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朱夫子楚辞集注
作品名称:旷古穿越 作者:绿叶草根 发布时间:2022-10-25 15:14:24 字数:4151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朱熹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三明市尤溪县),后随母迁居建阳崇安县。晚年定居建阳考亭,故后世有考亭学派之称,其游历甚广。建阳也被誉为“南闽阙里”。南宋诗人、哲学家,教育家。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理气一元论的体系。
朱熹为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绍兴二十一年授任泉州同安主簿,绍兴二十二年到任。任满后,请求为辞官,潜心理学研究,四处讲学,宣扬他的“太极”即“天理”和“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体系,成为程(指程颢、程颐)朱学派的创始人。
朱熹任同安主簿前后5年,经常往来于泉属各地访友求贤,寻幽览胜。同安至泉州相距百余里,安海地处泉同之间,为必经之地,因此,朱熹往返两地,常在安海歇息过夜。每次路过安海,则访问朱松遗迹遗事,招集镇中耆儒名士讲论经学,对安海文风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淳熙二年(1175年),与陆九渊为首的另一学派在信州(今上饶)鹅湖寺相聚,就两学派之间的哲学分歧展开辩论。
淳熙五年(1178年),经宰相史浩推荐,朱熹出任南康(今江西星子县)知军。八年三月至八月,朱熹任江南西路茶盐常平提举,来到抚州常平司官邸。在任期间,他募集钱粮赈济灾民,百姓得以安生。拟调直秘阁,他以捐赈者未得奖赏不就职。宰相王淮以浙东大荒,改荐朱熹为浙东常平提举。待捐赈者得到奖励,他才赴绍兴就职。后官至秘阁修撰、焕章阁待制兼侍讲。
绍熙间(1190年~1194年),朱熹应在祥芝芝山讲学的著名学者邱葵的邀请,到芝山游览,与邱葵互相唱和,并留下题咏芝山的诗文,其诗曰:“床头枕是溪中流,井底泉通石下池。宿客不怀过鸟语,独闻山雨对花时。”后人将此诗刻石立碑于芝山上。
庆元二年(1196年),为避权臣韩侂胄之祸,朱熹与门人黄干、蔡沈、黄钟来到新城福山(今黎川县社苹乡竹山村)双林寺侧的武夷堂讲学,并写下《福山》一诗。在此期间,他往来于南城、南丰。在南城应利元吉、邓约礼之邀作《建昌军进士题名记》一文,文中对建昌人才辈出发出由衷赞美。又应南城县上塘蛤蟆窝村吴伦、吴常兄弟之邀,到该村讲学,为吴氏厅堂书写“荣木轩”,为读书亭书写“书楼”,并为吴氏兄弟创办的社仓撰写了《社仓记》。还在该村写下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的著名诗句。朱熹离村后,村民便将蛤蟆窝村改为源头村,民国时曾设活水乡(今属上塘镇)以纪念朱熹。在南丰曾巩读书岩石壁上刻有朱熹手书“书岩”二字,在岩穴下小池壁上刻有朱熹手书“墨池”二字。
朱熹还先后到过乐安、金溪、东乡等地。在乐安流坑为村口“状元楼”题写了匾额。应陆氏兄弟之邀,到金溪崇正书院讲学,并书“一家兄弟学,千古圣贤心”相赠。在东乡路过润溪(水名)时,留有《过润溪》诗。
庆元六年卒。嘉定二年(1207)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淳熙九年,冯去疾提举江南西路,特建南湖书院(今富奇汽车厂址),以纪念朱熹。
朱熹的《楚辞集注》,值得关注。
《楚辞集注》八卷。附《楚辞辩证》二卷,《楚辞后语》六卷。
《楚辞集注》作于朱熹任潭州(今湖南长沙市)荆湖南路安抚使时(1193年),或者有感于赵汝愚被罢相出朝之时(1195年)。《楚辞集注》书前题署的时间为庆元五年(1199),可知成书于1199年。
《楚辞集注》一至五卷以王逸《楚辞章句》为依据,定屈原作品25篇,为《离骚》类,并将《离骚》以外各篇,冠以“离骚”二字。其编次为:卷一《离骚经》,卷二《九歌》,卷三《天问》,卷四《九章》,卷五《远游》、《卜居》、《渔父》。卷六至卷八为《续离骚》类,并于各篇之上冠以“续离骚”三字。其编次为:卷六《九辩》,卷七《招魂》(上宋玉)、《大招》(景差),卷八《惜誓》、《吊屈原》《鵩鸟赋》(上贾谊,《哀时命》(庄忌)、《招隐士》(淮南小山)。
《续离骚》类的篇章取舍与《楚辞章句》不同,因朱熹认为“《七谏》、《九怀》、《九叹》、《九思》虽为骚体,然其词气平缓,意不深切,如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者”(《楚辞辩证》上目录),故悉删而不录。并增补贾谊《吊屈原赋》与《鵩鸟赋》,又将扬雄的《反离骚》附录于后。
《集注》注释体例,多以四句为一章(偶尔有六句、八句为章的),先释词之音义,再释章之大意。每篇题下有小序,属题解,对作者、题意、写作背景、作意等加以简明阐述。多取《楚辞章句》说法,又颇发挥己见。仿《毛诗》体例,于某些章下,以赋、比、兴手法加以诠释。
《楚辞辩证》分上、下卷。上卷《离骚》、《九歌》,下卷《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九辩》、《招魂》、《大招》。列专条考证旧说得失。《楚辞后语》系据晁补之《续离骚》、《变离骚》补定而成。录自荀况至吕大临五十二篇作品。此为未完成稿,只有前十七篇有解题、注释,后三十五篇只有解题而无注释。录拟骚之作,意在说明《楚辞》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朱熹注释《楚辞》,是有其政治目的的。南宋时期,宋金民族矛盾尖锐,在宋统治集团内部存在主战、主和两派,朱熹属主战派,他借注《楚辞》发挥这一观点。极力颂扬屈原忠君爱国之心与高尚品质,以寄托自己的爱国之情;同时斥责扬雄失节,臣侍王莽为“屈原之罪人,而此文(《反离骚》)乃《离骚》之谗贼矣”(《反离骚》解题)。此实为对投降派及混在主战派阵营中的投机者的间接批判。
《集注》是在汲取王逸《楚辞章句》与洪兴祖《楚辞补注》的成果基础上撰写的,既肯定了《章句》与《补注》在训诂方面的成就,也指出其在释义上的不足。
其学术价值在于:
一、对王、洪的误解加以辩证。如关于《九章》,王逸说:“《九章》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放于江南之野,思君念国,忧心罔极,故复作《九章》。章者,著也、明也,言己所陈忠信之道甚著明也。”(《楚辞章句•九章》解题)。洪无异说。朱熹对王逸的某些望文生义之说,加以纠正:“《九章》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既放,思君念国,随事感触,辄形于声。后人辑之,得其九章,合为一卷,非必出于一时之言也”(《楚辞集注•九章》解题)。从《九章》各篇诗的内容看,朱的说法颇符合实际,并广为后人认同。
二、另立新说。如《招魂》,朱熹认为不但可招死人之魂,也可招生人之魂。“后世招魂之礼,有不专为死人者,如杜子美《彭衙行》云:暖汤濯我足,剪纸招我魂”,盖当时关、陕间风俗。道路劳苦之余,则皆为此礼,以祓除而慰安之也。”(《楚辞辩证•招魂》)。此说不失为创见。
三、探求作者言外之意,阐发微词奥义。如释《离骚》“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云:“言与世已不同矣,则但可屈心而抑志,虽或见尤于人,亦当一切隐忍而不与之校。虽所遭者或有耻辱,亦当以理解遣,若攘却之而不受于怀”。因此,《集注》为继《章句》、《补注》之后影响较大的一部《楚辞》注本,受到学者们的普遍重视,并且流传极为广泛。但此书亦有一定缺点。朱熹从其理学观点出发,认为此书可“增夫三纲五典之重”(序);对表现手法极为丰富的《楚辞》,仅用赋、比、兴加以概括,未免迂腐;亦有望文生义之病,如将《怀沙》解为怀抱沙石自沉的意思;有的注也欠准确,这些都是应当抛弃的。
朱熹的长期从事讲学活动,精心编撰了《四书集注》等多种教材,培养了众多人才。他的教育思想博大精深,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是论述“小学”和“大学”教育;二是关于“朱子读书法”。
朱熹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和自己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基于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初步认识,把一个人的教育分成“小学”和“大学”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阶段,并提出了两者不同的教育任务、内容和方法。朱熹认为8~15岁为小学教育阶段,其任务是培养“圣贤坯璞”。鉴于小学儿童“智识未开”,思维能力薄弱,因此他提出小学教育的内容是“学其事”,主张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具体行事,懂得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学习初步的文化知识技能。在教育方法上,朱熹强调先入为主,及早施教;要力求形象、生动,能激发兴趣;以《须知》、《学规》的形式培养儿童道德行为习惯。朱熹认为15岁以后大学教育,其任务是在“坯璞”的基础上再“加光饰”,把他们培养成为国家所需要的人才。与重在“教事”的小学教育不同,大学教育内容的重点是“教理”,即重在探究“事物之所以然”。对于大学教育方法,朱熹一是重视自学,二是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相互交流。朱熹关于小学和大学教育的见解,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增添了新鲜的内容。
“朱子读书法”六条,即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这是由朱熹的弟子对朱熹读书法所作的集中概括。其中循序渐进,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读书应该按照一定次序,前后不要颠倒;二是“量力所至而谨守之”;三是不可囫囵吞枣,急于求成。熟读精思即是读书既要熟读成诵,又要精于思考。虚心涵泳中的“虚心”,是指读书时要反复咀嚼,细心玩味。切己体察强调读书必须要见之于自己的实际行动,要身体力行。着紧用力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读书必须抓紧时间,发愤忘食,发对悠悠然;二是必须精神抖擞,勇猛奋发,反对松松垮垮。居敬持志中的“居敬”,强调读书必须精神专注,注意力高度集中。所谓“持志”,就是要树立远大志向,并以顽强的毅力长期坚守。“朱子读书法”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我国古代对于读书方法的研究成果,其中不乏合理的内容,值得我们借鉴。
人们曾用这样的话赞美朱熹:“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归。”乾道三年(1167),偕学生林用中、范念德从福建赶赴岳麓书院,与张栻会讲三月,会讲的主要议题是“太极”和“中和”,然后同游南岳。朱张会讲,盛况空前,学生多达千人之众,其声势为全国之最,史称湖湘学派自此之后,才去短集长,臻于成熟。淳熙十二年(1185),他还动员衡州官府重修石鼓书院,提出把书院办成德行道义之实的教育机构的方针,使书院教育走上正轨。在石鼓书院复兴后,应湖南提刑宋若水之请,撰写了一篇名垂千秋的《石鼓书院记》,由张栻亲书,后人镌制成石碑,置于石鼓书院内,使“石鼓有声于天下”。他一生三次监南岳庙,但都只是遥领食俸,并未亲临南岳。明万历中(1587~1598),与李宽、韩愈、李士真、周敦颐、张栻、黄干同祀石鼓书院七贤祠,世称石鼓七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