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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一

作品名称:灰黑色的夹克      作者:铁犁      发布时间:2021-03-10 11:09:37      字数:14143

  引子
  我不知道今天是王姐值班儿,年三十的晚上我还在办公室,直到王姐来轰我,才怏怏然走出来。开车在菜市场买了两条红鱼,这是爸爸最喜欢吃的。没想到,到家里屁股还没有坐稳,劈头盖脸地被他老人家剋了一顿,还不容分辩。一气之下回自己个儿的家。越想越气,又特别想喝酒,把车停在楼下,出去找个喝酒的地方。大部分的商家都关门过年了,只有对面的快餐小店门还开着,我走进去要了一盘酱猪肝儿、一盘卤水花生米,一瓶搬倒驴,自卙自饮。店主人已经第二次清扫地面了我才离开。头昏眼花,摇摇晃晃回到东方佳苑,给门卫李师傅打了个招呼,朝23号楼走去。
  乘上电梯到十九楼打开家门的时候,墙上那块装饰有猫头鹰的壁挂钟已经指向了十点二十分。窗外城市的灯光透过窗帘,映得客厅里一片朦胧。卧室的门锁着,看样子她已经睡着了。
  “春兰!”我叫了她一声,依然没有人应。我脱去外罩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内急,大步走进洗手间。解开裤裢,这也是男人痛快淋漓的时刻。突然,我听有人在向屋门口走动,不是春兰的声音,我心里一震。不好,有贼!立马收起,连裤裢都没有来得及拉上,奋不顾身冲了出去。
  只见那人刚出去半个身子,灰黑色的衣角尚留上门缝里。我一步上前,扯下了那衣服,原来是一件夹克。我顾不得许多,紧跟着冲了出去。那人没有上电梯,听到步梯间菜刀剁肉似的脚步声飞快地向着底层滾落,我下意识地转身跑向电梯。此时,电梯指示屏显示,两架电梯都在负一层。我将手指不停地点在按键上,终于左侧的电梯门打开了,所幸里面没有一个人,我以极快的速度按了“1”字,更幸运的是,这时候各层没有一个乘电梯的。电梯门终于打开了,我出膛的子弹一样突了出去。但还是晚了,一个身影已经跑出了大门口。门口的保安刚从门卫室出来,我叫了一声“抓住他”。
  保安李师傅有三十多岁,农村来的,平时过来过去都很热情。听见我喊叫抓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但他一定知道那个家伙是个坏蛋,伸手去抓他,不料那人奋力挣扎,人还是跑掉了。那一件灰黑色的夹克我还拿在手里,里里外外翻遍了所有的口袋,任何可以说明身份的证据都没有;只在右侧的衣兜里找到了一串钥匙,其中有一把像是我家门上的。
  李师傅问我怎么回事儿,我迟疑半天才说:“有贼,有贼了!”
  我嘴里嘟囔着沮丧地走进了电梯。
  一天工作的劳累,父亲无端的责骂,突如其来的打击,我几乎崩溃。无力地靠在电梯的后壁上,微眯双眼,脑际顿时变成了一张白纸。“于春兰啊,于春兰,你这个她妈的混蛋!”我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你必须她妈的得给我说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我高高地举起那件臭夹克狠狠地摔在地板上,又重新把它拣拾起来:这是证据,无论我多么不喜欢甚至感到恶心,我都必须把它攥在手里。
  不知过了多久,电梯门被重新打开,我睁开眼,一对年轻人要上电梯,那女孩子张着嘴发出一声惊叫随之扑向男孩子的怀里。他们漠然地看了我,那眼神里充满了怨怼,是因为我吓着了她,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他一手揽着那女孩子,一手在电梯的键盘上摁下了“15”的按钮。
  “劳驾,请按下19楼。”
  我这才意识到我刚才竟把一切都忘了,所有的思维完全紊乱了。
  来到门口,我特意将那把看似我们家的钥匙拿在手里,用那把钥匙打开房门,我大步跨了进去。我想把她从床上一把揪起来,拖入客厅,把这一切都问个究竟,但此刻,她已经不在卧室。
  客厅里的灯已经全部打开。她盘膝端坐在中间的沙发上,西服短裙,一身蔵蓝色的工装打扮,像是在职场而不是在家里。
  灰黑色的夹克连同钥匙一起被摔在她的面前,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她轻微地晃动了一下身子,连看也没看一眼,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呆呆地在她的对面站着,反倒像我做错了什么似的。
  “告诉我,他是谁?”
  她依然没有动静。满腔的怒火再次升腾起来,我感到自己的每一根头发都在轰轰地燃烧,蹿到跟前一把揪住她的衣领拎了起来。
  她轻蔑地闭起双眼,似乎在等待着。
  我本想狠狠地搧她几个耳光,把这张花儿一样的脸搧个稀烂。但看她到那张动人的脸孔,我还是怜悯起来,刚举起的手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又放了下来。
  她缓缓地睁开双眼,长长的眼睫微微地抖动了一下。
  “打呀,怎么不打?”
  我无力地松开了她的衣领,任双手瘫软地从她的身上滑落下来。也许是酒劲上来了,我再也支撑不住,随之瘫坐在她的对面,双手抱着头,十指深深地插进头发里,不停地抓挠着,鼻子一阵酸痛,眼泪扑窣窣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当我无意间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沙发上的于春兰已经离开,回卧室睡觉去了。
  壁上挂钟里猫头鹰的眼睛随钟摆的晃动左右不住地眨动着,像是故意在那里嘲弄我。我缓慢地站起身来,又缓慢地走过去,将它摘在手里,它终于不动,两只眼睛死死盯着我,闪烁着轻蔑的敌意。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自鼻子里发出两声轻微的冷笑,高高地举过头顶,“啪——”的一声巨响,碎玻璃以及所有的零部件散了一地。我随手带上身后的门,乘上电梯下了楼。
  李师傅的值班室里还亮着灯。我推门走了进去。看我脸色不好,他递了支香烟给我。是“牡丹”牌的,我什么话也没有说,接过来便塞进了嘴里,他随即打着打火机。我口衔着香烟,手和香烟同时都在颤抖。他问我:“又在哪儿喝酒了?”他一边极力帮我点着烟,一边以安慰的口吻问我,“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问话刀子一般戳着我的心。让我怎么说呢?我实在没脸说出事情的原由。我能告诉他有个我不知道是谁的男人拿着我家的钥匙,可以趁我不在家时随意出入我的家吗?我只能重复刚才的谎话,说“有贼了”!可这话说出来连我自己都不能相信。我求他打开监控记录,让我看看那个家伙他到底是谁。他打开外面的灯,朝大门口的上端指了指,那里除了两根红蓝两色四指长的线头,什么也没有。他说:“你瞧见没有?摄像头让园林队的人剪树时给弄坏了,送出去修理还没有拿回来呢!”
  “妈的!咋就这么巧?”我沮丧地骂了一句。
  “丢东西了吗?要不要报警啊!”
  我摇了摇头。心想,公安局那是捉贼的,可惜他们不帮人捉奸。这样的事情传扬得出去,我的脸往哪搁?
  一
  夜的平辽城比白天幽静了许多,车流、人流渐次稀疏。独自走在汝南路的人行道上,倍觉孤单和凄凉。我不怎么抽烟,不知为什么,今天竟然抽起了烟来。我使劲抽着刚才李师傅递给我的那支香烟,不小心呛进肺管里,眼泪几乎咳了出来。稍一轻松,便又接着抽。那烟已经燃得不能再短了,虽然有长长的过滤嘴儿,但我已经感觉到手指的灼热。我把它丢在地上,它在地上跳荡了几下,最后掉进窨井盖上的缝隙里。真是该死,这个烟蒂竟也和我一样苦命吗?我回过头,望一眼我家所在的东方佳苑。
  隔着不锈钢围栏,几十座高楼直插入黝暗的天空。天阴沉着,一颗星星也没有。我的家就在23号楼的19层,那里和天空一样黑暗,一点灯光也没有。该死的于春兰,你个不要脸的东西,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儿?我真后悔刚才没有甩开巴掌揍你一百个耳光。我倒要问问你,这段时间里,你独自一人就在家的时候做了什么?那个穿着灰黑夹克的混蛋他到底是谁?是的,你没有承人,也没有回答我他是谁。可你是不敢承认,你怕我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筋!在你挨揍痛得万般无奈的时候,你会求饶的,你甚至会跪在地板上,头磕稀烂,然后痛苦地承认你的罪过。你没有承认是因为我没有揍你,我这么老大一男人,动起手来揍你,还不把你骨头给揍碎喽?别人会怎么看我?但是我终究还是后悔的,后悔我的犹豫,后悔我的软弱以及优柔寡断。
  该死的,连房门的钥匙都给了他,只要我不在,打一电话,随时都可以来幽会,多么方便?嫣然和自己的家一样。想起他们在我的家里,在我平时睡觉的地方的那些龌龊,我朝着自己的脸上狠狠地抽了一耳光——右侧的耳朵在嗡嗡地作响,连同左侧的耳朵也在嗡嗡作响,脸上一阵火辣辣地灼烧。我极力想使自己镇静一些,但无论如何都难以镇静下来。一种极其不祥的预感巨石一般压在我的头上,不仅一口气也喘不过来,随时都有被压碎的危险。
  我的家就要破碎了,我该怎么办?我的女儿该怎么办?我如何向我的爸爸妈妈交待?女儿还不到两岁,小花一样,正是需要父母百般呵护的时候。此刻突然离异,将会给孩子带来多么巨大的心理阴影?我的父母都是下岗职工,从国企再就业进了私企,效益一直都不很好,工资已经有四个月都没有领到手了,每天还要靠在夜市上卖凉皮儿才能维持生计。二位老人穷其辛辛苦苦一生的积攒,才为我张罗了这门婚事,没想到啊没想到,到头来竟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父母知道了,会是什么样的心情?父亲不到六十就得了脑血栓。所幸治疗及时,除了说话有些迟缓之外,没有大的妨碍。但是医生反复叮嘱,不能劳累,更不能有大的精神波动,万一他听说后出现意外又将怎么办?
  于春兰啊于春兰,我们结婚两年多了,我有一点对不起你的地方吗?是的,这房子是你们家出钱买的,可在家里什么事儿我都不让你做,连你吃个鸡蛋都是我给你剥的皮;三年多来,我没让你给我洗过一次袜子擦过一次鞋,你怎么就这样没有一点儿良心,背地里给我戴绿帽子?不行,我一定得弄清他是谁,是干什么的。他哪一个比我优秀,哪一点儿比我更值得你爱?
  我的胸脯不均匀地起伏着,时而剧烈,时而平缓,时而又像大海里的潮涌。
  一个人独自走着,路两边的灯散发出昏黄的光晕,朦朦胧胧的,可我依然觉得剌眼。我尽量向着有黑影的地方走。我不想看到所有的人,尤其是熟悉的人。我的样子一定很沮丧,很狼狈,也很滑稽……万一被熟人看到了,我都不知道到哪里寻条地缝钻进去是好。我茫然地翻过汝河大堤,在一条长凳上坐了下来。地砖缝里长着野草,叶子上挂着夜露。我仰面靠在椅背上,长长地,一声接一声地叹着气。结婚以来,这是我面临的从未有过的家庭危机,而且,它就这么突然来了,来得令人猝不及防,连一个吃惊的机会都没有给我留下。
  我一声又一声地喟叹,思绪随着哀叹向远方飘去。
  那一年我没有考上大学,只被大专录取了。明知没有多么光明前途,我还是去了。我中学的课业很糟,高考时只考了374分的总分,取了个大专已经是格外的幸运。三年之后我毕了业,成绩已经不重要,谁都知道,大专就是混个文凭,我学的又是食品机械。当初,只觉得能有个大专文凭已经心满意足,谁成想有了这样的一张文凭就业还是这么难?我跑遍了全市的用人单位,连周边几个县市也跑了个遍,投出的个人彩页大部分石沉大海。偶尔有个要求笔试的,笔试过后只说了一句“请静候佳音”,便再无消息。我多么希望他们的CEO能同我当面对话,那样,就凭我这一米七六的个头儿,凭我帅气的一表人材,我敢肯定,只要让我面试,不能有十分把握,却也不至于总是最后一名是孙山,老子又落孙山后吧!
  几天以前,表舅朱留发介绍我参加一次招聘,晚饭前,手机铃声响了。我的手机是彩铃,当红歌星梁咏琪的《原来爱情这么伤》。整整一天,没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现在听起来,这铃声竟格外的悦耳。莫非会是好事儿?打开一看,一个似曾相识的号码。按下绿键接听,声称是“同光医院”来的;我在上个周二参加过他们的笔试。终于有人通知面试了,兴奋的心情让我一夜几乎没有合眼——尽管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自己明天的面试有多重要。
  同光医院是本市的私立医院中最大的医院,在义乌路西,距我们家住的汝南路大约八公里。我虽没有工作,但派头还是要讲的;出入从不坐公交,总是打的士;父母一个月加起来两千八百元的收入,其中有一半都被我花去了。所以找工作,他们比我还着急上火。
  医院的老板叫于同光,医院便叫了“同光”医院。医院的大门很大,两边是方形的大理石柱,正上方是弧形的不锈钢骨架,镀金的四个大字“同光医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署名是朱子明,听说是当今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我不懂书法,自然不能欣赏。只觉得并不怎么好看。不锈钢的伸缩门只有在汽车出入时才开启。医院的院子很大,几乎停满了车。应门一座八层的大楼。大约和其它的医院相同,一楼是门诊,再上就是病房,行政办公则在最上面,我们的面试当然也应该是在最上面的八层。门口一个导医的大姐,我一打听,原来今天的面试在医院食堂的大厅里。大厅里收拾的很干净,但仍然散发着残羹剩饭扑鼻的味道;餐桌餐椅摆放得整整齐齐,我好生奇怪,怀疑走错了地方。
  刚要离开,一个胖妇人从边门里笑盈盈走了出来。我一下子被她的样子惊呆了:一张大而圆圆的脸,一双小眼睛和一颗蒜头一样的鼻子,像在一个吹胀的气球上画出来的;我看不见她的脖子,那脑袋像是直接安放在两肩上的,犹如在一口坛子上坐着一颗硕大的西瓜。老远就能听到她的呼吸,连说话都是呼哧呼哧的,像只风箱。她问是不是来面试的,我点了点头。她一边嘴里嗑着瓜籽一边上下打量了我,问了些不咸不淡的话。一定是觉得我身体单薄,一副学生样子。问我:“你能搬得动一袋面粉吗?”我摇摇头。“你能搬得动笼屉吗?盛满馒头的?”她的描画出来的眉毛皱起来很难看,像两只爬动的蠕虫拱起老高。还没等她说不,我便转身想要离开。
  就在这个时刻,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我同意了!”转过头一看,我顿时眼前一亮,心里不禁发出一声惊呼:这地方还有这么美丽的人儿?只见她白色的围裙下罩着鲜红的印花圆领长袖的蕾丝中长款连衣裙,在烟酒饮料柜台前的椅子上坐着,慵懒地摆弄着手机。胖妇人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鼻子哼了一声,那声音轻得几乎难以听见,但我相信那女孩子还是听见了。她索性站起身,脱掉身上围裙摔在桌子上,说了声,“明天你就来上班儿”。我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儿,她竟挽起我的胳膊就往外走。
  我像她的一只挎包一样被她挟带到春风居,一个包厢里,响着妙曼的轻音乐。服务小姐转眼端上两份牛排,两杯咖啡,以及两杯红酒。
  我平生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如此近距离且如此开心地坐在一起交谈。
  当两只高脚玻璃杯碰出清脆响声的刹那间,我发现,我的杯子是满满的一杯,而她的,竟连我的五分之一也不到;也正是这声响亮,也在我的心里撞击出一颗小小的火星来。尽管十分的微弱,电光石火,依然那样的清晰明亮。当我的眼光看那玻璃杯时,眼睛的余光分明发现她在窥视着我。我不好意思,埋怨她给我斟的酒太多。她反唇相讥,说我不够绅士,倒酒本来是男人的事,怎么好第一次见面让女孩子来做。我看不到自己的脸,但我已经感觉到脸上着火了似的发烫。她怎么啥都懂?我心里想,我的确不懂,像个傻乎乎的乡下二小子。
  她告诉我,那个胖女人不是东西。医院的食堂是她承包的,一年给医院里上交十万的承包金。饭菜质量又差且份量还不足,尽在这里赚黑心钱。她说,她是院长的女儿。她父亲其实不懂医术,他什么都不懂。他本来就是一个农民,还不是现在意义上的农民。他已经七十来岁了;他甚至还没有文化,他就是一个农村的小学毕业。他经常说,他上学的时候,就在村里几间老房子里。房子长期失修,夏天露雨,冬天透风。他是个极不安份的学生,品学也和这房子一样破烂不堪。他们于家过去是当地的大地主,于家大院是远近闻名的大户宅院。五进的四合院,高大的闪屏绘着青松仙鹤。两道穿堂里核桃木官帽椅以及茶桌沿墙排列,墙壁上挂着名人字画,几十间房屋的宅院按着辈分分住。最高也是威权最重的太爷居后,那是最高的地位。
  厢房是姑娘小姐的闺房,中院是儿孙辈的天地,最外面也就是进入大门的头一个院落则是客舍。其中也有一侧住着几个佣人。与大院隔着一条大路,偏右不远也有一座大门,和于家大院门楣比起来显然蔽陋得很。尽管,那也是于家产业,但那只是于家的牛圈和马厩,里面拴着三匹大马,两头骡子,以及大小十几头牛,还有十几个长工也长年住在那里。那里的房子也有宽裕,那是用来防备秋麦两季远道来交租的佃户天晚需要留宿的。
  解放了,改地换天,于家大院住进了新主人。豆剖瓜分,几十家贫苦的穷光蛋住了进去,而于家,老大于世龙,县保安团长,临解放的前一个月被蒋委员长亲命为县长。听到解放军的炮声,仓皇间带着家眷逃了。弟兄三人,老二老三都因为血债,镇反时被镇压。七十二岁的于老太爷气得吐血,当天便一命呜呼。其余一家上下数十口子遂作鸟兽散。
  他的母亲是于世龙的第七房,省城里国立女中的一名学生,据说,是用五十块现大洋买回来的。也许是当时她的大肚子行动不便,或许因为于世龙以为此行只是一次短暂出游,至长个把月即可扭转乾坤打道回府。谁知黄鹤一去不复返,之后也再无音讯;只可惜一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小女子,被这个情场老手弃若敝履。无奈之下,经人撮合,将她嫁给了原先家里的一个长工。
  这长工也姓于,往上数八代,和于世龙同一条根系,同一个字派。名字叫于世贤。于世贤算得是全于家寨极其穷困的农民中的一个,父亲病死,母亲被土匪抢去,他是吃着百家饭长大,能抬得手就跟他的这个本家哥哥扛活。平日里干活,勉强有口饭吃,自己成家立业的事情在他的心底里就是天边最远的隐隐约约的那颗星。三十出头了,仍是一条光棍儿。
  这一年,他走了鸿运,不仅分得了土地分得了房屋,连掌柜的小老婆,也成了他房中的婆娘。说来还是要数刘淑君最具戏剧性。她没有想到,从于家大院里被赶出不久,竟然又重新回来了,并且,住进上房。在过去,那可是老太爷住的。她如果不是特殊的日子进来和老太爷问个安,平时想在门口多呆上一会儿也是不可能的。现在,分给了于世贤,也就是新嫁的这个男人。解放了,连天地都掉了个个儿。于家大院住进了新主人,几十家贫苦的穷光蛋住了进去!人们欢天喜地,天天都像是过大年。
  搬入上房的第二天一大早晨,新的生命就出生了,这就是她的父亲。于世贤再憨也知道这不是他的种。他很爱他的妻子,爱屋及乌,这爱很轻易地延伸至婴儿;也许是贫穷人更喜欢添丁进口,他一样的像是对自己亲生的儿子一样爱着他,丝毫没有因为是别人的种而心生芥蒂。他给这个孩子取名“狗蛋”,婆娘觉得不雅,他们下面是“同”字辈,就取了一个“光”字,于同光。至于为什么,婆娘不说。于世贤觉得好听,也不深究,就这么定了。但平时,于世贤还是喜欢他取的那名字,依旧狗蛋狗蛋地叫。
  到了上学的年龄,于世贤将狗蛋领来高级社的学校。在学校里,只在老师点名的时候才有人叫他“于同光”,平时连同学们都习惯叫他“狗蛋”。狗蛋最喜欢的事就是不读书,上课捣乱,下课打闹。老师家访时一五一十将他的品学情况报告给家长,回到家里挨揍是定局的。一个大院里住着的左邻右舍闲话也多了起来:“到底不是自己的孩子,就是不一样。”“要是亲生的,谁舍得这样打?”
  起初,他不在意;后来,竟有人当着面数落他,他不得不认真对待。原有的管束像枯藤,渐渐地脱落下来,于同光也更加肆意妄为。一次他竟然偷偷摸摸,将唾沫吐进老师的饭锅里。不巧的是,恰好被老师发觉,他被老师开除了;于家寨小学校里只有一名老师,老师就是校长,此事并不需要报谁。于世贤和老师大吵了一架,丝毫没有使老师屈服。于世贤不甘心,又跑了十来里外,找了附近的两所学校,谁也不愿意收留这样一个让人头疼的学生——他辍学了。
  社会上流浪的混混儿,大多会变成渣滓,人见人烦,周身难以找到针尖大好处的。但狗蛋儿虽然也广为人们所诟病,也有人觉得他义气,够哥们儿。打群架从来是进攻在前,撤退在后。一次和外村的孩子打架,伙伴们顶不过全跑了,砖头儿不幸被俘获,打得一声声尖厉的叫喊。他觉得心疼,“噌”地站出来要求伙伴们回去出手营救,却没有一个人响应。一气之下,他独自一人来到对方面前,要求以自己换砖头儿。砖头儿获救了,他却被人揍了个半死。因祸得福,自此以后,他成了大家的头儿,伙伴儿们都愿意听他的。
  十八岁,是当兵的年龄。于世贤觉得儿子是个当兵的材料,如果在部队上混几年长长见识,弯腰树能否成材也未可知。在所有的应征青年中,村里慎重地选出三人,不幸得很,其余二人都合格,只因为他自己右腿比左腿短那么半公分,被无情淘汰。起初他很纳闷儿,为什么好好的两条腿,怎么一条会比另一条长出来半公分呢?他向体检办申诉,再次复检,结果还是一样。他只得认了这个命。
  他沉默了许多,不像从前那样像一捆干燥的茅草,见一点火星立马可以燃起冲天大火,甚至连多余的言笑也很少见了。他就像一只冬天雪地里蛰伏的黑熊,他在等待属于他自己的那一抹春光。机会终于来了,有水快流,上面允许私人开采煤矿。于家寨这地方属于丘陵地区,天地造化,脚下深埋着上亿吨的煤炭矿藏。一天夜里,已经是三更时分,狗蛋的家里依旧灯火通明。一张有着粗糙木纹的小方桌上,点着一盏煤油灯,中间摆了四个小菜,一壶土酒。周围坐着他过去的四五个伙伴儿,有大头秀,尖嘴侯三,小诸葛刘运发,还有娘娘老六。于同光已借了几分酒意,领导讲话般连比划带说:“我们这里,人老几辈子就打窑挖煤,谁家都出过煤黑子。我们把他们组织起来,每天能出来十吨八吨煤,要不了多久,我们人人都是百万富翁。到那时,我们会要什么有什么,再也不会为没有钱花而发愁,而犯难……”方桌周围的另外几个伙伴儿仰脸儿听着,嘴巴张得大大的,傻傻的像听天书,听到高兴时还会暴发出一阵兴奋的笑声。
  第二天一大清早,全村的人汇集到村西沟杨树坡前看热闹,一阵清脆的编炮声刚过,狗蛋抡起开山镢头,嗨的一声刨下去,同光煤矿就算是正式破土开工了。几个月里,同光煤矿都在故意和人作对,不分白天黑夜地一个劲往外出矿渣,丝毫没有要出煤的迹象,急得狗蛋两眼通红。自古以来,打窑的人敬老君。这天,他正长跪在老君爷主子前烧香磕头祈求保佑,平时肉而八即的娘娘老六风风火火跑来禀报,窑,出煤了!语音未了,八岁的大女儿也飞跑着进来,两只小辫儿在后脑左右摇摆着,没进门便喊:“爸,快回去看看吧,妈妈生了!”真是双喜临门,他一把将女儿拉进怀里:“生个啥?”
  “王奶奶说,还是丫头!”——王奶奶是于家寨附近几十年的接生婆,连狗蛋来到这个世上也是王奶奶接的。他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回家去看看了。听到大女儿跑来报喜,他本来是要回去关照一下的,但一听说又是生了个丫头,狗蛋的脸刚才还笑得花一样,骤然拉得老长。他把女儿呵斥了一顿,依旧低着头走出他的茅草搭成的办公室,朝井口走出。
  老婆以及新到世上的这个丫头,远没有刚从地底下挖出来的乌黑晶亮的煤更让他挂怀。他多么需要一个男孩子呀!自打于世贤落了两千块钱的饥荒给他寻了个媳妇,他就暗暗地发誓:一定要好好地过日子,要弄他个儿女双全,将来过得比全村的人都要强,要胜过他们。几年前,他还是地主子弟——尽管他是出生在佃农家庭,但寨里的人谁都清楚,他的母亲是大地主大官僚大恶霸于世龙的七姨太,是带着犊儿嫁给于世贤的。沉重的一顶帽子让他多年找不到媳妇。
  好不容易经王奶奶百般从中撮合,于家寨东边,距离五里路马岭村的马发才终于答应把闺女马二妮子嫁给了他。马二妮长一张冬瓜一样的脸,除了黑灰色,几乎找不出一点可以称之为颜色的地方。小小的眼睛,像谁用大拇指的指甲在冬瓜上掐了两个指甲的印迹。当第一个女儿降生时,他盼着第二胎会是个男孩子;第二胎依然是个女的,第三胎他提心吊胆,从怀胎他就不断地观察马二妮子的肚子。有了以上的经验,他发现马二妮子的肚子外形上前后没有太大的不同,圆圆的,像一口锅在肚子上扣着,有可能还是一个女娃。因此,对于马二妮子的分娩并不十分上心。但他又盼着老天爷能命外开恩,赏他一个胖小子。当听说又是一个丫头时没好气,全然是人之常情。不幸的是,这个丫头就是于春兰。
  不管父亲是否待见,于春兰还是出生了,而且出生得如此地不知趣。有趣的是,三个女儿丝毫没有带一点母亲的印记,一个个出落得如同天人。尤其老三于春兰,不仅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和奶奶刘淑君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
  狗蛋的同光煤矿变成同光煤业集团——煤矿由一座发展到十三座,旗下另有一座洗煤厂,一座机焦厂。他对人们称他为“于矿长”已经没有了新鲜感,他更喜欢人们戏称他为“于局长”,就他麾下的企业来说,那嫣然就是一个矿务局呀!他已经不怎么回家。于春兰三四个月甚至半年都难得见他一面,他在外面包养着三个情妇。
  于春兰已经大了,上了高中,什么事情都从懵懂中渐渐地变为明了。也正是高三的这一年,她才知道了这些。这是临近备考的关键一年,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的爸爸不同于别人的爸爸;为什么妈妈一见到爸爸都会变得忍气吞声,都是因为自己是个女的。她很为妈妈抱不平,她学过生理卫生,知道生男生女是怎么一回事儿。她不悔恨自己的女性身份,因为她知道她是多么地漂亮、多么地美。她常常将自己一个人关进屋子里,对着梳妆镜子里的美丽倩影久久地发呆,甚至流泪。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下滑。
  和她的学业相反,父亲的事业如日中天。乘国企改革的大好时机,他买下了市棉纺厂,并在上面建起了一家医院。一个深秋的夜晚,爸爸一个人驾着车回了家。母亲又惊又喜,毕竟他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回家。她不敢多问,挽起袖子往灶房做饭,却被他拦住了。他拿出来一张填好的离婚协议书,脸色铁青,说:“在你的名字上按个手印儿吧!”
  她回忆说,她从未见过她的爸爸这么冷峻的脸,她觉得那天好冷,她的浑身都在发抖。母亲二话没说“扑通”一声跪倒在他的面前,她也跟着跪了下来。她们苦苦地哀求不要抛弃她们,但他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个家。她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她的学习一落千丈。高考的时候,凡是没有希望的学生一律排除在外,理由非常简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升学率,老师和学校才能得到奖赏。她的成绩是全年级最差的,因为不报丝毫希望,距离高考一个月,她便拿着她的所有学习用品回了家。她把自己关进屋里,谁也不准进去,一个人暗自饮泣。
  这件事情以后,她像变了个人。过去的聪明活泼突然变得沉默不语,目光呆滞。她坐在板凳上一天不吃不喝,甚至一言不发。她妈妈吓坏了,抱着她的肩膀一边摇晃一边哭:“兰子啊,你怎么了?你倒是说话呀?你别吓妈妈了,妈妈可是什么也经不起了!”她推开妈妈,她不想说话,就连妈妈也不想说。她觉得妈妈太懦弱。为什么不跟她吵?不跟她闹?这一切都怪那三四个坏女人。她不知道那些个女人长什么样,当然,那是一定会比妈妈漂亮的,这一点她丝毫都不怀疑。就凭这些吗?就凭这些就可以将一个有着二十多年艰难经历的家庭摧毁吗?她不知道那些个狐狸精是如何施展妖术迷住他的父亲的。不知怎的,她死死地盯着妈妈看,越看她越是觉得眼前的这个老太婆十分的可怜,甚至可悲。妈妈哪儿也不让她去,生怕她出什么事儿;还捎信儿让老大老二回来一起劝她,告诉她没他她们会一样活得很好。
  最终她开口说话了,第一句话便是:“我想到外面去!”
  “行,总在屋里憋着,本来就受不了!”她终于开口说话,妈妈是第一个开心的。
  “不,我要去打工”
  她的话把妈妈以及大姐二姐全部惊出了冷汗。但是谁也说服不了她,她最终带上几件换洗衣服,登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
  然而,不到一年,她又回来了。她说她吃不了外面的苦,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劳动,以及一天三遍的吃米,让她倍加沮丧。她突然动了心思,她要回来,回来找她的爸爸。“为什么他不管我?所有的钱都让那些臭女人花了去?”满腔的气愤让她再也无法沉默下去。她甚至希望能碰上那些臭女人,包括那个后来和他结了婚扯了证只比她大了两岁的方芳。每想起这个女人她的呼吸都会变得急促起来,一股莫名的冲动随时都会点燃起胸中的怒火。她发誓,只要见到那个方芳,她一定要蹿上去将她的臭脸撕个稀烂。
  她第一次见到她,就在于同光的家里。她没有蹿上去撕她的脸。倒不是她不恨她,她发现方芳远没有她想象得那么漂亮,甚至也不比她的妈妈漂亮到哪儿去。一头齐肩的烫发拢在耳后,脸黑的像一只柑子刚从炉火中烤过;一张小口露着雪白的牙,两只小眼睛总是阴险地笑眯眯的。有一个问题她始终无法想通,这个女人是拿什么去媚惑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的!她除了比她妈妈年轻,几乎再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资炫耀了。倒是她的嘴挺甜,天天在于同光面前花言巧语,哄得他滴溜转。但在她的眼里,她的一切都让她无法接受,战端终于爆发了!
  因为吃饭,本来一盘子炒香菇挺好的,她却觉得放在嘴里蛰舌头咸。方芳说她放了一点的盐,再少就没法少了。于春兰却偏说一天摄入盐不能过量,可她炒的菜咸得几乎不能吃。如果是亲母女,拌几句也就算了;而眼下却是年齡相仿,美丑迥异,辈份尊卑,一个要尊称另一个为母亲的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到了一起,不是好戏也有好戏。只是没想到越吵越凶,竟动起手。两人的脖子上都有血痕。如果不是于同光大声断喝,还不知道两人能打出个什么结果。于同光将两人轮番骂了一通,方芳哭得劝不下,春兰眼里噙着泪始终不让它掉下来。
  爸爸并不欢迎她的到来。当她和方芳一番天昏地暗的接触之后,于同光采取了一个谁都能想得出的办法,给她两千块钱打发她回家。没想到得到她的坚决反对。
  “一定让我回去吗?好啊!你立马跟这个丑八怪女人离婚,回到妈妈的身边。”
  她比谁都明白,这显然是一个与狐谋皮的要求,但她还是说了出来。于同光丝毫没有办法,只得另外在汝南路的东方佳苑给她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她要求工作,他出于报复的心理故意将她安排在食堂里。最近,上级要求,医院食堂必须配备一名营养师,这才把我招了来。食堂是方芳的表姐——就是接待我的那个胖女人承包的。名义是招“营养师”,其实,就是想找一个力工。面试一看我这么瘦弱,本来是要一口回绝的,不想却让于春兰看到了。她是故意要给她别扭的,才大声将我留了下来,并直接带我到了“春风居”来。
  上午八九点钟本不是吃饭的时候,我们在这里纯粹是为了聊天儿。我很尴尬,像是一只山羊被一个陌生人领进了宰场。但是,我又很激动,平生头一次被一位美丽姑娘邀请的感觉,实在妙不可言。她朝我笑了笑说:“您别介意,今天我来买单。我知道你没钱,刚毕业的学生大多都这样。”她将那只浅浅的杯子端起来,同样浅浅地笑着说,“来,我敬你!”
  我从没有喝过酒,跟一个姑娘一起喝酒更是破了天荒。因此,我似乎根本没有拒绝她的勇气甚至意愿。她告诉我不用急,喝红酒是很优雅的,可以慢慢喝。我们边喝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但我还是十分拘禁的。在一个姑娘面前,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怕被妈妈发现一样忐忑不安。这感觉直到喝了一些红酒之后才逐渐地有了一些缓解,我开始利用她的眼光从我脸上移开的短暂时机端详她。两条细细的显然是修剪过的眉毛像两条黑蝴蝶的细须,似弯非弯带着弧度伸向发际;睫毛长而且密,一根根的,清晰地掩着双眸;那双眼睛是我见到过的世上最诱人的眼睛,每一次闪烁出的柔和的光,都具有销魂摄魄的魔力;特别是那嘴唇,鲜红的颜色透着琥珀的光泽,不说话的时候紧紧的抿着,一说话,露出的两排八月天白色石榴籽一样致密而洁白牙齿。她明明知道我在用心地看她,故意不抬一下头,双手拿着刀叉熟练地切着牛排,还特意给我切了一块。
  “我好看吗?”
  我突然脸上一阵灼热,说:“很美!”
  她轻叹了一声:“美什么呀?哎,老啰,都二十二了,属鸡的。你呢?”
  “长我一岁,二十一。”
  “那你应该叫我‘姐姐’,是吗?”她随即发出一阵笑。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好。
  她又把脸转向窗外,就像定格在那里一动不动,使我只能从侧后看到她的剪影,一颗晶莹的泪珠从她的下睫毛上滑落下来。她察觉我在关注着她,飞快地拿起桌上的纸巾急忙擦拭。
  “你怎么了?”
  “哦,没什么。”她一边擦泪一边抱歉地笑着。
  “告诉我,你明天还来吗?”还没等我回答,她似乎知道我明天不会来一样,“我希望你还会来。什么都不要干,有姐姐在,那婆娘她不敢对你怎么样。”我还是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为什么?”她问。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她便接着说,“哦,你不用回答我,我知道了。我下午就去找我爸,让他在医院里,或者是公司里给你安排一下工作。”
  “别麻烦了,你爸爸会同意吗?”我又补了一句,“不会的。我的专业不对口,这里没有我工作的地方,除非医院破格增设一个营养科。”
  “营养科?我又不是营养师!”
  “那就去我爸爸的公司里。就这样说。”她莞尔一笑,“你把手机号码给我,听我的消息,行吗?”
  我们相互交换了手机号码。
  告别的时候已然是下午了。这样的一次邂逅着实有些罗曼蒂克,也许正由于此,除了对她说的在她爸爸的公司里谋到一份工作之外,再没有其他的非份之想。直到晚上,妈妈在夜市摊上回来问起我来的时候,我才说:“没戏,完全是一场骗局。”
  妈妈听了有些吃惊:“没戏就不去呗,这年月处处都得小心。你表舅也是,啥地方都给你介绍!”
  我说:“妈,也怨不得表舅,这年月找个事情做多难!”
  我的手机一连两三天都没有响。白天爹妈常常会睡到中午才起床,他们要赶夜市,每天夜里都很晚才能回来。当我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我偶尔会翻一翻手机,看看有没有她来的电话。这个举动我自己都觉得好笑:她来电话,电话随时都会鸣响,干吗还需要翻看呢?她的身影不时出现在我眼前,但当我真的定睛看时却又什么都没有。父母都顾不得管我,我就一个人在家,时时地发呆。想到她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好似有一层蜂蜜从心头流过,过后又是无边的茫然和惆怅。我是不是爱上了她?我告诫自己,千万不可以这样,不然,姚大萍怎么办?我那学妹我也已经暗恋了多时了。可是越是想从心里赶她出去,她却越顽固地呆着不走。她这会儿在做什么?还在医院食堂里受那份洋罪吗?她也在爱我吗?她爱我什么?一个大老板的女儿,尽管她爸爸不怎么待见,但毕竟也是他的女儿,她能就这么轻易的爱上我吗?她为什么请我吃西餐?期间又为什么黯然神伤……
  一连串的疑问在我的头脑翻转个不停,搅扰个不停,我却怎么都理不出一个头绪来。我不敢确定是不是爱上了她,也更不敢确定她是不是爱我,竟开始变得神经质。以后的几天里依然没有一点消息。多少次我都拿起手机,翻出她的号码,就差一点要触及到了,我又收回了手指。这样是不是太唐突?时间的流逝会使一切逐渐地淡去,时间一长,这种感觉也渐渐地减弱了。我依旧无所事事,只有吃完饭就玩手机游戏,偶尔查一查人才网,看一看哪些地方有用人的需求。这些信息是不是有适合我的,所有的一切都回归到原来那种正常的状态。
  市棉纺厂的家属区,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原先全是简易的机瓦房,几年前工厂倒闭,企业拍卖。棚户区改造,我们家分得了两室一厅的房子。虽在一楼,门前却有个十几平方米的小院,足以令我们一家三口喜出往外。下午五点多钟,老两口推出脚踏三轮,上面装着蜂窝煤炉,以及各类必须的炊具,母亲前面骑着,父亲在后面推,一起到泰安路口的夜市去卖凉皮儿、饼馍卷千张。
  毫无收入的日子毕竟是难熬的,我的手机又欠费了,运营方只发了一个提醒信息,并没有立即停机。这已经足以让我十分伤脑筋。我不能总是开口向父母要钱,我不能这么闲着,我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男人,我应该有所作为。我决定先跟着父母去夜市,给他们打个帮手。即使是要钱,情况也不至于总是让人如此尴尬。
  我没有想到,父亲竟然会反对我的这一举动。
  “你在家。”他说,“你不应该做这个。”
  “让他去吧,”母亲一边帮我推车,一边央求父亲似地说,“在家里呆着还不如让他打个下手呢。”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快下来!这三轮儿是你蹬的吗?”我被父亲强行从车座上拉了下来,“你以为三轮儿好蹬是吗?不会蹬还蹬翻呢!”
  父亲面前,我不敢多说什么。这不仅是因为他的尊严,更因为他的病,万一他一激动病犯了,一家人将怎么办?但心里觉得说不出来的难受。我跟在后面,远远地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
  母亲的袖子卷到胳膊肘上,虽然束着发髻,两边花白的头发依然洒脱地飘拂在两边,夕阳的照射下闪着金色的光。她吃力地踩着脚蹬子,身子随之左右摇晃着;父亲在车子的右边,斜着身子推车。我这时候仿佛第一次发现,他们的背都无情地弯了下来。我的眼睛一时间有些发酸,努力眨巴着眼睛,不使泪珠滴落下来。走到马路边上,我才无奈地站住了。我依然看着他们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汹涌的人流里,我才转回身准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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