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入凡尘
作品名称:风华燃,烬成烟 作者:江无月明 发布时间:2023-12-10 09:05:04 字数:3207
我独自在小竹屋住了三天。哑婆婆无时无刻不飘过我眼前。世上本无鬼,做了亏心事,便有了鬼。这是我做的第一件亏心事。但我不怕鬼,我只剩下愧。纵然心念千万遍抱歉,鬼也不能重回人间。我便任由它游荡在我身边,任由一双我看不见的眼终日审视着我,这是我的报应。
三天后,墨染来了。带来一套崭新的衣衫。短衣小袖,抱腰革靴。我讶异:“胡服?”
墨染淡淡点头,“看看合不合身。”
待我换上新衣走到镜前,左瞧右看,喜上心间。平日穿惯了翘头布履,如今换上了鹿皮短靴,柔软轻便,甚是合脚。
墨染忽又走到我身后,拢起我长发,为我挽起一个男儿髻,戴一顶小胡帽。转眼镜中只剩一个鬓若春风裁的少年。我对镜望他,笑问:“好看吗?”
他淡淡一笑,如秋水泛起涟漪:“好看。”
他说要带我去江湖。我问他何为江湖,他只言:人间。
当日,我随他下了山。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回顾来路,不觉茫然。巫山七百里,巴水三回曲。笛声下复高,猿啼断还续。无尽蜀道曲折盘桓,勾结纠缠入茫茫大山。好在有人相伴,行路不孤。
蜀山脚下,有一汪清泉。据说先秦时期就已形成,自蜀山之巅的清池发源,集天地之灵,聚日月之精,包治百病。不过谁又能证明?
我踩上鹅卵石,蹲在溪边,捧起一抔水,果然很甜。我朝身后伸手:“师哥,水壶给我!”
墨染走过来,递我水壶,轻敲我脑瓜。我搔搔脑瓜,傻笑两声,灌了满满一壶清泉,继续赶路。
行行走走停停看看,转眼半月过去,我俩一路北上,过锦官、巴州、南江。翻山越岭终于步入了一条康庄大道。尽头就是长安。
正值晌午,秋阳高挂。官道上脚夫络绎,商贾不绝。我被阵阵香气吸引,抻起脖子望见路边茶摊里一笼屉刚出锅的包子,边上还有鲜肉馄炖、羊汤馎饦、芝麻胡饼…我咽了咽口水。再看墨染,这家伙全然不理会这些人间俗物,回望我们的来路尽头,眉宇轻锁。
我也不管他,径自去到茶摊前,对老板道:“来碗馄炖!”
老板扫了我一眼,眼角溢电。我一个激灵,觉得异样,却也没多想,美滋滋捧着碗大馄饨,挑了个清净桌坐下。准备大快朵颐时,墨染也随我入座。我忙递双筷子给他,“师哥,你也吃!”
他淡淡推拒,似乎对吃食并不怎么来趣。我只当他不饿,自顾自开始大快朵颐。忽闻一阵奇香,便问:“师哥,这是什么味?”
墨染嗅了嗅,道:“酒。”
“酒是什么?”
“……”他似无语,袖手一挥,招来一只小黑坛子,面着一个大大的“酒”字,“这便是了。”
“能喝?”他点头。我便咂了一小口,直摇头。这是什么人间毒药?又辣又苦。谁料墨染接过我的酒碗,仰头一饮而下。一滴清酒自他唇角遗落,顺着下巴滑入颈窝…
他放下酒碗,看我愣神,在我面前打了个响指。我猛然回神,不好意思地笑笑,抬眼偷量他,微光如纱,透过头顶稀疏栏栅轻轻洒下,将他英俊面孔雕琢得无瑕。不知哪来一阵风,吹乱他鬓角青丝,似烟如幻,潇洒自然。他呢?眉尖若蹙,远睇天边,兀自斟茶,抬手浅啜,我的目光全当看不见。
也罢,正好。我痴痴看着,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透透。想起以前山中相处的日子,从未有如此机会可以好好看看他的脸。不禁欷吁,那些朝夕相对的日子,从未及当下这般怡然闲散。正祈愿时光慢点走时,墨染倏地一抬眉睫,撞上我的目光。刹那心跳一漏,忙移开眼睛,谁料就瞥见一张脸,正朝我笑,盯着我直看。
我先是一惊,然后莫名觉得不快,也瞧着他。他坐在墨染临后一桌,面前桌上半杯凉茶,也无茶点。劲装裹身,腰悬弯刀,刀鞘上一颗硕大的明珠。至于那张脸,我略扫一眼,长得还算端正。谁知他还盯着我,嘴角噙一丝坏笑,看得我不悦。正想发作,谁料他已先一步朝我走来。
我忙握紧绝情剑,警惕他动作。谁知他已径直掠过我,扬长而去。我扭头去看,人海茫茫,那怪家伙早一溜烟没影了。
我当然不甚在意,继续吃我的鲜肉馄炖。这时,官道上敲起声声铜锣。不见有人高喊,只见两块大红牌匾高高举起,老远就能看见漆黑的两只大字“宜都”。牌匾离我们还有段距离,我却能清楚看见匾后那八抬大轿,镶金嵌银,彰势显贵。
我问:“师哥,那宜都是何意思?谁的轿辇啊?”
墨染望着那仪仗队伍,道:“宜都王宇文毓,身兼岐州刺史之位,也是当朝柱国。”
“柱国是个什么东西?”
“手握开府之兵,掌一方军农。”墨染淡淡啜下一口酒,酒碗一放,目光含电,锁定那轿辇队伍。
我望着那趋近的车马队,细想一路来的道听途说。时维闵帝元年,丁丑九月。江山代迭,纳新吐故。前朝恭帝拓跋廓年前禅位,拱手江山送予宇文家族,让那年仅十五岁的宇文觉承接了大统,正月称王,国号大周。然奇就奇在,这小天王即位不满一年,因朝堂内乱,宫闱生变,不知怎么个缘故,竟在这年中秋退了位,自贬略阳公。
耳闻邻座好事者围桌窃谈:“...还有更奇的呢,这略阳公退位后不到一个月便暴毙在自己寝宫,听说啊当时尸体都烂了,死得凄惨。我表兄在宫里当差,他跟我说啊,这略阳公是被人杀死的!”
“你别胡诌,万一叫人听了去,上报朝廷,传到那大冢宰耳朵里,咱们都得灭九族!”
“可不是吗?这事儿啊太蹊跷了,都说略阳公是病死的,到底怎么死的谁知道呢?”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喏,那不就来了。”
我猜他们正指着宜都王的轿辇,竖起耳朵继续听:
“狡兔死,走狗烹。宜都王入京,就是为了即位一事。”
“说来奇怪,大冢宰位高权重,包办先王,怎么自己不取而代之,反另立他人?”
“哼,怕是要学那吃了不吐的王莽,待时而动!”
看客没头没尾的交谈,我甚觉无趣,也不再去听。改朝换代,江山易主,与我何干?我只想做我的潇洒神仙。
随仪仗队经过,周围百姓慌忙避让,不少退到了茶摊子里,周遭拥挤起来。墨染起身,将我拉到他身边,附在我耳边低声:“待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不要去管,一定入城,我在陌上花满楼等你。”说着,我手心一凉,他递给我一枚物什,“这是信物。”说罢,人已退入人群中,顷刻不见了踪影。
我焦急踮脚去望,“师哥?”无人响应。我忙看那物什,乃是一枚精工雕琢的红玉,正面雕蛇,反面刻字。我依稀认出那古篆体,曰“司命”。正摸不着头脑时,四周人群开始涌动,潮水一般推着我往前。
就在这时,远处某个方位传来一声竹哨子响,紧接着,四条人影自人群中腾空而起,手握刀兵,劲装裹身,杀气腾腾扑向那居中矫辇。千钧一发时,我看得仔细,仪仗队伍里蹭地跃起一个白衣人,手挟青虹,光芒万丈,凌空横扫四方,青虹如蛇狂舞,那四人竟一同倒掠而去,重新落入人群里。
人群已炸开了锅。狭窄的马道登时乱作一锅粥。随着一声疾呼:保护王爷!数十名官兵横刀立马,向那四人围拢。而那四人也不笨,立刻挥舞兵刃,与官兵厮杀起来。
又一声哨响,一群头戴鬼面具,身披黑斗篷的家伙提刀冲出丛林,杀入人群。势如破竹,左劈右砍,竟不管杀得是官兵还是草民。霎时间扬起漫天血雨腥风。哭喊声、叫骂声、金铁交击声,不绝于耳。我无心流连,忙随人群避开那是非之地。
此时轿辇完好无损,顶上驻足那白衣人。我看得清楚,那人面目极其年轻,白衣袭袭,迎风猎猎。手摘玉剑,鹤骨松姿。我不禁惊异,玉焉能作剑?细瞧之下恍然,那并非什么玉剑,而是一柄不逾三尺的奇剑,剑刃隐泛青光,乍看若美玉一般。而那白衣人环顾四方,美目射电,似在搜寻。
再看官道,斗篷人数量远超官兵,此时也勉强与官兵打了个平手。而那四名刺客早已斩尽身边围困,冲入战场,与斗篷人合力厮杀。一时间官兵竟有败势。忽然,那轿顶白衣人扬剑掠下,衣袂带风,人未至,剑光已到,划破虚空,青虹宛若游龙,身法飘忽如影。一剑春风斩练,四名杀手慌忙溃散,面具下的眼睛惊愕毕现。
一剑技惊四座。四名杀手对望一眼,似下定了决心,再扑而上。四面斗篷兵也越聚越多,将白衣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几乎同时,一道闪电般的黑影自人群里掠出,宛若离弦之箭,笔直射向那轿辇。几乎就在刹那,白虹一闪,横穿轿体而过,墨色身影一闪即逝。电光石火的瞬间,我甚至没能看清那墨影的脸,只依稀看出那人使的是剑,绝对上乘上的宝剑!
“师哥?”几乎是下意识地,我平地掠起,也不顾踩中谁的脑袋,疾追那墨影而去。只记得那墨影遁入道旁密林中,却没看见朝哪个方向,于是只得匆忙往密林深处探。
(替换原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