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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品名称:青春的烙印      作者:菁茵      发布时间:2019-11-26 09:25:32      字数:3664

  掌灯时分,姐姐陆敏终于回来了。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姑娘,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件朴素的白裙子裹着苗条的身体,胸前微微隆起。她从贴身的衬衣里摸出一个信封:“妈,我二叔给拿了500块钱。”
  “噢,我就知道向利不会让敏儿空手回来的。”母亲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拿起信封,把钱倒出来,吐了口唾沫,蘸着数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到里屋的抽屉里,锁了起来。
  “二叔留我在他家吃了饭。还说,钱不够的话就尽管吱声。哎,对了,陆健,你住校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姐姐一边麻利地收拾着碗筷,一边问道。
  “这不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吗?再说,不就搬个铺盖吗?”陆健懒洋洋地爬在桌上,显得漫不经心。
  “那你就错了,高中是一个分水岭,班里的同学已经开始品头论足了,你不能穿得太邋遢或者一副穷酸相,否则,同学们得笑话死你。”陆敏撇了撇嘴。
  说完,她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自己的弟弟。他还穿着初中时学校发的校服,裤子洗得发白,裤腿高高地吊着。
  陆健疑惑地低头看看,不好意思地冲姐姐笑笑,把裤腿向下揪了揪。
  陆敏比陆健大两岁,却看起来像个大人了。她说,初中时,大家都是甚事不懂的小屁孩,只要学习好,老师和同学便都对你另眼相看;而入了高中,则必须得注意自身形象,而城里的孩子具有明显的优越感,这主要表现在衣着打扮和生活习惯上。紧挨她床铺的是一个叫杨丽红的农村女孩,这女孩大大咧咧,吃饭穿衣不讲究,还特别邋遢。别的同学不以为然,可对于爱干净的陆敏来说,这简直难以容忍。
  “我怎么那么倒霉,偏偏和她一个宿舍,她那个脚气熏死人,每天睡前还不洗脚……”陆敏夸张地边说边扇着鼻子,仿佛杨丽红的脚就在她面前。
  “陆健,姐可告诉你,选宿舍和床铺的时候,尽量和城里的同学挨着,那些农村来的同学像野孩子似的。”陆敏喋喋不休地传授她的住校经验。
  “是太野了,还很歹毒。”陆漫随声附和。眼前又浮现那个看瓜女孩的身影,觉得脚腕又火辣辣地疼了起来。
  他赶紧敷衍了姐姐几句,回到自己的屋里,轻轻掀开创可贴,伤口还在流血,碰一下火烧火燎。
  他赶紧把创可贴又按上,为了避免血流到褥子上,自作聪明的他把一个塑料袋紧紧绑在脚腕处。这样的做法,无疑雪上加霜,加重了伤口的炎症,可当时的他,并不知道。最终,他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
  那一夜,对于陆健来说,简直是在煎熬中度过。脚腕处一直如刀刮般火辣辣地疼,钻心的疼痛让他无法入眠,他只好静静地坐起来,紧咬才关,悄无声息地抹眼泪。
  东屋传来父亲的打鼾声,可他实在不忍心惊扰了他们的睡眠。父亲的工作太辛苦了,而母亲的睡眠向来就不好。他呆呆地瞅瞅窗外,一片漆黑。第一次觉得,夜,竟是如此漫长。
  好不容易捱到天明,他赶紧拖着疼得有些僵硬的腿,艰难地跨上自行车飞快地溜了出去。好歹他已经是十八岁的男子汉了,总不能因为这么点伤,还让父母担心;他们,操的心已经够多了。
  天刚蒙蒙亮,附近仅有的一家小诊所刚刚开门。诊所的王姨是老邻居了,平日里和蔼可亲得如同亲戚。可一看他的脚上裹着塑料,王姨顿时变了脸,张口就训:“这么热的天,捂个塑料袋,不感染才怪。”
  王姨麻利地拿来药瓶,把药水洒到伤口处进行清洗,陆健疼得龇牙咧嘴。那种疼痛,无法用言语形容,每滴药水都如火焰般烧灼着皮肤。他紧紧倚在桌前,心不由地抽作一团,担心自己随时都会晕眩过去。当得知他是被狗咬伤后,王姨一脸严肃:“伤口这么深,赶紧去防疫站打狂犬疫苗吧。”
  一听打针,陆健的腿立马软了。
  从小,他就怕打针。当大夫举着注射器向他靠近时,那叫一个心惊胆战。看到打针的大夫时,陆健总会联想起玩飞刀的武士,感觉呼吸也不均匀了。太佩服他们了,面对活色生香的屁股,针头扎得稳、准、狠。在他们的眼里,那哪里是人体的一部分,分明只是一堆司空见惯的肥肉。陆健想着,不由吓出一身汗。
  不,绝不打针。他跨上自行车,匆匆忙忙告别了王姨。
  回到家里,父亲已经上班了,母亲正在拾掇屋子,桌上摆着两根油条和一碗豆浆。他故作轻松地坐到凳子上,开始狼吞虎咽吃起来。
  那天,陆健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大多时候,是躺在床上,看他从旧书摊上买来的那本《雾都孤儿》。母亲惊诧于他的突然改变,问他怎么不去打篮球了。他闪烁其词地敷衍母亲,说就要住校了,想多些时间陪陪她。母亲的眼睛顿时湿润了,她亲切地摸摸他的肩头,喃喃地说,“这孩子,越来越懂事了”,眼里盛满无限的温情。
  陆健是陆家唯一的男孩,从小到大,全家人包括他的叔叔陆向利都十分宠他。虽然家庭条件并不好,但他却从未干过粗重的活,吃的穿的,父母也总是尽可能地先满足他。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因为挖蒲公英受了伤,肯定会心疼得不得了,尤其是陆健的母亲更会彻夜睡不着觉了。
  千万不能说,他们知道了,肯定会带我去打针,那太恐怖了。男子汉大丈夫,挺一挺就过去了。陆健每天做贼似地一遍遍安慰自己。
  可没过两天,这事还是被陆向阳知道了。那天一进门,陆向阳顾不得脱衣服,敞开喉咙便喊:“陆健!陆健!”
  陆健的母亲慢吞吞地答:“屋里躺着呢,甚事啊?”
  “这小子,被狗咬了,居然不说。我刚才听诊所老王说的,被狗撕下去一块肉呢。”陆向阳风风火火地走进陆健的屋子,拉起他便走,“走,赶紧去防疫站打针。如果遇到的是条疯狗,可就麻烦了。”
  接下来的日子,是陆健有生以来最为黑暗的日子,用他的话说,简直可以用水深火热来形容。不到一个月的时候,陆健在父亲的绑架下,屁股上一连挨了五针,疼得他连凳子都坐不成。
  揉着惨不忍睹的屁股,他紧紧攥着拳头,心里一遍遍地咒骂那个农村丫头。不就是想吃颗西瓜吗?至于放狗咬人吗?真可恶!他盘算着和刚子哪天再去一趟那个瓜田,狠狠地捉弄一下那个臭丫头,以解心头之恨。
  可是,好久没见到刚子了,上次把蒲公英卖给药店后,刚子就拿着通知书直接回家帮他爸放羊去了。刚子是蒙古族,他阿爸养着一堆羊。他的家在牧区的山里,虽然紧挨着塞外平原,但路不好走,回一趟得三个小时,中途还得倒车。这次中考,本是初中同学的他们又考入同一所高中。接到录取通知书时,他们激动地拥住彼此,高呼着缘分哪,差点就要流眼泪了。
  挖蒲公英是陆健的主意。本来他是想利用假期打打零工,挣点钱。可当看到药店门口的大牌子上面着“收购蒲公英”时,他便改了主意。
  蒲公英是一种中药材,假期在乡下的奶奶家时,陆健经常见到这种植物。奶奶把这种草称作“不等爱”,还告诉他一首顺口溜:不等爱,不等爱,猪羊吃上不停蹄儿。所以,村里的人给羊割草的时候,都有意地绕开这种植物。现在这种乡间一抓一大把的草,药店却以高价收购。他好像被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当头砸中,兴奋得全身的细胞都咧嘴笑了。
  他兴冲冲地去找住在亲戚家的刚子。刚子拿着通知书正打算回家报喜,听了他的建议,扔下行李,跟着他便出发了。
  隆城是塞外平原最重要的产粮区,拥有着一望无际的农田,因盛产葵花、玉米和西瓜而闻名。他们骑着自行车沿着国道走了几十里路后,沿着一条农民们耕种踩出来的便道拐入了田野。很快,在一片小树林里,他们便发现了一大片蒲公英。嫩绿的锯形叶片随风招展,上面星星点点地布满了金黄的小花朵。陆健和刚子兴奋地挥动铲子,不一会便挖了半袋子。如果不是看到那块瓜田,如果不起偷瓜的念头,如果不被狗咬伤……或许,此时,他和刚子还在田里挖蒲公英,那得卖多少钱哪。
  “可惜,这世上压根就没有如果这样的果子……”陆健沮丧地躺在床上,思绪没边没沿地飘着。几乎每天都把那个看瓜女孩翻出来,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通。
  因为受伤,他在家里享受了一级待遇。母亲殷勤地为他换药,陆敏买来两袋小零食为弟弟解馋,他的床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书。他在这堆花花绿绿中除了吃,便是睡,偶尔翻两页书。几天下来,他渐渐厌倦了这种像猪一般的生活,心里像是长了草,总想跑到外面去。可母亲说,必需好好保养,落下病根可就麻烦了。他只好郁闷地趴在窗前,望着蔚蓝的天空发呆。
  那个暑假,因此变得枯燥而漫长。
  快开学的时候,伤口总算好利索了。被狗咬掉肉的地方凹了进去,白白的皮肤上,落下了一条筷头粗的疤痕,如同一条粉红的长虫,这令他感觉很不舒服。
  晚上,陆健抱着自己的脚腕坐在床头左瞅右瞅,陆向阳进来了。他赶紧拉下了裤腿,将伤疤盖住。父亲关切地望着他:“不疼了吧?以后小心一些。”他边说边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放到床边,“这些是你的学费和住宿费,收好了,伙食费以后分月交吧。”
  陆健点点头,目光落到了父亲的手上,那双手粗糙得像老树根,青筋突起。父亲放下钱就转身出去了,摸着留有父亲体温的钱,他的鼻子一阵阵发酸。
  开学那天,陆健早早起了床。陆敏因为是班干部,已经提前一天住到学校去了。他穿上了姐姐帮他买的新运动衣,将铺盖捆到自行车后座上,把一个装有洗漱用品的塑料袋挂在车把上。母亲一边检查东西,一边不厌其烦地叮咛,陆健头也不抬地应和两声,推着自行车出了门。他抬起依然有些僵硬的脚腕,跨上了自行车。刚穿出小巷,便看到一张熟悉的笑脸——刚子,已经在巷口等他了。
  刚刚入秋,天气凉爽了一些。和煦的阳光透过树丛洒下来,感觉十分惬意。学生们骑着五颜六色的自行车风一般驶过,洒下一路爽朗的笑声。
  陆健与刚子相视一笑,轻快地跨上自行车,猛蹬几下,融入了滚滚人流中。
  新的生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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