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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记不清什么时间

作品名称:失守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03 11:59:50      字数:23910

  记不清什么时间,我敞开窗;那扇窗竟然脱落下来。或许这是我的错,但我并没用力,至少我没感觉我在用力。我轻轻地将窗框扶好,努力使它存在于那个位置上;也直到这时,我才发觉,因为时间过于久远,这扇油漆斑驳脱落的窗框无法卡进那个沟槽,就连它的木质部分都有些疏松,彼此间被做为固定的拐铁和铁钉连接在一起,窗框的边缘,上部和下部的直角那个部位已经有些腐烂,而窗框和窗框之间的那个面也被磨损,形成木质般的光滑。这是幢百年前的建筑,从帝俄时代就耸立在这里,并且俨然成为一个屈辱时代的见证。在这座城市,以及这个省份,甚至更大一些的范围之内,类似这样哥特式的房子还很多,尤其是中东铁路沿途的火车站。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又回到这里的;但我知道我不该存在这里了——这幢两层结构建筑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俄式建筑早就被政府列入文物保护名单,清空了所有的住户,人为地成为废墟。我向窗外张望,院子里什么都没动,老杨树、鸡舍,还有那个用木板搭建的柴火棚子都依然完好地耸立在那里。对于这种化石般的环境,我感到诧异。
  邻居,裹着小脚的老赵太太穿着宽大的黑色对襟褂子,站在阳光底下看着我家的那棵枝叶茂盛的大杨树。她瘪着嘴,整张面部衰老得都似乎要塌陷进去。我漠然地瞥了她眼,继续不安地注视着我家的窗户。随着一阵风儿,那扇窗户就摇摇晃晃,就象站不稳的老赵太太。
  不倒翁般的老赵太太有多老了,八十还是九十?——我依稀听到我的老爸说,她已经过了耄耋之年。她很少出来,除非特别适宜的天气——热了她受不了,阴天时她同样也受不了。她只能在不愠不火的天气里出来晒晒太阳,蛇一样盘踞在她家门前,穿着那身崭新的黑色对襟褂子。据说黑色可以吸收太阳能,可以吸收能量;而吸收能量,对老年人很有益处,这大概是她乐于穿这件衣服的缘故。而且这件褂子是她在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孙女为她定制的,一件南京有名的裁缝裁制的传统服装;所以她看到邻居,总会瘪着嘴,夸赞一遍孙女的功绩。在她的心目中,孙女为她定制褂子,相当于中国成功试验了两弹一星。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铁锈味。这肯定是太阳过于炎热的缘故。太阳过于炎热,就会将大地上的一切都烤焦,树木,鸟兽,房屋,大地,以及人类。当初夸父奋起弯弓搭箭,接连射出九枝箭羽,就是想让地球降降温。不过,在这炎热中,我感到了冷,彻骨的冷。我瑟瑟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继续不安地观察着那扇窗了。
  我想,我可以跳到窗外,用根钉子钉死这扇窗;可某种未知的恐惧拖住我。我怕,怕外面的一切,包括事实上并不能威胁到我的老赵太太。我只能远远望着那棵老杨树,聆听着自己心跳的砰砰声。不一会儿,那扇窗又开始摇晃;我战战兢兢地靠近它,忽然瞥见窗台上一根长满铁锈的长钉。
  铁锈和血是一样颜色的,尤其当血凝固的时候,而且铁锈的味道更浓。我悄悄把它握在手里,似乎有了它就可以让我处于某种安全之下。我登上窗台——俄式建筑的窗台通常都又宽又大,甚至可以当作婴儿床;而遗留在这座城市里的那些日式建筑却又矮又窄,这似乎和曾经那两个民族的性格有着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我的童年就是在那样一个俄式建筑的窗台上睡眠的——将那扇窗卸下,拿回屋里。也就在这时,我看到我的那棵老杨树居然起了变化。只是我无心去注意它,我的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因为我看到老赵太太正用异样的目光盯向我。
  老赵太太的目光让我感到恐惧;多少年后我才明白那是一种抵近死亡的目光。她的目光穿越重重融化着阳光的空气,投射到我的身体上,冰冷我的血液。不过,那时我并没意识到死亡,因为我不过是个孩子,不更世事的孩子,丝毫不知道死亡是什么,甚至连死亡那俩字都不认识。我只是怕,深入骨髓地怕。我躲在窗下,背靠着墙,不敢回头。风,那种夏日阳光下的微风凉爽地吹拂进来,吹拂过我的头发,也吹拂向屋里的一切,窗帘、沙发套,还有挂在墙上的衣服:一切都在飘浮,飘浮在空气中。不知为什么,所有这一切,这些衣服都湿淋淋的,尤其是穿在我身上的,湿得沉重,似乎轻轻一攥就能攥出水来。
  沙沙的响声在持续。这沙沙声仿佛挟持着脚步声,以及说不清的什么声音——某种神秘怪物的呼吸声,或者即将吞噬掉我的咀嚼声。我闭上眼睛等待着。可是过去了多久,一分钟还是一年?时间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只是一种象征符号,悄然钝化,成为混沌之初的状态。我张开手,瞥了眼那根锈迹斑斑的铁钉,又用力握紧。
  刹那,我感到了疼,感到了某种快感。红的血从我的指间渗出来,又缓慢地滴落在地上,因重力作用,在地板上形成一个漂亮的伊斯兰教堂般的圆顶。也就在这时,我嗅到汩汩的清新,同时一片绿叶悄然飘落。
  这不是杨树叶子,也不是我所能认知的任何一种叶子,它撑开手掌的形状,叶片上的脉落清晰,形成精致的网格;叶肉的部分呈现出某种并不均匀的紫色,叶片表面毛茸茸的,叶子的边缘参差着锯齿状的波浪;透过明亮的阳光还可以看到它掺杂着金黄的体质,落在地上的那一刻,显示出它的柔韧,轻轻弹了下,才安静下来。我张开手,钉子从我的手掌自由落体般地无声落下,还有另一滴鲜血。我的血是那样红,玫瑰一样红,它散发着浓重的锈渍味道,淡淡冲击着我的嗅觉。我回过头;枝影婆娑,阳光不再那样炎热,而被这些突然漫过来的重重叠叠的叶子遮挡住,形成蔚为壮观的萌凉。我惊呆了,我的嘴巴张大,慢慢起身,向这些生长在浓浓绿萌中间的红彤彤的果子望去。
  这是什么果子,我并不认识,它们密匝匝地盛开在掌状的叶片之间,而那些掌状叶片已经覆盖住整棵老杨树,遮天蔽日;红彤彤的果子坠在绿色的叶子之间,就象一粒粒吮吸灵魂的宝石。恍惚间,我试图伸手去抓扼住这个果子,哪怕只能抓住其中最小的那一枚;可我够不着,我的胳膊太短;而且它们生长的太高。我站起身,突然感到晕眩,感到冷,尤其那股风凉飕飕的吹过我的身体时。
  一声声鸟儿的呦鸣在轻快地呼唤。我惺松地睁开眼睛,晨曦的光线从窗外透进屋子里。我耸动了下肩膀;衣服湿漉漉的,异常沉重,而且紧贴在身体上,又粘又痒。我张开手掌;钉子不见了,可是铁锈的颜色还继续存在,我的手掌上染上了红色,暗红暗红的,还散发出浓重的铁锈味。几声吆喝清晰地透过干净的空气传入我的耳鼓,我依稀分辨出那是卖豆浆的。每天清晨,那个卖豆浆的都会在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支上摊位,在那个大锅里炸油条;所以一到清晨,只要我站在窗口,就会嗅到那股油腻的味道。
  每一座城市,每一条街道都是由不同味道组合成的,而且每一个时间段这些味道都会有所变化。在这条街上,四点钟是泥土腥气的味道,五点钟是油条豆浆的味道,六七点钟是汽油与匆忙的味道,八点钟是尘土飞扬的味道;每一时刻的味道都会和其他时刻的味道相互交叠,相互影响;不过,那一时刻的特殊味道始终占据着主导。不能被取代。此刻我抽动下鼻翕,听到这吆喝声,就似乎嗅到了油腻的油条的味道,以及羼杂在其中的煤气味、土壤的腥味、雾汽的味道,还有屋子里的铁锈味。这诸多的味道混在一处,刺激着我的嗅觉,也刺激着我的记忆。
  我哆哆嗦嗦站起身——经过四十几天的感冒高烧,我的身体异常虚弱,尤其不知什么时候变得湿漉漉的衣服,更使我感到了冷。虽然我的视力模糊不清,但依旧瞧得见窗外没有红果子,没有老杨树,只有雾汽缭绕下的街灯;只是现在正值凌晨四点一刻左右——自打我失去记忆,就对正在进行时的时间有一种天然与天生的敏感——整个城市刚刚苏醒,就象一口锅,刚刚点燃火焰,水面还相对沉静;但过了一会儿,街面上就会热闹起来,先是学生们匆匆上学的脚步声,彼此间的轻言碎语声;他们个个都很快乐,就象清晨初生的雏鸟,吱吱喳喳;随之而来的,就是车轮碾压过马路的声音;这声音会逐步取代学生们制造出的全部声音的总和,笼罩在城市的白日里,蔓延在城市的角角落落。
  不过是个梦而已。我对自己说。可是究竟哪个是梦幻,哪个又是真实?我下意识地扶下眼镜,却扑了下空。眼镜早就不存在我的鼻梁上了,那里只留下一道痕迹。我顺势揉了揉鼻梁,垂下头。
  雾汽的纱幔从敞开的窗涌进来,挟来潮湿。其他没敞开的窗,尤其是靠近这扇敞开的窗那几扇,玻璃的边缘挂起了雾气,并且缓慢地向里面扩展,将我的视线阻隔。我眯起眼睛,努力使自己多记起一些东西;可这努力只是个徒劳。我的手不自觉地搭在窗台上,却倏地抽回。我瞪大眼睛,慌忙弯下腰:我的眼镜居然在窗台上出现了。我的手触过去,镜片上立刻起了层白花花的雾。于是,我简单地用手擦试了下,把它戴上。
  这次,我看清了窗外的雾汽。它乳状的内脏不断飘浮,悄然侵蚀着城市的一切,建筑,车辆,雕像,以及行人,包括雾的本身;当然,它也在不断向屋子里拱进来,就象一头不断分裂着的单细胞怪兽,分泌着酸性的强腐蚀性的消化液,这让我惊惶失措,手忙脚乱地关上窗。可尽管关上了窗,那股潮湿却已经侵蚀进屋子里,侵蚀进每一处角落,包括我的衣服;它使我不安。
  透过厚实的镜片,我发现墙壁上也有血渍。与此同时,铁锈的味道更重了。我手上的红色在这潮湿的作用下沾得到处都是,衣服上、镜片上、墙壁上,还有窗台上。垂下头,寻找虻的红裙子;可它在哪里?——它居然神奇地消失了,不见了;这间屋子里空旷的,只有沿墙而立的红色冰箱,以及翻倒在地的玻璃茶几。我垂下头,忘记了刚才那个红果子的梦,脑子里浮现出洪水泛滥的情形——哦,这清晨的雾汽多么象那那滔滔水势,一波拥着一波,前后相互推攘着,包裹着我,也包裹着其他的物质,使我的视线逃离不了它的影子。只是梦境中的洪水出现在暮色降临时分,现在却是清晨。
  现在,大概那个玻璃茶几已经不能叫做茶几了,它已经破碎成几截;其中一截狰狞着残齿,刺向天花板。在它旁边还有堆凌乱四散的茶具:随手泡、茶盘、茶托、茶池、茶洗、茶针、茶勺、茶夹、茶盅、茶壶,以及两个塑料小药瓶,和一个纸盒装的阿莫西林。我踉跄走过去,又险些被那片渍迹滑倒。
  渍迹上面,还散乱着泡过的已经开始逐渐风干的茶叶。我半蹲下身子,小心翼翼拾起片茶叶,捏在食指和大拇指间,放在鼻子下面。这是虻的气味,我熟悉的气味;伴着这气味的,还应该有双黑色的眼睛,还应该有她独特的体香。我将这片茶叶含在口腔时,手指又触向那截竖起的茶几残齿。锋利地,它划破了我的肌肤,裸露出白的骨质,血一滴一滴,缓慢地脱离我的身体。望着我自己的血,我却感觉不到疼。于是,我把划破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那片失去味道的茶叶滑入我的咽喉,使我恶心,呕吐,就象当初虻时不时恶心,呕吐的情形一样。
  血的味道和铁锈的味道一样,略微发甜,又略微带咸。这个味道不断地增值,不断掩盖着虻的气息。我抬起头,环视起这个熟悉而陌生的房间——红色冰箱映入我的视网摸,刺激着我的感官。那里会隐藏着什么?——在我的印象里,并没有这样一件家用电器。我早就摒弃了一切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电器,只留下那个早就失去功能的塑料手电筒;可它,又怎么会出现的,难道又是我的幻觉,或者我的记忆就停留在此?
  记忆无法延伸,更无法重复。我的目光掠向红色冰箱,不自觉地抽动下鼻子——近四百天的宅居生活使我产生了许多习惯性动作,这些动作就象一个个标签,将我的行为圈囿起来,形成固定的形式。我时不时地抽动鼻子,是因为这套住宅里老是流窜出我无法辨清的味道,铁锈味、屎臭味、馊巴味、嘲湿味、霉烂味,以及身体的酸臭味,这些味道混合起来,从各个隐藏的角落扑凑过来,搅乱我的嗅觉。
  我之所以能够知道我已经宅居了近四百天,是因为我在墙上记下了文字,每过一天都会在那里写下阿拉伯数字。于是,那面墙,也就是立着红色冰箱的那面墙上划满了印迹;最后一串阿拉伯数字是398——这一串串数字,黑夜里是看不清的,也无法看清。
  红色冰箱的门关的很严,尤其下面的冷冻箱,那上面甚至贴着封条,楔上枚上了锈的大钉子;所以我只能打开上面这层保温箱。我拽的时候,里面似乎也有一股力量在和我抗争。最终打开时,它剧烈摇晃着,险些压倒我。我气喘嘘嘘地用力顶住它,把它扶正位置。随着红色冰箱的门被打开,一股腐烂的味道扑面而来,致使我的胃泛起波澜。不过,我的胃里早就空空的,伴随着难忍的眼泪,只能干呕出灰绿色的黏液。
  所有的食物都已经腐烂了,包括那瓶什锦罐头。干豆腐、黄瓜都已经蔫得没办法认出来,只能凭直觉猜测到它们曾经的模样;那些肉也缩成皱巴巴的一块,小包真空袋的茶叶也胀满了气,似乎一捅就会爆炸;这些食物无一例外都长满了长长的白毛;不,长长的白毛下面是铜绿色的绿毛;正是它们不断散发出令我恶心的味道——而且,一只没有头的苍蝇的尸骸卧在里面,它的身体上也长满了白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我抖下手,慌忙关紧红色冰箱的门。关上冰箱的刹那,我注意到冰箱门口还有张生满了白毛的纸,它蜷曲的模样令我触动,也使我隐约想起什么;可想起了什么,我脑子里却依旧一片空白。
  呆站在红色冰箱面前,我苦苦思索自己为什么要封闭于这套小小的住宅里?——为了情,还是遭遇了某种重大变故,抑或只是那句孟婆来碗汤后的结果?
  我扭过头,又去看那个破碎的茶几,也许它会给我一个答案。可它也一样地静默,只是那个狰狞的残齿上挂着几滴红,虻的红裙子般地红。看到它,就更让我迷惑,迷惑我现在所处的空间与时间。我找不到自己的定位,甚至透过玻璃窗都寻找不到竖立在街边上的那块小小的街牌,重重迷雾隔断了我的视线。
  
  我拾起其中一个塑料药瓶,那上面的印刷体字迹出现在我的视线内:
  药品名称:西咪替丁
  别名:泰胃美、Tagamet。
  英文名:Cimetidine
  药品类别: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组胺H2受体阻滞药)
  制剂:①片剂:300mg、400mg、800mg。②胶囊剂:200mg。③注射液200mg/2mL。
  而在另一个塑料药瓶上,我依稀看到一行化学分子式:C13H17ClN2O2。这个塑料瓶瓶盖正中央的位置上凝固着一滴暗红的血痂,它凸起于瓶盖之上,呈现出完美的流线型;这流线型比任何人工设计的机械都要令我陶醉。
  这些都是做什么用的?——我绞尽脑汗,却想不出来。不,这不可能是我吃的,我从不吃药;这一点是勿庸致疑的。难道这是虻的?——可虻的药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出现,她和我又是什么关系?
  百忧解,喹硫平,坦度螺酮。一系列的药名出现于我的记忆当中,令我迷惑,也唤醒躲藏在更深处的嗅觉器官,我似乎闻到了药味,似乎看到穿着白大褂的男男女女,他们平静地谈论起某个死人。我打个哈欠,不知不觉摸了巴下颔。砉地,我惊呆了;我的下颔胡须丛生,抚摸过去就象根根刺猬的刺。某一天,我吻向虻的时候,她喃喃地说:
  “你的胡子太扎人了……”
  可那是哪一天,又是在黑夜还是白昼,我一点儿也记不清了。我的记忆早就缺失掉了,有时只能记住某些恍惚的细节,有时却只能记住大概,还有的根本就已经不存在了。
  虻的吻挟带着激动与兴奋,她的手细腻而温柔,抚向我的面颊;她的唇齿间渗透出淡淡的茶香。我一直都喜欢这汩淡淡的茶香,它能冲涮去许多其它味道,譬如一直盘旋在这屋子里种种的恶臭味、馊巴味和食物的腐烂味,以及不知从哪儿散发出来的铁锈味。
  在此之前,虻刚刚凑向我的耳朵说了句:“我是你的苞谷虫儿……”
  不知为什么,她的这句话使我的耳朵产生痒痒的感觉同时,还成功地激发起我的欲望,虽然苞谷虫儿一直在我心目中占据着丑恶的位置;某个夏日里,我见过那种虫子,隐藏在苞米里的白色虫子,它的头部呈现出石榴红,不停蠕动着。
  虻的唇就象个苞谷虫儿炽热地吞噬掉我的灵魂。
  不,应该说我是虻的苞谷虫儿;提到苞谷虫儿,我就联想到性,联想到我的性器,以及那种不可遏制的欲望。男人的性器和那个苞谷虫儿没什么两样,都在蠢蠢欲动;而女人,就是苞谷,从很鲜嫩时就要遭遇到男人的侵蚀,慢慢的就会皮肤发皱,年华衰老,两胸上的乳房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失去坚挺,无力地耷拉下来;而那时的男人,又象苞谷虫儿一样,去寻找另外鲜嫩的苞谷,啃噬,蠕动。
  迎着虻的唇,我的手笨拙地解开她的衣扣;哦,与其说是我解开她的衣扣,不如说是她自己脱掉的。葡萄般的胸,毛茸茸的下体,还有最初就裸露的脚踝。很快,她就赤裸在我面前。我的心跳加速起来;面对着虻,我胆怯了。不过,虻丝毫也没有羞涩,她的唇慢慢移动,从我的唇边,移向我的脖颈,然后是胸部和腹部。她的手柔软而漫馨,抚摸在我的身体上,就象块绸缎在轻轻地擦动。她的胴体散发着诱人的热情与热度,缠绕着我。
  “我们结婚吧……”退出她的身体,疲惫地倒在床上,倒在她身边,忽然我注意到她瞪大眼睛,正注视向我,她的唇轻轻蠕动着,对我说道。
  虻的大腿根出现一道可疑的痕迹,红色的血渍。她半坐起身,垂下头,瞧向两腿叉开的‘V’字中间用湿巾擦试掉。擦试过后,她继续注视着我,脸色微红,羞涩地笑了笑:“你真坏……”
  不,恍惚间,虻注视的似乎不是我,而是子衿,帅气高大的子衿。我不过是躲在门后那个偷窥者,一个旁观者。
  那么,和虻热吻的是谁,我还是子衿,抑或我和子衿根本就是同一个人?我迷惑了。
  迷惑的同时,我忽然觉得自己的猥琐。我不该偷偷躲在门后,真的很不该。可转念一想,我又不确定起来。恍惚间,我又觉得是子衿躲藏在门后。我躺在虻的身边,隐约听到那轻微的喘息。抬起头的刹那,我猛地打个寒噤:我看到了一双眼睛,恐怖的眼睛,他狠狠地盯向我,挟来汩汩寒意。可当我抬起手,试图指给虻时,那双眼睛倏地又不见了。
  不,也许我记错了。我和虻热吻的那天是在繁华的街心,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纷纷绕行而去,我的虻紧紧拥抱,我的胸紧贴着她的胸,我感觉到她的心跳,以及她柔软而坚挺的乳房;我们俩宛似街心的一座岛屿,沉浸在我们自己的小世界里;子衿就是在这时出现的,他背了个大包,怒视向我们;他的手中还捧着束诺大的玫瑰花束。
  当我发现虻的吻停止时,她的目光呆呆地,凝视向我的身后,表情也随之麻木。我顺着她的目光转过头,顿时也呆住了。子衿手里的那束玫瑰无声地脱落到地上,他的眼珠布满了蛛网般纵横交错的血丝;在城市的嘈杂声里,他一字一顿地讲道:
  “虻,我们结婚吧……”
  我不知道子衿为什么会这样说,更迷惑那个子衿会不会就是我自己,而和虻拥抱在街心热吻的才是子衿;我的记忆在此中断,就象一条河流,原本平缓地流动,可砉地,河流就不见了,蒸发了,混乱了,再也找不到踪迹;我只能呆立在这间屋子里,绞尽脑汁,试图恢复我的记忆。
  扶了下眼镜,我哗啦哗啦摇晃下那个塑料小药瓶,恍惚间明白,我那丢失的记忆就象条地下暗河,被埋葬在我所不知的某处角落,也许一生一世都不能够挖掘出来。而那偶尔浮现出来的片断,不过是一汩意外喷涌出来的泉水,顷刻之后又被吞没。我抬起头,又向窗外望去。那缭绕的霉气阻隔着我的视线,静静地统治着这座城市的清晨;而屋子里的铁锈味更加浓重了,浓重得直往我的肺里钻。
  接着,苞谷虫儿不停蠕动的形象又挤进我的脑子里。我用食指和大拇指掐住那个塑料小药瓶;我的掌心,以及手指上满是类似苞谷虫儿头部的红,它呈喷溅状映入我的视线,顽固地剌激着我的神经元细胞。这种剌激实际上就是一种恶意的侵蚀,将我所认知的时间概念一点点地颠覆,从而使我产生某种程度上的错乱。时间对于我,尤其对于我的记忆已没有意义,虽然我一直在努力恢复我的记忆,试图将时间重新排序。不过,时间的头序千丝万绪,剪不断,理还乱,我又如何寻找到那最起初的原点?
  或许,我可以依赖我的梦境,来一步一步解析时间的顺序。但我应该从哪个梦境开始,是从那株童年时就萦绕着我的老杨树,还是那个汹涌的大洪水?而且,我早就分辨不清哪个是梦境哪个又是现实了。时间的拼图已经破碎了,碎得一塌糊涂,甚至我连一个微小的角都拼不上。而且,使我恼怒的是,现在我粘湿的记忆里又多了一个子衿。
  
  抬脚向破碎的玻璃茶几踢去;那玻璃残齿再次破碎。我放下一直攥在手里的塑料药瓶,踩着那些碎玻璃屑,拾拣块细长的玻璃。玻璃握在我的手里,划破我的掌心,裸露出白的骨质,血一滴滴地顺着这块碎玻璃的边缘滴落到地上,缓缓的,无声无息的。此刻,我忘记关没关窗。不知为什么,我惧怕这套住宅之外的一切;甚至惧怕这间屋子之外的一切。
  那种白是一种篸人的白,人的骨头,至少是在人生命尚未结束时,是雪白雪白的,如同一张纸,洁白无暇;而且因为血的缘故,那种白更加凸显出来,映入我的眼际。我怔怔凝望着,完全忘记了其他,只有那白的骨质植入我的记忆,使我无法忘记。我不知道如果虻瞧见了,她会怎么想,会不会恐惧地张大嘴巴,眼睛也瞪得大大的,甚至整个身体、神经也都麻痹了,蜡像般伫立在那里。
  墙上的血渍呈现出喷溅状,就象从某个点,经过高压四溅开来似地。许多血渍已经给什么硬器粗糙地刮擦过,其中一处还印着血手印。我怯怯地将我的手按在上面;墙壁冰凉的,我却又立刻被烫到似地缩回来,心底的恐惧更加增大了。为什么我的手恰恰能够符合这个印渍?我呆住了,为这个发现而震惊,那块握在手里的玻璃也随之脱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哆嗦下,赶紧回过头。
  一直以来,我老以为身后有双眼睛在盯着我,和虻作爱亲热时如此,自己独处于这套住宅也如此。偶尔,我会疯狂地搜寻这套住宅的每个角落,要把那些隐藏起来的摄像头找出来,再用力踩碎;可我都寻找了一年多了——398,墙上那个数字就是我搜寻的天数,我都没找到。那么,到底那双眼睛在用什么方式偷窥我,难道会用透视性的卫星?
  好莱坞一部大片,就有个男人不停地被卫星定位,被街边林立的摄像头追踪,他不停地奔跑,就是为了逃避;虽然最终他逃掉了,胜利了,但那是付出可怕的代价的。我不会逃避,绝不。我就呆在这套住宅里。这是我的执拗,也是我的反抗。砉地,我又回想起遥远童年时代的老杨树。如果那棵老杨树还活着,我会在那底下搭建个违章建筑,然后狗一样躲到它的庇护下,进行我的苦行,从而让那双无处不在的眼睛随便来窥视,反正我不过是生活在这个日趋数字化的地球上。
  很小的时候,坐在那幢俄罗斯建筑里的地板上,我就喜欢听那些成年人的讲述,他们喜欢把一些貌似很传闻的故事当成现实,会讲边境线另一侧的俄罗斯人能够用飞机翅膀割断电线,会将原子弹之类的核武器毫不留情地投掷过来,并且那些导弹被灌注进灵魂追踪目标,尤其是那些身体上散发着擅味的俄罗斯军官们会用一种透视的望远镜来观察这座城市,使我们无处藏身;到了那时,谁都无处可遁,只好静态地等待死亡。而那位偷窥者,也许就是用这种手段剥夺去我的隐私。
  我打了个寒噤,赶紧向四周扫了眼。屋子里没有人,或者说没有其他有智慧的生命,除去那只嗡嗡盘旋的蚊子。我自嘲般地笑了笑;接着,这个笑容凝固了,成为某种固定的死去的笑容。顷刻间,子衿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记忆当中,他微笑着,走近虻。虻低着头,似乎在刻意回避他的目光,又似乎在以这种姿态诱惑他。我却隐藏在一侧,隐藏在黑暗的角落不敢现身。在这个微妙的三角里,我成为胆怯的走私者,在月光下叮叮当当着我的自卑。
  虻的胸前戴着镶嵌廉价钴钻的胸花,那个胸花其实就是个蝴蝶,精致的翅膀是红色的钴钻;那种红,不同于喷溅在墙壁上的红。墙壁上的红已经凝固,成为一种黑红,在这房间里渲染着恐怖。而虻的胸花却在散发着某种暧昧,激起我本已隐秘起来的情欲。
  “我们去吃草莓吧。”虻眼睛终于抬起来,她直视向我;她的身后,是透过窗辉射进来的阳光。
  那是个好天气;不过什么季节,她要去吃草莓?恍惚间,我再次丢去记忆。我和虻到底去没去吃草莓,又具体到什么地方吃的,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我只记得子衿那张脸,他充满阳光的面靥让我自愧弗如。
  虻欣赏的也正是子衿的阳光。夏日里,她会坐在地下商场冷饮厅的一角,淘气地剜起一勺冷饮,递进苞谷虫儿般不停蠕动的唇齿间,然后手一扬,半空中划了个弧线,哧哧笑着:“热了吧?——就不给你吃!”
  刹那,我会从她明亮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我端坐在她的瞳孔正中央,两肘支撑在那个固定桌面上,无奈而尴尬地望向她。
  我并不忌讳周围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们对于我来说,属于另一重世界。我只在乎虻的存在,以及虻对我的评价。也就是在那个夏日里,她买了那件红裙子,子衿为她买的。不过,虻一直坚持说,红裙子是她自己买的,而且买的时候,我还和她一起吃了客冷饮。她这样讲的时候,我偏着头,思索了半晌,也没回忆起当初的情节。
  “那你也一定吃了墨汁粉条。”听她这样解释,我忿怒地脱口而出。在我的印象里,我并没给她买过什么。我一无所有,这套住宅还是我母亲为我留下的。不,别说我什么也没从她买,那只蝴蝶胸花就是我买给她的,只是她一直在抱怨胸花上的钻都是假的,廉价的,丢在马路上都不会有人拾拣。
  “精神病才吃那玩艺儿呢!”虻不甘示弱地反驳道。
  说这话时,她已失去了吃冷饮时的可爱,皱着眉头,下意识地回下头——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不远处,那双眼睛一直躲藏在街角处,一直在窥视着我;这双眼睛似乎让我嗅到一股淡淡的铁锈的味道,也让我感到了威胁。不远处,那家鱼锅店门前,围着某某鸡精厂商促销用的黄围裙的年轻女人操着把刀,熟练地将条三道鳞摔到人行道上;于是,这条可怜的晕死的鱼只好用它粘湿的尾巴不断地拍打着地面;那个女人借机把它抓到菜墩上,又熟练地剖开它的腹部,拎出一堆内脏。
  “可是我吃了。”我继续忿怒地诅咒道:“不仅吃了墨汁粉条,还吃了避孕药催大的香辣鳝鱼、染色草莓、染色馒头和转基因稻米,我们晚上时还喝了皮革奶……”我似乎感觉自己就是那条三道鳞,窒息在空气里,也窒息在自我里。不过,一个人连这些危险食物都不怕,还怕什么死亡?
  虽然那时,我的记忆已在一点点地衰变,递减,但我还能努力回想起一些事情,尽管那些事情朦胧不清,就象此刻窗外雾气下的街景。
  不过,拨开重重迷雾,记忆里的虻一直都很镇静,也很清晰,而且她的唇齿间一直逗留着淡淡的茶香,这让我的胸臆间泛起汹涌波涛;除了淡淡的茶香味,还有安娜苏水漾蔷薇唇膏的味道。她站在街边,站在公交车站牌下,眼睛瞪视着我;我在她的瞪视下,产生了幻觉,似乎看到她身后还有一双眼睛在瞪视向我,那就是子衿的眼睛。
  虻一定也感觉到子衿窥视过来的目光;不过她一向都很镇静,即便感觉到了也会克制住自己,装作茫然不知的模样。至于虻从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子衿的,我并不知道。不过,我知道,虻是在认识我之后才认识子衿的。我们同是在那个夏日里相互认识的。有时,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不经意地交叉、交错,而后又相互交融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当然,这种所谓的不可分割,也可以看作相互侵害。
  和子衿初次相识,还是在刍县祥龙宾馆的四楼走廊里,他站在那个使用了二十几年的老爷电梯前,安静地等待着——子衿垂着头,一直盯着手里的那款山寨手机,不知看着什么;哦,也许他什么都没看,只是一个习惯。有些人的习惯总是这样根深蒂固,基因般不可轻易改变。不过,子衿的习惯是浏览股股市——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资金大部会都购买了某石化股票;就在我和他不期邂逅的那天,就在老爷电梯口前,股市从6124点狂跌到1240.46点。
  “我不能忍受……”忽然,子衿不再安静,他恼怒地盯着手机屏幕,额头上渗出了汗;甚至他的手都不停哆嗦起来,就象此刻我的手一样。
  一年当中,那台老爷电梯已经出了十六次事故,其中十一次从六楼直坠到一楼,还有十三次把人关在了里面;不过还好,没有一次出现死亡事件。所以,我不会去坐那台电梯;我告诫虻也不要坐。可虻还是偷偷去坐,因为子衿习惯了坐电梯,尽管虻只到过一次刍县。
  我在刮墙上那些血渍时,手在不停地哆嗦,就象子衿看股市指数时的状态一样;我一边刮着,我手掌上的血一边不停地滴落,有些滴落在地板上,有些则淋到雪白的墙壁上。我感觉不到痛,就象记忆感觉不到我脑细胞的努力一样。我的口腔里灼热起来,头颅也滚烫的;刹那间,我又看到子衿躲在隐秘角落时的眼睛;不过,那只是一个抽象,因为我并不知道子衿究竟躲藏在哪里。
  子衿喝茶的姿式和虻几乎一致,现在他和她的影子重叠在一起,深深烙刻进我的脑细胞某个储存点,在我的胸臆间转化为炙热,使我的血液沸腾。我下意识地抚摸下袖口;我的衣服从里到外都湿透了。
  “我给你倒杯茶吧?”子衿的手抬起,那个紫砂壶被举到一个恰当的高度,那注水流腾腾着热气,湍流般注入随手泡里,激起个漩涡;一片茶叶在这漩涡里打着旋儿。
  我是怎样回答的,已经不清楚了;不过我想,我一定喝了那盅茶,而且一定还有只苍蝇盘旋在我周围,嗡嗡地,影响着我的思绪。那是我第一次走进子衿的住所。他那间住所宽敞明亮,一套白色小牛皮沙发摆在客厅,一架跑步机静态地靠在窗前。我站在那个窗前,可以俯瞰这座小城半个城市的街景;那一刻,恍恍惚惚,我似乎又感觉和虻坐在这座城市那栋最高建筑上的旋转餐厅里,看着脚下繁华的夜景,品尝着据说用巴西方式烧烤出来的佳肴。
  “你会和虻结婚吗?”子衿忽然问道。
  我怔下神,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问;但我还是点点头,以示回答,然后一口喝掉那盅茶。我渴了,早就渴了。已经大约四十天我一直处于发烧状态;这些天,我一直都口干舌燥,一直都感觉渴;但喝过水后,肚子又会发胀。
  其实我足可以不回答。这是我和虻之间的事情;可为了礼貌,我还是回答了,虽然那不是直接用语言回答的。
  抑或,子衿不需要回答我的提问?——我总是混淆我和子衿的角色,甚至不知道哪些话我曾经说过,哪些话又是子衿曾经说过的。
  我用多疑的目光扫视向他,却意外发现虻的红裙子挂在那个能够移动的纯实木衣架上;虻喜欢实木家俱,橡木的、水曲柳的、黄花梨的、紫檀的;不过我一直不曾满足过她,因为我微薄的工薪消费不起;于是,某一天逛过早市,虻兴冲冲地搬着这个被别人淘汰的纯实木衣架出现在我面前。
  衣架下面,虻的红色鱼嘴鞋靠在那里,呈现出一个优美的交叉状态;在鞋的旁边还放着个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淡藕色包装纸包装的红玫瑰;衣架的对面,那张电脑桌上摆放着银色边框的电子相册,虻的笑靥诱惑地吸咐着我,她的玫瑰红内衣顺手扔在那里;虻一直很讲究服饰与服装的搭配,如果穿那件红裙子,她一定会穿玫瑰红的内衣,一定穿红色鱼嘴鞋;如果穿那套黑色套装,她一定戴那蝴蝶胸花;当然,有时她也会穿别的套装,譬如那套蓝色的,以及其他套装。不过,我清楚,即使我站起身,也无法寻找到虻。
  “那好吧,你可以和她结婚。”子衿慢慢擎起茶盅,将它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一口喝掉。
  立刻那汩自卑暗流般涌来,涌进我的血管,使我面红耳赤。我不知道凭什么子衿就可以蛮横地决定我的幸福,我却不可以;这就象一个人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可以决定我的生死,我却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我挥挥手,佯做驱逐那只意外闯进来的苍蝇,其实在试图驱逐掉我的尴尬。我挪动下脚步,那块碎玻璃再次破裂,在我脚下发出清脆的吱嘎声。我的目光不自然地瞥向那张电脑桌,虻玫瑰色的内衣和那束淡藕色包装纸包装的红玫瑰再一次闯入我的视网膜里。
  
  那只苍蝇终于被我徒手捉住。我没有将它处于极刑,那是一种不人道;我只是揪掉它的头,然后敞开纱窗,将它掷入迷雾之中,让它永远没有方向地飞翔,直到死亡。当然,苍蝇的头也被我一同抛出窗外。我感到了冷,彻骨的冷;穿着湿淋淋的衣服,我更加不舒服,所以我脱掉它们,赤裸着,一丝不挂;这时,我看到自己的性器官。它萎缩得厉害,不再象昔日那样伟岸;尤其那两个睾丸,它们几乎成为干瘪的核桃核儿,软塌塌地坠在两腿之间。我打了个寒噤,看着苍蝇被迷雾湮没,慌忙关上窗。刚关上窗的刹那,手上的伤口被挤了下,那钻心的疼透过神经末梢,以光速传递向大脑——如果我的记忆也会这样迅速得以恢复就好了,那样我就不会把自己封闭在这套住宅里,就不会苦苦思索我、虻和子衿之间的关系了。
  抽动下鼻子,那淡淡的恶臭味挥之不去地弥漫过来。在这种情形下,我无从选择,只能听之任之,除非我能够一直屏住呼吸。那样一来,我无非得到两种结局:一是死亡,另一个就是我属于没有生命的生命体。不过据我所知,我无法死亡,因为我本身就很怯懦;当然在生物学上,我属于动物,某种进化了的高级动物,呼吸是我的正常生理行为,就象我需要虻来释放那久已抑制的欲望一样,就象我具有天生的性功能一样。既然这两种结局都不能得到,那我只好忍受这味道。
  这时,我又想到这套住宅的钥匙。我会把它丢到哪儿?——记忆里一片空白,似乎那段时间被蒸发了。奇怪的很,每当一想到钥匙,我的记忆就会瞬间蒸发,比一滴水滴落到正在燃烧的上万度的煤气罩里的火焰的迅速还有快,眨眼间就什么都没有了。
  但虻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坐在我面前,借助黑暗掩饰起她的面靥,以某种无表情的姿态询问着我。不,不,每个人都有表情的,就连死者都有——死者的表情是平静的,他们的面靥千篇一律,躺在那里就象戴了具假面。虻的表情渗透出安祥,尤其她在笑的时候,总会给予我一种淡定。
  “讲讲,怎么回事?”虻掸了掸烟灰,暗影里她的眼睛眯成条缝。那缕烟雾在她面前袅袅盘绕,给我一种奇妙与奇怪的感觉。
  “没……没怎么回事……”我勉强笑了笑,吱唔着,疑虑的目光偏离开;我不敢和她的目光对视,尽管她还隐藏在黑暗之中。
  四十几天了,我一直在感冒,一直在发烧;我吃过阿莫西林,吃过感康,吃过罗红霉素,可一直都不见好,并且嗓子开始疼痛起来。我的感冒,让我时不时联想起久远的流感蔓延的时代;记不清在什么杂志上看到的,某位考古学家证实,恐龙灭绝的起因就是一次普通的流感蔓延;那么,我会不会因为这次感冒而灭绝?
  “不管怎么样,”虻的笑靥刹那间消逝了,她的目光一直就紧盯着我,似乎只要稍一离开我,就再也捕捉不到我似地:“我一定会把你带出去,带你到外面的世界!”
  我的脑袋偏转下,瞧向客厅尽头那扇防盗门;门锁早就锈蚀了,锁眼里堆满了锈,某次我用根坚硬的钢丝捅去,暗红色的铁锈脱落些许的碎屑,然后钢丝就停止了进度,再也无法深入进去。
  不,虻并没隐藏在黑暗中。我记错了,或者我的记忆出现偏差。明明就是个清晨,对,绝对是个清晨。虻的发梢上还沾着晨露,她身上散发出泥土的腥味,以及蒿草的味道;她一只手捏着把刚刚折采来的丁香,轻快地向我挥了挥。
  我喜欢她阳光似地笑靥;在她的笑靥里,时间不知不觉淡化为虚无。当然,我也消融在她的笑靥里,就象一块冰糖融入水中的感觉。偶尔,坐着发呆时,我会奢望自己能够永远都沐浴在虻的笑靥里。可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如愿以偿的;如果事事都如愿,那这个世界一定会乱起来。
  许是虻的快乐感染了我,我也笑了起来。接过虻折采来的丁香,我跟在她身后,踅回客厅。那时,客厅里没有冰箱,只有那个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置着黑色泥陶花瓶,那是星期天到早市淘来的,才五元人民币。
  “Яаюбаюгеья。”走在阳光的街道上,虻忽然回过头,妩媚一笑。
  我却不明白她说什么。除去汉语,对于其他语言我一窃不通,包括那些汉语方言。我知道,这并不是我的骄傲,而是我的耻辱,尤其当虻调皮地对我说过一句之后,这耻辱感就更加深重地剌入我的骨髓。
  “我爱你。”虻又是妩媚一笑。
  当然,我也爱她,Iloveshe。爱,不是喜欢,也不是暧昧,而就是一个单纯的爱。虽然我的记忆丧失了,可对暧昧这个词还是颇敏感的。我一直就讨厌暧昧,更憎恶玩暧昧;不过,似乎许多人都喜欢暧昧,喜欢暧昧闪烁的言辞,喜欢暧昧的目光,更喜欢暧昧的态度、暧昧的环境,以及暧昧的接触。那么,子衿的目光是不是有一种暧昧?
  我们仨,虻、子衿和我,一同坐在旋转餐厅的玻璃窗前,我支撑着下颔观看城市的夜景,子衿却在观看虻的面靥;虻呢,却在优雅地端着那个印有喜洋洋的杯子,品尝着咖啡奶茶。虻每次到旋转餐厅喝的饮品都不一样。第一次,她喝的是益力多活性乳酸菌乳;第二次喝的是果粒橙;第三次,喝的是雪花啤酒;而那一次她喝的是咖啡奶茶。不过,那一次,绝非第四次;并且,我清晰地记得,那一次是我们要结婚之前的半个月前,我们仨一起走进那个电梯,来到旋转餐厅的。
  夜幕遮住了整座城市,thewholecity,也遮住了这座给灯火缠绕的旋转餐厅。在楼下时,我仰望着高耸入黑暗之中的楼体,我就在想,过了一会儿,我就要踏进电梯,并且随着电梯的攀升,我就会湮灭于黑暗之中,成为黑暗的一部分。不过,到了餐厅,我才发现餐厅里灯火通明,里面的座位满满的,服务生与服务员穿梭其中,殷勤地为顾客们服务。
  看,那是谁在放焰火。相隔两条街,在那黑暗里,一柱焰火腾空而起。不过,它绚丽的时间如此短暂,片刻之后就沉寂地消逝,重新归于黑暗。也就在这一刻,我才发觉,无论我处于什么位置,在什么时间,遥远处都会被黑暗笼罩;黑暗不仅笼罩住我,城市表面繁华的灯火也笼罩住天然的星光。那么,在遥远处观看我,我是不是也正在被黑暗湮灭?哦,我想,如果我坐在这里,俯瞰楼底下的那个人显得无比渺小,那么他仰望我时,也会觉得我同样无比渺小。
  餐桌中央摆放着束塑料假花,藕荷色的不知名的永远盛开的花朵;即便那位持着锋利刀子的服务生握着钎子,为我们切割那些烤肉时,也没撤下它。子衿单独坐在另一侧,正对着虻;他优雅地举起玻璃杯,向我示意下,然后一饮而尽。我相信,子衿是经过精心考虑才坐到虻的正对面的;否则他怎么不正对着我?
  相对子衿的淡定与优雅,我显得慌乱与粗俗。子衿会用锯齿状的餐刀将那些食物,肉类和水果切成恰当的小块,然后用餐叉插起,划过优美的弧线递进口腔,从容不迫地咀嚼;我却直接塞进嘴里,吃力地用牙齿将食物切割,咀嚼。子衿会一边用餐一边谈论达利、毕加索,偶尔穿插一句两句冷幽默;我却只能谈论虻不喜欢听的周围的人与事,到了后来索性沉默下来,局促地听虻和子衿的谈论。
  服务生每次匆匆来到餐桌前,都会重复着同一句话:“您来不来……”,然后他会熟练地拿起挂在腰间的小戳子在那张印满表格的菜单上印下。每次看到他们,我都会感到不舒服,似乎自己的隐私正在被剥夺,又似乎他们不过是个机械,每天都在不断重复着同一单调的动作与话语;而在稍微遥远的地方,某个人正操纵他们的眼睛窥视向我。即便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这样觉得,尤其当我感到有双眼睛正在隐秘处窥视着我的时候。
  我不会饮酒;确切地说,我沾酒就会头晕,皮肤就会生出无数小红疙瘩,痒痒的,难受之极;所以,我继续喝我的可口可乐。
  “男人吗,就得喝酒,活跃活跃气氛。”子衿将空杯子放下,又优雅地笑了笑,半含讥讽地讲道:“可别喝碳酸饮料,又伤身又没意思。”
  我没有反驳他,只是把脑袋转向玻璃窗外,无动于衷地欣赏着城市的夜景。我不想和谁发生冲突,更不想用什么尖酸的语言攻击谁;我一向认为,并不是说不喝酒就不男人;许多男人都不喝酒,可他们照样是男人,照样叱咤风云,照样活的有滋有味;而且,我一向认为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如果另一个人将某种其他习惯强加于我,我会觉得不舒服,会觉得自己遭遇到了侵犯。这样想着,我无聊地将手掏向上衣口袋,冰冷的金属物质触到我的手指。刹那,我的记忆苏醒:那冰冷的金属物质就是我的钥匙,防盗门的钥匙。那时,它还存在,我和虻还经常出入于这套住宅。
  子衿没有得到我的回答,他的眼球转了转,拿起那锯齿状的餐刀,切开一块牛舌,插在叉子上,优雅地递进口腔里,独自摇摇头,似乎在批评我的不可理喻。他一边咀嚼着牛舌,一边启开第六瓶雪花啤酒,将带着白色泡沫的酒液倾倒进玻璃杯里。
  虻就经常委婉地劝告我,让我随和些,不要在某些事情上过于较真儿,因为有些事情就是茶余饭后的玩笑;可我一直做不到。我想,这并不是我的缺陷,更不是我的固执;我只想坚持住自己的个性,坚持住自我。一位没有自我的人,哪能是独立的人呢。我静静地盯向玻璃窗外;黑夜在玻璃后面悄然形成某种水银的效果,让我既可以透视过去,观看到楼外城市的夜景,又可以通过镜面反射到我自己的面靥。我转了个角度,虻也出现在玻璃窗上,她正冲子衿微笑。于是,我胸膛里的心脏加速跳动,一股火焰暗然燃烧起来。
  我开始嫉妒。我认为虻的目光也充满了暧昧,我所不能容忍的暧昧。我垂下头,瞥了眼那把锯齿状的餐刀,端起酱色的可口可乐,一饮而尽。顿时,我打起嗝,不停地打,打的我几乎要呕吐出来。虻慌忙侧过身子,拍打起我的后背,试图让我平息下来。也就在这时,哗啦响了声,那串钥匙失落到地上。我弯下腰,拾拣起它。
  也就在这一刻,我停止了打嗝,我的目光落到餐桌底下的六只脚上——红色鱼嘴鞋急忙收了回来,重新落回到我这一侧,它的上面印着一个粗糙的鞋印;那双褐色翻毛皮鞋也紧急而不安地撤回去,它的上面也印着一个类似足跟的细纹鞋印;至于我自己的黯淡无光的鞋面,则可怜巴巴地蜷曲在椅子底下。稍微往上,虻的腿倏地并拢,不再分的很开;她那双纤细的手飞快将红裙子两端向两腿之间掖了掖。
  “找到了……”我举起钥匙串,朝向虻晃了晃。
  她却面颊通红着,尴尬地笑了笑,避开我的目光。
  虻的妩媚跑到哪里去了?——刹那,一汩邪恶的激流烦躁地涌进我的胸膛。我从鼻孔里重重地喷出口污浊,就象一头牲畜打个喷嚏,然后将疑惑的目光投向子衿。
  子衿却神情自若,他端起玻璃杯,又是一饮而尽。随后,他也打了个呃,酒呃。一股酒气迅速弥漫。
  我的手抖动起来;我想,当时我的面部肌肉也痉挛起来。虻叹息一声,她为我摘下眼镜,然后两只手捧住我的脸,手指蚯蚓般地蠕动起来,细腻而温柔。我注意到虻耸起的胸部,天鹅颈部般的曲线;于是,我微闭上眼睛,两滴泪珠儿无声无息地淌下来。那一刻,我闻到了一股羼杂在一起的奇怪味道,它飘漾在我周围,就象富含磷质的毛发烧焦的味道。我抽动下鼻翕,鼻涕流淌出来。隔着层雾气,我看到虻厌恶地皱下眉。就在这一刻,我发现餐桌也是塑料的,和餐桌上面的假花属于同一种材质;同时我也注意到虻不知什么时候掏出那个塑料小药瓶;药瓶上面印着西咪替丁几个汉字,瓶盖上沾着块流线型完美的黑红的血渍;这血渍使我联想到虻大腿根的可疑痕迹,只是颜色的深浅不一样。
  
  那把锯齿状的餐刀和我面前的一模一样;许是那时,我从旋转餐厅偷窃回来的。只是我记不得是怎样揣进口袋里的。我颤抖着手,抓起它;它的刀刃上凝固着黑红色的血渍,刀把上同样凝固着血渍,印有手指形状的身渍;一只苍蝇嗡嗡地,盘旋在我的头顶上方。随着一声咣当声,我丢掉餐刀,静立在那里,木偶一样。据说,战争时期的狙击手可以长久保持同一姿式,达到几天,甚至几星期,就是为了猎杀某一目标。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无法猎杀到它。它和拉登一样飘忽不定,一样不见庐山真面目。
  这只苍蝇一定不是已被我斩首的那只。它似乎要为它的同伴复仇,所以才会一个劲儿地盘旋在我周围。我努力转动眼睛,却怎么都无法正对着它。很快,我的脖颈酸痛起来;我放弃了,不再与它为敌,而任由它舔食已经凝固的血渍,以及我溃疡的脚面。
  屋子里不仅潮湿阴冷,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又增添了另一种味道,酸味。哆哆嗦嗦的我抽动下鼻子,很快就寻找到它的源头——这味道从我的脚面上不断散发,而且还混杂着臭味。我的脚面一片赤红,那个烫伤创面正在溃疡。那只苍蝇总会趁我不注意,停落在这个溃疡面上,舔食着那些带着腥味的脓血,同时将病菌以及它的卵播种在上面。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把醋洒在脚面上的缘故;醋也有杀菌的功效。
  本来我应该用医用酒精,或者至少用食用白酒洒在上面;可这屋子里没有酒精,而且也没有白酒,甚至连啤酒和红酒都没有。我从来不喝酒,闻到酒味就过敏。如果我是子衿,脚面的烫伤创口就不会溃疡了,他体内,从血液到皮肤富含着酒精,即便遭遇到印度蝰蛇,子衿也会安然无恙。
  我赤裸着,感到冷;于是我整个身子都佝偻起来,缩成一团。在这一刻,我就象一位耄耋老人,每一个器官都无比衰弱。可这间屋子里,除了刚刚脱下的那套湿冷的衣服,就没有别的可以遮体的东西。于是,我经过红色冰箱,拐向另一扇门。
  这扇门没有锁;不过,敞开后,一汩霉味立刻汹涌地流淌出来,灌进我的嗅觉里。迎面宽大的双人床上被褥凌乱,虻的红色内衣扔在一张金属支架、黑色皮面的椅子,椅子下是双红色鱼嘴鞋,椅子旁边是抽屉微开的床头柜;床头上方悬挂着张巨幅的虻的艺术照;我仔细瞧去,虽然面孔是虻,可姿势却是加拉丽娜,也是那样双手捧在胸前,左侧的乳房裸露出来;只是虻比加拉丽娜更青春,她的乳房坚挺而柔软;她的衬衫也不是白色的,而是苏格兰格子的短袖。
  继续往里走,霉味更重了;这霉味里还夹杂着呛鼻的药味,中药味;房间的左侧有扇窗,窗的旁边则并排悬挂着两张A3纸大小的画,左侧一张是永恒的记忆,右侧是哥伦布之梦;很显然,这两张画是从什么杂志上裁剪下来的印刷品,然后精心装进相框;就在窗下,依稀着一个阴影,似乎什么东西曾经在那里摆放过;我努力想了想,潜意识里的印象模糊出现,那儿大概摆放过一台电脑,或者类似的电器,因为我看到了一个废弃了的猫,以及沾满灰尘的鼠标。我哆哆嗦嗦地钻进被窝,立刻发现这些味道的根源:被窝里的霉味更重,被单上到处都是渍迹,斑驳而混乱;不过,因为卧室的门一直紧关着,雾气并侵蚀进来,被子也就不那么潮湿。就在我躺下的刹那,我注意到床的对面还悬挂着幅画,同样是从杂志上裁剪下的印刷品,同样是达利的画作,睡眠。
  那一刻我呆住了;虻和画面上的女子出奇地相似,就象她坐在玻璃茶几前,品过茶后的模样。恍惚,我脑子里的时间产生错位,也处于偏执狂临界状态,徘徊在马德里、巴塞罗那和巴黎之间,为自己寻找一个精神世界。不过我知道,我不会成为达利,那个老家伙和我丝毫不相干;唯一有联系的就是虻热衷于进入他那扭曲的世界里,就是这间卧室里连赝品都算不是的印刷品;在我眼里,这些印刷品和那些塑料制品没什么两样,都是废塑料,将来都会成为一文不值的垃圾。
  我忘记了关门,那只苍蝇也尾随着我来到卧室。我依旧看不到它,只能听到嗡嗡的噪音。我知道,它就在我的头顶,盘旋着,嘲笑我的无能。不过,还好,我已经不再注意它。躺在被窝里,我忽然感觉到虻的味道。我抽动下鼻子,淡淡的茶香味悄然涌进来,还有BobbiBrown的味道。
  “我喜欢达利,喜欢他梦境般的画风,喜欢他的童心和野性……”虻将枕头靠在身后,倚着床头,欣赏着对面的睡眠,轻声絮语道。
  “嗯,他是个伟大的航海家;不过他也是个屠夫,屠杀阿拉伯人,甚至连妇女儿童不放过!”我脑子里浮现出那个绕过好望角的葡萄牙人,暗暗庆幸他死于印度的柯钦;否则,他还会屠杀掉更多的无辜者;只是我想不到这个屠夫居然会画出这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虻立刻表现出她的惊诧,瞪大眼睛望向我。
  “怎么,难道一个连妇孺都屠杀的人,算是英雄吗?——也许在那些西方人眼里他是英雄,因为他促进了西方的贸易,掠夺性的贸易;但他在东方人眼里,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屠夫。好望角不用他发现,千百年来它就一直存在!”我激动地挺直身体,面对着虻,致使被子滑落,裸露出瘦削的胸部。
  虻扑哧笑了,笑的眼泪都淌出来:“哎呀妈呀,这都哪儿跟哪儿呀……”
  面对着虻,我不知所措。她为什么笑,我并不知道。难道一个人谴责不道义的事情就该被耻笑吗,或者我说话的方式,以及说话的环境不适合?——嗯,是的,在作过爱后,不应该说血腥的事情,而应该谈些浪漫,譬如谈论墙壁上的那些印刷品,或者遥远的虚拟现实里的泰坦尼克号上的爱情。
  “什么呀,发现好望角的是葡萄牙的达.伽马,画这些超现主义油画的是西班牙的达利,你也太无知了吧!”笑过之后,虻从床头柜的纸抽里抽出张纸,擤下鼻涕,侧着身子精确地制造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将废纸掷入塑料纸篓里。
  “达,达,都是达,他们都一样,可以说是那个达发现了好望角,也可以说另一个达画了这些油画;而且他们都有牙。”我的手臂抬起,划了个弧线,将整个卧室都包含进去。
  她侧过身子的刹那,我的视线贪婪地落到她柔韧的腹部,纤细的腰部,以及饱满的胸部。片刻之后,她的身子缩回来,将被子拽了拽,重新遮挡住她的胴体,表情严肃起来。她的神情里多了些茫然,多了些迷惑。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时不时地流露出这样的神情,也不理解她。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面对自己朝夕相处的亲朋,自以为彼此间都很熟悉,可当灵魂真正碰撞时,却砉地发现,原来彼此是何等地陌生。
  也就在这时,我感觉到那双目光从什么地方窥视过来。我寻不到那双目光隐藏在哪里,只是一种感觉,感觉那个达.伽马(GPS)无处不在。
  虻叹息一声,不再说话,背过身子,躺下,摆弄着手机。我直觉到她在给子衿发短信;而子衿似乎无处不在。我仰起头,天花板上的节能灯剌目地照过来。索性,我站起身子,抬手向那盏灯抻去。某些好莱坞大片的情节中,那些窥视狂们就是如此将微孔摄像头塞进灯座里;子衿也会这样做,据说他就是位电脑天才,懂得这些技术。
  摘下眼镜,我胡乱擦试了下。那上面划得一道道的,树脂镜片更加模糊了,我也就更加看不清节能灯灯座周围到底有什么异常。不过没发现什么异常,并不代表着真的没有什么异常,只不过我没发现罢了,因为我突然发现虻用种很诡异的目光注视向我,似乎我是从火星来的。这样绕舌地想着,我重新钻进被窝里。
  “以后不要成天看那些惊竦片;再看下去,你会更神经了!”虻背对着我,指责道。
  可是我什么时候看过惊竦片?——我基本不看那些商业化的烂片子,除非陪着虻。砉地,我发觉,虻的这句话,并不是对我说的,而是说给子衿的;我不过坐在那台监视器前,喝着我的可口可乐,聆听着虻和子衿的对话:也就是说,我才是那位窥视者,利用计算机远程偷偷地观察着虻和子衿的作爱,以及那些私秘的谈话。
  我侧头想了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样安装那个摄像头的,又将那个摄像头安装到了哪里,具体是不是就在节能灯灯座附近,或者我安装的摄像头并非一个。
  现代社会,尤其是现代城市,其实就是个摄像头泛滥的世界,没有谁能够逃脱掉摄像头的监视。我瞥了眼床头柜上的那把锯齿状的餐刀,忽然发现谁把它清洗的干干净净,上面的身渍消失了,就象一滴水消失进涟漪的湖面上,一点儿血的踪迹都不见了。一个激灵,我也坐起身子。被子滑落,我的上半身再次裸露出来;我感到了冷,彻骨的冷。窗外的雾气还没消散;不过已经开始有车辆经过,其中一辆车还鸣响的喇叭。刹那间,我又闻到了一股铁锈味,挟着腐烂臭味的铁锈味;那种腐烂臭味,就象动物的尸体腐烂在树林间的味道一样。
  
  之所以能够联想到动物腐烂在树林间的尸体,完全是因为裹着小脚的老赵太太浮现在我的记忆里。她瘪着嘴,满口的牙早就脱落了,只剩下暗红色的牙床。“Душа。”老赵太太的孙女如是曰。不过,我没听懂她说的什么。当我抬头仰望她,胳膊上缠着点缀块红布条的黑布的她却已经踅回屋里。院子里许多人都在忙碌,我认识的与我不认识的面孔。老赵太太的儿子,唯一的儿子赵雪松佝偻着腰,胳膊上缠着黑布;不过他这块黑布上没有红布条。他漠然地瞥了我眼,也踅回屋子里。
  赵雪松颇象赫赫有名的加谢医生,尤其唇下的小胡子,以及他忧郁的表情;而且他恰恰也戴着顶小帽。在那样一个炎热的夏天,戴着顶小帽更显得与众不同。
  我呆在角落里,观察着这些忙碌的人们;不,也有不忙碌的。几个女人围簇一个圈子,坐在那里,正在谈论着什么。我悄悄地靠上前,蹲下身子。其实我用不着这样隐藏自己,即便我站起身,也不过一米来高,足可以躲在她们其中一位的身后;但我还是蹲下身子,装作对地上的一块小石头感兴趣,耳朵却留意着她们的片言支语。
  “唉,真可怜,老太太一个人住,死在屋里多少天都没人知道!”
  “可不,刚才我一进屋,还一股味儿呢,那苍蝇嗡嗡的!”
  “能不嗡嗡的吗,没看都臭了吗!”
  她们七嘴八舌,交流着目光;我知道她们在议论屋子里的老赵太太——她们的姓氏很有趣,都和动物有缘,朱、杨、马之类的,所以看到她们聚在一起,我就会联想到动物农场,或者动物世界——那个下午,大概是我最后看到她走出屋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不过她只坐了一会儿就踅回屋子里。自从那天,不知不觉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她一直都没出过屋子;直到早晨她的孙女从南京回来,惊慌地跑出屋子,然后没多久,院子里就聚起一簇簇的人。
  起初只是老赵太太的儿子赵雪松急匆匆地出现在我的视线,他从那辆北京吉普一路小跑地奔到屋子里,随后就是赵雪松的儿媳妇,那位头发花白的小老太太。在我的眼里,凡是头上生出白头发的,都是老太太,老赵太太是老太太,她的儿媳妇是小老太太。跟在赵雪松后面,吉普里还跳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不过,过了会儿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就匆匆走出来,将吉普发动起来,扬起灰尘离开这座院子。就在吉普经过我家窗口时,我留意到吉普车的后排座上坐着位年轻女子,她两手扶在驾驶座的靠背上,倾着身子,向那位身材高大的男人询问着什么。
  听着那几个女人的八卦,想着赵雪松赶回来的那一幕,我打了个寒噤;我似乎还逗留在那个红果子的梦里,似乎还在为没能吃到红果子感到遗憾。那沉甸甸的红果子什么味道,是不是同样也有着铁锈的味道,这令我十分遐想。如果不是老赵太太当时堵在院子里,我也许已经品尝到它的味道了。刹那,老赵太太瘪着嘴,异样的目光盯上我;这让我感到恐惧。
  “赵雪松正闹离婚呢,这回儿赶上他妈死了,看他怎么折腾……”那几个女人中的一位,唇上生长出男人一样胡须的老马太太压低嗓音说了句。
  “要不是老这么折腾,还死不了呢!”长着芙蓉姐姐一样面孔的老杨太太向这几个人的中心倾下身子,同样压低嗓音神秘道。
  “哎呀,她那儿媳妇也够呛,你看什么时候她管过老太太的?!”矮小的老朱太太鼻孔里哼了声,不屑道。
  “听说赵雪松知道老太太死的信儿,正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呢;他老婆不知打哪儿知道的,正和他闹呢……”老杨太太爆料道。
  “是吗!——这人,老了老了,还花心起来了……”立刻,老朱太太发出啧啧声,以示蔑视。
  “小孩子在这儿扒眼儿听什么,还不赶紧一边儿去?!”赵雪松的儿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霜着脸,怒喝道。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听得入神了。我胆怯地抬头瞧了眼这个塔似的人物,脸色分明变了变,赶紧站起身,一路小跑着朝家奔去。赵雪松的儿子,赵刚对我来说就是个巨人,即便我翘起脚,也只能勉强和他的腰部一样齐。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他比我老爸还要高,至少高出10CM,达到180CM,或者185CM,和我的哥哥差不多高,而且年龄相仿,都是十八岁。不过,十八岁的赵刚有了女朋友,一个穿着粉裙子的初中女生;我哥哥却没有。
  “你吓唬他做什么,一个挺老实的孩子?!”随后,老马太太大着嗓门,吼了句。
  赵刚不止吓唬我这一次,他经常吓唬我。一次,他看到我发呆在坐在窗前,就把一条一尺来长的小草蛇扔到窗台上。不过,我并没害怕,反倒兴致勃勃地注意起它身上毛茸茸的剌;那或许不是剌,只是它的体毛。也正因为它披着这种毛茸茸的剌,才使得它和野地里的蕨菜有些相似。我用手接触,它胆怯地缩到一边,警觉地抻出红色的舌信子。赵刚嘿嘿笑着,抓起这条草蛇,顺着领口塞进我的衣服里。
  蛇体冰凉的,它贴着我的皮肤行走。我竖起手指,触动它;刹那,它停止了蠕动,乖乖地伏在那里。赵刚奇怪地注视着我,他的笑凝固了,无奈了,只好讪讪地离去。看到他走远了,我慌忙掀开衣服,将这条小草蛇抖出来。
  它刚落到地上,肚皮朝上;但须顷就翻过身子,怯怯地游动。那一刻,我感觉它比我还要害怕,还要胆怯。我一路小跑着,从厨房取来双筷子,然后夹住它的头,仔细观看。
  草蛇用它黄宝石状的眼睛盯向我,带着敌意与陌生,就象我瞧向赵刚的眼神一样;而且蛇也是孤独的,不希望别的动物打扰它的生活;我也一样,每天隔着玻璃窗关注着我的老杨树,不希望别人前来打扰我。也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自己刚才并不是不害怕,而是这种敌意与陌生的体现。我不想让一个敌人窥透我的心理,所以我会佯做不畏惧,那样他就会感到无趣而离开我。
  可是没多久,赵刚就重新出现在我的视线;看到他的刹那,我慌忙将那条草蛇夹起,不顾它的挣扎,顺手塞进窗户跟的一个空啤酒瓶里。做完这一切,抬起头,我砉地发现和赵刚一起的,还有位梳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生,她穿着件粉红的裙子,睁大眼睛,好奇地瞅向我。
  “看,就是这小孩儿不怕蛇!”赵刚半蹲下身子,摸了下我的头:“刚才我把蛇扔进他衣服里,他都不怕!”
  “真的不怕吗?”羊角辫小女生也摸了下我的头;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雪花膏味。
  我仰起头,看着她的唇。她的唇苞谷虫儿般地蠕动,上面还涂着层红;不仅唇上涂着红,她毛茸茸的脸蛋上似乎也涂着层化妆品。不过,我不认识化妆品,即便到现在也不认识。虻用的那些化妆品我也同样不知道都是什么品牌,有什么功能。顷刻,回忆起童年,我才发觉赵刚的那位女朋友和虻何等地想象,不仅模样酷似,就连某些神情也如同一位师父教出来的。她笑的时候,唇角微微翘起;虻笑的时候,也一样地翘起。
  那天,羊角辫也出现在赵家,她穿件蓝外衣,夹在乱糟糟的人丛中,看到赵刚霜着脸的模样,朝向他妩媚地笑了笑。不过,赵刚并没笑,他毫无表情地走进屋子里。我收住脚步,站在院里回头望去;不一会儿他就匆匆走过他家的那扇玻璃窗。因为相隔太远,所以看上去他就象个幽灵。我注意到,羊角辫同样在关注他。她佯作要帮忙做什么的模样,眼神却直跟踪着赵刚,直到他消逝于那个窗口,她的视线才遗憾地离去。
  俄式建筑的老房子总有一些奇特之处,至少在我的童年时代的眼里它是那样的神奇:两家邻居可以走一扇门洞,然后左右分开,进入各自家庭空间。不过,赵雪松因为属于国家干部,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公务员,他可以选择一套面积较大的住宅,同样也可以选择重新在另一面原本没有门的位置开一扇门;赵家的门独自朝向东,这是那幢建筑唯一朝向东敞开的门,其它的门都朝北或者西,共同聚向L型院子的怀抱里;当然赵家也因此独自占据了东南角那一大片土地,成为邻居中最漂亮的院落;不过,赵家因为赵雪松夫妻两个长期分居,孙女又远在南京,大多数时诺大的住宅里只住着赵刚和老赵太太,所以不仅屋子里显得空荡,院子也荒芜起来。
  赵家单独开了扇门,这样一来,我家也随之占了些许的便宜,可以独享原本两家人共有的走廊;不过朝向赵家的那扇门并没被砖头水泥堵死,只是在他家那头用插销插死,也就是说,两家人只相隔这一扇门。那扇门后面,同样是间黑暗的小屋子;赵家把那半截小走廊改造成为一间没有窗的起居室。
  我奔回家,直接钻进黑暗的走廊,背靠着和赵家区分开的那扇门,大口大口喘息着。那一刻,我思念起我的哥哥;如果他在,也许赵刚不会那样对我吼叫,更不会把草蛇塞进我的衣服里。邻居们,以及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他们——我哥哥和赵刚是胜似亲兄弟的干哥们儿;他们经常一起出入,一起对抗其他势力,当然也一起逃课,也曾一起坐在我家屋里喝啤酒;那些啤酒都是从附近的海鸥啤酒厂翻墙偷来的,绿色与褐色啤酒瓶子被我堆在这个黑暗的小走廊里,就象一座小山。
  因为只有西面这扇没有玻璃窗的门,所以小走廊里格外的黑。除了坐在窗台前仰望我的那棵老杨树,我还会躲在黑暗的小走廊里体验恐惧与孤独。不过,那一天,我想不到还会有人和我一样享受孤独;我刚刚坐下,刚刚将自己封闭在黑暗中,气还没喘均,就依稀听到哪里传来轻微的啜泣声。我忙屏住呼吸,寻找着这啜泣声的来源。寻找的过程,我胆怯了,恐惧了,以为聊斋里的鬼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它们在引领着我骨子深处的悲伤,然后惟妙惟肖地模仿,伺机吞噬掉我的精血。可片刻之后,我知道那不是鬼,而是隔着能往赵家的那扇门后传来的啜泣声。
  我诧异地转过身,整张脸贴向那扇门——那里同样一团黑暗;于是我悄悄拨开插销,悄悄拽开门;幸运的是那边的插销没插上。可我刚打开一条手指粗的缝隙,那边砉地敞开了灯;这个时候我更诧异了——原来赵刚掩面坐在对面的地板上;灯光亮起的刹那,他恰恰抬起头,红肿着眼睛,脸上还挂着两道泪痕。羊角辫女生半蹲下身子,默默地递给他一条印着灰格子的手帕。
  “别哭了,别让人家看到……”忽然,羊角辫的手抚摸向赵刚的脸,轻轻地说了句;接着,她也情不自禁啜泣起来;就在这啜泣声中,她的唇忽然向他靠去,他俩吻在了一起。
  我吓了一跳,飞速关上门,心脏加速地跳动起来,暗自庆幸没被他们发现。我想象不出倘若被赵刚发现我在偷窥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但我知道,那一定很糟糕。一次,我跳下窗,溜到赵家的窗下,也就是赵刚住的那间屋子的窗下,偷偷扒在那里,看他戴上拳击手套,对着墙壁不断做出击打的动作,被他发现,他居然跳出窗,追赶着,哈哈大笑着,要将拳头砸到我身上。我抽动下鼻子,这才感觉到自己嗅到了一股挟着腐烂臭味的铁锈味。我闭上了眼睛,整个身体都麻木了,一动不敢动。虻的脸也出乎意外地叠加进我童年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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