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欢迎您! 用户笔名:密码: 【注册】
江山文学网  
【江山书城】 【有声文学】 【江山游戏】 【充值兑换】 【江山社团】 【我的江山】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长篇频道>人生百态>公诉科里的故事>真刀真枪独立开庭

真刀真枪独立开庭

作品名称:公诉科里的故事      作者:蓝莲      发布时间:2014-07-15 08:36:04      字数:6815

寻梦明月山

敲门的是刘萌,“快起来,何科说要大伙去爬明月山!”
一听说爬山,林蓝就来劲了。小时候的她就很好动,爬树、掏鸟窝、捅马蜂窝、骑牛背、用稻草绑在长木棒上点燃了打火战、骑着比她人还高的二八单车从家门前的陡坡上不踩刹车而直冲下去、跟男生打架……她简直就是孩子王,乡亲们说她压根就是个假小子。
她叫凌花起床,可凌花赖在被窝里怎么也不肯爬起来,直喊哎哟哎哟,说昨天泡温泉泡得腰酸背疼。林蓝可不想错过这个运动和呼吸新鲜氧气的好机会,因为听说这儿山上的含氧量和负离子非常高呢。
她兴冲冲地穿好衣服,又披上检察制服棉外套,草草吃了点早餐,就跑到指定地点集合。她本以为去爬山的人群里会有大量帅哥小伙们,却没想男同胞里就去了何乐和莫黎,其他小伙们均在被窝里进行冬眠活动或打牌、玩三国杀。这支由两大猛男带队的娘子军一共八人,乘一辆车,司机由科长何乐担任,真是无上荣幸!
从温泉度假村出发,半个小时后到达一排峰脉脚下,然后车继续往山上爬行。原来山路十八弯不是假的,逼仄的盘山公路像一条蛇一样缠绕着整座山蜿蜒曲折而上。上到山顶以为到了目的地,却没想到那路又蔓延至另一座近临的山峰。车就这样在山峰之间扭摆前行,李樱晕得差点想吐,而林蓝也头晕目眩得很,看来旅游也是一件“苦”差事啊。林蓝心想何乐这回可真会吃苦头,因为来回要近三个小时,他在这么艰险的路途上给他们开车,而刘萌在车上还偷偷告诉林蓝他们说,何乐其实是有恐高症的,这让大伙偷偷地感动了一把。没想到这个黑脸包公原来心底还真是无私与甘于奉献,为了这伙娘子军能呼吸到新鲜的氧气,他还真是勇敢无畏,连恐高症都勇敢地去克服。
一个半小时后,车终于在一个山脚下停了下来,前行的目标指向久闻大名的明月山,一行人买了门票后,门卫师傅告诉他们,车不能进山,因为无法调头,而且山里某些路段正在维修。他们便下车徒步,顺着水泥路往山里爬,路还算平整,只是当天的气温实在太低,山脚下气温仅5度。上山后仅3度甚至更低,山里风又大,天空还飘着毛毛雨,那感觉真是像落入了一个大冰窖,女孩子们一个个被风吹得叫苦不迭。一阵阵冷风袭来,连眼睛都睁不开,口鼻无法呼吸,冷风携带着冷雨直往脖子里窜,大家冻得像是寒号鸟。但没有一个人退缩,都想登上山顶一览传说中的“桃花峰”云雾蒸腾的旖旎风光。
何乐来自遥远的内蒙古大草原,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冷,大家都穿了厚厚的棉袄,而他只穿了一件T恤加夹克外套,二是走得快,没出两里路,他就远远超出了大部队。姑娘们在寒风冷雨里行走了大概四五里路时,实在扛不住了,有人提议说往回走吧,此去“桃花峰”可是有九里多路的!大家一致同意,又是一阵急行军,一个小时后大伙儿回到了山下,在一处有着清澈湖水的山庄等待区检。
这个山庄风景秀丽无比,房屋建设得像是小巧的庄园,红色外墙,黄木门窗,湖边的摇椅在风中飘飘荡荡,山色空蒙,湖光潋滟,亭台楼阁,遗憾的是空无一人。冷凝的空气、寂静的空间,让它显得倍加孤单凄美,仿若被人遗忘的“桃花岛”抑或“世外桃源”。一打听才知此处经营不善,人员早已撤空,但壶里的茶水尚是热的,桌面上还摆放着山里的清甜的砂糖橘,墙壁上悬挂着“天堂顶”的美景。这小山庄真是人间天堂一般的美!
十多分钟后,何乐下山来了,大伙又上车往山脚下去,车在一个小镇上停下来,因为大家早已饥肠辘辘了。小镇上的人家不多,窄窄的街道上有好几家卖土特产的店铺,店铺外挂着的大多是腊肠、腊鱼、腊肉、花生、腌白菜之类。他们进了一家装潢比较简陋的小餐馆,虽然门脸不大,但进去后感觉很是温馨。大伙说来了山里就要吃山里特有的野味,他们所说的野味就是兔子。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很热情地招待他们。由于此时淡季人少,老板夫妇没准备做生意用的饭菜,见客人上门,便临时去菜市场买了一些菜和一只灰毛兔子回来。大伙则围坐一张大圆桌唠嗑吃花生,老板娘说,“你们想吃花生,尽管拿,自己拿!”在这物欲横流、一切商品化、经济化、市场化的时代,她的这句话和这番真诚让林蓝他们大为感动,纷纷感慨山里人家特有的良善与纯朴、热情与好客。
没过多久,热气腾腾的饭菜就上桌了,贤惠的老板娘端出了自制的美味辣椒酱,让这群无辣不欢的人欢呼雀跃不已。煎豆腐脆脆酥酥的,放在口中津香四溢。兔肉火锅也备受大家追捧,三下两下就抢吃得一干二净。接下来就是增城特产迟菜心上场了,鲜嫩脆甜,似乎可以嚼出山野天然的味道,让这群久居闹市一天到晚吃大棚蔬菜的人大叹山里生活太好了!
吃完饭,林蓝他们就围着老板家的炭火盆烤火,与老板娘和她的九零后女儿聊天。老板娘告诉林蓝,这里的人们与山外的唯一通路就是他们来时的那条盘山公路,如果去广州的话,要一大清早就起床,坐车去山外,然后换车辗转去广州,回来一般都是晚上十一二点了。交通确实不便,尽管是旅游区,但与外界联系其实并不多,信息比较闭塞,经济也不甚发达,这从小镇破旧凌乱的建筑规划可见一斑。林蓝在吃饭时回头看到马路对面那栋残旧的水泥建筑上写着卡拉ok和ktv的字样,讶异得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咦,这儿居然有ktv!”大伙都被她逗笑了,“这有什么奇怪的,这儿又不是荒郊野外!”
老板娘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继续说,“我们山里人虽然生活在这里跟外界接触不多,交通也不便,平时也没什么生意,挣钱不多,但我们的生活都很悠闲,空闲时间比较多,逢人多时就开门做做生意,平时就打打牌、聊聊天、看看电视、去山上转一转……”
她的话引来大家的齐声称羡,“哇,多好的日子啊,我们想过这样的日子还过不来呢!虽然钱不多,但过得舒服自在、悠闲惬意,多好啊。要很多钱有什么用,钱多未必日子过得舒心呀!”
老板娘大表赞同。大伙真的很羡慕这群生活在美丽明月山脚下的山里人家,他们质朴、善良、温和,心底纯净如山上清澈的湖水,不被世俗物欲、纸醉金迷所玷染,不管外面的世界多么喧嚣闹腾、变幻更迭,他们内心依旧保持得那么原生态和纯天然,让人情不自禁喜爱上他们,羡慕他们的心无旁骛,羡慕他们的自在惬意,羡慕他们的无忧无虑,羡慕他们的质朴芳香。
爬完山回到住宿地休息了一小会儿,何乐又提议说去看巴金先生笔下的鸟的天堂。好些女同志已经招架不住爬山所带来的困顿劳累,纷纷说不去了,但林蓝却依然欢呼雀跃,她对这篇课文有着很深的印象。而巴金先生也是她很崇拜的大文豪,她记得曾经在北京听过一个讲座,一位北大中文系的教授对巴金先生的文笔大为赞赏,并且声情并茂地在讲座上朗读巴金先生的这篇文章,说:“同学们,这是多么美妙的文字啊!”
好在鸟的天堂离他们的驻地不是很远,开车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小雨淅淅沥沥,林蓝他们没带伞,但兴致勃发。大伙乘坐一辆红漆木船,绕着那棵神奇的大榕树一圈,碧绿的湖水倒影着这棵庞大的枝繁叶茂的榕树,林蓝感喟着生命的神奇与浩荡,如果不是有人告诉他们说这仅仅是一棵榕树,他们真会把它看成是一座小小的森林。
盘根错节,枝桠漫天,阵阵鸟鸣,白影只只,绿叶遮天,碧水悠悠,岛上人家悠闲自得。谁家的小船静静地泊在小岛旁边,矍铄而慈祥的老人家坐在屋檐下打盹,清亮的雨滴不时从树叶上掉落下来,砸在岛上的水泥地板上或湖水里,发出动听的声音,像是演奏一首小夜曲。这是怎样一番动人情深的景致啊!在这里,人与动物如此和谐安详地生活在一起,在这里,自然山水与人类社会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惬意天地之间,盎然山水之中,让大伙纷纷感喟想要留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真刀真枪独立开庭

旅行回来,大伙既觉得放松了不少,也觉得累得很,这大概是现代人的通病,不是有个新鲜词叫节日综合症吗,就是说的过节虽然开心,但也累得要命。 旅行回来后的周一一上班,林蓝就接到何乐的电话,“你通知公安尽快去给王小中做精神病鉴定,他律师刚打电话给我说了这事!”
林蓝赶紧打电话给公安,说要他们尽快催法医对此案做出精神病鉴定结论。
好在此次鉴定做得很顺利,周二快下班时,公安就将鉴定结论给林蓝送了过来,鉴定结论显示,王小中并没有精神病。
林蓝收拾好案卷和相关材料,准备下班,又接到何乐的电话,“上周我跟你说过这周五你跟我去中院开庭,是王小中抢劫案,这次你来担任庭审公诉人,你准备一下!”
林蓝一听就觉得要命,虽说之前也跟着李樱、韩枫等人出过几次庭,但每次都是作为书记员坐在一旁记录而已,从来没有这么真刀真枪地自己上阵过。每次坐在书记员席位上,一到讯问环节或者答辩环节,林蓝就会想着要是自己来进行这两个环节时,会是怎样的情形?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她还真是很紧张呢。
想什么都没有用,她又坐下来打开电脑,准备今晚加班。没办法,周五一大早就要开庭,今天已经是周二了,她只有两天时间,而这是自己的第一次出庭,可不能搞砸了,她下决心一定要把自己的第一次庭开得非常出色。
她忍住饿,静下心来写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拟讯问提纲。
周五一大早,她早早赶到办公室,把出庭需要的所有材料都重新翻阅一遍。进法庭时,她看到旁听席上黑压压的人头,粗略一估计,至少三四十人!这让她心里直打鼓。上公诉席时,她觉得腿酸麻麻地直发软。虽说她无数次登台表演过节目,可那是她从小就擅长的舞蹈或歌曲,那对她来说驾轻就熟,但这次却是要跟刁钻的律师过招,而且还是第一次,这可真让她犯难。她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高跟鞋不听使唤地趔趄了一下,害得她差点撞到公诉台的尖角了。何乐立马不动声色地轻轻扶住了她的手肘,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没事,谁都有第一次,我相信你!”
林蓝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王小中被法警带了上来,一脸无辜和怨气地望着公诉席上的林蓝和何乐。而他请的律师同样来自于河南,刚才在法庭外林蓝还跟这位律师打了个照面,但那时她并不知道这就是王小中的律师。
真上台时,林蓝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紧张,甚至她都已经忘记这是她的第一次出庭。首先就是讯问阶段,林蓝依照自己事先拟定的几个问题一一向王小中发问。她在阅读案卷以及准备出庭材料时,特别关注到案卷中的鉴定结论显示被害人身上有不少打斗所留下来的痕迹,而林蓝也记得在她和何乐去看守所提审时问到王小中有无与被害人打斗,王小中否认了。所以林蓝决定在庭审讯问阶段将这个问题调查清楚,因为这个情节也关涉到王小中的量刑。
林蓝用威严的声音问,“王小中,既然你说你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打斗,那么你的下巴、手指、头部是怎么受伤的,你的背包是怎么坏的?”
王小中显然没想到公诉人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他对此完全没有准备,一时茫然无措地望着他的律师。律师却低着头回避他求助的目光。
审判长问律师可还需发言,律师摇摇头。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发表公诉意见阶段。
林蓝用洪亮而很有威慑力的声音宣读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受本院指派出庭支持公诉。下面依法发表公诉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案通过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辨认笔录、物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法医学鉴定书等相关证据相互比对,清晰、完整的印证出被告人王小中前述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王小中对其持刀抢劫并伤害被害人刘钱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证人罗玲迅速从16张备选照片中辨认出被告人王小中,被告人王小中对作案现场、所抢劫摩托车、被其丢弃的摩托车车牌和挡泥板等、所用刀具均进行了准确的指认和辨认。
1、关键物证——摩托车
被告人王小中在供述中称自己抢劫的是一台红色男装摩托车,并且其称抢劫得手后,为避免警察查车而将该车前后车牌都拆下扔掉。而根据证人罗玲的描述称,她在广盛加油站所见外省男青年弃置在加油站的摩托车乃是红色刀仔摩托车,前后均无车牌。此外,根据被害人刘钱伟妻子谭彩梅的证言和她所提供的刘钱伟购置摩托车的发票显示,被告人王小中所抢劫的摩托车确系被害人刘钱伟案发当晚所骑,这有力地证实了王小中确系当晚抢劫并伤害被害人刘钱伟之犯罪嫌疑人。
2、作案情节分析
(1)被告人王小中在供述中称在抢劫刘钱伟时不小心被所用弹簧刀割伤了自己的右手小指,而证人罗玲的证言证实,王小中的右手手掌外侧有血。证人王魁的证言也证实,案发后王小中与他见过面,他发现王小中的手指有受伤。
(2)虽然被告人王小中在供述中称被害人刘钱伟被抢时未反抗,但法医学鉴定结论和DNA鉴定结论证实,在王小中对被害人刘钱伟实施抢劫时,两人之间发生过打斗,因为被害人刘钱伟除了被王小中捅伤了脖子之外,背部、左右手臂、左右手前臂,手肘部等多处均有伤口。证人王魁的证言也证实,案发后他见到王小中时,发现他的灰色背包被划破了约有15公分长,牛仔裤破了几个洞,并且他的头部、下巴、手指均有伤。证人罗玲的证言证实,王小中在广盛加油站加油时并未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肢体上的冲突,他的身上有血迹,并且他开的摩托车上也有血迹,可见王小中身上的伤应是在案发当晚与被害人刘钱伟发生肢体冲突所致。
(3)被告人王小中在供述中称自己抢劫后,曾在一鱼塘边丢弃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自己在高白区中医院体检收费单据一张,收费单据上写明体检费用70多元,而证人陆冠军的证言证实,他曾在自己耕种的鱼塘边发现一张外省青年在中医院的收费单据,收费单上写着70多元的收费报告。
(4)被告人王小中在供述中称自己实施抢劫后曾跑到一座山的山脚和山腰处,并在此睡觉,证人王魁的证言证实,案发后他见过王小中一面,王小中要求进金属厂洗澡,并且其将身上脏的衣物洗了。证人罗玲的证言也证实,王小中当时上身后背和大腿上都有泥土。
3、间接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
(1)被告人王小中供述称自己抢劫后将摩托车前后牌照、后挡泥板、作案所用弹簧刀均丢弃,后侦查机关根据其指认地点,除车前牌照未能找到外,其余物证均在相应地点找到。
(2)被告人王小中供述中称自己持弹簧刀刺伤了被害人刘钱伟的右颈部,根据证人颜平的证言,案发当晚,被害人刘钱伟到高白区人民医院求诊时,用手按着脖子进来说被人抢了摩托车,且颜平发现刘钱伟用手按着的位置有血喷出。而法医学鉴定结论进一步证实,被害人刘钱伟系被他人用锐器(如刀等)刺插致右颈部、背部刺创、上呼吸道部分离断,失血性休克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以上证人证言与被告人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现场勘查检验笔录中所反映的情况与被告人的供述皆相互吻合而能予以印证。法医学鉴定结论显示被害人致命伤在右颈部,这与被告人自己的供述和证人颜平的证言也能很好地相互印证与衔接。结合其它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足以认定本案被告人王小中构成抢劫罪。
二、被告人王小中构成抢劫罪
精神病鉴定结论显示,本案被告人王小中无任张精神疾患,也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对自己持刀抢劫并伤害被害人刘钱伟的行为能够清晰明确地认识到其社会危害性,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行凶的方式抢劫被害人的摩托车,这说明王小中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以及客观行为。其在本人的供述中也交代当时持刀捅刺了被害人刘钱伟的右颈部两至三刀,且从尸检报告来看,死者刘钱伟的致命伤口位于右颈部,身体的其他多处部位均有伤痕,这充分说明王小中为劫财而采用暴力手段,最终致人死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应以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审判长宣布,“接下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王小中的律师用浓重的河南口音说道,“首先,王小中系初犯、偶犯。其次,王小中从小生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他的母亲在他四岁时就因精神病而自杀了,他的姐姐也因患精神病而离婚并多次到医院就诊,虽然鉴定结论显示王小中并无精神病,但他今天发生这种事情也与其精神状态脱不了干系。第三,本案被害人当场并未死亡。第四,王小中还很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请求法院对他轻判!”
林蓝则随即答辩道,第一,本案被告人王小中系初犯、偶犯不假,但初犯、偶犯并非法律对顶的从轻情节,况且抢劫并致人死亡这样的暴力型犯罪,其初犯、偶犯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其他类型的犯罪。
第二,王小中本已找到做保安的工作,且年轻力壮,完全能够自食其力,但其却放弃正当工作,转而携带两把刀具寻找作案对象,在被害人刘钱伟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对其狠下毒手,捅刺其要害部位颈部两至三刀,致其死亡。其犯罪手段凶残,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
第三,被害人刘钱伟并未死于案发当场不假,但这与个人体质有关,而不能说明王小中的作案手段不残忍,更不能成为对王小中从轻处罚的依据。根据常识,颈部有颈动脉等重要脉络,用刀刺该部位几乎是必定会引起被害人死伤的严重后果,况且被告人王小中刺被害人部位不只一刀,而是两至三刀。而王小中选择对被害人此要害部位下手,不能排除其伤害被害人刘钱伟的主观故意。
最后,虽然王小中从小成长的环境非常恶劣,家庭支离破碎,但这不能成为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其减轻处罚的依据。任张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都是有原因的,但这些原因并非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
王小中一听到公诉人这番公诉意见,顿时瘫软在被告席上。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