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屋下》第二章:爷爷临终遗言“兄弟别分家”
作品名称:老实人的公平梦 作者:蜈蚣山人 发布时间:2014-10-04 12:00:14 字数:3452
《横屋下》第二章:临终托扶遗言“别分家”
在吉安通往新余的公路上,过了吉水界,进入峡江界,有一个四面环山,中间是一片农田大巷,自古以来,这里就叫东梅巷,也就是东梅大队。这个巷(指农田)的两边,散落的分布着七八个村庄,除了刚进入峡江境内三叉路口处的莲花形为杂姓外,其他的各是一村一姓,莲花形是通往吉水,峡江,新余的交叉点。过了莲花形,汽车就在王家山脚下行驶,这边是通往新余的公路,小时候,我们叫它为国防路上。站在王家山公路上,透过一片农田,对面有两个村庄分别是罗家村和郭家村,两村只相隔一坵田,六七十年代,从王家山下来,两村共用一段公路,然后分别通往两个村庄。
正应了一江春水向东流那话,东梅巷里农田的中间一条一溪从整个东梅巷经过,也可称为一条小溪向东流,罗家在上,郭家在下,郭家为东,罗家为西,罗家村的祠堂的正前面正对着郭家村。罗村家的整个坐向为坐西向东,整个布局南北布局,我家的横屋占据整个村头,我家的横屋却是坐南向北,正门朝北,朝着整个村的方向,后门朝南,向着一大的农田和对面的王家山,一眼就看见王家山和王家山下的吉新公路。
现在那栋横屋还在,只是在它的侧面、前面分别盖起了几栋房子,分别是我大哥一栋,我二叔俩儿子各要栋。现在做的房子都改成了坐北朝南,将大门改成了朝向农田和对面的王家山。村头下面的农田里,现在也做起了几栋房子,现在我家横屋所在的地方也不再是村头了。
1957年春节期间,全村人还都沉静在欢乐之中,但住在横屋下的一家这个春节却过得人人不安。享通是这个家的男主人,年前二十九,享通出现了大量吐血。从此,享通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
可能全国农村都差不多,要过了大年初八才能安埋老人,因此,全家人都希望享通到熬过初八。就这样,一家人就这样忑忑不安过到了初八晚上。
这家人当时的情况大致情况如下,男主人享通,也就是我爷爷,也叫明辉。当时年纪53岁,明辉嫂也是53岁,也就是我的奶奶。据我母亲讲,我爷爷是一个非常正直善良的人,平进沉默无语,但能公正无私处理两个媳妇之间的关系,我奶奶却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实际上我奶奶才是这个家庭的一家之主。
57年我爷爷临终前,当时的家庭成员主要有以下几个,长子罗运宏,也就是我爸爸,他1929年出生,时年28岁,当时我爸爸在峡江县税务局上班,我母亲比我父亲小一岁,当时生有一儿一女,我大哥52年出生,当时五岁,我大姐56年生出,当时一岁多。我二叔罗运开夫妻俩,比我父亲小两岁,结婚几年一直未生育。三叔罗运青,48年生,当时九岁。我三姑15岁,我四姑12岁。大姑与二姑,我估计已出嫁,这样一算的话。当时我家的成员就应该有11个人之多。
1957年农历大年初八晚上九点多钟,爷爷最终走到了人生的终点,他让其他人都出去,单独让三个儿子留下来,他指着九岁的小儿子胖子对长子说“运宏,你和运开都已成家”“你弟弟胖子现在只有九岁”“还有两个妹妹未出嫁”“你母亲将来怎么办,这个家现在不能分”“运宏,这是这个家的老大,你一定要维持这个家,一定要将胖子带大,并让他读书”,我父亲当着我爷爷的面,答应了我爷爷的临终最后要求。没几分钟,我爷爷闭上了双眼,安心告别了这个世界。
分理完我爷爷后事后,罗运宏作为家里的长子,按照爷爷临终前的遗言,坚守了自己的床前承诺,三兄弟决定一起过,以后大小事情由奶奶打理,从此,奶奶成为了这个家的最高权威。一切的事情都都我奶奶说了算。我父亲每月领取的工资,扣除自己在单位上的伙食费外,剩下的钱全部交给我奶奶统一管理,统一按排家庭的一切开消,否则这个家就无法维护下去。
这个家庭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其他内部是充满着矛盾的,老三罗运青,因为一直在读书,因此他可以跳出这个家庭的矛盾的冲突。老大罗运宏,虽然工作在外,但他的老婆子女都在老家横屋里生活着,他不可能跳出这个家庭的矛盾冲突。老二夫妻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生养,直到1961年,结婚已八九年了才生下了第一个儿子,此后又连续生了四个孩子。在此期间,老二多次提出过要分开过,但奶奶和我父亲一直没同意。
就这样,这个家又维护了十年,时间到了1967年,当时三叔以考入了吉安白鹭洲高中,时年19岁,我大哥15岁不到,刚考入当时的乡级中学读初一。这时,两个小姑出嫁了,但又增加了几个成员,我父亲这边,增加了我和我大妹,我二叔这边也生了一儿一女。另外,我大姑有个长岁,59年生,半岁来到我家,在我家也呆了七八年,实际上也事实上成为其中一员。如此一算,减少两个,增加五个,应该为14口人的大家庭了。
一家十四口算是个大家庭,老大运宏在县城工作,老三考取了吉安白鹭洲高中,三兄弟,只有老二一个人在家种田,另外还有老二媳妇和老大媳妇也在家种田。虽然,老大的钱全额上缴母亲这个一家之长,但老大这边只有一个矮小的媳妇在家种田,却有着四个孩子在家,分别是我大哥,大妹,我和大妹,我小妹是七十年代出生,那时还没有她。老二罗运开,只有他们夫妻俩和一儿一女俩个孩子。老二运开认为,是他养活老大一家人。因此,老二闹着要分家。
按理说,老二分家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此时老三已长大,最多由你老大给点钱让老三读书。我估计父亲自已因为从维护这个全县的最大家庭中获得了荣耀,为了自己脸上的光环,父亲又一次选择了“不分家”,付出的代价是,让刚上初名报名的大儿子回家与老二一起种地。这是父亲一生最大的错误,也是父亲一生最大的后悔,以至于到现在,每当我们父子三人说事时,大哥永远是那句话“父亲是最自私的人,十四岁就让我吃工分”,在与我谈父亲的养老问题时,也是这种观点和态度,认为他代替父亲养了我,认为我读了书,只要我提出任何要求,他都认为是我不孝,总是一句话“我不说,你还有什么说,这个家庭就我最亏”,言外之意,对父亲你只有付出的份,没任何权利的份。但是作为我,我却不那么认为,因为我的同学大多数是农民,我是81年考取中专的,那时读书基本都是国家包,有助学金,我记得,当时我们班最高助学金为26元,26元在当时不但够自己在学习的生活,应该还有结余。我当时的助学金是14元,因此,父亲每月给我寄10元钱,连同每年放假的回家路费,两年中专,其实只花了父亲240元钱。这个我当时是记了帐的。
父亲的又一次不分家的选择,导致大哥没能再上学,也就是后来每每说到的十四岁回家挣工分,二叔逼他做这做那,受尽了一切苦和累,最后不知为一件什么事,大哥造反了,大吵在闹起来,最后将横屋里客厅里箱几上座钟两边放的两个直筒式的大花瓶摔在了地上,将这两个家里的传家宝打碎了。后来,有一年南昌林业汽车队在我县招工,本来是按排我大哥去的,当时的大队支书是我的戚佰伯。我父亲又没让他出去。后来,父亲在当时的县庐前农场任副场长,他负责招工,当时我三叔也在县城工作,对我父亲说,要他将我大哥招进去,父亲的回答是“我也在这里养猪种田,还叫一个儿子来”,又一次将大哥留在了家里,到了最后,应该是毛主席去世后,有一批社教干部,父亲这次总算想通了,让大哥去搞了社教工作,大哥的这次路教搞了一年多,我知道,大哥当时被分在巴邱的洲上巷得,但是,最后这批人一个不留,全部反回了原单位。大哥失过了最后一次离开农村种田的机会,最后还是回到农村种田。这也是现在我们兄弟纷争的根源所在。
其实,我这个做儿子的完全理解父亲的难处,一方面想对两个儿子尽量的做到公平,一方面又想补偿对大哥的亏欠。在我明确表达钱全让大哥后,大哥又怕万一父亲摊在床,由他一个人护理照顾不合算,这些年来,反正父亲的钱是由他领,父亲的钱多少自己清清楚楚,父亲给谁一分钱,他也清清楚楚。作为他来讲,他当然不愿意一个人承担父亲的可能出现的摊在床几年的这种义务。
由于父亲的坚守承诺,使得我奶奶的权务越来越大,到后来,父亲明知自己的妻子儿女受了委曲的情况下,父亲为了个人的面子,在1971年,我三叔当兵回家并分配工作后,这个家庭以维持了十四年,本来此时,这个家应该分家了,但是,父亲从这个大家庭中,得到了全县最大家庭,和自已是大孝子的虚荣,还继续维持着这个大家庭,最后这个大家庭一直维持到1978年,1977年,我二叔的大儿子初中毕业后,没考上高中,因此去学泥工,每月有三十元工资,他没上交工钱,我大哥在家种田,1977年生产队决算时,我大哥也提出要将自己和老婆的工份钱单独分给他,最后,我奶奶也只得同意我大哥的要求。1978年10月,这个兄弟三人一起吃了二十一年的大家庭最后总算分家了,这一分这是五家。分别是:我奶奶一家,各兄弟各一家,我大哥同时与我父亲分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