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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翰墨轩

作品名称:龙飞凤舞      作者:流风飞雪      发布时间:2019-11-25 13:18:35      字数:7065

  龙守一远远跟着大娘,朝笔架山方向走去。快到进山的路口,他看看左右无人,急走几步追上大娘。路两旁的杂草每次见长,越往里走越长得茂盛,长得比他还要高了。两边的亲密地交叉在一起,人在里面走就像是钻地道。真是一条好路,一条通往翰墨轩的密道,不走进去根本就发现不了,更别说是让人怀疑是经常有人走动的路。他一路上再三嘱咐大娘:“千万别破坏了这条路的样子,等将来孩子好玩。”
  大娘问道:“孩子将来不是要出去上学吗?”
  他不高兴地说:“你见过谁家的孩子一生下来就上学的吗?”
  大娘笑着说:“也是,像我一辈子都没有上过学的。”
  龙守一有时候真嫌她话多。但是人很好,幸好有她,阿红在翰墨轩才不会孤独。翰墨轩坐落在笔架山背面的半山腰上,是一座三层的塔楼。实际上更像是一座碉楼,形状像碉堡,那厚厚的砖墙更是比碉堡还要坚固。像是为了战争建造的。
  龙守一没有听说过御笔镇经历过过什么战争,也不清楚塔楼是祖上在哪个年月建造的。听爹说,可能是爷爷的爷爷建的,塔楼以前一直叫“察毫阁”。是为了秋天里在高处观察远处的野兔和黄鼠狼的活动,以便把握收集狼毫和兔毫的最佳时节。如今用不上了,山上的野兔和黄鼠狼已经稀有,都用家养的兔子和山羊的毫毛制笔了。
  他越走近塔楼,越感觉那位建楼的爷爷的爷爷其实是挺浪漫的,建楼纯粹是为了看风景的。爷爷的爷爷万万不会想到的是,如今塔楼被他派上了更好的用场:金屋藏娇。
  龙家世代传承着制笔业,也传承着一条祖训:嫖妓能容忍,绝不允许养小的。也许是有了这条禁锢,龙家历代单传,祖上香火如风中蜡烛,一线飘摇。爹甚至在年富力壮时丧妻而不续弦,独力扶持他成长。他成人后,爹不要求他能做什么大事,只要求他能为龙家生儿子。爹教导他说,你只要生了儿子,一切就自然传承下去了。你要生儿子,多生儿子。他刚娶妻成家,爹就一口气给他取好了四个儿子的名字。还好,他没有辜负爹的期望,对得起祖上,接连让妻子生下了福元、禄元、寿元、喜元四个儿子。今天又添了个儿子,但这个儿子不是自己妻子生的。和不是妻子的女人生儿子,不知道算不算是有违祖训。
  走到半山腰的塔楼底下,因为心里有事,脚步有些急,他一路气喘吁吁的。他让大娘先进去,自己站在外面喘匀一口气。抬头仰望塔楼,心想那条祖训一定不是建造塔楼的爷爷的爷爷立的。那位立此祖训的祖宗当时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在饭桌上喝了点酒,随便丢下这么句话,就成了世代束缚后辈的祖训。养小的怎么了,养小的就一定会败光家业吗?还不同样是为龙家生养后代吗?就是那条祖训让他错过了赵红英,让他一生中遇见的最好的女人成为了别人的小的,快要为别人生孩子了。
  他喘匀气后,快步走进塔楼登上三楼。看见中间柱子上悬挂着的那支他精心制作的龙凤笔,此刻显得十分安静,让他想起头天夜里折腾了他一夜的那个梦。
  阿红分明是经历过一场生死拼搏后,正安静地躺着,脸上挂着满足。他们的儿子正趴在她身上叼着她的乳头使劲地吮着。那乳房就像他第一次看到的那样,鼓胀饱满,上面几根细细的青筋。阿红刚进他家家门时,叫胡嫂。是来给最小的儿子喜元做奶娘的。喜元出生那天正好是除夕,爹听见他落地时那一声哭声,真是高兴坏了,双手一拍:“真是个好年,福禄寿喜全了!”
  龙守一却感觉是来添乱的,年关了,那么多事。喜元出生时身子很小,比三个哥哥出生时个子小得多,看着让人心酸。他其实是没有花多少心血,完全是和妻子勉强完成任务的。妻子也像是实在经受不住似的,生下这第四个儿子后,那原本就不大的乳房就小成了两个小馒头,干瘪得挤不出一滴奶水。记得那天他从外面拜年回家,远远地听到小儿子的哭声,心里隐隐的不安。走进家门,见大厅的角落里,一年轻娇小的女子抱着喜元往自己胸前按。走近跟前,突然一道冰冷的水箭袭来,直射到他的脸上,凉丝丝地流到嘴角边上。他本能地伸出舌头一舔,甜甜的……直到孩子的哭声把他惊醒,对着呆望着他的女人:“你是?”
  女人红着脸轻轻地说:“都叫我胡嫂。”
  “胡嫂?”他望着胡嫂,神情有几分痴呆。女人说话的声音很甜美,像赵红英的声音。模样却不像赵红英,圆圆的下巴圆圆的脸,充盈的奶水让她显得更性感而温柔。
  “这是刚请来的喜元的奶娘。”妻子江月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面前。家里发生的许多事情他都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奶娘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他自然不便细问。这些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乳房里的奶水。很长的一段时间,在家里都得围着那对乳房转。他看着那对乳房开始时有几分羞怯,随后是半遮半掩,再后来就坦然面对了。
  小儿子喜元只喜欢了几天,就对晃荡在面前的这对乳房不买账了,好像是识别出那不是亲娘的,很快就拒绝接受了。胡嫂便没有了呆在这个家里的理由,过完元宵节得离开走人了。
  元宵节的晚饭吃的很早,龙守一喝了点酒。爹从小到大一直不让他喝酒,对几个孙子喝酒倒是放任,孙子喝酒都是正常的交往,儿子喝酒就不正常了。也没有什么理由,父子是天生的仇人。喝了点酒的龙守一见胡嫂拿着个包裹走出家门,心里突然一下子空落落的。他在家里呆不住了,说是出门去看元宵花灯,走出门外,紧走几步,朝镇南唯一通往外的大道大步赶去。
  天色渐渐暗下来,一路上也没有碰见什么人,人们都去镇中心广场看花灯去了。暮色中他远远看见胡嫂迈着碎步的身影,有几分婀娜,更像是颤颤跌跌的。他禁不住紧走几步正要上前伸手扶她一把,身边不知是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步履蹒跚上了年纪的女人。
  “年还没有过完,你们龙家就把一个弱女子撵走。”
  这话听着有几分刺耳,又有几分熟悉。当年爹催着赵红英离开家门时,赵红英就说过类似的话,是带着眼泪喊出来的:“这么大一个龙家,就不能收留下我一个弱女子吗?”要不赵红英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也不至于去给蒙家做小的,太让人心疼了。
  按照当地的习俗,要过完农历的正月,才能算是真正的过完了年。元宵节的黄昏时分,两个女人能走到哪里去呢?四面都是苍茫大山,他想起了笔架山上那荒置了多年的察毫阁。
  那年元宵节的第二天起,龙守一有了晨练的习惯。那年他刚过本命年。家里人没有谁注意到他的变化,只是有一天早上出门时碰见爹,爹一直起得很早。爹见他一身轻便装束早早出门,用罕见的目光盯着他。他连忙对爹说:“出去爬爬山,锻炼一下身体。”
  爹点点头:“是该注意身体,都四个儿子了。”
  爹的口气,好像四个儿子都是从他身上生下来的。他在爹的目光注视下,朝笔架山方向慢步跑去。来到山背后的塔楼,刚一进去,感觉到几分阴凉,心也渐渐平静下来。大娘正在整理着一些过日子的锅碗瓢盆。他到得三楼,身上在微微地冒汗。胡嫂正对着窗外发呆,他突然有了一股写字的冲动,好久没有畅快淋漓地书写过大字了。也就是从那一天起,察毫阁变成了翰墨轩。当然,“翰墨轩”这三个字他不敢对外张贴,只贴在三楼的顶端。除了他本人之外,只有一个人知道。他今后写的字也只给一个人看,只为一个人写。甚至他以后也只为一个人活了,年近半百,再不抓紧就没有多少精彩可活出来了。翰墨轩到处铺着纸笔,到处都是他的字迹。每次走进来,他就能彻底放松,喝一杯茶,练一阵字。累了就在软床上躺一会儿,心爱的女人在一旁欣赏他,陪伴他。活过半辈子,他才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一天下午,龙守一从镇上过来,难得在镇街上碰见有人卖野兔。他不问价钱就买下来一只,急匆匆来到翰墨轩。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野味了,家养的兔子那味道是没法相比。大娘烧出来香味飘满整个翰墨轩。野兔肉就着大娘专门为他酿造的米酒,世上的美味绝配。身边的女人也在不停地劝酒吃菜。米酒野兔,酒足饭饱后,他怕自己把持不住,起身就要离开。像是突然想起来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身边的女人趁机又给他满上一杯酒。他端起杯子喝干之后,感觉身子微微发烫,身上的毛孔张开,他让身边的女人将筷子换成毛笔,杯子换成了砚墨,原来是几天没进翰墨轩,手有些痒了。
  “永和九年,岁在葵丑。”笔落纸上,写着写着,昔日的行书变成了狂草。信笔写来,酣畅淋漓。最后一句“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写完,把笔一丢,说:“太晚了,我该回去了。”
  身边的女人露出了依依不舍:“你能留下来吗?我想醉一回。”
  他不敢看身边的女人,很无奈地说:“我晚上必须得回去。”
  身边的女人依然在坚持:“就一个晚上?”
  他望着女人,长叹一口气:“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女人的声音突然变得清亮:“先生不老。”
  他平静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先生是男人。男人就像这笔架山,永远都不会老!”女人的声音是那么甜美,令他想起已经错过的另一个女人,他一把抱住了身边的女人:“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
  “忘了。”女人在他耳旁轻声说道,“你也叫我胡嫂吧。”
  “我要给你一个新名字,供我一个人叫。”
  “好呀!”
  “明天早上起来我告诉你,你应该叫什么名字。”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漫长得让人仿佛经历了一辈子,一个全新的一辈子。那又是一个短暂的夜晚,短暂得让人觉得,天随时都会亮,眼下要做的事情实在是让人放不下来。身边的女人被他压在身子底下,使劲地挤压,揉搓,有些死活不管了。女人分明是假装受不了的样子,身子一个挺翻,他借势改换姿势一把从后面抱住了她,正好将她的整个身子都抱在了怀里。双手紧握那仰慕已久的双峰,心都要化了。对着那光滑白皙的背,他突然很想在上面写字。又不想停下动作,舌头很自然地伸了出来,在她的背上一撇一提的。舌头竟然有那么柔软,胜过羊毫,任他纵情书写。一只善解人意的老鼠,在床边吱吱吱吱地欢叫着。
  他好像是刚闭上眼睛,天就亮了。睁开眼来,最先捕捉到的是一缕黄色的太阳光。看看身边的女人,叫阿黄吧,分明是一条狗的名字。他望着她那光滑的背上留下的一道道红痕,想起夜里用舌头在她背上反反复复地来回,一撇一提,一横一竖,要算是一个字的话,那是……他脱口而出:“阿红,天亮了!”
  她双眼迷蒙脸带红晕,看他一脸兴奋的样子:“我有名字了。”
  他一把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只属于我一个人的阿红。”
  说着话,那舌头又变成了一支柔软的笔,在她身上写着。从上到下,快要收尾时他停了下来,从她身上拿下几根体毛,说:“我要用它做出一支天下独一无二的笔来。”
  她笑着说:“真会开玩笑,这个能做笔?”
  他说:“任何毫毛都能做成毛笔。”
  她说:“你当你是孙悟空呀?那毫毛什么都能变。”
  “我不是孙悟空,我是你男人!”他问道,“你忘记了我家是做什么的呀?”
  她还是有几分疑惑:“这也能做成毛笔,真不相信。”
  他问:“你不记得昨夜在床边欢叫的老鼠吗?鼠须可是做笔的健毫。”
  她说:“那就是鼠须笔了。”
  他说:“有你我的毛发,应该叫龙凤笔。”
  她温顺地说:“好,就叫龙凤笔。”
  他重新躺倒在床上,眼望着她,真有点像在梦里出现过的情景,他真不想打破这梦境。她催他说:“快起来吧,该回家了。”
  他笑着说:“让我再躺一会儿,说我老了吧。”
  她在他怀里:“在我眼里,先生永远是最棒的。”
  他一时兴起,翻身又把她压在下面……
  第二天回到镇上家里,他仿佛回到了往世前生。江月兰抱着小儿子喜元站在大厅上,看着他走进家门。他不敢看她的眼睛,想过去逗逗儿子,故意用一夜之间长了许多的胡须去蹭儿子的脸。儿子哭了起来,往娘的怀里拱,儿子只认亲娘。她抱怨说:“孩子这么嫩的脸,扎出疤痕了将来怎么办?”
  他嬉笑着正想离开,她突然问他:“怎么一夜都没回家?”
  他说:“本想去城里,路过不空山时被悬福寺里那和尚拖住谈经。”
  她又问:“什么经谈了这一夜?”
  “金刚经。”他摇头晃脑地口中念道:“一部《金刚经》,专为众生说法,而又教人离相,学古人书。是听佛说法识得秦汉晋唐书法之妙,而会以自己性灵,是处处离相,得成佛道之因由也。”
  “眼圈都发黑,还之乎者也的。”江月兰板着脸,“还不去睡觉!”
  这是他第一次在江月兰面前撒谎,而且是一个这么大的谎。她也没有再问什么,低头检查怀里的孩子有没有撒尿。他暗自庆幸她没有追问那和尚叫什么。
  为了圆这个谎,隔了两天他真的坐船去了一趟不空山的悬福寺。这寺庙他以前来过,印象不是很好。一进门就有和尚向你卖香,推荐那有一米长的粗大的价钱也贵的香。见你是初次进来,和尚就会说,你运气真好,今天正好碰上某某菩萨的生日,烧几支大香,菩萨保佑你一切都好。大殿的正中央满脸笑容的弥勒佛像前面摆着一只功德箱,要你捐钱。他没有进殿,在外面转了一圈,正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见人们敬完香后都朝寺庙后面往下的一间小屋走去,他也随着人流走了进去。小屋的上首盘腿坐着两个和尚,在逐个点化排队前来的香客,分别求走被大师开过光的宝器以得到保佑。
  龙守一排在了左边的队伍里,那和尚戴一副黑框眼镜,样子贼眉鼠目,脸色却光滑红润。那说话的声音尤其让人动心。他听见前面的人叫那和尚普慧大师,便记在心里。轮到他走到跟前时,和尚看了他一眼,说:“你要是从政,一定能大小当上个官。求一支开过光的毛笔回去吧,挂在家里的正堂上,一定能保你堂堂正正做官,做大做好。”
  他禁不住笑了,还真是神了,和尚信口开河,却道出了他与笔的渊源,也算是缘分。他花钱在和尚身边换了一支毛笔,走出小屋。把笔顺便带回到翰墨轩,一走进翰墨轩,就忘记了和尚的话,将那笔随便丢在一个角落里。
  第二天一早,他跟爹说:“爹,我也想制笔。”
  爹听了一愣,按理说制笔是龙家祖传家业,他对儿子应该言传身教让他自然继承祖业。可是几个孙儿都长大成人早早懂事,完全可以继承祖业。儿子为龙家一口气添了四个子孙,可谓立下汗马功劳。平日里不让儿子操持家业,是怕儿子伤了身体,也宁愿让他清闲着。爹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想起来要制笔。爹问他:“你现在每天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他反过来问爹:“你不觉得我这样有愧于制笔世家的出身吗?”
  爹不再说什么了,随他想做什么做什么好了。吃过早饭,爹便带着一家老少去制笔的工场。见他没有出门的意思,爹问:“你不是说想制笔吗?”
  他说:“我想在家里制自己用的毛笔,工场里人多吵杂。”
  原来只是想自己做着玩玩,爹舒了一口气。工场里雇了不少工人,堆放着很多动物皮毛,确实是杂乱浑浊。爹正要出门,又被他叫住了:“爹,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是不是所有动物身上的毛发都能做成毛笔?”
  “应该是的。”
  “包括人吗?”
  “你是想用头发做笔?”
  爹望了一眼抱着喜元的江月兰,生孩子前把一头长发剪了。爹说:“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说能用来做毛笔吗?”
  他忙说:“前一阵子月兰不是说房间里有老鼠,夜里闹得她带喜元睡不好觉吗,我想把那老鼠捕了,剪下鼠须做笔,一举两得。”
  爹说:“鼠须笔倒是听说过,鼠须做笔毫倒是健笔。”
  爹走后,他对江月兰说:“我要亲手制作一支好笔,并要在笔身上刻上《金刚经》。然后送给悬福寺的普慧大师去开光,保佑我龙家的制笔业世代兴旺。”
  虽然他大半辈子日子过得清闲,也很少插手祖上传承下来的制笔业,但平日里耳濡目染,制笔那大小上百道工序,他了然于胸。他按照自己的计划,第一步是选毛,俗话说:毛笔一把毛,神仙也摸不着。那笔里要有他和阿红的毛发,难道真的大逆不道了,他和阿红在一起要是算违背了祖训,早已大逆不道了。关键的还要有鼠须。他不忍心诱捕那只在他和阿红床边叫得欢的老鼠,翰墨轩里本来就空荡寂静。
  他用竹子做了一只捕鼠笼,笼子的门口设置了一个机关,老鼠被诱进去后,便会触碰机关自动关闭笼子的小门,把老鼠关在笼子里。没想到第一个夜里放在江月兰的床边就关上了两只壮硕的老鼠,他把老鼠抓出来,剪掉鼠须,重新把老鼠放走。江月兰责怪他:“老鼠是祸害,哪能这么放走?”
  他笑笑说:“我们要的是鼠须,把老鼠放出去,等它须长出来了,再抓回来剪。”
  有一只不长记性的老鼠,被剪掉须后接连三个晚上都钻进笼子里被抓。真有些让他哭笑不得,最后一次他只好把这只不长记性的老鼠带到山上放走。
  家里的老鼠被捕光了,鼠须也收集得差不多了。他对江月兰说,他将要制作出一支独一无二的鼠须笔。实际上里面有兔毫羊毫,更有别人不知道的他和阿红的毛发,这支笔对他和阿红应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笔料选好后,接下来就是水盆,结头,选管,装套,镶嵌等一系列工序,最后一道也是最艰巨的一道工序是刻字。他要将《金刚经》镌刻在笔管上,否则难以成为天下独一无二的笔。《金刚经》共三十二品五千一百三十个字,要刻写在这不大的笔管上,确非易事。他先将《金刚经》蝇头小楷写在笔管上,然后用针头随型逐字雕刻。每日一品,一个多月下来,人也瘦了一圈,终于完工后,他挥舞着自己的杰作,对月兰说:“明天就送去不空山悬福寺给大师开光。”
  傍晚时分,他扛着一支毛笔走进家门。江月兰明显看出不对,问他:“怎么出去一趟,毛笔都瘦了一圈,上面刻的些字也走丢了?”
  他连忙说:“这支是大师开过光的,让挂在大厅的柱子上,我们那支还要在寺里放一段时间。”
  江月兰问:“和尚叫什么来着?”
  他回答说:“普慧大师,看上去有些道行。”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对江月兰说谎话,也不脸红了。其实他精心制作的那支龙凤笔被他挂在了翰墨轩三楼的柱子上,带回来的是昔日丢弃了的从和尚手里求回来的毛笔。打那以后,他便常常正大光明地对江月兰说,去找普慧大师谈经论道。江月兰看他的样子大有离家出走的意思,心里隐隐的有些担心。其实他没有再去不空山见那个和尚,每次出门后都是绕来绕去绕到笔架山的翰墨轩。
  他看着悬挂在翰墨轩三楼的柱子上那支龙凤笔。他想不明白,这支笔居然会走进梦里折腾了他一夜,他想不出,一支笔能翻腾出什么惊天大事来。
  “给儿子起个名字吧。”十个月前才有名字的阿红,急切地想自己的儿子快些有个名字。
  “凤舞,龙凤舞。”他脱口而出。
  阿红说:“是男孩呀。”
  “哦,男孩就叫龙飞。”终于可以亲自给儿子取名字了。这是个多年前在他脑子里就有了的名字,男孩叫“龙飞”,女孩叫“龙凤舞”,看来他一心想着阿红给他生的是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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