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蓝·连载】我家的男人(4)
作品名称:我家的男人 作者:不语 发布时间:2012-08-10 14:43:15 字数:3256
和张海鹏谈起我的同学,大哥也是一副鄙视的口气:“老屋,你们这些人喝了点墨水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社会上还是好人多,要不能叫社会吗?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污点,这个社会也不会发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是在病痛中前进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们也是男人,你们明白自己的男人责任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果都因为经难念而放弃,不是男人,叫狗熊还差不多。就你那点破事,什么阳痿,是你自己作践自己,是你的思想在作怪,你的力量呢,你的男人气概呢?一个男人对生命低头,不仅会阳痿,还会早泄。老屋,生活像块石头,实实在在的,容不得半点马虎。为家过日子也是这样,虽然像一碗白开水,但喝起来舒坦,没有饮料的颜色鲜艳,是过日子的本色。如果你说因为你的那点事,就没法过日子了,那瘫痪的、痴呆的、生病的,就不活了?还有做和尚的,还能被憋死不成?”
我非常佩服张海鹏大哥,文化不多,大道理不少,都说到了我的心坎里。没离开内蒙前,在一个小酒馆里,我和张海鹏大哥八拜结交。他大我九岁,是我的大哥。我端起一碗北京二锅头,和大哥在院子里跪下,那是一个月儿皎洁的晚上,云朵挂在高高的楼层缝隙里,一片片的,像一件件往事在我的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回转,干净的地砖上,有阳光残留下的温暖。我是一个丢失了村庄,丢失了炊烟,丢失了家的男人。我像一只冬天里觅不到食物的鸟,在茫茫的原野上,独自艰难地行走,遇到大哥,是上天给我的一次良遇。我一口气喝干一碗二锅头,红着眼睛对天发誓:“苍天在上,月亮作证。今天我和张海鹏大哥结拜,不想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如果老屋今生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定和大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张海鹏大哥也很激动,一口气喝光碗里的酒说:“朋友莫过于患难之交,今天结识老屋,也是我张海鹏有眼识得金镶玉,我相信他会迷途知返,祝福他早日回归山东,早日和弟妹团聚。”
那晚,因为不出车赶路,我俩都醉了,醉得一塌糊涂。我是哭了喝,喝了哭,张海鹏在我身边只是红着眼睛和我碰杯,说:“喝,老屋。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孙猴儿都借得芭蕉扇,你也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
喝了多少酒我记不清了,裤子尿湿了都不知道。第二天,急着赶路回湖北,看到老板娘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我才警觉,回屋换了一条备用的裤子,高兴地和张海鹏大哥回家。我头疼得很,多数是海鹏哥开车,我倚在座位上睡觉,梦中是儿子喊我爸爸的镜头,还有媳妇哀怨的眼神。海鹏哥路上还是劝我:“老屋,回去劝劝你那个狐狸精,她也有孩子,让她也回家吧。实在不敢回山东,我帮她找个地方,把她老公接出来,一块正儿八经地过日子。不要掺和别人的家庭,一个女人家,狐媚骚气的,让人讨厌。”海鹏大哥记不住胡青凤的名字,一直叫她狐狸精,他说她就是一个骚狐狸精。
我在电话中对胡青凤说十六号上午九点多到家,没想到海鹏哥因酒精的作用,又是夜晚空车行驶,超速,提前三个小时到家,我想胡青凤一定还在睡懒觉,离家这么多日,小别胜新婚,想起她那双桃花眼和胖胖的小手,我想和胡青凤好好亲热亲热。用海鹏哥的话,我这叫狗改不了吃屎,男娼女盗。
黎明时分的武汉,像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早起的,多数是些小商贩,也有一些锻炼的老人。城市的耳朵,在这样的时光里,显得非常倦懒,我走在这条还没有睡醒的街道上,和它也就一个多月的感情,我兜里有张海鹏大哥给我的五千元钱,八天我的工钱应该是四百八十元,可海鹏哥非要给我这些,他说:“老屋,我口袋就这些了,你先拿着,和哥哥我不要客气,谁都有个困难时候,咬咬牙就过去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开口,我这段时间因为换这部大车,手中空,过一段时间我手头宽余了,帮你投资干点小生意,这种活不适合你,你是干大事的料。”听到这句话,我惨然一笑。
五千元,在我的心里,像一根烧红的木棍,烧的我神经痉挛。我高兴地哼着小曲,还即兴作诗一首,不过我可不敢叫诗,如果你不想看,可以看作厕所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的那种,也可以像海鹏哥说的,一个还算有点正常的精神病人,这是他在路上和我开玩笑时说的。
晒晒我的打油诗:
钱,
他娘的真好
装在口袋里
我觉得自己很像个男人
五千元
磕头兄弟的血汗钱
我要怎么花
是吻上女人的屁股蛋
还是找回我做男人的尊严
有几个路人惊恐地看着我,有一个还远远的避开了我。我知道自己的样子,皮肤黑中带紫,两眼像吃了死孩子肉,步履摇晃,一副嬉皮士的打扮。以前的老屋死了,死在欲望和贪婪里。我也知道自己这是一种很虚弱的尖叫,一种比粪便还臭的命运尖叫。
在一个包子铺,我买了一笼灌汤包、豆汁。包里还有我在内蒙为胡青凤买的一根藏银项链,我这人虽粗俗不堪,却喜欢附庸风雅,在家时就喜欢为妻子买些小玩意,漂亮的衣服和一些有地方文化纪念的小物件。胡青凤大我五岁,说不见老,那是假的,换作以前,她和我站在一起,明显的是她年龄大,这段日子,我干体力活,黑瘦,她才显得嫩生起来。我喜欢打扮女人,文化不多,很有美学观点。不是自吹,一套衣服经过我的搭配指点,这个女人非靓丽起来不可。凯和纸业的很多女人都信服我的眼光,经常请教我穿衣服的学问,我说的头头是道、唾沫星子四溅。我自己穿衣也讲究,休闲体恤,休闲牛仔,绝对的干净利索。一个男人,叫人看起来有精神气才是最重要的。逃亡的日子,我淡漠了自己,也淡漠了男人的尊严,破罐子破摔了。我在这里大谈尊严,肯定有人想搧我耳光,那时,我真希望有人搧我几个嘴巴子,至少心里还清爽些。
轻轻打开门,我担心惊醒胡青凤。蹑手蹑脚去厨房放下包子和豆汁,来到卧室,极想来个饿虎扑羊。
打开卧室门的刹那,我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把我憋死。
不知你们有没有过一种这样的感觉,被刷新了的那种感觉,像死去一样。我在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推开卧室门的刹那,就是这种感觉。我和胡青凤逃来武汉的时候是个夏天,过了一个多月,正是夏末,酷热难当。武汉的天气不同于山东的天气,热的透不过气来。早上,闷湿的气流侵袭着你,就让人烦躁不安。
当我的视野里出现胡青凤和一个男人赤条条的肉体时,我什么也没想,大脑就被洗空了,眼里是两条肥胖的虫子正在床上振动,纠缠,苟合。空气中搅拌着男人像牛一样的喘气声和女人春猫一样的发情声。
我肯定是惊吓了他们,在我好像化外了时,胡青凤惊慌失措地喊:“老屋,你回来了。”然后,她以蛇的速度翻身下床,两只手胡乱抓起散落床边的衣服,她身上的男人像泥巴一样粘在床的一侧,这个男人很沉稳,没说一句话,从容地开始穿衣服。胡青凤的喊叫惊醒了我,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当我像一个杀红了眼的歹徒蹿到卧室时,我认出这个男人是“北湖辣鸭脖”的老板:刘京啸。外号:小外滩。刘京啸已经穿好衣服,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大步向门外走去。在他跨出卧室门的一刻,我的刀猛地砍在他的左肩头,他没想到我一个白面书生会起杀意。他疼得高叫一声:“伴妈日养的,你敢砍我,不要小命了?个巴妈,玩你的女人是看得起你,你问问武汉的哪个男人敢在我玩女人的时候,惊了老子,你小子,活腻歪了。”这时,我不是老虎,不是狮子,我是狼,我要吃人。我的菜刀连续砍上刘京啸的肩头,这家伙是个武家子,右手只轻轻一带,我就一个狗吃屎趴在地上,他捂着流血的左肩走出门外,疼得呲牙咧嘴地说:“老屋,我限你三个小时内离开武汉,在我去医院包扎好伤口,带兄弟们出现在你面前时,我不想看到你。如果看到你,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我的话,你可以不信,你的小命可要珍惜,个巴妈。”
我被刘京啸摔在地上,看着给自己带了绿帽子的男人扬长而去,我恨不得杀了自己,我怎么连个狗熊都不如。这时,胡青凤惊怜怜地来到我的身边,说:“老屋,我错了,我对不起你。”她的上衣因为惊慌穿反了,镶钻的里子如同狼外婆的牙齿,鞋子没穿,赤着两脚。我想给胡青凤一刀,结束了她的性命然后结束我自己,在举起刀的刹那,看到胡青凤面带梨花,我下不了手,我把菜刀狠狠地砸上窗玻璃,哗啦啦,玻璃片落下来,儿子,母亲,妻子和血,一齐凝固在我的脑海里,我喘不动气,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地方,在这个夏天血色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