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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状

作品名称:最后一个活人      作者:走向最深处      发布时间:2022-10-01 22:01:37      字数:4404

  我时常在想,一个快满六十岁的老人,在他的梦里面的主题应该是对过去的回忆呢,还是对未来的渴望。我有一大批快满六十岁的朋友,但他们都没有讲梦的习惯。而我自己有好长时间没有做梦了,或者说有好长时间没有做醒来还能够记住的梦了。
  人们并不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人没那么笨。他们在意识到有些东西即将失去的时候,就已经懂得珍惜了。对于我来说,我现在比以前任何一个时候都要珍惜生命。当然,实际一点说法就是比以前任何一个时候都要怕死。其实在我年轻的时候,有过那么一段时间,想死得很。但是顾及到父母的感受,我又必须得活下去。当时想的是,只要父母一死,我就可以毫无牵挂的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后来又有了妻子和儿子,即使没有妻子和儿子,我也不想死了。
  人生就好像跑步一样,在某一个阶段会感觉特别的难受,连呼吸都困难,但只要咬牙撑过这个阶段,情况就会有所好转。我对生命的态度就是这样,在感觉特别迷茫,特别累的时候,就想死得很。过了这个阶段,我又觉得,活下去也未尝不可。
  我年轻的时候,对很多第一次经历的事情或接触的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我在某个地方已经有过完全一样的经历,而现在不过是情景回放。这种感觉困扰了我很多年,有些时候甚至把它当成是老天爷对我的特别关照。后来我终于找到了和我有相同感觉的人,这虽然降低了我在人类的独特性,同样也表示我不是老天爷的重点折磨对象。
  不知什么时候,那种对陌生世界似曾相识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对过去清晰的回忆。我说的这种回忆不是通过我的沉思,然后故意去搜索过去某个时候的情景片段,而是无意识的,进入过去的某个场景。比如在某个时段,我会毫无先兆地回到中学时代,将中学的某个情景清晰的再现,而我自己完全投入到以前所担当的角色,浑然不觉事实上我已经垂垂老矣。
  这些重现的情景有些是我现在仍然记得的,有些不过是早已遗忘的小事儿。刚开始我还对这种恍惚状态下的情景回放有少许的担忧,我认为那也许是死亡的前兆。因为我听人说,人在死之前,会将自己的从前快速的回放。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仍然活着,而且还十分的健康,所以我就十分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我坚信还会有其它人有和我类似的情况,就好像我年轻时对陌生世界的那种似曾相识一样。
  这种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就我现在的推测应该是在我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以后。这也是我决定给自己写一本回忆录的最直接的原因吧,因为我不用挖空心思去回忆从前,我只需要真实的记录每次恍惚时所回放的情景就可以了。我总认为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为我选择值得回忆的事情,放进我恍惚的世界。
  在我决定给自己写一本回忆录时,就有种异样的感觉。我当过记者,当过编辑。也就是说我将我的大部分生命都献给了文字,以前写的都是别人需要的东西,而现在决定为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写一点东西。那种心情就好像——一个妓女做了几十年的爱,突然某一天她决定和自己喜欢的人免费做一次。也就是说她决定为自己的爱情而不是别人的金钱做一次爱,那种感觉就有些奇怪了,说它神圣也未尝不可。
  其实在我三十岁以前,我曾经梦想过当一个自由作家,为此我试探着写了不少的文章,各种体裁的都有,但是这些当时让我洋洋得意的文章却经不起时间的检验。也就是说,我在过一段时间之后再去看前面的得意之作,就会觉得那篇文章不但幼稚,而且还满篇充斥着自以为是的傻气。
  这种现象当时让我十分的沮丧,甚至差点儿让我放弃文学。还好我很快明白那种现象不全是因为我文笔的糟糕,更多的是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我思想和感受的进步。如果一个人在面对自己一年前的文章感觉无可挑剔的话,说明这个人荒废了一年,或者说这个人已经失去了进步的能力。
  后来我就用不断的回看以前的文章来检验自己的进步和文章的优劣,每看一遍,我就会把老文章里面现在仍然觉得不错的部分记录下来,下一次回看就在上一次的记录中作进一步删减。我想如果我能这样坚持下去,那么现在也许我已经成为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了。
  我曾经说过,在我老到觉得一年前的文章无可挑剔的时候,我就去当一个作家。而我现在看自己几年前的文章都能津津有味,虽然我已经不再想当一个作家了,但我想为自己写一点儿东西的时候总算到了。
  六十岁在我们这个时代并不算老,如果此刻死去,在我的讣告里或许会有英年早逝,天妒英才等象征早夭的字眼。四年前我从繁华的都市回到童年的根据地,在这里我不用电话,不看电视,不看报纸,也不和别人交往,每年也只是在父亲生日的前一天,我会上一个小时的网。如果不是儿子偶尔回来看我,我相信这四年的时间里我不会跟任何一个活人说话。
  “老爸,你可以不这样生活,死去的人并没有要求你这样。”儿子不止一次这么劝我,虽然我很少向别人解释误会,但为了少些麻烦,我总会一本正经地解释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任何死人和活人都无关,我只是想趁我自己还能照顾自己的时候,一个人占用一个世界。”
  “那我不是也是多余的?”
  “你可以尽量少的回来,或者说回来的时候别让我知道。”
  的确,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让我感觉很好,好到让我觉得以前奢侈的都市生活就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当然我现在过的并不是苦行僧式的生活,相反,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在乎对生活的享受。
  我每天早睡早起,下雨的时候就坐在阳台上看雨,看到兴致高的时候还会摊开画布涂上几笔。如果天气不错,我就会背着吉他,提着饭盒去爬山,爬累的时候,就选一块干净的石板坐在那里边弹边唱,饿了我就就着山风吃饭。偶尔我也会带上相机,照几张照片以便在下雨的时候有事儿可干。
  记得小时候这里可没这么幽静,天一亮,漫山遍野都是劳作的人们。现在儿时的那些良田都已经变成果园了,儿时我们放牧的山坡如今已经成为茂密的森林。儿时走在路上总会遇见熟人,现在在路上走一天也可以不见一个人影,倒是经常被突然窜出来的小动物吓一大跳。
  当然如果我想加入别人的生活的话还是可以的,因为有一栋豪华的别墅就在离我居住地不远的地方。别墅的主人我道是见过几次,年纪和我差不多,白白胖胖的像个弥勒佛。我总感觉他的笑容里面隐藏着一种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有好几次我都在他想和我说话之前逃走了,我的世界可不需要什么弥勒佛。
  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就好像中国古代的大宅院,在这个占地面积宽达几十亩的大宅院里面却只有一栋城堡式的建筑。这种不伦不类的搭配源自于十年前我自己的设计,按照我最初的方案是不需要有围墙的,母亲说没有围墙不安全。当时我还计划过把王哲的坟墓也围在围墙之内,父亲说这样不吉利。
  从铁门进来最先看见的并不是城堡,而是一条被两排大树挟持着的小道。最初在小道上是能看见天空的,随着大树的疯长,现在只有正午的阳光才能透过树叶,在小道上留下稀疏的斑点。在小道最阴暗的地方有一块刻有“贺”字的石板,在离这块石板不远的大树上装有一个摄像头,一旦光线暗到摄像头无法识别到这个“贺”的时候,小道两旁的彩灯就会自动的点亮。彩灯每两个小时就会自动的熄灭,熄灭后如果摄像头能看清楚“贺”字就不再点亮,否则又继续点亮。
  穿过小道接着就是几块蔬菜地,里面除了蔬菜还有各种各样的果树。如果是秋天,你满以为面前那些挂满各种各样水果的树木不过是作装饰用的塑料树。如果是在树叶稀少的季节,站在两排大树的尽头就可以依稀看见城堡了,但是要看清楚,还必须得穿过蔬菜地。
  城堡的外型特别的卡通,就好像是从某个迪斯尼动画城里面跑出来的。在城堡周围还有许多茅草屋,那些都是后来父母用来圈养家禽而搭建的。城堡的后面有一个大鱼塘,鱼塘的中间用大理石雕刻着一条腾空的金鱼,如果有必要,金鱼的嘴里可以喷出和城堡差不多高的水柱。我原本是打算雕刻成一条龙的,但是母亲反对说,龙的样子太吓人。大宅院里很多地方都装有彩灯,每逢节日这些彩灯就会全部点亮,远远看去还真有种置身大都市的感觉。这是因为父母都喜欢都市的霓虹,但又都不喜欢都市的喧嚣和人情的冷漠。
  十年前我学城市里一样在城堡的下面弄了一个车库,但父亲不喜欢有人在大宅院里开车,所以这个车库后来就被父母当成了仓库,堆放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我发现我需要的东西远比我父母要少,因为父母留下的很多东西我都不知道怎么用。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整理这个仓库,主要是怕有些东西因为存放得太久而腐烂发霉。
  刚开始的时候儿子每回来一次都会将这个仓库装得满满的,就好像当年我回家看父母时一样。但是后来他发现我用的东西太少了,而且也不大欢迎他经常回来,所以回来的次数也就少了,而且每次都是先看我仓库里面缺什么,再开车到几公里外的商场去采购。
  那几块蔬菜地现在大都是荒废着的,我在离城堡最近的蔬菜地上种了一些蔬菜,但因为不善管理那些蔬菜总是黄瘦黄瘦的,勉强够吃。我还养了五只母鸡,两只公鸡,主要是为了能吃上地道的鸡蛋。
  虽然养有鸡但我却吃不上鸡肉,每次有鸡死去的时候,我都会挖个坑把它埋起来。这并不是因为我信奉佛教,而是因为我这辈子从来都没有亲手杀过鸡,即使是因意外死去的鸡我也嫌拔毛啊,剖腹啊,这些事情太过麻烦,而让一只死鸡的尸体在地面慢慢的腐烂肯定又是一个特别恶心的过程,所以只有把它们的尸体埋在地下。对于吃什么,我总是以简单,方便为原则。
  时间在我现在的生活中已经变得毫无意义,被几十年都市生活打乱的生物钟,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恢复了正常。饿了就吃,困了就睡,在身体给我的指示下,我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
  在我的客厅和卧室的墙壁上都能看见古铜色的挂钟。挂钟并没有表针,它的主要功能是用来提醒我,某某某的生日已经进入了十天的倒计时,我得用十天的时间去为某某某准备生日礼物。因为需要我准备生日礼物的生日都是集中在农历的二月和三月,所以这两只挂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使劲儿的闹腾。
  儿子在春天的时候回来得特别勤,而这恰好也是我在墓地里呆得比较多的时候。有好几次他都在墓地把我叫醒,在他看来我是因为悲伤而累得晕过去了。事实上我不过是因为呆得太久,有些困了而已。
  墓地在大宅院的后面,现有五座坟墓,我妈挨着我爸,我妻子挨着我妈,妻子旁边有一个空白,那是为我准备着的,王哲就挨着这个空白,王奕再挨着王哲。
  这个空白有些时候显得特别的刺眼,让整个墓地看起来有些不怎么自然,我有几张画画的都是空白被填充的墓地,很安静,甚至有种幸福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注定要在我死之后才能出现,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和我无缘的幸福。
  我从不忘记在节日里给他们烧些纸钱,而且在王哲的坟前我总是要烧两份,我从不说另外一份是我让他捎给刘妓的,我知道,他根本就不需要这种嘱托。
  在墓地的周围我种了许多鲜花,鲜花的内层就是一圈常青树。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按照自己的新想法重新装点墓地,现在那儿已经像是一个漂亮的小公园了。
  最近我又有一个新想法,就是在那个空白处安一张躺椅,因为春天到了,我经常犯困,这样我就可以躺在那儿休息,而不是躺在草地上,让儿子认为我已经随死人去了。
  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尽管这种生活被别人称为孤僻,不近人情。被儿子认为充满悼念和哀戚。我并不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这个别人甚至可以包括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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