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作品名称:倦鸟东归 作者:彭越 发布时间:2020-01-14 09:40:40 字数:7985
珍妮的柔情激发了项东方的春心,仿佛一夜之间焕发出人生的第二个春天。这一段时间以来,他激情澎湃、生机勃勃,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时常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现在他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人面对死亡最有效的方法不是什么养生之道,而是时刻保持一颗年轻的心,良好的心态比什么灵丹妙药都更重要。要像年轻人那样去恋爱,抛开一切世俗观念,我行我素激情澎湃,在爱情中燃烧,在爱人的怀抱中死去。如今的项东方有着三十岁的身材、四十岁的容貌、五十岁的风度、六十岁的智慧;还有一项是他落入情网后才发现的,那就是他仍然有着二十岁的激情。
一碰到爱情,他的诗人气质就复活了,以前每当他付出了真心,他就情不自禁地想要写诗。他试着写了几首诗,感觉不太满意。后来他找到一个笔记本,翻出当年那首写给柳丝雨的离别诗,读了几遍,觉得还是这首更好。难道真的是年纪大了,没有了激情和灵感?还是因为年轻时的感情更真挚,现在已经无法超越过去了?他不知道,但他就是认为这首诗更能代表他的心情。
珍妮的迷你Cooper车已经修好了,今天碰巧是她的生日,项东方打算跟她换车。珍妮并没有告诉过他自己的生日,他是从她的驾照上发现的。
下班前,项东方到了珍妮的办公室,把钥匙交给她,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告别时,珍妮的神情有点落寞,她后悔没有把自己的生日告诉他,白白错过了一个共度好时光的机会。她黯然地离开了公司,走到停车场,打开车门,正要启动车子,却赫然看见仪表板上贴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小公主,开车前请检查一下车子全身,以免路上出什么状况。切记!”
珍妮吓了一跳,愣了好久,脑中闪过许多念头。不知道是谁搞的恶作剧,难道是项东方捣的鬼?车子没修好为什么要给我?想了一阵,她开始检查车子。座位上下,文件箱等等都搜过了,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最后,她打开后备箱,登时惊讶得瞠目结舌。原来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束紫红色的玫瑰、一盒包装堂皇的巧克力,还有一张精美的生日卡。
她心里一阵狂喜,兴奋地抱起这些东西,回到驾驶座上,坐下来;把玫瑰花送到嘴边,深深地吸了一口,一股浓郁的花香沁入心脾,令她陶醉。她小心翼翼地放好花束,急不可耐地打开那个装帧华美的生日卡,左边一页写着一行祝福语,右边一页用同样的笔迹写着一首短诗:
偶遇
我是深秋里的一片红枫,
偶尔地飘进你的眼中,
揉碎了你秋波里的春梦,
转瞬间就消失了行踪。
你是仲夏里的一颗流星,
无意间划过我的心灵,
唤醒了我已沉睡的柔情,
悄悄地又隐去了芳影。
我们在偶然中短暂相逢,
仿佛青山偷吻了彩虹,
遗留下一地的醉意朦胧,
为什么还要挥泪相送?
生日卡底下的署名是“你的老大”。这首诗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又很有意境,正合她的心情。她反复看了几遍,忽然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在什么地方读过的。她发起呆来,努力回忆着。
突然,听到玻璃窗被人敲了几下,抬眼一望,见到项东方正站在车子的旁边。她喜出望外,赶紧把门打开。项东方拿起座位上的玫瑰花和巧克力,轻轻地坐到座位上面。车厢内飘满了玫瑰浓郁的花香,珍妮眼里满含着惊喜,脸上洋溢着甜蜜的娇羞。项东方凝视着她含着秋水一般的明眸,用他那低沉雄浑的男低音轻柔地说:“祝你生日快乐!”
他的声音像一股强大的电流直击她的内心,令她心旌动荡,她用近乎耳语的嗓音说:“谢谢!”
他俯过身子靠近她,伸出食指,撩起她耳畔的长发,喃喃而语道:“你真美!让我好好看看你。”
她的脸忽然红了,眼睛里跳动着羞涩的光波,胸口急速地起伏。他挑起她的下巴,脑袋轻轻地靠过去。她扬起头,嘴唇微微开张,充满了期待。
项东方能感到她嘴里呼出的带着甜味的热气,脑中闪过那个沐浴在夕阳中的山洞,仿佛看到柳丝雨那晶莹的泪光,他的心在颤抖,他的嘴唇就要贴上去了。这短短的一瞬间,珍妮仿佛等了一千年那么久……
“嘟——”
窗外不知哪个可恶的家伙按响了喇叭,俩人霎时愣住了,珍妮握在手中的生日卡掉到了地板上。俩人像梦中惊醒,缩回到座位上。
过了好一阵,珍妮才弯腰捡起地板上的生日卡,又想起了刚才的疑问。她打开卡片,问: “你怎么会有这首诗?”
项东方被她的态度迷惑了,反问道:“你为什么这样问?”
“因为这太奇怪了!”
“奇怪?”
“是呀。”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它很熟悉,你确定这不是从什么地方抄来的?”
“抄来的?你说得好奇怪,这是我自己写的诗,千真万确!”
“可是我记得我小时候就看过这首诗……”
“什么?你说你看过它?”
“是呀。很小的时候我妈就给我看过,我差不多都能背出来了。”
“你是说你妈让你看的?你妈叫什么名字?”项东方有点迷惑,禁不住迭不连声地问道。
珍妮本能地答道:“我妈叫柳丝雨。”
“啊?柳丝雨?我没听错吧?”项东方惊愕得张大了嘴巴。
“没错!是柳丝雨。你怎么啦?”
项东方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的惊讶和好奇,他终于明白了,他现在面对的这个女人竟然是自己初恋情人的女儿!天下竟有这么巧的事?老天竟让我在这样的场合下遇到这样的事!他一时间无法适应,百感交集,不知说什么好。他的表情让珍妮万分的困惑,忽然,她好像猜到了几分,禁不住问道:“你的中文名字叫什么?”
“项东方。”
“项东方?”
“项东方!”
“真的是你?”
这下轮到珍妮惊讶了,她像白日见鬼般脸色煞白,浑身发抖:“你真是项、项叔叔?”
“呃?我是……”
项东方心里好像有一只打翻的五味瓶子,埋藏在心底的怨恨疑惑好奇等各种情绪忽然涌上心头。他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说:“这么说来你是柳丝雨的女儿,我实在不敢相信!”
珍妮眼里忽然涌出泪水,趴在方向盘上抽泣起来,肩膀上下耸动着。项东方伤感地望着她,想起当年柳丝雨也是这样哭的,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眼前,鼻子一酸,忍不住眼圈就红了。同时,他的好奇心也在折磨着他,他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很惊奇柳丝雨还活着,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虽然他心里还残留着对柳丝雨的怨恨,但毕竟已经过去几十年了,时光慢慢地冲淡了往日怨恨,只留下一份好奇与惋惜。他轻轻地拍着珍妮的肩膀,温和地说:“珍妮,你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珍妮抬起头,擦了把泪,眼睛望着前方,缓缓地说出了一段往事。她把母亲告诉她的话和自己的回忆混在一起,变成了一个辛酸的故事。
当年柳丝雨到了香港后,第二天就给项东方写了一封信,诉说相思之情,言辞非常的缠绵悱恻,她还说等到有机会就会回去探望他。由于人生地不熟,这封信一个星期后才寄出。她琢磨着这封信一星期内就应该到达项东方手里,如果项东方及时回信,那么第二星期自己就应该收到回信了。可是过了两个星期,并没有任何音讯。她等不及了,又写了一封信,还是石沉大海。后来,她就一直不停地写,不停地寄,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音。她绝望了,想到了各种可能,甚至想到了项东方不能忍受分离而自杀等等。
有一天,她无意地在《苹果日报》看到一则寻人启事。启示上说要寻找一位叫项东方的大陆人士,是在前往香港途中走失的,寻找人还留下自己的名字:大圈仔。她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心中燃起了希望。她确定这一定是她的项东方,因为项姓是一个非常小的姓,而且还是同名同姓,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关键是她思念心切,认定他一定是自己的情人项东方。而且,她虽然没有见过大圈仔,但听项东方提到过。于是,她按着启示上的号码打了电话过去,一个自称是大圈仔的男人接了电话。第二天上午,柳丝雨心急火燎地赶到位于新界的文记士多店(便利店),见到了那个缺了一只左胳膊的男人。
寒暄了几句,确认双方就是要找的人。大圈仔没见过柳丝雨,但听项东方和瘦猫他们经常说起,今天一见果然是个美人,只是面容憔悴神情暗淡。大圈仔当时在帮亲戚打理士多店。他让柳丝雨坐下来,递给她一瓶可乐,然后问她有没有项东方的音讯。柳丝雨摇摇头说,自从来到香港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寄了许多信都没有回音。大圈仔脸马上沉下来说,恐怕他真的出了意外了!柳丝雨大惊失色地追问到底怎么回事。大圈仔简短地把他与项东方偷渡香港的事和盘托出;最后他很不确定地说,当时他与项东方隔着三四米远,自己突然被鲨鱼咬断了左手臂,昏了过去,不知道项东方发生了什么事。后来自己被一个渔民救上船,然后辗转找到自己的亲戚。启示登了一个多月了,都没有回应,今天才碰到你,估计项东方没有到香港,也没有回农场,最有可能就是出事了。
柳丝雨一面听一面就止不住流泪,本来她盼望着会有奇迹出现,现在她的侥幸心理终于被绝望所替代了。大圈仔见她哭得伤心,自己眼圈也红了,他开始责怪自己,不该带他逃港。柳丝雨也跟着他一起自责,说这事不能怨你,我不知该怨谁,如果我不来香港恐怕就没事了,是我害死了他。两个人就这样同病相怜,唏嘘叹息了半天。后来大圈仔提议去海边拜祭一下项东方。于是,他们买了些香烛纸钱和水果,打了一部的士,开到大鹏湾的水边,摆好水果,点燃蜡烛和纸钱,向着东边拜了几拜。
回来以后,柳丝雨仍然悲伤不已。傍晚大圈仔打来电话,除了埋怨自己以外,还不停地安慰柳丝雨。柳丝雨无处排遣,慢慢地向大圈仔敞开心扉,向他倾诉自己的苦闷。后来,两个人经常见面,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心情总算平复下来,这时大家都已经觉得有点离不开对方了。好多年以后,两个人了结婚,然后有了女儿。
最初几年,两个人倒是恩恩爱爱夫唱妇随。后来大圈仔脾气越来越差,经常作噩梦,脾气暴躁沮丧不安;尤其是每当他左手痛时,就会想起那个悲惨的往事,没完没了地自责。他喜欢酗酒,常常对柳丝雨发脾气,搞得俩人关系时好时坏,这自然也影响到了孩子。后来,国内开放了,他不甘寂寞,执意要回去做生意,跑去四川开了一家玩具厂,生意越做越大,干脆把全家人都搬去那边生活。那时女儿才五岁大,既不会讲四川话又不会讲普通话,经常被人取笑欺负,性格慢慢地变得固执多疑,缺乏安全感。随着赚的钱越来越多,大圈仔的生活也越来越糜烂,他包了二奶三奶。终于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与二奶撞死在公路上。失望至极的柳丝雨把家搬回香港,并且经常回家乡长住,女儿则到了美国留学。
听完了珍妮的故事,项东方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他既为柳丝雨的不幸遭遇感到伤心难过,又为自己终于找到她而高兴。想到自己多年来对她的误解,他觉得很惭愧,原来柳丝雨真的像自己当初设想的那样,遇上了无法控制的事情,自己后来真是错怪了她,这只能怪自己的自私。当然,如果不是珍妮今天把这一切说出来,谁会知道真相呢?仔细一想,他忽然觉得其中仍有一个不解的谜团:柳丝雨寄来那么多的信给自己,都到哪里去了呢?而且自己也曾给过她许多的信,难道她一封信都没有收到?于是他就问珍妮,珍妮说不太清楚,只是曾听妈妈提过刚到香港的时候,信箱的钥匙抓在她父母的手上,他们从来都不让她开信箱。这样项东方就猜想可能柳丝雨父母把自己的信给拦截了,至于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就不清楚了。对于自己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收到柳丝雨的信,现在或者将来永远都是一个不解的迷,目前纠缠于此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珍妮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时断时续,有时还会哽咽着停下来,而她讲的也是一个大概。项东方想了解更多的细节。于是他就追问她道:“哪你读过那首诗吗?”
珍妮说:“是的,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把这诗给我看,那是写在一张农场的信笺上的,抬头用红色印着农场的名字。我看到那张纸好像被水湿过,水印把纸弄得硬硬的,还有墨水被化开的痕迹。开始时也看不懂,我看了很多次,后来就会背了。我爸妈经常吵架,经常听到父亲骂妈妈老忘不掉项东方,妈妈也反过来说你不也是一样吗,他们经常这样互相折磨着。每次当妈妈跟爸爸吵架以后,她总是很伤心,于是就跟我讲你们的故事。我好怕他们吵架,我时常还替妈妈惋惜呢。”
“看来你妈妈受了不少苦,我很为她难过。”项东方情不自禁地说道。
珍妮擦着眼泪说:“我妈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天天都以泪洗脸。我爸过世后,我们搬回了香港,我妈不喜欢那个老房子,说是晦气,就卖掉了;又在马鞍山那边买了一套房子,在阳台上可以看到大鹏湾,她天天就看着海水发呆。”
“哪她现在过得还好吗?”
“她现在年纪大了,嫌香港太吵杂,经常回到乡下去住。”
“哪个乡下?你爸的还是你妈的?”
“当然是我妈的家乡了!我们在贺西镇的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子,她打算在那里安度晚年呢。”
一听到贺西这个名字,项东方心里猛地抖了一下。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离他是那么的遥远,他已经好久没有想到过她了。那次在赴京上学的轮船上,他曾发了个毒誓:永远都不回贺西!到目前为止,他确实恪守着自己的诺言,从来没有踏足过故乡的土地。在北京的时候,他倒是常常回忆起家乡的一切,而那大多都跟他的苦难辛酸的历史相关联,贺西留给他的大多都些是痛苦的记忆。
到了美国后,他忙于应付生活的方方面面,关键是整个人沉浸在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氛围和语境之中,根本无暇也无心去思念故乡。有时候,在一连串的英文语境中,他的脑海会突然冒出几句中文的句子,就像天空中飘过几片白云,他会想起小时候生活的一些片段。但这些突如其来的思绪,马上就会被潮水般涌来的当前处境所淹没,仿佛一阵强风将白云吹得无影无踪。有一天,他想起小时候与瘦猫和肥猪斗蜘蛛的往事,唏嘘了一阵,忽然接到一个电话,一番英语对白以后,他就把这事给忘了。
项东方不记得当天自己是怎样离开珍妮的。他懵懵懂懂地告别了她,又恍恍惚惚地上了自己那部白色的奔驰越野车。像平常那样,他一上车就打开了收音机。他一面开车,一面麻木地想着心事,收音机在放着古典音乐。柳丝雨还活着,而珍妮竟然是她的女儿,这件事来得太突然,他一时还无法适应。他的脑子闪过许多假设:如果柳丝雨不移民香港,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他把这些假设一直往上推:如果没有鸦片战争,如果香港不曾割让给英国人,那香港也不过就是广东省宝安县内的一个小渔村,就根本没有什么移民之说,这样柳丝雨就根本不会移居香港,他们之间的悲剧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假设和推论让他很无奈,感到自己就是历史中的一块泡沫,随着时势汹涌的波涛翻滚沉没。因此,他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去怪罪柳丝雨,一切都是命,是命运之神让俩人彼此分离,各自遭受数不尽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苦难和伤痛。
他的心很矛盾,一方面,他开始思念柳丝雨,另一方面,他放不下与珍妮的感情。想到自己竟然爱上了自己初恋的女儿,这实在是令人尴尬。他很爱珍妮,她是那么羞涩,腼腆和胆怯,自己好不容易才打开她的心扉。现在他一天见不到她心里就发慌,她的影子总是在他的眼前摇晃,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牵动着他的心。一想到她他就想起了柳丝雨,他在珍妮这里再次体会了初恋那种味道,他不能离开她。
然而,偏偏她是柳丝雨的女儿!如果柳丝雨知道了会怎么想?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还是那么地在乎柳丝雨,虽然几十年不曾见面,可是,看着珍妮他就能想起年轻时柳丝雨的容颜。比起柳丝雨,他痛恨林梦茵,柳丝雨从来没有对不起自己,林梦茵为了一个美国人背叛了自己;而虽然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柳丝雨,但是正因为这样,才令自己更加怀念与柳丝雨之间的纯朴和率真的爱情。他明白自己正陷入到一个深深的矛盾之中,这一对母女都让他爱得死去活来,到底该怎么办?真是宿命啊!他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忽然间他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去见见柳丝雨吧,让她来决定好了!
车子开上了拥挤的海湾大桥,华灯初上的大桥像一条巨龙绵延数英里。车外下着雨,雨刷不停摆动着,透过雨帘项东方呆呆望着前方,雨中的桥灯和车灯变得光怪陆离、迷离恍惚。收音机忽然传来了一首熟悉的乐曲,是一首小提琴独奏曲,哀婉凄凉的乐曲像一道闪电穿透人的心扉;又像一股清泉流过肺腑,它深入骨髓,直达灵魂深处,久久地震撼人心。项东方停止思索,静心细听。他一下子想不起曲子的名字,却轻轻的随着乐曲哼了起来。哼了几句以后,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德沃夏克那首缠绵悱恻的《念故乡》。他开始随着乐曲唱起歌词来了:
“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天青青、风凉凉,乡愁阵阵来……”
他唱的是中文。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和唱过这首歌了,不知什么原因竟然还能记得,而且毫不费力就能完整地唱出来。他记得最后一次听到它是在北大时,那次,他与林梦茵到中关村科学院礼堂听了盛中国的小提琴独奏。当时他跟林梦茵说这是全世界最动听的音乐,只有出门在外的游子才能体会里面那种孤独忧伤的情绪。
接着,他又想起了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的情形。那是在小学的时候,教音乐的刘老师身穿一袭花衣,拉着手风琴,深情款款地唱着这首歌。歌声传到他的耳畔,渗入他的脑海,在他的心底里飘荡回旋,让他陶醉,然后沉淀到灵魂深处,永远都忘不掉。后来,刘老师被批斗,其罪名之一就是因为教大家唱这首歌,她的女儿柳丝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母亲任人侮辱和鞭打……
想着想着,他鼻子突然一酸,心里一阵激动,眼睛湿润了,眼泪就像车窗上的雨水汩汩地淌下来。他伸手抹了一把,他把车子停在路边,关掉引擎和雨刷,任凭雨水拍打着车身。雨越下越大,瓢泼的雨点敲打着车窗,水像瀑布一般流淌在玻璃上,他的眼前却隐约浮现出故乡那条清澈蜿蜒的贺江,他看到了那绿得发蓝的河水,还有自己伸进水里的脚趾头,仿佛感到被小鱼儿啄食脚跟而引起的痒痒;他想起了那个微风吹过紫荆花树的仲夏夜,听到了那皎洁夜空中隐隐传来的广东音乐《彩云追月》,他甚至还嗅到那家饮冰室飘荡着的浓浓的香草味。一股强烈的乡愁像野火一样扑面而来,烧得他坐立不安。真想不到,几十年来,自己有意无意地要逃避的故乡,要刻意遗忘的人和事顷刻之间都复活了。
回到家,他上网去搜寻了一下,很轻易就找到了几个不同版本的粤语歌《彩云追月》。有大姨妈教的那首讴歌月夜的抒情歌,有大圈仔唱的那首情歌《几度夕阳红》,还有粤剧名伶红线女歌咏海外游子回归故乡的心情的,都是同一首曲子配上不同的歌词,各有特色。他反复地听了许多遍,心里的思乡情绪得以缓解,他再次感到了母语的亲切与威力。这时候,他才真真切切地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语言是人的精神家园,因为它连着文化的根,是自我认同的依据。难怪希特勒曾经直言不讳地扬言:要消灭一个民族最好的办法,就是毁掉它的文化;要毁掉它的文化,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铲除承载文化的语言。当一个人对自己的母语产生厌恶的时候,就是他对自己的母亲产生疏离的时候,他会不知不觉地远离自己的故乡,一直到他慢慢地失去自己心底里的精神家园。于是,他开始变得六神无主、左右彷徨,像一棵浮萍随波逐流,找不到自己的归宿。失掉了母语就失掉了一个精神的家,犹如灵魂被放逐出家园,割裂了心灵深处的归属,精神就长久地在外寄居和流浪。
他以前一直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自从他与陈晓诗在一起后,他们平常说普通话,后来有了孩子,就开始迁就他,全家人改说英语。时间长了他说普通话都有点结巴了,至于粤语那就更是早就忘到爪哇国了。有一次,在中国超市买菜,店员突然跟他讲粤语,他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那次在拆车场遭遇抢劫时,他突然骂出那句粤语,那是发自心底里的呼声,是无意识的。在大部分时间里,他都说英语,以至于母语在他心里变得淡薄了。回想起来,在大学时他就开始嫌弃粤语,觉得它土,不登大雅之堂,刻意地去回避它。当他到了美国以后,他又开始压抑自己对中文的天然感情,试图逃到英语的世界里迷醉自己,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一首埋藏在心底里的粤语歌终于唤醒了他的母语意识,突显出自己血脉相连的根。他的心灵才得以平静,宛如回到了家一样亲切。他觉得自己游荡了半辈子,才终于找回了真正的家园。
在进一步的反省中,他发现,自己绕了半个地球,就像一只小鸟从东飞到西,最终才明白世上没有天堂,自己半生的追寻并没有找到哪个一直憧憬着的理想国。中国虽然也有许许多多的问题,但她也有着许多美国所没有的优点。而且,中国正在不断地改变,不断地进步,更重要的是中国是自己的故乡。祖国曾给他留下许多恶劣可怕的印象,但就像小时候父母为了要你学好,打骂过你,那又怎样呢,你还是爱你父母。就像他对自己小时候杀猫、在文革时打人的行为惭悔了一样,他觉得自己累了,翅膀弯了,但看得更清楚了,心中升起了一股飞回家的欲望,就像一只疲倦的鸟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