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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张燕是个好姑娘(5)

作品名称:替身男主播      作者:米奇诺娃      发布时间:2015-01-11 16:04:10      字数:3405

  张燕果真是个好姑娘,居然主动来我家相看我。要知道,在电台,一些丫头都在扑奔大款、大款之子、大官、大官之子们,都豁出去了,使出千种伎俩,万般花招,都朝着每堕落一次身价就提高一个台阶的理想进军。实在够不上大款大官,心态又比较现实的丫头们,转身去傍那些卖药的客户,全不管他们长相如何,人品怎样,性格是否稳妥,一年里能不能阅读三五页书,没人考虑日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质感又如何,反正有钱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按照这帮丫头的标准分配,也许我只能找个便利店女营业员什么的。所以说张燕不俗。
  张燕走后,我也走了,没谢谢杜阿姨,也没跟我妈打招呼。亲爱的老妈!想跟您惟一的儿子斗智斗勇,您可得好好准备。人生怎么过,找个什么样的女生一起过,我眼下的确还没想好,但有一点,我不会随弯就弯,我有我标准。
  就这样我开车回到单位,躺回十九楼宿舍床上,四仰八叉,目空一切。我想给花小青发条短信,提示她长时间不搭理亲生徒弟是可耻的。我写了,但没发。
  突然,我就想起老赵,想起康谷县小康乡临蒙村,心头不禁一酸。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一天,我躺了一上午,很累,中午起床洗了澡,没吃饭就出门了。我妈大嗓门传到门外,让我吃碗汤圆再走,说是新买的好利来汤圆。我说不饿,没停脚。那天,我穿了一条洗得发白十分柔软的牛仔裤,一件深蓝色棉布衬衫散在腰外,长发散在前额,散在脖子上。
  那是我大学毕业后最百无聊赖的日子,还没认识韩龙,因此没人给我设计后来的莫西干。那时我就是简单的一头长发,没型。
  外面太阳大好,如我心情。我甩开大步,从西安街逛到前街,在吉野家吃了一份肥牛饭,继续逛。一家商城门前聚拢一堆人,一个享誉神州的知名羽绒服品牌正在降价甩卖,一个姿色平凡的姑娘手拿话筒,站在临时搭建的大红台子上卖力喊叫:“过季商品甩卖哦!过季商品甩卖哦!”一般情况下,我对姑娘们都不存恶感,对那些长相不俗衣着不俗的姑娘,我会不惹人注意飞速瞥上一眼,然后瞬间做出判断,有的可以再看一眼,大多数姑娘无须回眸——台上的姑娘正属此例。
  有一刻我很盲目,不知走下去,还是回家继续躺着。
  这时,街角一辆采血车吸引了我。那么热闹的商业街,采血车孤零零地停靠一边,周围一个人没有,很不和谐。我想我可以有些作为,给自己放点血吧,反正闲。
  我上了车,要求献血。护士眉眼秀气,戴着口罩,是个手把利落的姑娘,我对她印象很好,积极配合她的各项指示,登记、化验、扎针……最初她只想抽200毫升,我认为太扯。
  “就抽200毫升?”
  “嗯!”
  “太少了。”
  “不少。”
  “最多能抽多少?”
  “400毫升。”
  “给我抽400毫升。”
  “行。”
  “抽完了?”
  “嗯!
  “再抽200毫升。”
  “不行。”
  “我血多。”
  “那也不行,国家有规定。”
  “有没有想过,也许,此时,某个路口有人在车祸中倒下,亟待抢救,急等用血?”
  “如果我抽你600毫升,就不用抢救别人了,得先抢救你。”
  “行行好。”
  “就400。按住,小心出血,一边坐着,歇会再走。”
  “好好的女孩,怎么心那么狠!”
  “我就是心狠。看你心诚,提个建议。你要是真喜欢献血,六个月来一次。”
  “一个月一次不行吗?跟女生一样。”
  “贫不,你?”
  “我是认真的。”
  “我认真地跟你说:不行。”
  “得!就六个月一次。你们一直在这儿?”
  “一直在。”
  我决定六个月后再来献血,为这个世界做点贡献。
  但没等到六个月,我的计划就转了个弯。我在采血车里等待针眼血凝的时候,上来一个高大型男,不止一米八,宽肩,头发比我长。
  “献血”。他说,然后挽起袖子,一屁股坐到护士面前,登记、化验、扎针……
  “一次能抽多少?”
  “200毫升。”
  “就抽200毫升?”
  “嗯!”
  “太少了。”
  “不少。”
  “最多能抽多少?”
  “400毫升。”
  “给我抽400毫升。”
  “行。”
  “抽完了?”
  “嗯!
  “再抽200毫升。”
  “不行。”
  “我血多。”
  “那也不行,国家有规定。”
  “有没有想过,也许,此时,某个路口有人在车祸中倒下,亟待抢救,急等用血?”
  “如果我抽你600毫升,就不用抢救别人了,得先抢救你。”
  “行行好。”
  “就400。按住,小心出血,一边坐着,歇会再走。”
  “好好的女孩,怎么心那么狠!”
  “我就是心狠。看你心诚,提个建议。你要是真喜欢献血,六个月来一次。”
  “一个月一次不行吗?跟女生一样。”
  “贫不,你?”
  “我是认真的。”
  “我认真地跟你说:不行。”
  “得!就六个月一次。你们一直在这儿?”
  “一直在。咦!怎么回事,你俩一样的调调!”护士看看他,又看看我。
  型男跟我对望。
  “我姓赵。”
  “姓封。”
  “老封!”
  “老赵。”
  “幸会!”
  “幸会!”
  我俩对望,血往脸上涌,手臂针眼处血凝后一起下车,一起往万隆商场方向走。我们并肩走了五分钟,谁也没搭理谁,然后,几乎同时,我俩并肩站在一家鞋店门前。鞋店大门上方高挂一条红布:青友志愿者协会康谷义教招募。门口站着十几个人。一个年纪不轻的眼镜男正在宣讲志愿者的伟大和意义。橱窗里皮鞋闪闪亮。
  我和老赵再次对望,几乎不约而同上前询问:
  “什么时候出发?”
  “考察合格后下周一出发。”眼镜男说。
  我跟老赵同时报名,成为青友志愿者协会招募到的仅有的两名志愿者。既然这个城市那么多人都在前赴后继挣扎奋斗,赚钱累到得癌;既然我始终不肯像有些同学那样以深造的名义出国谋生,或去北上广随便一个超级城市的街头飘荡最后成为人口普查的累赘;既然我一时没发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落脚点,或发现一个让自己特别想宽衣解带奋勇献身的女生,何不出去看看,谁知道哪块黑土长庄稼?
  周一,我爸去公园会太极拳友,我妈去社区合唱团练歌,我留了字条在餐桌上,说自己远去云南,到一家电台工作,那里急需我这样受过专业培训语言流利模样俊朗的男主播,月薪五千,五险一金。
  我把钥匙放在家里,随身带了两套换洗衣服、洗漱用品及大学毕业后我爸送我的一张存有一万元现金的建行卡,关上房门出发了。途中,我给老俄发了一条短信,说我去了云南云云,叫他别找我,想我了就去我家坐坐,看看我爸我妈,然后关掉手机。我不跟老俄说实话的原因是深信他会在第一时间跟我父母说实话,我父母准在第一时间找上门来,无论我在天之边,还是在海之底。
  我以为我带的东西够少,没想到老赵几乎什么都没带,连洗漱用品都没带,溜光水滑。当天,我俩一路顺畅,天黑前到达康谷县小康乡临蒙村小学。
  临蒙小学面南靠山,翻过山就是内蒙。有十几个孩子上学,几年级都有。我负责上语文课、唱歌课和体育课,其他课程归老赵跟另外一个腿脚有毛病的男老师。男老师年纪不轻,明显比我爸还老。学校里其他老师都在各个城市打工,学校快要办不下去了。
  我之前从未有过误人子弟的志向和体验,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别人误我,从没捞着机会误人,所以第一堂课,我一想到我终于可以误人了这个壮举就抑制不住兴奋,导致第一堂课只上了十分钟就结束了。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
  孩子们温暖地笑着,不是嘲笑。乡下孩子不会嘲笑人,更不会嘲笑好不容易才光临的老师。渐渐的他们跟我熟悉起来,彼此情投意合。我抓紧一切机会跟他们玩我过去从未玩好的游戏,篮球,足球、羽毛球。我体育细胞欠发达,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几乎从不被那些喜欢运动健将的女生看好。乡下让我春风得意,那里的孩子把我当周杰伦一样爱戴。跟孩子们在一起,我的各项运动水平都不算最逊。村里的姑娘们也开始熟悉我,陆续送来各种礼物,包括咸鸭蛋、干豆腐、豆腐干……我最喜欢豆腐干,原材料是大豆腐,切成片儿,洒上盐,放在太阳下晒到半干,入口筋道,有一种久寻不见的幸福感。看到我那么爱吃豆腐干,一个送我咸鸭蛋的女孩告诉我豆腐干不干净,晾晒时上面落满苍蝇。我听后心里转筋,开始等待闹肚子,等了两天没等来。我意识到自己已经适应周遭,与苍蝇们和谐相处了。如果不是半年后我爸那张神勇坚毅的老脸出现,说我妈卧病在床已大半个月,恐怕不久于人世,把我强行带回,我相信我会在那里安家立业老婆一个鸡鸭一群的。
  我回沈州时,没来得及跟同学们告别。为此我特别想写遗憾体诗歌。
  是银联卡暴露了我行踪。
  入冬后临蒙河结冰,我想带孩子们溜冰,但大家都没冰鞋,我就去县里取了钱,买来十双冰鞋分给大家。我爸这才一路寻来。在村口,我悄悄嘱咐送行的老赵:“如果不想回沈州,千万别用银联卡——如果你有卡的话。”
  后来我知道,我去康谷县后,我妈差点疯掉,天天寝食难安周身难受,不得不住院治疗。我一回来,她的病就好了,寝食俱安,整天乐呵呵的。她比从前安静许多,偶尔请客会友,很少搬挪家具。我也没再去过康谷,但我知道,那里的一切是我心头开过的一朵小花。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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