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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我也很重要      作者:杨月弯弯      发布时间:2016-07-20 08:54:07      字数:6566

  那时,我是个傻子,他们都这么叫我,叫就叫吧,我好像也觉得自己是个傻子。想想别人做什么都有意思,自己这么做却没感到有意思,这一切是非常奇怪了。傻子,像是低等动物,这种人就像田里的耕牛,家里的猫和狗,门前的小树。人们对我视而不见,永远被忽视,我也无所谓。
  那时,我很年轻,好像是一九八九年。
  这个城市,这个车站,我记住了一个男人的名字,这个名字在我整个人生的长河中,平凡得可有可无,但此刻,我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即将改变我后来的人生轨迹。这个名字,我曾经花了两年的时间来背诵,两年后,却忘记得干干净净。
  我在合肥火车站候车室的蓝色塑料座椅上,带着我的儿子贝多芬已经坐了很长时间。这年,我二十七岁,儿子三岁。这个女人穿着一件红色碎花夹袄,灰色卡其布裤子,一双黑色松紧布鞋,一条马尾辫,头发像一堆乱草随意堆放在头上,目光呆滞,木讷。儿子,褪了色的绿碎花夹袄和蓝色背带裤,都被婆婆洗得清清爽爽,却已分辨不出布上面的花瓣。
  这个女人尽管被粗俗的布料包裹着,也遮不住她那苗条的身躯散发出来的古典韵味,她不自知,她眉宇间的妩媚与柔和,是女人从田野里汲取出来的诗一样的意境,她也不自知。如果再赋予这个女人爱情的力量,这双妩媚与柔和的丹凤眼,将装得下她的故乡桴槎山上所有的风景。她来到这样的大厅,像一朵被塑料袋随意包裹的一支睡莲被扔进了一个新池塘,那样水土不服。
  儿子的名字,是我给他起的,婆家人都叫他李槐树,是公公李本钱请村里的民办教师吃了一顿饭给起的名字,说是纪念丈夫的爷爷,当年打日本鬼子时,他老人家被枪杀在他家门口的老槐树下。我才不听他们的,我叫我的贝多芬,他们叫他们的李槐树。起初,丈夫骂我傻吧啦叽,后来,渐渐习惯了,我们都相互习惯各称各的。我叫儿子贝多芬,是因为一个我忘记了的秘密,后来知道这个秘密影响我一生,但那时,我却忘了。
  是李建辉叫我们坐在这里等他的,这个长着一头猪鬃一样头发的人说他去排队买票,就在不远处,一排大玻璃上挖几个窟窿眼那里。这个车站,我记住了李建辉这个名字。李建辉是我丈夫的工友,也是同村,他方脸阔眉,大嘴巴,特别是他中等个子,扔到人堆里,根本找不到呀。他们今年春节一起去一个叫深圳的地方打工,说那地方很远,很远,远得在地球的那一端,说那地方的男男女女整天穿着花褂子,花裤头。我不信,那里人不怕冷?我想去看个究竟。他们在唬我,叫我傻子,就连丈夫李顺风也叫我傻子,这对我是个侮辱,天下所有的人可以这样叫我,他不可以这样叫。他只有在晚上索取我身体的时候,才不叫我傻子,叫我宝贝,可我一点也不快乐。
  很久很久,李建辉还没有回来,穿着碎花夹袄的我拉着贝多芬的手,拎着简单的行李,一个土黄色帆布双带挎包,到那一排大玻璃墙那里寻找。每个窟窿眼前面都排了很长很长的队伍,排到门口,又从门口伸向外面,望不到头,像十来条黑色的长蛇,弯弯曲曲,盘踞在火车站。
  我拉着贝多芬,眼巴巴地望着人群,寻找着那个长着一头猪鬃一样头发的头颅。我们在队伍里穿来穿去,像个小虫子在穿食蚯蚓的尸体。人们向我们投来厌恶的目光,本能地把衣服紧了紧,用充满防备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们。人就是这样,作为个体被同类认识,首先就是外表,当然,动物也一样。你的穿着,行为不但看出你的修养,还看出你的社会地位,你的衣着传递出来的信息表明你对社会财富的掌控程度。我想,他们可能认为我们是小偷之类的人了。
  李建辉在哪里呢,虽然我脑子不好使,忘记很多东西,但这个人的名字我记得很清楚。他要带我去一个穿花裤头的地方,那地方有我丈夫,贝多芬的爸爸李顺风。可此刻,他在哪里呢,难道我把他弄丢了?我踮脚远望,见所有人的头发都像猪鬃一样。
  当我第六次从一个中年男人身旁穿过时,可能是我的帆布包蹭到他的西服了,他终于发火了:“干什么!不买票,穿来穿去干什么!”,那目光像把杀猪刀。
  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人们各种各样的目光,鄙视,厌恶,怜悯,猥琐,但这样刀子一样的目光,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敢再在蚯蚓里钻来钻去寻找了。
  虽然公公婆婆反对我去这一趟,但还是拗不过我。临走时,叮嘱李建辉:“一定要把傻子和我孙子看好。”,又转脸对我说:“水莲啊,一定要拉住槐树的手噢,要记住李建辉这个名字。”可现在,我把李建辉弄丢了。
  我在人群外茫然站了一会儿,仿佛木鸡,又拉着贝多芬,拎着行李,回到原先的候车大厅,走向我们原来的位子。我清楚地记得我们是坐在第二排第六和第七个位子,我临走时数过的,现在上面坐着一对年轻夫妻,或者情侣,那男的半躺着,把头枕在女人的大腿上,两人正嘻嘻哈哈说着什么。我走到那仰面朝天的男人跟前,低头看着他的脸,他的嘴正笑得像衣服上的拉链没拉上,我说:“这两个位子是我们的。”那男人先是一愣,把目光从那女人身上移到我脸上,收敛了刚才嘻嘻哈哈的笑容,嘴像是拉链拉上了,愣了几秒,一跃身坐起来,脸上像是拉上拉链的衣服上又起了很多褶皱,嘲讽地乜斜着我,:“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这位子原来是我们娘俩的,我们坐在这里等人。说好的,他去买票,我们在这里等他。”
  那男人大笑起来,拉链又拉开了。女人也跟着笑起来。
  “看样子你也不是来闹事的,你不知道候车室的座位可以随便坐吗?你也可以随便坐别的空位子呀。”
  “中吗?”
  “当然可以,这位子又不是谁花钱买的,哪儿有空位,哪儿就能坐。”男人一边说,一边用目光从我和贝多芬的身上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扫把一样扫一遍,甚至包括我手里拎着的帆布挎包。
  我拉着贝多芬,拎着土黄色的帆布挎包在他目光的射线里向前挪着步子,寻找空位,整个大厅都坐满了人,找不到一个空位子。
  贝多芬说他渴了。我从帆布包里摸出一个塑料杯子。临走时,公公跟我说过,火车站里有水炉子,水炉子里永远有热水。可我不知道水炉子像什么样,李建辉也没指给我看过,只是叫我不要乱扔垃圾,看到了要罚款的。垃圾桶我是认识的,一个个圆桶样,上面还有一个圆盖子,垃圾是从侧面扔进去的。
  我拉着贝多芬,挎着帆布包,拎着塑料杯的把手,走过一个又一个垃圾桶,就是没找到水炉子。
  贝多芬又说他尿急了。我带他去了车站的公共厕所,这个厕所不要钱,丈夫他们回来说过,城里的许多厕所是要收钱的,火车站的厕所不收钱。儿子虽然三岁了,我也只能带他上女厕所。
  出来时,看见一个穿车站制服样的妇女在外面的池子里涮拖把。我怯生生地上前,满脸堆笑问道:“大姐,你知道哪里有水炉子吗,我儿子渴了,他想喝水。”那妇女看了我一眼,杵着拖把说:“诺,这不是嘛,嗡嗡作响这个,不过要等一会儿,等这个红针指到100度,水才开。”
  这是个圆柱体铁桶,我听到里面水撞击铁皮的声音,左边一个有一拃长的玻璃管,上面有刻度,像一只耳朵长在铁桶的左脸上。这个带有数字刻度玻璃管,我似曾熟悉,在哪见过,好像曾经经常摸过,但脑子一团浆糊,理不清头绪。我隐隐感觉,这一定与我唯一记得贝多芬这个名字有关。我对以前所有的记忆都在那次劫难后,变得模糊不清。劫难?劫难又是什么?我也记不得。
  圆桶里面的水继续撞击着铁皮,发出“吭嗵哐当”的声响,两个绿豆样的小灯躲在玻璃后面,红灯闪闪,绿灯紧闭,像瞪着一只眼看我。
  我用手轻轻抚摸着那个带有刻度的长玻璃管,试图能从充满迷雾的记忆隧道里找回点片段,或者零星的记忆。突然,一个炸雷一样的声音在我耳边打响了:“不要乱摸!你在搞什么!”一个穿铁路制服的高大男人朝这边走过来,我感觉像一座山移过来,“你在这搞这个管子干什么?”山一样的男人操着浑厚的男中音,用合肥口音问我。
  “我——我打开水。”我怯怯诺诺,在公家人面前仿佛更矮小了。
  “这管子会爆炸的,好好打你的水吧,别再摸了。”公家人用训小孩一样的口吻对我说。
  说话间,那红灯闭眼了,绿灯亮了,闪着悠悠的光。
  “水开了,你可以打水了,这底下是水龙头。”涮拖把的妇女一直没走,她一直注视公家人如何在呵斥我,看到我水开的时候,还是木鸡一样呆在那里,手里紧紧拉住贝多芬。她放下拖把,接过我手中的塑料杯,示范给我看,目光充满怜悯。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还是没有找到李建辉。这个该死的李建辉,跑哪去了,不会丢下我们母女自顾自跑了吧。临出村时,我亲眼看见公公把我们的路费给了他,还多给他我们路上买吃的钱。眼下,李建军在车站商店给我们买的那些面包只有几片了,身上还剩下缝在衣服里的五十块钱。那是婆婆何丽霞在我临走的前一天晚上给我缝的。她要了我一个三角裤头,当着我的面,用一块布在我的裤头前面缝个口袋,把五张十块的纸币平铺着放进去,口袋正好十块钱大小,然后,用线把口袋缝好。叮嘱我:“水莲啊,要是找不到顺风,又找不到建辉,就把上面的线头抽开,一张一张地拿,买点东西给槐树吃。买东西时,先不要急着给人家钱,等人家把东西给你,你再给钱,超过十块钱,你就跟人家讲,你只要十块钱的东西。记住了——一定一定要记住了——”
  婆婆说完这话,整理好几件贝多芬的衣服和我的几件衣服,塞在一个土黄色的帆布包里,又说:“明天,你就背着个包吧。”随后又叹口气说:“唉,你要不是脑子坏了,也是个公家人,又怎会嫁到我李家来哦。”
  其实,不用婆婆叮嘱,我会买东西。数字,我还是记得的。
  大厅里的灯都亮起来了,街上的灯也亮起来了,还是不见李建辉。候车室里已经有稀稀拉拉的空位子。我拉着儿子,挎着帆布包走向第二排第六,第七个座位,那对情侣还是夫妻已经走了。我快步上前拉着儿子坐下来,把帆布包放在我和儿子中间,茫然地看着大厅。
  我低着头,像一截木头桩子一样坐在座位上,儿子已经吃完最后一片面包,靠在我身上睡着了。他真是一个乖孩子,不吵不闹。从不叫我傻子,当别的小朋友用小石子砸他,骂他:“快滚回去吃你傻子妈的奶”时,他会像一头牛一样顶着飞来的石子冲向对方,直到把对方冲得四仰朝天,边冲边骂:“你妈才是傻子!”
  他长得一半像他父亲,一半像我。乌黑坚硬的头发,长脸,单眼皮,像他爸爸,高挺的鼻梁和长长的脖子,以及白净的皮肤像我。公婆一家视他为宝贝疙瘩。儿子出生后,李顺风似乎比以前对我好些,似乎干劲十足。他说他要出去赚钱,在合肥给儿子买一套房子,将来儿子在那里结婚生子,就是城里人了。过完年,儿子只有几个月大时,他就跟着村里的包工头一起跑深圳去了。
  每年过年时回家一趟,吃年饭时,他把两千块钱整整齐齐地放在公公面前:“爸,我们发了!”
  公公看着钱,笑得合不拢嘴,露出掉了一颗门牙,烟渍色的牙齿,用漏了风的声音说:“好,好!”
  第一年回来过年,李顺风给我买了件红色棉袄,当然,公婆也有。
  第二年回来过年,李顺风给我买了件红色裤子。
  第三年回来过年,李顺风给我买了一条红色围巾。
  大概他觉得,我只配红色。我们没有过多交流,因为,他们始终认为我是个傻子。傻子是没有思想,没有感情,更没有要求。
  穿着不同裤子的腿,穿着不同鞋子的脚在我眼前走过。有黑裤子白鞋,有红裤子绿鞋,有白裤子白鞋,有灰裤子黑鞋······,有皮鞋,有布鞋,有橡胶鞋,我数着腿,数着鞋,腿越来越稀,鞋越来越少,直至最后彻底安静下来,没有人走动了。充满回音的候车大厅里,人寥寥无几,有一两个人脱了鞋,头枕着行李横躺在两三个座椅上,水炉子旁边的地上,还有一个人躺在被子里,被子灰灰的,已经看不清原来是花的还是一板色的,也看不清被子里的人是男,是女,他的旁边没有行李。
  我的肚子咕咕叫起来。我还是早上从家里走的时候,喝了两碗婆婆熬的红豆粥,一天都没有吃饭,面包留给儿子吃的,一直都没等到李建辉。儿子还靠在我身上熟睡,均匀地呼吸着。
  我突然内心感到一阵惊恐,一张巨大的恐怖之网,让我不知所措。我该怎么办,不知道,我该往哪里去,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回家,不知道,出门之前我从没有想过会把李建辉弄丢了,不对,应该是他把我弄丢了。
  到底哪儿出了问题,是他买票时,我应该跟在他后面?是我不该离开座位去找他?是不该带儿子去上厕所?是不该带儿子去找水喝?还是一开始,他就想把我们娘俩弄丢?
  我头痛欲裂,越想越痛,越想越理不出头绪。
  我看见车站商店的柜台边站着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男人,他从他那件闪着油光的黑色皮夹克口袋里掏出一个折叠钱包,把它摊开,从里面抽出一张钱递给售货员,用手指了指货架,售货员从货架上拿下一个圆柱样的花纸桶,连同找的零钱一起递给夹克男人。夹克男人把小花桶上的花纸盖子撕开,从里面拿出两个豆腐干大小的塑料包包,熟练地撕开,好像把什么东西倒入花桶里,然后,端着花桶走向水炉子,他在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看见他右胳膊腋窝下夹着一个比本子大一点的黑色包包。
  他打开水炉子的水龙头,向花桶里放点开水,然后把没撕完的花盖子合上,用一个黄色的小叉子把封口扠住。
  我的肚子又咕噜咕噜叫,空气中飘来一种奇特的香味,这种香味,像卤料,又像芫荽。我知道了,从他的花桶里飘来的,那里面一定是吃的。
  我的手里攥着一张从裤头里取出来的十块钱,那是带儿子上厕所时,偷偷在隔间里抽出上面的那条线,小心地从里面取出一张平平整整的,带着我的体温的十块钱,把它放在我那件红色碎花外套的口袋里,我做的这些隔壁隔间上厕所的人是不知道的。虽然我傻,但我也知道,让别人看见这些是很丢脸的。
  我抱着睡着的儿子,拎着土黄色的帆布包,体积庞大地站在车站商店的柜台前,冲售货员指向后面架子上的那个圆形花筒说我要那个东西,售货员换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刚才那个男售货员不知踪向。姑娘把马尾扎得高高的,高高地耸立在头顶上,这样她的脖子显得很长,前面几乎没有刘海,全部梳向后面,白色的衬衣像是制服,因为刚才那个男售货员也穿着白色的衬衣。高马尾看看我,从架子上取出一个圆形花筒说:“是要这个吗?方便面吗?”我使劲点了点头。
  “两块。”高马尾一边说一边把桶放在柜台上。
  我赶紧递给她那张带着我体温的十块钱。她麻利的从抽屉里抽出一张五块和三张一块钱的纸币递给我。
  我自豪地接过钱,把它揣进碎花上衣口袋里,一切看上去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公婆和丈夫一直认为我傻,不让我去买东西,甚至认为我不识数,很少让我到村里的小店买东西,即使让我去,也是在家把钱数好,刚好是那个数,对此我并不争辩。其实我对数字还是有记忆的,像是我混沌的大脑里有块清晰的田地,我甚至能教儿子乘法口诀,好像这些口诀已深入我的骨髓,与生俱来似的。
  我把睡着的儿子摇醒,让他坐在离水炉子最近的座位上。我终于知道这个圆形的花桶叫方便面。我模仿着夹克男的样子把这个叫方便面的圆桶盖子撕开,里面一个塑料叉子,取出里面的两个小包包,用手撕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入桶里,桶里面的面是个圆形的空心饼子。我去水炉子那放点开水在里面,盖好盖子,学着夹克男的样子用叉子封好口。儿子睡眼惺忪地看着我所做的一切。我告诉儿子,这叫方便面,一会儿就能吃了。
  圆桶的盖子打开的时候,我发现里面是一堆乱糟糟的,弯弯曲曲的面条,面条还能做成弯的,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我喝了一口汤,味道真好,听见儿子在咽吐沫。我模仿着夹克男的样子,用叉子挑起几根面条送到儿子的嘴里。
  “吃吧,儿子,味道不错”。
  这个世界上的人真有稀奇古怪的想法,叉子也能吃面条,我竟然也会用叉子了。
  儿子犹犹豫豫吃了第一口,小嘴抿抿,舌头在嘴里转了几圈,张大嘴巴说:“我还要吃。”
  真的好吃吗?我也吃了一口,果然与家里下的面条味道不一样。
  一眨眼的功夫,儿子就把一碗方便面都吃完了,剩点汤和碗底的作料,我说:“儿子,汤给妈妈喝吧,妈妈也饿了。”
  儿子使劲点点头,眼睛半睁不闭,头向后仰,靠在我肘间,又睡去了。
  这时我发现车站商店也关门了,候车室里的灯只有几盏还亮着,我有些害怕,又不敢睡觉。
  原先躺在座位上的人已经不在了,在其他座位上有更多的人各自为营躺在那里,有的头枕着行李,有的把行李箱放在身旁,人躺在座位上,用一只腿护着。那个躺在水炉子旁地面上被窝里的那个人已挪到墙角一个更宽敞的地方去了,仍然蒙着头,看不清男女,只是从被褥看出还是原来的那个人。
  这时,我看见那个皮夹克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的一个座位上,正注意着我这边,那表情,好像在研究我刚才所做的一切,他手里的烟冒着细长的烟雾。
  他发现我在看他,便朝我这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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