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花开荼靡
作品名称:流年 作者:沈流年 发布时间:2023-06-16 21:13:49 字数:9495
我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很晚了,从公路边走到四合院需要经过长长的巷道,两旁是高高的围墙,巷道很狭窄,两个人并排着走都会觉得拥挤。我的胆子很小,每次经过巷道时,心都是悬着的。特别是迎面有人走来时,脑子里都会想起电视里的情形:一个人走到巷道中间,前面走来一伙人,在你面前突然停下亮出家伙,要从此路过,留下卖路钱。你掉头往回跑,巷道里又冲进几个人,前后夹击,两侧是数米高的围墙,就算是长着翅膀都飞不过去。刚搬来时,每次从巷道走过时,全身的汗毛都是竖着的,必须用奔跑才能克服心理上的恐惧。
一般只要加班晚了,杨栾凡都会将我送出长长的巷道,看着我走上楼,房间里的灯光亮起来才会转身离开。听到脚步声,巷道里的声控灯亮起来,巷道里的灯泡经常被淘气的孩子用弹弓或者石头弹坏。
小时候,我特别害怕走夜路,特别是听惯了父亲讲的那些鬼怪故事,夜晚黑得像锅底,什么都看不见,唯有青蛙在田野里呱呱呱地叫,青蛙越叫越显示出黑夜静的可怕,这应该与鸟鸣山更幽是一样的道理。黑漆漆的夜与原野连成一片,看不清路面在哪里,我总是喜欢走在父亲的前面。这缘于某次听父亲讲:某书生和祖父晚上赶夜路,祖父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走。走着走着,祖父听不到声音,回头一看,书生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后面是白茫茫的浓雾。现在看来,鬼怪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人。听隔壁邻居说,巷道里经常会发生类似于抢劫等事件,一般有女儿的人家,父母晚上都会到巷道口迎接。
白天的巷道口却是很热闹的地方。五楼的赵孃孃在这里摆了一个冰粉摊,手工制作的冰粉加上葡萄干,西米露及各类时令水果,通常会卖到8元钱一碗。二楼驼背叔的补鞋摊不仅补鞋子,还兼顾修补各种铁锅。乡下人家里的锑锅、锑壶烧穿了底,拿到驼背这里,锅底按厚度计价,一般五元钱就能补好一只锅。随着生活水平提升,现在的人们都用上了电磁锅,驼背叔的补锅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还有理发的赵爷爷,祖传的理发技艺传到他这辈,墙角摆放着立面镜子,旁边还有蜂窝煤炉子,上面常年烧着热水。顾客来了,坐在镜子前,理发加修面10元钱。乡下来赶集市的人,街坊邻居的老人都喜欢光顾赵爷爷的理发摊,每天或多或少也能挣上几十元,养活自己完全没有问题。
也许,这就是市井的烟火气,一个人孤独久了,特别渴望尘世里的温暖。以前在陆以墨的公寓里居住了大半年,对门邻居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在城市森林里,人情如钢筋水泥般冰凉,没有人会关心你从哪里来,在这里住多久,家里都有什么人,门对门住着,见面都不会打招呼。搬到四合院后,很快和邻居们熟悉了,每天上下班时,路过这些邻居的摊位时,他们会于繁忙中抬起头,热情地问一声:回来了啊?看着这些熟悉的笑脸,仿佛自己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回家时有人问候,出门时有人招呼。
而我就是贪念着这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像一条鱼在水塘里呆久了,那些泥泞里的温暖就是它所企盼的,某天它跃进了更大的海洋,水塘里的水草、泥鳅、蝌蚪等等生物都是回忆里的主角。
我走到四合院时,抬起头望着眼前的楼房,从一楼到四楼都亮着灯光,包括我的窗口。每次走到楼下时,我都会习惯性地抬起头,希望某天能够看到我屋子里的灯火。就像以往每次回家,老远就能看到家里的灯光,母亲永远都会在夜里留着灯,为我照亮回家的路。这时才突然明白,那一盏灯光才是温暖的象征,不然以飞蛾的聪明,不可能明明知道靠近灯光有生命危险,还会义无反顾地飞扑过去。我向着那盏亮光走去,楼上楼下的邻居都在做饭,饭菜的香气溢满整个院子。有人与你立黄昏,有人问你粥可温,真的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愿望,却还是有很多人实现不了。
楼梯的暗处有火光在一闪一闪,我只道是有人在那里抽烟。当然也不排除有人在那里守株待兔,等到有人经过时,飞速拽下对方身上的提包、项链、耳环等物品,趁其不意循入巷子深处。我的心悬到了嗓子口,下意识捂紧肩上的挎包,包里没什么值钱东西,只是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补办麻烦。猛然发现陆以墨站在楼梯的阴影里,手上夹着一支香烟,袅袅升腾的烟雾将他的脸庞罩在阴影里,忽明忽暗的火光在暗夜里一闪一闪。他靠在墙壁上,特像港片里的男主角,硬朗立体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遂的眼眸,泛着摄人心魂的光泽,薄而轻抿的嘴唇,溢出桀骜不驯的笑容,那玩世不恭的姿势,十足像等待猎物上钩的狐狸。
“陆以墨,你能不能出个声音?”我将手里的挎包砸向他,“躲在暗处,想吓死人不偿命啊。”
“胆子确实小,从进巷口开始就前瞻后顾,生怕前有狼,后有虎。年儿,你每次都是这么走过这条巷子的吗?”他将香烟灭了,过来将我揽进怀里,“明明对这条巷子讳莫如深,为何还要居住于此?”
“你真不知道?”我将他推开一些。
“你怕孤独,当年离开古城时才会大隐隐于市。年儿。”他认真道:“从今以后,你每次经过巷道时,我都会在这里看着你。”
“那你也不能不出声音。”我嗔怪,想起以前父亲为了锻炼我的胆量,在我走夜路时,他也是躲在暗处,默默地看着我走过长长的没有人烟的小道。
“我和你一起走和我在旁边看着你走,意义不一样,就像我送你鱼和教会你钓鱼是一样的道理。”他接过我砸过去的包,笑嘻嘻地跟在后面。
我懒得理他,踩着高跟鞋噌噌噌往楼上走去。刚踏进屋子,念北捧着蛋糕从里间走出来,她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黑色长发如海藻垂落至腰间,粉嫩嫩的小脸洋溢着笑容。
“阿姨,生日快乐。”她将蛋糕捧至我面前,仰着头微笑,那一缕明媚的笑颜荡漾了满身的风尘,洗却了一身的疲惫。
“生日?我的生日不是早就过了吗?”只是当粉嘟嘟的小天使捧着蛋糕迎上来时,我还是蹲下身子,接过她手里的蛋糕,“谢谢宝贝。”
陆以墨过来将我和念北圈进怀里,淡淡的烟草味道萦绕至鼻端,熟悉的身体气息将我紧紧包裹住,闻之令人安心。我闭上眼睛,感受着这片刻的安宁。那一缕家的温暖又回来了。自母亲去世后,家像是一个烙印被技术高超的刺青大师以堡垒的形状雕刻在心灵最深处,每一处灵魂的悸动都会引发心里那一支寂寞的舞蹈,跟着灵魂一起在心灵深处微弱地颤动着。
“年儿,我会给你一个家。”陆以墨轻轻地吻着我的头发,他大抵是懂我的欲言又止,懂我坚强外壳下包裹着的软弱。
小时候,家是放学时远远地叫着:“妈妈我回来了。”听到声音,家里的狗狗摇着尾巴向我奔来,在我脚边欢快地叫着,母亲于灶前忙碌中抬起头,脸庞在袅袅雾气中越发生动,眼角眉梢都是笑意:饭菜马上就好,你先去把手洗了。长大后,家是每次回去时,提前得知消息的母亲通宵睡不着觉,晚上起来泡黄豆,天不亮就生火磨豆腐,等我回去时,热腾腾的豆腐已经出锅。母亲递给我一杯热豆浆,快趁热喝了吧。再后来,我只能在梦里回忆家的样子,那座空院子一遍又一遍出现在梦境中。只是,没有了父亲,也没有了母亲,我即使在梦里走到这个地方,都不敢再往前走一步,因为我高声叫着,我回来了,再没有人给我回答。
“那天你生日时,急着去接小满……”陆以墨解释着,“我并没有忘记,北北也念叨着要给你补过。”
念北将蛋糕放到桌子上,陆以墨握着我的手,去揭蛋糕中间的草莓,娇艳欲滴的果子从蛋糕里扯出来,后面是一长串红色的纸币。某次,我和陆以墨逛街时,碰见一个卖花的小姑娘,陆以墨买了一束花送给我。我捧着手里的鲜花笑着对陆以墨说:“我不喜欢这种花,我喜欢有钱花。”说我俗气也好,市井也好,我就是这么直接,任何好看的花都比不上兜里的钱实在。这大概就是,如果你问一个乞丐,他是要面包还是鲜花?他肯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从小,我就见惯了没有钱的困窘。母亲带着我和小满去赶集,没有钱坐车,我们只能走路去集镇。路过卖凉茶的摊位,又累又渴的我们站在茶水铺前挪不开步子。母亲哀求卖水的摊主,能不能送杯茶水给我和小满喝。老人眼睛都不抬,“免费的凉水前面的水井里就有。”我们只得走到水井边,捡起旁边的破碗喝了半碗凉水,喝到嘴里的水有一股异味。后来才知道,近处的人家会将病死的牲畜扔到水井附近,死猪的尸水流到井里,连带着井水都是臭的。
“果真是有钱花。”我呵呵笑着,却有雾一样的东西从眼睛里冒出来,“我的梦想真的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够睡在钱山上,这是不是,做梦都会笑醒?”
“俗世的欢乐如同山涧的泉水,清咧又甘甜,你的要求并不高,正好我也能满足。”陆以墨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的眼睛幽深如天幕,里面盛满了星辰。
“嗯。”我点了点头,快乐有时很简单,路过一棵开花的树,得到某件心仪的礼物,穿上喜欢的裙子,遇到相爱的人。
纸币扯到尽头,一个深红色丝绒盒子静卧在底端,灯光映照下,柔柔地荡漾着温暖的鳞光。陆以墨用目光鼓励,示意我打开看看。小时候,我的生日礼物无一例外都是一枚煮熟的鸡蛋,早上醒来睁开眼睛,母亲会将染成红色的鸡蛋递给我,寓意着一元伊始万象更新,你在圆圈里面划什么,来年就会收获什么。我颤抖着手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块碧绿色的玉坠,通体玲珑剔透,瞧不出一丝杂质,似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叶子,那娇艳欲滴的绿,一眼就能让人疼到心里去。
“这枚玉坠它不是新的,是我奶奶传给我妈,我妈又把它给了我。放心,这块玉坠除了我,谁也没有佩戴过。年儿,我希望你戴着这块带着我体温的石头,让它永远温暖着你。”陆以墨将玉坠取出来戴在我脖子上。它紧紧地贴着我的肌肤,有一点点微凉,如一颗雨滴掉落在胸前。慢慢地,那一丝冰凉倏然不见,我的体温与玉的体温融合。我的眼睛里溢出温暖,如屋子里的灯光,深情凝视着陆以墨,他也凝视着我。我们凝视着彼此,在长长的生命河流里,我们会认识很多人,也会与很多人失之交臂。而眼前的这个人,兜兜转转,曲曲折折,却是最初的感动和心动。
“爸爸,你们站着不累吗?”北北叫起来:“真把我当成空气了。”
“呵呵。”我和陆以墨相视一笑,一左一右将北北圈在中间,北北在我和陆以墨脸上亲了一下,笑着去切蛋糕。
我的眼眶又有点热,也许融化我这块坚冰的不仅有陆以墨,还有陆念北,是他们营造的家的温馨深深悸动了我。原来,内心深处,我是那么热切的渴望拥有一个家,渴望下班后能够像林美一样火烧火撩地往家里赶。因为,那里有一个等着她回去吃饭的老公,还有一个等着她回去陪她读书画画的女儿。
“生日是要许愿的。”陆以墨笑起来,“我帮你许好了,我希望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四个女人,妈妈,晚晚,小年和北北永远平安喜乐。”
“你的心也太大了,装了四个女人?”我含泪带笑,“不过我喜欢这个愿望。”
“我把我的心分成四个格子,你们在不同的格子里。不要问我,谁最重要,我的天平永远保持平衡。不过……”他停顿一下,“目前,年儿排第一,北北排第二。”
“我不介意。”北北将蛋糕喂给我,“我终于有妈妈啦,今晚我要和你们一起睡觉。”
“……”一口蛋糕噎在嘴里,我呛得眼泪都掉了下来,陆以墨急忙去倒水,电话却响了起来。
来电号码是王与珩。自古城分别后,我们已经将近六年没见面了,她曾经给我发信息让我去西藏走走,她在八廓街开了一家客栈,如果我去西藏,吃住行都不需要我操心。西藏曾经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当年离开古城时,以为火车能够将我带到遥远的雪域高原,半途在W市安顿下来,却无心去别处看风景,西藏之行一直在计划一直未成行。重新取得联系后,我们经常线上交流,她会将客栈中发生的各类趣事当成笑话讲给我听。离开古城时,我幻想过在某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开一家民宿,苦于没有积蓄。王与珩将我的想法变为了现实,我想像着她穿上民族服饰坐在柜台前招呼客人的情形,不知是像龙门客栈里的金镶玉还是像水泊梁山里的孙二娘?“不管像谁,总归像老板娘。”王与珩笑得没心没肺,“要不要过来见识一下,我保证不会把你做成人肉叉烧包。”
“老板娘,怎么啦?”我正准备调侃几句,却听见王与珩难抑的哭声从话筒里传来,如夜茑的悲啼,一声一声,如泣如诉。
“珩珩,发生什么事了吗?你别着急,先喝点水,让心情平复下来。我不挂断电话,等你平静下来,再告诉我发生什么事,好吗?”我柔声安抚着她,不知究竟发生了何事,让冷静自制的王与珩在深夜里痛哭失声。
“?”陆以墨用眼神询问我发生了何事,我用手势示意她照顾北北睡觉。
他将桌子上的蛋糕简单收拾,带着北北去洗漱休息。隔一会,房间里传来他给北北讲故事的声音。我坐在沙发上,听着话筒里王与珩抽抽嗒嗒的哭声传来。王与珩是男孩性格,上大学时留着板寸短发,穿衣风格中性混搭,成天混在男生堆里,一幅假小子派头,班上的男生都把她当成兄弟。到古城后,她才将头发留长,慢慢改走淑女路线。
“珩珩,你好点了吗?”话筒里很久没有声音,我担心她会不会出什么事?试着安慰她,“你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
“小年,徐俊峰,他死了。”王与珩仍是痛哭着,“我的世界坍塌了,我该怎么办啊?小年。”
“你说什么?王与珩。”由于过度震惊,我的嘴巴张着,老半天没有合拢,我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小年,俊峰的连队在巡山时遇到了雪崩,他没有救回来……”王与珩说不下去了,电话里又传来她哀绵不绝的哭声,像鼓点一样击打在我的耳朵上,震得耳朵背都在发麻。
“珩珩,你听我说,你一定要挺住。我马上订机票,最迟明天早上能够到达拉萨。乖,你试着冷静一下,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我的牙齿不住地打颤,应该不止牙齿,浑身上下都在颤抖。我能感受到王与珩的切肤之痛,当年母亲去世时,我就是这样的感受,浑身都在痛,痛得无法呼吸。
“俊峰的战友陪着我,我妈和弟弟在赶来的路上。”王与珩仍然在哭,她的泪水铺天盖地,淹没了整个世界。
“珩珩,你看,你不是一个人。我们以及俊峰的战友都在陪着你,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坚强。我先挂断电话把机票订了。然后,我再打给你好吗?”此时,恨不得身生两翼,立即飞到王与珩身边。
“嗯。”王与珩似是点了点头,并将电话挂断了。
我赶紧预订W市到拉萨的机票,眼泪像喷泉一样涌出来,模糊了整个世界。我的手指哆嗦着,几次都没有点开手机界面,脑子里乱轰轰的,只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说:怎么会这样?
“怎么啦?”陆以墨走出来看到我满脸的泪水,吓了一跳,“发生什么事了吗?”
“陆以墨,我必须立即赶去西藏,徐俊峰死了。”我的泪成串成串地涌出来,滴落在手机上,弹出的页面模糊一片。
“徐俊峰,王与珩的男朋友?”陆以墨过来握住我的手,“年儿,不要害怕不要担心,我马上给你订票。”
他一只手搂住我,一只手快速拨打电话,“麻烦你马上给我订两张到拉萨的机票。对,最快的,不论价格,速度要快,很重要的事情,需要马上出发。”
“已经订到了机票,两个小时后出发。你给王与珩打个电话,让她安心。我给晚晚发信息,让她马上过来照顾北北。我和你一起去拉萨,不管天大的事情,都有我这个高个子顶着。”他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我先去收拾行李,你坐着冷静一下。”
我如木偶呆坐着,脑子里全是王与珩悲痛欲绝的脸。刚进校时,我正在寝室里面铺床,她提着行李走过来,“同学,你住上铺还是下铺?”我用手指了一下床铺,“我这人睡觉特别不老实,晚上翻来覆去一张床都不够我折腾,真怕半夜从上铺摔下来。”“那我就住你上铺吧。”她粲然一笑,将行李搬到我的上铺。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与人搭讪,一般都是别人不主动,我亦不会主动。王与珩是寝室里第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人,我便和她比较亲近,大学四年我们的关系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从身世来说,我和王与珩同病相怜,我们从小都没有父亲,都是和母亲相依为命。只是她比我更强大,我一直以为她早已是铜墙铁墙,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打倒。细想之下,她只是一个弱小的女孩,没有人遮风挡雨,只能自己生长出枝叶来保护自己,看似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实则是把心磨砺成厚厚的茧子,把那些疼痛都包裹在身体最深处。
看着陆以墨快速将洗漱用品,随身衣物等东西塞进行李箱里,眼前的人和物开始模糊。王与珩和我挤在被窝里,讲述她和徐俊峰的故事。徐俊峰和她是邻居,特别乖巧,像个女孩。王与珩则相反,从小性子就野,上树掏鸟蛋,下河捉螃蟹,就没有她不敢做的事情,每次闯了祸,她妈妈都会提着木棒追着她满大街跑。看着她坐在墙角哭泣,徐俊峰从衣兜里摸出一颗棒棒糖递给她,“吃颗糖就不痛了。”我的眼前又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徐俊峰的情形,他从西藏回来探亲连家都没有回,乘火车转汽车辗转多地来到古城见王与珩。王与珩没有下课,他就站在公寓楼下等待。我见到他时,他笔直地站在公寓楼下,身体绷成一条直线,挺拔得像一棵青松。见到王与珩后立即活泼起来,戏弄我说盒子里的冬虫是活的,吓得我将盒子丢到地上摔碎,他呵呵笑着,“你怎么这么好骗?”就是这样一个静若处子动如狡兔的人,竟然会不在了。
“天以高为上,地以阔为际,虔诚必正心,本真皆永恒。天界西藏,那里拥万物之灵,享世间至尊。在这里,心灵会得到升华,梦想就像天空那些白云随风飘动,放下那些繁杂的尘缘旧事,那些世俗的风花雪月,做一个虔诚者,双手合十,顶礼膜拜,吟咏着法经,秉持着圣洁,一尘不染,无遮无掩,坦荡如真。”我最早是从《尘埃落定》这本书里了解西藏的细枝未节,它如同一块圣地,一直想要触摸却又遥不可及,最后深藏在心里,成了天边的一个梦。
拉萨的天还没有完全亮,天空灰蒙蒙的,苍穹很低,如一顶巨大的盖子罩住天空,远处的雪山和近处的布达拉宫隐约可见,出租车在空旷的街道上行驶,汽车的引擎声将沉睡中的城市唤醒,街道上的出租车、三轮车、摩托车多了起来,人行道上三三两两步行朝拜的人们都在向着布达拉宫匍匍前进。太阳从天际边探出了头,它的光芒不仅将周边的景和物都涂上了红色,也给布达拉宫镶嵌上了金边。朝阳下的布达拉宫庄严、肃穆、圣洁,我从车窗里探出头,朝着它的方向默默朝拜。王与珩的格桑花客栈在八廓街,是一栋三层楼房,典型的藏式风格民居,在一众民居中并不显眼。或许因为还很早,八廓街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街道上很冷清,薄薄的雾气飘荡着,增添了些许神秘色彩。许是家里出了事情,王与珩将客栈里的客人全部遣散了,我们进到店里,她半倚在沙发上,脸上泪痕未干,长发披散下来,遮挡住大半个脸庞,衣服松垮垮地搭在身上,透出几多凄凉和苍桑。几个穿着军装的人,应该是徐俊峰的战友,看到我们进来,刷地站起来,啪地给我们敬礼。
王与珩看到我和陆以墨愣了一下,似是不相信我们会这样快出现在她面前。她站起来打招呼,身子晃了晃,差点跌倒。我赶紧上去扶住她。时隔六年,我们竟然在这种情况下重逢,心里说不出的唏嘘。我这才发现,她已经有了身孕,宽松的衣服都遮挡不住肚子的显山露水。我紧紧地和她拥抱,隔着六年的时光,再拥抱着彼此,却是物是人非的凄凉。我拉着王与珩的手轻轻地抚摸,示意她要坚强,不为自己,也要为肚子里的孩子着想。因着我的到来,她似是有了力量,情绪慢慢得到控制。我和她坐到沙发上,述说着别后的种种,陆以墨则和徐俊峰的战友交谈,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
临近中午的时候,王与珩的母亲、弟弟和父亲先后赶来。我和她父亲见过一面,还是在古城时。某次她来学校找王与珩,那时的王与珩怨恨父亲年轻时的所作所为,对他避而不见。他在学校里蹲守了几天,才见到避让不及的王与珩。王与珩仍对他冷漠至极,这次赶来应该不是王与珩的意思。作为父母,在女儿最需要的时候,无论年少时犯下多少胡涂事,大抵现在都不是计较的时候。他穿着考究,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虽然我说不出具体的品牌名字,却大抵知道这绝对不是烂大街的牌子。相较于他的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王与珩的母亲就显得潦草许多,她穿着普通的蓝布衣衫,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结,脸上沟壑丛生,每一条纹路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和王与珩父亲站在一起时,不像夫妻,倒像相差10来岁的姐弟。
王妈妈见到女儿,还未开口说话眼泪就掉了下来,王与珩刚刚平复的心情因着母亲的到来,就像刚刚修复好的堤坝,又被汹涌而来的洪水冲塌了,母女俩拥抱在一起,眼泪和着眼泪流下来。母亲不仅哭自己的女儿,应该也为自己的悲苦命运痛哭,年轻时遭受丈夫背叛,含辛茹苦带大女儿,满以为苦尽甘来,却不曾想辛苦建立的大厦一夜之间倒塌了。王与珩呢,青梅竹马的爱情,从古城追随至西藏,就在爱情之花即将结果时,突然就凋零了。母女俩的号啕大哭变回低低的呜咽,悲凉的声调在屋子里经久不散,闻者无不落泪。我也陪着母女俩落泪,泪水划过脸庞,无声地流下来,滴落在地上,能够听见滴落的回响。陆以墨紧紧地搂着我,借着他身体里的温度,我终于感受到了一丝暖意。
晚上,古城的一帮朋友全都赶了过来。徐㳀㳀比原来消瘦了很多,她一直嚷嚷着瘦肥,希望能够瘦成一道闪电,自与王子安离婚后,她的心愿迅速达到,不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而是历经千帆后的顿悟。只是,瘦下来的徐㳀㳀似是失去了水分,就像一朵鲜花离开滋养它的养分,枯萎着没有了精气神。陈静柔与何甩甩感情稳定,虽然还没有谈婚论嫁,真正的感情或许不用在意那一张纸吧,毕竟法律根本保障不能感情。万能充在我们看来,最不靠谱的一个人,自进入婚姻后,收敛了心性,守着现在的妻子过了一年又一年,再也没有和别的女人付出暖昧绯闻。大姑娘照例单着,我没有问他许映月的事,轻舟已过万重山,每个人都在向前走,过去的人和事,早已是曾经的风景。
徐俊峰的灵堂设在市殡仪馆,灵前摆满了白色的鲜花,他的生命定格在一方小小的匣子里,英气逼人的五官,两道剑眉高耸着,薄唇轻抿微微笑着,望着面前的人们,宗之潇洒少年,举鵤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原来,徐俊峰是这么帅气的一个人,与上次见到的长期遭受紫外线侵袭,皮肤粗糙得像干树皮,脸上有着高原红的人形同两人。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8岁,这么年轻鲜活,正处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每个人的表情都是凝重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
王与珩数次晕倒在徐俊峰的灵前。她的精神崩溃到了极致,就像一面长时间浸泡在水里的泥巴墙,终于经受不住洪水的浸蚀而轰然倒塌。很多个夜晚,她躺在床上和徐俊峰煲电话粥,怕我们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端着小板凳坐在公寓阳台上窃窃私语。我们半夜睡醒了,还能听到她断断续续的声音从阳台上传来。早上,她顶着两只熊猫眼去上课。没一会,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导师站在她面前用一幅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她跌坐在地上,将他写给她的信,一封封地读给他听。他在信上说,“片片雪花,飘落窗外,你的微笑留在脑海,清晨醒来,时光飞快,已是新的年代。这一年过去了,转眼不在,我应该从头来,不怕失败……藏南已经下雪了,望着漫天飞舞的大雪,丫头,好怀念以前和你一起疯闹的日子,如今自己在这“千山之淙,万水之源”的西域高原服军役,头枕边关月,心系天下安。在西藏这块圣洁的地方,我的爱已根植于此,在每一天太阳升起的地方,都有神鹰从头顶飞过,布达拉宫,雅鲁藏布江在心里是多么的圣洁……”
她又拆开一封,继续念着“我的生命已近黄昏,我的风采和荣誉已经消失,我在梦中仿佛又听见军队吹响起床的号角,以及远方战鼓在敲响,我又听见大炮在轰鸣,枪膛在鸣放,我的耳中回响着,军队,荣誉,国家。这是美国名将迈克阿.瑟晚年写的信,在我看来却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人征战几人回。丫头,西藏是一块圣地,当我穿上这身橄榄绿时,我的生命就已交给了国家……”
一行清泪自王与珩美丽的眼睛里流下来,她将手放在黑色的像框上。他还是那么年轻,英俊帅气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一双眼睛就像寒夜里的星星闪闪发亮,两道眉毛像被油漆刷过一样浓黑。此刻,他的飒爽英姿,英俊神武永远定格在这方挽着黑纱的镜框里,镜框下方摆满了奖状、勋章,都在诉说着对他的眷恋和不舍。
“珩珩,人死不能复生,俊峰肯定希望你振作起来,你这个样子会影响肚子里的孩子,你是妈妈,如果心情不好,宝宝也会感受得到。”陈静柔上前搀扶着王与珩。
王与珩仍是软软地跌坐在地上,她的眼泪仿佛深井里的水,永远不会枯竭,源源不断地从水井里溢出来,淹没了七月的天空。青山不语,万物静默,唯有四周沙沙的风声和着王与珩低低的呜咽声,在大堂里面燎绕,经久不散,仿佛也在进行着深切的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