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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豪情大草原

作品名称:人生一、天涯寻梦      作者:谷主      发布时间:2023-08-13 23:00:00      字数:6374

  背起了简单的行囊,背起了吉他,背起了画板,背起了我还不满十五岁的青春,我一路高唱着由三毛作词的那一首经典歌曲:
  《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为什么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
  知道自己口袋里没钱,所以我不敢买票上车,不管到哪个地方,我都是顺着铁路走进站台,然后蒙混着爬上车,有很多时候我都是学着铁道游击队的样子,爬上已开动的货车。
  在我的背包里,随时都保持着十个左右的窝窝头,以用来保证自身的体力;无论在任何一个地方落脚,我都要首先想办法为自己找一份工作——一般都是车站附近的一些小餐馆,他们一般都要招一些便宜的洗碗工。我从不求任何条件,只希望有吃有住就行,但因为我工作卖力,所以老板在最后都会给我一些工钱。
  到了晚上,我会和一班打工者住在一起。我给大家讲故事,讲三国、讲水浒、讲封神、讲岳飞,我差不多都熟读中国古代英雄人物的传奇故事。我还给大家唱歌、弹吉他、吹口琴。
  在每一个地方我一般都会呆上几天,最多也只有十多天,我所到每一个地方都会很受欢迎,但遭人白眼的事情当然也不在少数,可我从来不会像乞丐一样伸手向人乞讨,我每次都是凭着自己的劳动得到回报。
  我对寒冷地带有着一种特别的求知欲,所以我一路北上。1984年秋天,我来到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我在呼和浩特住了八天,在内蒙古博物馆附近的一家小餐馆里干了七天洗碗打杂的零工,然后一路行走或搭车,来到了苏尼特右旗,在车站候车室里待了一晚,第二天天没亮我就开始赶路。
  我搭乘着一辆过路的货车行了半天,经过了一片沙漠地带,来到一个叫查干淖尔的乡镇,当地人都说,向南走就会有一大片很美丽的大草原。
  ……
  那一刻,我终于见到草原了,那是我第一次和大草原有了零距离的接触。
  虽然拜读过白居易的“离离原上草”,欣赏过老舍的《草原》,却依然为她的神采倾倒。
  置身于美丽的大草原中,那一层层的绿色,波浪般涌动,掀开了无边无界的画页,使人的眼睛豁然开朗,心也豁然开朗。让鸢飞唳天者息心,经纶事物者忘返。我想,在这样的情景中纵马飞驰,该是怎样的惬意潇洒呢?
  我鼓足勇气前进,也不知走了多久,只感到自己周身发软,头疼欲烈。那几天赶路太急,晚上又睡不好,在两天前我就感冒了,现在还引起了发烧。我心里清楚,如果再遇不到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强迫着自己打起精神,一步一步艰难地朝前走,但不管我怎样地振奋,我的眼睛和意识都已是开始模糊。
  我努力挣扎着慢慢地朝前行进,苍白的脸庞因痛苦而扭曲,大点大点的汗珠从滚烫的额头渗出,好似每移动一下都是巨大的折磨。
  带着病中的目光,远远再看那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如同一幅巨大的画铺展在天地间,黄绿相间的色调是那么纯粹,那么渺远,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四下里望过去,满眼绿色,无遮无拦。将视线投射过去,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聚焦的点,四野茫茫,无边无际,心里有着一种被掏空的感觉。这就是一片静止的海洋,让人感觉有些恐慌,又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我麻木的双脚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竟软绵绵地倒在了草原上。
  迷迷糊糊间,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妈妈熟悉的身影,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里充满着温暖,嘴角上总挂着一丝微笑。
  “妈妈!我好想您!”
  我用尽生命中最后的一丝思维想:我,是不是就要死了?
  ……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蒙古包里,我意识到自己是被人救了。
  我放眼环顾四周,只见一个身穿蒙古服饰的大叔正在蒙古包里忙碌着,看见我醒来,大叔走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我才发现头上放着一块湿毛巾,大叔的汉语不是很好,我们虽然可以交流,但相当地吃力。
  正当我们都在为难之际,蒙古包外传来了马蹄声,跟着门帘一开,走进来一位穿着蒙古装束的、十八九岁年龄的女孩。大叔和那女孩说了几句话后,然后走出了蒙古包。
  女孩把玩着手中的马鞭,笑眯眯地走到我的面前,挨着头看了看我,然后在床前的椅子上坐下,把我头上的毛巾拿开,笑着对我说道:“你胆子不小啊,敢一个人走草原,你真的不怕死吗?”
  我吃力地回答说:“怕啊,我岂止怕死,生老病死我都怕。”
  “人小鬼大。”女孩忍不住哈哈大笑,“不过你也真够命大,要是你走错一个方向,那就是沙漠。这个地方的沙漠虽然不算大,但一旦走入中心地带,你的小命就留在那里安居乐业了,哈哈哈!”
  女孩的豪爽性格让我心情放松,加上我的高烧已退,已经慢慢地恢复了精神。
  我挣扎着要坐起来,那女孩连忙起来扶着我,问道:“嗯,你行不行?”
  “我能行。”我使劲支撑起身子,说道,“我现在不是还没死吗?”
  “哈哈哈!”女孩又忍不住好笑,“你不是没死,你只是没死透罢了,又给我捡了回来。你这叫出门遇贵人。”
  “那你也一样是出门遇贵人了,捡了我这么个活宝回来。”我也笑着回答。
  “这比喻绝妙,还真是个活宝。”女孩的笑声充满了豪情,挨着头说道,“我见你背着吉他和画板,一定会画画,还会弹吉他,对不对?等你好了,你教我怎样?看在我救你一条小命的份上,也就不用你以身相许了,就以教我画画和弹吉他相抵好了。”她一脸的渴望,继而又爽朗地大笑起来。
  女孩的豪爽让我愣了一下,心里茫然得不知所答。
  “哈哈哈!”女孩看着我的表情,忍不住又哈哈大笑,“逗你玩呢,这也能吓到。说吧,愿不愿意教我画画弹吉他?”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忙点了点头,诚恳地说道:“谢谢你救了我,只要你想学,我一定教你,只是我的技术也不好。”
  女孩豪爽地挥了挥手:“刚才的话还有点英雄气概,怎么一下子就变成婆婆妈妈的了?真没劲。”
  ……
  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蒙古人的豪情。
  女孩叫乌日娜,今年十九岁。乌日娜上过高中,所以她的普通话很好。乌日娜一年多前就跟父亲巴雅尔大叔到处放牧,他们是一个蒙古的游牧部族,常年在外放牧。在这片草原里,有着几户游牧人家,周围分布着十几个蒙古包。
  就这样,我在乌日娜的家中住了下来,放牧的工作一般都归乌日娜负责,巴雅尔大叔则负责羊毛的收集以及集市上的一切工作,所以平常我总会跟随着乌日娜到处去放牧,在放牧的同时,我们会带上画板,面对着美丽的大草原,教乌日娜画画。
  蒙古人非常热情好客,蒙古包里的每个人都对我很好,都把我当成了他们之中的一份子。
  我总喜欢站在草原上抬头仰望天空,这里的天空好蓝,朵朵白云挂在上面,还不时地变换着姿态,真像是歌里唱的一样: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总会陶醉在这美景之中。我和蒙古人一起玩耍、一起歌唱,尽情享受着草原带给我的欢乐。
  到了晚上,大家都会围坐在一起唱歌跳舞,在人群中间燃起一大堆的柴火,我们就围着火堆尽情地唱、尽情地跳,我教他们吹口琴、弹吉他,大家也教我跳蒙古舞、唱蒙古歌、教我学习蒙古的摔跤术。
  蒙古人喜欢喝酒,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喝烈酒的能手。我是南方人,平时不会喝酒,但乌日娜却时时都想着让我学会喝酒。她经常拍着我的胸膛对我说:“英雄,不能够没有酒。”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醉酒,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只记得是乌日娜半拖着我回到了蒙古包把我扔到了床上,然后我就像一具死尸似的连续昏睡了三日三夜,而且醒来后还是觉得非常难受,甚至有着一种想死的感觉。
  但我还是很清楚地知道,我不是英雄,肯定也当不了英雄。
  ……
  那天,巴雅尔大叔一大早就到集市上去了,乌日娜也要回家看望母亲,我看着乌日娜骑着她的红马渐渐地跑出了我的视线,直到在我的眼前消失。
  我一个人赶着羊群去放牧,头顶天高云淡,脚踏如茵绿草,一种顶天立地的豪迈情感油然而生。这是怎样的绿色呀!黄黄的,浅浅的又浓艳得让人心醉的绿。真想伸开双臂拥抱,更想轻轻地亲吻,或者在天地间把心融化,化成那绿的一分子。两边的山梁犹如笔走龙蛇般延伸长达几十里,中间是缓缓的宽阔的谷地,像是一个巨大的摇篮,多想躺在这摇篮里,作草原的儿子,享受草原那宽博的爱。
  羊群贪婪地嚼着又肥又嫩的草,津津有味;而我呢,则选了一片软绵绵的草地,戴上一顶旧草帽,咬一根草根,用手枕着头,躺在了草地上,静静地欣赏着令人回味无穷的草原美。
  从远处飞来的几只蝴蝶翩翩起舞,落在了一朵小花上,细细吸吮着甜蜜的花粉;一朵朵毛茸茸的蒲公英飘然飞了起来,把随身带的种子撒向远方;蛐蛐儿正躲在草丛中放声欢唱,唱草原的美,赞草原的辽阔,一直传向很远很远!蓝天上,原本打算匆匆掠过的飞鸟,慢悠悠地飞行着,大概是想欣赏欣赏沿途的草原美景吧?
  中午的时候我也没有回去,渐渐地我也不知自己到底走了多远,大草原的美丽让我忘记了饥饿,忘记了一切,等我识意到该回去的时候,天色已到了黄昏,羊群开始围成一堆躺下来休息。
  当落日的余晖温情地挥洒在墨绿的大草原上时,晚霞映射出多彩的光线,丝丝缕缕、柔柔的、薄薄的、织就成七彩的光环。倘若以轻柔的光丝当琴弦、绿绿的草原作琴木,万物生灵的动听之声便是天地抚琴合奏之神曲。这一切的宏观胜景、微观空灵更加增添了大草原的神秘色彩和柔和色调。
  欣赏完黄昏的景致,再回望着四周空荡荡的大草原,我已是找不到回去的路,我打开乌日娜临走时给我的挂包,里面有一个牛皮袋子,装着满满一袋子蒙古特有的马奶酒,一把蒙古匕首,一盒火柴,一把手电筒。
  天已经全黑了,我突然间想到,草原的晚上会有狼群出没,心里不由得一阵害怕,但饥饿感却伴随着寒意一阵阵袭来。我猛喝了两大口酒壮胆,借着酒劲打开手电筒,绕着羊群转了两圈,没有发现异样,心里稍安。
  我顺着一条小河寻找食物,但现在已是初冬季节,草原上的小河根本没有鱼。不过草原上的老鼠却是又肥又大。我找到一个有新泥土的老鼠洞,用湿泥把洞口封住,然后在老鼠洞的周围找到另外的出口,一般都是朝天洞口,一个或两个,用泥土封住其中的一个,留下一个离河边最近的洞口,跟着从河里把水一把一把地从洞口灌进去,把洞灌满水后,等了一会,老鼠透不了气受不住了,把头冒出洞口,我很容易就能把它抓住了。
  那一晚,我抓了两个又肥又大的老鼠,扭下老鼠头连皮一起剥下,把内脏除去,在河里清洗干净,剩下两块透红的老鼠肉。我找来一大堆干柴,点上火,烤起了老鼠肉。那一晚,我喝着马奶酒,吃着没油没盐而又烤得香喷喷的老鼠肉,望着天上弯弯的月亮在想:不知家里怎样了?不知老师又怎样了?不知乌日娜现在哪里?
  我仰望星空,拿出口琴幽幽地吹着、吹着……
  夜晚的星空是如此美丽,尤其是草原的夜晚,星星们一闪一闪地好像灯光下的钻石。旁边一轮弯月,挂在星河的边缘,星星们就像一条河流,流向天空的另一边,这是我在草原上度过的一个美丽而又孤独、宁静的夜晚。
  我迷迷糊糊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不时地在火堆上添加着柴,我相信乌日娜一定会来找我,一定会。
  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但呼呼的晚风又好像是让我产生了幻觉。
  “鸿波!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一声声呼唤刺破了夜空的宁静传了过来。
  是乌日娜的喊声,真的是乌日娜的喊声!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是乌日娜在呼唤着我的名字,我激动得跳起来大喊大叫,打开手电筒对着声音的方向狠劲地晃动。
  ……
  冬天很快过去了,我在内蒙古大草原度过了一个春节。
  春天也很快过去了。
  ……
  夏天的草原是最美的,我们又搬到了另外的一片草原放牧。这片草原更加美丽,有着大大小小的河川湖泊蜿蜒其间,使之成为水草茂盛、牛肥马壮的天然牧场。夏季的草原、蓝天白云,林木葱葱,草原丰美,红马、黄牛、白羊嬉戏奔驰,洁白的蒙古包点缀其间。天鹅、黄牛、羚羊、旱獭时出时没,令人感受到一种童话般的动植物世界!
  当我尽情策马在这千里草原上驰骋的时候,处处都可以看见千百成群肥壮的羊群、马群和牛群。它们吃了含有乳汁的酥油草,毛色格外发亮,好像每一根毛尖都冒着油星。特别是那些被碧绿的草原衬托得十分清楚的黄牛、花牛、白羊、红羊,在太阳下就像绣在绿色缎面上的彩色图案一样美。
  在这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乌日娜带着我走遍了方圆几百里的草原和沙漠,让我感知了什么叫无边无际,什么叫大自然。
  蒙古人的豪情,蒙古人的粗犷,蒙古人的好客,都一一溶入了我的血脉之中。
  我和乌日娜一样穿着蒙古族的服装,喝着蒙古的马奶酒,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中策马扬鞭,仰天长啸!
  草原特有的气候把我的皮肤晒得朽黑,我也像一个蒙古人一样参加各部族举行的“那慕达”,和蒙古人一样大碗地喝酒,大块地吃肉,豪情万丈地喝下一碗碗的生牛血。我的豪情已洒满草原。
  又一个春节过去了。
  又一个春天也很快过去了。
  ……
  美丽的大草原又迎来了一个美丽的夏天,在一个蒙古部族举行的“那慕达”上,我看见乌日娜骑在飞驰的红马上,用手中的马鞕狠劲地抽打着一个蒙古小伙子,那一刻,我知道我该走了,乌日娜已经找到了她未来的幸福,我必须要保留着这一段难忘而快乐的草原姐弟情。
  这份草原情结,如同开在雪山之巅的那朵蓝莲花,圣洁、优雅、高贵、静美之中、似乎又带着一丝无法言说的悲凉与苍寂,沿着曲折蜿蜒的牧道,沿着舒缓悠扬的马头琴音,穿过岁月的河流,穿越历史的烟尘,让人心弛神往,魂牵梦萦。
  我站起身来,缓缓地抬起头,一只只像白鹭一样的鸟从头上飞过,嘴里还啼啭着,仿佛在歌颂着草原的美丽。
  草原或动或静,都以它的温存与博大印证着生命的生生不息。或许,每个人都该有着一片自然、那是属于自己的生命之源。生活,可以忙碌到夜以继日让人无法喘息;心灵,可能麻木得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人,也可以把自己关在四面冷冰的泥墙里,但却无论如何都阻隔不了生命之源对本能的呼唤。
  在大草原生活了差不多两年的我,好像追寻到了那一道草绿色中闪耀的光明。
  ……
  轻轻地一个转身,夏天又成为了故事,草原的风里,就有了秋的味道。
  我把吉他和画板都留给了乌日娜,乌日娜含着泪花说:“让它们一起来见证我们的友谊吧。”
  分别的那一刻,我和所有的蒙古朋友一一拥抱,和乌日娜拥抱的时候,她紧紧地抱着我舍不得放手。我看不见乌日娜的脸,但我,听到了乌日娜在我耳边轻轻的抽泣声。
  乌日娜送我出来的路上,我们一起骑在乌日娜的红马上,红马慢慢地朝前走着。
  乌日娜悠悠地说道:“我真希望自己是个男儿身,和你一起走天涯。”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感叹着说道:“我却希望自己是个女儿身,可以陪伴在父母的身边,只可惜,我生就是个男孩。”
  “你还是个男孩吗?”乌日娜提高了声音,“你已经不再是个男孩了,你是个男人,是一个男子汉,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我的心中猛地一震,只感到自己从这一刻起,已由一个男孩蜕变为了一个男人,成为了一个男子汉。
  我突然间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是啊,我在内蒙古大草原已经生活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十七岁的男子汉了。我更加意识到,我和乌日娜合坐在红马上,我是第一次坐在了乌日娜的后面。
  我翻身下马,对着乌日娜说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前面不远就是大路了,我想让自己再次感受一下大草原的怀抱。”
  乌日娜翻身下马,把我紧紧地拥抱,良久,这才眼含泪花,哽咽着问道:“下一回,你会在哪里?”
  “西藏。”
  “那我们,还会有机会再见面吗?”乌日娜慢慢地松开双手,一脸迫切地看着我问道。
  我看见,两行泪水从乌日娜的眼中倾涌而出,顺着她的脸往下流,滴落在草原上。
  “随缘吧。”我不敢再触碰到乌日娜的眼光,怕自己忍受不住这种别离的伤感。
  我硬起心肠,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对着乌日娜挥了挥手,向着前方迈开了一个男人的步伐,也是一个浪子的步伐。
  我要走天涯,我要去寻找人生中已知或未知的知识,我必须在行走中不断地寻找,不停地寻找。
  注:八年后的1993年秋天,我再次来到了曾经生活过的内蒙古大草原。我很希望能够再次看到乌日娜,但那片草原已变成了一个自然保护区。草原依然美丽,但乌日娜已不知身在何处,我一个人站在美丽辽阔的大草原中,诸多的往事,都已留在了深深的回忆中。
  注:在《人生》系列中,所有的人物全部是真名实姓,包括我自己,我希望,往日的朋友能够有缘看到这些情节,让我们有机会再次举杯相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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