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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不喜欢那幅画

作品名称:失守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15 13:43:35      字数:21056

  “我不喜欢那幅画,可子衿偏偏把它挂在客厅里!”虻喷吐口烟雾,半眯着眼睛,略微忿怒地说道;她夹烟的那只手戴着枚精致的钻戒。
  陌坐在她对面,羡慕的目光流恋在熠熠生辉的钻戒上;她抑起那张巴掌脸,抿着嘴,一言不发。十七岁的陌刚从遥远的克里河过来,从进屋开始,她就一直在聆听我们的谈话,很少参预其中;她的宽眉毛还是那种不经修饰的粗糙,细长的眼睛一会儿向依兰,一会儿又瞧向虻,她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向空气中播散着舒蕾洗发水的味道。据说她是依兰的远房堂妹,刚刚初中毕业,到这座城市寻找工作,也寻找她朦胧中的未来。而我,则坐在虻身边,端着那杯俄罗斯速溶咖啡,正垂下头,翻看着虻刚买来的最近一期《读者》。翻动杂志,那股油墨味就会随之散开,充斥进我的嗅觉内。笨重的木制茶几上摆着白瓷果盘,上面是刚洗过的苹果和黄皮小柿子。
  本来油墨的味道是我喜欢闻的味道;可现在的杂志,无论哪一种,都会装订上华丽的彩页,将那些时尚女郎摆放在里面,或者将那些伪典雅的字画印刷;于是,煽动灵魂的油墨味里就平空添了那股令人讨厌的油漆味,直冲鼻子,使我头昏目眩。不过还好,窗外时不时地涌进丁香花的香气,把我从油漆味中解救出来。
  “我也不喜欢……”我打个酒呃,将那册《读者》放到茶几下,扶了扶眼镜,脑子里幻起木头系上围裙,站在厨房里洗涮那些狼籍的盘碗的情形,头也不抬地应和了句;不过,我说的是实话。那幅雨中女郎让我感到恐惧。子衿到俄罗斯后,我常常站在那幅画面前,近距离揣摩那些堆垒起来的颜料,每一次却都以恐惧结束,虽然那只是一幅并不杰出的临摹之作。不过,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我知道了斯韦特兰娜.捷列茨和文尼察市这两个舶来的名词。
  那是个星期日。下午一点四十的太阳泼洒进室内,洒进这座俄式平房里,洒在虻的脊背上,也洒在我的脊背上,暖暖的;当然阳光也同样洒在沙发旁边漆着银漆的暖气管子上。这是我鲜有的感觉到暖的记忆,嗅不到铁锈味的暖的记忆;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打了个喷嚏。那一阵儿,我正感冒,发烧,时常就会打喷嚏,并且老感到口渴;也正因为如此,我被迫当着虻责怪的目光下喝了三瓶哈尔滨啤酒,依兰和亭主一致认为酒可以治疗感冒,甚至可以医治不怎么严重的肠炎,她们嚷着催促我喝下,所以整整一个下午我都满嘴酒气。陌坐在对面的阳光里,眯缝着眼睛,身体竭力向后倾着,以避开那强光的照射,也试图避开我身上的酒味。在她前面同样摆放着杯俄罗斯速溶咖啡,只是她一口都没喝;和我喝了同样多啤酒的云儿歪在里面卧室里,从我们这个方向只能看到她的一双脚耷拉在床沿。
  云儿之所以喝那么多,之所以喝到最后不停耸动着肩膀,悲恸地哭起来,是因为最近她正在闹离婚。她的那位军人老公意外出轨了,和她的弟媳儿经常在一起;就在前几日,她的那位军人老公公然把她的弟媳儿领回了家,被意外踅回家的她发现——这让她很恼怒,也很沮丧。不过,即便这样,她也从没指责过她的那位军人老公,只认为是她的那位弟弟,那位堂弟不好,连一个老婆都守不住。
  云儿的弟弟四处拈花惹草,自称睡过超过一百个处子,即便婚后他也一样的风流,而且半夜醉醺醺地回到家,大发脾气;这正是云儿的弟媳儿选择逃出婚姻的缘故。不过,令人意外的是,云儿的弟媳儿离婚不到一个月,就和云儿的军人老公纠缠在一起……
  “那……那天,我弟弟……跟我说,无论怎样,我依旧是高傲的公主!”当时云儿将酒杯重重地墩在桌面上,溅出几滴酒液,上半身摇晃着,打个酒呃,抹了把眼泪,手使劲儿一扬,红着眼睛对我们讲道;讲过之后,她冷冷一笑,就伤心地瘫倒在沙发上。亭主忙和依兰一起,将她抬进卧室。其实,云儿来之前就已经喝过酒了。我和虻走进亭主家,迎面看到云儿斜倚在沙发上,眼神里飘过一缕虚空,无力地抬下手,算是打过招呼。虻挨着她坐下的刹那,微皱下眉头,上半身向后斜了斜。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弥漫在这间小客厅里;和那股淡淡的酒香味羼杂在一起的,还有另一种香奈尔5号的味道。
  “但你喜欢的那些,都是廉价的印刷品;”依兰低头扫了我眼,又警惕地瞧了瞧躺在里面卧室里云儿的那双脚,从容而又一针见血地一句一顿道:“可这里的,不管谁画的,有名也好,无名也罢,却是货真价实的油画,里面凝结着人家的心血!”
  “切!”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扶了下眼镜,回忆起子衿站在那幅画前的情形,不屑地挥下手,替虻辩解道:“那不过是个无名之辈的临摹罢了,有什么稀罕的?!——而且那上面还一股怪味,嗯,铁锈味,就像什么东西在霉烂,简直就是环境污染,就是谋杀……”说着,我眼前幻起那个雨中女郎,她诡秘的眸子直视向我,似乎要拷走我的灵魂。
  虽然我反驳着依兰,但我还是暗自赞同她的观点,一件临摹的赝品终究算件艺术品,那位临摹者也做出了努力,也用了心;可印刷品呢,只需要机械操作某些机器,或者按动下键盘,就可以批量生产,就像生产那些塑料产品,一样的流程,一样的动作,也一样地廉价。
  “我不懂……”吐下舌头,陌看看我,又看看虻,最终把目光停留在依兰身上,然后茫然道。这群人中,恐怕只有陌没喝酒;她还是个孩子,没谁会强迫一个孩子饮酒。
  “唉,其实我也不懂。”虻欠下身子,掸下烟灰,继续焦躁道:“我只是一种感觉;无论面对什么,我都以自己的感觉为准,只要有感觉,我就会喜欢,没有感觉就不喜欢!”说着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我眼;她面对我的刹那,口腔里也喷出股酒气;她不仅和依兰每个喝下一瓶,还替我挡下最后一杯,以至于依兰大声抗议,闹了好一阵儿。大概正因为喝了酒,虻才一反常态,用一种不羁的姿式公开吸起烟。
  依兰扬了扬下颔,启动她的唇,散发出不易觉察的玫瑰香气,对我和虻的谈论嗤之以鼻:“你们只会在这儿说;子衿没走时,你俩怎么谁都不说?!”
  “谈什么呢?”这时,木头适时地从厨房探出头,打断我们,笑了笑,问了句,又倏地缩回去。这时,已经是下午两点钟,我们刚吃过午餐,正坐在木头新居的客厅里,他却在厨房里涮洗着碗筷。
  “喂,给我们切些西瓜来,天太热了!”亭主挺直下身子,手放在两腿的外侧,抻长脖子,朝厨房方向扭下头,尖声地大嚷了句:“木头,听到没有?!”
  木头隔门应了声,激起小客厅里客人们不同的表情:虻掐灭烟蒂的同时歪头笑着瞧了亭主一眼,依兰从鼻孔里哼了声,也笑了;陌却是腼腆而无声地一笑;石头则抬下头,尽管感到莫名其妙,还是随着大家笑了笑。只有亭主摩挲下眼皮,面无表情,似乎在告诉大家,木头天生就该为她做一切事情。
  其实不管大家流露出什么样的表情,还是都羡慕亭主,因为她嫁给了对她言听计从的木头。早在她和木头进行办公室恋情时,依兰就看好他们,只是断言亭主会在拮据中渡过这一生。木头过于木讷,不善言谈,属于只干活不表功的那种新新男人,更属于胸无大志的那种男人,而且无论亭主说什么,他都会拿她的话当作一回事儿;所以大家都说,如果以后他俩的婚姻出现裂痕,也一定是亭主这位御姐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这次到木头和亭主的小巢儿,是亭主的热忱邀请。这是她新婚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周末,她和木头提前置办好材料,请我们这些同事在她的新家小聚;当然,这次小聚的主厨是木头:就像亭主站在办公室中央,自豪地瞥向木头,大声宣布的那样,她家的木头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是新新男人的代表,洗衣、做饭,再加上将来哄孩子,以及更深一步的给孩子换尿不湿。
  亭主和木头相识在办公室,也相知相恋在办公室,属于八零后的Office恋情一代。回忆起他俩,我就不禁闭上眼睛,缅怀起那时的美好时光。虽然那时,我们彼此的圈子都很小,也没机会认识更多的朋友,但无论怎么样,我们会经常聚在一起,轮流买单,在餐桌上吵吵嚷嚷,拼酒,争论,乃至说些无伤大雅的话;虽然那些日子,虻和依兰总会针尖对麦芒,明枪暗棒般讥讽对方。
  虻、依兰和云儿都不属于我们办公室的职员;虻是我的朋友,依兰是子衿的朋友,兰儿则是依兰的朋友。这个世界就这样奇妙,人际关系也是一环套一环,铁链般将相互的关系连接在一起。我和虻相识在公交站站牌下,虻和依兰通过子衿相识在上岛咖啡店里,而子衿和虻却通过她那位我从没见过的师兄,相识在花样年华的KTV单间里;云儿和我却相识在医院里,当时我拿着虻的X光片,站在充满药味和串者的走廊里,迎面看到依兰和她有说有笑地经过;至于依兰和我的相识,却先是通过虻的描绘,然后又偶遇于某个冬季细雪飘飞的清晨,而且凑巧她是亭主的同窗以及木头的小学妹;只是我一直搞不懂依兰和子衿之间的关系,更不知道他俩究竟是怎样认识的。
  窗外,丁香花的香气相互推掇着,涌了进来,和室内那股铁锈味相抗衡着。不过,我想不起那天具体归属于一年四季当中的那个月份。植物百科全书上介绍,丁香一般开绽在春天,开绽在四月份;但这座平均海拔五百米小城应该列于植物百科全书之外,那些紫丁香、白丁香、红丁香、什锦丁香、法国丁香、朝鲜丁香、关东丁香、辽东丁香和野生暴马子丁香都会相应推迟它们开绽的日期,并且将那开绽期尽量漫长下来。
  “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奴隶!”忽然,半响没吭声的石头嘟囔了句;不过没谁在意他说了什么。
  石头一直都神经兮兮的,即便在公司,也是做完工作就埋头于书本当中。有一阵子,他从网上购来厚重的几册建筑史,研究起那些土木;还有一阵子居然拿着不知从哪里淘来的沈从文编撰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揣摩起那里面的古人习俗;石头就像位杂学家,什么都读,只要是书,只要是文字,只要是人类类语言;我想,如果有一册性爱大全,他也会无所顾忌地捧在手里,不管身旁的环境如何。当然,石头早在我们之前就来过这里,在木头的带领下,围绕这黄白相间的建筑转了一圈,然后大胆断定它应该建于百年以前;而窗外的那几株丁香,也理所当然拥有百年的生命;不过,就算石头不做这样考古般的断言,我也一眼就能瞅出这平房已有百年历史,刚进院的刹那,我就注意到那块市文物保护局钉在墙壁上的蓝底白字的牌子。这座小城的南端一角,许多建筑物的墙壁上都悬挂着这种蓝底白字的牌子,隐约可见百年前殖民时期俄罗斯帝国的昌盛与势力。
  同事中,石头和木头算是知已,谈得来,而且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同样地发闷,一个整天面对着书本,一个整天面对着亭主,似乎他们此生就别无爱好;正因为这些微的区别,他们俩才一个戴着瓶底厚的眼镜,另一个却一直视力良好。石头的近视度数已经达到六百度,所以我常常对他说,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只有两百度;他听过,只是笑一笑,淡定的模样使我感到无趣,也让我认识到其实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早就是四百度。
  “你是,我们可不是!”虻挪了下臀部,瞥了眼石头,强烈地反驳道。
  红裙子,白衣服。我想,这不会是一种巧合,而是某种刻意。虻紧挨着我坐着,她故意不往我这边瞅,因为依兰在我的另一侧站立着。虻放下玻璃杯,信手抓起塑料果盘里的瓜子嗑了起来。瓜子皮在她那苞谷虫儿般的两片唇间进入,又吐出;这样一来,她就微斜着身子,我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颊,以及不停抓起又放下的右手;就是这右手,也不断被左侧的肩膀遮挡,时隐时现的。
  “我们都是,无论谁都不能逃脱这种宿命,除非你没活在这个社会上——”石头执拗地解释道:“你看,你活着,就得吃穿呀,就得工作,就得挣钱,就得办卡吧,哎,这样你就成了卡奴;你活着就得有房住吧,就得买房,就得贷款,就得还款,哎,这样你就成了房奴;等你有了孩子,就得供他读书,就得操心他的工作和婚姻吧,哎,这样你就成了孩奴……”
  可大家对他的话题兴致索然。依兰扭过头,向窗外望去;越过敞开的玻璃窗,越过油漆陈旧而斑驳的窗框,越过那簇淡紫色的丁香,是片精致的菜园子,六七趟垄沟整整齐齐,散发着土壤的腥气,几垄葱,几垄韭菜,还有几垄刚刚架好的豆角架,以及一株矮小的樱桃树,阳光泼洒在里面,盎然出一派生机。只是这院子太小,夹在众多平房间,就象在喧嚣中突然闪现出一隙静谧。
  大概对面那户人家听到这边的嘈杂,一颗脑袋探出窗口,扫了眼,又急忙缩回去。倏忽间,一只蜜蜂嗡嗡地盘旋,流连在菜园子里。
  “嗨,木头,西瓜切好了吗?!”亭主向前欠下身子,头探向厨房的方向,尖声嚷道。
  “来喽……”木头及时地端着白瓷盘子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他颇滑稽地穿着印有太太乐鸡精字样与商标的绿色围裙,大拇脚趾露在湛蓝色拖鞋的前端;他笑容可掬地端着那个偌大的白瓷盘子,故作夸张地一路小跑,奔到实木茶几前,带来一股葱花味与炒菜时的油烟味,轻喘着气,额头上沁出细微的汗珠,飞快地瞥了亭主眼,然后才放下盘子,又从围裙前面的口袋里掏出盒牙签,殷勤地放在我们茶几上,做出个请的手势:“你们吃完,玩会儿麻将吧……”说这话时,他下意识地瞧向亭主,笑靥里隐约流露出只可意会的胆怯与奴气。
  木头的出现,彻底打断了石头大发议论的企图。大家纷纷探过身,用牙签挑起小块的西瓜,递到嘴里。直到这时,虻才转过头,身体扭曲成个S型,抻手拿过牙签,最后一个挑起西瓜;她的胳膊抻过来的刹那,长长的发梢甩过这边,掠过我的面颊。那个时候,她脸上还没起小疙瘩,头发也依兰般的乌黑油亮,身体上散发出特殊的茶香味道。
  虻不喜欢染发,只把一头长发烫了大卷,随意而雅致地披散下来。我抽动下鼻子,她头发上那股淡淡的馥郁的香气就进入我的嗅觉——这让我记忆起她的唇齿间的茶香味,以及那间满是铁锈味道的房间,以及同样飘飘漾着铁锈味道的街道。我和虻常常逗留在那套住宅里,常常拉着手漫步在那条街道上,春、夏、秋、冬,起点是那个公交站牌。
  品尝着凉爽的西瓜,看着轻轻地将瓜皮掷进那个蒙牛奶小箱子制作的垃圾箱里,看着亭主招呼大家支上折叠桌子,摆上麻将,眼前幻起那把红雨伞;我记不起那把伞到底是塑料的,还是纸的;但我宁愿那是把纸伞,虻撑着它走在城市的郊外,小桥,流水,远处袅袅炊烟的人家,还有纵横的阡陌,耕牛,一行渐行渐远的大雁,从碧蓝天空上洒下的暖暖的太阳。记忆在延伸,在扭曲;有时的记忆常常和幻想混淆在一起,众多的面靥羼杂在一起,如同盘虬在一起的无数藤蔓,令我无法分辨。
  就在麻将刚刚摆上时,一位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出现在客厅门口,呼啦啦地带进一股挟着铁锈味道的风;他穿件湛蓝色坎袖乔丹牌背心,胳膊上沁满了亮晶晶的汗珠,脖子上横过一道红色印迹;他抬手擦试下额头,迅速扫了眼,看到亭主,眼睛一亮,招呼道:
  “姐,还有木有饭,我饿了……”说着,他的目光又飞快掠过陌,眼睛眨了眨。
  亭主却只是抬下头,胳膊肘杵在桌上,手腕上扬,手心朝向他,随意指了下厨房的方向:“找你姐夫,别问我!”然后,她继续摆麻将。亭主摆麻将的速度要比其他三人——依兰、虻和石头都要快。看到高大帅气的小伙子拐进厨房,她才跟我们解释道:“我弟弟都都,大学刚毕业,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呢;不过他成天也不着急,就知道和他那狐朋狗友打蓝球……”
  我向亭主瞧去,她说她弟弟的事情时,表情平淡,就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似地;这让我回忆起子衿放置在阳台里的那张画,那张雨中女郎。不过,那个女郎一定是在雨中,可亭主的一张脸却正沐浴着阳光。
  “唉,现在上大学有什么用,出来还不一样找不到工作……”虻若有所思道。
  “现在哪是上大学,而上大学在上咱们!”木头板着脸,一边仔细看着麻将牌,一边发挥着他久已沉默的辩才:“大学教的那些东西,到社会上就是抹布,就是破烂儿垃圾,学非所用;大学就是商业化的产业,让我们拿钱买那张纸!”
  坐在依兰身边的陌胳膊肘杵着膝盖,手掌支撑着下颔,似懂非懂地聆听着亭主的议论。
  “那就不上,留着那些钱干什么不好!”虻迅速瞥了依兰眼,抓起麻将,摆在自己面前,尖酸道。
  “对,买基金去,那多少也能升值……”依兰说这话时,淡定一笑,也瞥了眼虻。
  虻脸一红,飞快地乜斜眼依兰。
  “我们这大学都白上了……不,哪里是我们上大学,而是我们被大学上了……”石头独自絮絮叨叨道。
  “八条!”小小的麻将牌重重摔在桌上,层层震撼起空气,亭主尖细的嗓音划过遥迢的时空,直到现在我似乎还能听到;在这尖细嗓音的后面,是哗啦哗啦的洗牌声,以及云儿的醉体躺在卧室床上翻来覆去的声音。这些杂乱的声音中,虻的一张脸漠然地出现,她的唇苞谷虫儿般地蠕动,似乎在咀嚼着什么;忽然她又竖起手指,故意让那枚偌大的钻戒晃入我的视线;忽然她又抬头朝我莞尔一笑,似乎要安慰我什么。不过,虻瞧向我之前,总要先看一眼依兰,这使我的胸膛隐约浮起丝缕的怀疑,也使我不时朝窗外瞥去。厨房里传来细碎的言谈。刹那,我感觉到有双眼睛不知从哪个方位窥视着我。我打个寒噤,缩下脖子,不再站在虻的身后,斜倚在沙发上。卧室里,云儿再次翻个身,嘟嘟囔囔,不知说了句什么。
  
  窗外的雾终于消散了;只是天空灰蒙蒙的,飘起了细雨。我的脸紧紧靠向玻璃窗,鼻子感到了冰凉。我的视线只能看到天空的一角,其余的都被水泥的楼体遮挡。室内,那股铁锈味还在不停地扩散,包括那股恶臭味。我想,自来水不会有水了,早在398天之前,就有人来敲过门,我扒着猫眼往外窥视,那是两个女人,年轻的一位穿着胸前印着棕色小熊的白色卫衣,手里夹着个蓝皮本子,本子上还夹枝笔;另一位四十几岁,烫着短发,背着米黄色坤包,那坤包也就二十五厘米左右,上面还嵌有铁制的英文字母,DIESHI;不过谁知道那到底是不是英文。她俩显然按过门铃,并且对那门铃研究了阵。正当她们研究时,我沙哑着嗓音问她们什么事,给她们吓了一跳,那位白色卫衣哎呀一声,向我挪了下脚步,米黄色坤包的面部肌肉也跟着抽搐下。
  “该缴水费了!”米黄色坤包瞥了白色卫衣眼,冲着猫眼儿嚷了句:“你家都快半年没缴水费了,早欠费了!”
  我淡定地微微一笑,挑衅似地回应了句:“不缴,我才不缴呢,这楼里一到需要用水,就停水,而且我一直在用矿泉水!”
  楼里时常断水这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早中晚三次用水高峰时;即便不断水,从自来水水管里流出的液体也不能称之为饮用水,充其量算做排污水,只能用来冲厕所,就连拖地也不可以,那样会把地板染黄,而且拖过地,满屋子都是腐烂的气息。我的手不知不觉掏进裤兜,手指触到丝冰凉;我捏了捏,感觉那是把钥匙。那大概是我最后一次感知到钥匙的存在,在那之后,我的记忆,关于钥匙这个片断就此结束。
  “你爱缴不缴;反正你不缴,我们就给你的自来水掐断!”白色卫衣恢复了神态,嗓门也相应地大起来:“到时,反正没水吃的又不是我们!”
  “哼!”我啪地合上猫眼,隔着门大声抱怨:“你们那也叫水?——那不过是下水道的水,谁会吃那种水,接出来一股腥臭味,难道你们自来水公司只会收水费,就不懂得为客户服务吗,最起码你们也得加点活性炭吧?!”
  那些天,我一直在发烧,感冒,一直鼻塞;那一刻,大概因为说话时气流从喉咙快速通过,一时之间居然不鼻塞了。我摸了下鼻子,房间里那股铁锈味羼杂着腐臭的气息悄然涌进我的嗅觉。
  “你要提意见,找我们领导提,可你别为难我们,我们也不容易……”米黄色坤包商量着,侧头,将耳朵对着防盗门。
  “郑姐,你跟这种人磨叨什么,爱缴不缴,不缴就给他家的自来水掐了!”年轻的白色卫衣白下眼睛道:“到时,他就求着咱们缴了!”说着,她抬手朝防盗门上使劲儿捶了捶。
  我才不会示弱呢,尤其这俩人一个白脸,一个红脸,一唱一和的,更使我兴奋;所以我也对应地抬手砸了下门,嚷道:“随你们大小便,掐吧掐吧!”嚷过这句,我暗自窃笑;因为时常停水,我预备了七八个大塑料桶,每个大塑料桶我都灌满了水,所以我不怕停水。白色卫衣这样宣战,只能激发起我的斗志。
  不过,她们不再回答,砰砰地捶起门。似乎在响应她们,又似乎她们的作为点燃了我的兴奋点,记忆里的我快活地吼叫了声,也握起拳头,使劲儿砸向门;于是,我的听觉内开始久久回漾那两种声音:咚咚,砰砰,咚咚,砰砰……我感觉到手疼;随后是脚,我的脚也疼,因为很快那个白色卫衣又改为脚踹,她抬脚使劲儿踹向防盗门,我同样不甘示弱,也欢快地抬起脚,和她隔门对峙。
  我的脚渐渐麻木了,两种声音也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声音,咚咚,咚咚,而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就在这时,我迷迷糊糊打开门,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艘巨大的船上,而且门外不是两个女人,而是两个男人。就在我敞开门的刹那,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屈服了,因为敞开门就意味着投降。但究竟是什么使我服从了这些人?我本来是在和这些人战斗着的;船在水面上颠簸,高高的桅杆上悬着面旗,我的对手总共有三位,他们都穿着黑色西装;我的同伴,已在桅杆边束手被擒,瞬间幻为空气,消逝得无影无踪。我的对手们环立在我周围,并不急于抓我的手臂。于是我趁机撕下两张支票,支票上盖着红鲜鲜的章:公章和私人名章,都是现金支票。
  “再给我两张。”他说。一位中年人,四十几岁,显然属于他对手一伙的。中年人没注意到我手里这两张支票,机械地撕下两张给我,并且签上名字。不知怎地,我知道支票上没有中年人的名字就取不出来钱。这三位对手押着我走下船,来到城里。路过一家商场,我要求到那间半地下的商厅里去一趟,他们同意啦。那里,一位女士,从没见过的女士,我径直来到她面前,拿出张支票,要求她帮我取出一万块钱。“要是你能取出一万一千块钱,那一千就归你啦。”我说。她同意啦。我又问她要了枝笔,在张纸上摹仿几下,就学会了支票上的签字,并顺手把先前那两张支票也签上了名。我瞧了眼身后,那三位对手象像三头石面狮子,不苟言笑,紧盯着我;他们却丝毫不在意我和她的攀谈。我瞧了瞧这间半地下商场;往里头,黑洞洞的,似乎连结着一个又长又宽的地下通道。我想逃跑,但我没跑;我知道,我逃不出他们的手心……
  忽然,我打了个嗑睡,头磕到防盗门上。也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杵在这里,混混沌沌地做了一个梦,而周围早已一片寂静。不,不是寂静,而是静,相对的静,那俩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这不禁让我的情绪低落下来;没有了争吵,没有了声音,连空气都陷入无聊中。拉开猫眼,楼道里空空的;不过,就在我要离开时,忽然传来轻盈的脚步声。于是,我揉下眼睛,等待——
  这脚步声渐渐近了,更近了;乌黑的头发,额头,然后是一双四处张望的眼睛,一个小女孩的头慢慢升起,展现在我面前。连十秒都不到,她就背对着我,慢慢上升;最终那个蔚蓝色书包被双不停升起又落下的运动鞋取代;她的那双鞋属于廉价货,连个商标都没有,我猜测一定是在早市,或者晚市买来的,而且鞋子一定散发着难闻的废塑料味。不等我遐想结束,这运动鞋很快又消失,灰色的台阶又映在我面前。我怏怏地关上猫眼,踅返回客厅。
  住宅里弥漫着一股腐烂的臭味和铁锈味,而且到处都是灰尘。坐在那张玻璃茶几旁,信手翻看下堆在一角的报纸。几乎每个版面都有广告,各式各样的广告,牛皮癣,北方女子阳光医院,凡客诚品,玛萨.玛索,恋恋玛雅,丰胸美白瘦身的回春美容院,招商国旅,万科房产,承绪俄语学校欢迎您。这几张广告版中间夹着曲线坐标的股市分析,以及一些专家们的点评;这些都是虻的宝贝,她一度发誓要在三十岁之前,拥有百万元财富,而股市可能就是通往她那个小小目标的一条捷径。
  渐渐地,一册薄薄的黑皮日志浮现于我的脑部的记忆细胞。虻是个认真的学生,每天都在子衿的指导下记录和分析股市的走向,用格尺画那些坐标,绘制走势图,然后歪头,咬着笔的末端,思考,或者自言自语,念念有词,不知嘟囔着什么。在这个时候,打扰她是无宜的,只能激发起她的愤怒。一次,看到她这样辛苦,我起身,到楼下买了伊利冰点,招呼她一起吃,却立刻引来她忿怒的一瞥,接着还有一连串抱怨:
  “不要打扰我!”虻重重地摔下天坛牌铅笔,挺直起腰,愠怒的眼睛能喷出火来,也让我回忆起那俩收水费的女人:“没看到我正在忙吗?这才刚理出个头绪,你就来找事。你不知道这可能会让我无端损失?——你没有事业心,挣不来钱,难道还要来扯我后退吗?!你是不是个男人?!”说着,她索性站起身,愤愤地拎着那个黑皮日志薄。离开茶几前临到卧室门口,她又突然回过头,指着我警告道:“不要打扰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别拿我的工作开玩笑!!你要是再继续你的幼稚无知,别怪我跟你玩真,Fuckingyou!……Bitch!……IFuckinghateyou,bitch,Maledog!”说完,她砰地摔上卧室的门,把我独自丢在客厅里,回味着虻说的那些英语。
  张开手掌,掌心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枚生了锈的铁钉。望着这枚铁钉,我疑惑了。我不知道它是怎样到我手里的;在我的印象里,并没有这枚锈蚀的钉子。玻璃窗上生满了无数小水珠,并且还有许多水珠纷至沓来;忽然,一滴水珠降落到已经沾在玻璃上的水珠上面;水珠微微晃动,怯生生地向下蠕动,接着稍微改变方向,继续向下流淌,汇合着另一个水珠,然后又将下一个也融进来,一路蜿蜒流淌,融汇进更多的水珠。窗外的雾气不知什么时候演变成朦胧细雨,来往的行人纷纷撑起雨伞。不过也偶尔有行人没带伞,两手急急摆动,头部微垂,在雨中匆匆地前行。不时有车辆疾驰而过,溅起水花。这条街,只要一下雨,就会成为浅浅的河道,积起一洼洼的雨水。
  我的头倚着窗边冰冷的墙壁,手握着枚锈渍斑斑的钉子,望着玻璃窗外街上的雨景,眼前浮出虻的幻象,Phantom。虻已经23天没到这里来了,所以屋子里才会积满了灰尘,厨房里的厨具才会23天都没有人触摸,以至于每一样厨具都脏兮兮的,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当然那个苏泊尔汤锅算个例外,这些天我常常用它来煮泡面;不过,自打早上开始,我就无法煮了,只能用手搿开面饼,一点一点咀嚼。煤气罐早就空了,昨天又突然停了电,再没办法使用那些电器。
  打那天开始,虻很久都没来过,倒是依兰来了几趟。依兰来的第三次,带给我一个带着三星堆文化印迹的陶制花瓶,以及散发着蒿草味道的一束野花,还有一桶纸壳箱包装的5L乐百士纯净水。抬起手,我竖起食指在玻璃窗上划出一道痕迹。那个小男孩走在雨中,他没有打伞,也没有着急奔跑,反倒抬头望向天空,端起手,做出接雨水的动作。也许我靠窗靠的太近,所以他才会发现我,才会腼腆一笑,匆匆跑过去。他跑动的姿式像头驼鸟,使我回忆起童年时我的老爸。片刻,我眼前的街道空荡荡的,只剩下淅沥的细雨。
  依兰从不敲门,她来之前,总会先打来电话,约好时间,然后才会上楼;不过为什么依兰会来这里,会给我带来花瓶和矿泉水,又为什么常常用那种关切的眼神注视向我,而且她来的时候,虻又恰恰不在;关于这一点,我感到疑惑;更疑惑的是从此那对红色泰国石耳坠永远归属于她。
  每次依兰离去,都使我恋恋不舍;即便现在回忆起来,那种依恋依然让我迷惑。关上防盗门,我站在暗红色门垫上,踩着万事如意上,我竖起耳朵,聆听依兰走下楼梯的声音。依兰极少穿带跟的鞋子,所以走起路很轻,如果不集中注意力是不会听到的。等到她的脚步声彻底消失,我就会奔进厨房里的阳台,敞开窗,向下张望。每次她的那辆大奇瑞都停在小区入口,每次走出楼道,将要走到距离大奇瑞三四米时,她都要回过头,朝我这扇窗口张望一眼,然后才掏出钥匙,打开车门,钻进去。
  虻却从没打过电话,她来时总是那样突然,就像Phantom,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面前;虻有这套住宅的钥匙,她可以随时随地地来。记得,一次我正酣睡,忽然在睡意下直觉到有双眼睛在窥视着我;我打个寒噤,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虻正坐在床边,凝视着我。她看到我醒来,莞尔一笑,飘逸的长发掠过我的面颊,唇齿间微微散发出淡淡的茶香。我扭下头,钥匙就放在床头柜上,还有一听什锦水果罐头和原本戴在她脸上的蔚蓝色丝巾。
  “你醒了……”她轻轻说了句,然后迅速抻过手,勾过那块丝巾,重新戴上。
  不过,看到她的笑靥那一刻,我却回忆起她摔天坛牌牌铅笔的瞬间。这一刻和那一刻截然相反,就像不是一个人的所为。我欠下身子,意识处于睡意未醒的间歇;在这迷离下我抻出手,试图触摸她那张脸;可那块蔚蓝色丝巾已经成为我和她之间的阻隔,我的手还没触到那飘动的丝巾,虻已经向后闪了闪,站起身,向卧室门口走去。她走路的姿式酷似那些鬼片里的女鬼,完全是飘过去的,而且听不到脚步声。
  也许,虻并没来过,那仅仅是我的错觉。我常常会产生错觉。童年时,我独自被锁在家中,望着窗外那株参天的老杨树,就曾幻想着它生长出藤蔓似地枝叶,结出现实世界里不曾有过的红彤彤的果子;和虻相识后,我同样不断生产错觉,以为她在和我缠绵,以为她走进我的世界;可现实中究竟是不是这样,忽然间我没了把握。
  尽管早已过正午,屋子里却依旧湿凉的,我站在里面,就像坠入了阴冷的地窖里。我抱着肩膀,交替搓了搓胳膊。墙角,那块阳光照射不到的位置生长出铜绿色的霉斑;在这个阴雨天里,似乎正在一点点地扩散,一点点地扩散。我摘下眼镜,探试了番;重新戴上,原本蒙在镜片上的雾汽消失了,视线顿时清晰了,那块霉斑中心偏下的位置是块黑红色,似曾相识的黑红色。
  看到这块霉斑,我不由自主回忆起虻,回忆起虻的红裙子,以及那双红色的鱼嘴鞋。那次,在公交站牌下和虻邂逅,她就穿着那套红,款款而漠然地冲我微笑,然后登上公交车。哦,也许她不曾登上公交车,只是在那里等待什么人。记忆产生扭曲,真实在产生裂变,似乎一直都在重新组合,错乱着我的感觉。我的鼻子触到冰冷的玻璃窗上,恍若回到公交车上,我坐在最后一排,侧过身子,看到虻收起红色雨伞,倾斜着身子,焦急不安地向附近的十字路口张望;她张望的方向恰恰和公交车行驶的方向相反。显然她在等待什么人。公交车渐渐驶离那个站牌,我的脖子随之扭向车后面沾满雨滴的挡风玻璃;她继续站立在那里,越来越小。我抬起手,似乎一根手指就可以遮挡住她;她不过是一个手指大的红色小人。刹那,一辆黑色奥迪A6/2.0T一个急刹车停靠在红色小人旁;她钻进车里。
  忽然,我一个激灵,哆嗦下。我感冒了,一直都在感冒。四十几天,无论怎么吃药都不见好转,反倒越来越严重。我擤了擤鼻涕,将那块手纸扔进窗下的塑料纸篓里。
  塑料纸篓里满是纸的碎屑,都是那种威尔纸业的,都是A4和B5纸的碎屑。我漫不经心地瞥了眼,那上面满是字迹,油笔的,铅笔的,以及碳素笔的;很多字迹看上去已经被水汽浸湿,从而模糊不清。我顺手用手里那根锈迹斑斑的铁钉在窗旁画了个笑脸,虻的笑脸,依兰的笑脸,她们的面靥混淆在一起,隔着层水气般,不分彼此地俯瞰向我。
  和虻邂逅的那条街是这座城市老城区唯一一条平坦的大街;平坦而笔直。其余的街,都建在坡路上,而且不足三五百米,甚至不足二十几米就会突然拐个弯,被两侧的楼厦房屋阻挡住视线。当然,现在我的视线所及之处,就是这条平坦的大街,一条城市的轴心线。这座城市具有两条轴心线,另一条则是贯穿了整座城市的铁路。铁路和这条街被我所居住的这栋楼分开,然后平行向前,千米之后忽然枝桠般绽放,T字型地分向东西。也就是说,我居住在这条街的最南端,T字型分叉绽放在这条街的最北端。在那以后,我又一连和虻邂逅了六次;第三次,她主动抬起手,向我‘嗨’了声,第七次我和她一同走进了旋转餐厅。
  其实,从第二次邂逅开始,我就知道她在等待那辆奥迪A6/2.0T;并且在第四次邂逅时,我终于看到了奥迪A6/2.0T的主人,也就是子衿。
  子衿的胳膊给阳光晒得黝黑,鼻梁上架着遮住眼睛的墨镜;每一次,他都会漂移般地戛然停下,恰恰停在公交车应该停泊位置,然后摇下车窗,露出墨镜后面的灿烂微笑;透过车窗我看到一部iPhone4扔在副驾驶座上。那次子衿显然误会了,他以为我和虻相识,所以才会对我也露出那种灿烂微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邀请我上车,要送我一程。
  “上车吧,反正也顺道。”虻的红裙子飘动着,她一手拉开副驾驶位置的车门,一脚踏进车内,侧头对我说。
  我楞下神,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和她是去同一条路,或者她怎么知道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我才推辞道:“谢谢,我去新建大厦,你也是吗?”
  已经钻进车里的虻回过头,费力地从里面将后门打开,然后抬头向我微微一笑;我不安地回头瞧了眼街面的行人,被这盛情弄得有些束手无措。也就在这刹那,依兰的面靥也不期闯入,定格,她们俩的神情与姿态叠加在一起,藤蔓般缠绕,相互攀援,难解难分。
  当我听到那声鸣笛时,黑色大奇瑞戛然而止,依兰从车窗探出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也瀑布般流淌出来;跟随瀑布般头发流淌出来的还有一汩玫瑰的香气:“没上班?”
  “没有……”我左右看了眼;不远处联检大楼前,三五个福建籍女子抱着孩子,坐在萌凉处,看守着摊开在阳光下的花生:“我请了一天假;我已经快一年没请假了……”说过这话,我才看到后排座位上坐着云儿;我朝她礼节性地点点头。
  “上车,捎你段。”依兰潇洒地偏下头,向另一侧的副驾驶位示意下。
  但我无意乘车;本来休息一天,我可以躲在屋子里,以避开这酷热的天气,也可以花几块钱坐到网吧里聊聊天,打打CS,和几个网友YY,消磨掉几小时;不过,我想出来透透气,走一走。但那一刻,依兰侧过身子,已经将另一面的车门打开,然后她转过头,不容分说道:“正好找你有点儿事情……”
  夏日的天空,热浪积蓄在钢铁的车体上,我的手触到车门,被烫了下。也许不是烫到的,而是被静电击打了下;那个季节,那些天,我常常被这类静电击打,车门,防盗门,钥匙,虻的手,似乎我所能触及之处,都会突然释放出异常的电能。打开车门的刹那,我看到了张巴掌脸。那张脸精致地涂抹上化妆品,眉毛也不再那么粗糙,成为弯弯的两绺柳叶,眼睑也变幻成为淡紫的色彩,头发染成酒红色,娇小的身躯套在件湖蓝色的短裙里,脚趾上涂着蓝色指甲油;接着另一张脸也映入我的眼际,云儿的脸显得倦怠与无神,并且给茶色墨镜遮挡住眼睛。车门关上的刹那,依兰一脚油门,悬挂在挡风玻璃前的毛泽东在陕北的小画像剧烈晃动了下,大奇瑞向前疾驰而去;我的身体因为惯性向后倚了下,脑子里产生上了贼船的感觉;虽然车窗敞着,可坐在里面,却明显比车外闷热。
  “我到人工湖……”我瞧了眼车窗外向后倒去的街景,说了句;因为一直在感冒,所以我说话时总带着滞重的鼻音。
  车内,混杂着诸多的味道,玫瑰的味道,香奈尔的味道,桔味清新剂的味道,阳光洒在里面暖暖的味道,一种廉价的PU味道,以及说不清什么香水的味道。陌的身子陷落在车后座的靠背上,以一种疏远与旁观的眼神观察着我;陌的眼神使我不自在,更使我回忆起另一双窥视我的眼睛。接着我打个寒噤,怀疑起依兰;她怎么会这样巧就知道我在这条街上漫步,莫非是那个看不见的窥视者通知她的,抑或她自己就是那个窥视者?
  “一会儿送你去,别着急。”依兰的眸子直视前方,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
  “去人工湖做什么——不会佳人有约吧?”云儿强挤出丝笑,眼圈还带着一丝红,倜侃道。
  听到云儿的话,陌以一种好奇的目光瞥向我。立刻,我感觉到不自在。女人毕竟是女人,总会往其他方面想,总是不同于男人的思维,总会那么敏感。我茫然地不知道应该把自己的目光投向哪里;我和依兰中间,那款熟悉的LV横亘着,似乎在预言着什么。
  “我就是闲着没事儿,瞎溜达。”说过这话,就连我自己也不自信;接着,我脑子里浮出虻的影子,穿着那件红裙子,戴着蔚蓝色丝巾,站立在人工湖的大屏幕前;这样的季节,她久久地站立,会不会感到炎热,或者会不会感到无聊?想到这里,我自嘲地笑了笑,摇下头,说:“要真有谁等我就好了……”说过这话,我胸膛里立刻涌动起一汩汩不可遏制的渴望,虻的面靥晃在我面前。
  “哎,不会真有人在等你吧?——要是那样,我就先送你去!”依兰的双手端在方向盘上,飞快扫了我眼;我从她倏忽闪过的眼神里读出了另一种含意,另一种挑战。很久以来,依兰就知道我和虻之间的关系,并且她不止一次偶遇我和虻肩并肩逛街,只不过她一直以来都装做毫不知情。
  坐在后面的陌忽然笑出了声。我回下头,云儿忧戚着面靥,一双眼睛显露出空虚与无奈;正是云儿的眼神使我产生震颤,幻想起她的那位娶了她弟媳的男人,幻想起她独自躲在偌大的房间里哭泣;那个时候,她的哭泣只能隐没在黑暗里,只能隐没在黑暗里那个孤零零的亮着灯的房间里,没有依靠,没有安慰;当然;与这幻想相伴而至的,是那个情色男女聚集的迪卡玫,以及Lady里的干露露母女。
  “没人等……”我嗫嚅地转过头,瞥了眼车窗外。一辆红色出租迅速超过去,路边那位女交警手捏着步话机,站立在街心。
  “没人等,就先跟我们去趟东宁!”依兰呵呵一笑,不容分辩道。
  东宁?!——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我不禁回忆到子衿。那天,我们并没到东宁,而是去了这座城市的一家韩食馆。不过,子衿一边咀嚼着散发着膻味的肉串,一边依旧恋恋不舍地谈论着三岔口的烤肉,并且一直坚称那里的烤肉才是最正宗的。子衿总是那样自信,只要他认定的,就不会顾忌到别人的看法;而依兰在这个方面和子衿颇有些相象。
  “去东宁做什么?”我又迅速回头扫了眼云儿,疑问道。瞬间,我以为一定是云儿有事要到那座城市的,因为我隐约听到一种传言,说云儿的前夫就出生在那里;也是某次医院组织旅游时,她和他邂逅在那里的,当时他请了假,刚从部队回到那座城市,去看他的老爸老妈;所以云儿和他邂逅时,他穿着军装,坐在他家那个小商店里和他老妈聊天儿。
  “别瞅我,不是我有事儿,是依兰有事儿。”云儿看出我的猜测,立刻解释道;她整张脸都似乎躲在茶色墨镜的后面,以某种平静直视着前方。
  “怎么搞的这样神秘……”我讪讪道。
  “神秘吧?”依兰嘿嘿一笑,倜侃地重复了句。
  依兰的回答,令我感觉到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诡计的汁液。于是我不安地试探了句:“那我能不去吗?”
  “不能……”后座上的陌接口道。
  “不能!”几乎同时,依兰说了句;说过之后,她抻长脖子,着意看了眼陌,嘿嘿笑了。
  “这还被你们绑架了!”我笑着嚷了句。
  “拿钱来!”依兰又是嘿嘿一笑。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给你!”我迅速回答,同时身子挪动了下,向后座的云儿瞥了眼。不知为什么,我对这趟东宁之行产生了好奇,更对云儿产生了恻隐。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依兰为了挽救云儿的婚姻,而做出的努力。但这种努力会有用处吗,我却感觉到怀疑。
  “你的命不值钱,不要;”依兰目视着前方,继续倜侃道:“要了,还得管吃,那我不是亏了吗?”
  “就是,还得管吃,多麻烦;扔到宾馆,让他当鸭去!”陌接口道。
  立刻,依兰瞥了眼陌,大笑起来,就是一直严肃的云儿也在茶色墨镜后面隐约绽露出一丝笑;这也使得我尴尬起来。我并没想到仅仅两三个月没见到陌,她变化得就这样大。我忽然记起那次在亭主家的聚餐;那个时候,陌刚从遥远的克里河来,还不谙世事,一群人说说笑笑,只有她躲在一边,静静地聆听,偶尔腼腆地插上句。
  “听见没有,陌让你当鸭去;”依兰点下头:“记着,到月把钱给我们,不许贪污!”
  “拿小本儿记帐,接一个记一笔!”陌向前欠下身子,又缩回去,顺口讲道。
  依兰却没再接茬,她挺直身子,朝倒车镜张了眼,忽然问了句:“咱先上背楼头,还是直接到三岔口?”
  “直接到三岔口吧……”茶色墨镜下,那张不施粉黛的唇蠕动下。
  “那你不买酒了?”依兰再次挺直腰,张向倒车镜;就在这刹那,我注意到她脖颈上戴着根红绳;这红绳和她耳垂悬挂着的红色泰国石耳坠交相辉映。
  “不了……”云儿面无表情道:“我爸现在也喝不了多少;再说,家里还有存酒……”说过这话,云儿不由自主叹息了声。
  听到云儿的话,我脑子里幻想起子衿举起杯那种高度笨烧酒,却只轻轻呷了口;那样饮酒,在他还是第一次;因为长时期生活在俄罗斯,子衿的许多习惯也和俄罗斯人贴近了许多,倒酒只倒浅浅的一口,然后举杯一饮而尽。
  “唉……”应和似地,依兰也叹息了声,她悄悄又向倒车镜张了眼,清了清嗓子,说了句:“事情都过去了,别老想那么多;”声调略微抬高些:“再说,你老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赶你讲话,人家两个都领了证,住到一起了,你再掺进去,算怎么回事?!——”
  “这个我知道,”云儿的嗓音低沉下来,她啜泣了声,歇斯底里地嚷道:“可我就是不明白,我什么地方做错了,我又哪里不如她;他要是跟了别人,我还可以接受,可他居然跟了我弟媳儿,我自己的弟媳儿呀,虽然那只是我大伯家的弟弟,但那毕竟是我弟弟,和我有着一个姓氏的弟弟,这我怎么能接受,让我怎么去接受;你知道吗,心里空空的我就连自己现在是什么角色都不知道!”这一刻,云儿内心最隐秘的伤痛不再隐藏,都暴露了出来,她抬起手,扶起眼镜,擦试着眼睛。她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张湿巾,也许自来就一直握在手里,也许刚刚从她那款茶色坤包里掏出来的。
  顿时,车里沉默下来。半晌,依兰才叹息声,却依旧什么都没说。此刻,这辆大奇瑞已经将交警二中队那个仿俄式建筑的哨卡远远甩在后面,驶向这座城市开往东宁的那条岔路。我不敢再回头,害怕看到云儿那双忧戚的神情。我扭过脸,瞧向车窗外;前方不远处,那辆车体上喷涂着百事可乐广告的长途依维柯正驶过一座水泥桥;桥的两侧则陡峭崖壁,一汩湍急的流水倾泻而过;而桥的另一头,一幅巨大的条幅横亘过整条路面,上面隐约显露出工整的楷书印刷体:东宁欢迎您;只不过那个‘您’字经过雨淋日晒,脱落掉了底下的心。看到这里,我忽然回忆起虻对我说过的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
  “就在这座城市与另一座城市,就是子衿常常提到的那座城市——两座城市的交界处,那个出租车司机将那个公司出纳的尸体抛到大桥下,然后逃之夭夭;可几个月后,那个凶手就出现在电视上,成为英雄人物,”当时说着,虻突然从蔚蓝色丝巾后面发出笑声:“有个地方失火了,他居然停下车,就跑去救火,结果被人家指认出来;原来,他不仅杀了那个出纳,还在一个夜晚,强奸了他的一位女乘客;更令惊诧的是,他居然和那个出纳是房东和房户的关系,他租那个出纳家的房子!”
  虻告诉我那个真实故事的时间也是某个下午一点四十;我抬起头,石英钟的指针仿佛一个正迈步向前走的人,刻在玛丘碧丘神庙墙壁上的象形,只是后面支撑的那条腿不见了,只留下一个躯干和一条正迈向前的腿。坐在依兰的车里,我垂下头,扫了眼驾驶台上的电子钟,那上面呆板的红色数字同样正显示出一点四十那几个阿拉伯数字。也就在这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虻对我说的那座桥就是我们正要驶过的桥,一股寒流不禁流淌过我的脊梁,虽然在我们头顶上,夏日的骄阳正热辣辣地泼洒下来。我打了个喷嚏,似乎感觉到一双看不见的眼睛正在窥视着我;我忙将身体向后倚了倚,似乎这样一来就可以躲避开被窥视的命运。
  “唉,做女人真不容易……”大奇瑞驶上桥面,依兰目光直视前方,幽幽地说了句。
  我楞了下神,竭力控制住自己,不去回过头,而瞧向窗外。远处,静静淌过的是深浅不一的青山,以及坡地与沟地里的阡陌;就在不远处的溪流边,一圈栅栏弯弯曲曲围绕着座简陋的小房子,这让我的耳畔产生幻听,那一阵阵的鸡鸣似乎隔着车窗传过来。
  不过,我的担心也许是多余的,云儿并没往她自己身上聊,而只是淡淡地岔开话题:“子衿告诉哪趟车了吗?”
  “没有……”依兰继续盯着前方,轻启略微干裂的唇说了句。
  子衿回来了?——我心里一惊,脑子里又回旋出虻的那块似乎要永远隔离下去的蔚蓝色丝巾。和虻独处时,我常常产生要把遮挡她面部的丝巾撕扯掉;但每一次,这种欲望都会被虻款款的嗓音压制掉。最接近实现这种欲望冲动的那一天,我和虻面对面,隔着玻璃茶几品茶;有那么瞬间,她半垂下头,若有所思;左耳悬挂的那枚透明水晶耳坠不时摇晃着,那盅茶摆放在她面前,一口都不曾喝。我向前躬下身子,捏起牙签,将颗腌制的咸杨梅递进口腔;忽然,我看到一滴泪水溅落到她手上。
  那的确是滴泪水,因为就在我诧异时,第二滴又落了下来。于是,我直起身子,抬起右手,慢慢向她的面部探去。
  “你要做什么?!”虻楞下神,警觉地向后缩了缩,厉声说道。
  我只好尴尬地收回手,端起已经凉了的茶。
  “我们分开吧。”虻依旧挺直腰身坐在那里,两条腿倾斜向同一方向,口吻冰冷道:“我想了想,其实我们并不适合;而且我也不想耽误你。”
  听她说第一句时,我就已经懵了;那天,我忽然想到子衿,想到他和虻在一起的情形,就像我坐在依兰车里想到虻一样。接着,我产生奇怪的幻觉,似乎坐在钟摆般剧烈摇晃的海盗船上,俯瞰着时远时近的地面,那些平时不被注意的小石子在这幻觉里连成线,使我产生昏眩感。其实记忆也像坐在海盗船里的感觉,平时被忽视的某些细节突然被放大,又突然被联系在一起,恍惚地,甚至连时间也失去了原有的秩序,混乱不堪。我抖了下身子,鼻子随之不自觉地抽动下。我感冒了,要打喷嚏。
  是的,什么是记忆?——记忆不过是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想出更多的名字,以及想出更多的事情罢了。只是我的记忆却不断地缺失,当回忆到某个点时,就会突然掐片,成为空白,丢失了想象、语言与叙述,消逝在时空某处隐秘的角落,此后无论再使用何种方法与方式都无法追踪回来。
  我望向窗外,阴沥沥的雨下个不停;玻璃窗上沾满了雨滴,有些先落下的雨滴在后落下的雨滴的压力与冲力下终于蜿蜒流淌,不断将玻璃上的其他雨滴融汇;正因为这场雨,屋子里总有股潮湿的味道,羼杂着一股铁锈味的潮湿味道;当然,那股腐臭气味依旧挥之不去地索绕,似乎成为这套住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面,百年木炭前空荡荡的,只有那对塑料塑料材制的金色大象站立在店门口;和百年木炭火锅店隔着段距离的通宵烧烤串店却敞着门,能够隐约见到里面有个女人掠过去,坐在紧邻着店门的窗前。回过头,虻还坐在那儿喝着茶。我不知道为什么几乎每次刚进入记忆,她都是坐在茶几边,浅浅品着茶,或者在为我做茶道,洗茶,倒茶。我并不懂得茶道,不知道喝茶的讲究与其中包含的礼节,我只知道虻的唇齿间时时流露出汩汩的茶香,即便静谧无人的时分,即便窗外没有雨,我也能从虻品茶的动作中幻听到潺潺的流水声。也许在我的人生中,没有什么能取代我对于虻品茶时的印象;那印象实在太深了,即便我记忆了其余的一切,也不会忘记掉她坐在玻璃茶几边,款款斟茶的瞬间,她的眼神关注向那袅袅升腾的蒸汽,关注着散发蒸汽的水柱,满屋子里都弥漫着淡淡的茶香。
  “你不必非得想起什么;”躲在蔚蓝色丝巾后面的虻瞥向那个廉价买回来的二手实木衣架,幽幽地讲道:“真的,有些事情反倒是忘记了好;如果把你换成我,我还巴不得忘记呢!”说着,虻从茶几下面摸出盒烟,七匹狼,撕开封,弹出根,递进唇间。她什么时候把烟放在这里的,我并不知道,虽然我一直以来就知道她和子衿吸同一牌子的烟,或者那根本就是子衿送给她的。某段日期,坐在子衿的车里,总会听到虻和子衿谈论到牡丹江或者哈尔滨购物的争论,只是我无法从他们的争论中分辨出谁在付帐买单;也许一直都是子衿在买单,也许不是。虻优雅地举起塑料火机,点燃,一缕烟雾吐出她的唇间,经过短促的扩散,终又消失于这个并不宽敞的空间里。
  虻穿了套蔚蓝色衣装,中国古典式的旗袍高领遮挡住她的脖颈,甚至就连袖口也长长的,遮挡住了半个手背;这样的服装使我联想到古代武士们的盔甲。那些武士就是这样,用同样款式的盔甲遮挡住他们的手臂与面部,奔赴战场。也许虻这样的打扮,也有着相似的作用,自打她的皮肤开始溃疡,她就把周围当作战场,把每一个人,包括她的熟人都当作虎视眈眈的敌人;她坠于敏感的自我封闭中,失去了高傲,却依旧保持着自卑般的矜持。
  我没有回答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何况我能听出她在暗示我什么,虽然我并不知道她具体想要暗示什么。垂下头,一条窄窄的小纸条从茶几下探出头,纸条上隐约露出‘子衿和虻’这几个字——这引起我的好奇。我弯下腰,刚要拾起时,虻却手急眼快地一把抓住它,然后举起手里的烟,向那上面烫去。我想,她是故意将没有字的那一面对向我的,也就是说小纸条上一定留有我的记忆,有关于我和她的记忆,这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的。某些时候,当一个人的一种感官失去应有的功能,另一种感官,或者就叫第六感就会随之而至,并且异常敏锐。
  据说烟头的温度可以达到上千度,甚至更高,所以那张小张纸条上很快就布满了烟烫出的洞;那些洞密匝匝的,连成一片,将小纸条分割,破碎;屋子里很快就充满了焚烧纸张的味道;那个小纸条分解成黑的灰烬和大米粒般的碎纸屑。即便如此,虻还是把它们聚成一堆,撮到塑料烟缸里,用塑料打火机将它们点燃。看着它们燃成再也不能辩认出字迹的灰烬,虻面靥前蔚蓝色丝巾向前拂动了下,她舒了口气,顺手将她面前那盅凉茶倒进烟缸里。
  “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虻的语调越来越弱地说道,最后一个字甚至仔细听才能够听到;也正因为如此,坐在这静谧的空间里,我才会感到那种震憾。
  “谢谢你。”我似乎只能这样回答。
  窗外,雨依旧下个不停,玻璃上满是细密的水滴,使得屋子里更加阴暗了。我挪动下臀部,试图换个姿式;但看到虻挺直腰身坐在我面前,我又保持不动了。我能感觉到她那双眼睛正隔着蔚蓝色丝巾紧盯着我,能感觉到她那双逼视过来的目光。于是,我向她强挤出丝笑,抖动下手,飞快挠下太阳穴,抓起自己面前的茶盅,借此掩饰那缕不安。
  虻又掸了下烟灰;刹那,我注意到她指甲上斑驳着红色,涮地一下,头脑里又是一片空白。接着,虻的影子泼在半空中的水一样,白花花的,似有似无,虽然我明明知道她存在于现实中,却暂时不能抓扼住。我向对面墙向张望过去;墙上不知什么时候也斑驳着星星点点的红色,那种近乎于黑的暗红色。
  我咳了声;就是这声咳使我的咽喉塞了块痰。我捂住喉咙的部位,清了清嗓子,向玻璃茶几旁的塑料垃圾筒里吐了口痰。虻偏了下头,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直觉到她一定厌恶我这样的举动,她一向都很讲究,从不随处吐痰,就是擤鼻涕也会把手纸叠好,才扔进垃圾篓里。
  咳嗽大约也会传染,虻也咳了起来,剧烈地咳了起来。她一边抖动着身子,一边将只吸了一半的烟掐灭在烟缸里。我忙将她面前的茶盅倒上热茶,递给她;她却摆摆手,拒绝了我的好意。
  “现在好了。”终于,虻停止了咳嗽;那块蔚蓝色丝巾也从她面部脱落下来。
  刹那,我的头微微偏了偏,整个人都呆住了;我看到那些已经溃疡的疙瘩,它们密匝匝地面满她的脸上,连成片;在这片粉红色的区域里,还有无数黑芝麻般的点,它们一路蔓延至虻的下巴、脖颈,隐约散发着一股羼杂着药味的难闻的腐烂气息;难怪她一直都戴着这块蔚蓝色丝巾,难怪无论天气多么炎热她一直都坚持穿高领衣服。
  虻终于平息下来,她的目光落到我身上;看得出那是一种幽怨与无奈的目光。她索性摘掉那块蔚蓝色丝巾,挺直腰身,凄惨一笑:“现在你看到了吧;你还会和我结婚吗?”说着,不等我回答,她又摇下头,自言自语道:“不,就是你会,我也不会;谁会那样持久面对我现在这张面孔!”说着,她垂下头,抬手擦试下眼睛,轻轻啜泣起来。
  那种怜惜在我胸膛里泛滥;我咽了咽吐沫:“不,我会一辈子……”
  “不!”虻突然头一抬,胳膊一挥,歇斯底里地大嚷了声:“你别骗我了,我不想让别人同情,那样的同情不是爱情,不能持久一辈子的;而且你们男人都是骗子,都不靠谱,就像廉价的塑料制品,稍微陈旧一些,你们就会不喜欢,就会换掉!”她的脖子抻向前,手一撑,推开玻璃茶几,站起身,愤然地转身而去。
  虻离去的太急了,以至于经过窗边时,刮了下那实木衣架。于是,轰地一声,实木衣架砸向地板,使上面的衣服散落一地。她却头都不回,咣地一声摔上卧室的门,将自己锁在里面。
  我站起身,恰恰面对那台红色冰箱。我吃惊地站住——并不是因为虻的离去,也不是因为虻将自己锁在卧室里,仅仅因为看到了那台红色冰箱。我的脑海翻滚着,可我在想什么,我却不知道;红色冰箱沉重地出现在我的印象里,滞重着我的思维。我抬起手,触摸向冰冷的经过现代工艺处理过的钢铁的柜门。
  红色冰柜靠近窗的一侧,也就是没有被墙壁遮挡的那一侧,粘着附有磁铁的维尼熊造型的塑料瓶启子;另一侧,墙壁和冰柜间塞着个相框。我好奇地半蹲下身子,抚摸过去。相框上蒙了层灰,而且这灰不是黑灰色的,摸触在手上,呈现出黑红色,这让我诧异起来。怎么会呢,在我的观念里,所有的灰尘不是灰色的,就是黑色的,鲜有黑红色的。也正因为相框边缘这些灰尘,我才对这相框框住的东西感到天然的惧怕。触电般缩回手,直起腰,将手举到面前,食指和中指上黑红色的渍迹映入我的眼际,刹那我闭上了眼睛。
  砰砰砰……咚咚……
  似乎在应和我的惧怕,两种不同的撞击声骚扰地侵入我的听觉。猛地,一个激灵,我迅速回过头,盯向卧室那扇门。可是声音并不是从那里传来的。我的视线落在防盗门上,砰砰砰……咚咚……声音交替地再次侵入我的听觉。我挪动下脚步,慌张地扫向窗外,扫向防盗门上的猫眼,疑惑从胸口骤然升起。然而我看不出那个窥视者躲藏在哪里。接着,子衿那张脸在我的脑际里浮现出来。
  “谁?!——”壮起胆子,清清嗓子,我大嚷了声;同时我在潜意识里竖起警觉的剌,脑子里回旋起某个遥远时代的记忆:米黄色坤包,白衣卫衣,以及一场以踹门结束的争吵。
  “警察!”有人隔着防盗门,同样高声回答。
  刹那,莫名地,我的唇抽搐下,身体里的紧张却砉然瓦解了。我舒了口气,一只手撑在潮湿的墙壁上,感觉到额头上的汗不停地沁出来;我的腿在抖动,推动支撑般地抖动。我无力再走下去,甚至无力靠近近在咫尺的防盗门。我扭头瞟了眼卧室的门;虻躲藏在里面安静无声。砰砰砰……咚咚……敲门声、踹门声又持续地传来……我感到晕眩,眼前发黑。那股茶香味与我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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