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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七章 蓝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0-31 11:06:25      字数:8489

  第一个发现李晓丽失踪的是蓝。那还是袭人的哥哥大脸猫来串门的第三天;那天,蓝依旧起的晚。上午九点,刚刚起床的蓝,吃过药,听着一厥古筝,她走到窗前一眼就看到晾在俩个桩子之间的白色旗袍。那件旗袍已经晾在那里四五天了,一直都没动。蒙蒙细雨从头天夜晚一直下个不停,似乎天漏了。
  雨水蜿蜒流淌过玻璃窗,似乎一条又一条蚯蚓,密匝匝的,相互缠绕着,忽而交汇在一起,忽而又曲折地分离。望着窗外的雨,蓝的手指轻轻触碰到那冰凉的玻璃,心思随之悸动,她忽然回忆起尚在青春懵懂时的爱情,回忆起那时的天真,不禁感伤起来。她的手指划动玻璃窗里面的雾汽,窗外的雨水却依旧淅淅沥沥……
  昨夜,雨下的缠绵而认真,淋湿了心底深藏的念;起身读那年雨中的字,心绪脆如青瓷,碎如裂帛;任那绪,沉沦在音乐的轻吟中,漾起一季轻浅的梦……回望,掌心里的流年,几多憧憬,几番迷茫。那些轻嵌其中的回忆,早已铭刻心扉,沉积心底。任那雨,扰了忆,沥沥成一曲眼眸深处隐约的叹息……
  一个人的夜,梦在别处,而,心在哪?
  寻一出口,叩落花一样的心事,静候时光的清幽。早应告别心上的无痕,烟花碎影,只是虚空了年华……
  不再任字缱绻,藏起尘世里的痴,怡然静立。把自己搁浅在那,守望着不成眠的一怀深情,氤氲在深夜里的潮起,捻于喃喃轻语中,散若尘埃……
  弹顷刻芳华,却已尽逝。蓝划开玻璃上的雾汽,写下八个娟秀的字迹:流年未尽,字已微凉……写过之后,她轻轻叹息声,幽怨的视线又落向窗外。
  大脸猫撑着那把中国银行赠送客户的中国红雨伞刚巧一跑一颠地走出院门,他穿了件以大的蓝白条纹半袖,裤腿挽得高到膝盖,大肚子一鼓一鼓的,直往下耷,酷似一只大蛤蟆成了精,也学着人直立,用两只脚走路;看到他这幅模样,蓝不禁回忆起回到姥姥家的情形,那些人赤着脚,下到水田里,弯腰,插秧,忽然一只田鸡蹦出田垅;在乡下,蛤蟆也被称为田鸡,或者这两个物种根本就是同一物种的两个亚种……想到这里,蓝悄然将刚刚写下的八个字轻轻擦试掉;刹那,她看到大脸猫怨恨地回头一瞥,腔子里的那颗心猛地窜动;随即,她又注意到晒衣绳上的那件白色旗袍……
  李晓丽会到哪里了,怎么会连她喜欢的一件衣服也忘记了收?蓝满腹狐疑地将自己的手掌印在玻璃窗上。雨的印记。蓝缩回手掌;手掌潮湿而冰凉,她不禁打了个喷嚏。顷刻,玻璃上的雾汽又爬了上来,蔓延着,重新覆盖住那个掌印,覆盖住她刚刚划过的痕迹。
  N年之后,当我重回到十三家小院,看着物是人非的街巷,偶然读到蓝凭借记忆记录下的这段文字,不禁感慨万端,也用另一种语言形式为她和了一段:
  细雨。城市。哗哗流淌的街道。
  古老陈旧的建筑上面爬满卷曲延展的裂痕:这斑驳的墙体,这破烂不堪的窗棂,曾几何时属于我爱情的蓝色梦境。
  如今整座城市都陷落在荒芜的野草深处,童话故事里的人物早已不存在,我徜徉在雨声哗哗的空寂中,那只麻雀叽喳掠过我的视野,消逝。
  哦细雨,哦城市,一切都被朦胧地淹没,包括我那渺小的生命,我的灵魂。记忆慢慢以光速穿越过三生石的阻碍,一点点地粉碎来自遥远之处的思念。
  如果当时我就知道蓝的心事该多好呀;可惜我感觉太迟钝了,迟钝得还不如一头笨拙的牛,猪公呀,真是没脑子!
  蓝陷入冥想之中,时间仿佛潺潺流水,不知过去了多久,她才回过头,扫了眼空荡荡的房间,倍感落寞。无意间,她抬起手,再次擦试掉玻璃上的雾汽;那个大脸猫又豁然出现于她的视线之内。
  不知为什么,自打第一次见面,蓝就讨厌大脸猫。那张脸,是名副其实的大,不成比例的大,似乎整个身体的重心在他的脖颈上,让蓝担心一不小心,他的脖子就会折断。
  “这是我哥哥……”袭人大妈站在院子里,两只手上沾着白花花的面粉,向偶尔经过的街坊介绍。
  可叨着烟的大脸猫却很矜持,他腆着肚子,只是微微一笑,吐了口烟圈,面容里透出某种说不清的意味,似乎他是个多了不起的人物。也许就是这刹那间的形象映入蓝的永恒记忆,使她讨厌起他,尤其是听到有关他的传闻之后,这种讨厌就更加浓重了。
  “厚颜无耻!”蓝仅仅用四个字评价他。
  “别那么刻薄。”雪笑了笑,说道。虽然她也赞同蓝的观点,但她考虑到和袭人大妈是邻居,所以不想这样露骨地评价他。更何况,雪向来就是一位圆滑的女人,不愿轻易议论,不愿去惹那些是非。话说回来,大脸猫是什么样的人,又和她有一钱银子的关系?!
  老曹经过她俩身边,也应和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更没倜侃关于我是不是那只白色大鸟儿的话题,径直走了。
  大脸猫不过是顺道去东祠胡同看他心目中伟大的女婿琪官蒋玉涵;可老蒋和大脸猫的女儿花铁儿恰巧去了海南,他只好拐到西祠胡同,拐到我们十三家小院,住上几天,等待老蒋从海南回来再另行款待他这个老岳父。
  其实,大脸猫并不清楚琪官蒋玉涵明知道他要到东祠胡同,故意扯着花小铁以及那对孪生兄弟出门旅游的;于是,他只好到他最瞧不起的妹妹家。
  就在袭人大妈找到行乞的老曹,并且住进十三家小院时,大脸猫曾经气愤地发誓,说从此再也不认他这个妹妹。那时,他说话的口气似乎袭人是花家的罪人,其十恶不赦的程度足可以和那些叛国逆君弑父的人物相媲比。打那以后,他就认为是袭人大妈给花家带来了耻辱,使得乡下的那些亲朋们议论纷纷,使他在他们面前抬不起头,以至于一连四五年他都不认袭人大妈这个妹妹。直到花铁儿出嫁那天,大脸猫才感觉到出了一口气,再不用躲躲闪闪,避开那些乡亲了,可以每天无所顾忌地站在村口,咬着牙签,腆着肚子,俨然成为了村里的头面人物。
  蒋玉涵迎娶了花铁儿,头两年虽然偶尔也红过脸,平常人家般为着娘家婆家的事情争吵过,但夫妻还算和睦;及到一对孪生兄弟呱呱坠地,花铁儿忽然发现比自己大十八九岁的蒋玉涵常常彻夜不归。即便催得紧,半夜里回来了,也是满脸酒气,浑身香水味儿。甚至一次还有个女人娇嘀嘀地打电话追了回来。花铁儿仗着莫须有的傲气,强硬地骂了两次,忽然发觉蒋玉涵并不在乎她的感受,反倒变本加厉,索性搬了出去。
  花铁儿满腹委屈,可她又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跟大脸猫讲,只好憋在肚子里,忍气吞声。再到后来,蒋玉涵彻夜不归,她就沉默下去,任由他折腾,因为嫁给蒋玉涵之前,她就风闻过一些关于他和自己姑姑的绯闻。但她认为那都是过去的事儿,没必要当真;即便是确有其事,也没必要追究,一是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二是她清楚自己姑姑不会和他有什么越轨出格的事情发生,因为她清楚自己的姑姑十分传统,别说和男人有绯闻,就是一个男人偶尔碰到她的手,她也会大声呵斥,一点儿情面都不留。
  大概,蓝正是因为听到大脸猫的女儿花小铁嫁给了袭人大妈昔日的追求者,她才对他反感起来的吧。
  “那种人……”一天,蓝斜倚在沙发上,扫了眼窗外,只说了这三字儿就不再说下去。当然,这三字儿就足以说明她的态度,对大脸猫的态度;其他的,就全都不言而喻了。
  那些天,大脸猫也会坐在破烂石头旁听老曹侃侃而谈。不过,他的神情里时时刻刻都流露出鄙视。鄙视的神情似乎一直生长在他的脸上,藤蔓般缠绕,丛生。来到我的房间,他会不时抽动鼻孔,微皱起眉头。站在小院里,他会眯缝着眼睛,睨视着来来往往,忙忙碌碌的街坊;和我们吃饭时,他会不停嘀咕在他女婿家吃的佳肴,动辄就说‘我们家女婿如何’之类的话语;总之,十三家小院没一处能入他法眼的,似乎我们这里就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似乎我们就是下里巴人,没文化,没素质,没修养,不讲卫生。
  “滚犊子,既然嫌咱这里不好,他来做什么,这不是贱皮子吗?!”做过保安的半截烟瞧着大脸猫的背影愤然地道。
  “谁知道呢……恬不知耻……”都都撇撇嘴,表示出他的态度。
  偶尔经过的白狐却只是哧哧笑了声,也不满地乜斜了眼大脸猫远去的身影。她同样觉得他的讨厌,尤其讨厌他那色迷迷的目光,这让她想到她陪过的那些客人;但那些客人有能力将色迷迷的目光延续,因为他们有那条件,口袋里有银子,屁股底下有权力;可他呢,不过是个一文不名的家伙!
  当然,蓝更是瞧不起他;没羞没臊的,说起话来鼻孔朝天,他算什么,又是什么人?!——刹那,蓝可怜起袭人大妈,觉得她的这个哥哥简直就是个耻辱!
  蓝歪下头,琢磨着那个蒋玉涵娶到花小铁后,见到袭人大妈的情形,唇角不禁绽开丝嘲弄般的微笑。她不知道蒋玉涵该如何面对袭人大妈,更不知道花小铁是什么样的心思,无奈,心酸,还是别的什么?——即便是敏感的蓝也无法想象!
  蓝又在雾汽朦胧的玻璃上印下自己的手掌;大概也正是这个时候,李晓丽的那件白色旗袍再次落入她的视线;刹那,她胸膛里格楞一下,隐约觉察到什么,预感到了什么。也就在那一刻,她抓起手机,拨打我的电话……
  哦,蓝在电话里的口气异常焦急:“爱,出事了,李晓丽,李姐……李姐出事了……”
  砉地,我的脑子里涌了个黑胖的警察的脸;蓝的语无伦次让我紧张。
  “什么?!——慢点说,别着急,出……出什么事了?”走到走廊,我回头望了眼办公室,给蓝的语气渲染,因此也就无暇顾及蓝说的是‘爱’还是‘哎’;同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蓝喜欢小院里的闲事,并且把这些闲事儿当成自己的事情。
  我就不喜欢那些闲事儿;当然,除了老曹的闲事儿,因为我一直把我和老曹谁更伟大当作我人生价值的体现之一。那么,究竟是我伟大,还是老曹伟大,我迷惑起来;我就不明白,一个卖包子的破落户,哪里能够和伟大扯上关系,莫非是因为他卖的包子是驴肉馅的,或者就因为他认识那些杂七杂八的人物?
  砉地,我回忆起那个须发皆白的挽着发髻的道人;或许那只是一个道人模样的男子,现在的人们就喜欢种种噱头,喜欢奇装异服,以吸引大家的眼球。那个道人一大早儿就出现在老曹的包子摊前,嘟囔着那些听不懂的文字;我偶尔经过,但我一句也听不懂,只听出一堆什么好,什么了的,乱七八糟。
  “我跟依兰说,跟雪说,跟海棠说,跟木头说,跟苏武说,他们没一个相信——你要知道李姐的衣服已经在外面挂了好几天,她肯定失踪了……”电话那头,蓝一口气地说出一串儿小院居民的名字。
  “天哪,你今天跟多少人说话了?!”我吃惊道;我这可不是什么指责,在平时,蓝可是属于惜言惜语那类人。
  “怎么,你也不相信我?!”顿时,她又着急了。
  “我信,我信。”我忙应道:“我再怎么不信别人,也信你;我也看见她那件衣服已经挂在那里好几天了……”说着,我飞快扫了眼窗外,细雨淅沥,我的脑子里浮现出李晓丽的那件白色旗袍,浮现出那件湿漉漉的旗袍,语气也焦急起来。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蓝对某件事情这样的急,所以才会跟着她一起心慌。
  “是呀;”蓝动用她非凡的洞察力分析道:“你没发现,李姐是很有规律的人,她洗衣服从来就当天洗当天收回去,从不像这次,一连好几天都不收;你说,她要是好好的,没出什么事儿,怎么会忘记收,而且这件旗袍是李姐最喜欢穿的……”
  我的想象里,那件旗袍承受着雨水,垂下的衣角都往下滴水……哦,湿漉漉的旗袍,湿漉漉的天空,湿漉漉的心情。
  “也许李姐有事情,没来得及收吧。”尽管我也担心起李晓丽,可还是这样安慰着蓝,我可不想因为这样一桩和她无关的事情,导致她的病情加重。记得雪曾经说过,一次蓝就因为看到街边那个孩子蹦蹦跳跳,被那个孩子如狼似虎的母亲的责骂,上前去为孩子争执了几句,回到家里,胸口就疼痛起来。
  蓝向来惜谈她自己的病情,不过我还是无意听雪说过,她的病叫做心血管畸形,是种遗传性疾病,不仅需要花费大把大把的银子,还需要静养,不易受刺激,不易激动……
  “不会的,李姐再有事,事再急,她也不会忘记收衣服;你记得上回儿,就是她爸讨薪,和那些人一起跑到楼顶,她也是先急忙收起衣服才赶过去的……”善良的蓝继续分析道。
  李晓丽的老爸失去了鱼塘,失去土地,沦落到给别人打工的地步,在十三家小院没几个人知道;即便知道,也不会在她跟前提及,更不会散播出去。
  “也是……”我的思绪摇摆着,就象伽利略发现的那枚钟摆左右摇晃。当然,随之摇晃的还有李晓丽那件天鹅之衣,白底红玫瑰的旗袍;那几朵红玫瑰映在胸前,新鲜而夺目。李晓丽最常穿的就是这件旗袍;当然,她还穿过别的款式的旗袍,比如那件蓝色的,比如那件印有牡丹花的,以及那件很少穿出来的粉色旗袍,以及白底南京蓝小碎花的民国式样短旗袍。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那件粉色旗袍,我都会想到爱情这个词,幻想蓝穿上那件粉色旗袍会是什么样子;哦,等蓝嫁给我那天,我一定要让她穿上件类似的旗袍,招展在世人面前,让他们欣赏蓝美丽而典雅的瞬间。
  李晓丽就是位典雅的旗袍女,款款大方,从骨子里透出东方女子的特质,尤其她夹着几本书,走出小院上课去的情形;那样的情形,既让你联想到五四时期那些新女性们,也让你联想到满洲刚刚入关时那些带着异域色彩的满洲人,更激起你这个单身男人的欲望。
  “可不是呗,”蓝在电话那头的语气急促起来:“而且这件没收起来的,还是她最爱穿的,就是你常说的那件李姐的天鹅之衣;可就是这件衣服,已经挂在那里四天了,四天了……”说到最后蓝的语气加重,一字一顿。
  “啊?!”这次,我真的吃惊了:“那你赶紧帮着收起来呀!”
  紧接着我又想起那天片警的骚扰。李晓丽的失踪,会不会和他有关系?不,不会,现在又不是暗探时代,又没有什么纳粹之类的思想控制;何况,那又是人民警察,不是为哪个人服务的。可是也没准儿,说不定那是位败絮其中的警察呢;那些败絮其中的警察在内心里有个潜规则,那就是只为特权阶层服务,他们的口号就是:要为党说话,要为政府说话,要为官员们说话,要把党和大众泾渭分明地隔离开;其实那不过是他们营私结党的遮羞布罢了。
  可是谁又能为我们这些人说话,我郁闷起来。
  “我已经收了。”电话那头,蓝忽然沉默了。
  “喂,说话。”我担心起来:“你别急,李姐不会出事的。”
  “也许是我瞎操心,你上班吧,拜拜。”蓝忽然这样说道,然后不等我再说什么,就挂断电话。
  拿着已经没有声音的手机,我茫然了,迷惘了,同时更加忐忑不安。
  “给谁打电话呢,这样神秘?!”同一间办公室的冰水经过走廊,好奇地笑问道。
  “给个朋友。”我吱唔道。
  冰水很快拐下楼梯,我的脑子里却还是给蓝的话语搅乱。
  其实早晨我就觉得怪怪的,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可那时我并没往李晓丽是不是失踪了这方面想。我只是觉得李晓丽没穿那件白色旗袍有些怪。
  回到办公室,正在整理档案的艾格瑞特招呼我:“小爱,赶紧帮我收拾下,都快累死我了。”
  “这都什么时候的东西?”那些旧纸张满是灰尘,使我的手脏脏的。
  “都是孔总原先那个公司的文件。”艾格瑞特轻声说道。在公司,艾格瑞特总是这样轻声细语地说话,声音轻得就跟个蚊子。其实大家都知道,她的嗓音本不是这样;按照最新原生态的说辞——某次恐龙缺席的同事小酌——她的嗓门像个男人,粗粗的。但只要踏进公司,甚至只要提到公司,提到恐龙,她的嗓音就不那么原生态了,又变得轻声细语。
  “哦,古董呀。”我信口说了句。
  恐龙前一个公司,已经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但恐龙一直不曾扔掉那个时期的旧文件,说是里面好些都是有用的东西,以至于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就能嗅到一股旧纸张的味道;那种味道,腐烂与发霉的味道,让我似乎置身于垃圾场里一样。
  “这可不是古董,有些东西现在还有用;”恐龙老总转动他臃肿的身躯,不乐意道:“你俩好好收拾,注意看到信之恒的公司章程给我收起来。”
  艾格瑞特赶忙答应声,我却不以为然,并且觉得好笑。破家值万贯,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就算这是恐龙的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恐龙成立这家公司时,就把原先和别人合伙的那家公司的资料搬来,堆放在铁皮卷柜里;现在这家公司已经开张快两年了,鬼晓得什么事情让恐龙折腾出这些旧纸堆。
  “哎,艾姐……”你刚说到这儿,就自我斩断话题,缄默下去。
  “嗯?!”艾格瑞特抬起头,手却没停。
  实际,我想问她为什么要取个疑似日本人的名字,或者……她的名字总之听着别扭。不过还好,艾格瑞特没追问下去,她的眼睛又盯向眼前小山般的旧纸堆,仔细翻看。看着这堆废纸,我的脑子里又旋转出现蓝忧郁的面靥,以及李晓丽那件细雨淅沥中的白色旗袍。
  哦,孔夫子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中玉;可这旧纸堆中有什么?哦,黄金美女大约不会有了,有的只会是恐龙的怀旧与陈年的灰尘。我可不愿意翻这些破烂玩意儿,不愿意在这里吃灰尘。
  幸亏我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恐龙异样的眼神瞥向我,让我一阵慌乱。
  在一家私企里,老板即是无上的君王,老板说的话说是圣旨,老板的意思就是御口君思,老板的私人帐号就是国库,老板的家就是社稷。老婆为轻财富为重,甚至是子女为轻资产为重。
  “喂,你好!”
  我刚说了句,老曹的声音就遥迢地传过来:“小爱,你快回来一趟看看蓝,她躲在屋里不出来。”
  “蓝不是天天躲在屋里吗?”我诧异道。猛地,我想到十几分钟前蓝的电话。我担心起来。
  “可是这次不一样,蓝好象哪里不对劲儿;她神经兮兮的,老在嘀咕李晓丽失踪了。”老曹焦急道。
  “哦,”我顾忌地看了眼恐龙,心里在犹豫:“那,雪不在家吗?”
  “哎呀,要是雪在家,我还用给你打电话,你这人怎么回事,平时不是挺关心蓝的吗,现在有事了,你倒退缩了?!”老曹不耐烦嚷道,我似乎看到他紧锁的眉头。
  “好,好,我马上回去。”不等我反应,老曹已啪地挂断电话。
  虽然我嘴里答应下来,可是我还是有所顾忌。我只是一个打工者,不可能随意请假;如果正逢老板发飚,或者他胸膛里正郁结着心事儿,那我就惨了,也许就会失去工作,不会挣到银子。没有了银子,我就不能住到袭人大妈家,就不能继续呆在十三家小院,就会离开这座城市,灰溜溜地离开……我可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更不想离开蓝。我离开这座城市,就证明我没老曹伟大;我没有老曹伟大,蓝就不会嫁给我,我的人生就会黯然失色。
  伟大……蓝……唉……没有蓝,失去蓝,就算我再比老曹伟大,又能怎么样?!
  对了,蓝现在怎么样?放下电话,我更加担心。
  即便我可以留在这座城市,可以留在十三家小院,可以保留下这份工作——不过,假如蓝出了什么意外,这一切又会有什么意义?!
  看似柔弱的李晓丽,其实内心坚强,否则她不会勇于去追讨自己的姓名,更不会独自一人漂泊在外,以自己的双手和智慧生存。想想,一个被窃失了身份的小女子能够独立地养活自己,能够独立地生存下来,就是一种奇迹,令人钦慕的奇迹,即便她遇到什么难缠的事情,相信也会直面那种命运。可蓝就不同了,她就是一个小女人,需要一个男人去疼她,照顾她,尤其是现在。
  想到这里,我的胸膛突突跳动。我站起身,避开艾格瑞特吃惊的目光,喃喃着说:“我得回家一趟,家里出事了。”
  “回家?!”恐龙老板猛地转过身,皱着眉头瞧向我,声音低沉地问道:“那你打算请几天假?”
  这位恐龙老板每天都在算计,从生意场里算计,从员工身上算计,似乎他的财富全是苛刻与克扣积蓄而来的,而并非叱咤商场拼搏来的。记得,我听说半截烟要贷款买房的消息,立刻就渴望起有个家,有个巢,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方寸空间;那个时候,我的胸膛里萌生了无数温柔的构想,于是就兴冲冲地奔到恐龙面前,想让他为我提供担保,可我刚一开口,他就皱着眉头一口回绝了我,甚至不容我说完话。
  “一天,一天就够。”我抬起头,斩钉截铁道。到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三四年了;三四年间我不曾请过假,难道现在,我请一天假恐龙老板还不让?要是那样,就太无情了……哼,谁没有人情世故呀,谁一年到头不会生个病,头疼感冒,身体难受呀!
  “一天?!”艾格瑞特更加吃惊:“可是,你坐车回家,一天也不够呀。”
  我笑了。我恍悟,恐龙和艾格瑞特都以为我要回远在黑龙江的家;可我现在说的家是十三家小院。不知不觉,我早就把这座异乡的院落当作自己的家,把小院的居民当作自己的家人,尤其是蓝。想到这里,恍惚间我似乎看到蓝忧戚着面容,隔着已经雨水淋得朦胧的玻璃窗,凝视向小院,凝视向李晓丽的那件白色旗袍。
  “你们理解错了,我要回我住的地方一趟;有个朋友出了点事情,我得过去看看。”我赶忙解释道。
  我不能等恐龙批准后再走;如果,我是说如果他不同意,难道我就不能回去,就不管蓝了吗?——蓝可是我未来的老婆呀,一个男人要是不管自己的老婆,还是男人吗?
  老婆……想到这个问题,我就郁闷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蓝心目中到底是什么地位,未婚夫,男朋友,或者仅仅是个能谈得来的男性朋友,蓝色知己?不过,不管她是怎么想的,我都要做出努力。一件事情,假如永远不争取,就永远没有希望,更谈不上成功。已经走出办公室,我隐约听到恐龙向艾格瑞特询问刚才谁打给我的电话;聪明的艾格瑞特当然回答不知道。不过,我还是感激老艾,因为她随后为我解释,告诉恐龙我真的有事情,而且听电话那头好象很急。
  飞快奔出办公室,奔出写字楼,奔行在淅沥的细雨中,遥遥看到冰水坐在一辆黑色凯美瑞里和位面色黝黑的男士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因为聊的正起劲儿,她没注意到我;紧接着,那个男士的脑袋突然斜了斜,她的脑袋就一下子被遮掩住,随后她的手自然而然地搭在他的脊背,两个人交叠在一起,苍白而模糊。我钻进一辆出租,抹了把湿淋淋的头发,喘息未定地对那司机说了句:
  “西祠胡同。”
  司机闷头闷脑,踩上油门,出租驶向马路,轮胎碾过,溅起水花。我焦急地按动手机的数字键,拨打蓝的电话;可蓝一直没接。于是,我更加着急起来:“又不是你的事儿,你瞎操什么心呀?”看着出租车拐过街边,我自言自语道。接着,我回想起关于冰水的那个绯闻,于是情不自禁回过头,向后面瞟了眼;但已经看不到那辆黑色凯美瑞了,只剩下一帘淅沥细雨的街巷。
  隐隐约约,我觉得在什么地方曾经见过那辆凯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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