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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

作品名称:灵魂有殇      作者:十一花开      发布时间:2015-08-16 11:36:44      字数:3493

  有人说正在发育期的少年,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少年们叛逆,因为少年们不自制,因为少年们无法抵制诱惑。
  
  时间在笑声中过的最快,其次是在刚刚适应环境的时候也过的很快,当然在极其无聊的时候就会变的缓慢。高中开学已经有一个月了,学生们大多已经适应了高中生活,一天十三节课,早上一节,上午五节,下午四节,晚上三节,加上早晚自习,一天要从五点半一直上课到晚上10点钟,所以说河南的学生读书简直就是在玩命,毕竟这里是全国高考分数线最高的,也偏偏是人口最多的大省。好多他乡之人认为河南人聪明,其实只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比较多。也正因如此,大部分学生一天要吃四顿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学生们需要及时的补充身体所需要的能量。而林子轩,一天只吃三顿饭,每顿饭都是以馒头为主,这样比较耐饿一些。是的,林子轩最近很节省,外公外婆给不了他足够的零用钱,可是偏偏林子轩看上了一双篮球鞋。
  
  林子轩没有太多爱好,应当说林子轩不能有太多爱好,比如上网、打台球、逛街。他没有多余的钱去做这些,他甚至不能去踢足球,因为那消耗体力太多,他会很饿。林子轩就爱篮球和看书。他在初中的时候,篮球在全校打的最好,到了高中,这里高手如云,自由时间也多一些,林子轩自然是与篮球关系越来越好。这事是班长王兆林引起的,就是林子轩第一天认识的王兆林。
  这王兆林有一米八三,看起来小白脸一个,篮球却是打的很好。王兆林是城市人,家在隔壁的一个县城里,虽然说不上什么富二代,可是很明显家里有些实力。王父是个很不了不起的人物,听说是个高中生,本来家在农村,跟林天胜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王父不仅有想法,还是个实干家。一开始倒卖些水果蔬菜,有了些经验之后,便到镇上开起了档口,做批发生意;慢慢的生意做开了,就到县城里买了房子,也把生意做的大了。这王父年轻之时一心发展事业,到了二十七岁才娶妻生子,当时他已是有些资产,王父一生历尽艰辛磨难,所以王兆林出生以后,王父对其十分疼爱,尽量满足他各种需要。王父此人有头脑,从小便教王兆林,做人要大气,还要勇敢胆大多动脑,有事没事便会带王兆林去见一些生意上的朋友,锻炼王兆林的胆量。
  王兆林自小便是见过世面的人,胆子也大,所以在刚开学的时候,班主任要选班长,这王兆林大手一挥,来了个‘我选我’,这种书里面的情节,就连班主任都是极少见的。林子轩更是一改对王兆林的轻蔑之态,顿时从灵魂深处生起一种五体投地的敬意。正当林子轩被王兆林的光环迷的神魂颠倒之时,王兆林又给他展示了自己的篮球绝技,那可是经过专业教练培训五年之后的经典绝招,对于林子轩这种自学成才的人来说,那当真让林子轩的敬意如同滚滚江水,滔滔不绝了。
  王兆林觉得林子轩是可造之才,就把神技传于林子轩。这林子轩也如同入了魔一样,一有时间便拿起王兆林的篮球去了球场,日练夜练。没错,他晚上也练,没有球,就一个人站在球场上,在夜色之中回忆王兆林所用的步法和姿势。因为王兆林告诉他,一个月,他们只有一个月时间,学校会从一年级新生里挑选一些人,进入校队,到时候有可能会参加每年的联赛,跟其它高中一起比赛。林子轩想成名,想让更多的学生认识他,这个时候的林子轩,已经有了欲望,有了梦想了,他知道他的一生不能总这么低沉,他也需要鲜花和掌声,如果他能参加比赛,说不准他就能拥有自己的掌声。上天是公平的,对于全身心付出的孩子总是会给以回报,特别是像林子轩这种会动脑子,能把想和做结合起来运用的人。不出一个月,林子轩已经赶超了王兆林。他不仅规范了自己带球、投篮的姿势,更加变化出很多带球过人和上篮的动作,只是他还少了一双篮球鞋。
  王兆林告诉林子轩,一双好的耐克篮球鞋,至少要两百元以上。林子轩差点没装下去,对了,林子轩在同学面前一直装作自己不是很穷。所以说这一次他差点没能装下去,林子轩穿的最贵的鞋子就是18块的‘回力’运动鞋,200对他来说,那几乎是一个月的生活费。梦想是好的,青春也是因为有了梦想才会开花,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梦想才会精彩,梦想是一切动力的源泉,它甚至可以让人发挥出超乎寻常的能力。林子轩下定决心自己要弄到一双篮球鞋。不为别的,他真的爱打球,他也真心的爱那些掌声。所以林子轩开始从自己的饮食下手,每次吃饭他总是找借口,避免跟同学一起前往,自己拿上三五个馒头匆匆就走,他假装看书学习,给人一种他总是很忙的感觉。
  
  一个月之后,林子轩如愿得到了一双篮球鞋。心受之物到手,林子轩的激动不能用任何语言形容,那么就用他的行动来诉说吧。他偷偷抱着鞋子睡了一觉,梦中笑醒了好多次,他有着别人不能理解的开心,也许这对王兆林来说只是简单的一双鞋子,而对林子轩来说,这是他历经了磨难才实现的梦。这鞋子对林子轩来说,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因为此时根本无法评价其好坏。多年以后,林子轩回忆起来,他照样无法评价。我们姑且来说一说这双鞋子给林子轩带来的变化。
  虎,吃生肉,饮鲜血,可是如果一只虎从小被人圈养,从未吃过生肉,那么它会怎样?人的内心和动物是一样的,有着强烈的欲望和野心,可有时候,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有些人在欲望和野心还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已经被生活的牢笼给死死的圈养住了,就像猛虎从不知道生肉为何物一般,最终只能变成家养的猫,一生平平淡淡,可是它一旦知道了呢?林子轩此时如同被圈养的小老虎,初尝了鲜肉,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也许是他真的压抑太久了,总之它被这股兴奋劲冲的头脑发涨,他太喜欢这种感觉了,以至于他之后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做出了许多错误的决定。林子轩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这也是多年以后他反思自己的时候,才感觉到的,自从抱着那双鞋子睡了一晚之后,林子轩真的不一样了。他虽然没能及时的发现自己的改变,但是他见证了同窗郭智强的改变。
  
  郭智强和林子轩住一个宿舍。在刚入学的时候,林子轩就知道了,此人成绩很好,是他们四班的状元。这郭智强出身农村,家境还算不错,郭父也是个老实人,一心培养儿子好好读书,郭智强很是听话,从小学到中学,都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郭智强中考的时候,因为作文题目不对他的胃口,所以最终没能考上重点高中。郭父认为读书靠的是实力,对于那些花钱买分的情况,郭父不敢苟同,于是他便送了郭智强来到这第四高中。郭智强为人有些偏激,他仿佛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说林子轩内向,可是林子轩只对陌生人无话可说,要是混的熟了,林子轩也能滔滔不绝,更重要的是,林子轩对人友善,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林子轩总是笑脸相迎,或许这也是陆谦的功劳,或者林子轩骨子里其实是外向的。总之林子轩不让人生厌,反而有些受人欢迎。而这郭智强,虽然说不上是高傲,可大家总是觉得他很难相处。当时林子轩并不知道这郭智强到底是怎么回事,多年以后,林子轩明白了,这郭智强就是偏激、厌世,他总觉得自己做的就是对的,应当说,他只觉得读书是对的,其它的一切仿佛都不应该出现在学校里或者学校附近,甚至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特别是像网吧这些地方。
  当网吧开始在学校附近遍地开花的时候,学校有两类人不知道网吧是干什么用的。一类就是像林子轩这样的穷的连吃饭都成问题的人;还有一类便是像郭智强这样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高中生活,每一个月放两天假,同学们可以回家一次,其它时间都要在学校里上课,好在每个周末的下午可以自由活动。
  这一天又逢周末,下午没事,郭智强的一个同学来找他一起玩耍。他这个同学可不得了,是第一高中的高材生,这也让郭智强觉得无上光荣,便放下书本陪同学出去逛了逛,两人午饭过后,又无事可做,郭智强的同学提议去网吧坐坐,消遣一下时间。
  “郭文,你咋会想去哪种地方呢?”
  “你说啥?大哥,网吧呀,你觉得那是啥地方?”
  “总之郭文,那地方不是我们这些读书人去的地方,我们就随便走走得了。”
  “我说老郭同志,你不会读书读傻了吧?我们现在学习压力越来越大,该放松的时候就得放松放松。”
  “放松!那怎么可以,我本来成绩都没有你好,我再放松,那就更加赶不上你了。还有,网吧真不能去,我听人说去的多了会上瘾的,你还是别了吧。”
  “我靠,老土,郭智强,今天让哥来给你上一课,你脑袋是不是生锈了呀。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它的出现都是有一定的道理,没有什么好坏之分,关键看人,我们人如何去把握。敢于面对新生事物,能掌控好自己的才是强者,弱者总是逃避。你以为什么新鲜事物,都不接触,假装不知道,那就是意志力吗?我告诉你真正意志力强的人,是身处诱惑之中,能及时抽身的人,早晚有一天,你会到新的环境,接受新的东西,只怕你郭智强,到时候就没份勇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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