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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御笔镇

作品名称:龙飞凤舞      作者:流风飞雪      发布时间:2019-11-24 17:41:11      字数:9505

  御笔镇上的世家子弟龙守一,悠闲了大半辈子。本命年来了,同样四十多岁的夫人江月兰竟又怀上了第四个孩子。老爹龙十一一口咬定:这个肯定还是个孙子,福禄寿喜要全了,儿子真为龙家争气。
  龙守一不以为然,不就是让女人生个孩子嘛。见爹那副得意的样子,他倒希望这回是个女儿。夫人江月兰的肚子一天天地明显凸起,他的日子却仍像往常一样,早饭后在家写完几张毛笔字,就出门在镇街上闲逛。逛着逛着,逛得身上微微出汗了,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来:这镇为何就叫御笔镇,何时开始叫的御笔镇呢?
  有了这两个问题,他的日子突然一下子变得有聊多了。每日里除了写写毛笔字,走出外面,他逢人就想聊几句。尤其是碰见那上了年纪的老人,总爱问东问西,问前问后,都是些久远的难以回想起来的事情,挖祖宗十八代的事情。总是把人问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甚至找借口躲避他了。
  江月兰的肚子很像远看笔架山凸起的一座山峰,看着有时候真担心他随时都会往下倒。他把这段日子可怜的一点收获归纳起来,只是一个简单的描述:在一个久远的年代,为躲避战乱,几个湖笔商人拖家带口逃到这深山腹地,老老少少累得喘不过气来停下脚步的时候,看到身后蜿蜒着有如龙飞凤舞的山上,到处窜动着山羊、野兔和黄鼠狼,面前一条曲折多弯的小河哗哗流淌的声音像是在发出挽留。他们实在是没有力气也没有目标往前走了,便在此落户安家。先是垦荒种地,养家糊口。待时局稍有稳定,他们便重新拾起祖上传承下来的制笔业。利用本地丰盛的资源,不断地把祖上的事业发扬光大。也不知是哪朝哪代的皇帝用过镇上制造的毛笔,还是先人为表达志向,小镇名为御笔镇。小镇虽处深山,靠着那条唯一通向外界的河流水道,很快就把外面一些制笔商人吸引进来。到如今已经是上千户人家的大镇。除了少数农耕杂业,大多数人家都从事笔业。
  这么大个镇子,居然找不到记录它发展兴衰的片言只语。作为镇上的后人,龙守一突然意识到有责任行动起来干点什么,也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充实一些。一天早饭后,家里人全都出去工场忙活了,就连凸着高高肚子的江月兰也去帮忙拣毫了。家里十分安静。龙守一仍像往日一样在院子里铺开笔墨纸砚文房四宝,翻开《史记》,一把翻到了《项羽本纪》,举笔随手写了起来。心里有事,那字写得毫无章法,越写越不耐烦。实在写不下去了,突然把笔一丢,那黑色的墨点溅在白色的大纸上,星星点点有如天上的繁星。心想自己十八岁夺得镇上试笔大赛头名,也能算是少年英雄。转眼三十年过去了,往前面说,不说别人,就连他自己也已经记不清他的上一年或上上年的大赛头名是谁了。他若不是出身在制笔世家,也许同样没有人会记得他曾经是试笔大赛的头名。这些想法好像是虚荣心在作怪,或者就是出于一份私心。人非圣贤,带着点私心为公做好事同样是在做好事的。自己要是能牵头把御笔镇的由来过往,刨根问底,整理史册,一不留神挖出一两个项羽、刘邦之类的人物来,那将很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想到这点他非常兴奋,为自己的独特想法兴奋。他必须要把这个想法对人说出来,憋在心里会长毛。脑子里很自然就想到了从小一块长大好朋友胡一木。一木那手毛笔字落在纸上,一定能得到子孙后代的赞赏,甚至将会流传千古,像司马迁的《史记》。
  龙守一兴冲冲地走出家门,七拐八弯,走过几条逼仄的小巷,朝镇北笔架山下走去。走到老中医门前时,碰见一位熟人跟他打招呼:“守一,你也看病呀?”
  他连忙点点头,抬头看见“润笔堂”那块牌匾,猛醒过来,一木已经多年前就离开这个家了,而且很可能是永远离开了。
  龙守一想起来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十八岁那年,那一天他夺得试笔大赛头名之后,急匆匆地找一木,说好了的一同参赛,一木却没有出现。看见“润笔堂”的大门敞开,他冲了进去。大厅里胡满林铺着一张发黄的大纸,手里拿着一只大笔在一只棕色罐子里搅合了一阵,提出笔来举过头顶,连忙嘬圆的嘴巴伸过去接。待那笔尖上的汁液不下流了,用嘴唇拢一拢笔尖,将笔落在纸上,一阵狂放乱写。
  他一点也看不出那纸上写的什么,问道:“胡叔,一木呢?”
  胡满林抬了抬眼皮,没有搭理他。他忙说:“我们早约好的一同参加试笔大赛的,他为什么没去?”
  胡满林终于停了下来,再次将毛笔伸进罐子里吸得饱饱地拿出来,放进嘴里狠狠地吮着,发出滋滋响声,两眼望着涂得一塌糊涂的纸问:“你能看出这上面写的什么字吗?”
  他莫名其妙地摇摇头,他不是第一次碰见一木爹这样涂写,心里早就很想知道一木爹写些什么,但他现在更想知道一木为什么要爽约。
  胡满林不再多说,用笔指了指后院。他走进到后院,见一木独自蹲在朝阳的一个墙根下,手拿一支大笔在地上狠狠地涂写,脚下尘土飞扬。
  一木见到他,也不让他开口,对他说:“你什么也别问,先去笔架山背等我。记得给我带支好笔过来。”
  他匆匆回到家里,家里还是没有人在,却到处堆放着各种毛笔。他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情急之下看到桌上搁着那支刚刚夺得试笔大赛头名还没来得及清洗的镔铁狼毫,拿起就急急走出家门,笔架山不高,海拔只有三百多米。脚下的路,却弯弯曲曲的有点长。一路上心里忐忑不安的,觉着像是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
  他一路急走来到笔架山背,在僻静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喘一口气,一木也到了,满头大汗的一木手里提了个袋子,背上还背着个包裹。一木放下背上的包裹,从里面拿出一只棕色的罐子,很像他爹装药用的那种罐子。
  他忍不住问:“你偷你爹的药啦?”
  一木点了点头,又摇摇头说:“这不是药,你喝一口。”
  一木把罐子递到他面前打开,一股浓香扑鼻而来。
  他问:“你爹用这个写字?”
  一木举起罐子,猛喝一口。
  他接着问道:“你爹写的是什么字?”
  一木说:“谁知道,我娘不在了,他就常常这样发癫。有一次可能是醉了,半夜里听他边乱写边嘀咕什么龙飞……凤舞。”
  他听得很糊涂:“龙飞凤舞?”
  他和一木四眼相对,不得要领。想不清就不去想,他问一木:“你为何不去参加试笔大赛?”
  “爹不让去,而且是终身不让参加这项比赛。”一木说着,抱起罐子一阵猛喝。
  他看着一木喝,脑子更有些糊涂:“这是为什么?”
  一木的脸在逐渐变红:“我爹只想我跟着他学中医,传承他的衣钵。说镇里人家大都在做毛笔生计,我要是也跟着做的话将来肯定会饿死。”
  他说:“你爹说得也有些道理呀。”
  “可是我就喜欢毛笔,为什么别人都能做的,偏偏我做就会饿死!”一木说话的嗓门粗了起来。“有时候甚至会想我要是你爹的孩子多好呀。”
  “那我们换一个爹好了。”他开玩笑说,要是真能换的话,他也愿意。就像一木很想学制笔一样,他也很想跟一木爹学中医。这对好朋友从小志趣相投的是,除了在毛笔字上较劲,就是互相羡慕对方的家道传承,羡慕对方有个好爹。在一起时常常开玩笑说,能够换一个爹就好。可是想着换爹,那是多么荒唐的事。他把从家里带出来的与自己每日相伴的毛笔交给一木,从一木手里一把抢过罐子猛喝一气。一股浓香入口,很快通透全身,笔架山都突然间摇晃起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喝到这种东西,醇香甜浓。他举起罐子扬起头来还想再喝下去,罐子又被一木夺了过去:“这是酒娘,再喝会醉的。”
  “酒……还娘呀?你喝就不醉吗?”他看一木喝,便又去夺那罐子。
  两个人你来我往地争抢罐子,没几个回合便都身体摇摇晃晃的,说话也直喘粗气肆无忌惮了。一木咬牙切齿地从身边的一棵小树上折下一根树枝,学他爹那样在已经空了一半的罐子里乱搅一气,拿出来后高高举起用嘴接住舔了舔,然后在地上一阵乱画:“我龙飞……”
  他也不甘示弱,学一木的样折下一根细枝把那罐子抢在手里,用树枝在罐子里乱搅一气,高高举起用嘴接住舔一舔,然后也在地上乱画:“我凤舞。”
  两个人抢过来推过去的,画一阵又喝几口。然后又反过来,轮到他先开始画:“我龙飞。”
  一木紧跟着:“我凤舞。”
  一木嫌不过瘾,把树枝一扔,拿着他带来的那支刚刚夺得试笔大赛头名,还没来得及清洗的毛笔伸进罐子里,乱搅一阵后拿出来时笔尖滴着黑色的汁液,连忙用嘴去接,连声说:“香,酒墨,真香!”
  一木夸张地咂咂嘴巴,硬是要他也尝了一口那黑色的酒墨。
  不清楚是醉了还是累了,两个人坐了下来。一木仍在手里捧着罐子指着远方说:“等以后我娶了媳妇生个儿子就叫龙飞,你生个女儿叫凤舞吧,长大了嫁给我儿子。”
  他听了不愿意:“凭什么呀?我生个儿子叫龙飞,你生个女儿叫凤舞,嫁给我儿子。我的儿子才姓龙。”
  一木说:“我儿子叫胡龙飞,你女儿叫龙凤舞。”
  说完这话,一木就倒在大石头上睡了过去。这是他记忆中听见一木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他也很快在大石头旁睡了过去。他醒过来后,一木就不见了。大石头上留下一行字:“守一,我走了。不用换了,只要你愿意,我爹就是你爹了。你们千万不要出来找我,也找不到我的,有缘的话今生我们还有可能再见。”
  三十年过去了,这些事情仿佛就发生在眼前。看来今生要想和一木相见,恐怕只能是在梦里了。
  “润笔堂”的大门虚掩着,里面一定是有人在找一木爹胡满林看病,他也不方便进去了。他一直不是很明白,胡家明明是中医世家,却为何挂的牌子上写着“润笔堂”。胡满林有一个习惯,每天只看一个病人,在他看来,看病就是看人生,必须走进病人的人生中去才能清楚透彻那病的来龙去脉,找到根除的办法。你如果看见他家门虚掩着,多半就是坐在大厅里跟人谈病,就别进去了,只能在第二天早些过来。
  龙守一怏怏不乐的,像是真的带了几分病回到家里,还是忍不住对爹说起心里的想法。爹听了说:“我看你真是闲的,镇长都不操心的事,你操的哪门心思!”
  他清楚爹是不会支持他操那些闲心的,爹宁愿让他闲着养好身体,多为爹添几个孙子。爹的话倒是点醒他了,他还真想去找镇长,没想到镇长方世言却走进了他家。方镇长是来找他爹,为他儿子方圆来的。每一年的春天,春雷一响,万物复苏。仁善河里的水浓密饱胀了,笔架山呼吸出来的空气也湿润温暖了,镇上就要举办一年一度的祭奠笔祖的庙会。庙会上最激动人心的当属那场试笔大赛。御笔镇的祖上为了弘扬祖业,激励后生,规定十八岁以上的成年男人都可以参加,夺得头名者就能终生免费使用镇上任何一家制作的毛笔。任何一家制作的毛笔都以被他们使用为荣,并靠此传播名声。
  爹把一支刚精制完成的狼毫给了方镇长。方镇长举着笔比划了几下,口中赞道:“好笔!”
  龙家制作的毛笔的笔杆上都镌刻有一个草体“龙”字,龙守一当年夺取大赛头名就得益于这个“龙”字,之后历年参赛者大都来龙家求笔。方镇长前来不单是求笔,还送来了儿子方圆娶媳妇的邀请函。意思很清楚,儿子夺取试笔大赛头名后立马把媳妇娶回家。这也让龙守一想起来自己是这项大赛多年的评委。
  这一年的春天比往年来得早,春节一过,御笔镇人便忙于祭奠笔祖,紧接着就是那场激动人心的试笔大赛。大赛那天,全镇人都看见龙守一穿着一身黑色衣裤,体面地坐在评委席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最终方圆夺得大赛头名,也确系实至名归,那手毛笔字是得了镇长老子的真传。镇长年轻时也曾夺得过试笔大赛头名,之所以能当上镇长,也许跟他一手好字不无关系。
  热闹一阵之后,镇上人似乎很快就淡忘了这事。都在开始忙活一年的活计,毕竟生存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出身于制笔世家正当壮年的龙守一却依然每日穿得整齐干净地在家练一阵毛笔字,然后去镇上闲逛一番。他走出家门,见几个老人靠在墙根晒太阳。一位秃顶老人对他笑着招招手:“守一,这边一起晒晒太阳,暖和着呢。”
  他被迎面来的太阳照射得头有些发晕,要在以往,他只是笑笑招呼一声就从旁边走过,毕竟自己还没有到这个份上。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捻着几根长长的胡须:“守一呀,试笔大赛上方镇长的儿子那个方圆,肯定又是用的你们龙家的毛笔才夺得头名的吧。”
  一位胖老头紧跟着说:“这还用说,御笔镇上也只有龙家的笔了。”
  临近中午了,太阳照得龙守一脸上有些发烫,身上也在微微出汗。他走上前去,同几位老人家长里短地聊了几句,忍不住把在心里纠缠了许久的想法说了出来。那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几根手指头一直捻着几根长长的胡须,慢条斯理地说:“都说是盛世修史,传说外面都在乱得要打仗了。我们这里虽说是天高皇帝远,保不定到时候仗一打进来,都散走他乡了,修哪门子的史呀。镇长肯定也不会管这事。”
  秃顶老人接口说:“方镇长家正忙着娶儿媳妇呢。”
  于是,大家的兴致又聚集到了方镇长家娶儿媳妇的事上来。这可是眼面前就要发生的一件大事,镇里又要热闹上一阵了。龙守一不想再待下去,趁人不注意离开了那块墙根。他的日子很快就回到了从前。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就像是做了个梦似的,闭着的两眼一睁,什么事也不曾发生。他依然是每天写写毛笔字,没事在镇街上逛逛,日子依然清闲而稀里糊涂地往前过着。
  闲来生事,春日多梦,近来他常被梦困扰着。那梦不管黑夜白天,闭眼就来,无孔不入。常常令他总是满头大汗,或者是眼眶含泪。云里雾里,不知身在何方。奇怪的是,梦到的那些东西,大到静止的高山,小到爬动的蚂蚁,都通人性,会说话。更为神奇的是,有时候梦被扰醒后再次入睡,他还能接着进入被打断的梦里。只是在梦里闹腾了一夜,海阔天空千万里,醒来还是在床上。
  梦都是预兆,比如梦见收稻子、摘果子,家里肯定广进财源,生意红火。要是梦里深陷泥沼,被狗咬脚,必定破财不顺。昨夜那梦令他想不明白,明明是眼面前的东西,却为何要在梦中相见。
  开始时,那东西面目模糊似曾相识。渐渐地变得清晰起来,毕竟那东西的一丝一毫都是自己亲手侍弄起来的,比自己的儿子还要熟悉。四个儿子都是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基本上就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了。他几次将那东西抓在手里,却依然模糊空灵。他想让那个东西显露出本来面目,情急之下挥舞着想写下几个字来,那东西却不听使唤,躲闪着他,或者就是在故意逗弄他。他真正感觉到了力不从心,大喝一声,眼前一片黑暗。心痒痒的,麻麻的,分明被那东西拂过了。
  他被那东西折腾了一夜,早餐时也没有了食欲,对着一碗已经凉了的稀饭不停地吹,却不下口。坐在饭桌上首的老爹龙十一看他一眼,自顾稀里哗啦吃着。爹吃完了,放落碗筷,看着他问:“方镇长家的贺礼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准备好了。”他连忙点头回答,爹要是不问,他还真要忘了,这么重要的事,都是那梦折腾的。为了掩饰,他忙问:“爹,你去吗?”
  爹说:“方镇长家娶儿媳妇,按理应该去。我一个过气的老人家就不去了,你没事多去这些场面上走走。”
  江月兰在一旁给出生不久的小儿子喜元喂着米糊,细声插话说:“今天不是你生日吗?该好好庆一庆。”
  爹听了说:“过年就五十了,不再叫生日,叫做寿,我们晚上再庆。”
  他说:“不是明年才五十岁吗?”
  爹说:“做九不做十,难道你不懂。”
  爹说完后埋头喝茶,脸上流淌着细小的汗珠。爹尽管须发灰白,但脸色红润,七十多岁的人仍每天操持家业,让他这个做儿子的日子过得心虚。
  镇长方世言为儿子方圆娶媳妇,这也是御笔镇的一件大事。龙守一不敢怠慢,本来就显清闲的他,方镇长家的婚宴就是他今天的大事。待老爹出门后,他立即一口气喝完这碗凉透了的稀饭,准备更衣。其实他平日里就是镇上穿着最体面的,是龙家的脸面,也是御笔镇的脸面。想到今日的场面,他让江月兰找出那日坐在评委席上穿着的那套黑色衣裤,穿戴整齐走出家门。出门转身抬头就能望见笔架山,那山上藏着他的一个秘密,此刻令他十分牵挂。按常理,不管有天大的事,此时此刻他都应该守在山上。但是,镇长家娶儿媳,龙家的人不能不出现,他也不能对爹说,今天有重要事情,不能去参加方镇长家婚宴。
  他无奈地看一眼山头飘荡的白云,低头老老实实地朝镇东头的方家走去。一路上听见从镇长家的方向传来接客的鞭炮声。离方家大院还有百八十步远,院里传来一阵喜庆的喧闹声。院墙尽头的拐角处走出来一个身穿袈裟的和尚,和尚的身影有几分眼熟。没想到和尚也来凑这个热闹。
  他抬头望望天,感觉自己来得早了些,往左拐进一条巷子里,朝镇北走去。走到“润笔堂”前,门半开着,可能是没有病人。镇长家办喜事,全看热闹去了。他试探着把门推开,很小心地走进去。暗影里传来一声轻咳,表明主人知道他进了屋。
  “一木有消息吗?”他进门后先问上一句。多年过去了,他仍然习惯这么一问。
  “有没有消息都一样。”年逾古稀的胡满林身体微胖,“也许他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他说:“听说外面要发生战争了。”
  胡满林说:“战争让他碰上了是好事。”
  这么多年了,他有事没事就要过来看看一木爹,真把一木爹当成了亲爹,可是从来不敢提跟他学中医的事。不让儿子参加试笔大赛的胡满林,却拿着一支秃笔抱着一只酒罐子,用笔蘸酒在纸上写那别人无法看清的字。他终于忍不住问了:“胡叔,能告诉我你写的是什么吗?”
  他真怀疑老中医是思念儿子走火入魔了。老中医沉浸在自己的涂写里,半晌,才抬起头来,用笔指着远处的笔架山答非所问地说:“你看这山,风吹雨打,日晒夜露,经年累月,就成了笔架山。”
  听胡满林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说话,他一阵心酸,自己行医也抵挡不住岁月老去。他本想对胡满林说说昨夜那梦,又不知从何说起。只好说:“最近上火了,拉便困难,拉出来像算盘子一样。”
  胡满林停下了手中的笔:“那不是上火,是便秘。”
  他说:“我一直吃得很素。”
  胡满林挥动着手中的笔:“要适当吃肉,你想象一下看,那粪便在肠道里运行,没有油水润滑怎么排得出来。”
  他连忙点头,这话听着有理,看来今天的酒席上得多吃几块肉。
  镇东头传来一阵喜庆的器乐吹打声,胡满林又低头涂写着:“你今天应该去是去参加镇长家婚宴的吧。”
  他说:“想等你一起去呢。”
  胡满林说:“我一个孤老头子就不去凑什么热闹了。”
  他只好告辞出门。想起早上在家时爹说的,五十岁叫做寿。自己居然就到了做寿的年龄,不知不觉变老了,也就是离死亡近了。人死了也许就像睡着了。应该又有不同,睡觉会醒过来,死了就永远不会醒过来了。还有一点,睡觉会做梦。他不由得一路想着昨夜那梦。
  龙守一走进方家大院时,新娘已经迎娶进门,响器班在热烈地吹打着,厅堂里传来“一拜天地……”的声音。他尽管已经过了爱凑热闹的年龄,也难免内心跟随着一阵激动。想起自己结婚的情景,二十多年眨眼就过去了。婚礼仍然还是那一套,只是变得简单,大方,也更开放了。婚礼应该是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御笔镇上的成年男女谁没有过婚礼呢?就连镇西尾张老三家不会走路的儿子也娶回一个脑子不太灵光的媳妇,有过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
  乐器的吹打声中,传来一阵阵鞭炮声。龙守一确定不是在梦中,近来无论做什么看见什么,他首先都要问一遍自己:这是不是在做梦?
  龙守一被安排在大厅里铺了红桌布的主桌上,令他没想到的是,竟然和蒙中书坐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主家的刻意安排,他自然不会显得很小气,远远就朝蒙中书伸出了手:“中书兄,来得早呀。”
  “守一兄,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呀。”已经在座位上的蒙中书起身同龙守一打招呼,额头上不停地往外冒汗,仿佛刚操办完一件大事下来。就在这时,大门口响起三声振耳的铳声,紧接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宣告酒席正式开始了。一群半大孩子冲进硝烟中捡拾那未燃尽的鞭炮,全然不顾大人们招呼开吃的喊叫。
  “守一兄,举杯!”蒙中书带头举起了酒杯。龙守一本来是打算今天好好喝几杯,再吃上几块肥厚的肉,可面对着身边这张似笑非笑的脸,他忽然一下子没了兴致,这宴席也变得索然寡味了。好不容易熬到镇长方世言带着新郎新娘敬过一轮酒后,场面才开始热闹起来,那些好酒之徒终于按捺不住,纷纷跨桌找人碰杯喝酒。
  龙守一从不主动出击,却有几个人从别桌过来向他敬酒。蒙中书趁机端着酒杯去别的地方了,待他回来时,身后便跟着不少人过来要回敬他。“中书兄,干!”
  龙守一闪避一旁,心里想着昨夜那梦和今天要发生的事,身体被人碰了一下:“守一兄,酒不喝,菜不吃,想什么呀?”
  蒙中书转过身来,冲着他说:“守一兄,干一个!”
  话音一落,脖子一仰,干了。眼睛却盯着龙守一的杯子:“守一兄真不愧是守一兄,总是还记得留一点,那年的试笔大赛我就输在那一点上。”
  龙守一当然也记得那年的试笔大赛,评委会就让写一个“永”字。这与他姓名中的“龙”字有异曲同工之处,“龙”字的各种体他都书写过千万遍,还真是让他得了个巧,看来蒙中书一直不服气。
  他端起杯子,动作夸张地喝干杯中那一点:“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中书兄还在计较这一点。”
  蒙中书说:“我不计较别人会计较呀。”
  场面有些闹开了,有些乱了,不知道谁跟谁喝了。话也变得放肆了,从别桌上跨桌过来敬酒的一个满脸通红的男人,像是没话找话地说出一句:“守一兄野兔肉吃多了,吃什么都没有味道了。”
  马上有人跟着起哄:“家味不如野味香呀!”
  龙守一手里刚倒满的一杯酒晃荡了一下,但很快就稳住了。同蒙中书碰了一下,笑着问道:“是不是呀,中书兄?”他的眼前不由得晃动着那个在梦里无数次出现过的迷魂的赵红英,挺直的鼻梁,尖尖的下巴。全镇的人都知道这个漂亮而精明的女人就是蒙中书养的小的,而且快要为他生养了。
  龙守一在蒙中书和这帮人纠缠不清的时候,悄悄起身离席,朝门外走去。他尽量低着头,不想跟人打招呼,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昨夜的梦。真是奇怪,这般热闹吵杂的环境下,他居然还可以总想着昨夜那个梦。不提防撞到一个人身上,那人对着他笑笑:“守一兄,镇长在给大家赐墨宝。”
  他想不起那人的姓名,该怎么称呼,只是尴尬地对着笑笑。脚步缓慢地前移,离席的客人在排着队等待镇长的书法作品。镇长是御笔镇上最大的官,其他方面的才干姑且不论,那手毛笔字确实还不错,真正称得上是墨宝。这分明是今天酒席上的一道大菜,也是方家回馈给客人的一份最具新意的礼物,谁都不想漏掉这一份。
  龙守一想着心事,随人群往前移动,眼看着快排到桌子边了,才看清原来给客人题字的不是镇长本人,他那当新郎官的儿子方圆身穿大红婚服,站在桌边,提笔为近前的客人书写着不同的文字。他刚夺得今年试笔大赛的头名,那派头俨然就是未来的镇长。镇长端坐一旁,给每一幅字盖上自己的印鉴。
  龙守一随人流来到桌前,方圆对他双手抱拳:“龙叔,见笑了!”
  他嘴上客气着,手里的笔随之舞动起来,龙守一注意到他手里握的是一支不带“龙”字的柔软的羊毫,写出来的却是规规矩矩的行书,分明在显示自己的功力。给他写的是“制笔世家”四个大字,分布均匀,行云流水。镇上论字,本应当属龙家,世代制笔,祖祖辈辈试笔时认真练就的文字自成一体,被称为龙体。父亲龙十一就写得一手中规中矩的龙体。到了龙守一手上的龙体就完全走了样,说不清是什么体了,完全是笔走龙蛇随性为之了。但看了的都说好,称赞那字比龙体还要龙体。龙家的名头大有字压过笔了。爹却不以为然,认为祖上传下来的制笔技艺才是龙家安身立命之本,常常告诫几个孙子,我们只要把笔做好,写字是别人的事。人生在世,千行百业,我们可以赚别人的钱,却不能去夺了别人的饭碗。龙家目前积累起的钱财,足够几代人花。龙守一却始终觉得,钱财身外物,你挣再多的钱,也不可能在那钱上面写上你的名字传世下去。而一手好字却有可能流传千古。一把钱钞和一幅字墨,钱钞很快就会花出去,流传下去的只会是字墨。他脑子里重又想起前一阵子纠缠着他一直想做的那件事。方家这事是做得真好,过不了多久,人们也许不记得方圆夺得过试笔大赛头名,但是方圆的字却会被人们流传下来。
  “好字!写得好!”蒙中书不知道什么时候挤到了桌前。旁边马上有人附和:“不愧是今年试笔大赛的状元。”
  龙守一很想看看新郎官为蒙中书题写的是什么字,但实在是很难再待下去了。他连忙收起新郎官题写的字,走出方家大院。大门口一地碎红的鞭炮纸屑,一群半大孩子在燃放着地上捡起的未燃尽的鞭炮,时而发出一声“啪”的脆响。他踏着炸碎的鞭炮纸屑,目光随着一个男孩甩出鞭炮的方向,看到不远处的墙角边,大娘在朝着他招手。他心里咯噔一下,紧走几步,随大娘走到拐角处。看看四周无人,大娘眼望远方,压低声音说:“阿红生了,是一个儿子。”
  龙守一抬头望着笔架山方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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