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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曹雪芹文本事迹

作品名称:《红楼梦》传      作者:整子      发布时间:2020-04-20 20:32:56      字数:5143

  曹雪芹在《红楼梦》正文文本中的事迹基本上都在第一回的楔子后面的补录之中。根据文本的连续补写特征,应该每一条的补写,都说明经过了每一阶段不同人的浏览和题名,最后定本在甲戌本中。但是,作为我们现今所说的“甲戌本”,对于《石头记》一旦进入传本的历史,甲戌本就开始脱离任何纸质材料上的依靠,而是指“甲戌文本”。
  为什么我们要抛弃这种实物纸质的历史呢?因为已经保留下了“甲戌文本”,纸质历史的实物存在基本上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如同“人死名在”,李白死了,“李白”的名字还在,我们通过“李白”这个二个字眼,就可以直接证明唐朝的时候存在过有李白这个诗人。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把李白的尸骨挖出来来证明唐朝的李白这个人的存在,这是相当傻乎乎的!
  在《红楼梦》这个楔子补录中,我们一看就能知道,说曹雪芹“披阅十载”,且批语说曹雪芹在“壬午除夕”已死,那么就可得出,写上这句话的时候必须在“壬午年”之后的时间。如果说“这是甲戌年写上的,或者形成的甲戌文本”,那么这个结论就必定是错误的。因为“甲戌年”在这个文本的同一构架系统中,永远在“壬午年”之前,而不会在“壬午年”之后。这是一个举例说明,着重是告诉我们把握时间和历史的前后线索,且哪些文本在哪一个历史时段上成立。同《情僧录》层层被包含发展到《金陵十二钗》是一样的。
  曹雪芹在《红楼梦》正文文本中的事迹记录如下:
    1,后因。
    2,在悼红轩中。
    3,披阅十载。
    4,增删五次。
    5,纂成目录。
    6,分出章回。
    7,题曰《金陵十二钗》。
    8,题一绝句。
    9,被脂砚斋改名。
  先说1,后因。“后因”,的意思就是后来继续。这是曹雪芹一个行为所有事件的综合概括纲领。基本定性曹雪芹的创作行为是在历史中有条件的,有目的性的,有基础的,且有文本存在前提的背景下进行创作行为活动。我这里所说的“创作”是一种普通劳动含义。也即是说,曹雪芹关于《红楼梦》中的所有活动是基于后来进入的这个历史事件。因为前文已经存在《风月宝鉴》,他是在《风月宝鉴》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创作活动。这同前后文和前后文的批语说的是一个符合实际的逻辑。我们后人人引用和读书的时候经常忽略这个“后因”二个字,有的人的引语中,干脆就把这二个字去掉。这是十分严重的不道德的篡改行为。
  根据“后因”来直接判断,曹雪芹所题名的《金陵十二钗》是在孔尚任的《风月宝鉴》(即在1686年-1690年)之后,在脂砚斋的《重评本》即甲戌本1694年和初评本之前。
  那么,通过了解历史可知,曹雪芹的《金陵十二钗》题名行为或者整理增删的创作行为最长程的不会超过1687年-1694年的七年时间之外。因为1686年8月中旬,孔尚任到达扬州。11月还在扬州。这个时间而且还包括了孔尚任题名《风月宝鉴》的时间。
   2,在悼红轩中。“悼红轩”这个虽然看起来非常有诗意,一般人都会直接认为这是一个虚构的东西。但我们要想证明这个“悼红轩”是虚构的,恐怕永远证明不了。但有可能是化名,或者是根据“脂砚斋”这个名称来演绎的。
  “悼红轩”三个字眼说明以下事实:
  a.这是曹雪芹正式启动披阅增删《红楼梦》创作行为的证明。因为这么一大部头著作,照古代的墨笔字钞本,连新带旧,估计就是放满半个房间了。
  b.这是一个了解吴梅村的人,不但悲悼书中的女人,也是悲悼作者,更是悲悼大明江山和历史。把《红楼梦》本身看作就是一本历史追悼文,其概念就有来自于棠村梁清标的针对《石头记》的《悼亡诗》。
  c.“悼红”,可不是悲悼《红楼梦》,传统红学的一个错误的认识就往往建立在认为“悲悼《红楼梦》”的观点之上。因此,把“悼红轩”的性质就强加到曹雪芹的身上,于是更加相信了曹雪芹是作者的说法。结果是强调曹雪芹的创作辛苦,未完成就死了。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因为曹雪芹本身就在“悼红轩”工作。后文“一把辛酸泪”也不是创作的“辛酸泪”,而是作者追悼这些女子的辛酸泪。“悼红”首先是产生在“怀金悼玉”的“悼玉”中。
  d.为什么要写作“轩”字呢?因为有二个基本含义,1,轩指战争。2,指绛云轩。
  e.“悼红轩”还说明畸笏叟尤侗专门给曹雪芹安排了一个整理文章的单独房间,工作室。
  3,披阅十载。披阅,就是曹雪芹把吴梅村的《石头记》遗稿散纸为了重新安排情节,一张张在桌子上,地上摊开,比对,分出前后,搞出可衔接的故事环节,然后重新整理起来,一摞一摞地放好,编好顺序。这个词语说明了写上这段文字的人是亲眼目击曹雪芹的工作情况和创作行为。传统红学很多人连“披阅”都了解不大清楚,往往以为是日以继夜,披着大衣在灯光下写作的样子。更有甚者,把“披阅”错误理解为“批阅”,像是皇帝日理万机的工作。
  十载,这个词语的概念在我们中文中一般都是指最少十年以上接近的模糊逻辑才叫做“十载”的。十年不到不叫做十载。十载就是满载10年之后的延续的意思。
  曹雪芹披阅十载,等于就是干这项工作干了十多年还在干,据批语说他书未完成就死了,具体是整理到第二十二回就死了。去世的时间是“壬午除夕”即1702年底,相当于到1703年的时间。那么这个十载的时间推算就是1702-1703之前,减去10+年,按照最长程的时间,应该是在1688年-1702年之间。或者(1688,1689)-(1701,1702)。因为人在死掉之前不会那么快马上当场在工作中猝死。事故性的死亡之外,猝死的情况毕竟不多。如果上了一定年纪,即便有猝死,也不会是在高难度的工作中猝死。如果是猝死的话,则不外乎向后延迟一年。如果不是猝死,至少不批阅增删的工作也总有个半年到一年的缓冲期。“后因”,“悼红”和“十载”都具有历史时间上的活动延续的意思。后因指曹雪芹在《红楼梦》书本上的历史延续。十载指曹雪芹这个人的活动历史延续。悼红是指整个社会历史背景的延续现象。
  4,增删五次。增删就是增加和删除。它包括二方面的内容:第一,指对吴梅村的《石头记》遗稿到《红楼梦》遗稿性质的扩展,这是“增”。在校对文字中,纠正错别,纠正语句.以及有些文本不适合流传的,如畸笏叟命他删去遗簪更衣的文章等。这是“删”。第二,曹雪芹写上自己的衔接故事文本,由于资料增加中,故事文本要变得完美和可读性,那么就需要不断地修改自己的东西。
  披阅和增删,简单地说,就是整理。披阅是整,增删是理。披是具体工作活动情形。阅是说明阅读别人的文稿,而不是自己的文稿。增删则说明进入文本创作行为的具体事件。它包括“纂成目录”和“分出章回”的二方面详细相关文本的内容。
  而这个文本详细内容的活动环节,对于《红楼梦》来说,并非是曹雪芹一个人在干。在这个环节上《红楼梦》历史进入分流阶段。第六十四回和第六十七回是刘潜甫和冯静容描摹初文的,不是曹雪芹写的。另外有的章回回目,回前诗,回末总评是秦松龄写的。这就说明在非传本到传本的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同版本,批语增加的现象。因此,“五次”就说明《红楼梦》的文本详细内容的活动的五次。第一次是《金陵十二钗》初本成稿。癸酉本保留了这个初稿。第二次是《脂砚斋初评本》,第三次是《脂砚斋重评本》即甲戌本,第四次是己卯本,第五次是庚辰本。
  5,纂成目录。“纂”,即编纂,纂修。把各种稿件材料整理后,再加上自己写的材料进行深加工定型,把特定的故事情节或者相关系的段落内容集合起来并分开详细内容。这个行为动作就叫做“撰”“撰写”或“纂集”。“纂”古语中也同“撰”字。“纂”字表示更早的历史是用竹简和书帛,“撰”字表示后来用墨笔在纸张上写类似脚注的,是运用已经具备的文稿和材料,故此从“共”字。第一回有批语,“【甲戌双行夹批: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后人把“撰”字理解为“原著”,这是一种误读,是不认识字的缘故。
  目录,就是指曹雪芹在批阅之后给稿件制出编号,哪些是可以进入故事文本的,哪些是不能进入故事文本的具体精细分工,然后一骨碌都放在后半部中。“目录”,这二个字说明的是原稿是有一定的题目的,但没有目录及其理想的目录顺序可以提供搜索如此之多的散稿资料。曹雪芹把这些散稿总集起来后,再按照原有的题目分出目录进行标志。通过这个“目录”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曹雪芹对吴梅村《石头记》剧本的曲目分解和人物代词的翻录以及诗词的化解。
  6,分出章回。“分出”,即根据目录功能进行导索,把情节内容,前后衔接部分,自己写的增文标注,段落顺序编次进行了不同的目录调整。使得故事情节有连贯性,可读性和前后映衬。
  “章回”,即指明清时期的章回体的小说形式,把原有的调整过的目录改写成回目。一般章回体回目下面或回尾都有几句诗句或者其他可表征题意的语句,或以引出下文,即回前诗和回末诗,大多数情况下有类似“下回分解”的语句和概念表达。曹雪芹的《红楼梦》增删对这些内容顾及不多,但确实分出了章回。然而根据不同版本的回目有不同的情况,可见分出章回的不独曹雪芹一人。
  从“分出章回”上,我们可以看到传本的不同名字的回目,章回内容前后移动,有的章回内容很长,有的则简短一些等等形成的原因。例如第十七回:【己卯(庚辰):此回宜分二回方妥】,庚辰本第十八回 与第十七回未分回。
  7,题曰《金陵十二钗》。“题曰”,这是把原稿已有的书名基础上,根据自己整理和润色过的版本思路,重新题写上书名,以符合自己分出章回回目的意义在逻辑上有一个统一构架。《金陵十二钗》,这曹雪芹对自己整理过的《风月宝鉴》基础上重题的书名。后人均认为十二钗的判词论是曹雪芹的说法,其实也是错误的。曹雪芹不但误读了《红楼梦》和《红楼梦》中的诗歌,而且自己在后来的增删过程中,其实根本就进行不下去。第十八回一个畸笏叟的批语就曾经给曹雪芹的十二钗写法和脂砚斋的批语提出批评:【己卯(庚辰)眉批: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回末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根据这里曹雪芹的题名《金陵十二钗》和脂砚斋的批语对十二钗的说法的支持,以及批语中对后半部情况的预告,即可证明癸酉本后二十八回内容就是《金陵十二钗》的初本原稿内容。除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提示之外,最重要的回末关于金陵十二钗的情榜类型划分。这可直接证明是曹雪芹的思路构架,独此一家别无分店。《金陵十二钗》的书名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保留“南京”“红楼”“风月”的透视性概念。
  8,题一绝句。绝句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癸酉本的回末有相类似的绝句:“红楼梦已尽,朱门痴未完。荒唐又辛酸,世人同悲幻”。
  通行本的回末也有也有:“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癸酉本的回末的绝句同这些楔子补录的绝句直接可证是同一个人即曹雪芹的诗作。虽然诗歌简单,但体例水平肯定比今天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好。因为每一句诗句都是对仗的。通行本所题的,那就不叫做诗了,是纯粹白水流文。
  第一,“满纸”,可证明曹雪芹接触的稿件散纸。
  第二,“荒唐”,可说明整理的难度和稿卷的繁杂。
  第三,“辛酸”,可表示作者进入文本中的境界程度。
  第四,“作者”,曹雪芹指称原作书之人。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作者概念的。
  第五,“谁解”,曹雪芹自己也还难以把握其中的真实意思。
  上述情况说明的是曹雪芹是以一个整理和增删稿件的主要人物身份出现。脂砚斋对此做了肯定。而脂砚斋是抄书人和写批语的主要人物。曹雪芹既没有抄写书籍文字,也没有写批语,他也就是整理稿纸,分出章回,写前后情节段落进行衔接,校正文字的工作。从体力上说,难度还不如脂砚斋的抄写,也许对于古人来言不算难事,在我们今天看来,这很难做到的。然而如此多的文字进行抄写,恐怕也并非易事。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确定曹雪芹的工作首先是阅读和翻弄稿纸。
  据批语交代,曹雪芹捣弄了好几次,一生之中最后一次是整理到第22回未完成就翘脚了。负责运作稿件的人对此深感惋惜。因为如此敬业,如此专业的人在他的门下不多。
  从批语和癸酉本的情况来看,程高本的后面四十回取作材料就是来自于癸酉本的内容。例如,贾府抄家,赵堂官,黛玉弹琴,黛玉焚稿,薛蟠流放,宝蟾设计等等情节。而癸酉本的情节内容绝大部分是根据“十二钗的判词”认定来演绎。这就形成了这个版本在历史上一脉相承的明晰的痕迹。
   9,被脂砚斋改名。脂砚斋重抄评阅《石头记》可以说明如下问题:
  a,不满意《金陵十二钗》的题名,说明曹雪芹的《金陵十二钗》思路是失败的。这可能不是脂砚斋一个人的意见,而是也采纳了其他的意见。因而,我们可以看到癸酉本为什么有《金陵十二钗》的内容,却没有提到《金陵十二钗》的书名的原因。为了尊重人家的劳动起见,建议在甲戌本凡例中改名为《红楼梦》行世。
  b,蕴涵《脂砚斋初评本》的客观存在。
  c,证明脂砚斋在初评本中没有看过后半部的内容,看了后半部的内容以后,于是就进行了重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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