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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族】红地毯(一)

作品名称:红地毯      作者:笑若灵舞      发布时间:2008-11-22 17:28:55      字数:8736

“哆•••••来••••••咪••••••发••••••嗦••••••啦••••••唏••••••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凌晨五点三十分,莫亚旗那个双胞胎妹妹就开始站在屋外练声,他迷糊着从枕下掏出两团棉花塞住耳朵,然后用被子一蒙头,继续做他的春秋大梦。但好景不长,最多赖了五分钟,妈妈苏菲妮就掀开他的被子,扯掉他耳朵里的棉花,那条叫小花的该死的狗也跳到床上来,用舌头在他脸上乱舔,每到这个时候,他都想骂上帝,这是活生生剥夺他做人的自由和享乐。天啦!
无奈,戴上眼镜,捧了那厚厚的复习资料也来到妹妹莫亚双引颈高歌的草地上。这个比他晚五分钟出生的妹妹相比之下比他好看了不少,有着一头黑亮的秀发,有着一双大眼睛和一张小嘴,而且她的功课比他好,看的书比他多,但却没有近视眼,亚旗非常讨厌她,特别是自五岁开始她便大清早打扰他的美梦,所以,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个提着脖子憋住嗓音练美声唱法的妹妹,在离她远一点的地方坐下来。
父亲莫伟霆已经带着小花在跑步了。这真是个好地方,远离市区,两层有着红漆屋顶的小洋房,四周有草地树木花坛,隔了几条街才有另一户人家。能住到这里来花掉了他们家所有的积蓄,坐声乐教授的父亲和在高校教物理的母亲并没有攒下多少钱,如果不是亚双每天早上制造噪音惹得邻居投诉并罚了他们家两千元的款,他们也不会另外买房子安家。亚旗喜欢原来居住的地方,相比之下非常的热闹。
该死的亚双!他又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而且,他简直没办法看书。高考!该死的高考!他把书翻得山响。他那严厉的母亲从他一生下来就在计划着他长大了考大学考研究生考博士,他因此而戴上了八百度的眼镜,就连做梦他都因答不上题而流冷汗。可亚双就不同,她那个爸爸就只是教她弹琴唱歌,他要她做一个可以站在维也纳金色大厅表演美声唱歌的音乐家。自五岁开始,她就每早五点半这样啊啊啊的啊到现在。
可是明明她的文章写那么好,她可以当个作家什么的。
可是明明他会弹吉他吹萨克斯唱摇滚,他才可以做歌星嘛。
唉!
然后母亲站在门口叫这一帮子人回家吃早餐。
他喝着牛奶,啃着面包,看着妹妹吃一个鸡蛋喝一杯白开水。
他总被妈妈说成竹竿,而妹妹则要维持好身材,将来才可以面对观众。
他说:“双双,我们换,面包归你,鸡蛋归我。”
亚双看着他,不为所动。
苏菲妮爱怜的看着儿子。“对对,你要长胖一点。”
他最讨厌别人叫他对对。当初生下他们两时,亏那个父亲是有文化的人,他竟然说:“哈!生了一对双胞胎,双双对对,好吧,儿子叫对对,女儿叫双双。”
甚至连他上学的学名都叫作莫亚对。天啊!到了小学三年级,他硬是给自己重新取了个名字――莫亚旗,多有男子汉气度。
亚双眨巴着眼看着他说:“对对,单车的后轮没气了。”
她从不叫他哥哥,他因此更加恨她。
“谁叫你那么重,把胎都压爆了。”
为了可以让他长得壮一些,有力气一些,像个男子汉一些,每天上学放学他都得用一辆自行车载着亚双和两个沉得要命的书包。而亚双,她从不会自己走一小段路的。
他不过比她大了五分钟,但她就高高在上,他就做牛做马。
亚双梳着两条好看的辫子,穿着白色的衬衣和蓝色的裙子,如此普通的校服穿在她身上也有“星”味。不像他,扎着条领带,西服空荡荡地套在身上,厚厚的眼镜,压得头都抬不起来。
他给自行车打足了气,将书包一个车把手上挂一个。亚双坐上去拉着他的后背向父母道再见。
老两口分别搭公车去自己的学校。
此时亚旗就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亚双则在唱一首最近电视剧的主题歌,老实说,她唱流行歌曲比美声好听。
“对对,你的体育总得第一有我的功劳。”
他气得想把她摔到地上去。
亚双用手在他背上捏了一把说:“你好结实,妈还天天早上冲牛奶你喝,我忌妒死了。”
他就有些得意,牛奶比白开水还是好喝点的。
“对对……”
“我警告你多少次了,不准这样叫我。”
“这是爸爸取的名字,都说很好听。”
“为什么我不叫双双,你不叫对对?”
“我是女孩子,总要有个好听的名字,别人才不会笑话。”
“我就该让人取笑。”
“可是我觉得对对也很好听。”
“你……白痴!”
但她改不了。“对对,妈妈要你读理科,可是你数理化都没我好。”
他把气都出在自行车上,死命地蹬,他什么也没妹妹好。
“其实你每天这样驮着我并不吃亏,我不是没有告诉妈妈你经常逃课吗?而且每次都是我跟老师撒谎说你又去看眼病。”
“我警告你……”
“我不会告状,只要你对我好一点。可是,对对,你经常逃学去哪里了?干什么去了?”
“不关你的事。”
“哈!你一定跟女孩子谈恋爱去了。”
“胡扯!我才看不上你们这些唧唧喳喳的小鸭子。”
“噢!那个妖女是吧?”
“不准你这样叫她。”
“报纸上都这样称呼她的。对对,我们刚生下来人家都出名了,人家很老了。”
“我也有十七了。”
“无聊的追星族。”亚双瞧不起他。“我不觉得他们有什么好。”
“可是你也想出名。”
“那不同,我要靠实力,不是脸蛋身材。”
“可你也怕长胖了难看。”
“所以你要追星每天看着我就好了,何必天天对着人家的海报发呆呢。”
“你?跟她比?”他鼻子里直哼:“她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
“可惜你这辈子都别想碰到人家的一根头发。”
亚旗就有些沮丧。
“我们班的小咪不是挺好的嘛,她说要和你报读同一所大学哦,她要紧紧地跟随你哦。”
“最讨厌你们这些女生,幼稚。”
“你才幼稚,追星?哈!追天上的星星一样,追到算你有本事。”
到了校门口,亚双下车,优雅的拍拍自己的裙子,让亚旗帮她把书包拧到教室去。谁叫她掌握着他的罪证呢?
亚旗,真是个呆瓜!

午餐。
亚旗端着饭盒找到亚双,把几块排骨夹给她。
“讨好我。对对,你又想干什么?”
“下午老师问我,你就说我眼病又犯了。”
“对对,我可提醒你,不久就要开家长会了,如果老师向妈妈反映你的情况,你可死定了,何况快高考了,这最后的两个月你可要努把力,要不然,你也死定了。”
那个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缝的小咪看着他说:“亚旗,你的外语不好,我可以帮你补习。”
他向她报以一笑,对亚双说:“记着了,我的眼睛发炎了。”
亚双只得瞪他一眼,如果有一天这个谎言穿帮,她也是躲不过母亲的审判加惩罚的。
亚旗就骑着他那辆破单车出了校门,东绕西绕的到了一条小巷。这条街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是没来过的,年轻人把这里称为时尚街,这里有最新奇的娱乐方式,有最前卫的时装,最黄的书刊影碟,最新的仿真饰物,这里有数不清的无所事事的男孩子女孩子,每天都有打扮得像外星人一样的新新人类在这里表演街舞。
这里有一间外星人酒吧,里面摆设着各种乐器,谁都可以去露一手。里面有位吹萨克斯的老头,像个老外留着一脸的络腮胡,并有个老外的名字叫杰克森,他声称世界闻名的迈克尔•杰克逊是他的弟弟。这是个有趣的老头,他无家无业,是个流浪者,曾经从这座城市到那座城市站在街边卖艺,直到这家酒吧的老板收留了他。
这里的老老小小都把杰克森当成朋友,当然包括亚旗,他已经和这个老头做了两年的朋友,他已经学会了演奏很多种乐器,他也会跳这种很流行的街舞。
记得第一次到这里,他简直被磁场吸住了一样。并不宽敞的大街上随便放着一台录音机,那些染着黄头发红头发的男孩女孩就当街跳舞,行人有次序的坐在街道两边的台阶上观看,并鼓鼓掌。然后那些跳舞的人就拉观众参与,当然,亚旗就被他们拉进了场,但他从没跳过舞,脸红耳赤的站在那里,他们哄笑着,拿走了他的眼镜,拉走他的领带,脱了他的西服,那一刻,他有种前所没有的轻松,于是将吊在膀子上的书包丢开,跟着他们乱蹦乱叫。那是亚旗十五年第一次那么的开心和放纵过,之后他便学会了那些动脖子动手动脚动全身的街舞。
所以外星人酒吧是亚旗这生进的第一家酒吧,在那里喝了他这一生的第一杯啤酒,也就认识了杰克森。当时,酒吧里的电视在播放一个女歌星的演唱会,从小除了让他看动画片没看过其他电视节目的亚旗对什么歌星影星一无所知。那个女歌星瘦瘦的,懒懒的,头发乱七八糟的,亚旗觉得她实在没什么好看。
“他是谁?”他终于问。
“天啊!”一个男孩子怪叫:“连她你都不认识?你――白痴!”
亚旗的脸就红了,和这里的人比起来,他是那么的知识贫乏,他们会的他全不会,他们懂的他全不懂。
“他是杰克森的爱人。”有人说。
亚旗被一口酒呛得拼命的咳。“她是人尽皆知的女歌星妖女,不过,你可不能在杰克森面前这样称呼她。她就是迷死天下男人的向语诗。”
他含糊的应了一声。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不过妖女这个称呼倒蛮适合她,那么普通的女人也能当歌星。
杰克森拿起萨克斯动情的吹起来,亚旗是那么的崇拜他,他像个艺术家,脸上带着哲学般的微笑,把他完完全全的打动了。
于是,他买了瓶威士忌坚持要请杰克森喝,他告诉老头想做他的徒弟,老头看着他那厚厚的眼镜出乎意料的说:“好吧,傻小子。”
两年时间就这样过来了,他会弹吉他唱情歌,会打架子鼓跳街舞,会吹萨克斯玩键盘,他已经是这里的名人,别人叫他小杰克森。
当然,那个妖女就是这样走进他心里的。杰克森每天都会看她的演唱碟,因此亚旗也就看到了不同姿态的向语诗是那么的――不能说多美丽,美丽的女人太多了,应该说特别。她的头发总是乱七八糟的,衬着有雕塑线条的脸型,眼睛圆圆大大,忧郁而没焦点的,嘴唇微微上弯,很倔强很固执的,站在台上慵懒而漫不经心的,声音空灵穿透,像从天上或地下穿出来的。
她是杰克森认为的最有味道的女人,亚旗也因此对她多了些关注。她是每个季度流行时尚的代言人,比专业的模特更像模特,比专业的演员更会表情。她不反对妖女这样的称谓,也从不怪罪记者对她的评写,关于她的私生活众说纷纭,她从不辩解,对着记者的提问冷冷淡淡懒懒散散哈哈大笑,从不矫揉作态。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迷惑了无数男人的心,包括这个还没长大成人的亚旗。
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来时尚街了,因为快高考了,他不得不多听些课多看些书,而且逃学逃的太多了,他也有些担心起来,让他那个望子成龙的母亲苏菲妮知道,他真的死定了。
表演街舞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了,他取了眼镜,脱了大大的校服,加入了他们。
然后他去看杰克森,老头的精神不怎么好,坐在电子琴前弹着一首意大利的民歌,好像要睡着了。
亚旗为他准备好酒,自己也要了被啤酒,然后上台,拨着吉他为他伴奏。杰克森看着他,顿时容光焕发。
表演完了,他喝着酒,满足的叹了口气。“小杰克森,你把我给忘了。”
“我要考试了,该死的毕业考试。”
老头笑了:“看来,你能考上的几率不大。”
“鬼才愿意去读大学。”
老头又笑得直喘气。
“小杰克森,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下个月,爱人要来这个城市上一个综艺节目,她可是从来不上这类节目的,能请到她多么的不容易,到时要举办一场模仿秀,她的歌迷可以报名上台去模仿她唱歌,这将是个一睹芳容的好机会。”
“那么,你会去吗?”
“我?我太老了。”老头摇头:“别把人家吓倒了。”
亚旗非常的兴奋:“我不会模仿她唱歌,但我会去现场,我会拍一些照片回来给你。”
老头看着他说:“孩子,你得准备两千元买入场券。”
亚旗就有些失望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旁边有家夜总会,如果你愿意,可以去唱歌,每场五十块,场四十场就够了。”
“可是――”他晚上是不可以乱跑的,他得乖乖的听老妈补课。
“要不,我借给你,你将来还我。”
“不!”他说:“我去唱歌。”
“我去给老板说说,他那里可是有好几个歌手的,让他多安排几场给你。”老头将杯里的酒饮尽,微眯着眼说:“爱人,这可全是为了你。”
爱人是杰克森对向语诗的爱称,亚旗每次听到耳里都有些动情,他还不明白爱为何物,但他也视那个妖女为心目中的爱人。
他在快放学的时候赶回学校,用单车载亚双回家。他要好好地对这个妹妹,因为她的确帮了他不少忙。

等到苏菲妮终于讲完了一道几何求证题,对他们说睡觉的时候,亚旗举手发言。
“请讲。”母亲很有礼貌的看着儿子。
“我申请去学校上晚自习,和同学们一起复习。”他说。
“我给你复习不好吗?”
“我认为和同学们在一起更有积极性,进步更快。”
苏菲妮看着女儿问:“双双,你认为呢?”
亚双不知道亚旗又有什么鬼主意。复习?天晓得他连白天的课都不上,去上晚自习?见鬼!
亚旗镜片后的眼睛盯着亚双,闪着凶光。
“噢!我想和同学们在一起应该兴趣大些,相比之下,有竞争感一些。”
苏菲妮看看儿子又看看女儿,觉得这两个小家伙听她讲题无精打采的,或者,集体的复习方式会更好。
“对对,有些远,你骑车会很累。”当母亲的心疼儿子。
亚旗精神很好,他说:“不会,双双又不重,带着她跟飞一样。不过,我认为双双就在家里复习好了。”
“为什么?”亚双瞪着他,显然,她也渴望自由。
“你成绩好,不用复习都行。”
“不行。”苏菲妮说:“你去双双当然要去,双双,你可要好好的帮助哥哥,将来一起上大学,他可以照顾你。”
“爸爸要我考中央民族音乐学院,我才不会和他再在一个学校念书。”
亚旗不服气:“我也不想再和你在同一所学校读书。”
“对对。”苏菲妮严厉的看着儿子:“你的数理化和外语都得努力。”
亚旗很乖的答:“唔。”
“明天开始,你们就在学校吃晚饭,下了自习再回来。”
“我们可以申请在学校住宿。”他说。
“不可以!晚上回来我要检查你们的笔记。”
第二天上学路上,亚双说:“我又帮了你,你老实告诉我,你真想在学校上晚自习?”
他终于说:“今晚,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放学后,他载着亚双来到时尚街。亚双的表情跟他当初一样,她从来没到过这么热闹的地方,这里的小店里又卖着那么多五花八门的稀奇玩意,她对每一件都爱不释手。亚旗买了条手链送给她,价格便宜但款式独特。
更让亚双吃惊的是,她这个呆子哥哥竟然会跳舞,取了那副八百度的眼镜竟也不会摔跤。而且她第一次发现亚旗的眼睛和自己的一样好看,他的头发随着舞动的身躯摆动,潇洒而动感。她第一次对亚旗刮目相看,原来他也有自己比不上的地方。
然后她见到了老杰克森,那个老头夸她是个美人儿。她也喜欢这个像圣诞老人的老头,老头带他们去了牛仔夜总会,亚旗就上台,边打架子鼓边唱歌。
亚双真的不相信这是她那个呆瓜哥哥,他再也不是那个哈着背垂头丧气的样子,他的头发上喷着五颜六色的色拉油,牛仔衣上挂满了金光闪闪的饰物,牛仔裤上全是大大小小的洞洞,他在台上又唱又跳,会弹吉他,会弹电子琴,会弹电贝,还会吹萨克斯,他带动全场的人,连她都忍不住要尖叫。
杰克森拉着她的手在椅子上坐下来,颇得意的说:“他是我唯一的徒弟,他会比我更出色。”
亚双看着这个老头,此时,她是那么的羡慕亚旗。
“你就是将来想当美声歌唱家的妹妹,”老头摇着头:“我看不大可能。”
“为什么?”她相当不开心。
“直觉。”
她冷哼一声:“我爸爸是声乐教授。”
老头笑了:“我是个民间艺人,但,你哥哥在这方面会比你有前途。”
“他不过在这种地方卖卖唱而已,我会进中央民族音乐学院进修,然后出国深造,而他连大学都考不上。”
“你从小就比他出色,是吗?”
“是的。”她说:“但他是个好哥哥,我喜欢他。”
“但他超过你,你会不开心。”
亚双笑了:“谁说的?我心里不知道多开心,我不过喜欢捉弄他罢了,我喜欢他像个呆瓜一样什么都听我的。”
老头也笑了。“你是个美人儿,也许在别的方面会大有前途。”
“我只想完成爸爸的心愿,我要为他争光。”她看着台上的亚旗:“而他,只怕要把妈妈气疯。”
“你们家真有意思,好像一家四口是正在打比赛的两对选手。”
亚双眨巴着眼:“你更有意思,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是啊,爸爸和妈妈是两个拳击手,我和对对是他们的拳套。”
“听你的口气,好像你们两兄妹在受虐待。”
“他们不过是营造一种竞争的气氛让我们努力一些,勤奋一些,将来有出息一些。”
“你真是个好孩子,看来你比你哥哥体谅他们的苦心。”
“哥哥表面上也是蛮听话的,所以我妈妈疼他疼得不得了。”
“或者,是我这个老头把他教坏了。”
“可我觉得他这样很好。他在这里唱了多久的歌?”
“今天才是第一次,他得挣够两千块去参加有爱人的一台电视节目。”
“爱人?”她不懂。
“向语诗。”
“噢,那个妖女。”
“不准这样称呼她。”老头不高兴了。
亚双笑起来,看来迷那个妖女的可不止亚旗一个人。
“无聊的追星族。”她说。
“每个人有一个梦,梦里有他的情人,这是一种美妙的心理。”
“我可不。”亚双说。
老头眯起眼,看着台上的亚旗像背诗一样的说:“在梦和现实之间,我走在爱与被爱的边缘。”
亚双也有些爱上这个地方了。
回去的路上,她对亚旗说:“对对,我会为你保密。”
“我不会再带你来了。”
“为什么?”
“你可是个好孩子,你可不能也把他们气疯。”
“如果爸爸知道,他会支持你的。”她叹口气:“我多么想读新闻系,我的中文和外语都那么好,天知道练美声有多累人。”
“而且又难听。”
“你一定考不上大学,如果我不听他们的,他们太可怜了。”
亚旗不言语了。父母在他们两兄妹身上投入了那么多的精力和希望,他并不想令他们伤心失望的,只是――要命的数理化,要命的英语,要命的高考!
“那个老头很有趣。”亚双对杰克森念念不忘:“他称那个妖女为爱人。”
“她是他的美梦。”
“你们两个都是问题人物。对对,你老了会不会是他那个样子?”
兄妹两都笑起来。
“如果你可以和那个妖女近距离接触就好了,你应该想一个可以接近她的方法,比如送花给她,不行,太没新意了。”
“我想唱首歌给她。”他说。
回到家,亚双看着身穿校服的亚旗,为什么这套名牌中学的校服穿在他身上总像很沉重似的,压得他腰都直不起来。
苏菲妮问儿女们:“今天的收获怎么样?”
亚双说:“和同学们在一起对对很用功。”
“那就好,我又借了一份高考资料,你们拿去看。”
亚旗垂头丧气的接过来塞到亚双手里。
“去睡吧,明天早点起床。”
于是各回各的房间。
半夜三更的,亚双摸到他房间去,拧开他的床头灯。
“对对。”她摇着睁不开眼睛的亚旗说:“我为你写了一首歌词。”
“什么歌词?”
“唱给那个妖女的歌啊。我念给你听――我们终于见面啦,摸摸你乱乱头发,你真有那么放纵吗,还是别人讲假话,你还会做美梦吗,大大眼里无图画,谁让它们空乏了,让我走进里面吧,常常为你说梦话,渴望牵你手回家,看你变换的表情,一定不爱听情话,让我为你发芽吧,让我为你开朵花,让我为你长大吧,抱你像抱布娃娃。”
他张大眼看亚双:“你在背儿歌吗?”
“哦,这可是我花了半夜的心血结晶,它不是很符合你吗?”
他拿过亚双手里的稿纸说:“好了,谢你了,去睡吧。”
将稿子再看几遍,他不由地笑了。让我为你长大吧,抱你像抱布娃娃。他抱个熊猫在怀里,酣然入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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