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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作品名称:魂魄      作者:唐彦岭      发布时间:2021-09-30 08:10:45      字数:4707

  晚饭是秀灵女子网上预定的,地址是十字坡大酒店。李励本想借着王帅施舍的几张百元大钞,彰显一次大男子汉风度,没想到秀灵女子捷足先登,豪爽之气绝不亚于王帅,侄女算不上大亨,花上个万儿八千的,小菜一碟!
  十字坡大酒店位于边陲小城繁华地带,是小城最豪华的酒店,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乖乖,这得花多少?李励顿足于酒店旋转大门前,无所适从。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们,花里花哨,五颜六色,刺耳的摇滚乐声不绝于耳的。他摆摆手,还是找个地摊凑合一顿算了。秀灵女子对李励恭敬孝顺:“您老早该享受享受了,今个就让侄女尽尽孝吧,您老尽情享受开心娱乐。”李励终究拗不过秀灵女子,在秀灵女子一行人的连推带拉下,旋转着走进酒店。
  “嘀…嘀…”还未落座李励的手机再次响起,他掏出来,是当地的手机号。他本不想接,谁能给自己打电话?人生地不熟的。可手机响个不停,他露出一脸的不耐烦:“谁啊?正忙,一会儿再打吧!”
  “老兵同志哥,您可真健忘!”原来是下车时打过招呼的瑶族妹冯兰。冯兰所在的瑶寨距县城百余里,难道她已迁居县城?李励心里打起问号,可看她的衣着打扮绝没有那么发达。
  “小妹,你……”
  “你什么你?三十多年未曾谋面。”冯兰快人快语,容不得半句插话,“今晚我请客!哥,你在哪?”
  冯兰一阵连珠炮,打得李励焦头烂额,垂头丧气。得理不饶人,无可奈何地重复了一句话,一句自言自语不知说了多少遍的话:“小妹我请你,俺在十字坡大酒店等你!”
  “哥,你好福气啊!”手机那头充满了冯兰妹子的羡慕感,“一刻钟到!”
  九0八房间房门忽闪两下,冯兰妹子风铃般地立在众人面前,一身瑶族服饰,袅娜多姿,楚楚动人,恰似妙龄女郎。李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狠狠地揉了几揉,但他无论如何也联想不到车站前背竹楼的中年女子。眼角纹不见了,略带汗迹的布衫不知跑到何处。他瞪圆了眼,半晌没有回过神来,自己从未见过如此貌美如仙的瑶妹。
  轮战时间,冯兰妹子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正读初二,是班级的优等生。那时她天真烂漫,但也许是因营养不足的缘故,她面黄肌瘦,一副小不点的样子。看到她,常常使我想起长篇小说《红岩》刻画的渣滓洞中的“小萝卜头”,精神劲头十足,稚嫩的孩子骨子里透出一股刚毅。她大有天不怕地不怕之势,常常小手握成小拳头,高高举过头顶,杀死小鬼子!杀死小鬼子!阎王老子奈何不了她。每每讲起敌军,她都牙齿咬得嘣嘣响。
  她家原先耕种的山坡已是荒芜一片,寨子里数十头水牛被炸得血肉横飞,无情的战争将二哥的生命定格于老山之上,四哥丢了一个条腿,一双木拐杖成为他终身“伴侣”。她指着不远处的一片废墟,三年前哪里曾是她们孩提时代嬉耍取乐的去处。
  半山腰里有他三哥开的一处小卖部,当地绝大多数边民早已转移到安全地带,即使有几个“胆大不要命的”,也都躲到隐蔽处,万不得已,绝不轻易出门。小卖部货物几乎被我们这些当兵的所囊括。当然了,小卖部好似是专为我们作战部队所开,简易货架上,你根本寻不到女人专用品,俏皮的战友们戏称它为“军人专供站”。
  冯兰妹子人小气高,自告奋勇当上了售货员。小卖铺成了上下阵地路过战友们消费的场所,他们在这里阔绰起来,买一盒九角钱的大重九,一块钱,不用找了!烟酒、糖块、瓜子水果、生活用品,常常把积攒十余天,甚至月余的积储“挥霍殆尽”。冯兰妹子不慌不忙,满脸笑容,点着脚尖,随着战友们的指点,东扭西转,拿这拿那。头上的“扫帚把”随之舞动起来,像一朵风中摇曳盛开的喇叭花。即使额头上挂满汗珠,她也只是空闲手背一杠,每到此时,战友们嘴巴嘎然:够了,够了,我们不买了!可怜的小妹妹!
  “你才可怜哪!”冯兰妹子噘着小嘴,两只黑豆眼瞪着李励,“你比我大不了两岁,浑身上下泥巴人似的!”
  李励那年刚好十八岁,入伍不到三月,豆芽型的他轮战到云南。战壕里走出来的他已寻不到军人的雄姿,衣衫褴褛,泥水、血水,难辨真色,肥大的背心盖过大腿,好似连衣裙,大脚趾钻出绿帆布,探头探脑,一副奶油小伙,蓬头垢面的样子。他自己也感觉好笑,这哪是小说中描写的战士?看看身边和自己一样大命的六位战友,一个个东倒西歪、左摇右晃,酷似散兵游勇,简直与“八十年代最可爱的人”风马牛不相及。全连七十多位勇士,能走下阵地的不足二十,连长光荣了,随着连长而去的还有十五名勇士……
  “咯,咯,咯…咯……”一阵笑声钻进双耳,李励抬起头来,冯兰由阴转晴,右手捂着肚子,左手指着李励和他那无精打采的兄弟们,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最可爱的人嘞?不如叫最可怜的人!”
  李励握紧的拳头随即松开放下,他真想揍她两拳,俺可是拼了命地往上冲,硬是从敌人手里夺回了两个哨位,昨日生龙活虎的十六条铁骨铮铮的汉子,今天眨眼不见了。可自己的狼狈相,着实让人瞧不起,丢尽了当兵的人的脸。他拍了拍头顶,人家一个小姑娘家可是冒着生命危险为咱服务。过几天,过几天俺来个十八变,挺直腰杆,雄赳赳、气昂昂,小卖部里走一遭,让她见识见识!
  
  “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边关,宁静的夜晚,你也思念,我也思念……”
  好熟悉的歌声,优美悦耳而又婉转,似潺潺流水荡漾在耳边,激起无数涟漪。李励好像早已听过无数次,想起来了,起初是部队文工团的一名歌星演唱的,唱得战友们跳起来拍手叫好,直到女歌星唱不出声来,才依依不舍地叫停。歌星走了,战友们十分惋惜惆怅甚至空虚,尤其是前沿阵地的战友更是心里痒痒。
  不知那位战友是故意还是无意透漏到冯兰耳朵眼里,不就是想听这首歌吗?冯兰练了不几日,便自告奋勇,兵哥哥们不嫌难听,我来献丑!山村的姑娘哪能与专业歌星相提并论,有时竟唱跑了调,险些成了南腔北调集。但战友们从不鼓倒掌,那次都把耳朵伸长了。可她歌喉也有歌星所没有的山村特有的野味,当兵的没有多些音乐细胞,倒觉得冯兰唱得有滋有味,感情亲切。后来冯兰去了一趟县城,说是被她县城做官的哥哥打了两个耳光,据说是她“偷”了哥哥十五块钱,是否真实,难以考证,当事人矢口否认。但确确实实在她回来的第二天光临小卖铺的战友们发现她两脸颊上有几道红殷殷,面对质问,她总是微笑带过。
  的确是冯兰,失去联系三十多年的瑶族妹子,当年我们戏称为“小萝卜头”的战地女歌星。她溜到李励身边,扯起李励的两只手。来,我的迪斯科小王子,和小妹妹跳支战地“迪斯科”!
  李励局促不安,面红耳赤,自己那算得上“王子”,要说连队“迪斯科王子”,当属肖伟。他不知所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凝视冯兰足有三分钟。他感觉空间窒息了三分钟,自己窘态了三分钟,混沌了三分钟。自己是在笑声中恢复了意识,竟不知自己什么时间跟着冯兰扭动起笨拙的身躯。不知哪位看客嘴里吐出一串数字,“简直像极了运动中的一只肥胖的企鹅”,博取在场人形态各异的笑容。秀玲女子笑出了眼泪,左手捂着肚子右手捂着嘴,“咯咯”声笑个不停。可恶的是平时一向板着面孔的招魂师,你看他,像是得了稀世珍宝一般,鸡皮似的脸上刹那间挂满了笑点,双手比划着,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看见他的这副嘴脸,李励只觉得心里生腾起无数把小火苗,小火苗“噌噌”往上窜;喉咙眼里有股东西往外撞,李励两手暗暗地攥成了两只小榔头。
  十分钟不到,已过不或之年的李励已是气喘吁吁,只有张嘴喘气的份了。看来冯兰是带不动他这个“庞然大物”了,说了句“可惜了大兵哥哥”,就放手独自舞起来。她的舞姿犹如磁铁一般牢牢地吸引着李励,李励的两眼开始发直。冯兰一阵疾风劲草,猛虎捕食般威武雄壮,难寻柔弱女子形象;一阵轻飞曼舞,如仙境漫步,好似七仙女瑶池舞曳;一阵傻态可掬,快乐的像个孩子,天真可爱;一阵从容庄重,似乎勇士出征。与三十五年前肖伟独创的“战地迪斯科”毫无二致。
  肖伟才是她舞师,小道消息称她暗恋肖伟。肖伟牺牲后,她抱着肖伟的战地照把自己关在屋里,小卖铺三天没开门。她送给肖伟的一盒录音磁带至今保存在烈士遗物陈列室,肖伟生前我们共同听过一次,录的是歌曲《十五的月亮》,次日黎明我们出击拔点作战。
  战争是残酷无情的,充满了杀戮和血性,充满了恐惧,无论是你否相信,枪炮战火中仍有鲜花、玫瑰、歌唱、迪斯科,不乏淋漓欢畅。战斗间隙,休整之余,出击拔点作战前夕,浴火中的战友们,一群群“猫耳洞人”,打开总政治部配发的双卡录音机,随着节奏感强烈的节拍,快乐地舞动起来,散发出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向残酷恐惧宣战,向家乡向祖国报喜。肖伟头脑机灵、身子灵活,他小子一看就会,令人敬佩的是他琢磨出的舞姿、舞步,简单易学,人人适宜。那是1985年9月份,连队休整期间,正逢文工团到前线慰问演出,在战友们的鼓动下,他登上的临时搭建的舞台。音乐伴奏下,肖伟忽而鸭子摆步,忽而金蛇出动,忽而猴子捞月,忽而野驴打滚……变幻莫测的优美舞姿赢得阵阵喝彩。告别敬礼动作还没结束,一个女演员,“啪”的一声向他行了个军礼:“报告,文艺兵小刘拜你为师。”
  一曲跳罢,香汗淋漓的冯兰略显疲惫,在场人众星捧月般地将她置于主宾位置。她坚持不肯:“我是土生土长的老山人,请允许我尽地主之谊。用你们山东话说,我做东。兵哥哥,您是祖国的功臣,您坐这。”她说着把李励按到主宾上。
  “强龙不压地头蛇。”招魂师念念有词,“咱按冯兰妹子办,不就得了。”
  李励心里清楚,边疆经济远不如家乡经济发达,他双眼发出两束强烈的光直射招魂师,犹如两把犀利的匕首刺向招魂师,没谁把你当哑巴!
  “大伙共同举杯,第一杯敬给牺牲边疆的烈士!”冯兰站在主座上高举酒杯邀请在座的所有人。
  “头杯酒敬烈士!”同桌六人“唰”站起,面朝南方,默默祈祷,鞠躬致哀,将满满一杯酒倒在身前。
  巾帼不让须眉。冯兰端起酒杯:“大兵哥,小妹敬你一杯!”岂止是一杯,自己已和冯兰连喝三杯,这已是第四杯,酒杯不大也足有半斤。冯兰妹子的酒量李励是知道的,班里十个人九个人是她的败将,只有他这个公斤不倒的男子汉才能拿下!李励自知酒量不如当年,他连连摆手叫停:“冯兰妹子,哥哥甘拜下风。”
  “不给面子,是吧?”妹子自裁一杯。看来冯兰已有些醉意,杯子一抬,整整一杯倒进口中。脸颊绯红,一屁股排在椅子上。她试着想站起来,被李励双手按着:“妹子休息会。”
  “什么?休息会,去你的,妹子唱首歌!”
  “……
  那一天我正在前线
  可恨那野蛮的越南兵
  侵略了我国领土
  烧毁了美丽家园
  
  那一天我正在前线
  和敌人英勇的作战
  没想到一颗子弹
  打进了我的胸膛
  
  战友们……”
  “好样的妹子,不减当年!”李励抓着着冯兰的肩膀,泪流满面,视线模糊,竖起大拇指。冯兰许是酒精烧,情绪昂奋,一只胳膊搭在李励肩膀上,哈着酒气:“哥,咱不唱了。你认不?妹子可是当年老山上的百灵鸟!你信不?酒量,妹子让你三巡。”冯兰人小嗓子甜,李励一清二楚。他更知道妹子唱的是《归魂》之歌,它是老山前线一位战友根据抗日战争时期同名歌曲改写而成。唱哭了边民,唱哭了战友,唱哭了家人,唱哭了千家万户,唱出了同仇敌忾保边卫国固我长城视死如归的荡然浩气,唱出了亲情爱情家国情。
  泪水沾衣,粉妆淡去。李励揉揉湿润的眼睛,右手摸摸冯兰的右耳唇,眯着眼睛盯着眼前的冯兰看;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是冯兰?不是冯兰?冯兰左手一伸贴到李励额头上,稍微一停,兵哥,你没发烧啊?咋糊涂恁很。
  “你不是冯兰。”李励两眼一瞪,“冯兰右耳唇后面一颗美人痣。”随后摇摇头,自言自语,“不是一人,两人长相如同一个模子刻的。”
  “兵哥哥,耳后的美人痣早逝去了!”冯兰或许酒劲已消,噘起小嘴,拍得胸脯“啪啪”响,“打仗那阵子,我在老山半山腰小卖部,你贵人多忘事!”
  “嘘,嘘……”招魂师凑到李励与冯兰中间做了个神秘动作:“别争了,听,鬼在唱歌。”
  “……
  黎明前雄鸡咆哮
  我的魂在空中飘呀飘
  黎明前我将要离开
  离开这美好的人间……”
  “去你的!”李励和冯兰同时伸手推开了招魂师。肖伟的歌声!秀灵女子,这是你叔叔的歌声,苍凉声里透出生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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