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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旋转记·第一部·指南行(一)学无所成

作品名称:爱情旋转记      作者:小乙      发布时间:2015-02-13 21:08:01      字数:4239

  一九九七年,我在县城读职高。
  置身城市,眼里所及,无不让我感到新鲜。此起彼伏的建筑工地,夜幕下光闪闪的歌舞厅,铺天盖地的广告牌,还有规模宏大的广场、楼宇、医院、音乐厅、展销会……如此之类,不一而足。
  最让我深受刺激的是浓装艳抹的都市女人,故意把胸部的波端浪尾暴露在衣领间;夜色下的桥头或街尾,男男女女大张旗鼓地拥抱接吻;夜总会门口的超短裙女子,稍一躬腰翘臀,裙间便露出内裤的冰山一角,像多彩的贝壳一般,吸引着无数男人的眼球。这些景象,好像时代的海浪,将我这只一叶小舟淹没于其中。
  在学校里,谈情说爱,上课打盹,放学玩台球、喝酒聚会……大家业已司空见惯。反而努力读书、力求上进的同学,常被人笑话为书呆子,难以入群。
  我在县城的第二年,已长成一朵出水芙蓉,在职校也混成了大姐大的级别。那时,读书于我来说,早已没有任何趣味,自己完全沉迷于一个人的胡思乱想里。常常有一些男生跟我套近乎,请我吃饭,约我聚会,像众星捧月般围着我。时间一长,我骨子里有了气定神闲般的自信和骄傲。那些故作的优雅,比如甩动自己乌黑的头发,闪现迷人微笑,也很快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变得自然而然。
  可我从来不锁定谈情说爱的对象,而是接受着不同男生的邀请,表现自己强人一等的招蜂引蝶能力,以此满足内心的虚荣,并享受因此带来的快乐。
  “嗨,晚上七点,七星椒自助火锅厅见,不准爽约!”下课时,某个男学友低声对我说。
  “几人Party啊?把我盯梢得这么紧?”我问。
  “四人老搭裆。不过,你是大姐大,日程最满,约定你,其他两人都手到擒来。”
  我拂了拂额前的一绺头发,优雅地点点头。
  “不见不散。”他打个响指,带着旗开得胜的表情离去。
  少顷,同桌的帅哥凑上前来,畏畏缩缩地对我说:“晚上有时间?K歌怎么样?”
  我抱臂沉默不语,目光直直地盯着墙上的周课单。当然不是看那些个科目名,只是当作时间表,在心里想着如何应答。
  “近水楼台先得月,要给面子哦。”他试探着说。
  “面子也得排队吧。”半晌,我说,“已经排到后天了。”
  “后天就后天!只是得委屈酒虫在肚子里先睡一睡。”
  “想不醉不归啊?”
  “醉了也可以不归吧?”同桌不怀好意地问。
  我用目光扎了他一下,扭头就走。
  “旦小玉……”他冲我背后嚷着。
  是的,我叫旦小玉,出生在玉虎滩镇。在呱呱坠地前,家里一颗红心,两手准备:若是男孩,叫做旦飞虎,女孩就叫旦小玉!结果,我不是一只虎,而是一块玉。那一年,是一九八O年。
  刚满周岁时,我和绝大多数的同龄人一样,经历了“抓周”仪式。亲戚朋友围住我,在桌上放着鸡蛋、算盘和指南针。鸡蛋代表有钱人,算盘说明会从商,指南针则预示我以后的人生方向会很明确。三样东西我都稀里糊涂地触摸了一下,最后抓住指南针不放。
  那时的我,意识尚混沌,对这事没有一鳞半爪的记忆,全是听爸妈说起,而且被他们津津乐道地谈论过无数次。真正属于自己最早的记忆,是眼里所及的泥瓦房和逢场赶集的喧闹。这些景象是哪一年开始存入我的脑子,已全然不知。我的记忆开始慢慢清晰,并具有大致的日期,是在五岁上幼儿园之后。
  一次,我向母亲索要洋娃娃一类的玩具。母亲沉思片刻,从箱子里掏出一个比扣钮大一点的玩意儿,然后像塞糖一样塞进我的小手心。“这个叫指南针,比洋娃娃精巧多啦。”接着她讲述了我“抓周”的事儿,告诉我它的神奇功能和玩法。
  刚开始,我像玩奇珍异宝似的玩弄这个大“钮扣”。黑亮的外壳滑得腻手,蛮像一颗特制的硬奶糖,让我直咽口水。它的正面镶着一块小小的玻璃。透过它,看到了和父亲的手表相似的内容,但又觉得有差异,可要具体说来,当时的我还无法诉诸于语言。
  几天之后,我大大方方地还给了母亲。
  “为什么不玩啦?”
  “坏的,不转。不要!”我斩钉截铁地回拒道。
  “就因为它总指着同一方向,才不转啊。”母亲甚为自然地笑道,仿似听到了一个有趣的笑话。
  “坏的,不转。”我可怜巴巴地望着母亲,重复嚷着。她的解释超出我的理解能力。
  “嗯……它不转,是……”母亲一本正经地说,“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嘛。”
  “我长大,它才转?”
  “是啊!”母亲理所当然地答道。
  “那我什么时候才成大?”
  “很快的。你每天看看它,什么时候能转了,说明你就长大啦。”
  我相信了,以为自己会像路边的小草一样很快长大。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它放在包里,有事没事便拿出来瞧瞧,俨然观察一个会变化的灵物。在我真正长大后,虽然不会再将其随时揣在衣兜里,但无论我的人生旅途转到哪里,都会记得带上它,或放在旅行箱里,或装入背包里——指南针俨然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冥冥中已难以舍弃。
  小的时候,黄昏一来,母亲便常让我拿着这个“抓周”得来的指南针,站在门口等父亲下班回家。他有一辆自行车变型跑车,每天风风光光地去,风风光光地回。我喜欢看夕阳下他蹬车归来的潇洒身姿,一如逆光中的剪影,让我心里涌上莫可名状的幸福感和优越感。
  有一次,他跑车后座上压了一撂书,快到家门时,书滑到了地上。书本的封面印着一些“技术”、“管理”之类的字眼儿,倏然跳进邻里的眼里。这事被大家传来传去,父亲被说成是工程师。
  “工程师,工程师。”我念叨着,找母亲求证。
  “工程师是什么?”
  “工程师,就是在工作上懂程序、有技术的师傅……反正就是很有水平的人。”母亲说。
  “爸爸是工程师吗?”
  “你爸在国企上班,是很懂技术的师傅哦。”
  “国企上班。”我平板板地重复道,又摇摇头,“什么叫国企?”
  “国企,就是国家办的工厂。国家发工资,退休了也要发钱。”
  “明白了。爸爸是怎么到国企的?”
  “妈妈快生你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些变化。当时,只有爷爷在这家国企上班,五十多岁得了病,整天下不了床,丧失了劳动能力。你爸就接了班。”母亲字正腔圆地说,“两年后,爷爷去世啦,家里只剩下我和你爸,还有你这个乖宝贝……”
  我听了半天,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就剪断她的话,问:“爸爸是工程师吗?”
  “嗯,你说喃?我们那个年代不好,爸爸虽然只是初中生,可干活很认真,技术蛮棒的。好好读书,你也一定会成为工程师。”妈妈脸上绽出自豪的笑容。
  再稍大点,我知道,我家虽然人丁不兴旺,但在小镇却颇为光鲜。父亲吃皇粮,一个人的收入完全能供养这个三口之家。之后,也常听老师讲起牛顿、爱迪生、爱因斯坦之类的科学家,可是我想,这有什么了不起,我爸是工程师。有同学问我家情况,我会不假思索地炫耀道:我爸是工程师!
  母亲是岐山人。因为外婆早年病逝,所以她是独女。嫁给父亲后,她从乡下搬进了玉虎滩镇的泥瓦房。我上三年级时,母亲也进了这家国企上班。这当然是父亲的功劳。在这之前,母亲常回乡下,帮着外公照看桃树地。几年后,也就是一九九四年,外公去逝,母亲把地连同果树转租出去。
  而我,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不光天生眉清目秀,皮肤白嫩,更重要的是,自己背的书包啦、穿的衣服啦、用的文具啦,都比那些泥瓦匠、小商小贩,或者菜农的孩子们好出些档次。下课后,我只要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前站一会儿,便有女孩像风一样跑来,眼巴巴地望着我,不停地咽口水。
  小学六年,黏在我屁股后面的同学没少过。而且,这些同学还必须有点“档次”,那些长年穿哥哥姐姐旧衣裳的,或者口袋里从来没零碎钱的,心里没底气跟着我。记忆里最深的是我上四年级时,班里来了一个插班女生,成绩蛮好,和我同桌,彼此性格也合得来,下课常在一起玩。
  “小玉,别跟她玩,”没过久,班里一位有“档次”的女生指着我的同桌,嘲笑说,“她爸是穷得叮当响的补鞋匠。”
  “他是为人民服务!”我的同桌嘟着嘴反抗道,但耳根却被羞得透红。之后再也不敢跟着我们。
  总之,我从小在极具优越感的环境中成长,在很多同学的赞美声和附和声中成长。加之生活好、心情好,我比绝大多数的同学都长得高,长得漂亮。小学毕业,我已经一米五四,只是成绩不长,一年比一年差。到了初中,拿着像砖头一样的书,头便昏昏然,飘飘然,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父母对我这个独女一直宠爱有加,对我的成绩——这个身外之“物”,却从来持无所谓的态度。
  到了初二,我基本是在学校混日子。不过也有些让人看得见的进步。胸部一天天在变化,臂部也愈加丰翘,到了初三,身形已长得蛮是可观。走在学校里,或在回家路上,时不时会有惊艳的口哨声冲我飘来,也总有像钻头一样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知道,那些看我的女生,眼睛里除开眼屎,便全是羡慕和嫉妒;而那些穿得不伦不类的男生,表情里则露出毫不掩饰的馋涎。正是这些无形的眼光,让我有意无意地学着扭腰摆臀,学着故作优雅,学着扮媚耍嗲。
  时间过得很快,初中转眼毕业,拿着成绩单,原以为这辈子开始玩社会了,可最终却进入了县城的一所职高——据说是县里很差的一所学校。即便如此,也是父亲托了好多人才搞定。
  在开学的头一晚,母亲叹着气说:“小玉,社会可不是好玩的。你得好好念书啊。”
  父亲坐在我对面,嘴里嚼着炒胡豆,眼睛定定地望着头上的日光灯,几次深呼吸,鼓满肺叶,像是有话要说,可是又几次吐出气,把憋在心里话化在了空气中。最后,他像是对着我说,又像是对着日光灯说,或者什么也没对着,喃喃自语道:“两年,还有两年啊。”
  我不明就理,只是噘噘嘴应道:“是啊,要读两年。”
  翌日,来到新学校,我看到了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课本……总之,一切都是新的,唯有一直伴随着我的指南针,放在我的衣箱里,一如既往地指着同一个方向。看着它,我的心里始终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安稳感。
  如果说,我上初中是混,这两年的职高学习简直是胡闹。离开小镇,来到县城,除开周末,平时住校。刚开始不习惯,半年之后,差不多便乐不思蜀。快毕业时,大家早就把书本抛到九宵云外,只是愈加频繁地聚会,似乎都抓着学习生涯的尾巴,尽情把玩。那一段时间,大家经常醉熏熏地从火锅店啦烧烤店啦冷淡杯广场出来,兴致未尽时,又转到卡拉OK厅继续嗨皮。借着暗乎乎的灯光,掩耳盗铃般耳鬓厮磨,在晕乎乎的醉意里,和男生跳着不伦不类的舞。
  此时的我,希冀、浮躁、茫然、亢奋,不容分说地一并涌入体内。自己的内心莫名其妙地波动着,情窦突然大开,对爱的渴求——或许只是含含糊糊的爱,像海啸一般迅速涌来,冲昏自己的头脑。终于在毕业前的一个月,我和一位男生,在醉得不算厉害的夜晚,到外面开了房。我的第一次,在城市泡沫般的喧嚣和繁华之下,就这样甚为轻易地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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