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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丫(二十四)

作品名称:九丫      作者:江苏黄云峰      发布时间:2010-03-21 10:21:31      字数:5974

第三节
——两个围城的人,既然都不能突破,既然无缘,既然失之交臂,就让那段美好的时光,伴着岁月的流失凝固成难忘的回忆。


家中大门敞着,门灯贼亮。
屋里静静的,没有孩子哭声。
把自行车推进院子,见雷文国住的西屋门开着,不像是在屋里睡觉。我直奔堂屋,原来这狗东西正抱着满脸是泪的儿子在转悠。儿子像是大哭过刚哄好,还在抽泣,鼻子一翕一翕的,双肩委屈地耸动着,见我进屋后,又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我心里一阵难受,无声的、木然的、毫无表情地从雷文国的怀里接过儿子。儿子在我怀里哭得更凶,我边哄边把乳头塞进他的小嘴里,儿子顿时停止了哭闹,如饥似渴地吮吸起来。雷文国去了西屋,他也没问我这半天到哪去了,不过,他知道,问我也不会跟他说。第二天一早,饭都没吃,我找个理由让女儿去她奶奶家,自己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雷文国不知睡着了,还是出去了,没有人阻拦我,他也不会阻拦,多着我呢!
母亲见我刚回去几天又回来了,不解地问:“怎不在家多住些日子?”“在这儿过惯了,那边太闷,太孤单。”我没把打架的事告诉母亲,省得她为我担心,为我有过多的牵挂。
到底是母亲带大的,儿子一见到母亲又笑又闹,搂着母亲的脖子亲个不停。母亲疼爱地抚摸着儿子的头说:“乖乖,才回家几天就瘦了!”听母亲一说,我才发现儿子真瘦了,过去圆胖的脸,现在有点变长。我也明显瘦了,母亲说我是带孩子操心操的。
回来一个星期,正赶上农历七月半。听母亲说,七月半是鬼节,跟清明节一样,需要给仙逝的列祖列宗烧把草纸,以表示后代对老祖宗们的孝心和怀念。
父亲去世五六年,逢年过节总没忘记去烧纸,去哭诉一番心中的烦恼、委屈和不幸。?父亲生前就喜欢打麻将,看小牌,身上从来不断零钱,而今,他去了另一世界,我得送点钱给他花,不能让老父亲为缺钱而犯愁,受别的鬼欺侮。
迷信说法,阴阳一样。在阴间,父亲同样会牵挂我们。几回回梦里向父亲哭诉自己的辛酸,父亲总是默默无语,面带慈祥、关爱的微笑,用那满是老茧的大手,轻轻地、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头发。噢,父亲,是你在冥冥之中保佑着你的儿女吗?
今年七月半,我又来到父亲那荒草萋萋的坟前,边烧纸边哭。想起父亲生前的关爱,想起自己一系列的辛酸之事,我趴在老父的坟前愈哭愈伤心。父亲呵,你能听到女儿对你思念的哭声吗?你在九泉之下,在那个冰冷黑暗潮湿的世界里,能收到女儿烧化给你的纸钱吗?在母亲跟前没有说的话,我在父亲的跟前都说了;在母亲跟前不敢多流的泪,在父亲跟前我尽情地流。我相信父亲能听到我的倾诉,我相信父亲能听到我的哭声,只不过,他有话不说,实际上,他活着的时候早就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告诉我们做人的根本。
给父亲烧过纸后,母亲催我带孩子回家。地方有个风俗: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七月半。尽管这种规矩是不公平的,是对做女人的歧视,我也不能抗拒,只能遵循。
回娘家一个星期,雷文国都没来看我、问我、接我,要不是老母亲的执意催逼,要不是那倒霉的七月半,我是不会回去的。
那天,我冒雨带着儿子赶回高山镇。雷文国见我回来,竟把头扭向一边,看都不看一眼,冤家似的,好像我是来求他的。他不理我,我也不睬他,将就着,在这个“冰窟、狼窝”中生活。
七月半一过,离开学的日子就不远了。为照看这个家和上幼儿园的女儿,我决定给儿子断奶,送给母亲带。按说,儿女是雷家人,应该让雷母带。考虑到雷母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抱不动孩子,家里事本身就多,再加上她是胃下垂,经常吃药打针,身体很虚弱,根本无法带。母亲毕竟小她十来岁,儿子从小都是她带的,她并不讨厌外孙子。母亲就是母亲,世上哪有一个母亲不为自己的儿女分忧解愁的?
儿子断奶十天左右,便开学了。我每天早出晚归,雷文国啥事不问,家中的生活却让我大伤脑筋。早上喝汤,未到中午肚子就饿了,只得买块烧饼充饥,熬到放学,回到家天已经快黑了,连做饭加吃,就到了八九点钟。
我曾埋怨过母亲,为什么在我当姑娘时不把我培养成做饭能手。如今,馒头不会蒸,煎饼不会烙,以后怎么吃?我总不能老是指望母亲做好送来呀!
怎么办?还是得照毛泽东那句话去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什么不会,就学什么。我决心从头学起。
利用早起晚睡的时间,我首先学蒸馒头,因为蒸馒头比烙煎饼省事。馒头在我一次次的尝试中,由酸变黄、变白、变香;由硬变软、变大、变松。蒸一锅馒头就够吃几天的。家里常备干粮,就不怕饥肠漉漉。平时,烧点汤,菜都不要炒,吃个馒头就行,省时省事省钱。馒头天天吃,总会吃腻的,我又开始学烙煎饼,感觉很简单。放下大大的黑鏊子,端来一盆磨出来的糊子,烧热鏊后,用长长扁扁窄窄的竹片,把舀在鏊上的糊子摊开,摊满,又匀又薄又脆又香的煎饼就出来了。看鏊底火不旺时,俯下身猛吹几口,火苗就会四窜,不一会,煎饼四周就翘起了头,用手一揭,一张又大又圆的煎饼就揭下来了,放在身旁的锅拍子上后,再烙第二张。母亲烙煎饼技术很高,她能两手分开干,一手在鏊上飞快地摊糊子,一手在鏊下续柴火。因为火好,手快,煎饼烙得极薄,邻里都夸母亲烙的煎饼好吃,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请母亲去帮忙烙煎饼。
结婚后,吃了母亲几年煎饼,不能再吃了。母亲一年比一年老,又替我带儿子,我学会烙煎饼,带给她吃,还能让母亲少挨点累。有了这层想法,说干就干。好在离家不远处有个电磨房,这样可以省我推磨,因为推磨太苦,太累,厚厚的石磨,一步不走,一步不转。小时候推磨都推怕了。
星期天的早上,东方刚刚露出一线晨曦,我就起床了。解开尘封的蛇皮口袋,舀了六七碗小麦,放在簸箕里学母亲那样,簸去麦中的杂质。可惜,因为没干过,不懂技巧,簸了几下,杂质没簸掉,小麦粒倒簸掉不少。我很纳闷,为什么母亲能行我就不行?我不信邪,再试簸。这次我把簸箕里的麦子舀出去几碗,一簸,果然好多了,麦子里的麸皮、草叶,都簸了出去。我家的麦子很脏,打时未扬干净,麦地里稗子草又未拔,夹打一起,所以麦里有不少稗子。换烧饼都得拣,不拣人家不要。自己摊煎饼,更得拣出来,不然不好吃。
每烙一次煎饼,光是拣麦中的杂质就得一两个小时。边簸边拣,边拣边簸,拣拣簸簸,不知得费多少事。一次麦子拣下来,胳膊痛,腰酸腿也麻,两眼瞪得发黧。
麦子拣干净后,还得放在盆里加水淘,淘麦子得有技巧。常淘的老手,像母亲她们,跟我不一样,我是一小把一小把往外捞,她们事先根本不拣,把麦子往盆里一倒,注水后,两手在盆里翻翻搓搓,杂质马上漂了上来。滤出浮在水面的杂质,再搅搓几次,沉在水底的砂子就“露了馅”。最后用专门淘麦用的小竹笊,在盆里旋来漂去,随着波动,粒粒饱满的麦子便旋进竹笊里,等竹笊快满了,倒出来再旋。几次一旋,盆里便只剩下细小的砂石。
看母亲淘麦子挺顺溜,竹笊一到我手里,就不听使唤了。无法,第一次烙煎饼时,我只得请弟媳妇淘。后来才自己淘。
麦子淘好后,到电磨房推糊子还得排队。他们那些人现推现淘,前一个上磨磨,后一个就赶紧淘,电磨推糊子快,动作稍慢就跟不上,排在后面的还会一个劲地催,催得人手忙脚乱心慌意烦。
淘好粮食上了电磨,就得准备收糊子。小麦糊子不是好收的。那糊子像厚粥一样,稠稠的,粘粘的,碰到哪沾哪。收糊子有专门工具。那工具是用森林牌钉或铁片焊的像锄头一样的小刮糊勺,也许叫筢。电磨飞转,麦糊从磨中殷殷而下,落入槽里,小刮糊筢便从槽中往外刮,然后装入桶中。会收糊子的人,用刮糊筢一个劲往下刮,边刮边在磨槽上磕。爱沾小便宜的人,趁下一个或上一个磨时,还能多刮一下人家的糊子。
糊子拎来家,最难的是烙。放倒铁鏊子后,得去草垛抱草,草抱到锅屋后,再洗篾片子,寻擦鏊子的油絮子,再备洗篾片子的水盆,放煎饼的筐或锅拍子,然后才能安安稳稳地坐下来烙。过去,鏊子是支在平地上的,所以只能坐在地上烙。一场煎饼烙下来,腿蜷得站都站不起来。现在,鏊子支到了砖砌的灶腔上。烟囱留在外面,既熏不着,又不让烟灰落到煎饼或糊子上,卫生。因为是“高”鏊子,能坐在板凳上,腿就免去了委曲。
初学烙煎饼不易,火大了,煎饼会炕焦;火小了,不好揭,煎饼灰乎乎的,成了“青光脸”,需再加火才能揭下来。还有,如果火太大,糊子往鏊上一倒,嗤啦一声,蒸汽直冒,还没来得及用篾片摊开,就炕熟了,糊子刮不动,这样烙出的煎饼会特别厚。这种厚煎饼,热天只能吃一天,第二天就发粘,第三天会长白毛绿毛,霉了。那时农家图省事,烙一次煎饼就想吃十天八天的,三两天霉了不行。
乍吃馒头三口生,头一次烙煎饼,当然全是“青光脸”,后来烙多了,也就渐渐熟练了,煎饼也能烙得像白纸一样薄、脆。
在家乡,会烙煎饼才能算一个真正的主妇。因为煎饼是家乡主食。有了煎饼好做饭,烧点茶,炒点锅炕鱼,卷煎饼吃最解馋,尤其是煎饼卷大葱,里面再放点鲜盐豆子,那真绝门,什么菜都不要,能吃一个饱。
学会了烙煎饼,每日三餐有保障。适当的时候,我再包点饺子,包子或擀点面条子、面皮子,调调口味,一家几口人生活得也真像那么回事。
那段时间,雷文国仍然瞎转,我得两边跑着过。既得顾家里,又得回娘家看儿子。儿子刚断奶,很不好带。奶瘾一上来,就大哭大叫。我不在他身边,母亲被吵极了,就给他吸自己的奶。小家伙吸不出奶就咬,常咬得母亲钻心地痛。白天还好,饿了能兑点奶粉喝,再泡上几块饼干,或蒸点鸡蛋,喂饱了儿子也能玩一阵子。夜里可烦死人了,一觉醒来便要吃奶,母亲得一次一次起来喂。几天下来,儿子是胖了,母亲却瘦了。尽管这样,母亲还是坚持带了下来。
开学不久,一个同事结婚,请我喝喜酒,日期订在星期天。
每逢星期天都是我最忙的时候。这一天,要张罗下星期的主食——煎饼,要洗上星期积累下来的大人小孩衣服,要做其它家务活。本来喝酒该中午去的,我到下午四点才忙完家里事,只好喝晚酒。好在同事家离我家很近,往返也不过十来分钟。收拾好家务后,匆匆洗把脸,换上干净的衣服,骑车便往同事家赶。
老远就看见同事家门口停了一排自行车、摩托车,还有几辆面包车,看来这个同事的喜宴办得还怪大。门口的地上散落着厚厚的鞭炮纸屑,红的、绿的、黄的、紫的,像一地落英花瓣。三五成群的客人,有的是刚喝过酒的,有的是刚来喝酒的,他们比比划划,说说笑笑,使得婚宴更加热闹。同事的父母亲、姐姐和他都是教师,可称上“教师世家”,门上的喜联也撰写得很讲究。上联是:画眉笔带凌云志,下联是:种玉人怀咏雪才。横批:喜气盈门。我真佩服婚联撰写者的才气,将姻缘二字所包含的一切,融汇于字里行间。
我是最晚来的一位客人。刚放好自行车,同事正巧从院里出来,一见面就抱怨说:“李姐,你怎么现在才来,学校里的同事早吃过走了,他们等你好长时间。”我开玩笑说:“他们等我还是不诚心,要不,为什么不等到现在?”“好了,好了,老姐别说了,快去坐席吧,东屋桌上正好少一个人。”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在礼桌上下了礼便坐在那少人的桌上,飞快地扫了一下满桌不熟悉的脸。
蓦然,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在我目光所及处闪现。我分明感觉到镜片后面那双深邃的眼睛在大胆地注视着我。何方蟊贼,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放肆地盯着我?我挑畔似的对他回射一束愤怒的目光。当目光再次有目的地射向对方时,我顿时懵了,周身神经也瞬间绷紧,心律随之加快。
原来是他!怎么可能是他?那个十几年前的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和一个怀春的少女散步的纯情少年,怎么会是他?事实正是他。
他变了,变得发福了,也不过三十来岁的人,竟腆起了“将军肚”。他望我笑了笑,我也礼貌地点了一下头。席间,我们谁也没说一句话。实际上,此时无声胜有声,不说话比说话还好。十几年了,几经岁月的折叠,没想到会在今天的他人喜宴上悄然相遇。此时,酒香菜盛,我却咀嚼着另一番人生的风景:和风、朗月、绵绵的田野。几回回梦里相遇,倚偎在爱的绿叶树下,躺在情的碧水河边,醒来却是南柯一梦。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你我无缘,又何必相识,又何必再度重逢!这就是命吗?酒后,我起身离席,他突然在后面叫住了我,声音如昨。他对我说,想跟我坐坐。我不知是否应该和他坐坐。说实话,我是想跟他坐坐,毕竟,他曾是我心中的偶像,毕竟,我们默默地相爱过——虽然,谁也没把爱字说出口,可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不说,等于说过。
然而,他为人父,我为人母,各人肩上都有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两个围城里的人,不可能再有新的突破,既然我们无缘,既然我们失之交臂,就让那段美好的时光,伴着岁月的流失,凝固成难忘的回忆。那回忆,或许粉红,或许墨绿,或许幸福,或许苦涩,但不管怎样说,在我们两鬓如霜,白发如雪时,能再记起那段幸福的回忆,就足以够了。
我望了望他,没有说话,但没有答应他的请求,心酸地走了。带着他的失望,带着我的酸楚走了,他一直目送我很远。
回到家里,面对冷墙冷壁冷人,我真想哭,想喊,想歇斯底里地宣泄一番。隔壁人家的录音机里正在播放流行歌曲《傻妹妹》,那如说如诉如泣如怨的歌声,穿过厚厚的墙壁,飘进我的耳中,“你是谁,你是谁,可是我当初的小妹妹?看不到脸上红霞飞,只见你双眼装满泪水。是谁让你的心儿碎,是谁让你有话说不出嘴?你说你一切都如意,难道只是为了把我安慰?傻妹妹,哥哥的话你可记心扉;傻妹妹,是不是心里把我怪罪……”歌者动情,听者动心。歌声如云,我在飘渺的云彩上哭泣。
翻开那本发黄的日记,刚劲的字迹一如昨日般透着墨香,那是他十几年前告别我时留给我的话:“你是才貌双全的女子,你的毅力令我钦佩。如果今生有缘,定会来日相聚。”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事过物过,月亮已经不是那个月亮,星星也不是昨天的那颗星星。我们已错过了人生姻缘的黄金时节,现在只能是相互祝福罢了。
事隔不久,不知他从哪儿打听到我的地址,给我寄来了一封信。拆开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下面是他写的一首诗,没有题目,不讲韵脚,泼墨自由:?
曾经潇洒过?曾经希望过
难舍那段如诗如画的岁月
曾经得到什么
曾经失去什么
请问你这是谁的错……?
谁的错?他的?我的?亦或是上帝的?说无缘,我们却在人生的旅途上相遇相知;说有缘,我们又在人生的浪漫季节擦肩错过,而且这一错就错过了十几年,错过了傍花依柳,错过了举案齐眉。
我没有给他回信,也不需要回信。实际上,不回信便是最好的回信。一切都太迟了,回信只能增加烦恼。著名作家何家槐老先生有篇散文《梦醒的时候》,其篇尾说:人生只是一个梦,一个谜,梦醒谜解的时候,却恨事皆休了。让我们的梦一路做下去吧,趁现在还没醒的时候,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持家。我只希望通过自己无私地付出,换来家的温馨,孩子的欢笑。想想看,身为一个女人还能有什么比家和孩子更重要呢?实际上生命就是一个完整的圈儿,谁也不能摆脱它的轨道。
女人更是如此,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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