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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作品名称:光之渡      作者:陈语生      发布时间:2018-06-29 22:24:08      字数:9596

  自那以后,梨歌总是跟在我的身边,食堂吃饭的时候坐在我对面,上必修课坐在我旁边,就连选修课的时候也和我选一样的课。我严重怀疑我是不是被她标记了,不知不觉,我的灰色生活被突如其来的颜色搅浑了,每次看到梨歌那澄澈的双眼时,我的内心总是问自己,这个女孩对自己来说,到底算什么?
  “喂,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一想起前两天面前的女孩就对自己告白了,我竟无法正视她的眼睛。
  “你们女生不是在南区食堂吗,我在北区吃饭耶。”
  “没事,我跟你一起到北区吃。”
  然后果真她就跟着我来到北区食堂,一起点了份搭配饭菜,我对着她,她对着我,彼此都低着头默不作声。
  嘛,真是的,她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待会她回寝室可是横跨整个南北区,不累吗?这一刻,仿佛全世界都是空气,在场的只有我们俩人,我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声响,脑子里满是我同她手中的碗筷声。
  “咔嚓”——
  突然,对面手中的筷子掉落了下来,而且似乎看走向要掉到我这边,我不由自主地捡起那副筷子。这时候梨歌的手朝我这边伸过来,直接触碰到了我的手腕。
  “啊!抱歉。”
  “不,我才是。”
  我明显地感觉到她脸红了,就连自己的心也躁动了起来,这种感觉是我前所未有的,真是的,女人这东西,到底什么做的呢?你说她麻烦吧,丢下了却舍不得,你说她讨人喜吧,被缠上以后,怎么也不能脱身。自从被梨歌告白以后,我的不安的心更加不安了,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向来习惯了孤独,总是一个人在白天黑夜里行走,现在身旁多了一个不时对你投怀送抱的人,真是不习惯。
  不,也不能说是投怀送抱吧,梨歌自知自己的身份,作为一名女孩子,她还是有她应有的矜持的,别说她这么大胆对我告白,我们俩坐在一起,稍微靠近一些,她都会不好意思,当然,最不好意思的居然是我自己。
  我难以想象为什么这个女人主动接近我,难道她是小动物?你看,小动物一般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朝你要尾巴,不过更多的动物种类是——谁喂它迟的它就喜欢谁,我就在想,梨歌这样开朗的女生应该还是会有人对她好吧,但偏偏我就稍微对她好一点她就喜欢上我了呢?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一直到我们毕业的那天,梨歌都在等着我的回答。我想我对不起她,是的,我无法爱一个人,因为当我爱一个人的时候,就必须从孤独的阵营撤退,而我不能撤退,我想向这个世界证明,此孤独非彼孤独也,而是一种意志。只要是作为一个人,他都有他坚持的东西,虽然在别人的眼里只是:看,那家伙总是一个人,好像什么都可以自己完成似的,等价于——傲慢。
  你说我是一个孤傲的人,这并不对,我是一个不配孤傲的人;你说我不是一个孤傲的人,这也不对,我的眼睛总是能够看穿很多东西,包括人心。你的心头肉是臭是香,我是能够探知到的,一旦让我发现你的心里有一点瑕疵,我不会与你这人有多深的交流。我将人性擅自划分等级,从高到低,从值得深交到不予理睬。
  不过梨歌这个人不是我所能鉴定的,要说,她不是一个人,准确来讲,她已经超越人之上了,无论跌倒多少次,那傻丫头总是会重新站起来,然后对着太阳笑。她每次笑,我都会转过头去,不是因为我不愿意看她,而是觉得我并没有资格玷污这神圣的画面。
  “呐,毕业后你去做什么?”QQ上,梨歌问我。
  “额,考研吧,我这工作不考研是没办法前进的,你呢?”
  “我的话,大概去当老师吧,教教幼稚园的小孩子,带他们出去玩。”
  一听到这里,我的内心不禁一凉,按照她的语气,梨歌似乎想到偏远的地区带孩子,我记得她的成绩很不错,考个教师资格证都是随便考。我,是为了将来更好的生活,既然在社交方面这种软实力方面输给了别人,总不能在职位这种硬实力上丢脸嘛。
  更何况,我还有病。
  整个大学期间,我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有病这件事。我没有任何朋友,当然,梨歌算是能和我说的话的人之一,但我也没对她说。
  “你,有什么事瞒着我吧。”一次晚自习,她面对着我,问道。
  “没,没事啊。”我勒个去,女人的直觉真的可怕,光是看我的模样就能猜出个七八。
  “还说没事,你不觉得你最近的黑眼圈越来越大了吗,我知道的哦,你故意戴黑边的眼睛是为了挡住里眼圈里凹陷的阴影吧。”
  我无语了:你咋不去当侦探呢?
  “还有,答应我,不许抽烟,不许喝酒,不许找女人。”
  梨歌的话对我打击挺大的,因为除了第一项抽烟之外,其他两项我都有很丰足的经验。
  “你又不是我老母,你管……”
  刚想要抱怨一番,突如其来的温暖将我包裹。
  冷冬悄然而至,深夜里我不再卖醉,因为我都脑海里完全被那个叫“梨歌”的女人包围了。为什么?为什么要给我这防不胜防的一击?你知不知道你差点钻进我心坎里了,我的心里本是一片没人要的荒地,为何你偏偏要在这里耕耘,这里没有甘泉更没有露水,你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何?
  为了给我这深深一吻吗?
  我忘不了她轻柔的嘴唇,像婴儿回归母亲的襁褓里一样,我感到那样安心。大雪纷飞,凛冬已至,大雪之下的冬之景色让人迷离,那一望无际的纯洁之白啊,你归向何方?为了未来某一天藏不住的春之色,你铺垫开来,献给世人以冰雪结晶,这伟大的爱谁能承载?唯有诗和远方而已。她踩着雪,在风中奔跑,像孩子一样欢快地嬉戏着。
  她把雪球打在我的脸上。
  “哈哈,陈语生,我最后最后一遍告诉你,我喜欢你!最喜欢你了!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在你没有给我答复之前,我永远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人,我会一直等着你,直到……”
  手里的雪球渐渐融化,我始终没有回击她。
  
  人的生命当中总有那么一群围绕在你身边重要的人,他们有的是你追求的理想之人,有的是追求你的后来者。无论你的足迹有多远,回顾所走过的路,哪里都有他们。就算是我这个记忆力堪称老年痴呆的人,每次在睡梦当中都能想起几个人。留下来的人依旧还在,那些已经走了的人随岁月长驰,无论我是向前还是回头都无法捕捉他们,只好用这微不足道的笔将他们记录下来,化作我灵魂的一部分。
  梨歌是我灵魂的一部分,然而她终究还是走了,人走了,心不知道还是不是留在这儿,反正我是抓不住她,只好忧伤地同时间告别。和她一起走的还有很多人,我的室友,那一群好兄弟们。你说人为什么这么愚蠢呢?既然早知道结局是分离,为何还要有所交集呢?唯一留下的是那个被称为“回忆”的东西,相信你也有着美好的“缓存”。
  不过有的人甚至来不及被我缓存,灵魂就已经走了,像我一样,留在这世上只是一个空壳,迷失在生活的航线上,因为他看不到光,就算看到了也追不上。我深深地记得这个和我同病相怜的人,在不被人理解的世上,做着不被人理解的事情,然后被指责说“不可理喻”。
  他,就是文韬兄。
  文韬兄和我一样,一度沉浸在虚拟世界中不能自拔,但是他又和我不一样,他能够将从虚拟世界中得到的乐趣用在生活里,比如他看动漫弹幕发笑以后对生活中的人也是常带微笑,而我做不到这点。
  在我的印象里,文韬兄是一个既喜欢打游戏有喜欢讲游戏的人,这就为他后来喜欢表演埋下了伏笔,像《人间失格》里的叶藏一样,他是一名十分善于表演的人,当然,他表演的大多数角色都是喜剧演员。然而正如看过这本书的人所知,叶藏是表面上的快乐,他的内心极其矛盾,好像他对别人的微笑只是一种掩饰,用来适应生活罢了。我不知道文韬兄是不是像这样,我只知道他的笑曾让我安心。
  他对我说:“语生,你是大佬吧。”
  “不不不,我怎么是大佬,你才是。”
  “不不不,你是,我感觉你身上散发着一种伟人的气息。”
  “这个真的是你想多了,你看我这么矮,和伟人沾不了半毛钱的边。”
  “谁说的,邓小平就是站在巨人肩上的伟人。”
  “那不一样!”
  ……
  于是乎,我们就谁是伟人这个问题争论了半天,你夸我,我夸你,商业互吹,最后结论是——咱俩都是将来要干大事的人。文韬说他长大以后想当一名演员,不仅仅是局限于学校舞台的话剧演员,而是那种像一线明星,四大天王的扛把子!我说以你的才能和外貌一定可以堪此重任,他就笑了。
  他一笑,月亮也跟着弯了,随后星星们跟着眨眼睛,星星一亮,乌云也跟着退散,我同他坐在那片堤坝上坐看星空。我们没有对视,但是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想着什么,同为追光者,何必要谈光呢?
  文韬兄最大的爱好除了表演就是打游戏,是在寝室里一有时间就打的那种。或许从表面看来,此人玩世不恭,但其实我是知道的,他嬉笑的面孔中透露对人世无限的向往,一言一行都有君子风范,他和我一样都是怀着一颗童真的人,只是在世人眼中,我们都是怪人。我是被人讨厌的怪人,而他是被人喜欢的。
  本以为身为我们班团支部书记的他会一直这么走下去,然而当他有一天跟我说:“语生,我看不到我的那道光了。”
  我默不作声,终究他还是和我一模一样了。
  没有光的校园,没有光的街道,没有光的花花草草以及没有光的人群。像非黑即白的漫画格子一般,这里再也没有它本身的光彩。为什么?明明他在舞台上那样快乐,那样潇洒自如,为什么要像我一样放弃呢?
  “不够,完全不够。”
  文韬兄告诉我他所追求的是一种完美的境地,那里有光的源泉,光的庇护所,光的展示台已经光的圆舞曲。当这块表面上美丽的土地连光的源泉都没有的时候,大学就已经是座死的了。有人跟我说,人要学会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这句话看似很有道理,但是,对于一个长期做自己不喜欢事的人,他的人生意义究竟何在?我们从生下来就在为不知名的目的学习着,在老师父母的指引下不断地努力学习,一直在寻找着自己走下去的意义。当有一天你好不容易发现了它,却又不得不放弃它,那是一种什么感受?
  马车刹不住,是会翻的,有些时候我们走的太快,却忽略了真正喜欢的眼前的东西,等到意思过来,发现时间这趟列车已经将自己带远。
  于是便听天由命。
  文韬兄最不想做的是就是听天由命,他是个从不信邪的人,他说,就算我看不到光,我也要自己创造光,把自己燃烧掉,开辟新的道路。我以为他只是说说,哪知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震撼——他退学了。
  走了。
  他,真的走了。
  我目送着他的背影,在没有一丝光芒的拐角默默离去。
  我始终忘不了他那空荡荡的行李箱,满载着世间的尘埃,那么重,挥之不尽。
  我曾问他为何要走,他只是笑着说:我累了,看不到了。我问:你看不到什么?他指了指窗户外高高挂起的太阳,那样耀眼,我根本无法直视。再看看他,那黯淡的脸庞、苍白的面孔、以及曾经炯炯有神的空洞的双瞳,是的,那个他,曾经是那样辉煌,对我来说,就是太阳。
  “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走?”我对他死缠这不放。
  “可能迷路了吧。”
  “迷路?”
  “所以不得不重新折返呢。”
  看着他强笑的样子,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太阳也会迷路呢。
  昔日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在我们整个寝室,整个班级,甚至每个人的心里。谁也忘不了他的笑容,那简单的治愈人心的笑容,对我而言,是一种莫名的依靠。可是如今,他真的毫不留情地走了,活生生地在我面前离去。
  为什么,明明我也找不到,明明我也是在和你一样的地方迷路了,为什么你就下得了这份决心呢?
  大概是因为我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样子吧,而他,总能找回自己的样子,具备超人的勇气,与之相比,我可能太懦弱了。
  看着他离去,我的心已经冰凉,我好想伸手去抓住,去挽回,可是,如此渺小的我说什么话都没有用了。是的!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这么渺小,以前也有这样的感觉,明明看清事实,却无能为力,他该是什么样子在上半年里我明明看得一清二楚。
  那样的他应该整天面带微笑,像孩子一样穿梭在人群之间,播撒这阳光的种子,使得密闭在洞穴里的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那样的他应该继续他美好的生活,他在这个地方的未来不可限量;那样的他应该始终走在我的前面,在我最迷茫的时拉我出来,笑着对我说:“语生,你好逗。”
  我想这个地方再没有人像他那般懂我知我了,再也没有。从此我的世界将关上一扇大门,不过老天爷,你的另一道窗户又在哪儿呢?
  “没事的,我还会再回来的!到时候请你们一起喝酒!”他安慰着我。
  殊不知我此刻的内心接近崩塌。
  我厌恶这个世界!厌恶这个赶他走的世界,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们身在迷宫,找不到自我,总是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你到底想要什么?为了这浮世的虚荣?我们活在别人眼里,就是想那些明星主播一样装个逼卖个萌?
  我羡慕他,他迈出了勇敢的一步,我也嫉妒他,他拥有着我没有的资本。
  然而,他始终是我的太阳,哪怕我的内心是如此的黑暗——他对我说:“语生,我知道,你一直在忍耐,继续忍下去,总有一天你也会找到的。”
  我,也会,找,到,吗?
  堕入黑暗的深渊,在最深处呐喊,黑色的海藻将我包裹,紫色的海水将我吞噬,无法呼吸,再怎么挣扎也没用。唯一能做的是静静地等待死亡,再没有光的日子里慢性死亡,照一照镜子,已然不是当初的模样。不断有呼啸声从深渊底头传来,我知道又有人掉进去了,他们被迫选择了不属于自己的道路,被迫放弃眼前的光,像蟑螂一样过着腐朽的生活,随便一踩,里面都是臭的。
  烂透了!
  我厌恶这样的自己,只好整天借着酒精的刺激让自己保持清醒,借助药物的帮助忘掉不堪的过去。说到底,我自己真正想做的是什么?难道就是现在的专业,学医吗?不,我看着那些高大上的古书就头疼,什么《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我压根连翻都不想翻。而像上面《了不起的比尔盖茨》、《百年孤独》,我甚至愿意看它们一千遍一万遍。
  “你要吃饭啊。”辅导员对我语重心长地说道。
  “是啊,我要吃饭。”我笑了,“我现在吃的饭都是父母给了,要是将来还赖在这个家里,就是他们口中的‘啃老族’,烂蛀虫。老师,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您。”
  “什么?”
  “既然这样嫌麻烦的话,当初为什么要把我们生下来啊,生下来一个养不活自己的东西,然后骂这个东西,走这一遭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他们为什么要性交呢?”
  
  人类永远不会满足于自己的欲望,当他的一个要求稍微得到满足以后,他便会有下一个更高的,就连性爱也是如此。明明身边有一个女人,可是和她交尾多次以后也会厌倦,于是会找小三,更不必说中国古代的皇帝了。然而,这样的立场是在自己的欲望有能力得到满足的时候,那些个有权有势有钱的子弟才能有着源源不断的欲望,像我这种连自己最基本的欲望都没有能力满足的人,只能沉浸在虚幻世界,靠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安慰自己,这便是所谓的“自慰”,现在很多肉食系的人将这个词单独指定成性爱的缺失,然而并不是这样,它其实可以很宽泛地指代精神安慰的很多东西。
  不幸的婚姻、不幸的家庭、不幸的社会环境以及不幸的自己,这些种种的不幸使得很多人丧失了自我,活在一个个虚伪的壳子里苟且,唯有名为作家和艺术家的职业能够保持原本的纯真。我正是羡慕这一点才走上创作的,虽然一直以来自己写的东西不被人认可,但是还是有少部分人觉得我写的不错,其中就包括我的几个室友。
  当文韬兄离开以后,我为他写上一篇送别性的文章,我把这篇文章发在自己的空间里,然后引来不少人的关注,明明之前我也在空间写过很多文章,但唯独这一篇颇受好评。比如,我的一位室友就说我的文章画面感很强,很有代入感,我问哪里有代入感了,他说我对文韬兄离开时的场景描写十分到位,他当时都快感动死了。
  我一笑:老哥,没想到你这个大叔也有这么细腻的时候啊。
  是的,老哥是我们这群人当中年龄最大的人,他是从遥远的新疆过来的,正宗的维吾尔族。我们这座学校有很多新疆人,他们很早的时候就搬到北京,学习普通话,为的是好和我们汉人交流。
  老哥是一个软汉子,为何这么说呢?我刚看他的第一眼觉得这个人很可怕,样子凶巴巴的,但是你和他认识久了之后你就会发现此人从来不生气。真的,不跟你开玩笑,至少在我的印象里,他从来没有发怒过。不过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假装发怒,弄得像要吃人似的,这套路你接触多了以后,你就根本不会害怕,反倒是我们故意惹他生气,逗他玩。
  老哥喜爱音乐,不,是热爱。他总是背着一把吉他,在学校的大街小巷弹琴,他的维吾尔语歌曲备受大家的喜爱,特别是那首《一见钟情》,他弹这首曲子的时候总是那么深情,仿佛就像这首曲子一样,他对某个女孩一见钟情过,但是,可望不可即,他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想要反抗生活,有的则顺从它,老哥是后者,我是前者,但也快变成后者了。他有一个音乐梦,我有一个小说梦,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我们都是一种人,哪怕遍体鳞伤。我跟老哥说,总有一天我要把写的文章给全世界看,让他们认识陈语生这个人,老哥笑我有野心,当我问到他想做什么的时候,他说他将来只想开一个小酒吧,为来来往往的过客弹上一曲《一见钟情》。
  其实老哥是个话不多的人,很多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要懒,一部分原因是他早期就患上腰椎病,行动不方便,另一部分原因是他后天养成的笨重身材,现在要减肥实在是困难。不过作为一个有梦想的人,老哥还是决定把自己这个体重减下去,于是在健身俱乐部里办了一张年卡,每星期都会去那里锻炼锻炼,虽然我没看出什么成效就是了。
  老哥的床上经常弥漫着一股异常的味道,在我这个嗅觉敏锐的人看来非常要命,更加让我难以置信的是,经常会有人扑到他床上,和他搞基,那就是“念酱”。
  “念酱”是我给一名室友取的外号,简单的说,明明是个美男子,却阴气有点重,文绉绉的,十分可爱。用比较中二的话来说就是“可爱的男孩子”。
  “念酱,帮我拿一下快递。”
  “好的。”
  “念酱,帮我搬一下东西。”
  “嗯,没问题。”
  “念酱,陪我打游戏。”
  “OK,马上。”
  ……
  他就是这么一个烂好人,只要和他混熟了他就什么都愿意帮你,但是念酱唯一的毛病就是有点小心眼,同我一样,此人的内心深处是被冰封的,但凡你触碰到他的境界线,他就会对你发飙。而这个飙是真的威猛,可能会让你一辈子铭记在心。
  我曾经就和他因为其女朋友的关系吵架,那个时候我拿他当自己知心朋友。是的,你没有听错,他是站在我身边的人,虽说我习惯了孤独,但是为了不让人看出我的孤独,我还是需要陪伴的,念酱同样如此,他向来是一个内敛的人,而我们这两个内向之人走到一起,便成为了各自的依托。
  但是这一切自从念酱有了女朋友之后就都变了。他变得锋芒毕露,整天在寝室里和女友亲密,说真的,我不是看不惯他这种作风,而是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炫耀这种事情。因此我很生气,特别是我睡眠本身不好,他却每晚都和女友聊到深夜,真的是……
  女人这东西真的能让一个男人彻底失去自我。念酱为了他这个女朋友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俩人一路走来还真是甜蜜,上课黏在一起,放学黏在一起,晚自习、寝室都泡在一起,只可惜他们都只能视频聊天,要不然,俩人走就合为一体,修仙去了。
  “我说,那种轻浮的女人少和他来往,她不过是看你长的可爱罢了。”
  “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这还用问吗?你们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就谈上了,这算什么感情,你真的相信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你又不是老哥呢!”
  “凭什么我就不能一见钟情,我就是喜欢她,关你什么事。”念酱的语气越来越重,开始生气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女朋友都告诉我了,你老对她说她的不是,到底想干什么?我们的事什么时候轮你插手了!”
  “好,我不插手,我离远点OK?”我举起手来,后退着,“你给老子看清楚了!这些天你都在干些什么!沉迷在这温暖乡真的有意思吗?学习学习挂科,兄弟之间也不交流了,你这不是爱!是害!”
  然后我们便闹翻了。
  说真的,我其实并不想管他们俩的事,但是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加附在我的身上,要知道这家伙是离我最近的人,也是我一度走来的屏障,每次我看见他和他女朋友之间的事情,就想起自己曾经被女人欺骗那样——他为什么就是不知道呢?这个年纪的女人,长得好看的女人很多都是陪你玩玩,仅此而已。
  一场不能让人成长的恋爱不能算是恋爱,恋爱应该是美好的,虽然那是你们的自由,可是别怪我心狠,我就是受不了这种卿卿我我的虚伪情感。你又不像我和老哥,在自己梦想面前无能为力,你现在已经有能力做你愿意做的事,为什么不去好好付诸行动呢?一旦你失去了方向,要折返时时很困难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
  当念酱懂了这个道理时,我已经如预测的那样离开了那个地方,是的,我失去了依靠,便失去了对这无聊之地最后的兴致,再也没有人能留住我了。那时候,虽然我的人在学校,心已经早早死去,唯一陪伴我的就是耿直的永彬。
  作为广东人的永彬像我一样是农民的孩子,也深知生活的不易,他是一名勤勤恳恳的人,做什么事上心。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于死板,做任何一件事的思路都是一样的,不懂得变通,但是正因为这样他的内心十分简单,单纯善良,这便成了他最大的优点。我和他的交集不比我和念酱以及文韬兄的差,每次在我最落寞的时候,都是他陪我喝酒。
  我总是把心里话道给他听,作为一名倾听者,永彬备受我的青睐,我需要这样一个人,就像我自己写的小说一样,需要读者来看。这样一个容易受骗的人,你明明可以把他当做简单的工具,但我不想这样,我对他是真心的,不,我对这个寝室里的每一位都是真心的,但是无论我如何真心,我总是走不到他们任何一个人内心深处,就像他们也走不进我心底一样。
  寝室已然如此,更何况班级,大学呢?
  一切都是那样朦胧,被一层虚伪的云雾掩盖。头顶上是死气沉沉的太阳,即使再蔚蓝的天空,也看不到它的光彩。但是就是有一大群学生在它底下奔跑着,前进着,像战士那样迎接明日的星辰,为更多更全面的接触这个社会做着自己的努力。
  终究我还是比不上啊!
  他们是生活在光里的人,我是在暗影中匍匐前进的人。习惯了弯腰曲背,怎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呢?
  每每有少女走过,我的心思都放在她们清秀的脸颊上,这时我就会想,这些女生哪个是处女哪个不是呢?你看,那名衣着荡漾的绝对不是处女,在这样一个冰冷的日子里还穿着短裙,不就是想秀一下自己纤细的美腿吗?难道你还给我舔不成?穿的这么妖娆,是想勾引你男人之外的人吗?
  对,我不纯洁,你们又有多少人是纯洁的?这个世界从诞生起,从人类取缔恐龙那一刻起,什么便都浑浊了。心里想着不干净的东西,嘴巴说着干净的事情,这不是表里不一是什么?一个个虚伪的东西!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不知道,还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你问为什么有人看不到自己?因为你过于追求表面的东西,已经失去你作为一个人原本的内涵了。
  在大学,谁都在学习,可是大学难道不是让你真正认识到自己想做什么的阶段吗?
  没错,我不喜欢我现在的专业,就算是为了吃饭,我也不想苟且。自己不喜欢的是去强迫它,我宁愿去吃屎!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当我走时,一切都是安静的。寝室是安静的,班级是安静的,学校是安静的,这个世界整个地球也都是安静的。没有人会因为你的离开而改变,你根本做不了什么,只能孤独的死去。但如果就这样死去,岂不是太浪费了,作为一名死了很多次的人,我是想要靠自己的双手做点事情的,做什么事情呢?
  外面的世界依旧那么美丽,有夕阳西下,湖光隐隐。晚霞里头是纷飞的大雁,它们归来,清晨便又纷至沓去,在蓝天白云下构成一条弧线,随彩色的虹光一起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有鸽子站在喷泉边觅食,不时有人往地上扔面包屑,瞧!流浪的小狗漫步目的地在篮球场打转,只要你盯他看一眼,它就不住地跟着你,知道你丢给它吃的为止。
  这就是该有的生灵啊,当我走时,我竟不由得联想一下那段和这校园里的动物接触的日子。原本的人啊已经从我心底离去,五颜六色的花花草草也得不到我的欣赏,只有那些单纯的最原始的畜生们能够理解我。我多想变成一头畜生啊,只要不是一味被人饲养的猪呀牛呀之类的,什么都可以。我想成为自由的麻雀、一只小小的蚂蚁、忠心护主的哈奇士、还有森林里的虎豹狮兽。在那无尽的原野里自由的奔跑,在群山之间自由的飞翔,朝天空发出一声呐喊,是咆哮,是嘶叫,是哀鸣!
  生而为人而死于为人,越长大越迷茫,这到底究竟受得是什么罪,前生造下何等罪孽才有此劫啊。
  “我走了。”
  当我说出这一句话时我的周围没有声音,以后,也都不会有了。
  我记得梨歌目送我背着行李离开时的画面,她的眼睛在流血,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这一天是难得的晴天,没有风雨,若是没有空气就更好了。那样声音也传达不到,她问我:“语生,你还会回来吗?”
  我说:“不知道。”
  “语生,你喜欢过我吗?”
  “不知道。”
  “语生,我以后可以去找你吗?”
  “不知道。”
  于是乎,伴随着忧郁而轻快的背影,最后一缕斜阳照在我的脸上,我,彻底的走了。
  下面,即将迎来的是重复的过往与逃不掉的过去,我,终究还是看不到光,连追的资格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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