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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精神病患者

作品名称:一个人的城市      作者:my199771      发布时间:2012-06-06 10:57:12      字数:3259

1.抑郁女

碰见我的人,总是在我背后指指点点。我一转身,他们都立即把头转到一边去,聚在一块儿,像是在闲聊,而不是在说我似的。我回身,朝他们走去,他们见我走近,立即如同被惊吓的鱼儿,一下子全都没影了。
“你们刚才说什么的?”我逮住一个人问。
“没说什么,我们只是随口聊聊天。随口聊聊天。”那人小声地说。
“随口聊天,最好别让我听到你们在背后说我什么。要是让我听到你说我,我会用铁针缝了你嘴巴。”我凶狠狠地对他说。
“我——我们可没——没说你——你什么。”他颤抖地回。
看到他害怕的样子,我觉得很开心。
我用绳子,把我自己双腿绑挂在床头,上身着地,仰躺在地板上。我用力拉绳子,我的双腿立即升高了些。绳子勒进肉里,疼痛立即传遍全身。我全身发抖,我拉绳子的手非但没有放,反而拉得更紧些。于是,我感觉更痛了。我叫喊了起来。不过,那不是绝望的叫喊,而是欢欣地叫喊。痛,原来就这么快乐着。
我喜欢痛的感觉。那样我觉得刺激、兴奋。
我知道,我患上了抑郁症。这是我从网上查相关抑郁的资料后,结合自己的异常行为下的结论。至于,严重到什么程度,我就不清楚了。
我去过医院,问过医生,也买药回来吃了。可是,药倒是吃了不少,病情并不因此而好转,相反地,我的病情更严重了。原先用绳子绑,然后吊挂自己所带来的疼痛已经不再满足我,我需要更大地疼痛,更大地快乐。
我开始用棍子打自己的脚、腿。我觉得用头撞墙很过瘾。我喜欢听到墙被头撞时发出的闷声。咚,咚,像极了僵尸撞棺材的声音。那是对死亡的抗争。
墙肯定是不高兴了,墙肯定是疼了。想到墙也不高兴,也知道疼了,我心里非常地高兴。于是,我撞墙的劲儿更大了。
第一次见到血,那是因为自己撞墙,撞得太用力了。血,从额头,顺着鼻子,流到嘴唇。我尝到了它咸腥的味道,我兴奋极了。
“你的头怎么了?”楼下的阿婆问。
楼下的阿婆,没事了就找人聊天,道人是非,说人长短。我最讨厌这种人了。可惜,这种人,少吗?
“撞的,你高兴了吧。”我没好气地说。
“咦,你这人,怎么说话的。”
“我这么说什么了。我爱这么说,你管得着吗?你是我什么人呀。我的头什么了关你什么事。”我一连串地炮轰她,让她没有开口的机会。
“你——你,你这个黄毛丫头,你想——”
我没等她回击,就走远了。
她一定被我气个半死。想着她被我气的样子,我心里非常地舒坦。
是的,那些阿婆就是罗嗦。不过,每次下楼,没碰见她们,没能说上话,心里,就好像缺了点什么。这一天便整天的心神不宁。为此,有时候我下楼时,故意放慢脚步,眼睛的余光朝四周搜索。倘若,见到她们时,我心里就很高兴。故意弄出声响来,让她们注意到我。
有时候,她们不理睬我。我就指桑骂槐。这一招真是百分之百的管用,她们听了我的话,立即停住了手里的活,把舌头转向我。
“站住。你这可恶的女人,你刚才说什么来着的?”
“我说什么来着了,关你什么事呀。该不会,你是——”
“你才是那个贱女人呢。你照镜子看看你那副德性,一看就是招野男人的。”
“就是。说什么撞墙伤的,我看是被野男人打的吧。”
“打得好。你这种女人,就欠打。”
我是骂不过她们的。每次,我都输给她们,然后如同一条流浪的狗,在偷吃时被发现,在人的呵斥中落荒而逃。
我不再撞墙。我改成用刀割自己的手。刀,我是从超市里买回来的,是把锋利的水果刀。先前,我都是用来切水果的,但现在,我用来切自己了。
先前,用来切水果的时候,我嫌刀不锋利。现在,我用来割自己,我先把刀锉钝。这样,割起来,才很痛。
我叫喊着,因为疼痛。我的叫喊,穿过玻璃窗,冲向路面,淹没在如潮的喇叭声中。
我侧耳倾听,没有人敲门。
不会有谁来敲门的,因为,在这个近200万人口的城市,我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可以谈得来的同事。明知道的,不过,在叫喊之后,我还是屏气仔细倾听,是否有敲门声。
真希望,做梦也希望,有人来瞧我的门。

2.精神失常的男子

夜已深,城里的人,都在被窝里睡着。被窝里,可真是暖和。
我躺在广场上,怀里抱着个包。包里尽是些女人的衣物。我抱着它们,就像抱着我的女人。
刚到这个城市的那几个夜晚,虽然少,但我却停留在哪里,不往前走。我的时间,停止在了那里。我知道,我的女人走了。她是被陌生人杀死的。那都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我真不该让她去,真的。可是,在那时候,实在没有别的办法。这个城市很大,我有的是力气,啥都能干,但没有我糊口饭之所。当初之所以远离父母,丢下孩子,远离家乡,来到这个城市,就是看中它的大。人越多的地方,工作岗位越多,机会就越多。
这是谁说的混账话,害得我跑进城里,并且坚信,只要自己努力,不怕苦,就一定能找到份工作。哪怕工钱再低,也总比在家里种那几分薄地强。也许,再坚持几天,我就能找到工作。然而,倒霉的是,在没找到之前,我藏在裤兜里的钱被人偷了。天杀的小偷。那可是我全家的保命钱。
怎么办?本来还可以支撑着一两个月的,但是当时,不说一两个月,就是半星期也不行。
没有了钱,都市里无亲无朋的我们俩,就像没有了依靠的老人。我早早地出去找工作,整天下来,仍旧一无所获。哪怕是扫大街,也没人要。我没有别的办法。极度绝望地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老婆身上。
谁愿意自己戴绿帽子呢?当然,旧社会里把自己的老婆送上皇帝床的官员除外,那些官员可都是读过圣贤之书的。但我还是答应了老婆的要求。要不然,我们肯定会饿死在这个城市里,成了街上人见人恶心的,发臭的垃圾。
“就只这一次。有了钱,我们马上买票回家,永远不来这个城市了。永远不进城了。”老婆亲了亲我,对我说。
老婆没干过那事。但老婆学着所见过的干那一行的女子,把自己收拾收拾,往街上站了一会,就被人带走了。本来,我想跟着上去的。我怕出意外。我的心不踏实,我的眼睛总是在跳,总预感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在与那男子走之前,老婆回头看我,朝我笑了笑。那是她最后的一笑,是哭泣的笑。笑里尽是泪水。如今,在夜里,我总能梦见她的笑。但瞬间那笑,变成了血淋淋的骷髅。老婆恐慌的叫喊救命,我跑上去。老婆在我怀里挣扎了两下,就不动了,任凭我怎样地摇,怎样的呼喊。
我真窝囊。我不是男人。我怎能让她去呢,就是饿死街头,我也不应该让她去。我错了。这个错,彻底改变了我和她的命运,还有那个陌生男人的命运。
那个男人真该死。没钱就不要出来找女人。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个无赖的男人呢?把他剁成十八块,然后拿去喂狗也不为过。可这样的男人多吗?就像我,也应该拿去喂狗。
广场四周,贴着认尸启事,上面还有照片。不用看,我知道那是我女人的尸体。但是我不敢去认领。我领回来了,我没钱葬她。
为了避免警察在查我身份时,从我的包裹里,翻见老婆的身份证,从而知道我是死者的老公,我掏出老婆的身份证丢进下水沟里。包裹里,是她是一套换洗的衣服,除此之外,还有把木梳子,一面小镜子。
我抱着包裹,不让任何人摸它。我已经失去老婆,我不想再失去它。它成了我在这个温情世界里唯一的寄托。抱着它,我就像抱着老婆。摸着老婆的衣服,我双手颤抖,泪眼汪汪。我知道,是我欠她的,下辈子,我做牛做马来偿还。
有下辈子吗?为什么作恶的人,却可以活得长久且湿润。
今夜,无风,天空昏黄,看不见星星,看不到月亮,只有缭乱而拥挤的行人,闹心的喧嚣,闪烁的灯光。我躺在我们原先躺的地方。记得,那几个晚上,很冷,我们只盖着张毛毯。我们相互抱着,用自己的体温,暖和对方。我们相互安慰,等找到工作了,就有地方睡了。
我哭着,泪水浸湿包裹。活儿,对我这个乡下人,就这么遥不可及。
今夜已经降临,但明天,还是那么地遥远。真想,今晚就此停止,停留在刚来城市的那晚,我抱着老婆。我们好累,我们真困,我们睡着了。我们都梦见了家乡,梦见了双亲,他们佝偻着身子,背着柴火,背着大米。他们步履蹒跚,有如秋风中的黄叶,摇摇欲坠,有如从坏了的箩筐上散落的竹条。
“孩子,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让娘摸摸你,看看你变得怎样了。”
我头埋进母亲的手里。那是一双如松树皮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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