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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作品名称:阿呆      作者:甲申之变      发布时间:2016-01-06 13:37:59      字数:8789

  我该怎么叙述自己,至今都不好开口。
  “啪”的一声,击打于木桌子疼痛的身体,裂纹俱开,沉屑乍起。我抖了抖衣衫,一千种名字的定义开始铺现。
  我叫濮呆子,“呆子”并不是我的昵称,而是实实在在长在身体、流在血管里面的名字。曾经也有人因为别扭于我的不雅名号,遂给我取了个称作“礼康”的响亮大气的新名。那个人便是教我读书的老师,是一个高高瘦瘦且挂着一幅大边框的玻璃镜片的青年男人,有着和我同样口吃不止的温吞毛病。但好在他会教书,而我却只得对着半本干燥而干枯的纸页随风飘扬,思绪折着嘶嘶的窗棂摩擦的声音胡乱猜想。时过境迁,流水东逝,我居然坐在一间朴素得不行的阁楼里,对着一堆冗杂不堪的手写书稿做着大笔约稿的生意。不错,我成了一个半文半白的小说写手。至此,我想去探望他,探望他因为长达三十几年的黑板书写导致粉尘沾染的癌症,然而我顿住了一秒钟,在纭纭黔首的纷沓世界里,我都只记得他的姓,却不晓得他背后韫藏的一名一字,但于情于理,我都感激他给我的一名之恩。而此,在拥有这个名号之前,我一直都是茕茕呆傻着度过我那百无聊赖的童年光辉,以及那翘首不可盼的日子里摘得一颗桃子,痴痴地低头啃着留有压印的痕迹,做出一番无所谓的又好气又好笑的滑稽表情,来博得面前的一群乌泱泱的学生的满堂哄笑。
  “濮——濮呆子。”一声顿促而迟疑的叫喊,预示着我又被点名了,是那个教我小学一年级的中年女老师。她总是长发披肩,然而却长得不好看,时常需要用一堆厚厚的粉尘来掩盖那粗糙的皮肤上坑坑洼洼的先天不足。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她是化着妆的。然而我不会当面指出她的歇斯底里的愤怒与咆哮,因为她太可怕了,可怕地让班级的所有男生都退避三舍,闻声丧胆,尤其是一双瞪得瓦灯般睁圆的斗鸡眼注视着你的时候,无论是谁,都已经被窒息地说不出话了。
  “到……到。”我说话绵若无力的,只随意应付了她一下。
  “你是濮呆子?”新生刚报到的时候,总是怯懦不堪的。一个刚临时带班的中年教师,习惯用逐一点名的方式,来熟络躲在数十双眼睛里面的优秀生和藏匿在墙角里面的差生。虽然我对考试有先天的恐惧与畏葸,但好在,考个满分也总有个一两次,让我本就痴傻的名字见证了几次颇为惊讶而惊艳的荣光。
  “我……我是。”我说话总是磕磕顿顿,说是结巴也不为过。
  “你很笨吗?”那中年女教师面露黑圈,一脸惊诧地注视我,直至把我软弱的内心看穿。今天她特意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女式西服,在整个九十年代,像涂染了一颗赤色的亮星,矍铄而闪耀在一间土瓦色的宽敞教室里面。她说她在前几天,当了一次伴娘,冲了喜的生活,足以让她不幸的恋爱经历增添一丝慰藉。谁知道这个临近四十的女人,已经处了四次对象,但因为面容斑驳,眼睛对立,被学生称作“斗鸡眼”,再加上身不婀娜的特点,早已把她掩藏在心底的悸动按得死死的。她喜欢穿红色的衣衫,但掩不住她内心的伤感在一次次冲击麻木的现实。
  说实话,我真的很笨。从我出生起就已经这样,直到两岁我才正常地说出“姥姥”两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名字,对于“姥爷”和“妈妈”,我的舌头总是显得迟迟暮暮,没有纲举目张的语速。因为在我有限的记忆里面,唯有姥姥能支撑于我那残缺而破败的意识。在五岁时,我第一次用铅笔哆哆嗦嗦地在烟盒纸上写出“濮”字的时候,姥姥含着泪拍手高兴,挤出一颗迟暮而萎缩的酒窝。她从来不希望我写自己的名字,她说,姓是高贵的,然而,名字却丑陋得像块膏药,贴在长满病痛的身骨里面,任谁都不想触碰。
  也罢,那是讨厌我的母亲给予我的名字,讨厌我,一同讨厌我的身世。我不知道我应该感谢这个女人还是带着怒火来仇视她的前世今生。感激她,是因为她给了我完整的生命,哧鄙她,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覆盖我一层母亲应有的爱。她与陆青峰的分手,是她最好的年华里面横亘的不幸,对于那个没有想起的周文平的名字,她也是三缄其口,只字不提。周到底是何许人也?我无权过问。我就是一个畸形的激情下夹峙的产物,所以,我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这个丑陋有形的名字,就像受了墨刑一般,从此,我的灵魂被发配边疆,无处安放遮羞,永远被人嗤笑不已。
  我跟母亲有血缘关系,所以无法因为不幸而被丢掷;但我跟从未蒙面的父亲也有血缘关系,让母亲抓狂的心绪再一次绷紧,打骂加斥责,随时都会和我的名字一样,变成破败不堪的遮蔽物。
  我的老家在农村,是在一处偏僻贫瘠却又幽静自然的丘陵茶乡。风光自然好,只是人在途。再美的景色也会因为一份病痛的芥蒂变得踯躅起来,至少,从搬家以后,或者离开本就屋漏偏逢的小里巷,小弄堂以后,是非与指戳就少了一些。本来,母亲读了高校,离开贫陋,是乌鹊南飞的任高而就的一番向往,更是村里所有旁亲与厝边头尾的骄傲。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张退学通知书,远比一张录取通知书更刺骨。心,也随之滴血。
  那时,我嗷嗷待哺,根本没有记事的回忆。即便问了姥姥,也闭口不谈。
  风光无限落黄昏,一丛采茶的少女戴着斗笠穿梭在浓密的低矮茶树旁用锋利的剪刀“卡擦”“卡擦”错落有致地修剪,仿佛欲把痛苦与愁苦都剪断。母亲看着他们从小至大在昏黄的夕阳下的背影,竟无端地哽泣起来。她貌似忆起了什么伤心往事,往事,不管是喜悦还是悲伤,终究是过去,淡淡的清泪免不了会潸潸滑落,如同滑落一颗细粒的珍珠,晶莹又浑浊。她们并没有抬头,也没有撇过一头看过载着母亲的汽车的车窗边上垂泣的春风,只是忙于自己的悲喜世界。世界是她们的,唯有见过真诚,才有丰收后的喜悦。母亲至此都没有喜悦的牙齿从紫唇外面露出,板着脸的时光总在一节车厢的余烟中滚滚西去。
  母亲把一周岁都未到的我放下,拿出一把掉了一片金属的口琴,在嘴边飘起悠扬。这把口琴,使她开始忘记陆青峰,但也让她想起陆青峰。陆是一个高傲的男人,背了一口人性至丑的黑锅,也一并葬送了他希冀不已的明媚前途。他有一手好的绘画功底,有一手优秀的建筑设计理念,但学校并不是罪恶的收容所。周文平和教导处的一纸敕令还是让他离开了魂牵梦绕的爱情和蒸蒸日上的学业,图书馆里,没有他的笔记,湖边海棠花再一次开遍,却不再有微笑与倩影。他们说,音乐能忘记苦涩,每必有忧伤,吹上一曲,总好过长途默然地对着一路茫然的风景做无畏的疗伤好。我也一样,从小我没有烦恼,却亲历了别人与别人黯然骤升的些许不可控的委顿,母亲与姥爷的烦恼,他们的硝烟从离开村子以前就已经种下,直到租到县城的一间四十平米的小陋室以后,两人还是喋喋不休,余怒不止。姥爷是看着母亲长大的父亲,他不会料到我的提前出生,能成为他这个父亲生命中的污点。
  他说,母亲的错误,让他被村子里的所有人戳尽脊梁骨。天空,收起阳光,只剩阴翳与晦暗在笼罩旁观者的自私。
  所以,姥爷也对我置之不理。
  在上学以前,母亲虽没有和姥爷无话不谈,但也常在千里之外互通温暖。自从生下我这朵胚胎以后,家里的一切都变得岌岌可危。姥爷因为母亲未婚先孕的事迹败露于闭塞的山村,早已气得咳出肺血。从此,病床成了这个年不过半百的男人的余生归宿。翻开一本满是褶皱的老黄历来算,姥爷也不过才四十六岁,曾经一头乌黑而浓密的寸发悉数褪白,一夜白头,原来这真的会在现实中出现。不光是姥爷病倒,母亲也时常精神不济,茶饭不思,有一阵没一阵地冲我和姥姥发脾气。我的稚嫩的手臂上的淤青是她疯癫时的杰作,我的流口水的嘴角的一个破口也是她的杰作,我的丑陋至今的名字更是她的杰作。她很高兴给我这个恩赐,我不乐意也得乐意。然而只有一个人会躲在角落黯然啜泣,那便是唯一疼爱我的姥姥。姥姥看着这突发的父女俩,心底难忍心酸。
  母亲的父亲,习惯和母亲冷战,直至死去。
  在我两岁时,姥爷就过世。这无异于给我本就挫败不已的生命徒添一丝酸楚,然而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傻子,因为姥爷出殡披麻的时候,我竟然在一群苦恹恹地哽咽的哭泣哀嚎声中蔚然咯咯大笑起来,人都说呆子无脑,我笑得天真又自然,丝毫没有感受到姥爷生前的种种美满记忆是那么可亲。倒是觉得一种顿生的飘渺陡然出现于心,便是抛却烦恼的身体去了天国以后,什么痛苦都没有了。逝者如斯,生者当坚强。笑者疯癫,哭泣多虚假。我笑的时候,从没见过那些掩面垂泣的旁人是何人,他们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从整个面容里面流出,把整条化妆完整的眼线都破花成一团糊面。我长大后才明白那是远亲的七大姑八大姨,却只在我的三十年的有生之年见过一面,就是那年那日。
  姥爷还在世时,我没有多少清晰的印象,若不是年迈的姥姥口述,我甚至都会淡忘家里硕果仅存的一点逝去的余温。姥爷曾是一个生产队的小队长,虽不识字,但也识得为人好歹。乡里乡亲之间,为人没有半点迟疑,均会竖起一根粗壮的拇指迎风挺立。哪家建房,哪家填瓦,他第一个冲锋陷阵。有人背后作梗,他第一个前去调解,大队口粮不足,他第一个请命挑大梁。我未见到这个世界前的姥爷,是一个年富力强,精力旺盛的杰出青年。因为饱满的热情和丰盛的余力,让他早先一步,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入了党。宣誓时,他正襟危立,对着大队的鲜艳旗帜就是一阵滔滔不绝。
  “我是人民的党员——”他攥紧拳头,指甲掐出一口血色的道印,打开,全是汗水。
  “老濮,快,帮村里解决口粮!”
  “快,老濮,帮村里立案抓贼”
  “快,老濮……”
  老濮还没听到命令,就火急火燎地披上衬衣往泥泞路上跑去,连扣子都没有扣上。刮风、下雨,乃至下雪,这都不是事。
  老濮,我的姥爷,年轻时是个拼命三郎。只是,他没有等到自己变老的时候。
  从此,姥爷在队里成了一个颇有话语权的名人。也就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年轻漂亮、出水芙蓉的姥姥。姥姥是他唯一钟情的女子,两情相悦,穿了一件绿军装在主席的肖像下面合了一张镌刻了二十多年的时光掠影。我长大后,依稀瞥见姥姥的里屋上的那张镜框丝毫没有半点灰尘,即便相片晦暗,褪了颜色,但光鲜依旧,焕然重新,终于是两人不可磨灭的回忆。也就在一年以后,我的母亲濮兰就在这个闭塞的茶乡出生,为家里添了唯一的生气与快乐。
  母亲与姥爷的关系一直融洽,即便有隔阂,一天以后就会消却。十几岁的母亲,时常在县城考得好成绩,在整个新生的八十年代,母亲为整座未经开采的小村庄抠出一颗鲜亮的骄傲。他们说,这里是濮姓人家的烧了香,濮兰胜了广大男儿,小小年纪,就进了大学校园。那天,母亲拿着录取通知书,兴奋地像只云雀,踩着蜿蜒的泥路长途奔跑,把刚长出嫩芽的满地甘蔗地都踩出一条清晰的脚辙印。一进门,就用手搂住姥爷的脖颈,高声地呼喊着属于自己胜利的曙光的到来的疯狂。
  “爸——我,我考上了。”濮兰嘴里干涩地连不住气。
  “快,兰子,让我看看通知书。”姥姥比姥爷还要着急,一听到声音,瞬地撂下炒勺,连围裙都没有摘下就从里屋出来。
  姥爷倒是一脸正经,还是坐在长椅上岿然不动,喜行不露于色。不过,当他从濮兰的手里接过大学的一纸门槛的间隙,还是没有抑制住瞬时迸发出来的兴奋。
  “真的,兰子。”姥爷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兰子,真的,是真的。”
  语无伦次的话,他居然连说了三次。
  母亲步入高校的前一个星期,这座濮姓的村子在祠堂周边举办了香火宴。为了庆祝这份迟到的荣耀,村里的长者捋着蓄了六七年的胡须,一致要把濮兰写进族谱。母亲已经逾越了两千年以来的男权鸿沟,让女人走进了新的历史节点。那个时节,夏天的蝉鸣加上几十只炮仗的噼啪轰响让这片山宇都弥漫而笼罩着一层硫磺的味道。除此之外,还有拨不开的红色的气息。
  然而才两年时间,一切都悄然改变。因为我的出现,母亲从高贵的学子掉下神坛,姥爷也因为我的出生,不堪耻辱,黯然离开了大队。我是一个让家人仇恨的灾星,村民曾经对我家父女的高度艳羡,都成了虚无的泡影,甚至曾经络绎不绝的言谈都变成了讥唇反语,门庭踏坏的石板再也没有脚印。稍不留意的时候,还会在后院的墙上看到一行被鹅卵石划过的刺眼的文字。
  ——濮兰,上了大学,原是勾搭男人。老濮,入了党员,却道败坏风气。
  姥爷气得直哆嗦,母亲裹了一层薄纱,躺在床上,一直没有出来。
  “我早就知道,这濮兰根本不是什么好货。”
  “可不是吗。”
  墙倒众人推,时运乖蹇的时候,什么人都希望掺和一脚,生怕母亲不知疼痛。那年那月,最痛苦的母亲被毛笔字划掉了族谱上的名字,成了彻底的罪人。隔壁巷子里面的二婶和串门的胖子再一次于茶余饭后谈起了道听途说的传闻,母亲就这样在羞赧中度过老家的短暂生计。本以为学校可以改变命运,却不知根本蹉跎了余生。这辈子,她都把气撒到了我的头上。
  姥爷再也没有颜面苟活,唯一的存留世间的办法,就是搬离这个曾经的天堂今天的地狱乡。茶树一开再开,裹着烟草的芳香已经没有了奇异的味道,味道就似一杯掺了水的茶,根本分不清到底是茶融入了水的身体,还是水变幻了茶的痛恹。一个人离别的旅行也是一样,即便是生长在一起的河流,也有互不通汇,分叉疏途的那天。至少,这张濮姓的族谱里面,到处都是咸湿的訾毁记忆。那些过于隽永的画面,根本不会出现。
  临别的时候,母亲曾摘下一株茶树的细苗,种在县城的雨露外面,却早已枯死。我不曾见历过一抔植在他乡的泥土,居然还有一根开不出希望的茶树种过。就像那些年,我从未在清晰的记忆里见过那个模糊的姥爷的影子。
  母亲和姥爷是最亲密的父女,那是曾经的曾经。从县城以后,他们俩就再也没有在一起吃过饭,更遑论说一句贴心的话,若是有话要传递,也只能被迫由姥姥来交接这层无奈的关系。姥姥承担了两人的愧怍与羞耻,她需要照顾我的生命,却也在粘贴着一间破微的小屋子里面的破败的家庭。若是母亲真有话要与自己的父亲言语,只会是破罐子破摔的吵架。一声声噼里啪啦的碗筷碰击,犹是在安静的夜晚,更显得让人发怵。阁楼里的梯道上,脚步趿拉着无声的宁静,还有唯恐避之不及的摔鞋声撞击掉一张枯萎的掉了漆的墙皮。
  “你走,你……你……给我滚出这个家门。”这个被称为“老濮”的男人,再一次咳嗽着从嘴里说出这句断断续续的话,气息猛喘,根本来不及转换语速,“你从学校生下一个怪物,这次你又要把耻辱带到这片新的城市吗。”
  姥爷不想再一次背井离乡,因为他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了他日渐凋残的余生。他发火的时候,还半躺在一张木质的小床上,被满目沧桑的姥姥用一张皱巴巴的手喂着苦涩的药水。然而,药物根本疗不好他的内心流脓的痂,母亲从跟自己的父亲决裂以后,就以酗酒和不工作的态度放浪形骸。这次,她居然在日暮三更的时候,用一张醉醺醺的嘴唇贴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半红的脸颊上。开门声加上露骨的亲昵声一经打开,姥爷心中亟待喷发的火焰,显然盖过了咆哮的余威。
  姥爷被姥姥颤颤巍巍地扶起,用一根从树枝上折下的木头拄着迟暮的身体。他没有五十,却需要用拐棍来支撑没有日光的日子。他愤怒异常,然而母亲却无所谓抱之一个轻蔑的嘴脸。
  “你管得着吗。”母亲从小乖目,然而却在年过二十的时候,来了一次反叛期。
  只是,我母亲的这个年事不高的父亲,得了哮喘以后,无力招架一次次骇人的打击。流言和蜚语太能击败一个健康的身体,更甚至是一张矍铄的灵魂。人,是多么一件高贵的杰作,然而一旦偏离高贵,就会破碎得四分五裂。就剩一堆跟柴火一样的骨头,压根就连不起被蚕食掉的希冀。
  那男人长得不高,倒是一头长发留的些许长了一些。他的脸是光洁的,但却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块突兀的短疤瘌。也许,那就是一张玉面公子的人生缩影,正如他用嘴角咀嚼的口香糖在诉说他那傲视一切的睥睨似的。然而,他终于说话了,操着一口笨拙的河南话,说话的时候还吐着涴脏的口水,像一口几年都挥发不掉的蛞蝓的尸体一般。他一走进我家的临时租屋,就视若无睹地让母亲点燃一根粗糙的烟头。这个不速之客,应该已经习惯这样。
  “老头,你女儿会跟我结婚。”他漫不经心,补上这句话的间歇,让姥爷用一只长了皱纹的手捂住胸口,一个劲地把呕吐物从胃液里翻腾出来,悉数都抖落掉地上,散出一阵难闻的药水味道。
  “濮兰,你爸真恶心。”河南佬用手掸了掸发毛的面皮,对母亲摆了一个难受的表情,就悻悻地甩了门疾步出去,只留下濮兰一个惊异的目光在一层灰屑中耸立。
  那晚,喝汤药的茶碗都被挣得脸耳通红的姥爷摔破得面目全非,一地的碎渣子让倒了一辈子苦水的姥姥打扫了一个晚上。冲天破晓,日出三分,母亲已经醒酒,从床上爬起,对着家里凌乱的一切,没有表情而若无其事的从家门出去以后,一天都没有回来。
  母亲没有工作,她从学校离开以后,好几年都不甘找一份工作。她怕熟悉的目光,也怕陌生的眼神。可是,这个家,好歹能让这颗破碎的心拾捣起一忖温暖,她却置之不理。我这条讨嫌的生命对于她来说,只是一件多余的附属品而已。
  “阿……阿呆。”姥姥哽泣了,是在几个月以后的一个阴郁的下午。我只是眨巴着明澈的眼睛,继续痴呆着张望着面前这个唯一爱我的女人把我从怀里抱下,继而郑重其事地说下这句话。
  “去,叫。快叫‘姥爷’”。姥爷,这个陌生的词语给我的想象终止于那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雷声乍起,云卷翻涌,那个天气让我记忆犹新,这是一种不祥之兆。所以预感到了,慈悲与慷慨不足道尔,只有死亡才解释了心存芥蒂的天空,是那么的残忍与痛楚。那日的窗户,打满了斑驳而恐怖的雨水,在一次次打击着摇曳着风声的窗户,母亲也赶到那间安静的疗养室。一架铺满白布的病床上,正安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姥爷死了,死得面目扭曲,我想,在走去天国以前,他在人间走了一遭地狱的劫渡。
  “姥爷。”两岁的我,还需要姥姥抱着。我吃奶的声音从嘴里破发出来的时候,母亲居然掩面失声起来。她在这一刻,恸哭地天崩地裂,任倥偬的眼泪肆意奔腾在折磨了两年的脸上。很久很久,这份迟到的感情都宣泄出来了。
  姥爷,我的母亲的父亲,在死亡之前,经常咳血。
  母亲,其实早已放下成见,就是前一天晚上,她用口琴吹起了一曲《春雪》的演歌,为口里无力呼喘的姥爷吐露一颗愧怍的心。姥爷逝世的时候,医生说他合不上眼,眼皮,都是僵硬的。
  “爸——”凄厉声盖过整座充满药水味的廊院。
  我恹恹大哭,像哀嚎。
  两岁的记忆,实在太过简陋。但我清晰地记得,在一个月前,姥爷病躺在铁架床的时候,特意把姥姥叫到身边耳语。姥姥喃喃地低头,居然笑了,笑得眼角挤出了泪花。
  姥姥说,姥爷赐予我一个新的名字。可时过境迁,我根本记不得那个神秘的名字是什么,那个爱我的母亲的母亲,终于忘记了要告诉我该叫什么,也许,她曾唤过我一声亲切的呢喃。那个名字,不是阿呆。
  我握着笔杆写下这一段的时候,已经泪流不止。就像在十年前的某一天干涩的雨天,想起我亲爱的姥姥也去世的时面容浮现于脑海,我的不规整的心脏跟着脉搏的杂沓跳动变得起起伏伏,震荡不已。二零一七年,我年过而立,在一张属于自己的檀木办公桌上书写一张张枯败的手稿。然而,我情愿希望自己写小说,毕竟小说可以避开生生世世命途多舛的情节。事实上,那是一家散文杂志社跟我约稿,几天以后,我对着摩挲的眼角,枯涩的笔墨始终挤不出一两个句子。
  月光如水银泻地一般,稀疏地洒在所有能覆盖得到的屋檐上和玻璃窗上,一抹暗金色的色彩把所有的忧郁涂抹,使得整片屋阁的空间里面均充溢着惛惛惽惽的颓靡。我这几天被报社的稿酬弄得神志不清,据说一篇万字的散文有了千元以计的生长幅度,让我本就灰暗得藏纳在陈仓的心情再一次被薰薰利益点燃,就如同点燃有事没事都学会叼在嘴角的一根腐蚀清肺的烟一样,袅袅升起的刺鼻的苦燥的气体,一直堵塞到喉咙口不能吐出。年过弱冠,直到年过而立,十多年的年光,让我学会了抽烟。一开始抽烟,是为了装酷学样,慢慢地,我的傻乎乎的年轮也一圈圈划出模棱两可的沉郁,用烟嘴来释放压力和苦恼,总觉得是那么回事,就好比一万种步调不一的声色,置备在同一种气味的余烟里面,容易遮盖住失望的孤独。我时常寂寥地发牢骚,写一部小说甚至只要花上一个月的闲置时光,毕竟报社催稿催得太急。在这个时代,报社也已经被手机的迅捷弄得头皮碎裂,一两个特约作者,根本基于在供不起的状态。我就是这样一个被圈在生存线上的苦行僧,一七年,我的三十岁有点昏昏沉沉。桌子上的一堆废纸,散乱着钢笔字抒写的枯竭才情,我终究还是迟钝的脑子。
  一堆烂稿上面到处写有“礼仁”的署名,这个平淡的笔记述说着我自知的学问。我没有支配自己名字的权利,但三十年后的字迹倒是让我有了如获新生的感觉。这鲜亮的笔名与我后来的“礼康”只有一字之差,只是因为《论语》中的《里仁》篇的活学照搬。但是我在生命的血液里,还是一个笨拙不堪的呆子,呆头呆脑,呆立独行。一沓半费的手稿,即将过了约定的期限。我百无聊赖地把抽剩的烟灰使劲地掸了掸,烟尘无声地垂落玻璃杯里面,成了灰色的遗弃杂质。人也一样,只要心如死灰,随时被掸落人间,被遗世得一无所有。每想到此,我都倒吸一口凉气。在打给那个忐忑不安的电话以前,我啐了一口吸烟过剩的苦水,化作一口浓痰,掉入褐色的地上被踩灭。
  “濮礼仁,我再次告诉你,你再不把稿子写出来,你就需要支付违约金知道吗?”电话那头咄咄逼人,但我也清楚地知晓,他用这样傲慢的口吻对几个道尽苦水的作者说过同样的诘问。
  杂志社入不敷出,不是一天两天。我写得很迟缓,倒不是有点名气,只是真的写不出,笔头都挤出枯竭的油墨而已。
  “张……张编辑,再给我一点时间,可以吗?”我央求,尽量说得凄恻。
  “你看着办吧。”倏地,那头只传来短截的“嘟嘟”的声音。
  罢了,我总得继续写自己的生平。遂点上一根从衣戴口取出的短菸,习惯地点燃无奈的心情。也许,这朦胧的烟雾真是一股幽深的好气息,容易让我忘却深重的烦恼,却也能拉回同样愤懑的年光。于是,我的笔触间又有泪痕划过,思绪和记忆,随着长恨流水,一直向东,被我拉到了一九九四年。一九九四年,我开始读小学,用姥姥的送别声回复一步迟暮的脚步印记,因为我即将回去,回去需要背诵《千字文》和《静夜思》的课堂里面,学做一个成天支配着口吃和流涕的痴傻者,坐到最后一个位置,看飞鸟无忧而啭呦的风景,自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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