结成的冰屑,面目模糊难辨,正在深入这片荒凉、沉寂、嘲弄人的土地的人。
  这两个人恰是阿克顿和福昂噶。
  森林里黄昏一向来得早,透过挂满了枯黄叶子的柞树林,还可以看见西边灰白的天空,可是深沉沉的黑夜却已降临到地面上了。篝火烧得越旺,躲藏在黑暗中的树干被照得越亮,火光在它们身上不停地闪动。
  其他部落的人马陆续离开以后,纳丹乌西哈山终于安静下来。到了这年的十二月底,几场大雪过后,站在半山腰间朝远处望去,到处都是一片洁白——已经到了进山打猎的日子。这天一大早,佛昂噶来找阿克敦上山,想猎几头野猪,或狍子、野鹿等野兽回来,一可以解馋,吃不了的还可以把它们制成肉干,带上远征。
  他们骑马出来已经出来两天了,在山里也碰到了不少马鹿,还有狍子。可是山里的树叶全落光了,再加上积雪太深,马跑不起来,而那些山里的野兽远远看见他们,眨眼功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除了两只山鸡以外,再就是打昏了一只貂,而且还是一只白貂……
  天黑以后,他们找了个窝风的山凹,在那里生起一堆篝火,把山鸡架在火堆上烤熟,每个人啃了半只,然后各自吃了几把雪,分头钻进狍皮袋子里。
  佛昂噶很快睡熟了,还打起了鼾声。阿克敦在篝火旁边躺了下来,默默地看着篝火的热气随着黑烟一起升腾,头顶上老柞树的枝叶被冲得摇来晃去。繁星密布的夜空随着枝叶的摇动时隐时现。树干犹如一根根长长的柱廊,一直探进密林的深处,消失在黑暗的夜色之中。
  周围被漆黑的夜色笼罩住了,月亮完全消失,空中又飘起了零星的雪花。篝火烧得很旺,照亮了周围的树林。拴在一旁的马突然抬起头,紧张地竖起耳朵,看着对面的山坡。阿克敦赶紧叫醒正在沉睡的佛昂噶,把他吓了一跳,睡眼惺忪地看了看周围,又看了看天空,问:“天还没亮啊?”
  是的,天还黑着,他对阿克敦为什么叫醒自己而觉得奇怪?可很快,他已经站起身来,用一只手遮住火光,戒备地向对面山坡张望。随着马耳朵耷拉下来,闭上眼睛打盹,佛昂噶也放心了,重新钻回狍皮袋子里。尽管周围一片寂静,然而阿克敦一直感觉,在这片寂静之中,有一种使人感到受威胁的东西存在,一夜没睡好。
  后半夜,雪下得有点大了,带着某种不寻常的簌簌声落到地上。狂风在树林的上空怒号着。被狂风吹折的树枝,不时飘落地上,发出很大的响声。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几个大杨树在不停地摇摆,好像快要被摇晃断了,发出吱吱声,一会儿也不肯停下来。
  挹娄人一直把貂皮当成皮中的珍品,而貂皮又可分为三种:白貂为珍,黑貂为上,灰貂为下。他们是在一块石砬子旁的树上发现的那只白貂,当时正趴在一根树杈上。见到这样一只罕见的白貂,佛昂噶赶紧催促阿克敦:“快点射呀,别让它跑了!”
  阿克敦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刚准备放箭,突然又放下了。佛昂噶不解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不赶紧射那只白貂?这时候,只见阿克敦从石头砬子旁捡起一小块石头,随手朝那只白貂撇过去。
  随着前面发出轻微的响声,那只刚才还趴在树枝上的白貂立刻掉下来,砸在铺满了枯叶和雪的地上。佛昂噶赶紧跑过去,把那只白貂捡起来。这才发现,那只白貂还在轻微地喘息。刚才那一石头只把它打昏了,并没有打死。佛昂噶问阿克敦说:“你是不是怕用箭把那个白貂射死,伤了它的皮毛,才用石头把它打下来?”
  阿克敦也没说话,从佛昂噶手里把白貂接过来,仔细地看着它,不停地在它身上抚摸。在他的抚摸下,那只白貂苏醒过来,挣扎着要跑。见白貂已经缓了过来,急得佛昂噶叫起来:“快把它摔死,别让它跑了!”
  谁知,他不喊还好,他这么一喊,阿克敦反而把手里的白貂放到一棵树上,看着它几下爬了上去,登上了一根树杈,瞪着一对黑黑的小眼睛,朝他们看了一眼,伴随着一阵悉悉索索声,眨眼工夫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你怎么拔掉放了呢?”佛昂噶气呼呼地问。
  “这么好看的小家伙,你舍得把它杀死呀?”
  听见阿克敦这样反问自己,佛昂噶确实无话可答了——这么好的小家伙,是有点舍不得把它杀死。
  天亮以后,雪停了,太阳也从远山后面慢慢升起来了,可是仍然感觉不到一丝暖意,反而显得更加寒冷了。寒风阵阵,凛冽刺骨。两个人翻过一座山头,踏着昨夜落的那场小雪,一直朝前走去。
  从他们昨天夜里宿营的地方算起,河谷渐渐向西转去。左侧的山坡陡峭,而右侧的山坡比较平缓。两个人走了一顿饭的工夫,才到达乱石堆成的山顶。他们站在那里,向四外眺望:北面是纳丹乌西哈河流域和挠力河流域之间的分水岭。而蜿蜒起伏的青龙山脉则由东向西漫延过去,是两条河之间的分水岭。
  站在万金山的山顶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挠力河的全貌。这个地区共计有三条几乎平行的河流,其中纳丹乌西哈河和挠力河两条河流先汇合到一处,自西向东流淌过来。第三条就是他们走过的那一条蛤蟆通河,几乎为南北流向。每条河流的河源均由数条小河组成。突然,不知什么东西把阿克敦的注意力牵扯了过去。他在那里默默地看了一会儿,随后指着对面的山坡问佛昂噶:“你看,那是什么?”
  顺着阿克敦指的方向看去,佛昂噶发现那里有一团黑糊糊的斑点。开始,他还以为是云彩投下的阴影,立刻把自己这个想法告诉了阿克敦。谁知,阿克敦听后笑了起来,指着天空说:“你再朝上面好好看一看。”
  佛昂噶抬头看了看,只见这会儿已是晴空万里,没有一片云彩。过了一会儿,对面山坡上的那片黑糊糊的斑点开始改变了形状,并且向一旁在悄悄地移动。阿克敦问佛昂噶:“现在知道那是什么了?”
  佛昂噶点了点头说:“是一群野猪。”
  野猪群并没有发现对面山坡上的两个骑马人,还在向前移动。可是刚下到坡下的沟里,突然全部消失了。佛昂噶失望地说:“它们发现了咱们,跑掉了。”
  阿克敦下马趴在雪地上,仔细地谛听。佛昂噶也学他的样子,把耳朵紧贴在雪地上。
  “你听见了什么?”
  佛昂噶仔细地听了一会儿,随后摇了摇头说:“什么声音都没听见。”
  “它们离咱们越来越近了,赶紧准备吧!”
  佛昂噶站起来,朝山下看了看,可那里除了大片的空心柳以外,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更不要说野猪群了。他疑惑地说:“我怎么什么都没发现?”
  “有的时候,欺骗我们的,恰好是自己的眼睛。”阿克敦自信地说,“现在咱们过去看一看,你就会什么知道了。”
  说罢,阿克敦起身朝山下走去,而佛昂噶紧跟随在他的身后。两个人没走出多远,只见一大群野猪从山沟下面的空心柳塘里钻出来,并且正朝他们这边移动过来。其实,这些野兽的行踪还是好辨别的,毕竟它们只是为了一口吃的,有柞树的地方就有橡子,而野猪过来恰好是为了拱食橡子。可是人就不那么好猜测了。见野猪群正朝他们这边走过来,阿克敦赶紧说:“咱们在这里等着,老老实实地在这里等着,不要弄出动静,也不要说话。”
  佛昂噶点了点头,像阿克敦一样,也躲到了一棵大柞树后面,观察着前面。过来的这群野猪足有一百多只。有的离群跑到一边,可它们马上又返回到猪群里,并且正在朝他们躲藏的这片柞树林快速移动过来。
  “里面有个很大的。”阿克敦压低了声音说。佛昂噶赶紧探头看过去,佛昂噶说的不错,只见野猪群里有一头大野猪,脊背像山峰一样突出,比所有的野猪个头都大,足有四五百以上。阿克敦点点头,说:“是的。”
  “你是怎么发现这群野猪,并且知道它们会向咱们这边走来?”
  “你忘了,我曾经和叔叔上山打过猎了。”
  随着野猪群越来越近,已经可以清楚地听到几百只猪蹄践踏枯叶的响声,树木断枝的喀嚓声,公猪刺耳的尖叫声,以及母猪的哼哼声和猪崽尖细的叫声。
  那只最大的野猪走在猪群的中央,前后左右有很多头野猪,有的甚至离开猪群很远。当几只离群的猪差不多快要跑到他们跟前的时候,那只大野猪还在弓箭的射程之外。他们只能躲藏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越来越近的野猪群。
  突然,离他们最近的一只野猪抬起了拱嘴。它嘴里嚼着东西,竖起了耳朵,瞪着凶恶的眼睛,嘴边各露出一只白色的獠牙。那只猪突然僵立不动,停止了咀嚼,用凶恶的眼睛茫然不解地盯着他们。最后它终于懂得了面临的危险,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一瞬间,整个猪群叫着,打着响鼻向一边逃去。正在这个时候,箭射了出去,不是一支,而是两支,随着野猪的一声嘶叫,连着响了扑通两声,眼看着它们前后倒在地上。不过,那两只野猪很快再次站了起来,慌忙逃窜。阿克敦和佛昂噶并没有立刻冲出去,还在继续放箭,又有两只野猪被射中了。连续射出几只箭,阿克敦才提着弓,追了上去,并且提醒佛昂噶:“快点,跟上它们,别让它们跑掉啦!”
  此刻,只听见林中树木断枝的喀嚓声连续响了片刻,接着安静了下来。只是这么短短的片刻工夫,那群野猪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俩不会去追赶别的野猪,只是顺着血迹朝前找。没找出多远,已经发现了四五头负了重伤的野猪。开始,那几只野猪还“哕哕“地嘶叫着,不停朝他们身上扑,试图负隅顽抗。当它们各自被阿克敦和佛昂噶上去刺了一扎枪,那几头野猪在声嘶力竭的嘶叫声中倒了下去,渐渐失去了生命。
  杀死了野猪,阿克敦再次想起他们昨天在这里过夜时,枣红马受到惊吓的事,赶紧和阿克敦沿途寻找过去。走出不过几百丈远,也就是在他们最开始发现野猪的地方,那里的枯草被拔插倒了一大片,露出雪下铺的一层厚厚枯叶,看来昨天晚上这群野猪就在这里过的夜。难怪那匹枣红马会竖起耳朵,警觉起来,原来他们昨天夜里和这群野猪相距并不太远,很可能就从他们的身边走过。是漆黑的夜色把他们欺骗了,不仅欺骗了他俩,也欺骗了那群野猪,竟都没有发现对方,相安无事地过了一夜。要不是从他们身边走过的不是一群野猪,而是一群狼,哪怕只有十几只,昨天夜里他们还能睡得那么消停,会平安无事吗?当然不能,恐怕早被狼群包围了。
  不仅夜,有很大的欺骗性和隐瞒性。而狼更有欺骗性,也更抱团,再加上它们鼻子的嗅觉特别灵敏,很快会发生身边的一切东西。如果不是这样,他的叔叔怎么会被狼吃掉呢?
  叔叔呼布拉可是一个老猎人呀,跟各种各样的野兽都打过交道,可最后他还是死在了野兽的手里!他们那天猎杀的是四五头母野猪,每头都有二三百斤。挹娄猎人很少猎公野猪,嫌它的肉有股不好闻的骚腥味,而那猪肉简直像柴火一样,烀不烂,煮不熟,不好吃,也咬不动。
  他们只是用短刀把野猪膛豁开,取出了里面的肠子,丢弃在一边,然后把几头死野猪用绳子拴好拖在马后,朝部落走去。直到黄昏时分,他们才看见部落所在纳丹乌西哈山。这时,西面的天空堆积着白云,云边像熔化了的金属一样明亮。太阳透过积云射出扇形的光线,四处照射,纳丹乌西哈山也沐浴在那光芒四射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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