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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作品名称:黄昏书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8-10-10 15:48:13      字数: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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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在落满尘埃的杂物间发现了那个四角镶铜的黄花梨木头盒子,天知道它从哪里来的,又是什么人寄放于此的。盒子里放着册扉页与封面残缺的笔记本,页码陈旧泛黄且彼此相互粘连,上面布满了被岁月磨损得模糊不清的字迹(其间还夹着半页水墨人物,一个披挂盔甲的男人正持刀斫向老虎),似乎是从时空遥迢处传递过来的回音。于是,隔天我按图索骥地前去另一个街区拜访传说中的德瓦码头,童年时期的我一度流连于此,每天在堤岸边眺望远处鸣响汽笛的轮船,或者顶着炎炎杲阳挽起裤腿趟进浅水区捞些小鱼小虾和挥舞着前螯的蝲姑,或者在凛冽中坐在爬犁上大声嚎叫着滑向冰面,感受着速度与惊奇。当时我极羡慕进出于这栋灰白色两层小楼里的人,觉得那简直属于另一重迥然不同的世界,而在五里地之外的阿金码头还有另外一栋更为恢宏的俄式建筑。赫赫有名的昌隆港务有限公司就寄身于斯,寄身于这两层俄式小楼里,它的前身是传奇人物刘昌学的昌隆号商行,那是他在1881年娶了披甲人之女乌雅德僮那位妾室之后开拓的不朽事业,据说它曾在1905年因日俄两军交战一度被炮火摧毁,次年又被依原样重建。其实坊间一直都在秘密流传着乌雅德僮是刘昌学一生中所遇到的最大贵人的故事,尤其是那册萧镇作协出版的《刘昌学大传》更是持这种说法。百年前,那位正值妙龄的女人自降身份地嫁给他,还带来常人意想不到的丰厚嫁妆,只为了能和自己心爱的男人相伴。“我的母亲相信爱情,她爱那个男人,胜过爱她自己,”她的女儿,声名狼藉的刘荟在我偶然得到的这册残缺不全的日记里写道:“她支持她的丈夫到外面闯出一片天地,常常不辞辛苦地操持家务,毫无嫉妒地和另外两个粗俗女人共享一个男人,默默倾听着他的呼吸,默默注视着他出现在自己面前,以及他和那些洋人们的锱铢必较。每天闲暇之余她都会读《牡丹亭》和《西厢记》(或者那是名噪一时的《石头记》,每一页荒唐言上都落满了笔者和读者共同织就的辛酸泪),虽然这一切都是我道听途说的,毕竟在我尚未懂事时她就已经不幸仙逝了,死于遥远的异乡,泰安。”当初,1890年临近年关那鲜血横流的场面一定吓坏了她的女儿,以至于成为终身难以摆脱的阴影,进而把它想象成一场无声无息的谋杀,使她,附着了母亲灵魂的刘荟陷于孤苦无依的境地,从而开始她的疯狂之旅,和形形色色的男人不分地点地做着苟且之事,城郊的山坡下,北大桥桥洞里,或者干脆是黄昏时分的堤岸,但她不会领他们回家,也不会走进他们的家门,她只是觉得那是一种情绪的发泄以及对父亲及这个家庭的报复,否则那淤积于胸的苦闷无处澎湃,否则那惶惑的灵魂无处安放。如果单独一人,她会躲进阿金码头那栋四层小楼里的某一房间,神情紧张地捉起匆匆逃窜的臭虫填进嘴里,到了后来她甚至当着凌辱她的男人吃下一只又一只的臭虫,以至于人们都在议论她疯了,魔症了,都在传说她被强灌进活蚯蚓、猪苦胆和童子尿的混合物以解相思,但只有她知道自己并无大碍,她只是思念年纪轻轻就已经死掉的母亲。“我的余生基本都在寻找那个无法寻找到的答案,哪怕颠沛万里。”她留下了这册记载辛酸的薄薄的笔记本,后来顺手扔进一个木头盒子里,然后悄悄坐上船离开大港镇,离开她的大妈二妈和继承了父业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辗转前往遥远而陌生的大都市哈尔滨。离开那年她不过二十岁,生日还没到,正值本应最美丽的青春韶华,和她母亲死时的年纪差不多,却已经未婚先孕,成为刘氏家族叛逆者,成为整座小镇的耻辱,每逢走过大街,都会被唾沫淹没,被戳破脊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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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那册散发着霉味的日记本里潦草地写道:“我一直怀疑母亲死于谋杀,她所深爱的男人就是幕后主谋。”这个想法并非自来就有,当时她还小,一生日或者一生日半大小,刚刚蹒跚学步,意识刚刚形成,还不懂得什么叫做阴谋。我想,一定是什么人给她灌输了谋杀这个词汇,或者她遭遇到了什么事情,也许是她的大妈二妈冷落了她,也许是她父亲忽视了她,总之她不会无缘无故猜忌起自己的父亲的。“我目睹了母亲的死,至今仍然像是在梦境里一样,”她说她看到母亲发疯似地大嚷,紧接着是窗外划过的闪电。那闪电伴着轰响的雷鸣甚是骇人,那六名劫匪中的一个甚至吓得浑身发抖,扔掉了刀,这才给了他父亲可趁之机。“但那到底是侥幸,还是蓄谋已久,我就不知道了。”因为翻遍整册日记都没有关于日期的痕迹,所以我无从得知她是什么时候写下这句疑问的,但是显然每一页的笔迹(墨水的颜色或深浅)都不一样,甚至每页上都不相同。春节前夕,我特意拿着它拜访了自称博古通今的顾均老先生,据说他是X城地区人文历史方面的专家。我在那间有种庙宇般肃穆的接待室足足等待了两个半小时才得以觐见其真容。三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空荡而又阴凉,办公桌后面是偌大的书架,摆放着许多大部头,一套陈旧泛黄的文革期间出版的白皮毛选(之所以能够记住它,是因为我也曾拥有,可惜那早已是童年久远又久远的记忆),中华书局出版的《诗经注析》,崭新的《全唐诗》和《追忆逝水年华》,以及一幅落款为陈放的行云流水的墨宝。他轻蔑地瞥了我眼,慢条斯理地戴上白手套,先是拿起一部相机摊开日记本拍了几张照片,然后捏着放大镜俯下身子仔细观察了好久,最终叹息一声后告诉我说,这肯定不是一百多年前的遗物,“年轻人,你真以为你捡了个大漏是吧?可你想过没,有什么东西能放那么长时间,寒暑风雨早会将这些纸张侵蚀,化为乌有。现在许多人都拿着这类经过蒸锅蒸煮的东西让我鉴定,包括满口胡诌的下半部《X城地区人物列传》的顾无言。唉,我看的太多了,这也太可笑了,虽然你这东西是其中最像的一个。”他这样断言道,末了还顺带嘲笑了自己的那位同宗:“那草芥顾无言就是个痴心妄想的精神病,总是幻想着能够凭借虚构历史来一鸣惊人。大港镇哪里有乌雅德僮这个人物,更不会有刘荟,所谓X城地区的人物列传,不过是子虚乌有。”说着,他摇下头做出恕不远送的表情。我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就听见他摇响那部内部电话,大声训斥起女接待员,指责她什么人都往里面放,这足够令我羞愧,就像我也是个无事生非的精神病,拿着一册伪造的日记本企图骗取可望不可及的名利。于是,自然而然,我又回到了原点,同时满脑子里狐疑地想到另一个问题:到底是谁把它从阿金码头的那栋四层俄式建筑里拿出来,放到我居住的平房里,然后又不经意地将它遗忘,或者在这期间它经历了多少风雨,侥幸留存了下来,直到百年后被我偶然发现,要知道我居住的平房与那栋四层建筑的共同点只有两个:它们都位于大港镇,它们都是由当初的俄罗斯殖民者修筑,至今在风雨中已经屹立了百年之久。抑或,它的存在压根儿就和那位传奇女子没多大关系,只是一个旁观者的僭越之作,就像1983年费歇尔版的希特勒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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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我是无意间在19楼的同城跳蚤市场上以九十九元的价钱淘到这册人物列传的,它是册没有刊号的复印本,里面的部分内容可以与那册破旧不堪的日记本里的内容相互印证,最后一页还用碳素笔写下一行似曾相识的字迹:我希望自己的一生短暂而饱满。当然,我也是通过这册没有刊号的私人复印本认识她的,那是在萧镇的麦麦姆,繁华街区,窗外阴沥沥的,一张略显稚嫩的面孔,身材瘦削,束成马尾的黑色长发,短款的白色棉服,OPPO手机,胸前的那部黑色银边的相机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角(正是这部相机令我对她产生浓厚兴趣,认定她是那种背着相机翻过无数条河流,见识过无数风情与形形色色故事的跋涉者,哪怕她不过是个纤弱的女孩儿),举止言谈却明显早熟,早熟而又忧郁,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会毫无避讳地盯向我。基于礼貌我没打听她的年龄,或许她显小,或许她真的只是孩子,小学六年级,初中,抑或已经到了情窦初开的十八九?似乎看出我满眼的疑问,她脖颈颤抖下告诉我说,再过几天就是她十九岁的生日,所以我才请她吃东西。人来人往的西式快餐店,中可乐,鳕鱼条,鲜虾堡和鸡肉卷,以及放在中通快递大信封里的人物列传打印稿(B5纸,反正面都印满了字,页脚排着页码),显然前者的价钱稍超过后者,但在我眼里后者肯定是无价的,尤其是还有她的存在。起初我并没有想到她会亲自把它递交到我手里,更不曾意识到这是我和她缘份泛起的开端。“这是我舅舅的,”她的脖颈突然晃动一下说道:“因为它我爸妈分开了,所以我把它当成不祥之物。”后来一个星期里,我们又在萧镇见了几次,我发现她的脖颈总是非正常地晃动,尤其激动的时候就晃的更厉害。从其中一个闲聊中我得知她得过脑膜炎和颈项肌筋膜炎,还有轻微的腔梗,无论冬夏需要时常吃些新鲜水果。得病那年她还很小,大概四五岁的模样(她记不清了,或许比这年龄还要大一点),她的爸妈正闹离婚,每天都在争吵,以至于有那么一阵子她患上了抑郁症,喜欢独处,也喜欢自残,动辄把脑袋向坚硬的墙壁撞去,就像是她英年早逝的舅舅,这不能不令她本来就很内疚的母亲与外祖父忧心忡忡。“我打小儿就生活在姥爷家,我姥爷很心疼我,哪怕是再贵的水果也买给我吃,冬天里他会买西瓜,圣女果和提子,刚开春的时候会给我买大樱桃和芒果,他唯一不好的就是总念叨我舅舅,夸赞他是难得一见却被湮没的才子,说他生不逢时。”她告诉我说,她家里,无论是她外祖父家,还是位于文昌镇她母亲那里,都有一种难以述说的诡异氛围,就像是那位死者尚在人世。“那很吓人,尤其黄昏过后,夜幕降临屋子里就没宁静过,似乎听到我舅舅在走路,电视莫名地断了网,满屏幕都是令人目眩的雪花,还有水龙头明明关上,却发现依旧在流水,还有那些幸存下来的一部分书籍总是被什么人翻动,似乎在查阅着某个字句。”这一连串骇人的事件最初由她的外祖父发现,他抹下湿润的眼眶,东瞧西看,喃喃低语着侄子回来了,还不顾老幼尊长的秩序点燃了一柱寄托思念的香火。“我姥爷就我妈一个孩子,我舅舅是我姥爷弟弟的孩子,我的姥爷一直把我舅舅当成自己儿子养,所以他们之间感情很深,胜似父子。他从没想到过自己会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对他打击太大了,所以他的神神叨叨在所难免。”为此,她一度逃避到文昌镇,逃到母亲那里,住在契丹人小区。可一个星期后的周六,夜半时分防盗门忽然无声无息地打开了,走进一个梳着四六分头的大男孩儿,他穿件半大的过膝白色棉服,脚踏一双黑色猪皮靴子头,肩扛着小一号的鹦鹉牌蓝色吉它轻飘飘几步走过昏暗的客厅,坐在她床前凝视了番,忽然笑着说道:“我来看看我的外甥女,为了证明我来过,我留下了我的声音。”接着,他站起,转过身不慌不忙地离去。直到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消失成为空气的一部分,她才壮起胆子按亮灯,颤抖着嗓音喊来同样坠入迷离梦境里的母亲。这时,她才想起来无论是卧室的房门,还是坚固的防盗门都是锁着的。“我的舅舅总是这种方式继续着他的生命,就像他从没从楼上一跃而下一样,就像他始终活着一样,直到我们这些能够记住他的亲人逐一离开人世,他才会长舒口气,真正死去。”说着,她掏出手机,给我看她翻拍的一张陈年老照片,那个年轻人满脸自信地扛着鹦鹉牌吉它走在冬季的街道上,这就是她的舅舅,拍摄于1993年或者1992年春节前后,背景是白雪皑皑的街道,当时他正值最为美妙的青春韶华,十八九岁。但她姥爷和妈妈都告诉她,她的舅舅是个乐盲,五音不全,当初扛起这把乐器纯粹为了摆拍,可后来看过照片的人都认为他多才多艺,风流倜傥,诗琴书画无所不能,这无疑是桩可笑的事情。“我读小学三四年级时还见过这把吉它呢,它一直放在我妈的卧室里,”不过,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它,早已和她妈离婚的爸突然闯进家,索要钱财未果,咆哮之余顺手将它砸烂,从此它只能成为不堪记忆中的影子,或者存在于那张渐渐被遗忘的陈年老照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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