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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依稀当年

作品名称:泡桐树下烂漫的夏天      作者:原地      发布时间:2016-07-01 17:19:48      字数:4431

  酒桌设在老怪的家里,老怪今年结了婚,邀我们去他的家里坐坐。老怪的妻子是和我们从小长大的李影,李影是我们童年时期心目中的公主。酒桌上有我、老怪、西风、发财和陆小破。
  又是一年过年时,每一年过年人都聚不齐,怀念儿时的生活好像是永恒的话题,但今年我们怀念毕业。几轮过后,微醺。老怪拉着我的胳膊絮絮叨叨,感念过去的一去不复返的日子。从他西装革履、油光满面的外表来看,我好像在跟陌生人说话,但从我们谈话的内容来看,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那个临近毕业的初夏。那个夏天就像一起喝酒的今天一样,喝了这场酒,就各奔东西了,所以,那个夏天是最美好的夏天。那个夏天的每一天都经过我们细嚼慢咽,好像手里的零食,吃得差不多了,剩下最后一口,如果不好好咂摸咂摸,那是多么可惜啊!
  酒饱夜深之时,已经大醉的老怪送我们出门,我们扶着他走到巷子口。他对着我们说:“你们看,那是我们曾经学习过六年的地方。”我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定格在了学校上。在这个时候,除夕的烟花突然蹭蹭蹭往天上蹦,照亮了我们的小学。小学破败不堪,周围的土院墙风雨飘摇,渐渐倒塌,只有校门口是用砖和水泥堆砌而成,还依然坚持挺立着。
  我们都觉得老怪喝多了,不知道是新婚的喜气还是同学久未见面,他的脸上像涂了胭脂一样光彩照人。我顿时觉得我给他起错了外号,他一点也不丑,一点也不怪,他甚至很帅,帅得我们自惭形秽,帅得我们感慨不已。我的胳膊伸到老怪的腋下,扶他回家。老怪却提议我们到小学校转一转。他说:“你们不知道,我把这里买了!”我们没来得及想,他就弯下腰吐了一地。他挺直腰杆说:“一个养猪的老板想买下这个地方搞养猪,这是学校啊,这个地方怎么能养猪呢?他买学校的事情我们知道,学校要被一个老板用来养猪的事情我们不知道。
  几个已经快要三十而立的人如同踩着云彩一样在学校里溜达。学校偏居一隅,已经成了荒凉之地,不是趁着酒劲,独自一人到学校肯定觉得后背发凉。老怪带我们走到校园北侧的空地上说:“你们都记不记得,这个地方是学校的小树林,种了很多的桐树,比其他教室门前的树都密集,都高大,那年快毕业了,泡桐树开花了,遍地都是泡桐花,那个美啊,真是令人难以忘记啊!”我的思绪跟着老怪的描述想象这里曾经的样子,但是泡桐已经被砍伐殆尽,空旷得就跟沙漠一样。老怪又把我们带到学校中间的水窖前,我们坐在水窖前的洗手池边上。老怪说:“这个水窖是二年级修的,修水窖的人叫老八……”
  第二天,我要返城。陆小破的孩子感冒了,没有来,老怪、西风和发财来送。阳光正好,几个人在泡桐树底下吸烟。村里都剩下老人,时而路过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头或者老太太盯着我们看。这时哑巴王蓝天不知什么时候一点点靠近了我们,我看到后给他了一支烟。他迅速地接过烟别在左耳朵上,右耳朵上已经别了一根!我又拿出烟盒本想再给他一根,看着这个跟我们玩到大的老汉讨好的笑容里隐藏了许多沟沟壑壑的皱纹,我把烟盒递给他。他高兴地拿着烟盒,把他耳朵上的两根烟装到里面去了。老怪问:“王蓝天,你不吸烟,要什么烟?”哑巴是有自尊的,他一手拿着烟,装作腿瘸的样子走来走去,嘴里哼哼个不停。我们都懂了,他是把烟给他叔叔。谁能不认识他的叔叔呢?他的叔叔是村里的理发员。我们谁的头发不是他理的呢?我说:“王蓝天,你把烟给你叔拿过去吧!”王蓝天高兴地跑走了,他总是很高兴,总是满脸笑容。我老婆把车开进村子里倒车去了,现在才过来,我正要上车,老怪指着我说:“常江河,你的作文写得最好,又是在县里报社的,你能不能写一写我们童年的事情?”西风和发财也望着我,殷切地眼光好像在说非我莫属。我说:“写什么呢?童年的事情太美好了,写一本书都写不完!”说完,我就大笑起来。是啊!我既不想退掉这个充满意义的委托,也不想潦草地写,于是只能客套一番,写不写另说。
  过了正月十五,我开始构思这篇文章,我准备把小学同学的事情好好写一写。正月十七,去科长家里拜年,科长的爱人去娘家了,他邀我喝喝茶,在喝茶的时候和科长汇报了这个选题以争取他的支持。话没说长,敲门声响起,科长去开门,我喝了一口茶,看见来人并不认识,就准备想走。科长安排客人坐好,走到门口送我说:“先把手头工作干好,至于这个选题有时间搞我也不反对。”我开车向家里走,老怪给我打电话。他支支吾吾地说,我不耐烦地听。他经常给我打电话,一打就是十几二十分钟,什么都聊。但这次我感觉不对劲,问他:“到底有什么事?”他哭了,说:“发财死了,都是我的错!”我赶紧停下车问:“发财怎么了?前两天还不是好好的吗?”老怪说:“我不说那么多了,你能到村里给我说说这事吗?”我回答说可以。紧接着问他在哪里,他说:“你就别问了,你帮我把这事解决了,无论他家里要多少钱我都拿,只要让发财早日入土。”我还准备要问,电话就中断了。发财好好的咋就不在了呢?这事令我万万不能接受,心里像吃了冰块一样寒冷。我开车就回村,我要送我兄弟一程。
  发财的家在村子原来的中心,后来村子不断扩张,就成了村子最北边的地方。我没有直接去发财的家,我刚进村就见了满村的人聚集在大队部,其声势如同当年吃大锅饭一样,当然我没有经历过大锅饭年代,我是听我爷爷给我说的。我爷爷说:大队部有一口钟,不敲钟不能吃饭,一敲钟人群跟黄河水一样拥挤到大队部门口,吃罢饭人都在原地站着不散场。我想现在的情景和吃罢饭的样子差不多。这样的状况是不多见的,我直奔老怪家给老怪打电话让他回来。
  李影说别打了,老怪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忙问怎么回事。李影低着头、含着泪,一夜之间,这个我们心目中的公主好像被巫婆施了魔法一样变成了沧桑的老妇人。李影的妈妈这时候到了,好像没有见到我一样就匆匆忙忙收拾李影的衣服。她还穿着红色的羽绒服长款大衣,露出一双沾满灰尘的黑皮鞋,手脚麻利地收拾东西放进包袱里,边放东西边絮絮叨叨。
  我在云里雾里之间,突然院子里冲进来一伙人,我还没有从新婚的沙发上站起来,这伙人就冲到了我的面前。他们在我、李影和李影妈妈的面前七手八脚把这个婚房给糟蹋了遍,他们不说话,也不咒骂,也不慌乱,谁砸什么,谁仍什么就好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前后不到一分钟,他们就把地上、床上、沙发上弄得一片狼藉,然后抬脚就走,像是要着急去别的地方似的。跟鬼子进村差不多,我也不敢动,这时候,他们气急了眼,打错人怎么办!
  我们三人赶紧仓皇出门,跟着李影去了她家。李影把大门一关,跑回了刚出嫁的闺房。我拉住李影的妈妈问:“这到底怎么回事嘛?”李影的妈妈神神叨叨地说:“这婚是结不成了!得和那怂娃离婚!”
  我从李影家里出来去了发财家。发财正值年轻之时,好端端人就不在了,全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在场的没有几个认识的人,我放下上礼的现金就准备走。就在我待的几分钟内,我感觉这里好像人人和老怪有仇似的,是老怪的复仇大本营。我跑去西风家的路上碰到了西风。西风将我拉到一旁说:“老怪惹祸了,哎!”他叹着气。紧接着他说:“你不知道,发财的死和老怪有关,老怪骑摩托车带着发财不知道去哪里耍,让人给撞了,当场发财就不在了,老怪也跑了。”我说:“到底是谁的责任嘛,老怪的家里让人都砸了!”“不是发财和老怪的责任,交警队的人都说不是他俩的责任,但老怪活了,发财却没了!”西风说完就让我赶紧走,别掺和这个事。人都冷静不下来,都疯了!
  我回到城里,再一次坐回到我的书桌前,我心绪难平。今天我没有送发财最后一程,我能够在你们好得穿一条裤子的时候一起欢乐,我却难在这样的场合让两家人心平气和地谈一谈,我知道我是想置身事外,这时候我突然感觉我是一个外人。老怪和发财是非常要好的伙伴,我清楚地知道这两个人所有的童年往事,我再一次想起了老怪的话。也许人的生活在不断地变化,如果发财没有走,只是摔断了胳膊腿,发财能埋怨老怪吗?发财肯定豪气地说这事跟我兄弟无关,你们都别赖他!想到这里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一个兄弟不在了,一个兄弟跑了,我至亲至爱的兄弟们啊!
  1998年我们上小学五年级,香港已经回归,澳门也将回归。21世纪的最后一年我们都有点迫不及待,期待毕业早点到来,期待澳门回归,期待新世纪的到来……21世纪还没有到来,我们期待毕业就跟期待21世纪一样,觉得20世纪的最后一年好像是旧年,已经面向国旗以少先队礼誓做21世纪的人才了。
  这一年,我们始终在紧张和催促中度过。不仅起得早,还要上晚自习,睡得也晚。按照先前的旧例,五年级的学生是无需上晚自习的。但是学校来了一个新老师,他诧异我们临近毕业还能够浪费晚饭后的宝贵时间,于是他强烈要求我们增加上了这一光荣传统。他就是童年最后的魔王——王老师。王老师自称是行伍出身,脱掉军装心系教育当了老师。他是邻村人,一年四季从五里外的邻村步行来学校,风雨无阻。他一身正气,浩气凛然。小学毕业后,我总共见过他三次。一次是我上初中回家的路上,我骑着自行车上坡,突然后面有人推了我一把,我一回头就认出了王老师,王老师却不认识我。王老师说难怪我不认得呢,长这么高!我对王老师表示了感谢,王老师嘱咐我快点回家。那个时候想起了王老师曾经说过的话:“如果你们以后长大了,成了大人物,开着小车从我身边经过,你们也认出了我,你们是认我呢还是不认我?”我们面对黑板齐声高喊:“认!”第二次是我上高中的时候,临近高考,我的一个亲戚骑着摩托车载着我去搭乘长途汽车,在一个拐弯的地方和一个老人撞了,老人和亲戚吵了起来,我认出了王老师,王老师应该没有认出我。他们争吵着,我没有挡,据我观察是王老师的错,车是亲戚的车,车撞坏了,王老师赔偿是应该的。后来经过一辆三轮车,亲戚让我赶紧上车别误课,我只好先走,在三轮车渐行渐远的路上,我看到王老师依然正气凛然地争论,他佝偻着腰,我后悔没有帮王老师一把。第三次是我去邻村办事,王老师坐在轮椅上一动也不能动,口水流着,面部表情非常痛苦。我对王老师说:“老师,我们很多年没见面了!”王老师呜呜呜地发出声音,不知是哭了,还是在说什么话。他昏黄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和晶莹的泪水。王老师的老伴把他推走了,说他不能受什么刺激。
  1998年的8月底一天。王老师走进了教室,带着一根光溜溜的教鞭。他是一个坐如钟、站如松的中年人。身体高大而又强壮,方脸上有几处麻子,头发很短,有脱发的迹象。他意气风发、春光满面。我们一共有十名学生,七男三女。七男分别是:老怪、西风、发财、陆小破、黑桥、仓廪和我;三女分别是:李影、于玲和萍儿。我们十个人从学前班开始就是同学,至五年级,已经同学了五年。王老师只带我们一个班级,数学、语文和自然都教。
  开学后不久,我们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学习状态。王老师说让我们拿出干馍夹韭菜的劲头!,以后很多年,我一直在思索干馍加韭菜这个吃食。最后我终于悟出这是类似于一种三明治的吃法,把馒头(玉米面馒头为佳)烤热,夹上当地独有的油辣子伴辣椒就是可以享用的美食,除了美味,重要的是可以节约出时间,在农忙的时节,往地里送饭就是送这样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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