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作品名称:今宵酒醒何处 作者:青云之信 发布时间:2022-11-22 12:22:44 字数:3963
“少主,宁州苏宅于七夕之夜被十几个蒙面人袭击。”
“什么?四小姐呢?”凤翎大吃一惊,心跳加速。
“回少主,四小姐已于七月初七日晨离开了宁州,现已平安回到梧州凤府了。请少主放心。”
“哦!”凤翎如释重负,“苏宅如今如何?可有损失?”他相信苏彦不可能会受伤。
“回少主,据报,当夜苏宅起火,有蒙面人闯入,苏宅之内的伤亡情况还不是太清楚,苏大人无恙,不过……”
“什么?”
“少主,据报,起火之处正是四小姐原来住的西院,而且,苏大人的一名小妾伤重不治,苏大人十分恼火。”
“小妾?”凤翎有点愕然了。从来没有听说过苏彦身边有小妾的,难道是在宁州新收的?但是,小菲这几个月不是在宁州吗?再怎么样,苏彦也不该在此期间收小妾吧?还同住在苏宅之中?岂不是惹小菲伤心?苏彦不可能是那么过分的人吧?
那天晚上,苏彦听到胭脂提出的要求时,不禁愣住了。他的心情十分复杂也十分矛盾,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应对这个要求。
胭脂慢慢走上前,轻轻地靠在他的胸前。她抬头温柔地看着他,低声说道:“老爷,今夜是七夕,是牛郎和织女一年一度的团圆之夜。奴家不敢对老爷有别的心思,只求这一夜。”她的双眸柔情如水,笑脸如花。
“胭脂,我……”苏彦刚说了个开头,突然,窗外一声爆响,苏彦吃了一惊,转头循声向窗外看去,刚想问发生了何事。几乎在同时,一声锐响,伏在他胸前的胭脂猛地用力把他推开。苏彦一愣神之时,胭脂却又向前踉跄几步,扑倒在他的怀中。苏彦赫然发现,一支黑黝黝的铁箭从胭脂的后背一直穿透到她的前胸,鲜血喷涌而出。苏彦怒吼一声。
两名黑衣人穿窗而入,挥刀向苏彦扑来。苏彦急忙把胭脂抱到一旁,抽剑迎了上去。只听得院里已是杀声一片,不知道有多少人闯进此间。
苏宅坐落在一个僻静的深巷之中,远离闹市,周围并无几户人家。苏彦找这所宅子本来就是为了让凤菲能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养伤,而且,为了封锁凤四小姐在此地的消息,苏彦留在宅中守卫的兵士并不多,护卫之人主要是红英会的人。若虚谷本来也打算派人到苏宅,以方便联络,但苏彦拒绝了。倒是叶一凡,他本就是护送凤菲到宁州的,他在宁州也无处可去。而且,苏彦也认出了他就是当年永乐寺的一叶大师,便留他在苏宅暂住。平日里,叶一凡都是深居简出的,几乎没什么人知道他在苏宅。凤菲自然也不知道。
就在苏彦被围攻吃紧的时候,叶一凡持剑冲了进来。有了叶一凡这个强有力的帮手,两人分击两名黑衣人,屋里的局势迅速逆转。一名黑衣人的刀被苏彦一剑削飞,苏彦再反手一剑撩向他的大腿,黑衣人惨呼一声倒地。苏彦迅速补上两剑,把黑衣人的另一条腿也刺伤了,使他逃跑不得。另一名黑衣人见势不妙,向叶一凡虚晃一刀,转身便要跳窗而逃。叶一凡怒喝一声,持剑飞身扑了上去。苏彦急呼“留下活口”。但已是迟了,叶一凡的剑从黑衣人的后背心贯穿而出,那人扑倒在窗前,鲜血满地,显然是活不成了。
苏彦马上回身去看胭脂。微弱的烛火之中,胭脂一动不动地靠在墙边,那支粗大的铁箭从她的左胸穿了出来,殷红的鲜血浸湿了她的衣裙。苏彦上前,把她轻轻地扶着,让她的头枕在他的臂弯上。她的伤势如此严重,他知道她不可能撑得过去了。他强忍着内心的悲痛,轻轻唤道:“胭脂,胭脂,快醒醒,快醒醒!”他期望她能清醒过来,留下一些言语,他将来能转告她的孩子。
半昏迷中的胭脂虚弱地睁开双眼,当看到眼前那张温柔的脸,心中不禁一喜,她剧烈地咳了起来,血水从她的嘴角渗了出来。喘息了一会儿,她哑声说道:“老爷,你,没事吧?”刚勉强说了一句,她又剧烈地咳了起来。胸前的箭头随着她的咳嗽不停地颤动。
苏彦痛苦地用力摇摇头:“胭脂,我没事,你不必担心。”
胭脂轻轻地笑了笑,有一种说不出的凄美。“那就好。”她用力抬头,深情地看着他,“老爷,乐儿,拜托你……”她又剧烈地喘着,浑身颤抖。
苏彦急忙说道:“我知道了。你的孩子,我一定会好好把他抚养成人,我一定会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来看待!你放心吧!”
胭脂眼前一亮,小嘴张了张,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来。她的明媚眼睛最后定定地看着苏彦,脸上是一种说不出的满意的笑容,凄美而令人心痛。她的这个笑容,从此永远铭刻在苏彦的心上。
泪水从苏彦的眼眶里涌了出来,迅速模糊了双眼。他的身体无法控制地颤抖着。
叶一凡默默地走了过来,沉声说道:“外面的匪徒都已清理了。”
苏彦麻木地点了点头,他折断箭杆,慢慢地轻轻地把铁箭从胭脂的身体里抽了出来,仿佛胭脂仍会感觉到疼痛一般。然后,他轻轻地抱起胭脂的身体,走进里间,把她小心地放在床上,取过自己方才脱下的长袍,轻轻盖在她的身上。他低头凝视了一会儿,抬手用力擦了擦脸,转身走出房间。他走向那个被他刺伤的黑衣人,那黑衣人倒在地上,身体僵直,不知何时已服毒自尽了。
一名侍从匆匆走了进来,满头满脸都是灰,几乎让人看不出他的本来面目。
“大人,宁州府的凌总兵带了人来了,在门外求见。”
“院里如何?”
“西院走水,已被扑灭。东院的贼人不知来了几个,被兄弟们杀伤了几个,也跑了几个,如今院里绑了两个。”
“好,把活口马上塞上棉絮,以防其自尽,锁在柴房里,等候处理。”
“是,大人。”
“还有,把这屋里的两条尸体拖到侧厅,派人看着,任何人不得擅动。”
“是,大人。”
“派人守在这里,未经本大人允许,任何人不得进来。”
“是,大人。”
苏彦向叶一凡点了点头,便大步走了出去。叶一凡会意,也悄悄隐身而去。
几乎在凤翎收到报告的同时,白长老也收到了来自宁州的报告。
“谷主,据一凡的报告,袭击苏宅之人主要针对两个地方。一个是原来凤小姐所居住的西院,一个就是大公子所居住的东院。先是西院起火,然后十来名蒙面客攻击大公子的起居之室。西院因凤小姐及其婢仆已于当日晨离开宁州,基本无人居住,虽然起火,但并无伤亡。而袭击大公子之人除伤亡之外,拿下的活口全部服毒自尽了,似是早已在口内藏了毒物。大公子无恙,请谷主放心。”
阎则明听了,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白长老继续说道:“大公子检查了那些蒙面人的尸身,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判定其来历之物。此案已交由宁州府衙查办。”
“宁州府衙?是苏宅报的案吗?”
“不是。宁州府总兵当晚已率兵前来了。不过,彼时宅里的蒙面人已被诛灭。”
“也就是说,那位总兵大人来的正是时候?”阎则明说道。
“嗯,大公子对此也是颇有疑虑的。但既然官兵来了,就只能按官府的规矩办了。”
“那么一凡呢?”
“一凡在暗中保护大公子。”
“嗯。”
“谷主,还有一事。”
“何事?”
“当晚,有一名叫胭脂的侍女在大公子房中被蒙面人所杀,大公子十分难过,不许官兵搜查他的寝房,更不许他人动那名侍女的尸身,因此还与那位总兵大人起了争执。”
“侍女?”阎则明有点意外。
“是的,据一凡所言,那名侍女与大公子的关系不一般,大公子十分看重。”
“后来呢?”
“后来,据说,汉昭王,也就是沐王,派人来调停,不许宁州府衙的人无礼。”
在梧州官兵的严密护送之下,凤菲平安地回到了梧州,从此便呆在绣楼之中,终日皆是郁郁不乐,不是静坐在窗前对着天空发呆,就是躺在床上,面朝里,默默垂泪。无论嫂嫂凤夫人怎么劝解,凤菲只是不理会。凤夫人愁坏了,凤雏也一筹莫展。他早已得到了父亲大人的严令:禁止凤菲与苏彦再有任何瓜葛。在此事上,凤雏无权越令,只能为妹妹暗暗心疼叹息。
而大丫头红叶也暗暗为小姐担心,竭力想法开解小姐。
一日,红叶急急走进绣楼,轻声呼道:“小姐,小姐,不好了,苏大人出事了!”
凤菲正坐在窗前发呆,忽闻此言,吓了一跳,脸色顿时刷白:“什么?出什么事了?”
红叶脸色惊慌,低声说道:“回小姐,奴婢方才去大夫人房里回话,但大少爷在屋里,奴婢不敢惊动,便在外面候着。奴婢隐约听到大少爷提到苏大人的名字,奴婢就悄悄到窗跟前细听。大少爷说,苏宅被贼人闯进,还点了火,就是小姐离开的那天晚上,着火的就是,是小姐原来住的西院。好在小姐已离开了,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苏大哥呢?苏大哥怎么样了?”凤菲急问道。
“小姐请放心,苏大人无恙,只是……”
“只是什么?快说!”
“小姐,奴婢也听不太清楚,隐隐约约的,听大少爷说,苏大人屋里有人受了伤,似乎伤重而亡了。”
“他的屋里人受伤了?会不会是……”凤菲心中不由得一沉,眼前出现了那张秀美而温婉的脸,难道是她?
红叶说道:“小姐,您以为那受伤之人是那名叫胭脂的小娘子?怎么会呢?她并不会住在苏大人的屋里呀,苏大人屋里侍候的都是男人。”
“红叶,你是怎么知道的?”凤菲盯着红叶,诧异地问。
红叶愣了愣,不禁低下了头,没有做声。
“红叶,你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本小姐了?”凤菲皱了眉头。
红叶忽然跪下,颤声说道:“小姐,奴婢错了,请小姐恕罪!”
“你错在哪里了?”
“回小姐,奴婢,奴婢欺瞒了小姐,奴婢对不起小姐!”
凤菲冷冷地看着她。
红叶哭道:“小姐,奴婢之前在苏宅里说的话,都是苏大人教奴婢说的,那小娘子,是我们离开前十日才进的苏宅……”
于是,红叶一五一十,把苏彦如何吩咐她,她又如何把凤小姐引到胭脂所在的侧院去,一一述说了。末了,红叶说道:“小姐,苏大人都是为了小姐的安全才那样做的。苏大人的担心果然是对的,若小姐仍在宁州,可能这一次就会被那些贼人所伤了。请小姐体谅苏大人的一番苦心,莫要再责怪苏大人了!也请小姐莫要辜负苏大人的一番心意,莫要再伤心难过了!”
凤菲怔怔地看着红叶,久久不语。其实,她又何曾没有想过,苏彦是故意把她送走的。但令她伤心的,并非仅仅是胭脂的存在,而是苏彦根本不想把她留在身边。更令她伤心失望的是,苏彦完全没有打算为了留她在身边而付出努力,甚至把她当作一个包袱,一个负担!
苏彦把胭脂盛敛之后,暂时停柩于宁州城外的安国寺,派人好生照看。他打算找到他的母亲的墓葬所在之后,把胭脂葬在他的母亲身旁,好让她们彼此陪伴。苏彦相信他的善良美丽的母亲会喜欢同样善良美丽的胭脂的陪伴的。将来,他会带着胭脂的儿子来一起祭拜她们。他决定了,胭脂的儿子就是他的儿子,名字就是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