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节
作品名称:千山万壑 作者:江华洲 发布时间:2013-10-09 16:36:14 字数:3789
第二章
在知青点的时候,程建兵本来就应该和谭秋影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可是他放不开,缩手缩脚,对谭秋影有敬畏之心,总是小心翼翼,说话做事要看谭秋影的脸色。等到去了铁砂沟,有种种限制,再想接近谭秋影就难上加难了。
一年零三个月的知青生活结束,程建兵肤黑如炭,力大如牛,一身的疙瘩肉,什么农活都学会了,就是没学会如何迎合女孩子,取悦女孩子,讨好女孩子,逗女孩子开心。
哪怕在女孩子那里得手,脱过女孩子的裤子,与女孩子面对面坐在一起,他依然是低能儿,口不知如何开,说话吞吞吐吐,抓耳挠腮,欲言又止,人都会被他急死掉。
一方面,他想进一步接近女孩子,无限走进女孩子的内心最深处,一览无余把女孩子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就是说,女孩子不能对他有任何隐瞒,心扉必须彻底打开,一点点的保留都会让他心生芥蒂,很不痛快,所以,他总在窥视,试探,旁敲侧击,话说一半留一半,不断地暗示,隐喻,诱导,让女孩子主动开口,该告诉他的固且要告知,不该告诉的也要合盘端出。他需要的是彻底的占有,从身体到一颗完整的心。这当然适得其反。女孩子眉头微蹙,面露愠怒,他又不知有多紧张,大气不敢出,手忙脚乱,怔怔发呆,不知如何去安抚正在生气的对方。
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厚颜无耻,卑鄙下流,衣冠禽兽,猪狗不如。忏悔时,他羞愧难当,就是这样恶狠狠地痛骂自己。等到他绞尽脑汁,实在找不出还有什么恶毒的词语能够表露心迹,便扑通一声在女孩子面前长跪不起,并且响亮地甩了自己几个大嘴巴。
这当然是在一个特殊场合,也是一个非常时期,女孩子就缩在他身边,背对着他,抽泣着,身上光溜溜的。
如果此时,泪流满面的女孩子要他马上从屋里滚出去,他大概更要无地自容。滚是不会滚的,只是两手来回乱搓,惶恐不安,眼睛不知往哪里放。从内心来说,他认为自己捞了女孩子的便宜,把人家弄哭了,跪一跪也是应该的。女孩子杏眼圆瞪,大喝一声,你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就是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不明白,还跪在那里发傻。幸好这是在屋里,没有外人,跪也就跪了。说不准,在心里,他还希望能一直这样跪下去呢,这也是他一种幸福的感觉。
这就是程建兵对谭秋影的态度。
此后的日子,他心中有了最珍贵的记忆。知青点的生活让他回味无穷,终生难忘。
那是他们走向人生的一个重要起点,是属于他们的黄金岁月,灿烂的年华,不可预测的风风雨雨,未卜的前程,对未来的向往,全部交给了一块陌生的土地。
他们开始关心收成,对天气变化和季节的更替变得敏感,为播下的每一粒种子祈祷丰年,享受收获带来的喜悦。
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他们放牧青春,让生命的律动和正在生长的庄稼一起拔节。
黄昏,在收割的农田里,闻着焚烧稻草的清香,看暮色四合,炊烟在远处的村庄升起,他们发现了乡村生活中的诗意。
对程建兵而言,他拥有了谭秋影。这才是他一年多知青生活最大的收获,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为了谭秋影,他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可以付出。当谭秋影提出,两年学徒期不可以来找她,他虽然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坚定地点了点头。
从前,程建兵的家在野外,父亲出事后,才搬回大队部,和谭秋影家成了邻居。
很多事情他不愿去想,无法抹去的,是儿时孤独的记忆。
那一年他多大?六岁?七岁?总而言之,还没启蒙,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数数数不过一百,一天到晚惦记的就是能吃的东西。
中午,他站在村口,眼巴巴地等父亲回家。
那是一座很小的山村,有一条小溪从村边流过。父亲每天都是逆流而上,在他的视野里渐行渐远。村子里的房屋破破烂烂,墙壁上有一个个大洞。冬天的夜晚,北风呼呼穿墙而入,像鬼一样嚎叫,是有点吓人的。
他家租住的这家人家,门前有一棵枇杷树,一棵枣树,一棵柚子树。五月,枇杷熟了,一串串黄灿灿地挂在树上。他站在树下,仰起头,手指含在嘴里,肚子里像有一万只虫子在不停地钻来钻去。
最让他开心的就是胖嘟嘟的枣子在熟透之后会随风而落。这已经是八月了,他追逐那些满地滚的枣子,吃得太多,闹起了肚子。从房东家的茅坑里跑出来,他还是要去捡掉在地上的枣子。
村里像他一样大的孩子还是有一些,一个个衣不遮体。他有时会跟着他们,到小溪里去抓鱼,到收割后的田野里去抓蛤蟆,还有一个常去的地方就是钻菜园子。菜园子里不仅有嫩嫩的长着小剌的黄瓜,在豆荚架上,高粱叶上,还有各种各样的甲虫,能抓到它们,也是件很开心的事。
肚子开始叽叽咕咕闹得慌,他离开在一起玩的孩子,到村口去迎接父亲。
父亲在工程队工作,如果中午回家,就会给他带来从食堂买回的香喷喷的油水很多的饭菜,否则,他只能吃寡淡无味的冷饭冷菜,有时就是两个红薯对付一餐。
母亲要到天黑前才会回家。从山上下来的母亲,身上总是有一股很重的汗味,打满补丁的衣服上尽是泥土。他饿得头晕眼花,但还得等很长的时间才能有饭吃。
有一天中午,他又守在村口。
路上空荡荡的,只有被风掠起的尘土。
那是一个春日,天阴沉沉的,有些冷,他还穿着厚厚的棉袄。
突然之间,来了两个大人,背着他就往山上跑。
有一个人他认识,也住在村里,每天早晨和父亲一块出门,所以他心里一点都不紧张,只是奇怪,他们为什么要背他,带他去哪里,难道是要带他去看父亲吗?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带他去看父亲?从前,他死缠活赖,要父亲带他上山。父亲找出种种借口,一会儿说山太大,到处都是岔道,人进去了就出不来;一会儿又说山上有老虎狗熊,一次都没带他上山,弄得他很不开心。
就是在那天,程建兵第一次见到了钻塔。
钻塔耸立在半山腰,没有塔衣,塔顶已经卸掉。
机台里面,到处都是油污,丢弃的螺杆螺帽锈铁丝随处可见,坏损的钻头接骨蘑菇头和一大堆废料堆在一起,有一个长方形的泥巴池,打捞上来的泥浆堆成了一个小山包。
后来,他听到了哭声。是母亲的哭声,她趴在地上,哭得天昏地暗。
一旁围了一大群人,个个神情肃穆。躺在中间的父亲血肉模糊,腿和手断成了好几截,身上还有很多骨头断了。
多年之后,从别人嘴里,他才知道那惨痛的一幕是怎么发生的。
那一天的工作是拆钻塔。父亲和另外三个人登上了塔顶。四个人一边说话一边卸螺丝。不久,边梁的螺丝全部卸掉,只有两根钢钎插在螺丝孔里。
四个人中,有三个人的保险带的锁扣从侧梁的螺丝孔中卸下来了,只有父亲保险带的锁扣还套在侧梁的螺丝孔中。
没有人发现这致命的疏忽。拆卸安装钻塔,对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有谁会想到还会有不卸保险带锁扣的事呢?再怎么糊涂,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随着三声一二三的吼叫,包括父亲在内,四个人同时发力,两百多斤重的侧梁飞出去了。
像飞鸟一样,父亲从十七米五的高空飞落而下,和他一起落地的还有那根侧梁。
父亲安葬后,母亲得到了补偿,不用再起早摸黑每天上山挖槽子平机台修路,她顶替因公去世的父亲,得到了一份工作,被安排在大队部招待所,每天干点洗洗晒晒打扫卫生挑开水给客人开房间的轻松活儿。
就这样,他家搬回了大队部。
多年之后,母亲拿一张看病的发票去找方姝的母亲蔡惠娟签字。蔡惠娟拿着发票,脸上有了异样的表情。
那是一张堕胎的票据。
如此一来,就连大院的孩子都知道,母亲是文盲,扁担横在地上不认识那是一个“一”字。
他变得神经质,不知有多敏感。别人明明看见躺在床上,眼睛是闭着的,可只要轻声说几句话,他就会一跃而起。还有好几次,他冲进正在闲聊的人堆里,这个人面前扫一眼,那个人面前扫一眼,把一大群孩子吓一跳。
他怀疑,人家在议论他。
每年暑假,谭秋影的母亲带谭秋影去野外看父亲,房门锁匙都要交到程建兵母亲的手中。
谭家没有生育,谭秋影是从老家过继来的,也是孤零零的一个,这让程建兵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放学回家,谭秋影要做很多事:在路边的水龙头下洗衣服,淘米洗菜,洗碗洗筷,喂鸡喂鸭。谭秋影的母亲呢,跷起二郎腿,坐在走廊里抽烟。
这是一个又干又瘦的女人,胸脯近于扁平,谭家没有生育,她可能要负主要责任。
她抽烟很凶,夹烟的两根手指熏得焦黄。谭秋影的父亲是一名地质工程师,长着慈眉善目相,说话轻言细语,特别和气。他不抽烟只喝茶,手里一天到晚都有一个茶缸,那茶缸外面白色,里面褐色,有一层用泥沙打磨都很难洗掉的茶垢。茶叶几乎就是一缸子。这一大缸茶从早喝到晚,喝到后面一点茶味都没有。
在家里,谭秋影对程建兵的称呼是建兵哥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程建兵一直和谭秋影同桌。考试两个人经常作弊,交上去的卷子错对基本相同,在班上没少闹笑话。
早晨,在体育老师赵稀媚的带领下,一大群孩子在篮球场上练篮球,打羽毛球,绕着操场上跑步。程建兵没有参与其中,而是坐在门前,呜里哇啦吹口琴。
谭秋影也没有参与到任何一个体育项目中去,早晨的一些家务事都得她来做。谁也没想到的是,她不用锻练,却长着一双飞毛腿,开校运会,短跑中跑的第一名全部是她的。
赵稀媚惊奇无比,安排了一项比赛,让她和班上最强壮的几个男孩子跑。一百米、两百米、四百米、八百米四个项目,施敬儒郝文浩罗群小地主小赖子全败在她的脚下。
眼睛瞪大的赵稀媚把谭秋影叫到身边问:“你生父生母是干什么的?”
谭秋影茫然地摇摇头。
“你老家在哪里总该知道吧?”
谭秋影还是摇头。
沉吟了一会儿,赵稀媚又问:“你老家的人多少有点印象吧?”
谭秋影依然摇头。
望着远去的谭秋影,赵稀媚感慨万千:“这孩子,不去练田径真是可惜了!”
放学路上,程建兵也问过谭秋影:“你真的对生父生母一点印象都没有?”
谭秋影的回答让程建兵大吃了一惊:“他们都不要我了,我还记他们干嘛!”
这一年,谭秋影十四岁,已经是一个婷婷玉立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