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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我的精神,病了(长篇小说)

作品名称:我的精神,病了      作者:朱山坡      发布时间:2013-05-14 11:17:47      字数:112665

   1
   我的精神,病了。
   兵荒马乱的。我心里。
   我原以为这一辈子最恨的事情就是被人打了左脸。实际上,打便打了,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只能防止被人打我的右脸。
   我原以为这一辈子能干很多事情。过去,我拼命干活,希望能出人头地,回家盖间像样的砖房,娶妻生子;现在,我什么事情都干不了,也不愿意去干,我每天所有的努力就是保护右脸。你们看看我的右脸,干净尊贵,光彩照人,像老婆一样,除了我自己,谁也不能碰她。
   我原以为这一辈子至少要杀死一个人。但我告诉你们,我没杀过人,也没干过其它十恶不赦的事情,在广州十年我连蚂蚁也没踩死过。我不杀人,今后也不会杀人。我懒惰但不邪恶,除了保护右脸我其它什么事也不干。这个世界已经够恶了,我不能再增加她的恶,就跟不能让别人打我右脸一个道理。因此,我让菜刀在我的裤头上生锈,我把仇人当成了兄弟,把做坏事的劲都用在做好事上。
   我原以为这一辈子终于可以与世无争自由自在了。可是,你们又把我抓住了,你们总是很容易就抓到我——这是我第五次、也可能是第六次,甚至说不定是第十次进公安局了。我对公安局太熟悉了,不用你们说我也知道厕所在哪里。你们什么都好,就容易冤枉精神病人不好,一旦发生案子,你们总是首先想到精神病人——其实你们比我还犟。抓我干吗?烦。不过,看起来,我真的有点像逃犯,这不能全怪你们——你们也说不清楚广州究竟藏匿着多少逃犯,逃犯的脸上也没有刻字。
   有时候,觉得全世界都在欺骗我;有时候,又觉得我欺骗了全世界。有时候,觉得全世界就我一个疯子;有时候,又觉得全世界就我一个人不是疯子。我的脑子里装着很多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能让一个人想得发疯——那些问题全是野兽,如果我把它们放出来,世界就乱了。
   乱。
   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清醒的时候聪明绝顶,糊涂的时候兵荒马乱。不过,清醒的时候有时也兵荒马乱,糊涂的时候有时也聪明绝顶。因此,别人把我当成了精神病人。但我不在乎。现在这世界,谁还在乎别人叫你什么。
   广州城是你的家,也是我们的家,你们迟早得放我出去,因为我是精神病人——中国有千千万万的精神病人,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强大,如果他们集中起来就是一个国家,比很多欧洲国家的人口还要多——可惜,他们像杂草一样散布在正常人的森林里,被所谓的正常人排斥、控制、监管。不过,我们很快就要从四面八方集中到城市里来,总有一天,我们会在广州集结,广州很快就会变成精神病人的中心,因为这里气候舒适,遍地食物,市民宽容幽默,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太适合我们生存……
   可是,你们手里有电棒!电棒是用来打人的。我没有犯罪,你们不要打我;如果你们非要打,我也没有办法……你们可以打我的头、脚、屁股,甚至可以踢烂我的卵,但不要打我的右脸。
   如果狗的左脸被人打了,也不会让别人再打它的右脸。狗也有尊严,否则它不会咬人。
   关键是,我不是狗。我有出生证、身份证、毕业证、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结婚证、未婚证、计生证、厨师证、工作证、出入证、上岗证、住院证、病历证……
   我的一生当中,有很多的、数不清的证件,都装在我的左裤兜里,右裤兜也是,满满的,鼓鼓的,硬梆梆的,除了证件,再也塞不下其他东西了。尽管有些证件互相矛盾,漏洞百出,但有了这些证件,像你们的枪装上了子弹,我才感到踏实、安全,在广州才有“身份”,才能睡一个安稳觉。但有一天我把它们全部扔掉了,扔进了珠江,流进了南海,我不需要证件了,因为再多的证件也证明不了我就是马强壮。现在我没有“身份”了,我谁也不是,不再有自己的名字,我是自己的国王……我有很多的故事,好笑的、荒唐的、莫名其妙的、来路不明的都有,我的故事像珠江一样长,像珠江一样臭,但我不是向你们讲述故事,我是向你们说明一个道理:只要是人都会有尊严,只要是人都会千方百计求生存,哪怕兵荒马乱,哪怕死到临头。道理很显浅,听起来很好笑,但很多人不知道……还有其他一些道理,是我们的道理,你们想不到,猜不到,但你们都能听得懂。有时候我说话语无伦次,但讲的都是我们的道理。
2
   那就从我的一个仇人说起。
   这一辈子我的仇人并不多,但有一个王手足就够了。
   我宁愿不要这样的一个仇人。
   王手足使我怀疑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值得怀疑的东西很多,怎么能怀疑自己呢?但被王手足扇了一次嘴巴后,我便觉得自己不是马强壮了。那一巴掌打在我的左脸偏下靠近下颚和耳根的位置,这个位置并非危险到不能打,相反,打这个位置总比打其他部位更安全。他的右巴掌是以45度角打过来的,打得也不算势大力沉,力量主要集中在指端,杀伤力明显不足,一巴掌打过之后,我的脸颊没有变形,嘴巴没有右边移动,鼻子没有流血,牙齿纹丝不动,吐出来的口水也清澈见底,跟没被打过差别不大——或者说根本就没打中。但我感觉到自己的嘴巴被打歪了,回不到原来的位置,像被狠狠地甩了出去,用双手用力也拖不回来。我的嘴巴要离家出走了。那时候我想,嘴巴是自己的孩子,无论走多远他迟早都会回来的。但意想不到的是,王手足的巴掌与众不同(我感觉到它沾满了狗屎),它像魔掌一样打垮了我的神志!我的嘴巴再也不回来了,它在广州城里飞来飞去,就是不愿意回到我的脸上。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逐渐变得精神恍惚,陷入困境不可自拔。换句话说,王手足把一个时刻清醒的人打糊涂啦,变成了一个连自己也不相信的马强壮。你们看见过当年日本人杀中国人吗?中国人排成长长的一队,他们要从中挑选个别人当场枪杀,选中谁谁倒霉。我被选中了!我被活生生地从正常人的行列中拖出去,扔到精神病人的队伍中来。也就是说,我成了一名广州人所说的癫佬。陈小春、欧阳杰、羊小毛、冯扁鼻、陆哑巴、李痔疮……都够条件被选中,为什么偏偏是我呢?
   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精神病人。我为什么不成为“物质病人”呢?腰缠万贯,妻妾成群,整天为花不完的钱应付不完的女人发愁……我宁愿是癌症病人、艾滋病人,也不愿是狗屎的精神病人。
   你们不是精神病人,当然不知道精神病人的烦乱和痛苦。那时候,我的脑袋乱哄哄的,像一群野兽在一个狭窄的笼子里厮杀,你死我活,厉声惨叫,血肉横飞,我越来越控制不了它。野兽在我的脑子里发号施令,它成了我的国王,叫我烧杀虏夺就得放火杀人。控制不了,像山洪暴发,天罗地网,翻江倒海,暴风骤雨,世界大战……
   有的医生说我是偏执狂,有的说是强迫症,有的说是抑郁症,什么说法都有,什么说法都有道理但都不正确,反正就是精神出了问题,兵荒马乱那种。暴动。内乱。我脑袋里的那头野兽就是王手足送进去的,一进去再也拉不出来了。它越想出来,就越拼命乱撞,我的脑袋也就越乱。我经常以手指当枪,对着自己的脑袋想要砰一声开火。但不能开枪,因为那是我自己的脑袋,不是王手足的脑袋。
   那些年来,我一直想杀王手足。我想一铁锤把他的头壳砸碎,或一刀子将他的脑袋割下来,把我脑袋里的野兽赶到他的脑袋里去,把它们一起烧掉或者埋了。如果这样,我的病就会不治而愈,天下就太平了,我又能回到占人口总量绝对多数的正常人行列中来,和你们一样堂堂正正地行走在大庭广众之中。但我最后放弃了这种想法,没有那样做,因为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病,像你们老是想到精神病人会犯罪一样。这种病比精神病更可怕,它是更大的精神病,我一直跟这种病作斗争,幸运的是,我似乎赢了。
   但是,跟自己作战,永远不可能取得彻底的胜利,跟你们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一样,能一劳永逸吗?能高枕无忧吗?不可能,你们桌面的电话一响,就有男盗女娼杀人放火的事;如果你们的子子孙孙还当警察的话,还有办不完的案。当然,如果广州城全部都是像我这样的精神病人,就不需要警察了,没必要。我又语无伦次了吧。我经常语无伦次。因为我的脑子里经常像开了一个菜市场,喧闹繁杂,兵荒马乱的,它变得国泰民安、太平盛世就好了。
   3
   在没有成为精神病人之前,我跟你们一样瞧不起精神病人。每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有蓬头垢面、疯疯癫癫的精神病人在游弋。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外国人也有),睡在角落里,远看是一堆狗屎,近看却是一个人,臭气熏天,令人作呕。他们比电线杆上的牛皮癣还难根除,“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还有人,就会有精神病人。那时候,我常常得意洋洋地想,幸好我是一个正常人,狗日的正常人!虽然穷一点,委琐一点,但我精神没毛病——我决心一辈子都做正常人,活得体体面面,活得有尊严,不被别人瞧不起,不让当杂草一样被铲除掉。在广州,关于我的前途命运我想过很多,从来没想过自己竟会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我真他妈的窝囊废。
   本来我不是窝囊废。我读过书,胖子医生——你们不认识胖子医生,等会我告诉你们谁才是胖子医生——说,马强壮呀,什么样的人才是知识分子?我告诉你,你就是知识分子!他说得没错呀,因为我读过书,有文化,能做文章(好像刚才我引用过两句诗的),字也写得端正,印堂发亮,地角方圆,仪表堂堂,关键有知识分子的骨气和底蕴……在米庄,我就是最后一个知识分子。十年前,我还有许多理想。刚开始,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大学生,这是乡村所有孩子的理想,我们的书包里经常更换课本,更换玩具,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直陪着我们,那是一本激励我要奋斗的书,如果按照书中的话去做,总有一天我会非常成功。我努力了,但怎么努力也只考上了镇高中,一所像牧场一样自由散漫的中学,所有的人都不屑上大学(实际上是无望),而是向往广州。你知道吧,当年广州就是他们的天堂,我们想,在那里不仅遍地黄金,还能找到世界上最美的姑娘。他们在高考的试卷上,都浩浩荡荡地写满了“广州”。那是他们共同的答案,把改卷子的老师气炸了。管他呢,一毕业,他们连夜赶到了广州,现在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但我没有填广州,那时候,他们把我看成了另类,趁我熟睡的时候往我的脸上抹墨汁,左脸写一个“广”,右脸写一个“州”,合起来就是广州。那时候我的脸真阔,能装得下整个广州。
   那时候我并非不向往广州,只是我另有打算。来广州之前,我想先在米庄混出个鸟样来。我父亲说了,米庄就是一个小广州,连在米庄都混不好,到了广州一样没出息。现在想想,真被父亲说对了。我父亲这一辈子没什么本事,就是说话有道理。
   米庄最出息的人是屠夫王大可。我父亲年轻时也做过屠夫,后来不小心被猪从屁股后面拱翻,摔了一次跟头,股骨断了,治不彻底,从此以后就杀不了猪,轮到他的徒弟王大可把持米庄的肉摊子。王大可既丑陋又粗野,还好赌,像一堆狗屎,却娶了一个好女人美兰,这是米庄史上最大的冤假错案。
   下面我可能会讲到很多的女人。说不完的女人。先说说美兰。美兰的年龄比我还小,不但端庄秀丽,而且说话低声细气的,温柔得像一团棉花。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一口气给王大可生下了三个女儿。她算得上米庄最漂亮最贤惠的女人了,多好的一个女人啊,只是家境贫寒,妹妹弟弟多,要一笔聘礼供养他们,才让王大可捡了一个大便宜。美兰嫁到米庄的那天,我刚刚高考落榜,万念俱灰,看到米兰嫁给王大可我更加失落,觉得这个世界巅倒了,我试图把它翻转过来。从此,一个知识分子操起屠刀杀猪了。杀。猪。你们懂吗,一刀子进去,血哗啦就出来了,整个米庄都知道我杀猪啦,弄了大半天也不能把一头猪杀死。父亲骂我,看你,能做什么,连一头猪也杀不死,这一辈子你能干什么!我想,这一辈子,如果我能找到一个像美兰这样的女人,我就心满意足了,活也高高兴兴地活,死也高高兴兴地死。我不告诉你们,你们永远也不知道美兰有多好。但王大可却不把她当宝贝,把她当成一头母猪,经常打骂她。我每次看到王大可打她,我心里就说,好啦,别打啦,我受不了啦。但王大可不管我怎么想,因为美兰不是我的老婆,是他的女人。有一次,王大可把她扔到米河里去。那是隆冬,河水快要结冰了。美兰对王大可说,你不要再赌了,你都输掉三头肉猪,别人都向我要赌债了。王大可昨晚一口气输掉了三头猪,女人一说他,他就把气撒在女人的身上。他真歹毒,把美兰一把抓起,狠狠地扔到了河里。美兰罗嗦着从河里爬起来的时候,脸都冻黑了,从此她的脸像蔫萎了的花不再像以前好看,好端端的一张脸就让王大可给毁掉了。别人不敢说王大可,我却敢。我是跟王大可学杀猪的,那天我跟他说,你不该把自己的老婆扔到河里去,你像一头猪一样糟蹋了一朵花……王大可更加生气,暴跳如雷:
   “你是不是看上我老婆啦?”
   我斗气地说,对,我就看上美兰了,多好的一个女人,她应该跟我而不应该跟一堆狗屎在一起!
   这句话导致了严重后果,王大可操起屠刀追杀我,从石拱桥一直追到造纸作坊,米河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无处可逃,急中生智,爬上高高的桉树。桉树皮滑,王大可腿软肚皮又大,爬不上来,便用刀砍树。但桉树硬得像铁树,王大可连砍坏了三把屠刀,树纹丝不动,人也累了,他就一直守在树下,喘着粗气,等我从树上下来。我不敢下来。从中午一直僵持到黄昏,很多人来为我说情,他就是不听,不离去。天下雨了,是冷雨。我在树上直打罗嗦。王大可以为我撑不住了,要下来了。但我撑得比他预料的时间要长。他的衣服也湿了,冻死狗日的,我都听得到他牙齿格格地响。他终于撑不下去,有气无力地说,只要你承认错误,我不砍你。但我不能承认错误,我真的看上了美兰,说不喜欢就是吃自己的屎,我怎么能承认错误呢?
   “一个那么好的女人,你不珍惜,就让给我,你配不上。”我说。王大可气得又咆哮起来,拿起屠刀又胡砍一番。如果他不断地砍下去,再坚硬的树也会被砍倒。
   我用皮带把自己绑在树叉上,除非树倒了,否则我是不会下来的。但王大可砍不动了,他泄气地坐在树下,看他的脸都冻得像猪肺了,我以为他很快就认输,但意想不到的是,他一直跟我耗到了下半夜。鸡啼的时候,他终于扛不住,才悻悻回家。我以为他使诈,调虎离山,引蛇出洞。我才不上他的当呢,我就在树上过夜,又冷又饿的。
   凄风冷雨考验了我整整一个晚上。这一个晚上,我想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归根到底,最重要的一条:人活得要有尊严。我在树上,没有被狗屎的王大可侮辱,这就是一种尊严。人就得为这样的尊严活着。
   第二天我还在树上,双手紧紧地抱住树干,想松也松不开,都快成为一根树枝了。树下有很多人在取笑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取笑我,我没有错,是王大可错了,为什么他们不去取笑王大可?二皮笑得最放肆,我真想给他撒一泡尿,但我连撒尿的力气也没有了。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一双眼都是势利眼,强者和富人是不被取笑。这些都不重要,米庄的人历来都是这样,现在我才明白米庄的势利眼没有错,因为广州更势利。如果现在我亿万富翁,谁也不会叫我癫佬。当时那么多的势利眼看着我,取笑我,我的力气越来越少,如果不是看见了美兰,我就要昏死,就要从树上掉下来,或被倒挂在树枝上。美兰带着三个孩子站在蘑菇棚的后面,远远地看我。她不敢靠近桉树。她肯定是在担心我,可怜我,像我的母亲一样。看上去她流泪了,一脸的泪水。父亲没有理睬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倒是体弱多病的母亲来到树下哭着劝我下来,不下来她就要撞树死了。但即便是这样我也不能从树下滑下来,下来就是承认错误,就是投降,就没有尊严。我宁愿背上不孝的罪名,也不能丢掉尊严。我不下来,谁也拿我没有办法。我在高高的树上看米庄,看得比任何时候都清楚。他们像蚂蚁一样在我的脚下来来往往。但蚂蚁不孤独,我却孤独得害怕,我好像不属于地面上的人了,心里一点也不踏实。我必须回到地面去。第三天下午,我终于从树上下来了。因为美兰让母亲来告诉我,王大可的气已经消了,他原谅了我,当我放了一回狗屁。意味着,我赢了。我以胜利者的姿态从树上下来。二皮像告密者一样邀功请赏地向王大可报告说,马强壮从树上下来啦。王大可远远地卖他的肉,装作没有看见。
   二皮很失望,转而取笑我:马强壮,你不在树上筑巢成家立业,怎么下来啦?
   我说,你才在树上成家立业呢,我是自己决定下来的。因为,我在树上看到了外面的世界,看到了遥远的天边。因为,美兰还让母亲告诉我,你要尊严,就离开米庄,到广州去,为理想战斗!美兰文化水平并不高,但她用了一个米庄其他妇女不懂得使用的一个词:战斗。她鼓励我去为理想战斗。我反复问母亲,她真的是这样说的吗?母亲说,是,她就是这样说的,用的词就是“战斗”。我知道什么叫战斗,特别是从美兰嘴里说出来的。那是号召、动员,也是命令。因此,在树上三天,我作出了这样的决定:第一,离开蛋壳一样大的米庄;第二,寻找一个像美兰一样贤慧端庄的女人;第三,到更广阔的世界去战斗,寻找更大的真正的尊严。三天,仅仅是三天,我的理想就改变了、升华了、高贵了,不再是做一个杀猪的屠夫,不再与猪们为敌,去做知识分子应该做的事业。理想一变,我的生活、人生从此也将跟着改变。但目光短浅、愚昧笨拙的米庄人不知道我在树上明白了什么道理,看到了什么世界。他们怎么能明白呢?因为他们从没有在高高的桉树上呆过比三年还长的三天。我是米庄最后的一个“知识分子”,即使他们诚心诚意劝留我当米庄的国王,我也决不答应,我决不当蛋壳里的国王——我要当自己的国王。第二天一早,便跳上了去广州的班车。
   那天我背着行李袋,经过肉摊子的时候,天色才蒙蒙亮,但能看到还滴着血水的猪肉和手忙脚乱的王大可。我想,我来不及向美兰告别,但至少应该跟他说些什么的,便远远地停下来,警戒而小心翼翼地劝告王大可说:
   “今后,你宁愿自己跳进油锅也不要将自己的女人扔进米河。”
   我想用幽默打动王大可,劝他改邪归正。但王大可似乎没有听清楚,或者装着没听到,或者听到了但根本听不懂幽默,所以没有抬头瞧我一眼——后来我想,我那是对牛弹琴,一个屠夫懂什么幽默?他果然一如既往地高高举起屠刀,狠狠地往本就血淋淋的肉上剁去,肉屑和猪血溅在他自己的脸上,面目全非的。一副贱相。
   狗屎的王大可!
   4
   广州很大。无边无际,比十万个米庄还大,像宇宙一般浩瀚,一下子吞噬了我的十年时间。但广州有多大,我的理想就变得有多大。不怕告诉你们,我想成为广州市的市长,我想娶凤凰为妻。我又说到了一个女人。你们不知道广州有多大,就不知道凤凰有多美,因此你们不知道她多适合做我的妻子。如果在当市长和娶凤凰之间只能选其一的话,市长就让给别人去当,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娶凤凰。但你们不要逼我在美兰与凤凰之间作出选择,我也不会告诉你们,因为我说不准她们谁更好,因为美兰是王大可的老婆,因为美兰永远属于米庄。现在我只想娶凤凰。凤凰就是我的理想。我是不是又语无伦次了?
   告诉你们谁是凤凰。
   凤凰是一个湖南姑娘。那时候,她是中国大酒店的服务员。
   我是在中国大酒店门外第一次看到凤凰的。那天我和她的表哥侯小耳去找她。侯小耳是我建筑工地的工友,我救过他,他承诺过带我去见他的表妹。两天前他刚知道他表妹的新工作单位,拉上我就去找她。出发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穿着一点也不体面,建筑民工都没有体面的衣服,站在酒店面前无论如何也显得猥琐和卑微。我们装出是酒店常客的样子,故作从容地走进中国大酒店。但快要跨过门槛的时候被酒店的保安气势汹汹地拉住了。
   后来我知道拦住我们的保安叫做王手足。王,手,足。他是我最大敌人,我要生吞活剥的敌人。
   王手足穿着一身蓝灰色的带着白边的制服,系着宽大的腰带,头顶大盖帽,佩戴黑色的带着红色流苏的电棒,乍看像警察,细看肩章,原来只是一个小保安,跟我们镇电影院的看门狗差不多。看上去王手足很神气,一脸得意,好像中国大酒店是他家开的一样。中国大酒店巍峨堂皇,出入者无不西装革履、气势昂宇,我们有自知之明,底气不足,不跟王手足争执,装作走错了门,撤退出来,到旁边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几分钟后,凤凰便站在了我的眼前。她穿着粉红色的工作服是那么高雅、端庄,水灵灵的,声音很甜,看起来比美兰还漂亮——只有到了广州才知道世界上还有比王大可老婆还漂亮的女人。凤凰离我是那样近。但她淡黄色的秀发垂落在她漂亮的脸上,遮掩了她的左脸。我只能看到她的右脸。我也能看到她的左脸就好了。她说话的时候习惯性地用舌头舔一下自己的嘴唇,姿态妩媚。她只跟侯小耳说话,连看也不看我一眼。但不要紧,我跟她靠得很近,我闻到了她身上的气味,我贪婪地呼吸,想把她化成气体吸进肚子里。但她很快便匆匆地走了。回到酒店门前,从王手足身边走过的时候,王手足讨好地向她献媚、嬉笑。凤凰根本没有瞧这个小太监一眼,像一个女王走进了金碧辉煌的宫殿。
   凤凰真是一个孤傲的姑娘。
   在回工地的路上,侯小耳自豪地和我谈论他的表妹。他每多说一句表妹,我便增加一分对他表妹的爱。从中国大酒店到工地的路很长,东风西路,平时是要坐公共汽车的,这一次,我硬是拖住侯小耳:我们走路回去吧,很久没走路了。我说。侯小耳知道我想听他说凤凰,在他迟疑不决间,我飞快地掏钱给他买了一包广州牌香烟和一瓶番石榴果汁。我从来没给一个身份与我一样的人送过那么厚重的礼物。侯小耳抽着我的烟一边吐着烟圈一边给我说他的表妹。那瓶番石榴果汁,他把它藏到了深深的裤兜里,说等到请包工头的侄女张小芳看电影时再喝,他真会精打细算,可是他一辈子也请不到张小芳,她怎么会瞧得起他呢?
   在长长的路上侯小耳说了很多凤凰小时候的趣事,说她聪明,懂事,却又有点调皮,还很倔强,小学校长要认她做干女,她不干,她说我只有一个爹;村长要她跟他的儿子订婚,她也不愿意,她瞧不起村长的儿子,她要来广州。广州好,一到广州,她便进了中国大酒店打工。侯小耳说,不知有多少食客要打凤凰的主意,甚至有香港老板愿出大价钱包她,她根本不看这个,她的很多工友都给别人做二奶了,就她不干——我表妹就是犟!
   但我就喜欢这样的女人。如果娶这样的女人回到米庄是米庄的福气,所有的人包括王大可都会妒忌我,我父亲也会原谅我。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有多喜欢凤凰。她比美兰还好,她比美兰活得有尊严。从此,我有了新的理想,我要做一个厨师,进入中国大酒店,让在厨房进进出出的凤凰看到我出类拔萃的厨艺,让她捧着我做的菜送到每一张饭桌上,如果挑剔的食客因为有感于美味佳肴而发出啧啧的赞叹,那么我愿意把这些褒奖全部送给凤凰。其实做厨师是我多年来的一个梦想,假如没有凤凰我也愿意当厨师。我从米庄来广州已经十年多了,扛麻包,掏厕所,跑码头,当陪护,送外卖,挖地道……什么难堪的工作都干过,别人最不愿意干的工作便是我最常干的活儿。但我不怕。笑贫不笑娼。干一辈子的重活累活也不怕,我有的是力气和激情。在广州,这些活就是由我这种人干的,我要出人头地就得从这些活干起,像李嘉诚就从这些活干起的,他能我为什么不能?但遇上了凤凰,一切都改变了,我认为那些脏活累活不是我干的,至少不值得我干一辈子。我需要体面,需要尊严,而且得尽快改变自己低三下四的处境。不为别人,就因为凤凰。现在我就得学会当厨师。当厨师跟学走路一样需要练习和经验,没有天生的。第二天,我买了一包好烟,送给我们的工头,并唯唯诺诺地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当他吃我送的那包烟吃到第三根的时候,我对他说,我不想做泥水工了,我要做厨师,你让我做饭炒菜,我一定能做出全广州最好的饭菜,让整个工地的民工都吃得饱饱的打着喷嚏干活、干好活,为你赚更多的钱。工头用奇异的眼神打量了我一番,突然把那包烟掷到地上,用脚踩了几下,吐了口口水,轻蔑地说,如果每一个民工都像你一样胸怀大志,那广州市很快再也找不到民工了——呸,我这里不需要什么厨师,要当厨师到中国大酒店去。
   中国大酒店从工头的嘴里脱口而出,看来它是广州最高档、最气派的酒店了。那里的厨师无疑是广州最风光最牛逼的厨师,放屁也是菜。
   于是,我便到中国大酒店去。我穿上最体面的衣服,像模像样地来到了酒店门前。王手足前世与我有仇,这次又让他拦住了。
   王手足说,我认得你,你不像来吃饭住店的——这是五星级的酒店,你住不起。王手足抬手指指前面说,往左向右拐,绕过公厕便有一间大众旅社,三十元一晚,公共卫生间,没有空调、电视,但24小时有热水,还提供廉价快餐,三块钱的快餐有鱼有肉能把你撑死。
   我说,我是来应聘的,我想当厨师。
   王手足鄙夷而不耐烦地说,这里不招厨师——你是厨师?你的厨师证呢?
   我说,我先当个学徒,给我三个月时间,我保证能烹熟一头牛……
   “给我三个月时间,我还能学会怎样当市长呢!”王手足说得有道理,但态度不好。
   我说,我是真心实意要当厨师的……
   王手足连说了几个“去、去、去”,嘲笑着对我挥挥手:回家给你老婆炒菜去。我本想说中国大酒店就是我的家,我的未来老婆就在酒店里。但我不能对一个地位低微的小保安轻易暴露自己的理想。我说,你不必狗仗人势,你是一条看门狗,只不过长着人样而已。王手足阴阴地说,即使是一条看门狗,我也是五星级酒店的看门狗,比你这头吃多拉多的水牛好。天哪,王手足竟称我水牛!尽管我身体强壮,晒得黑乎乎的,但还是第一次有人用牲口的名称称呼我。我说不出水牛有什么不好,即使他用狗熊甚至驴呀骡呀称呼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我是有点不高兴,本想质问王手足我究竟哪一点和水牛相像?如果说不出其所以然他得向我道歉。不过,我有求于他,他是保安,我得暂且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因此我不想和王手足争辩,转身走了。走到电话亭前,想给凤凰打个电话,告诉她我很生气,但我没有她的电话号码。我骂了一通电话机,他妈的老子有钱为什么还需要电话号码?你他妈的还比不上妓女,她们认钱不认人,有钱就能通。不过我很快就打了一巴掌自己的嘴巴,这是对说脏话的惩罚。我想,凤凰肯定不愿意听脏话。过去我是不说脏话的,跟侯小耳他们混久了,脏话就像痰一样随便吐出来了。在凤凰面前,我得斯文一点。我对自己定下了规矩,如果在凤凰前说一句脏话,我会用十倍的力气抽打一巴掌自己的耳光,讲了十句脏话就打十记耳光!
   我躲在电话亭的背后,等待凤凰从酒店里出来,一直等到下午,我的气已经消了,看到了许多人进进出出,但除了看到王手足外没有其它熟悉的面孔。傍晚,我要回到工地去,但走了一段路后才幡然想起,我已经被工头开除。在广州多年,我已经习惯被开除了。成功人士告诉我们,开除是成功的开始。我一直走在出发的路上。现在我又一次漫无边际地游荡在街头,与我擦肩而过的很多是散发着汗臭的民工。我并不感到寂寞,但感觉到肚子有点饿,我的肚子越饿,我便越希望自己是一个厨师。厨师是不会挨饿的。我累了,坐在路边的一条长凳上,一个破破烂烂、蓬头垢面的男人气恼地站在我的面前,示意我滚蛋。我向来鄙视精神病人,但我不想跟他们一般见识,也从来不欺负他们。因为他们都是多余的人,甚至可以不把他们当人。我走后,他躺在长凳上独享他的食物并向我示威。我强忍饥饿,告诉自己,我将来是一名厨师,别人都尊称我为马厨师,能吃尽天下美味佳肴,比皇帝吃过的东西还多。
   说到底我是一个聪明的人。能在广州混下去的人都是聪明人,连这里的精神病人都比其他地方的机灵。我的灵感来自于电线杆上花花绿绿的牛皮癣。广州真好,你想成为哪种类型的人才都会有人帮助你摇身一变。几天后,我倾尽所有,从陈家祠的制假小贩手里买来了一个高级厨师证。那个小贩也是外地人,獐头鼠脑的。他对我说,看起来你不像厨师,我给你变成工程师吧,广州不缺厨师最缺工程师,钱不多,只比厨师证贵一百元,多花一百元,你的身份就涨了好几倍,就是人上人,那些狗屁不懂的包工头就把你当佛爷供着,钞票任你花美女任你挑——我告诉你,广州市市长也是工程师出身。我说,别的我不想,就想当厨师。那小子说我倔,胸无大志,不求上进,炒菜有什么好,我没见过几个炒菜有出息的,个个只吃成肥头大耳,像河马一样,一堆肉团。但他还是给我做了一个精美的高级厨师证。他说,你小子告诉我你在哪家餐馆上班,打死我也不去那里消费——如果你哪天后悔了想改行当工程师,一定要找我。我斩钉截铁地说,这一辈子,给我当皇帝我也不干,我就只做厨师。
   揣着这个烫金大红证书,我再次来到中国大酒店门口。与上次不同了,我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厨师。但王手足还是没有看出我的蜕变,粗鲁地把我拦在门外的石阶上,居高临下在质问我想干什么。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理直气壮地掏出我的高级厨师证书,高高举起挡在他的眼前。证书几乎碰到了王手足的脸,遮挡了他的视线。他后退两步,拿走我的证书,在太阳底下翻来覆去地仔细验看,还用手沾上口水触摸,没发现什么破绽——如果连一个小保安也能辨别证书真假,那制假的小贩在广州早就绝迹了。王手足迟疑了一下,突然换上另一种表情对我说,马兄弟,有一个福建厨师调戏一个湖南服务员(我抢问:她是不是叫凤凰?王手足说是呀,你怎么知道的?),被她向经理揭发往菜里吐口水,昨天正好被炒了鱿鱼,有个肥缺,你进去试一下吧,如果你真能当上中国大酒店的大厨,我得帮你擦鞋——看不出来马兄弟你还是一名大厨,我狗眼看人低,不识庐山真面目(王手足也会几句诗,看来他差不多也是知识分子)……我那时在想,是凤凰在暗地里帮我,她用智慧赶跑了福建厨师,给我腾出了位置,怪不得我的心跳得那么急那么狂,原来是她在号召、动员甚至命令我进中国大酒店。我不能辜负她。对王手足奴颜婢膝的表演我根本没时间去理会他,但他仍喋喋不休地说,马兄弟,说好了,今后你发达了得拉兄弟我一把,你去哪我跟着你去哪,我不相信马兄弟看着我饿死而不给一碗饭吃。我矜持地说,你客气了,谈什么照顾不照顾的,我是厨师,只要你跟着我,总会有你饭吃的。王手足连说好好好,马兄弟真好,马兄弟够兄弟。他马上低头弯腰摊开右手,作出了一个标准的“请进”的姿势,我昂然进了中国大酒店。
   按王手足的指点,我首先找到酒店的人力资源部。是一个姑娘接待我。姑娘什么也没说,先验看我的证书。证书才是广州市的通行证。我仔细观察了这个姑娘,她比不上凤凰好看,但戴着一双精致的眼镜,穿一套得体大方的旗袍,面前摆着一台高档电脑,还有一本卡内基什么的书,看上去她很有学识,是一个女知识分子。我担心她会识穿我的证书,不免有些紧张,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强装镇静,让她看我像是一个见过世面的厨师。我不能让她识破。这个证书是花了四百元买来的,如果就这样被识破了,我不但浪费了钱财,还将会被这个姑娘蹊落一番,斯文扫地,更重要的是,我见不到凤凰,我的理想便像闪电一样熄灭,连一根蜡烛也来不及点亮。但幸运的是,她跟王手足一样还缺少甄别真假的经验,看不出厨师证的破绽,她的脸像鲜花店里堆放着的灿烂的花朵,这些花朵全送了给我,那是对知识对人才的尊重。
   我虚心地问,我能当你们酒店的厨师吗?
   姑娘微笑着客气地说,你先不要急,我得先向餐厅经理汇报,你把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号码留下来,等候通知,最快三天后便有消息,我估计会有一个乐观的结果。
   我没有联系电话,便反要了她的办公室电话号码,然后昂然走出酒店。
   王手足远远凑过来问,马兄弟,成了吧?我说,成不成是我的事,站你的岗去。王手足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让人讨厌,但他一直跟着我的屁股,像讨钱的乞丐。我说,有事吗?王手足说,马兄弟,我想跟你学炒菜,我也想当厨师——当保安太辛苦,钱又少,关键是没地位,不体面,没前途,就像你所说的,我就是一条看门狗,只不过是长着人样而已。
   我看他现在就像一条哈巴狗。
   “我就是一条哈巴狗。”王手足说,“但我也是一个有理想的人,有尊严,还有人格,也想出人头地,有了钱,我也想回家盖楼。我们谈谈理想吧?马兄弟,好久没人跟我谈理想了。”
   我说,可是现在我没有时间跟你谈理想,理想我已经谈得够多了。
   王手足拉住我的衣脚,马兄弟,我早就看不顺眼那个狗屎不如的福建厨师,如果他不是被开除,我迟早要揍他一顿——他那副比狗强不了多少的模样也能当厨师,为什么我不能?马兄弟,你得教我怎么当厨师。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得给人家一个机会。我说,让我看看你的手。王手足伸出他的双手。我粗略看了看,摇摇头:“你的手指又短又硬,还伸不直,鼻子又小,分不出几种味道,你不适合做厨师——你看看我的手,跟你的手明显不一样,灵巧,干净,关键是跟山珍海味有缘分!还有,我的鼻子,天生就是闻香臭辣的,你嫉妒不了,你安心当你的保安,把酒店的门看好,不让衣冠不整的人进去,每月领了工资发了奖金欢迎你来消费一次我炒的菜,你放心,看在兄弟的面上我不会让你吃别人的残羹冷汁,更不会往菜里吐口水——我不像那个福建厨师,我瞧不起只会调戏服务员还往菜里吐口水的厨子,真不知道他是怎样在你的眼皮底下混进中国大酒店的。”
   “马兄弟,马兄弟……”王手足满脸失望和沮丧,看到又一辆小车开过来了,赶紧习惯性地跑过去引导客人泊车,一边引导一边远远地对着我喊:“马兄弟,你得多关照……”
   我说,下次见面你得叫我马厨师。
   王手足似乎已经听到了我的话,不断地向我点头。
   我得意地走进熙熙攘攘的街市,满街的人仿佛都是我的食客,他们的肚皮空荡荡的找不到充饥的食物,只好在大街上来回窜动。我的右手抓着半截捡来的塑料管,我把它当作炒菜的铲子,边走边搅拌着,别人不知道我是在炒菜,都在躲避我。我坦然一笑。不过,我很快便意识到我的行为有损中国大酒店的形象,赶紧把塑料管收起来藏在腰间,环顾左右,幸好,没有中国大酒店经理模样的人,如果让他们发现我的轻浮,肯定要批评我了:“马厨师,你呀,你这是在自贬身价,自降身份!中国大酒店的厨师怎么能在大街上炒菜呢?怎么能为那些连三元一份的快餐也吃不起的人炒菜呢?”他们批评得有道理呀,我满脸羞愧,自今往后我得时刻记住,我的身份改变了,形象也要改变,白领生活刚刚开始,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呢。我要回到工地,今晚必须和侯小耳挤睡在一起,告诉他我的喜悦,告诉他我现在连包工头也瞧不起了。
   因为,三天后我将成为中国大酒店的一名厨师,腰系围裙,头戴高帽,手抓炒铲,月薪五千,吃有美味,住有高楼,还能跟女服务员调情。
   5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提前三天成为中国大酒店的高级厨师,昂首挺胸地回到冼家庄我曾经流血流汗的工地,游手好闲地和昔日的工友胡吹。我对他们说,我呀,本来就是一个高级厨师,我的厨师证书早在我二十岁前就拿到手了,那是在我跟王大可学杀猪前父亲逼我去一所著名职业学校学的,当时自己也不知道它能给我带来富贵……我真感谢我父亲能把自己的儿子十年后的生活都想好了,他早早便安排我在广州市最好的酒店当厨师。我这是在撒谎,他们都是一群头脑简单除了想钱就想女人的骡马,向他们撒谎不必心虚。工友们一边干活一边和我说话,夸奖我有理想有志气,十年韬光养晦,终于快出息了。侯小耳好像预感到凤凰会嫁给我一样,更是因我而自豪:“你要跟凤凰同事了,你得帮我照看着她,别让谁欺负了,你也别欺负她”。但也有人对我即将到来的成功表示怀疑:既然你早已经是高级厨师,为什么你在建筑工地混了那么多年?还求爹爹求奶奶地要老板让你做厨子——我呸,工地的厨子是你干的吗?那是肥缺,你以为你是老板的小舅子?我早预料到会有人泼冷水,我早有准备,说,本来我是不喜欢做厨师的,我说过我是被父亲逼着学的,他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一头水牛给我交了学费——如果老板不开除我,让我给你们做饭,我也不会到中国大酒店去,我不想给富人当厨子,给富人当厨子总觉得像旧社会的伙夫侍候大老爷一样!
   我口若悬河,给工地带来了欢乐。工友们在高高的脚手架上笑得摇摇欲坠。但苛刻的工头过来及时制止了我的吹嘘。
   工头阴声怪气地说,我还欠你的工资吗?
   我说,本月的工资结算清楚了,你还多发了我三十元。
   工头说,你还有东西留在这里吗?
   我说,没有,都装在我的蛇皮袋里了。
   工头说,这里是菜市吗?
   我笑了笑说,不是。
   工头又说,这里是流花公园吗?
   我摇摇头,不是。
   工头突然吼道,那你开除了还回来干什么!
   我吃了一惊,工头怎么这样说话?我都跟他干了三年活了,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来没有辜负过他呀。我,我……我有点语无伦次,好在我马上想起了自己的新身份,底气又重新回来了。我说,我是顺便来告诉你,我要到中国大酒店当高级厨师了,离此地不远,欢迎惠顾。
   工头哂笑一声,你?中国大酒店?呸,养猪场也未必要你。
   我要生气了。连不可一世的王手足知道我的新职位后都在我面前毕恭毕敬的,你一个小包工头凭什么看扁我?狗眼看人低。我正要和他争辩,想不到工头突然从一条长长的蛇皮袋里抽出一支猎枪,指着我的左脑,叫我滚。这是一支仿真枪,我亲眼看见过工头用它打死过一只老鼠。我措手不及。他似乎砰地开了一枪,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吓了我一跳。摸一把脑门,总算没有血浆溢出来。
   “滚!”
   我在工头的羞辱下再次离开了工地。侯小耳追上来,轻声安慰我说,等你当了高级厨师,一年后开着小车回来给工头看看——如果他到中国大酒店吃饭,你也往他的菜里吐口水,抠屁眼里的东西给他吃!
   我接受了侯小耳的安慰。他嘻嘻笑了笑,搂着我的脖子又反复叮嘱说,你得关照凤凰,如果别的厨师对她动手动脚,你就用菜刀剁了他们的手,让他们往后永远也做不了厨师。我们仿佛已经成为亲戚,异常亲热,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候小耳才是我的患难之交。侯小耳还说了许多,他也说到了自己的理想,其实他也想当个厨师,给未来的岳父炒最好的菜。很明显,他也想让我带带他,让他也出息。我答应了他,如果中国大酒店厨师今后再有空缺,我一定向经理优先推荐他。当然,到了那时,他也得办一个高级厨师证。像我的一样的。但现在我还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他,因为我们毕竟还不是亲戚。凤凰离我还很遥远。
   离开了工地,我便没有了家。我从人民路、上九路一直走到下九路、黄沙大道,一直到珠江边上的白天鹅宾馆,数数一路上有多少间酒家、饭店、餐馆,算算有多少厨师。我真数了,大大小小的酒家、饭馆有两百一十六家,至少得要两千厨师。按此类推,全广州城应该有一万家酒家、饭店、餐馆,或许更多,那至少得要十万厨师。广州是一个特别能吃的城市,什么东西都敢吃,连大粪坑里的屎蛆也能摆上饭桌,那是我们厨师的发明创造,也是高明之处。我相信,有了一张高级厨师证,我就能为广州的食客提供天下最好的美味佳肴。广州吃的世界有多大,我的天地就有多大。从白天鹅宾馆掉头,沿路返回,我在一间成都大排档饭店前停下来,专注地看一个胖子厨师在炒菜,用心记下了他炒每一道菜的程序和技巧,放多少油盐浆醋,怎样把握火候。他炒了很多道菜,程序太多了,他的动作变幻莫测,像一个魔术师,炒铲、铁锅、勺子就是他的道具,仿佛就是为我而表演。这个胖子已经察觉我了,为此他表演得更娴熟更得意,女服务员的胸脯蹭着他的肥大的身躯进进出出,他却旁若无人,习以为常。我明白了,厨房,那是他的领地,他就是那里的国王,其他人都是他的仆人,都得讨好他,看他的脸色。我也将成为这样的国王。而且胖子看上我了,他向我抛了一个不阴不阳的媚眼,那是告诉我,他愿意收我为徒。虽然这样的师傅档次、品位都不理想,但我得虚心一点,将就将就吧,向他学习,恶补一下,把我的高级厨师即使不能短期内变成名副其实,也要努力增加它的含金量。再说,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笑嘻嘻地靠上去,正准备给胖子递烟的时候,突然一股烫热的油水向我泼过来,我躲闪不及,裤子自裤裆以下全被泼湿了,被上了一层黑乎乎的油,里面火辣辣地痛。我怒火中烧,质问胖子,你瞎了?瞎子怎么能做厨师!胖子晃了晃手中的菜刀,吼道,小子你想偷师?滚!“偷师”是广州话,意思是说偷学,现在都叫侵犯知识产权。我说,呸,我都快成为中国大酒店的大厨了,还偷学大排档厨师的三脚猫功夫!你炒一个菜值几个钱?我炒一个菜又将值几个钱?我炒的菜是给有钱人吃的,你炒的菜是喂狗的——甚至狗都不理!刚才我是想指点指点你的,你却张狂成这样,固步自封,不思进取!胖子口才远比不上我,他是什么文化素质哪里说得过我?理亏词拙,语无伦次,只好气势汹汹的挥舞着菜刀,但看样子是想冲出来和我打架,想剁我。我赶紧逃了。虽然我身材魁梧,异常强壮,但我不喜欢打架。我从来没有打过架,即使被比我弱小得多的人欺负,我也不会动手打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懦弱,但我觉得打架是可耻的。小时候我父亲经常说,只有畜牲才打架。我家乡有不少畜牲,我说的是那些喜欢打架的人。刚才工地的工头那样讥讽我,我完全可以揍他一顿,让他三天也爬不起来。但我从来没有产生过那样的念头。因此,这个死胖子之所以明目张胆地给我泼脏水,估计他看得透我的个性,抓住了我的弱点,知道我是一个不会跟人动粗的人。一个中国大酒店的厨师怎么会跟一个大排档的厨子一般见识!
   成为精神病人之前,我真的没动过粗。一个宁愿在树上呆上三天的人怎么会跟人打架呢!连架都不打的人怎么会干坏事?
   后来胖子医生对我说,你跟他们不一样,你是知识分子。
   胖子医生说得对呀。胖子医生也是一个有学识的人,他说的话听起来都很有道理,能说到你的心坎里去,所以他适合做心理医生。但有时我很不喜欢他。
   6
   我在大街上度过了三天。你们不要问我这三天是怎样度过的,我也不会告诉你。在广州或深圳,你们不要打听一个成功人士的过去,因为没有人愿意别人给他的伤口上撒盐。第三天,我给中国大酒店人力资源部打电话。是那位姑娘听的电话。她轻易便听出了我的声音并理解我的迫切心情,用非常悦耳和客气的语调说,你过来吧,我们的餐厅经理想见你。所谓见面,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面试吧。姑娘还亲切地叮嘱,动作要快点,经理正在等着你呢。那语气已经暗示,经理对我很感兴趣,前景很乐观。
   实际上我已经在中国大酒店对面越秀公园的电话亭里,几乎能听到酒店里碗盘筷碟的交响,甚至能看到王手足点头哈腰地给别人开关车门、提取行李和说欢迎光临。我穿过密不透风的车流,跑到酒店大门前。
   鼠头獐脑的王手足的眼真尖利,我混在客人中间进去时,他竟能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认出我来。
   “马兄弟。”王手足兴致勃勃地说,“又见到你了,马兄弟。”
   我迟疑了一下,抓不准要不要搭理这个小保安。
   王手足却装作惊喜地说:“你被聘用啦?!马兄弟。”
   我故作平静地说,也许是吧,应该是吧,经理要见我了,你一辈子能见上几回经理?
   我没有说是餐厅经理,我说的是酒店经理。王手足喜出望外,阿谀奉承地说,经理是不轻易见人的,你真幸运!恭喜你马兄弟!
   我决定不浪费更多的时间让一个小保安与我套近乎。一转身,兴冲冲地径直上到二楼的人力资源部。那姑娘果然在等我,但她身边多了一个男人,一个西装革履油光发亮派头很大的男人。站在他面前,我不可能不自惭形秽,藏在心底的自卑像大粪坑里的沼气一样冒出来,怎么也压制不住。
   姑娘对那男人说,经理,他就是马强壮。
   我比经理反应更快,赶在他对我露出笑脸之前谦卑地叫了一声“经理你好。”但经理并没像预料中那样露出亲切的求贤若渴的笑容,也没有伸出温暖的手。我不知所措,因为在此之前我的手已经洗了多遍,早已经做好双手紧握经理的准备。那姑娘说,经理,马生(马先生的简称)想在我们这里做厨师,我们刚好缺个厨师。我附和说,是的,我愿意把一身本事奉献给中国大酒店。
   经理轻蔑地说,你是厨师吗?
   我说,是呀,我拥有国家认可的高级厨师证书。估计广州城有这个职称的厨师不多。我示意姑娘给经理看看我的高级厨师证书。姑娘对着经理暧昧地笑笑。
   经理从台面上拿起一本证书——那是我的高级厨师证书,往桌面一掷:你已经是第六个了,你们干吗专拣中国大酒店来糊弄?广州市的饭店多得很,花园、锦江、白天鹅、东方、亚洲、地中海、嘉逸、鼎龙、广东国际、天伦万怡都是五星级大酒店,你可以到那里骗骗他们呀!
   至此,我知道我的高级厨师证已经被识破,穿梆了,露馅了。我难堪了一下,但并不慌张。我不想抵赖,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当年对着气势汹汹的王大可,我也敢大声说出对美兰的喜爱。我光明正大地说,虽然我的厨师证是假冒的,但证书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关键是我会炒菜,有真才实学,我炒过很多的菜,炒菜比杀猪内行……在我们乡下办红白喜事,大家总爱请我炒菜,我们村公所招待上头来的领导,也得请我做一两道过硬的招牌菜,否则领导不高兴……有一次我正在杀猪,一刀子插进去还未把刀子拨出来,村长硬把我拖到村公所去给县长炒菜,那猪呀,脖子插着刀,尖叫着到处跑,跑进了李文富的家里把他的老母亲吓死了,没办法啊,给县长炒菜比杀猪急,谁叫我炒的菜炒得好?李文富也不敢有意见,村公所出钱帮他母亲办了后事。那一次,县长高兴,村长高兴,李文富也高兴——广州市的菜和我们乡下的菜都是菜,我一样能炒,我能一口气能做七十二种不同的菜式,哪怕做满汉全席也不比你们的厨师差,有些特色菜、宫廷菜你们的厨师还做不出来,得由我来,比如田螺炖麻雀、狗肚塞蜂蛹、爆火炸螳螂、豪油鸡屁股、粪蛆酿猪大肠……
   经理没有你们耐心,他不喜欢听我讲道理,厉声命令那个听得入神的姑娘:“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叫保安!”
   姑娘突然醒悟,飞快地跑出去。我想作最后的一番陈述,对不近人情的经理说,经理,何必呢?我身怀绝技,你不试用怎么知道?我能成为中国大酒店的金牌厨师、全广州的金牌厨师,因为我的缘故,香港、东南亚的食客闻风而至,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社会名流……经理不作声。我又说,经理,你给我一个机会吧,亚里士多德说过……卡耐基也说过……我可以先给厨师们当学徒工,要不,洗菜涮碗碟也成,你总得让我干点事情吧……
   经理将我的厨师证一把撕毁,顺手塞进碎纸机里,随着几声突突的卡壳似的声响,我的高级厨师证变成了粉末。碎纸机须臾间把我的理想绞碎了。我痛心地说,经理,何必呢?怎么不能商量商量呢?
   但一切无何挽回。此时,保安赶到了。
   走在最前面的保安不是别人,正是王手足。
   王手足风风火火却懵懵懂懂,对我点头说,马兄弟……
   王手足意识到要向经理点头哈腰的时候,经理已经厉声命令他:“把这个骗子赶出去。”
   王手足惊疑了一下,如梦初醒,态度突变,对我狠狠地说,马……你快滚!
   我恳求说,经理,何必呢?怎么不能商量商量呢?
   王手足晃了晃手中的电棒,恶狠狠地威胁我。我对那姑娘说,怀才不遇,报国无门,广州城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怀才不遇啊……你得还我身份证复印件,我不想把我的影子留在中国大酒店,这里太黑暗了。王手足狐假虎威,推了我一把:“事到如今,你还敢要回假证件!”
   我说,我的身份证复印是真的。那姑娘说,你等一下。但王手足不给我等待的时间,他用电棒推我,强令我出去。经理似乎对他的坚决表示赞赏,他更加起劲了。他的电棒捅痛了我的肋骨。我生气了。于是我们起了争执,在推扯中我不小心碰掉了他的帽子,露出了他长满疮疤的癞皮头,还闻到了他头顶上散发出来的呛鼻的药味。
   对天发誓,当时我并不知道大盖帽掩映下的头是那样不堪入目。我是无意的,纯属意外事故。当时我是准备向王手足说对不起的,但他等不及。私人秘密被暴露在经理和一个姑娘面前,他老羞成怒,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对我顺手就是一巴掌。他打我这一巴掌的时候,我看到凤凰从三楼的走廊走过。她穿着漂亮整洁的工作服,满脸惊恐、痛惜和鄙夷——她肯定看到了我挨打的左脸,还有我的狼狈。
   “王手足,你怎么能打人呢?”我屈辱地大声吵嚷,很多顾客从楼上楼下伸头看我们。王手足顾不上捡拾自己的帽子,手忙脚乱要推我出去。我拼命抓住楼梯的栏杆,像在桉树上抱住树干一样。王手足一个人无法把我推出酒店,急得直骂娘。我嚷道,王手足,你凭什么打我耳光?王手足懒得回答,全力以赴地扳掉我吃紧栏杆的手。我们僵持着。我吵嚷着,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王手足打了我一记耳光。但经理从容地指挥更多的训练有素的保安将我半架半拖出了酒店,然后把我塞进一辆车里。进了车里,两个保安一左一右地把我夹在中间。我只好放弃挣扎。但那时候感觉到嘴巴有点不对劲,麻麻的不听使唤。我不断问那两个素不相识的保安:兄弟,我的嘴巴歪了吗?他们都说,没歪,比刘德华的还端正。但我感觉是歪了,我说你们骗我,明明是歪了,向左边歪了,都成四十五度角了。他们笑道,你认清楚人,我们可没有打你,要告也不能告我们。我说,是王手足打的,与你们无关,但你们得给我作证我的嘴巴真的歪了。但那两个保安对自己的任务十分明确,并不愿多管闲事,牢牢抓住我的胳臂,车开动了,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一直把我押送到了离中国大酒店很远的旺盛农贸市场才推我下来,然后开车呼哧一声跑开。
   世界轰隆一声爆炸了,变得越来越辽阔。我站在世界的边缘,风一吹就能将我从这个世界扫出去。我知道,我跟凤凰的距离一下子变得遥远了,有广州到米庄那么远。
   7
   我从车上下来之后,竟然辨别不出方向。我是想重新回到工地上去的,我不是找侯小耳诉苦,而是找个地方呆下来,混一口饭吃。广州虽然很大,但我实在无处可去。你们知道,在这个城市里无家可归会是什么样子,老鼠都不如。我愿意缠着工头,厚颜无耻地乞求他再给我一个机会,毕竟我给他卖力了三年多,应该说多少有点感情吧。然而,我竟然记不清鹅掌坦在哪个方向了,心啪啪地狂跳,像要挣脱树枝的桃子,最要紧的是我的头脑,嗡嗡地乱响,里面好像正在开会,有一千张嘴巴在激烈争吵,战火纷飞,兵荒马乱。有人叫我“马强壮,快跑”,我就低着头猛冲一阵,从这条街道跑到另一条街道。我以为那些保安要把我追回去,把我扭送公安机关,治我的罪,我有什么罪!回头一看,没有人追上来,连比我走得快的人都没有,但我还是要跑,以此表达我对自己大脑的不满——我不知道谁在我的大脑里开会,好像中间摆着一张大桌子,团团地坐满了人,都是我不认识的人,他们好像在讨论抓捕我,又好像是讨论一些与我无关的问题,他们为什么要在我的大脑里开会?这个会议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我东奔西跑,左右摇晃,我要掀翻他们的桌子,让他们开不成会。但我越是狂跑,大脑越是混乱,好像开会的人打成了一锅粥。他们要把我的大脑搞糊了,我得停下来,得妥协,让他们把会开完。我就蹲下来,大脑才突然安静,里面好像变成只有一个人在讲话,那是怂恿我去杀人。我吃了一惊,我怎么能杀人呢?是谁在怂恿我去杀人呢?我赶紧站起来,那个人竟停止了讲话,但争吵像暴动的马蜂窝又嗡嗡地响了。我再蹲下来,却又听说了那个人的说话。我不愿意听到他的怂恿,只好又站起来。但站起来得忍受一千个人在同时说话。我在蹲下去站起来之间反反复复,无所适从。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远远地骂:癫佬!这是广州白话,粤语,意思就是疯子。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疯了,或者到了疯的边缘?我有些慌乱,跑到一家花店前,拿起一个水龙头便往头上冲洗。我的屁股啪地响了一声,原来是花店的老板娘操起一根木棒打了它一下。
   我说,你干吗打我?
   老板娘指着一屋五彩缤纷的鲜花说,我的水龙头是用来浇花的,你的头顶上栽花了吗?
   我站起来说,现在我的头脑里面有一千个人在吵架,还有人怂恿我杀人,我得想方设法让他们闭嘴。
   老板娘惊愕地后退了一步,晃了晃木棒,往南面指了指说,珠江就在那边,到珠江里洗去。
   这个老板娘说得挺真诚的,好像她是要帮我,热心地给我指明了出路。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她木棒一挥,说,去吧。
   于是我便沿着解放路跑到了珠江边,果然是有一座大桥,解放大桥。珠江上有很多座大桥,海珠大桥、广州大桥、华南大桥、琶洲大桥、东圃大桥、珠江大桥……每座桥都很漂亮,都适合跳水。我是从解放大桥上跳下去的。当时桥上有很多人,来来往往的人和车辆几乎把桥都挤满了。现在又有了一群看热闹的人。他们看到我爬上桥墩往江里探望,知道我是一个准备往江里跳的人。他们喜庆地议论,好像是在观看运动员跳水比赛。一个人的奥运会。平时经常有一些男女从这里跳到深不见底的珠江,一般再也爬不上来,估计他们到了南海再也不愿意回来——南海比广州城好。我,也许是他们期待中的下一个。我犹豫不决。因为,我不想为那么一群人表演。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有个老妇走过来,比我母亲还老的女人,问我,年轻人,有什么想不开?我说,没有。那你为什么要跳水?为什么不好好活?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我就是赖活到七十岁的,年轻人,记住这句话,对你有用:好死不如赖活。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我记住了她强调的那句话。那老妇还要劝阻我,我说,你什么也不要说了,麻烦你看看我的嘴巴,到底歪了没有?老妇歪扭着头,认真地打量了我一番,看似负责任地说,没有,比我的嘴巴还端正,怎么歪了呢?我说,我觉得它跟平常不一样了,歪了。老妇觉得她受了我的侮辱,因为我不相信她的判断,便从小手提袋里掏出一块小镜子晃在我的脸前:
   “你不相信我,总得相信你自己吧!”
   从镜子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嘴巴确实是没有歪,跟原来一样,连胡子也没少一根。老妇说,你总得相信你自己吧。我说,现在的问题是,我连自己也不相信了。老妇说,那你想干什么?如果你老爬在桥墩上,警察很快就会来劝阻你的。我说,我只是想淹死我脑子里的那些人,他们在我脑子里养蜜蜂,嗡嗡的吵,烦死人。老妇说,你有病的话可以看医生……我说我没病,谁看见我有病了?向我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快要堵塞交通了。估计,警察马上就要来的。警察来的话,我肯定有麻烦,因为大桥不是跳水比赛的地方。我还犹豫什么,那就为这些莫名其妙的人表演一次吧。我双手松开栏杆,双腿一蹬,咚一声便跳了下去,像从高高的桉树上跳下来。桥离水面有很长的一段距离,我跳下去的过程中花费了一点时间。到达水面后,我啪一声潜到了水底。江水很急,又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垃圾和水藻缠绕着我的身体,关键是臭。这是一条要命的江。幸好我会游泳,比一头水牛更懂水性。我能在米河河底潜伏半个小时,可以像潜艇一样从鸽子滩潜到姑婆庵,还能像浮尸一样在河面躺上半天,比躺在床上舒坦。珠江比不上米河,臭呀,你们知道珠江有多臭吗?珠江得病了,病得不轻,快死了。珠江一死,广州也会跟着亡,但这个道理你们不懂,因为你们没在珠江里呆过,没喝过一口原汁原味的珠江水。我不能死在珠江里,因为我不能增加珠江的臭。我在江底潜伏了一阵,把脑里的麻雀都淹昏了,悄无声息了,再浮出水面。珠江江面很宽阔,像海一样宽阔,但再宽阔我也能找到岸。
   桥上的人等了许久,他们肯定是为我的安危担心——虽然他们刚才取笑我,但现在不会取笑我了,他们也许明白了我的想法,开始同情我了,像担心自己的儿子一样希望我能活着从水里上来。我没有令他们失望,我奋力辟水,终于抓住了岸边的一把草,坚韧的狗尾巴草,花费了很多的时间才爬上岸来。看到我从远远外的码头上爬上来,他们终于放心地散去,那些老太太,也该去菜市场了——只是,浪费了她们的一些时间而又不能给他们带来同等的欢乐,我突然觉得愧疚,好像我对不起他们似的。
   8
   从河里上来后,天色已经近黄昏。我也累了,躺在岸边的芭蕉树下休息。奇怪的是,在我头脑里召开的千人大会似乎已经结束了,安静了许多,但那个怂恿我杀人的人仍然喋喋不休地嘟囔着,像一个向我推销小商品的温州佬围着我死缠烂磨。
   我大声斥责说,你不要缠住我,我不会听你的话,我不买你的破剃须刨,不要你的刀片,我不杀人——这个世界已经够恶了,我不能增加她的恶。
   那人被我震住了。但我凶不起来,我怎么会对自己的脑子里的人凶呢?他在我的身体里,像我的兄弟,更像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我很快就软下来,我说,你不要吵了,求求你。
   天气炎热,身上的衣服很快便干了。我把身上的水草和垃圾清理掉,然后沿着河堤往闹市里走。脑子里的人又说话了,他看出了我的软弱可欺,他知道这样缠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屈服,听从他的话。一路上我都在和脑子里的人较量,我想让他闭上嘴,但他嗡嗡地说个不停。我不耐烦地大喊一声,我的耳朵便只能听到自己的嚎叫。于是我不停地嚎叫,一边嚎叫一边奔跑,我觉得只有这样才很舒服。河堤上有人在闲步,他们被我的嚎叫吓得躲闪到旁边,给我让出一条路来,因此我的路像高速公路那样广阔,我跑得也特别迅速。跑到闹市区的时候,我终于累了。即使我像牛一样强壮也会累。累了便跑不动了,我又能听到脑子里的人说话了,只有他是不累的。我愤懑地说,你到底要说到什么时候才闭上嘴?但他看不到我的愤懑,他说王手足打了你一记嘴巴,你得杀了王手足,你为什么不杀了他呢?我说,我不会打架,更不能杀人。我父亲年轻的时候是村里最好的屠户,杀猪无数,他一直教育我说,宁可饿死不偷抢,宁可被欺不杀人。我怎么能杀人!那人还是缠住我不放,他给了我一千条杀掉王手足的理由:他势利,他可恶,他打人,他的头上有癞,他喜欢漂亮的凤凰,他是一个怕强欺弱的小保安……我跟他争吵,我说,势利眼也没有什么,在广州,每一双都是势利眼;可恶怎么啦,大街上到处都是可恶的人,难道都要杀死他们?打人虽然不对,但保安就是打人的,不会打人算什么保安?他才打了我一巴掌,如果遇上其他保安,也许要打上我两巴掌,把我的右脸也打了;他有癞算不上罪孽,那是他的父母给他的,父母让你头上长出一堆屎你也不能怪父母;凤凰漂亮,她的额头上没有写上我的姓名,因此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喜欢她,我还喜欢过美兰呢;怕强欺弱?我也是,王大可比我强,斗不过他,我就得爬树,如果谁比我弱又让我看不顺眼的话我也会欺负他,如果我比王大可强,那呆在树上的就是他……
   但脑子里的那个小子真能言善辩,他说你在自欺欺人,甘做缩头乌龟,像垫脚石那样任人踩,像老水牛那样任人欺。我说不赢他,说不赢我又得奔跑。在人民路上奔跑。但街道不是河堤,我跑不快,才跑出几十米,便连碰倒了三个人,在十字交叉路口,还差点被车撞死。好几辆车前后左右在把我围在中间,他们向我鸣喇叭,我烦了,向他们张开嘴巴大嚎一声。这一声嚎叫呀竟把所有的喇叭都镇住了,司机们更是目瞪口呆,他们肯定是没闻到这么响亮的嚎喊,估计耳朵都震聋了人都给震呆了吧,坐在驾驭室了像木鸡一样,忘记了怎样开车。十字路口堵车了,堵了很长的一段,我好像还听到了车胎不断爆裂的声音。我害怕了,想逃之夭夭,但突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往哪一边跑,其实往哪一边跑都是一样的,因为哪一边都是广州。我作出了选择,决定往东跑,就往东跑,往车少的地方跑。此时两个年轻的警察竟然追了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放倒在地,不让我翻身。他们是把我当成了做贼心虚的坏人了。其实,我一点也不像坏人,你们看,不像。我说,你们抓错人了,我叫马强壮,不是小偷,没做过坏事。一个警察说,不是小偷你逃跑干什么?我说,我不是逃跑,我是吵架输了要甩掉跟我吵架的那个人。那个警察举目四顾:“谁和你吵架了?” 那两个警察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不对,把我提起来,反剪着双手,准备给我上扣子。我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反正他跟我争吵。一个警察问,他人在哪里?我说,那人就藏在我的脑子里,像缩头乌龟,你们帮我把他揪出来吧。我诚恳地把脑袋送到他们的面前。那两个警察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最后终于明白抓错人了,放开我。我耸耸肩头,活动活动筋骨,拍拍身上的泥土,装出十分冤枉和委屈的样子。一个行人走到两个警察跟前,指着我告诉他们:“他就是刚才在十字路口嚎叫的人,至少有十二分贝,路灯都震碎了,还造成了交通堵塞。”未等警察开口,我便对那个“污点证人”说,有法律规定不准嚎叫的吗?有屁你也得放吧?那人看了我一下可能觉得不对头,躲到了警察的身后。警察告诉他,嚎叫超过十二分贝是违反规定,但应该是环保局管的,我们管不着。那个多管闲事的人自讨没趣:“好,当我没说。”然后走了,迅速淹没在人流中,把自己藏匿起来。后来,我经常发出过类似的嚎叫,有一次把别人的一窝小鸡吓死了,还有一次吓死马茜养猪场的三只小猪。环保局的人也从来没抓过我,他们抓我无利可图,不会抓我的。谁抓我都没有好处。我以为我可以离开了,但那两个警察还不给我走。一个警察厉声问,你真是马强壮?我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马强壮。那警察试探说,你不是马强壮。我生气了,你们怎么能不让我叫马强壮——我本来就是马强壮。另一个警察哑然失笑:算了,不逗了,原来我们抓了一个癫佬。
   我对着那两个远去的警察说,我不是癫佬,你们才是癫佬,即使广州城的人全部都变成了癫佬,我也不是。但行人都对我退避三舍,目光怪异,好像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就是马强壮似的,我这才怀疑自己是否真是马强壮。但转念一想,自己已竟怀疑上自己,是不是神经系统出现了一点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得弄清楚。但偌大一个广州城,我向谁咨询我是否精神有病?去医院?太奢侈了,口袋里的钱都给了制假的小子,钱长得什么样我都记不起来啦。医院不认没钱的人。医院里的都是穿白大卦的王大可,狗娘养的。
   正好旁边有一间规模不小中药铺。我就相信这些小药铺,看到它就觉得亲切。药铺门前右侧端坐着一个慈眉善目的小老头,桌面上放着一个醒目的牌子,写着“广州军区退休老军医坐诊”,却像是一个算命的。我便走过去,坐在他的对面,作了三次深呼吸,然后,像相信自己的父亲一样把手脉送到这个满头白发的老军医面前。老军医轻轻地按着我的脉搏,双眼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我也看着他,他的瞳孔里人头攒动,像两条大街,但我看不到自己的影子。我确信,他的眼里没有我,也就是说,没打算尊重我。老军医突然变成了王手足,他之所以用右手抓住我的左手,是要腾出左手打我的右脸。我想挣脱,老军医却把我抓得很紧,比警察的手还有力。
   老军医问,你觉得有什么不适?
   我摇摇头,否认了我身体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
   老军医说,你心里不舒服?
   我想他说中了。我说,我只是觉得我的嘴巴歪了。
   老中医认真地端详了一番说,你的嘴巴哪里歪?没有歪,像墙角一样端正。
   我说,可是它跟平常不一样,我想是歪了,歪歪斜斜都成四十五度角了——可能你的眼睛也是歪的,所以你看不出来——我老是想跑,想喊,想跳河……
   老军医点了点头说,唔,你想得太多了,你不应该想那么多,想多了就心累,心累是万病之源啊。
   我说,我不是自己要想,是有人钻进我的脑子里吆喝我,怂恿我杀人,我不想杀人,医生,你帮我把脑子里的人抽出来,我宁愿把他夹在裤裆里也不愿意让他在我的脑子里喧嚷。
   老军医对我的脑袋敲了敲,侧耳听了听,然后信心十足地说,你的脑子里没有人,只有水,一个脑瓜哪装得下一个人!
   我争辩说,人的脑子大得很,能装得下广州市,俗话说,胸有雄兵百万,就是是脑袋里装有百万雄兵——我的脑袋里原来就装着一千个人,乱哄哄的里面像开了个菜市场……
   老军医偷偷地笑了笑。看上去他是那样的严谨,那么仁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笑。
   我说,你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
   老军医说,你不信,我可以和你换一个脑袋,你看看我的脑袋。
   老军医的脑袋都老得像个剥了皮的椰子,满脸皱纹,牙齿都没剩下几颗啦,废铜烂铁的,我才不跟他换,要换他跟王手足换去,王手足的脑袋刚好跟他的半斤八两。一想到这,我也笑了。
   老军医说,我们都不要笑了,说正经的。一会,他便作出诊断:脉搏紊乱,阴虚阳亢,心情烦躁,急火攻心,焦虑不安,还有暴力倾向,看来是得了焦虑症……
   我说,什么叫焦虑症?
   老军医说,总之是精神病一种——或许是强迫症,又或许是狂燥症,又或许是其它的精神病,不过不要紧,精神病又不是要命的绝症,精神病人的生命力比正常人还顽固,比正常人还长寿——中国人平均寿命越来越长,可能是因为精神病人越来越多,反正广州到处都是精神病,你看,对面的垃圾堆便有一个,正捡东西吃呢!
   我转身顺着老军医手指的方向一看,果然有一个牛高马大、衣不蔽体的男人在垃圾堆前,手里抓着一把饭菜,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脏兮兮的东西。我惊愕不已,对老军医的信任顷刻之间化为乌有。我猛然站起来,愤然瞪了老军医一眼:“你竟然是一个老骗子,像你这样的江湖郎中我见多了,广州到处都是你这种谋财害命的黄绿医生——你有没有行医证、医生执业证?”老军医早有准备地从抽屉里拿出两本证书,正是我所说的两样东西,打开用手摸了摸,证书都发黄了,照片也模糊了,可能要辩证真伪的人摸多了,每页都有些破损,沾满了涎沫,但钢印和红印似乎都是真的,找不到明显的破绽。老军医镇静自若地看着我,想从我嘴里得到肯定的答案,但我冷笑了两声,嘲讽道:“这是假的,你都老是那样了还拿假的证书出来骗人?北京上海你不骗为什么骗广州?南来北往的那么多的人不骗,为什么偏偏骗我?你拣我好骗?呸,拿三四百块钱就能买到的假证混饭吃,这种雕虫小技老子早就用腻了,我都不愿再用了,我要报警……”老军医右手向左指说,欢迎欢迎,转个弯就是派出所了,所长姓范,不到三十岁就颓顶了,是我的外甥。旁边的一个超市前就有两个壮实的保安,往这边都瞧了好久了,但对老军医的胡作非为熟视无睹,估计他们不会管别人的闲事,因此也指望不上,我将老军医的证书往桌面上一掷,掀起一小股风和一声惊响,吸引了四周的目光,我心里就满足了,让广大人民去谴责他吧,我拂袖往左而去,迅速消失在老军医的视野之外。
   我之所以对老军医不屑一顾,是因为我不可能患上精神病——即使我患上了世界所有的疾病,也不会得精神病。我告诉你:第一,我祖宗十八代没有精神病的传统,每一个都聪明绝顶,清朝时我的一个祖宗还考取过秀才,我的祖父因为担心别人欺骗他,连睡觉也睁大眼睛。也就是说,精神病,我没有家族遗传;我也没有过精神病史,没得过类似的病,如癫痫病、癔想症、羊癫疯,没得过;第二,二十九年来我的头脑一直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像精细纺织机那样一针一线,有条不紊,从没掉过链子;第三,近些年来,虽然我不断失业,经常被人欺负,但没有债台高筑,没有痛不欲生的失恋,没输过孤注一掷的赌博,没遭遇过重大精神打击,父母双存,兄妹和睦,关键是我身体健康、热爱生活、富有理想。我没有理由要疯,即使想疯一回,也找不到疯的理由。如果一定要疯的话,那是因为:第一,小时候被张广昌的狗咬过一口左边的屁股,撕掉了一块肉,但我父亲剥了它的皮、煮了它的骨,吃光了,多年过去了,即便要得病也应该是狂犬病而不是精神病呀——狂犬病会疯吗?第二,前年,铁公鸡康大炮请客,说请我吃进口牛肉,在荔湾区陈家祠的一条小巷里,我们两个人总共才花了三十块钱便饱食了一顿牛肉,多嫩的牛肉呀,吃得我快撑死了,可惜那时英国正在闹疯牛病,听说那牛肉是从英国进口的,要得病我也应该是得疯牛病呀——谁也骗不 了我,疯牛病不是精神病;第三,我想女人了,想了多年没有成功,凤凰离我越来越远——我会不会得单相思病,但单相思病跟精神病没关系。我反复比较着这三条正反方面的理由,觉得它们像三对势均力敌的摔跤手,打了半天,却决不出雌雄。因此我的脑子更加乱了,越是乱,隐藏在我脑子里的那个人便越得意,他像裁判一样既维持秩序又煽风点火……他根本不用休息、不用睡觉,此后的几天,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他逼着我跟他争吵,弄得我也无法安睡,和他彻夜辩论,争得口干舌燥,有时烦得不成了,我便气恼地用拳头去砸他,砸得自己头晕转向,头破血流。但越是这样,脑子里的人越疯狂,最后他像一头野兽咆哮——他简直就是野兽,声音震耳欲聋,我无法忍受了,嚎喊一阵,蹲在街头的一棵电线杆下,捡起一把刀子,要破开脑瓜把他揪出来,砸碎他。但头颅过于坚硬,刀子把自己的头弄得太痛,我扔掉刀子,往电线杆上撞,才撞几下便不省人事,倒在垃圾堆旁。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并没有过多久,我被两名小心谨慎的环卫工人用扫帚打醒。原来我昏厥得并不厉害,我抬头看天,天黑了,街灯亮得慌。那两个女环卫工人举起扫帚,严阵以待,防范着我的袭击。
   “癫佬,你睡在我们的垃圾上,我们要清扫了。”
   我爬起来没有理会她们,转身跌跌撞撞地走,但脑袋里的野兽不依不挠地跟着我,使我精疲力竭、恍恍忽忽,那野兽慢慢控制了我,让我对它俯首贴耳,言听计从。
   我无力再挣扎。
   我终于屈服了。
   我答应它,返回中国大酒店,杀了王手足。
   9
   广州城真大,大得我都已经忘记中国大酒店在哪个方向。我宁愿永远也找不到中国大酒店。
   但她还是让我找到了。
   当我再次来到中国大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下午。这天阳光明媚,和那天的天气一样,酷热中带有一丝丝的少得看不见的凉风。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敞开衣服散热的人。草木也叫苦。中国大酒店的外观也没有什么改变,对,只增加了一条热烈庆祝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研讨会召开的竖幅,从半空中垂下来,鲜艳夺目又鼓舞人心。进出酒店的人络绎不绝,那些人并不把保安放在眼里,当他们是透明的玻璃人。我知道自己是引人瞩目,不敢轻易暴露,便小心翼翼地潜伏在越秀公园一个电话亭的后面,远远地观察,从酒店前手忙脚乱的保安中分辨出哪一个是王手足。
   门前一共有四个保安,两个胖的,一个矮的,另一个高高瘦瘦的,从身形来看,都不是王手足,仔细看脸部,也不像,王手足不在其中。我是从下午一直观察到晚上,保安们换班了,却还不见王手足的出现。我的脑子乱哄哄,很急切地希望马上看到王手足。
   王手足去哪里了?也许休假了,或者病了,那我还得等他出现。我对自己说,要一直等下去。这天晚上,我在越秀公园里找到了睡觉的地方,一张长凳。我对脑子里的人说,兄弟,你得让我睡一会,否则我会死的。脑子里的人果然安静了一点,但我还得喋喋不休地跟他说话,安慰他,欺骗他,像哄一个小孩,不要让他发作。我跟他讲了很多我的故事,在广州的故事,工作上的,生活上的,爱情的,成功的,失败的,高兴的,不高兴的。讲着讲着,他睡着了,我也睡着了。然而,半夜里他还是发作了,一发作我便睡不着,便得爬起来跟他说话,甚至得讨好他,和他嘻嘻哈哈,说说笑笑,如果这样能够相安无事,我会心甘情愿,但他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家伙,他要我马上去找到王手足,杀了他。我经不起死缠烂磨,从石凳上爬起来,把装着行李的袋子藏在花丛中,拍掉身上的泥土,离开寂静的公园,穿过午夜冷清的马路,又来到中国大酒店门外,弓着腰在一块广告牌底下张望。那块广告牌是宣传纹胸和内裤的,一个戴着纹胸和穿着三角内裤的外国女人高高地骑在我的头顶上,一抬头我便能看到她雪白的大腿和艳丽的裤衩。我忍受着胯下之辱,像特种侦察兵一样必须忍受住毒蛇的侵扰。中国大酒店金碧辉煌,空调机发出的轻微的响声传到了我的耳朵,它让我产生了短暂的联想:劳作了一天的凤凰肯定美美地睡了,只是她每天都是捧送别人做的菜;如果我不是功亏一篑,我就是厨师了,这时候也应该像凤凰一样睡在酒店里,该打鼾便打鼾,该磨牙便磨牙——虽然不能与凤凰睡在一张床上,但哪怕能和凤凰在同一座酒店睡觉我也会很满足。此时,酒店外除了个别酒鬼出没外鲜有行人,酒店门前也只有两个保安,他们在低声地肆无忌惮地说着荤话,还自鸣得意地发笑。荤话说够了,他们竟然明目张胆地谈论着跳槽,说新世界大酒店的工资高,还有夜班补助,老外多小费多,每月还有四天休假,哪像中国大酒店……看来保安也是有理想的,只可惜他们都不是王手足。我躲躲闪闪地走上前去,站在他们的背后,对他们说,喂。
   两个保安谈得很投机,竟然没有觉察到我已经近在咫尺。我又说了一声,喂。他们才转过身来,先是大吃一惊,然后是勃然大怒,挥舞电棒吆喝着:喂什么喂?滚、滚。
   我谨小慎微地后退,防范着他们可能发动的突然袭击。我说,伙计,何必呢?
   漫漫长夜他们也许觉得无聊,应该找点雅趣,便凑近我。其中的大胡子保安嘲弄说,癫佬,你也想住五星级酒店?欢迎欢迎,里面请……
   能住五星级酒店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住了也并非就可以长生不老。大胡子保安对他的同伴说:“现在的乞丐差不多个个都是大款,白天做乞丐,晚上开奔驰,前几天还有乞丐报纸上登广告招聘秘书、助理什么的,我把简历寄过去了……”我说,我不是乞丐,我也不是住店的,我想找一个人。
   大胡子觉得好玩,故作吊儿郎当地说,我就知道你当不上乞丐……你想找我们老板娘?她今天刚从香港回来,住在九楼的总统套房。
   大胡子肯定撒谎了,老板娘不会住总统套房的,就像王大可,决不会把最好的猪肉留给自己吃。
   我说,不是,我找王手足,他像你们一样,是个保安,但他手中的电棒比你们的都长。
   “在广州,还有谁的电棒敢比我们的长?”大胡子保安得意地说。
   “王手足,他的电棒就比你们的长,是广州市最长的电棒。”
   两个保安相视而笑,另一个保安问我:谁是王手足?这里的保安一个月也要换一两茬,比床单换得还快——王手足是你爹吗?
   我说,王手足不是我爹。
   那保安说,那你是他爹罗?
   我说,也不是。
   那保安晃了晃电棒,大吼一声:那你还不快滚!
   在两个保安要对我突然袭击前,我机灵地逃之夭夭。越过马路,又回到了越秀公园,找到我下榻的长凳。但此时的长凳已经易主,一个穿得比我破烂的男人正躺在上面打鼾,我从没闻过如此响亮的鼾声,简直像一台破发动机在工作。他无端占用了我的床位,我本想和他说说理,但公园很大,未必要和他争一尺之长。令我气恼的是,我的藏在花丛间的行李袋竟不翼而飞,袋里不仅有我的衣服和牙刷,还有身份证和几元碎钱。我到处搜寻了一番,一无所获,却发现了好几个流浪汉散落在水泥石板上酣睡,其中之一的头下枕着一只鼓鼓的蛇皮袋子,跟我的一模一样。我瞬间便断定那是我的袋子。我走近他,蹲下来,轻轻扯那袋子。但一扯,那流浪汉竟醒了。
   我笑容可掬地说,兄弟,好了,我回来啦,我的袋子不用你保管了,多谢你啦。
   那流浪汉呼哧地站起来:你说谁的袋子?
   我说,你枕的袋子是我的,我认得出来,刚才我只是去了一趟中国大酒店,才撒一泡尿的功夫,我的袋子便转移到了你的手上。
   那流浪汉不作声,抓袋子的手似乎松开了,我以为他答应归还袋子,便伸手去拿。但就在我碰到袋子的瞬间,头便被重重地击了一拳,我仰面倒下,四脚朝天。那流浪汉晃动着右拳头,等待我站起来。我躺在地上装作爬不起来。因为我不想打架斗殴,何况我不一定是他的对手。从拳头的力量来判断,他比我强壮,而且周围的流浪汉也许都是他的人,也许他们是什么帮派的恶棍,杀人不眨眼,还分尸而食。
   我说,兄弟,袋子是你的,不就是一条袋子吗,何必呢?
   那流浪汉不说话,重新躺下,袋子仍然枕在他的头下。待他打鼾后,我悄悄地爬走了。没有了袋子,我更加轻松,了无牵挂。现在唯一的伙伴便是脑子里的人,我突然习惯了他的罗嗦,试着和他和平共处。
   越秀公园里住着恶人,我不能再到那里过夜,便多走几步,搬迁到流花湖公园,那里有一个宽阔的湖,湖光山色,比越秀公园漂亮多了,夜里我就住在那里。此后的两三天,我还心有不甘地蜇伏在中国大酒店门口的不远处,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观察不断换岗的保安,但还是不见王手足的身影,我终于相信王手足是已经离开了中国大酒店。令我沮丧的是,竟然连凤凰也没有机会邂逅一次——估计凤凰也离开了酒店——她会不会跟随王手足一起离开的?如果是,王手足更该死!
   10
   本来我是有理想的,但王手足打了我一记耳光后,我的理想便变成了另一个目标,那就是要杀了王手足。王手足不知去向后,我便失去了目标,一旦没有了理想和目标,整个广州城都是你的了,随便你溜达。我就是这样溜达的,我相信王手足就在我的眼皮底下,但他和我捉迷藏,和我较劲。我很快便能抓住他。于是,我疯狂地在广州城里跑。也就是说,我的病情加重了,我的双脚像两根不知疲倦的弹簧不听从我的指挥,我的身体都已经背叛我,我却浑然不觉,除非饿了,否则我都停不下来。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奔跑,好像富贵就在眼前,我马不停蹄地追逐着,直到的有一天,在火车站广场前侯小耳把我拉住。
   他惊愕地说,你不是马强壮吗?你在跟谁说话呀?你身边有隐形人?
   我对自己也是半信半疑的,但我还能认得出侯小耳。我说,我本来就叫马强壮的,现在好像不是了。我的嘴巴一直都在动,有时在说话,有时不是说话是笑;有时跟自己说笑,有时跟脑子里的人说笑,反正看上去我是在说话,尽管身边空无一人。我早就习惯一个人说话,只是侯小耳不知道而已。
   侯小耳说,你不是在中国大酒店当高级厨师吗?我们正准备去那里吃一顿,看你做的菜怎么样,你不会不请客吧——哎哟,你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都没剩下几块,我能看见你的卵蛋了——你变成了癫佬?
   我呆笑道,你怎么也说我是癫佬!你以为你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就不是癫佬啦——你看见过王手足吗?
   侯小耳摇摇头说,我不认识王手足,王手足是谁呀?
   我说,王手足就是中国大酒店的那个保安,他打了我一记耳光,我到处找他,我要剁了他。
   侯小耳也许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慌张地跑了。侯小耳你跑什么呀我又没说要剁你,你是我的朋友,你平时对我不错,你跑什么呀你?但没过多久,侯小耳回来了,却带来四五个人,都是工地上的人,我也认识的,你们来干什么呀,你们要我请客呀,我都不在中国大酒店了,那里不好,厨师不会炒菜,还往菜里吐口水,抠屁眼的东西给顾客吃,你们不要去那里吃饭,连我都看不惯,辞职了,不值得为他们效劳……他们一窝蜂地冲过来,把我放倒在地,手忙脚乱地把我绑得严严实实的。我挣扎着说你们要干什么呀,我不回去,中国大酒店不好,妒忌贤能,小家子气,我不回去,用轿子抬我也不回去,好马不吃回头草,好马不受侮辱……侯小耳指挥他们将我抬上一辆农用车。那是工地的厨子用来采购米菜的车。我恶狠狠地骂他们。
   他们是把我拉回了工地。工地已经停工了,因为业主的钱还没到位。脚手架像人的骨架一样,好多的骨架。有人在简陋的厨房里生火做饭。一条黑白杂毛的小狗冲着车头欢腾。我被他们从车上抬下来,然后绑到一根水泥柱上,苍蝇像亲热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马上对我进行了围攻。我说,你们是想把我当臭肉拿来喂苍蝇。侯小耳说,马强壮,我们为了你好才把你拉回来的,你得治好自己的病。
   我有什么病?我呸,我什么病也没有。我跟过去在工地时一样,只不过现在不是工地的人了。我十分生气,大声斥责那些“绑架”我的人。工头怒气冲冲地走过来,对凤凰表哥说,我以为你们抢回了一个姑娘——怎么把一个癫佬弄回来了?
   我争辩说,我不是癫佬。
   工头半晌才发现绑着的原来是我:马强壮?你不在中国大酒店做厨师了?我还来不及去那里消费你炒的菜呢。
   我说,我早不做厨师。
   工头说,那你都什么?
   我说,现在我想杀人,你见过王手足吗?
   工头警戒地说,谁是王手足?世间谁才是王手足?
   工头环顾一下那些工友,他们摇头,不认识。我又向他解释了一番。工头无奈地笑了笑,马强壮的确是疯了,你们快点弄他走,否则大伙都得被他传染,都疯掉——几个月领不到工钱了,我们本来都已经干柴烈火,经他一点,我们会疯掉的。
   侯小耳对工头辩解说,疯癫病不是传染病……我打听到马强壮有一个妹妹,她很快就从东莞赶过来,你让他在这呆两天吧,否则不知道他要流落到哪里,他曾经是这里的工友,你得对他负责吧,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总得对他的家属有个交代吧……
   侯小耳,你不要吓唬我们,工头迟疑了一会说,算了吧,看在他发癫之前曾给我提过两次尿桶,一次一天,就两天,他妈的我总算仁至义尽了,菩萨心肠也不过如此。
   我恶狠狠地要侯小耳放了我,他不肯,蹲在一边坏笑。我故意威胁他说你不放了我,我挣脱了连你也杀掉。侯小耳还是看着我嘿嘿地笑。我放下架子恳求他,但他转身走了,从厨房里拿来一些剩饭菜,我装作矜持地迟缓了一下,实在太饿了,才抓起一把塞进嘴里,吃了一把又抓一把。我吃饱了肚子,要打盹,但侯小耳扒光了我的衣服,拿着一根高压水管往我身上乱射。污泥浊水从我的身上流下来,臭味离我而去,我享受到了夏天的快意,好舒服。众民工在一旁笑得前俯后仰,两三个婆娘远远地站在砖头堆前羞涩而又放肆地掩面窃笑,我才突然明白自己原来一丝不挂,挣扎着大喊,要侯小耳给我穿上衣服。
   侯小耳指挥几个人抓住我的双手,然后手忙脚乱地给我穿上了衣服。那是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短而窄,显得很局促,但毕竟是一套干净的衣服。衣服穿好后,侯小耳又让人把我绑在柱子上,到了傍晚,工地看门的那条老狗不知何故突然死了,民工们欢天喜地地把死狗架在木架上烧毛烤皮,然后刨了内脏,放在大瓦锅里烹饪,才一会便香气扑鼻。狗死了,原来拴狗用的铁链被侯小耳套到了我的脖子上,将我锁在工地宿舍门外的屋檐底下。这条狗链套我的脖子上正好合适,比五花大绑绑着舒服多了。我注意到了,这条狗链虽然并不粗壮,但无比坚韧,链条上留下了很多狗咬的牙痕和狗的涎沫,散发着腥臭,连狗的锋利的牙齿没法咬断的链条,我想我也没有办法,因此我安静地抓着链条,把它抖得悉悉作响,想以此引起侯小耳他们的注意,让我也能尝一口狗肉,看他们的厨艺到底比我差多远。但他们正在疯狂地划拳,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根本没有空理会我。我只好等待黑夜的降临和我妹妹的到来。
   
   我的妹妹马茜是在第二天中午赶到工地的。她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正躺在屋檐下睡觉。侯小耳踢醒了我,我一骨碌地坐起来。他的嘴里还喷着酒气,指着我睡的木板讨好地对马茜说,这是我给他做的床铺,比我自己睡的还宽敞——为了防止他跑掉、失踪或被关进收容所,我还给他锁上了链条,这样多好,安全,对谁都好。马茜对侯小耳的义气和仁慈充满了感激,连说“务该”(谢谢)。看到我,她满脸惊疑,还有无限的悲伤。
   马茜还穿着工厂的蓝色工作服,工号2098,背着一只时髦的红色小背包,她的双手抓着胸前背包的带子,对了,她穿的是一双白色布鞋,人挺标致的,在偌大的工地里算是一道风景。马茜没有凤凰好看,但她是我妹妹,看到她我产生了莫名的感动。原来我还是想念亲人的。在广西乡下,我还有年事渐高的父母,他们一直以我们兄妹为荣。村里的人都以为我们发了些财,至少能在广州、东莞体面地生活。过去的十年,我隔三差五地给母亲写信,告诉她我在广州混得越来越好,钱越来越多,像滚雪球一样,总之,让她告诉米庄所有的人,我在广州已经成功,将会更成功。马茜跟我一样,广州人都称她富婆了。我不知道我杜撰的谎言在米庄有多少人信以为真,也许所有的人都相信了,也许没有一个人相信,又也许母亲压根就没告诉米庄的人,连美兰也没有告诉她。
   马茜警惕地站在离我三尺之外,半信半疑地说,哥,你真疯了?
   我受了委屈地反驳说,我哪里是疯了?怎么连你也怀疑我疯了呢!
   马茜说,你一疯,我们这个家就完了,你怎么能疯了呢?
   我争辩说,我没疯,我只是脑子里有点乱,想杀人,但我没杀人呀,你怎么说我疯了呢!
   马茜本来不太相信我疯了的,但侯小耳硬是要证明给她看,他质问我,你为什么老是想着杀人?你像我一样想着发财不好吗?你肯定是疯了——要是不疯你满街跑干什么——你以为你是巡逻队、城管队!要是不疯,你为什么蓬头垢面的,还自己跟自己说话,自己跟自己笑?只有疯子才这样,你分明是疯了,还死不承认——疯子跟醉鬼一样,都不承认自己疯了、醉了。
   我突然发怒了,对侯小耳说,你们心狠手辣,把我说成疯子,目的是想把我卖掉——把我的器官像废弃的机械一样一块一块拆卖掉,两千元一只睾丸,四千元一块眼膜,三万元一只肝,七万元一只肾,你们想钱想疯了!
   侯小耳的阴谋被我识破,有点局促不安。我乘胜追击:“侯小耳,你没读过书,以为睾丸只是男人的两只蛋,根本不知道睾丸的作用,我告诉你,睾丸是人和脊椎动物的雄性生殖腺,位于阴囊内,主要是生产精子,并分泌雄性激素,是男人的发动机……广东人喜欢吃睾丸壮阳,开始是吃动物的,现在流行吃人的睾丸,连五星级酒店都有这道菜,中国大酒店也应该有,但很多人不知道睾丸有九种不同的吃法,高明的厨师……”
   我下意识地夹紧双腿,保护胯下的两枚睾丸。侯小耳耸耸肩笑了笑,无奈地看着我的妹妹。马茜没有相信我,反而相信了侯小耳,愧歉地对侯小耳说,尽管我哥已经给你们增添了不少麻烦,你们还是得帮忙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我还来不及反对,侯小耳便愉快地接受了请求,理直气壮地呼朋喝友——那些都是昨天和侯小耳一起吃了三十斤狗肉、喝了一桶潮洲米酒的人。他们呼啸着一窝蜂地扑上来,把我牢牢地控制住。我又被抬上那辆像是临时拼装的破车,离开了工地,在颠簸中不知窜向哪里。
   11
   我不知道这辆运菜车在阴暗的天气里跑了多长的路。在路的尽头他们把我放了下来,阳光一下子又把我牢牢地笼罩,动弹不得。
   我睁开双眼看世界。
   这里是一块荒凉的平地。平地上有一片整齐而低矮的房子。灰暗的房子。房子外有高高的围墙,围墙外的东西什么也看不见。开始我以为是一座监狱,仔细看门墙上写着两条醒目的标语,左边的是“祝你身体强壮”右边的是:“祝你精神健康”,才判定这里应该是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原来他们带着我穿越了漫长的珠江遂道和著名的白鹅潭酒吧风情街。在医院门外我被推下车后,车掉头便跑了,只留下侯小耳和马茜。侯小耳在前面牵着铁链,我跟着他,马茜在我的背后不断叮嘱侯小耳别太用力拖铁链,轻点,再轻点,她是怕侯小耳伤着我的脖子,但实际上我的脖子已经伤了,即使我自己也看得清清楚楚,脖子上有一道暗红色的血痕,像被绞刑过一样,还不时闻得到狗涎的腥臭。
   医院的大门口有一道高高的铁栅栏,隔绝了内外的联系。侯小耳走到医院的门口左侧的门卫值班室,把圆得像瓜的头伸进一个小窗里对里面的人说:
   “喂,伙计,我们来治病的,精神病。”
   一会,值班室的小门开了,从里面闪出一个穿着我熟悉的制服的保安,腰间依然别着一根长长的黑色的电棒,晃来晃去。
    “你们谁得了精神病?”那保安问。
   侯小耳的手指指我,而不是指向自己。
   我抬头一看,忍不住惊叫一声:王手足!
   王手足睁大眼睛凑近我看,也大吃一惊,倒退两步:
   “你……你,马厨师……马兄弟……马,马,马强壮!”
   我说,我就是马强壮,本来我就是马强壮——我把广州城都翻遍了都找不到你,原来你躲藏在这里,我就差这里没找了,想不到你会躲到这里,你一定以为这里最安全,我一定不会来这里,但我还是要来的,找你找得好苦!
   王手足警惕地说,马强壮,你找我干什么?
   我说,没什么,杀了你。
   王手足说,你杀我干什么?偌大的一个广州城就只有你一个人要杀我——我又不是猪,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说,你把我的嘴巴打歪了,歪成了45度角。
   王手足左右看了看,又把头侧成45度角看我的嘴,没发现什么不对:“你的嘴巴没有歪呀,比火柴盒还方正——它怎么歪了?”
   我说,你打了我一记左耳光。
   王手足说,我只不过是打了你一记耳光,我记得的,其实没有真打,只是轻轻碰了碰。
   我说,正是因为你的一记耳光,现在我才来到这里,你看看,我像一条狗一样被侯小耳牵着,你知道吧,我一直想杀了你,你躲得了吗?你以为躲到精神病医院我就找不着了?即使你躲到太平房我也能找到你。
   王手足一惊一乍说,是你得了精神病了?好端端的一个高级厨师怎么会得了精神病?
   我说,侯小耳说我得了精神病,但他说的话不算——你为什么要打我一耳光啊!
   王手足说,我也不想打你,我当了半年的保安从没打过人,其实我们保安是有打人的权力的,但我不打人,只是你碰掉了我的帽子,我就忍无可忍了——你碰掉什么不要紧,为什么偏偏要碰掉我的帽子?
   我说,你的帽子是什么东西?呸!就算是皇帝头上的皇冠我也敢碰!
   王手足摘去帽子,又露出了他的长满疮疤的癞皮狗头,看上去比过去更丑陋了,像油锅里的猪皮。
   王手足说,碰掉我的帽子比脱了我的裤子还要让我难堪,你让我在经理和女人面前露丑了,我曾参加了一百三十二个单位的应聘,都没有成功,后来通过老乡介绍和担保,又弄虚作假通过体检才进入中国大酒店当保安的,我容易吗,但郭经理看见我的癞皮头后,立即开除了我,还开除了介绍我进来的那个老乡,现在我只能在这里当保安,看管精神病人,我都快成精神病人了。王手足狠狠地说,当时我真后悔没给你多打一耳光——你为什么要碰掉我的帽子?
   我说,我不管你这个癞皮头,被开除是你咎由自取,但你打了我一记耳光,我便被侯小耳押到这里了,是你害了我,我得杀了你。
   王手足不紧不慢地戴上帽子,马茜不断点头微笑向王手足致歉,仿佛是我打了王手足一记耳光并把他打成了精神病人而不是相反。戴上帽子,王手足又恢复了他的得意和傲慢,摆出一副公事公办和铁面无私的面孔。侯小耳掏出一包本来要送给医生的中华烟中途改变了馈赠对象,王手足先是把烟放到鼻子闻了闻确认不是假烟后才受之无愧地放入口袋,对侯小耳说,好说、好说。
   我不能接受侯小耳向我的仇人行贿,声嘶力竭地喊,我要杀了王手足!杀,杀……
   王手足说,你杀不了我——这里也有很多的精神病人天天都叫嚣要杀人,但他们都杀不成,一个也杀不成,还担心被别人杀了。你看,他们正热烈欢迎你的到来呢。
   远处几个精神病人笑嘻嘻地又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我要冲上去掐王手足,像一条扑向敌人的军犬,却被侯小耳和马茜死死地拖着链条。马茜说,哥,你不能胡闹,你在这里胡闹的话,今后保安和医生都会对你不好的。我说,我要杀了王手足,杀了王手足我的病不用打针吃药就会好了。我的嘴开始不停地说话,嘟嘟囔囔,喃喃有词。起初是说要杀王手足,后来好像是说一些与王手足无关的话,最后越说越快,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管不了自己的嘴巴了。王手足躲在值班室里和谁贼笑。我突然咆哮如雷,作出要砸烂医院值班室杀了王手足的样子。侯小耳和马茜心惊胆战,生怕控制不了局面,大声呼喊保安员。像这样的值班室不会只有王手足一个保安。果然从里面窜出几个保安。我的屁股突然发麻,忍不住啪地倒在地上。原来是一个保安拿着电棒电击了我。我要爬进来,另一个保安又给我电击了一下,我便晕了过去。
   晕过去后,我的大脑仍然在高速运转着,出现了许多幻觉,五颜六色的,旋转着,浮游着,飞舞着,腾云驾雾、神魂颠倒……当看到凤凰的时候,我便醒了。醒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张白色的架床上。空荡荡的屋子里只要一张空荡荡的床。除了床外没有其它东西。我的脑袋似乎被洗劫一空,也变得空荡荡的,好像没有人在里面说话了。它宁静而实在,此时我才感觉到脑袋是自己的。我的力气被抽掉了,身子软绵绵的,似乎只剩下一张皮,里面只装着一些空气。
   空荡荡的。我的身体。
   12
   我叫了一声马茜,又叫了一声侯小耳。但进来的是一个矮矬的胖子医生,一副僵笑的样子,他的身后跟随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乍看以为是凤凰,细看却是一个不怎么漂亮的护士,皮肤黑黑的,像一棵瘦桉树上了油漆,我称她黑珍珠。门外还若隐若现地站着一个粗壮的保安,又是保安——我弄不清这个世界窨究竟藏着多少保安?那根挂在腰间的电棒在屁股后晃来晃去,像是他的尾巴。
   胖子医生站在我的面前,胸有成竹地对我说,你叫马强壮,对吧?
   我说,我本来就是马强壮,我不是精神病人,我是被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医院的正常人。
   胖子医生说,那也是说,你感觉到好一点了,脑子里不嗡嗡地响了,也不老想着杀人了?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谁说我不想杀人?你们放我出去,我马上杀了王手足。
   胖子医生尴尬地看了一眼黑珍珠护士,黑珍珠护士隐蔽地笑了笑。胖子医生又对我说,你不要欺骗自己,其实你好了一点。
   我对着胖子医生吼叫一声:“你们放我出去!”
   胖子医生微笑着说,你别急着出去,外面有什么好?外面熙熙攘攘的不安全,在这里好,这里有黑珍珠护士照看着你,这里安全、有趣——我们说说话可以嘛?说些安全、有趣的话。
   我说,你们叫王手足和我说话。
   胖子医生说,王手足有工作要做,他又不是医生,你跟他说话没用。我来跟你说说精神病吧,给你启蒙启蒙。现在的精神病医院呀,比综合大医院,比广州市中山医院还热闹,病人还多,有些病人要走后门才能进来呢,很多精神病人因为没有钱,亲朋好友又不理他们,只好流落街头巷尾,被人踢来踢去,有的还被城管队拖上闷罐车拉到偏远山区扔掉,有的活活冻死、饿死、病死,还有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死掉了,连自己和亲人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死了,究竟死在哪里——平时你没看见过公安局或民政局的人给他们收拾尸体?你是幸运的,你其实是一个正常人,你知道吗,正常人也会得精神问题,现代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生活节奏紧张了,生活压力大了,人的欲望多了,交流少了,千头万绪,麻乱麻乱的,脑子常常会出现问题。很聪明很能干的人也会有精神问题,精神问题也是心理问题,这是现代人的流行病,跟流感一样,美国总统也要看心理医生,也就是说,美国总统也会出现精神疾病,何况是普通老百姓?不怕告诉你,我在这里工作了十几年,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得了精神病,也进行过心理治疗,打过针吃过药,有什么要紧?现在我不照常给你治病吗?因此,进了精神病院你不必要感到什么害羞,精神病跟流行性感冒一样,感冒了跟正常人一样,会打喷嚏、流鼻涕,头重脚轻,有时还会神经错乱胡言乱语……精神病跟感冒是一个道理,治好了就可以出去,跟正常人一样,重新当你的厨师——听说你的理想是当一名厨师?
   我点点头。因为他猜对了。
   胖子医生似乎得到了鼓舞,又说,听说你是读过一些书的,高中毕业了,因为你知道大学里没有厨师专业,所以你没有坚持到高考……
   我大声反对:我参加高考了!
   胖子医生很满意:“很好,说明你是有文化的人,你跟我一样也是知识分子!你跟其他民工不一样,你比他们有文化,有文化的人都应该是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进了这里你得听医生的话,有什么话可以跟医生说。
   我说,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话?
   胖子医生说,那是治病的需要,治病不一定要打针吃药,通过说话也能治病,那叫“话疗”。像治你这种病,话疗很重要,比打针吃药还管用。
   “说话也能治病?你这种江湖骗子我见多了,如果你年龄再大一些,你也可以说你是广州军区的退休老军医,还给司令员治过病。”我说。
   胖子医生晃了晃吊在胸前的挂牌:“我是广州市精神病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在国际医学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叠起来有枕头那么高,算是国际权威了;我还是全国精神病鉴别委员会的委员,鉴定一个人是不是得了精神病,经常我说了算……平时,我给病人话疗是按分钟收费的,每一句话都值钱。现在你是花钱跟我说话,因此,你得相信我,诚诚恳恳地配合。”
   我似乎已经进入了胖子医生的圈套,我怎么钻进了他的圈套了呢?我使劲地摆摆头,突然醒悟说,我没有精神病,我怎么会得精神病呢?
   胖子医生说,只要是人就有可能得精神病,你不是人吗?
   我把我不可能患精神病的三条理由又向胖子医生说了一遍,胖子医生笑眯眯地拉着我的手说,马兄弟,患精神病不一定要靠遗传,不一定要遭受重大打击,也不一定需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有些人很少开心过、没有成就感、焦虑不安甚至无缘无故也会得精神病——你说说,这几年你在广州混得怎么样?累吗?烦吗?空虚吗?
   我不作回答。胖子医生说,你喜欢广州吗?我点点头。胖子医生说,你为什么喜欢广州?我说,这里人多,随便看一眼看到的人也比在乡下一辈子见过的人还多。胖子医生说,你在广州生活无忧吗?我说我天天干活,觉得很踏实,我身体强壮,我能干一辈子的活,我能给广州作贡献,我想在广州生活一辈子。
   胖子医生满意地点了点头:你真的很热爱生活。
   我说,我还想在广州买房,结婚生子,把父母也接过来住,我的妹妹马茜颠簸流离的,她应该也跟我住在一起,她也应该结婚生子……
   胖子医生很隐蔽地冷笑了一下,但我还是捕捉到了他的瞬间异常。我说,胖子医生,你不相信我能做到?
   胖子医生说,你能。
   我说,你不是要和我谈话吗?你还想跟我说什么呢?
   胖子医生满脸得意。
   我说,跟你说话比打针吃药还贵?
   胖子医生避而不答,笑眯眯地说,你从乡下到广州几年啦?
   13
   我屈指算了算,十年啦,十年来我没回过老家,没钱,怕王大可瞧不起我,不敢回去,十年间,我只离开过一次广州。
   1994年12月,临近春节了吧,别人都从广州回家过春节了,我却做着相反的事情。我想,别人都走了,广州的空间就大了,就容易找到工作。没出过远门,我得步步为营,比别人多一个心眼。但无论我再小心,还是出事了。从米庄来到广州,已经是晚上九点,乱哄哄的火车站里有很多鼠头鼠脑的人,他们想从我身上打什么主意,但我并不理会他们,给我香烟我也不接,要帮我提行李我也不给。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出了火车站,摆脱了那些居心不良的人的纠缠,我松了一口气,但一摸口袋,发现身份证不见了,我的身份证怎么会不见呢?肯定是被他们摸走了。我回头要找他们,却不知道要找哪一个。你知道没有身份证有多麻烦多危险?我急了,怎么办?不远处有两个巡逻的警察,但我不敢正眼看警察,不断用眼睛睨他们,是否报警或找他们帮忙,我抓不住主意。那两个警察也注意到我了,他们正凑在一起嘀咕着什么,他们可能以为我是坏人,因为我知道自己在火车上挤了两三天,脏兮兮的,有点狼狈。两个警察经过短暂的商量,向我走过来了。他们一走过来,我就不踏实,要跑。我跑什么呀?但我双脚不听使唤,往车站外猛跑。还没跑出广场门外,便被另外两个警察抓住了。
   我比警察先开口:
   “我是好人,你们抓我干吗?”
   那两个警察反问,是好人为什么要跑?在广州,只有坏人见到警察才跑。
   我又说:“我,我的身份证丢了,正想找你们帮忙。”
   帮什么忙呀,一个警察不屑地说,我一看就知道你是盲流,既无身份证,又无暂住证。我要争辩,但他们并不给我说话,把我推上警车。
   警车上还有几个人,挤得满满的,跟我一样都是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的人。其中一个就是候小耳。我首先认识了侯小耳。因为他就靠坐在我的身边,并尽量蠕动屁股给我空出位置来。
   侯小耳说,兄弟,你也走了好运,警察要免费为我们送一程呢,广州只有警车是免费的——你是第一次来广州吧。
   我笑了笑,迅速从侯小耳的身上找到了共同点,他像我一样,很乐观,也很天真,都把广州当成了天堂,还以为是不需要门票和通行证的。
   我和侯小耳的友谊是从收容所开始的。我们在收容所里呆了好几天,春节就在收容所里度过。我每天都跟侯小耳一起干活,打扫卫生,翻地种菜,虽然很辛苦,收容所的管理员又凶巴巴的,但我们还是觉得开心。我们都是第一次在家以外的地方过春节。春节那天,我们还喝了收容所送的潮洲米酒,有了几分酒意,我们开始怀念亲人,便开始伤感。我最怀念父母亲和我的妹妹马茜。当然,我也怀念美兰,不知道她是否还被王大可欺负,孩子听不听话,春节过得好不好,王大可的债主还追不追到她的头上,她会不会怀念我。侯小耳说,他的父母都去世了,除了一个卧床三年的叔叔没有什么亲人了,不过在广州有一个表妹。
   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是逃婚到广州的。侯小耳说,她也没回家过春节,我得写信给她,让她来收容所赎我出去。
   他说的就是凤凰。但凤凰一直没有来,他寄出去的信被退回来了。倒是马茜来得快,她很容易就证明我是她的哥哥,把我领走了,留下侯小耳。
   我离开收容所的那天,侯小耳忐忑不安:
   “马兄弟,你一走,我就不知道要被送到什么地方了,你得救我,你马上办个身份证,然后证明我是你的亲友,把我也赎出去——出去后,我带你见我的表妹。”
   那时候凤凰只是一个符号,我不必要为一个符号费那么多的周折。我说,办身份证也得一段时间……
   侯小耳凑近我的耳朵,你办个假证……
   我大惊失色,不能,那要罪加一等。
   侯小耳突然呜呼地哭了起来,挺可怜的。一个人在外挺不容易的,何况又在收容所里。我对侯小耳突然起了恻隐之心,或许感觉到他和我的命运连在一起,我对马茜说,你帮他吧。
   马茜对侯小耳没有多少好感,因为一个大男人哭天抹泪的有什么前途?广州没给心理脆弱的男人留有位置。
   马茜很不耐烦地对侯小耳说,你哭什么吗?哭能哭得出去吗?
   侯小耳立马停止了哭泣,眼睛红红的看着马茜,像要吃奶的样子,一副衰相。
   马茜进了收容所的办公室,一会便出来,拉起我就走。我说,侯小耳怎么办?她没有说。当我们走出收容所门外的公共汽车站的时候,侯小耳追上来了,不断地向马茜鞠躬道谢。马茜说得啦,不用谢啦,你烦不烦。但侯小耳还是不断地谢,把候车的人都逗笑了。
   马茜要回到她的制衣厂上班了。我没有地方可去,侯小耳也没有地方可去,我们在公共汽车上想了一个下午,决定投靠他的一个在石牌东路开废旧物资收购站老乡。
   在侯小耳老乡那里,我干了一个月,干不下去了,老板又凶又苛刻不算,还要我们晚上去偷建筑工地的东西。我和侯小耳经常趁夜深人静,潜入建筑工地把那些钢筋呀、铁钉呀什么的偷回来,有时候一个晚上得光顾三四个工地,干活干到天亮,好几次,我们差点儿被工地的民工抓住了。一抓住,肯定少不了一顿打。我跟侯小耳说,我不干了,偷鸡摸狗的事我干得别扭,在广州,我得光明正大地做事,对得起天地良心。
   侯小耳觉得我的话有道理,有一天,跟着我跑了。后来,我们在一家专门疏通下水道的公司干过,整天在臭气熏天的下水道里清除垃圾、污泥,有一次,地面上的工友叫我们深入到下水道深处,我们没有经验,拿着水管和工具就往深处里走,走走头就昏了。我说,侯小耳,我昏头昏脑的,你怎么样?侯小耳说,我也是。我们马上明白,下水道里有毒气,我们赶紧回头,但还没走到出口,侯小耳就昏倒了。我在下面大声叫喊,但才喊两声,我也昏倒不省人事。如果不是上面有人听到了我的喊声,我们就没命了。
   14
   胖子医生说,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我说,后来换了很多地方,干了很多不同的活。我把赚来的钱都用在买假证件上了,在收容所里就暗暗下了决心,我一定要把世界上所有值钱的证件都买到手。我买的第一个证当然是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号码、出生年月、地址什么的全是真的,但它仍然是一个假证。后来,只要有钱,我就买证,于是我有了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大学学历证、广州市户口薄甚至军官证,随身携带的证件越来越多,我成了广州城证件最多的人,包括后来的高级厨师证。有了证件,我心里就踏实,就有安全感,他们需要什么证件,我就给他们什么证件,我只想留在广州,不再被送进收容所,还能混上一口饭。我用那些证件骗过工头、骗过城管、骗过保安,也骗过警察,没碰过钉子,他们都信以为真,唯独在中国大酒店,我栽了。不过,这是我第一次拿着假证件去高级场合求职,怪只怪我好高骛远,想一步登天,但关键是碰上了王手足这个倒霉鬼,是他坏了我的好事,让我的理想毁于一旦。他是我的仇人。
   胖子医生说,你在广州失业几回啦?
   我说,数不清,谁去数呀,你以为自己是博士毕业生呀,只有大学生才记录自己的失业纪录,我是民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茅厕的地方就拉屎,有床板的地方就睡觉,从不计较。
   胖子医生:挨拖欠过工资吗?
   我说:废话,教师的工资有时都不能按时发放,何况是民工。
   我告诉胖子医生,1998年,我在汕头佬承包的工地,辛苦干了一年,竟然一分钱没得。工头不肯给我们发工资,他欠我四千元工钱,民工们想造反,要揍一顿工头,然后把工地洗劫一空。但我不赞成这样做,违法犯罪的事,我不能做。他们问我那得怎么办?我爬上高高的大楼,那是我们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大楼,站在楼顶,我要往下跳。从四十一屋的大楼往下跳。我已经走到楼檐边上了,一只脚悬在空中……
   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很多新闻记者和市民把大楼包围了。警察也来了。后来,我的照片上了各大报纸,但他们用黑粗线遮蔽了我的双眼,你肯定看不出来那照片上的民工就是我。再后来,我把那些报纸给我的朋友看,他们也看不出来:
   “呸,你怎么敢爬上那么高的楼?”
   我告诉他们,我曾经在一棵有二十层楼高的桉树上度过了三天两夜,像一只鸟睡在树上。但他们更加不相信,他们说只有神经病的人才那样做……
   胖子医生愉悦地笑了笑。
   “他妈的我又说错话了,我一整天都在上你死胖子的当!”我自嘲。
   胖子医生说到了两个外国人的名字。尼,采。弗,洛,伊,德。好像他跟他们很熟。
   我说你不要跟我说玄乎乎的东西,屁越响亮越好,话越简单越好。
   胖子医生愣了一下,换了一种语气说,那,你是不是一直在拼命挣钱?你觉得你的生活紧张吗?如口袋里的钱够不够用?
   我说,我口袋里的钱像老太太的奶头,老挤不出奶水。
   胖子医生身边的黑珍珠护士被我的幽默击中,扑哧一下笑了。我挺得意。我是一个很有幽默天才的人,你们为什么不笑呀,我真的会幽默。
   胖子医生说,我看你的嘴巴不停地动,像缝纫机一样,你为什么喜欢自己跟自己说话?
   我有点生气了,把嘴巴凑近胖子医生的脸,严肃地告诉他:他们都不跟我说话,不让我说话,我只好自己跟自己说,我说给我自己的耳朵听,我一只嘴巴说两个人的话,我的左脑跟右脑争权夺利乌烟瘴气,家丑不外扬,关起门开家庭会议,我自己跟自己争吵,嘴巴长在我的脸上,又不是长在你的脸上,你管不着——不过,有时候连我自己也管不着。
   胖子医生轻轻地把我的脸推开,用洁白的纸巾把溅到他脸上的唾沫擦拭干净,像拭拭去汗水一样。他是一个性格温和、很有耐性的、素养极高的医生,而且年纪是那么的轻,看上去还相当英俊,就是胖了一点。
   胖子医生又问,你有自卑心理吗?比方说,认识凤凰的时候你感觉到自己配不上她,必须马上当上高级厨师才门当户对;走进中国大酒店的时候是不是心里虚得很,左顾右盼,看到保安王手足双腿发抖,害怕他拦住你问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是不是小偷?弗,洛,伊,德,说……
   我不承认自己自卑。我自卑了吗?好像没有,我为什么要自卑?但胖子医生猜测得并没有错,当时的情景确实是这样,甚至紧张得被榨出汗来,颈背的汗水一直往胯下奔泻,像是小便失禁。但我不向胖子医生承认自己自卑。听说胖子医生是心理学博士,即使你穿上厚厚的铠甲也能看透你的内心。我不喜欢像巫师一样的人。
   胖子医生喝了一口水,接着问了很多问题:被克扣过工资吗?被人打过吗?吃过别人扔掉的剩饭吗?想过拥有广州市的户口吗?想过在市中心买一幢房子吗?想过开着一辆宝马衣锦还乡吗?还有……想过抢银行吗?性自慰过吗?偷窥过女人洗澡吗?弗,洛,伊,德,说。
   ……
   我的思想被牵着走,整个身心都快被这个死胖子控制住了。我打断他说:“不要问啦,再问下去我连你也杀!”
   胖子医生或许看到了我目露凶光,便暂停了自以为得意的提问。我觉得胖子医生把话题扯远了。其实他问的问题我都经历过、都想过,甚至比这更多,这些问题就是我在广州十年历史的浓缩,问得轻巧,却不堪回首,我的尊严都在这十年里丢得差不多了,我总有一天要全部甚至加倍要回来。然而,戴着厚厚的眼镜的胖子医生就像我脑袋里的那个人一样,知道我所有的秘密;他又像一个入室盗窃者,摸清了我糟糕的丑态百出的房间的底细,并拿走了唯一值钱的几件东西,真令人沮丧。
   我说,胖子医生,你把我送到仇人身边,王手足是我的仇人,现在他过得比我自在。
   胖子医生谆谆善诱地说,王手足怎么是你的仇人呢?像你这种情况,本来也经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你的内心已经装着一个炸药包,只要碰到一点火星,它就会爆炸,即使王手足不打你,你也会发疯——刚好是王手足打了你一巴掌(据说只是轻轻的一巴掌,像为你赶跑一只苍蝇那样——酒店的保安是不准打人的,王手足打了人便被开除了),其实,那时候你已经是一锅99度的水,再加一把火便沸腾了——即使一只蚊子不小心叮你一下也会疯。
   我摸了摸我的心。它跳得特别快,特别有力,像一只青蛙不断地往井外跳。
   胖子医生说,我给你分析一下,弗——洛——依——德称为精神分析法……你的出身不好,在贫困的农村长大,生活艰苦,你没有疯掉;高考落榜,你一下子绝望了,你没有疯掉;一个知识分子被一个杀猪的王大可赶到树上,没有立足之地,丢尽了你的脸,你没有疯掉;刚到广州警察把你抓走,后来马茜被人欺负,你为了立足广州拼命干活赚钱,付出那么多但得到的那么少,你没有疯掉;你把十年所赚得的三万七千块钱交给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那个朋友卷款潜逃,你又回到一穷二白,你依然没有疯掉;你想到中国大酒店当厨师,功亏一篑……你似乎都挺住了,你觉得自己应该叫马坚强!但是,你认真想想,你真的挺住了吗?我看未必,你把屈辱和挫折都埋在心里,自欺欺人,你在自己的地里撒下许多油麻的种子,慢慢地,这些种子发芽了,长高了,疯狂地生长,在你的心里乱拱,要把人拱得人仰马翻,那是你的内心在暴动,你受不了了,你再也压制不住它们,你就这样疯掉的,跟王手足没有关系,他只是跟你有缘分,轻轻叮了你一下……
   胖子医生从怀里掏出一只鸡蛋,放在板凳上,用手轻轻一压,鸡蛋啪一声破碎,飞溅开来。胖子医生说,你看,你本来是一只很好的完美无缺的鸡蛋,但只需轻轻一压,你便支撑不住了,终于破了,破了就破了,是鸡蛋总有一天会破的。
   我当然要争辩:“我不是鸡蛋,我是石头。”
   胖子医生说,你不要争辩了,石头比鸡蛋更容易破碎——一个人患上精神病的原因很多,像广州市的灯饰一样五花八门,又像花一样千姿百态,现在城市的精神病人比乡下多多了,失业的、失意的、失恋的、赌输的、破产的、丢官的、离婚的、死了老婆的、中了大奖的、被冤枉的、吃错了药的、受了惊吓的,还有工作压力大的、异想天开的,等等,都有可能变成精神病人,外面有许多民工和穷人,包括富人、白领阶层,还有那些当官的、当警察的,很多都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他们都是一只只再也经不起敲打的鸡蛋——他们有的已经患上了精神病,只是他们不知道或者不愿意治疗而已。你别看有些人衣冠楚楚、满面红光、春风得意,其实他们的精神不健康,有病,他们应该到我们医院来治疗,跟我谈谈。在我们医院里,有许多病人就是无缘无故患上精神病——不同类型的精神病,他们中有当过大官的,有发过在财的,也有曾经大红大紫的,还有诗人、教授、科学家,他们都跟王手足没有关系,甚至都不知道王手足是谁,你怎能全怪王手足还要杀了他呢?
   我说,你是专门欺骗精神病人的,我说不过你,我就是要杀了王手足——王手足是你什么人?
   胖子医生苦笑着,作出无可奈何的样子,示意黑珍珠护士给他药。黑珍珠护士把药递给他。他又把药送到我的手上,诱我吃了它,像吃糖果一样。黑珍珠护士把一小瓶子水送到我的嘴边,她装模作样地晃了晃瓶子,是告诉瓶子里的水没有毒,是安全的普通的水。我本能地张开了嘴巴,胖子医生抓住我的手把药倒到了我的嘴里。黑珍珠护士瓶子中的水哗啦哗啦地流进了我的喉咙,药片也被跟着水流进了肚子。胖子医生满意地摸了一把我的头,叫我躺下睡觉。我同意,因为我和胖子医生一样也累了。胖子医生和黑珍珠护士说说笑笑地走出了房间,看上去他们满怀信心,又十分暧昧。我躺在床上想,我怎么会任胖子医生摆布呢?万一他把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怎么办?更有甚者,他把我剁了,分成十二块,把我的五脏六腑挖卖了。我突然醒悟,原来我的脑子还没有归我所有,它,还有我的身子已经全部被胖子医生控制了。作为交换,套在我脖子上的链条已经被拿掉,在这间房子里我是自由的,我说不出有什么不满意。
   此后每天差不多固定时间,胖子医生都会照例打开铁门进来,坐在我的对面,和我谈话。他说话的时候大多时候是和颜悦色、和风细雨、谆谆善诱,有时候却是高谈阔论、天涯海角。有时候他很幽默,说些不着边际的笑话给我听,我常常会被他逗笑。胖子医生的主要工作似乎便是跟我说话,这样的工作比厨师更轻松,更体面,比当警察更舒服。跟病人说话也算工作,天底下还有这种好职业!我也喜欢这种职业,因此有时候不得不羡慕胖子医生。但我想,妹妹马茜花那么多的银两雇用一个医生跟我说话,我认为太过浪费了,因为我们的财富还没多到花钱请人陪聊的地步。但幸好说完话后,黑珍珠护士还照常给我吃药,后来还打针。她说这些药和针水是从国外进口的,比黄金昂贵。因此,我相信吃药打针只会使我的身体更加强壮。
   15
   听说,我在精神病院里已经呆了两个月零六天。但我感觉不到时间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在这里,我回想了一些生活的片断,我开始在我的脑子里写回忆录了,我发觉,我的十年经历能写成一部厚厚的书,比如在广州受过的那些苦,被骗、挨打、挨饿、背麻包、睡街头……好多好多的苦,我把它们相加起来,一项一项相加,十年啦,把十年来受过的苦用数学的方式把它们相加,我把这个算式计算了一个多月,算得我筋疲力尽,感觉到这是世界上最长的算式,可以把广州城围绕一圈子了。最终,我还是把结果算了出来,那就是“千辛万苦”。有一次,我整整一个月找不到活干,正好马茜从东莞过来找我,她说她失业了,被人欺负了。我说,谁欺负你了?马茜不愿意说。我逼着她说,她却死活不敢说。那天晚上,我们兄妹无处落脚,就在咸鱼里(就是现在的聚德花园旁边,那时候聚德花园正开始拆迁)一间被拆了一半的房子里住。结果半夜里被几个酒鬼缠上,我被他们放倒在地上,嘴巴里塞满了泥。马茜被他们胡摸了一通,幸好没有强奸。听到了有人呼喊,他们逃跑了。我腰间有刀子。我想追上去捅倒他们,但马茜拉住我说,只是摸了一把,什么东西也没拿去,算了。马茜眼眶里满是泪水。她多么委屈多么辛酸啊!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甚至受过的很多苦我都可以忘记,唯独这件事一直铭心刻骨。现在躺在精神病医院里,即使头脑里有一千个嘴巴在争吵,我也记得这件事。我还努力回想其它的一些往事,但支离破碎的,想起来有些费劲,越想越乱,脑子一乱我便要大声呼喊。我的隔壁也经常有人尖叫,但没有我的声音大。我常常想念我的妹妹马茜。她是我的亲人,我没有照顾好她,我对不起她。
   
   马茜和侯小耳前后来了三次看我。第一次是在我砸烂医院的玻璃窗之后,马茜来向医院赔礼道歉并预交医疗费;第二次是来给我的治疗方案上签字,她似懂非懂地同意了,结果给我带来了多次电击的痛苦,幸好她没有同意医生给我破开头颅,在脑子里寻找坏掉了的或者说短路了的神经线;第三次他们听胖子医生说了一通之后,决定对我的治疗效果作一次测试。胖子医生给我一张写满试题的试卷,让我填写。
   我看了一下试卷。这份试卷和我入院时的试卷一模一样。试题都是选择题。每一道试题都是“假如……你还想杀人吗?”之类的问题,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我想杀人。”也许是他的权威和辛勤付出被无情戏弄,胖子医生觉得很没面子,无可奈何地收起试卷,摇摇头,对马茜说,我院对马强壮进行了多次集中会诊,他得的是“偏执症”,快到偏执狂的地步了,比抑郁症、癔想症、花痴症、强迫症、癫痫病都难治,医学界认定偏执症是所有神经症中比较难治疗的,可能一辈子也治不好——你们有那么多的钱住院吗?马茜有点怀疑胖子医生的医术,近似赌气地说,假如他真的杀了王手足,病会好吗?胖子医生惊诧而生气地看着马茜,你是正常人,怎么能说这些不正常的话呢?
   马茜说,钱,我们会想办法,我哥的病,你们也想点办法,医学发展速度比传染病还快,办法总比困难多。
   看来马茜是要千方百计拯救我,侯小耳也跟着着急,他搔了一下头,突发灵感说,我找王手足谈谈,让他给马强壮道歉,也许对他有帮助。
   胖子医生说,我已经找过王手足了,连院长也出面了,他就是不肯道歉,真是一个比一个犟。
   侯小耳说,照理说,我们可以起诉王手足,要他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
   我说,你们别忙了,即使王手足扛着一箩筐的钱给我下跪叫我爹也没用,钱和道歉根本就没有用,我就是要杀他——你们不知道,当年我杀猪的时候,那些猪乱哄哄的争着向我叩头喊我亲爹,从早喊到晚,从猪栏喊到肉台上,我都没有心软,照样白刀子入红刀子出来,因为我要不了那么多的儿子,我不需要那样的儿子。
   胖子医生悄声对马茜说,你看,这就是典型的“偏执狂”,认准了的事,一列火车也拉不回头,现在他最适合跑步,不断地跑,如果没隔着南海,往南他一口气能跑到新加坡。
   马茜同意胖子医生的说法,我哥一直都这样,从未屈服过,死犟……
   胖子医生说,在我们这里,只要有恒心,人的性格是可以改变的,甚至理想也可以改变。我觉得胖子医生有些可笑了,我有坚定的理想,你怎么能改变?胖子医生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精神病院是最有可能发生奇迹的地方。我突然对奇迹产生了期待。我对马茜说,我还愿意呆在这里,我想看看胖子医生怎么创造奇迹。胖子医生说,你错了,不是由我创造奇迹,奇迹是由你们患者创造,你们才是精神世界的主人。胖子医生不是吃素的,他真能说。马茜再次掏空腰包后,我又继续在这里呆下去。
   胖子医生说得没错,我才是精神世界的主人。我的精神太丰富,大脑比天大,装下了整个宇宙,幻想天外全是外星人,还担心火星撞地球,正好撞上南海,海啸吞没广州,我和凤凰借助一条舢板逃生,在舢板上我们开始了第一次做爱……开始我还苦思苦想的,没完没了地想,越想越烦燥越兵荒马乱,后来胖子医生对我说,你的精神世界太辽阔了,即使是如来佛祖也没你的辽阔,你不是如来佛祖,你肯定约束不了,鞭长莫及,管不到的东西就不属于你,就是空中楼阁,如果你想把它变得狭窄一些,再狭窄一些,我还可以帮你。我觉得胖子医生说得有道理,自己约束不了的世界即使再辽阔也没有用,就像凤凰,现在在哪里都无法知晓,局势并不掌握在我手里,倒不如收缩一下,把一切掌握在手掌心。我对胖子医生说,我相信你,就按你说的办。于是,他们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天天被劝导按时服药、打针。胖子医生给我吃了很多的药,还让黑珍珠护士把又长又尖的针头接二连三地插进我的屁股。我的身体开始剧烈地发生了变化,精神世界也不断地颠簸、萎缩。果然过不了多久,我的精神世界便变得很狭窄,从天上回到了地下,从世界回到了广州,从广州回到了精神病医院,最后就是一间小小的病房。脑子里风平浪静了,静悄悄的,像蜗牛的肚子一样窄小,好像不运转了,想不起谁,记不起父母的名字,对着床我记不起它是一张床,也不知怎么样称呼窗户、门框,分不清黑珍珠是不是凤凰,甚至胖子医生叫马强壮的时候意识不到他是在唤我,我根本想不通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谁是我的亲人和敌人,我的智商忽然降到了三岁孩子的水平,还要往下滑,四面楚歌……
   胖子医生说,如果还嫌你的精神世界过于辽阔,我还可以把它变得更狭窄一些。我一阵惊慌,忽然意识到我的精神世界不能再萎缩下去,再萎缩就是苍白就是荒漠,就是一个死人了。危险!阴谋!有人在毁灭我的脑袋,首先毁灭我的精神世界。我赶紧说,我的精神世界太小了,小得可怕,小得都装不下我自己了,我要变大一些,你给我变得大一些,让王手足、凤凰、美兰、我的亲朋好友,还有米庄、广州市以及我的理想,统统回到我的脑子里,我要把他们装在脑子里,我宁愿兵荒马乱……胖子医生说,你有这种想法很好,说明你很聪明,对自己很有信心,你离创造奇迹不远了。我说,我不需要什么奇迹,我需要的是恢复我的精神世界,让它比房间大,让它变得辽阔,像过去一样辽阔。胖子医生说,就按你的要求做吧,我们医院比其它医院更受患者欢迎的原因是,我们以人为本,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精神比肉体重要,我们改变不了你们的肉体,但可以改变你们的精神,你们的精神世界要多小就可变得多小,要多大就可以变得多大……
   于是乎,胖子医生又给我服颜色和味道都截然不同的药,黑珍珠所更长更大的针管插进我的体内,我的精神世界出现更剧烈的颠簸,不断地膨胀、蔓延,像五马分尸,不对,像什么呢?说不清楚,反正失散多年的亲朋好友重新回来了,米庄、广州重新清晰起来……我知道,我熟悉的世界经过千辛万苦重新回来了。但我身心疲软,像被什么东西镇着,没有了杀人的冲动,即使对面站着王手足。
   有一天,胖子医生摸了摸我的脑袋,用电筒照了照我的眼睛,说,很多患者的精神世界萎缩、坍塌以后再也恢复不过来,像得了痴呆症,你却恢复得很好,你正在不断地创造奇迹,你可以走出房间,出去散散步了。
   16
   医院很宽畅,像花园一样有一些树,但更多的是草皮。院子里到处都有一些呆子或疯子在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也有独自傻笑、自己跟自己说话的,他们和我一样穿着蓝色的干净的衣服。有几个保安散落在他们中间,看似闲悠实际上内心紧张。能在这里看到那么多不正常的人我很高兴。我像漫步在一个陌生的世界,却又异常亲切。我随便走走。他们中间有人对着我目光呆滞地笑,一直不停地笑,不禁毛骨悚然。其实我头脑清醒,只是有些迟钝和麻木,手脚也不利索,我不知道别人看我像什么,我感觉到自己像一蹲僵尸。好在我还是自由的,我想向东没有人强迫我向西,我想说话没有堵塞我的嘴巴。但好像有一个保安暗中跟随着我,或者旁边的患者就是保安伪装的,是暗探、卧底。我坐在一张石头条凳上,看草坪上的病人像一根根木头一样走来走去。一个老妇病人走过来坐在我的旁边,她对着我阴阴地笑。我也对她笑笑。她竟走过来理直气壮地坐在我身边跟我说话,好像我是她的儿子一样。她的身上散发着香水味,细嫩、白净的皮肤显示出她先前应该是一个贵妇。但我认为住进这里的人都是一样的,没有贵贱之分,都是精神病人。而且我自认为,我跟其他病人是不同的,医生说,我是一个处于正常人与精神病人之间的人,也就是说,一只脚踩在正常人的船上,另一只脚踏在精神病人的船上,而其他病人都是百分之一百的精神病人,他们需要漫长的没有尽头的治疗,而我是不需要太多治疗的,只需要杀掉王手足就可以的。王手足是最好的药。
   “你知道他是怎样疯的吗?”老妇侧着身指着站在远处的一个男人对我说,却又匆匆回答自己的问题,“新婚之夜他发现自己的女人不是处女,就这样疯啦,一个人要发疯就像感冒一样容易。”
   那男人头发光亮,气度不凡,到了这里仍西装革履,他应该是官员才对,怎么会是精神病人?“处女有那么重要吗?”老妇又指着另一些男男女女,她想告诉我,她都知道他们是怎样疯的,好像她才是这所医院的院长。
   我搭讪说,我们米庄马参天的女人丢了一只养了五六年的老母鸡,像弄丢了自己的孩子,竟然也疯了,把一块黑色的石头当成老母鸡放在锅里煮,还分给我们家一碗。
   老妇突然说到了我:“你也是神经病?”
   我坚决否认说,我不是真正的精神病,别人说我是精神病,但实际上不是,至少我跟你不一样。
   老妇不服气说,那你为什么住在这里?
   我说,我的妹妹马茜交了一堆钱给这间医院,我就能住进来了,像中国大酒店一样,只要你交得起钱,谁都能住。
   老妇笑嘻嘻地说,看来你是死了老婆才疯的。
   我说,我还没有结婚,我将来的妻子可能是一个叫凤凰的女人——你知道中国大酒店吗?如果你知道中国大酒店的话,也应该知道凤凰。
   老妇痛苦地想了半天也想不起中国大酒店,尽管她可能去过一百次那里——她就是胖子医生所说的那类人,精神世界曾经像太平洋一样辽阔,但经过治疗,萎缩了、坍塌了,再也恢复不过来,当然就记不起中国大酒店了,更遑论其它。她费了很大的劲在想,我不忍心让她受苦,对她说,不要再想了,给你再多的时间也不会想起来了。但奇迹发生了,她突然大声地吼道,我不知道王手足,但我知道中国大酒店,去年我儿子在那里摆结婚宴,十楼、十一楼全是我们家的客人,广州市的公安局长也来了,警车摆满了停车场,为了给警车清道,酒店的保安跳上跳下的怎么也忙不过来。
   看来她突然间便恢复了记忆,坍塌的世界重新砌起来了。她开始喋喋不休地说她重新记起来的东西,要一下子全告诉我。我不耐烦说,那你总该认识王手足吧?门口那个保安,高高瘦瘦的,见条狗也点头哈腰,腰间晃着一根电棒,看上去像个警察,实际上只是个保安——如果你揭开他的帽子,能看到他的癞皮头。
   老妇遗憾地摇摇头,表示她不认识王手足。但她自豪地说,“我儿子是当警察的,才二十九岁,如果去问他,他肯定知道王手足,可惜,他死啦,被坏人打死的——一个癫佬用铁锤从背后砸碎了他的脑袋,脑袋都坍塌了。打死我儿子的那个癫佬就在那边,没人知道他是怎样疯掉的——一个大男人也会疯?我说他是装疯卖傻吧。”
   我吃惊地往老妇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高大粗壮的汉子蹲在一根白色的石柱下,双手抱胸,像在寒风中一样浑身颤抖。就他一个人,没有人靠近他,再仔细一看,他的双手是被狗链锁着的,他跟石柱紧紧地连在一起。我回过头来看着老妇。老妇突然嗡嗡地哭了,要扑在我怀里。我赶紧躲开。那老妇看我不理她,竟陶然大哭。我说,你不要哭,我帮你骂他一顿。她还是哭。一个护士匆匆走过来,轻轻地劝慰她,她便乘机扑在护士的肩头上呜呼痛哭,一脸鼻涕。她哭什么呀。我没哭。但我也伤心了。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那个杀死了老妇的儿子警察的高大男人面前,想为老妇训斥他一顿。
   “喂,癫佬,你怎么变成这样?”我远远地试探着问,心里发毛。
   那男人抬眼瞪了我一眼:“你叫我癫佬?”
   我不必要否认:“进了这里的人差不多都是……但我跟你不一样。”
   那男人生气地抖动了一下铁链说:“你为什么跟我不一样?”
   我说:“我是一个知识分子,比你有文化,我没有杀人。”
   那男人突然兴奋起来:“你真是知识分子?”
   这一问,我竟怀疑起自己,但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那好,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能回答得清楚就算你是知识分子。”男人说。
   我屏息倾听。
   男人想了想,得意地说:“几年前我跟一个寡妇结了婚,她有个已成年的女儿,后来我父亲和我妻子的女儿结了婚,我女儿成了我的继母,我父亲成了我的女婿。后来我妻子为我生了个儿子,他是我后母同母异父的弟弟,我儿子管我叫爸爸,我管我儿子叫舅舅,我女儿又为我父亲生了个儿子,他是我的弟弟,但他必须得叫我外公,同时我是我妻子的丈夫,我妻子即是我后母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那我是什么……
   我一下蒙了,晕头转向的:“太复杂了……”
   那男人哈哈大笑:“知识分子,想不明白是吧?不过不算丢人,连胖子医生也想不明白,我,就是想这个问题想疯掉的。”
   在男人的嘲笑中我拨腿便逃。打死我也不会再想这个问题,想多了谁都会疯掉。
   “不过,我现在终于想明白了。”那男人大声对我说,“我是我自己的外公!哈哈……”
   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我懒得理他。我是在门口内侧的两棵芒果树之间看见了王手足。说得准确一点,是他先看到了我。他正在用水擦拭围墙上的涂鸦,一回头便看见了我。他扔下湿毛巾,右手警觉地按在电棒上端,像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察。
   “马强壮。”王手足笑眯眯地喊。
   我抬头歪扭着脖子盯着墙上的涂鸦。那是一行不明显的字,暗红色的,好像是用血写的,经王手足用水擦洗,到底是有些模糊了,因此我看了很久才看清楚,写的是:
   “我要变性!!!!!”
   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和五个浓重的感叹号。写得很从容,也很大气,跟我们乡下写在墙上的计生标语一样。估计是一个男人咬破手指头写上去的,女人可没有这种勇气。光滑的墙壁也让我萌发了写字的冲动,我看看自己的手指头,却胆怯了。
   “你是马强壮,难道说你已经忘记自己是马强壮啦?”王手足说。
   我突然明白王手足是在叫我。我说,我本来就是马强壮,你是王手足,中国大酒店的王手足!
   王手足笑嘻嘻地说,我都叫你几遍了,我以为你变成痴呆了——还好,你的记忆力不错,很多病人在这里呆久了最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看上去你精神好多了,说明这间医院很适合你。
   我说,我本来就是正常人,如果我不老是想杀了你,我就不是精神病人了——但我老想杀了你。
   王手足说,你还想不通?医生给你打针吃药了吗?奇怪,很多病人打了针吃了药后连鸡都不敢杀、见血就晕,干吗就你犟!
   我想争辩,但找不到语言,我的脑袋里突然又空荡荡的,剩下不到几个词语可供使用了。我有些焦虑。我抓自己的头,搜肠刮肚。我连自己的手都抬不起来,怎么能杀人呢。我沮丧地低下头。
   如果不是凤凰的出现,我的病情也许就被药物永远地成功压制住,很快便回到正常人的行列中去。但凤凰在铁门外的喊叫使我病情突然间爆发。
   我沉浸在没有语言的苦恼之中,突然听到有人叫王手足。我抬起头来,医院大门外,有一个女人隔着高高的铁栅栏对着王手足喊,还挥舞着手。这个女人使我眼前一亮。我太熟悉她了,太想念她了。是谁把她送到我的身边?
   我脱口而出:凤凰!
   凤凰离我比离王手足还近。她的头发扎起来了,露出细嫩的脖子,我终于看到了她的右脸。她的右脸跟她的左脸一样漂亮。
   凤凰惊讶地看着我,似乎并不认识我。我语无伦次地说,凤……凰。
   凤凰警戒地说,你是谁?
   我说,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凤凰生气地说,怎么回事,老是有人以为我是来找他的——我找的是王手足。
   王手足兴冲冲地走过来,对凤凰说,今天我跟别人换岗了,科长让我帮忙擦洗墙壁,那些神经佬又乱涂乱画了,快下班啦,钱寄回去了吧?
   凤凰说,寄了,我妈好了点——对了,我们的房租也交了——这是你的药,你又忘记随身携带了,你得按时服药。
   王手足接过药,满足地笑了笑,下班后我跟你一起回去。
   凤凰宛尔一笑,给了王手足一个很厚重的媚眼,转身要走。我赶紧对她说,我叫马强壮。
   凤凰鄙夷地说,我不认识你——王手足,你们这里的人跟正常人就是不同,看见谁都要自我介绍一番,真烦人。
   我的脑袋突然膨胀,嗡的一下子爆炸了,里面重新充填了声音和喧嚷。那个人又回来了,他哗啦哗啦地说着话,好像隔了那么久不说话,要把损失补回来似的,不说不成了。
   兵荒马乱的。我心里。
   我的脑袋又又不属于我自己啦。轰隆一声,我忽然浑身流满了力量,猛地冲上去抓住王手足,一把将他放倒在地,要把他塞进泥土里去。他的电棒灼伤了我的眼睛,那是王手足耀武扬威的武器,我必须剥夺他的武器。但他拼命保护腰间的电棒,像警察保护他的枪。我们扭打在一起。凤凰掂量王手足不是我的对手,发疯地摇撞着铁栅栏,惊叫着救命。我妒忌这种声音。我不想让王手足也发出这种声音,因此我狠狠掐住了王手足的喉咙。凤凰哀求我:“马强壮,不要……不要……”她的手穿过铁栅栏,想帮王手足一把,但她没能遂愿。她越是这样,我掐王手足就越紧,我的手都快吃进他的脖子里去了,他的脖子很快就要断了。王手足的脸色灰暗,眼珠子翻白,身子软下来了,像一只断了气的鸡。但不知谁在我的脑后突然袭击,我突然倒下,重重地瘫在地上,浑身抽蓄。六七根电棒在我的眼前晃荡,一阵乱棒……
   我一下子昏了过去,掉进了深不可测的深渊。
           17
   这一觉我睡了很久。我也不知道究竟有多久。在这过程中,我做了很多的梦。我的头脑里好像有一千个人在同时做不同的梦,色彩斑斓的、千姿百态的、枝繁叶茂的、奇形怪状的、荒诞的、破碎的、简单的、沉重的、美好的、恐怖的、哭的、笑的……反正很多,我一辈子也没有做过那么多的梦。在这个闷热的下午,我突然发出惊叫,那是巨大的、慌恐的尖叫。那声音把整个精神病院都震动了,估计他们从来没听到过如此尖锐的喊叫。胖子医生急急忙忙跑进来,又给我擦汗,又给我喝水,还不断劝慰我。
   我的心在啪啪地狂跳。我的衣服都已经被汗淹湿透了。
   胖子医生说,要镇静,不要怕……
   我抓住他的手,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冰冷。我颤抖着、蜷缩着,身体轻飘飘的快要飞到天上去了。
   我说:“我是不是在法场上?”
   胖子医生惊疑了一下:“不要怕,很快便会没事了。”
   我说:“我会不会被枪毙?”
   胖子医生说:“你是精神病人,犯什么罪也不会被判刑的。”
   我说:“我杀了王手足,是的,我杀了他,我先扇了他几个耳光,打歪了他的嘴巴,然后拧断了他的脖子,喷了许多的血,他的头被我扔到臭水塘里了,臭水塘都变成了红水塘,一群鱼来抢吃他的头颅……”
   胖子医生说,你力气真大。
   我说,我痛快,但也害怕……
   胖子医生坚定地说,不要紧,没有法律给精神病人判刑,你看,你还平平安安地在这里养病,跟没杀过人一样,没有警察来找你的麻烦,这是精神病人的好处。
   我如释重负地说,幸好我是精神病人,胖子医生,你得证明我是精神病人,我本来就是精神病人……
   那个我熟悉的黑珍珠护士远远地站在门外,脸上挂着若无其事的微笑。我对她说,你也得证明我是精神病人。那黑珍珠护士这才慌乱地点了点头。我便胜券在握地向胖子医生要药:“现在,我要吃药。”
   胖子医生惊喜地把一大把药交到我的掌心。吃完药后,胖子医生让我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其实精神病人有很多正常人所没有的特权……”
   我庆幸地握紧拳头,感激地看着胖子医生和黑珍珠护士。他们走后,房间里又恢复了空荡荡的样子,我又惶惶恐恐地回想刚才杀死王手足时的情景。那是多么灿烂的情景。我的力气要多大便有多大,一把便将王手足的脖子拧断了,像杀死一头猪一样。拧断了一个仇人的脖子,我身心大悦,脑子里嗡嗡的响声逐渐隐退,像一支千军万马的军队打了一场胜仗后鸣金收兵一样,我的脑子似乎又属于我自己。
   但痛快后我竟很快便有了一些惋惜。惋惜来得太快了些。我想去看看杀人现场,也许那里还有血迹,墙壁上也应该有。但胖子医生不准我去看:
   “看了会做恶梦的。”
   门被重重锁住,我出不去。
   18
   杀了王手足后不久,胖子医生又迫不及待地拿了一份试卷让我填写。题目与上次的有很大不同。它从不同角度问我,你杀了王手足是 “快感”、“害怕”、“后悔”,还是“希望再杀死他一次”?我没有选择,耷拉着头,懵怔怔地盯着胖子医生,口水从嘴角边流下来,嗒嗒地滴在试卷上。胖子医生高兴地说:“出乎意料的是,你的病情已经大有好转。”于是,我又能天天坐在草皮上晒太阳。太阳炽烈的时候,我躲在墙脚下,看形形式式的病人像机器人那样笨拙地自以为是地走来走去。麻雀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一朵花连着另一朵花。有时候我想起王手足,情不自禁地来到医院大门前,徘徊在过去的凶杀现场。当然那里已经没有一丝血迹,连杂草也没有,墙脚下经常躺着一个呆笑的精神病男人,一个令人十分瞧不起的男人。臭水塘不臭了,瓦蓝瓦蓝的,有几棵雪白的莲花在平静地开放。
   我竟有点怀念凤凰。
   没有了王手足,她怎样生活?
   在我越来越怀念凤凰的时候,马茜抓着六千七百元的医疗收据,一声不哼地来到我的跟前。
   “哥,医生说你的病好了很多了,你再坚持个把月就能痊愈,妈说了,一定要治好才出院,家里砸锅卖铁也要把你治好。”
   后来我才知道,家里根本就不知道我得了病,马茜为医治我的病,花掉了她和侯小耳的所有积蓄,侯小耳还从乱七八糟的人那里借了一笔款子塞给马茜。我把马茜送到医院大门的时候,依旧习惯性地四下瞧瞧,没有看到王手足。确信无疑,王手足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但侯小耳和马茜的亲密无间引起了我的注意和惊讶。我的病——假如我有病的话,没有彻底治好,马茜却和瘪三似的侯小耳好上了,我大为不悦。
          19
   接下来的事情让人大为快感。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在精神病院里把我以前遗失的尊严全部找了回来。
   有一次,胖子医生组织了一次病人美术大赛。他给我们动员的时候,把我乐得哈哈大笑。
   “马强壮,你笑什么?”
   我说:“叫精神病人画画?呸,你倒不如让我们出去当市长,当市长比画画容易。”
   我的话引起哄堂大笑。黑压压的病友们把脸仰向天上,尽情地大笑。
   胖子医生说,谁也别笑,谁得了冠军,谁就能见到市长,跟市长握手。
   大伙停止了笑,都伸手向胖子医生要笔和纸。
   “我从来没画过画,只会杀猪。”我对胖子医生说。
   “那你就画杀猪。”胖子医生说。
   我才不上他的当,市长怎么会接见一个画杀猪的人呢?我不画杀猪,我画人。画凤凰?不画她,画不好她会骂我,那我画自己。我很久没见过自己,我向胖子医生借了一块镜子,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狠狠地照自己。我的头发整洁乌黑,我的脸光亮红润,左脸跟右脸似乎都一样,均匀、对称、端正。镜子里的我肯定不是我,是胖子医生的镜子在骗我,我摔掉他的镜子,把脸凑近窗户,从不锈钢窗棂里看我的影子,我的脸突然变阔变长,眼睛变大,脸歪歪扭扭的,嘴巴变成了鸭嘴,尤其那左脸,像一张不规则的纸,自个狞笑着……
   我大叫一声,喘着粗气。我决定就画自己,画一个真实的自己,告诉别人一个真实的自己。
   我用一本书作垫子,对着窗棂子里的我画自己。这个过程很短,当我把这画交给胖子医生的时候,其他病友还在调颜料,折叠画布,或苦思苦想。我是第一个交卷子的,胖子医生认真地看我的“作品”,突然哗地喊了一声,把我吓了一跳。
   “我没画杀猪。”我说。
   “你画得太好了,太震撼人心了!”胖子医生夸奖说。
   我莫明其妙。我的画很简单,就是画了自己的一个人头,一张变形的脸,除了这张惨白的张脸,张开的惊恐的嘴,就是无边的黑暗——我用笔把多余的纸涂成黑。
   “你的左脸画得太好了!”胖子医生说,“仿佛能看到王手足留下的五根指印。”
   这次美术比赛的结果很快就揭晓,出乎意料的是,我得了冠军!此后参加全市精神病医院系统的比赛,也是第一名!
   我从没得过冠军,当胖子医生激动地告诉我,我的作品将送到全国各地巡回展览并将由广州市群众艺术博览馆永久收藏,我因此得到的报酬是,医院将免费为我治疗,从此以后,我不用再向医院交一分钱,跟胖子医生谈话也是免费的,我愿意跟他无休止地谈下去。
   胖子医生说的,精神病医院是创造奇迹的地方。我一不小心创造了奇迹,一下子成为了全市精神病患者中的明星。全市比赛结果揭晓的第二天,一大帮记者涌进了医院,全是向我而来的。那些记者问了我很多问题,但几乎全是胖子医生替我回答了,他俨然成了我的代言人,他的照片和我的照片、画作一起登在报纸上。记者们把我的传奇写得神乎其神,有的记者想起我就是当年以跳楼威胁要工钱的民工,便用《从跳楼勇士到绘画冠军》为题目,把我胡吹了一番;但更多的记者是把我的冠军画作说是一幅杰作,甚至把我和凡什么高放在一起,报纸上刊登我的作品的同时,也把凡高的自画像也登了,我们的作品紧紧地挨在一块,他们采访那些正常的科研人员,科学家们纷纷表示,将对精神病人神秘的创造思维作进一步研究,或许有重大发现,对改进正常人的思维能力有重大作用。让他们瞎胡闹去吧,反正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一名画家了,比其他病人高出了一大载,怪不得他们见到我的时候不再像过去那样傲慢,对我毕恭毕敬的,亲切地叫我天才画家,比见到胖子医生还有礼貌,黑珍珠护士对我也格外温柔体贴,不再给我脸色,甚至亲自给我喂药,还用干净的面巾为我擦拭嘴角,擦了一遍又一遍,好像下一步就要跟我接吻似的。医院里最傲慢的是一个在美术学院当教授的画家,听说他的画在市场上都卖到五万元一幅了,如果不疯,也许更值钱。在此之前,他总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画家,头昂得高高的,谁也看不顺眼,连吃饭也看着天花板,傲慢得不得了。但他的画没有获奖,我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闹得天翻地覆,但他并不当回事,宠辱不惊——毕竟是画家、教授呀,想不到,第二天,他突然低下高昂的头,对我点头哈腰,并从口袋里掏出一幅自己作的画,恳请我给他斧正。我瞧了一眼,他那幅画是画了一座大山,山上全是树和石头,很大的一幅画。
   “你画那么多石头干什么?你以为石头能变成金子呀?”我不屑地说。
   精神病教授仿然大悟:“我改,马上改。”
   他果然就匍匐在地上狠狠地抹擦他画,我得意极了,还吩咐他:“把那些树也删掉一半……”
   那个可怜的教授用了整整一个下午修改他的画,连饭也不吃。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了,回头对他说,不用改了,很好了,就这样,下次注意就是了。那教授终于获得了解放似乎的,欣喜若狂,把他改得面目全非的画挂在一堵墙上,拉住过往的病友和医生,让他们观赏,并告诉他们:
   “这幅画得到了马老师的肯定,马老师说好才是真的好……”
   我在精神病院的名望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间冒出了一个比我更天才的人,差点儿把我的风头压下去了。事情是这样的, 210室的一个精神病老头,平时操的是潮州话,听说过去是捡垃圾的,不知道是谁把他送到这里来的,他比我来得早多了,都在这里呆了五年,世界上所有治精神病的药都吃遍了,病也没见好到哪里去,疯疯癫癫的,每天除了在院子里捡拾垃圾就没做其它事情,谁也瞧不起他,但有一天,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个奇迹:他竟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
   奇迹是胖子医生首先发现的,因为他在法国留学过,懂法语。有一天早上他无意中听到老头子独自躲在角落里大声地用标准的法语说话,把胖子医生吓了一跳,他肯定以为是遇到鬼了。胖子医生迅速把这个奇迹告诉了所有的人。大家开始都不相信,都围过去听老头子和胖子医生用法语对话!他们像两个久别重逢的父子热烈地交谈着,叽叽噜噜的法语像酒足饭饱的猪在唱歌,听者无不目瞪口呆。但院长比所有的人都谨慎,他从从广州外国语学院请来了一个法国教授,让法国人验证老头的法语水平。奇迹像鬼怪一样神秘,老头儿竟然能用法语和法国教授交流思想,他在向法国教授说,他从没上过学,十年前他只在一个外国语学校附近捡拾过垃圾,但从没跟外国人说过话,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是神仙教的,神仙无所不能,一觉醒来他就能说法语了,如果他愿意,神仙还会教他说德语、西班牙语……法国教授不懂得“神仙”是什么,胖子医生告诉他,神仙就是上帝。法国教授连声惊呼:上帝降临了广州精神病院!这这样,这个连自己名字也不会写的糟老头一下子成了广州市精神病院耀眼的明星,他像一个年迈的国王趾高气扬威风凛凛的,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根本不正眼看我一眼,还整天嚷着要好吃的,要精神病院里最漂亮的姑娘给他打针、喂药、擦身子!
   糟老头像一座大山压在我的头上,我失落了好一阵子。然而,鸿运当头的老头子最风光的时刻还在后头。但最得意的时候往往会是最失落的时候,站得越高摔得越惨。老头子就是在最风光的时刻“摔”死的。
   广州市精神病院接二连三的奇迹惊动了市政府。那天,市长(后来有人打击我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分管卫生的副市长)来到了精神病医院,还请来了法国驻广州领事馆的一个文化参赞,糟老头被胖子医生安排在最前面。院长首先向市长介绍了糟老头。市长故作惊讶,满脸自豪地向法国参赞推荐糟老头。法国参赞是有备而来的,热情洋溢地握着糟老头的手,用除了胖子医生和糟老头谁也听不懂的法语问糟老头,在市长、院长还有胖子医生的满怀期待中,糟老头吞吞吐吐无言以对,窘迫地不断地摇头——他压根就听不懂参赞的话!他对胖子医生说,我不会说法语,也听不懂,神仙不帮我了。糟老头被打回原形,突然间一句法语也不会说了(从此以后直至死他也没说过一句法语)!市长、院长、参赞面面相觑,那尴尬难堪的场面持续了一阵子,胖子医生才急中生智,向市长介绍排在第二位的我。
   “他叫马强壮,是我们这里的冠军画家。”胖子医生说,然后又用法语向参赞介绍了我。
   法国参赞高兴地说:“马先生,我看过你的作品,你是天才画家,即使在欧洲,你也是一流的!痊愈后我们将邀请马先生访问法国,如果有更多的作品,还可以帮助马先生在欧洲举办巡回展览!”
   胖子医生向所有人翻译了法国参赞对我的评价,我的虚荣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市长迅速地向我伸出了宽厚、暖和、软绵绵的像没有骨头的手,但跟这样的手握得舒服、亲切、安全,不像乞丐的手,伸过来就是想要钱的。
   市长笑眯眯地问我:“我也看过你的画作,画得不错,很有表现力,你是后现代荒诞派画家,你的精神世界异常辽阔,功底深不可测。”
   我自信地说:“我,我还能画得更好。”这是胖子医生事先让我背好的台词,他就是让我这样回答的。
   市长满意地说:“很好嘛,等治好了病,你就可以画更多的画,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精神食粮。”
   我说:“请市长放心,我们会自食其力,决不会成为社会的包袱。”
   市长高兴地说:“对,精神病人也是人,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帮助你们,让你们尽快回到正常人的队列中来,正常人越多我们的世界就越和谐。”
   我说:“配合医生,尽快痊愈,竭尽全力,争取做一个正常的人。”
   “做一个正常的人有你说的那么难吗?”市长打量了我一番,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我看你的病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嘛,我看不出你有什么不正常嘛,你是不是可以出院啦?出了院,广州市就多了一个正常人,就增加了一分和谐”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因为胖子医生没有告诉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估计也出乎胖子医生的意料。因此,我怔住了。
   胖子医生赶紧说:“市长说得对,我们也认为小马已经基本康复,离正常人已经近在咫尺,他的一只脚已经跨进正常人的队列,只要他愿意,另一只脚也可以大大方方跨进来。”
   市长打了一个哈:“那他还留在这里干什么,这里是医院不是美院,小马就应该到广阔的天地中去创作伟大的作品,扬名立万,同时,也能腾出床位留给那些等着进来的病人嘛。你们说呢?”
   那些医院的头头和胖子医生连说对、对、对。胖子医生凑近我的耳朵命令我跟着说对,我就说了“对”。市长摸了一下我的头,爽朗地笑了。我和病友们也跟着市长嘻嘻哈哈地笑,精神病院里到处洋溢着欢快的笑声。我认为,这些快乐是我一个人带来的,其他人只是分享了我的成果而已,我没有理由不感到得意。
   我的得意一直延续到那天晚上,我在电视新闻节目上看到了自己和市长握手的画面!画面里没有糟老头的影子(估计是记者忘记拍漏了他)。我站在法国文化参赞的身边,因为我为市长挽回了面子,市长真心诚意地和我握手,笑得很坦诚。镜头在我的脸上停留了三秒,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看清了自己的脸,像在胖子医生镜子里看到的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但这张脸看上去风光无限,我终于一百倍地找回了尊严,我一辈子也没有这么风光过,我觉得自己已经跻身于广州的上层社会,跟底层人拉开了距离。看着坐在电视机前目瞪口呆或神色木纳的人,我兴奋得快飞起来了。
   胖子医生乘机对我说:“马强壮,你还想王手足吗?”
   我好久不想王手足了,在我最得意的时候怎么会想到他呢?
   “不想他了,他又不是凤凰。”我说。
   “如果他还活着,你还想杀死他吗?”
   我说:“不杀了。让他活,让他看到我比他风光,如果他知道自己打了一个天才画家的耳记,会羞愧得撞墙寻死。”
   胖子医生说:“……好像,你终于宽恕了你的仇人”。
   我说:“我没有仇人。”
   胖子医生得意洋洋地笑了。
   他笑什么?我只想把我的快乐告诉所有人,让所有人看到我的成就和风光,如果王手足不死,当然也包括他。但我最希望的是,凤凰还在广州,她惊喜地看到了我的成就和风光,她的脸上露出了最甜美的笑容。
   胖子医生诡笑说,你现在成为我们医院的国王了,连我也要向你向鞠躬。
   我不置可否,但事实就摆在面前:这一天,不,从此以后,广州市精神病医院进入了马强壮时代。
           20
   也就是市长接见后的第二天,糟老头死了,死在他第一次说法语的角落里,是胖子首先发现了他,他的脸上只有苦思苦想的表情,估计他还在为说出一句法语而绞尽脑汁,就是为一句法语把他憋死了。糟老头的死让我有些悲伤,我一直为他可惜,他哪根神经出了问题,为什么突然开口说法语呢?但我的命运也比糟老头好不了多少,也就是糟老头死后的第二天,胖子医生一早就叫醒了我。
   “马强壮,起来!”
   我躺在床上,我的梦还在脑子里继续着。胖子医生拍了拍我的脑袋,一下子把梦掐断了。
   “我要给天才测试智商。”胖子医生把我拉起来,并发给我一张试卷。
   听到是测试,我莫名其妙地兴奋了,拿起笔就答题。
   可是这是什么试题呀,他妈的全是适合幼儿园的小朋友做的,几乎就是1+1=?2+3=?之类的题目,我当然是一挥而就,但瞬间便怀疑:
   “你在污辱我的智商!”
    胖子医生神秘地笑了笑,看看试卷,突然激动地握住我的手:
   “100分!恭喜你,马强壮先生,你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说:“我还想多住几天。”
   “市长说了,你的病好得差不多了,我们经研究,你不需要在我们医院继续治疗。”
   我相信市长。
   我说:“既然市长都说我的病好了,那就好了。但我都忘了跟市长说,我根本就没有病。”
   胖子医生说,也许你真的就没有病,也许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病,也许……但现在看起来什么都好了。
   我脱掉病号服,换上自己的衣服,收拾好东西。马茜和侯小耳在医生办公室等着我。他们领我出院的时候,那些病友向我招手,我挥挥手,向他们作别。那个精神病教授看见我要走了,哭着跑过来,让我给他的新画作提意见。我说,你的画进步很快,我离开后,你就是冠军了。精神病教授破涕为笑,举着他的画往回跑,向病友们炫耀:
   “马强壮一走,我就是冠军啦!”
   侯小耳当然想不到我在医院里的威望,也就理解不了精神病教授对我的恭敬。他只是对我说:
   “老马,你养得又白又胖的,看起来更强壮了。”
   侯小耳只看到我外表的强壮,却看不到我内心的强大,他又黑又瘦的,跟我站在一起显得委琐而渺小。
   “我比你这只瘦猴强多了。”我说,“你一辈子也不可能握到市长的手。”
   侯小耳贼笑着帮我提行李:“你说得对,你现在就是市长了,我当你的秘书”。
   我懒得理他,对马茜说,市长说我的病好了,我就出院了。
   马茜冷淡地说:“哥,出了这里,市长也帮不了你,以后就得靠你自己啦。”
   我说:“当然。”
   
   外面的气氛似乎有点不对。离开精神病医院后我才发现我的手脚不太灵活,自我感觉到有些麻木,不利索,脑子也不灵活,浑浑噩噩的,不好用,像开火车过洞子,转不了弯。侯小耳在身后推着我,我像机械一样,被他推着往前走。我本能地回头怒视侯小耳。侯小耳笑眯眯地凑近马茜。他需要马茜的保护。
   在上公共汽车之前,马茜问我,要不要用铁链套住你?
   侯小耳从手提袋里掏出那条我熟悉的拴狗铁链。我说,你们套我干吗?你们害怕我杀了车上的人?他们不是王手足,我杀他们干什么!
   侯小耳犹豫不决,马茜用眼神示意侯小耳,侯小耳对我嘿嘿笑了两下,收起了铁链。我们一起上了驶向市区的公共汽车。
   公共汽车上的人坐满了座位,我们只好站着。车很颠簸。路两边风景秀丽。我站在人行道中间,右手扶着一个胖老妇的座位靠背。那老妇对我在她的身边似乎很不自在,不断地往里面挪动屁股,坐在她旁边的老头被她压迫得终于受不了,却把怨气撒到我身上:“后生人,你身上异味太浓,你应该站到后面去。”侯小耳警惕地拉着我的衣服。马茜满脸歉意地对老头说,不好意思,我让他站到后面。马茜拉我往车后挪。我的脑子里嗡嗡地响,乱哄哄的,我生气了,对老头说,你们身上都散发着尸臭了……老头猛地站起来,恶狠狠地骂我神经佬。我挣脱马茜的手,浑身颤抖。侯小耳惊慌地拦在我的面前,一只手伸进手提袋里,铁链顿时发出叮当的金属声音。老头也许意识到我的暴躁,赶紧坐下来,眼看窗外。窗外有什么好看?我也看了一眼窗外,窗外有一对男女相偎而行。男的把嘴巴贴近了女的嘴巴。我歪头一看,那对男女好像是王手足和凤凰。我大喊“停车。”司机没有把车停止。我不断地重复着我的喊叫。侯小耳和马茜劝阻我说,车还没到上落站,不能随便停的。我开始砸座位,擂窗户玻璃,乘客惊惶。乘务员凑近司机轻声说:
   “让这个癫佬下车。”
   我们下了车。我撒腿往回跑。公路上车流如梭。但没见了那对男女。我沮丧地在刚才那对男女接吻过的地方乱踩踏了一通,然后抽出鸡巴,撒了一泡尿。我的妹妹马茜背对着我,侯小耳晃着铁链小心翼翼地走到我身边。我厉声说,侯小耳,你敢套我,我也掐死你。侯小耳笑嘻嘻地说,不套,不套。便灰溜溜地把铁链收回手提袋里。
   20
   我随马茜回到了市区的一个城中村——石牌村的一条小巷道里。相对市中心来说,这里简直就是收破烂的地方,污七糟八的,垃圾和暗娼到处都是,小贩子挨家挨户地兜售着便宜的小商品,二流仔肆无忌惮地尖叫着,随时要寻衅滋事。马茜和侯小耳的家就安在这里。这个家只有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原来是养鸡的,鸡粪的气味尚没散发干净。马茜说,这间房便是你的卧室,在广州,这便是你的家。我累了,躺在由几块木板钉成的床上,转瞬打起呼噜。
   我一连昏睡了三天。从第四天开始,我的睡眠出现了问题。睡到半夜,我突然惊醒,撕开喉咙大声喊叫:“凤凰”。当我喊到第十次的时候,马茜和侯小耳几乎是赤裸着身子撞开我的门。在昏黄的灯光里,我看到了他们满脸的惶恐和无奈。透过窗口,我还看到了对面宿舍楼上次第亮起的灯,并很快传来了恶毒的谩骂。
   马茜的身材真好,差不多有凤凰那么好了。侯小耳像一根竹杆一样插在她的身旁。
   侯小耳说:“马强壮,原来你的病还没完全好——幸好只是在夜里才发作,如果发作的时间短一些就好了。”
   我说:“凤凰去了哪里?”
   侯小耳说:“她已经回湖南乡下去了,她母亲病得厉害,她回去照顾母亲。王手足的骨灰撒到珠江,现在估计已经流到南海喂鱼了——王手足是个孤儿,他的骨灰没人帮他保管。”
   我迟疑了一下,突然凶悍地说:“侯小耳,你这个瘦狗,什么时候跟我妹妹睡在一起了?你敢睡我的妹妹?看我掐死你!”
   我站起来要掐侯小耳。侯小耳躲到马茜的背后。马茜拦住我生气地说,哥,你把石牌村的人都吵醒了,你不大声喊叫成不成?
   我说,不是我想喊,是我脑子里的人睡醒了要喊,不喊会憋死。
   “哥,你不能老是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你还得想办法赚钱养活自己。”马茜口袋里没有钱了,没有钱也会疯掉的。
   马茜说得对,我得自己养活自己。这一天,我对她说,我出去找工作了。广州市那么大,我就不相信找不到一口饭吃。
   外面的世界比精神病院大得多,但似乎不是原来的世界了,我感到很陌生,没有安全感。我看了很多招工的牛皮癣广告,把地址和电话号码记下来,记了厚厚的一摞纸,然后逐一给他们打电话,直到把马茜给我的车费都打光了,才找到一家合适的工厂。
   这个模型厂在一个汽车站的附近。守在厂门口的一个保安把我挡在外面。
   我说:“我跟你们厂的招工办公室约好了,他请我到办公室面试。我这就来了。”
   这个保安不像宾馆的保安,他右手明显地少了一根指头,但样子更凶,素质更差,刚才看到女人眼珠子还发绿,吊儿郎当的,嘻嘻地傻笑,看到我马上就改变了面孔,凶神恶煞的,粗鲁地用穿着皮靴的脚挡住我,靴子都顶在我的肚皮上了。
   “那时候的王手足也没有这么粗野。”我对自己说,世界上还有比王手足更坏的人。
   “你也来应聘?”断指保安说,“你看看,我这里是不是疯人院?”
   “我是癫佬吗?”我质问他。
   断指保安叫住几个女职工,让她们过来看来。她们拉扯着,躲闪着,笑嘻嘻地看来。
   “你问他们,你是不是癫佬?”断指保安哈哈大笑。
   我向那些姑娘求助,女人总该会比男人特别是保安更有良心,何况她们还是贫苦出身的女工。可是,她们轻易地就屈服于断指保安,不约而同地点头了,并且向断指保安撒娇地说出了一句令我万箭穿心的话:
   “你不能让一个癫佬混进我们厂里来……”
   我反驳说:“我是得过精神病,但已经好了,市长都说我的病好了,你们不能有眼无珠,颠倒黑白。”
   断指保安说:“哪个市长?在这里,我就是市长!”
   我说:“市长没有缺少一根指头。”
   断指保安听得出我在讥讽他,他生气了,他的巴掌要往我的右脸打过来,我猛然向他吼了一声:
   “你不能打我的右脸!”
   断指保安怔住了,巴掌停留在空中。那些女职工尖叫着一窝风地躲进了厂门里面去。
   我说,你如果打我的右脸,我就会杀了你!像杀了王手足一样。
   断指保安的巴掌慢慢地落在自己的腿上,惊恐地问:“谁是王手足?”
   “打了我左脸的人。”我告诉他,打我右脸的人跟打左脸的人下场将是一样的。
   断指保安蔫了下来:“我不打你的右脸,也不打你的左脸,你进去吧。”
   他要放我进去。我需要一份工作,抬脚要跨进厂门的时候,里面冲出来好几个穿制服的保安,手持警棍,来势汹汹。
   我转身便逃。
   我一路逃到车站,融入了滚滚人流,回头看不见保安,保安也会看不见我。我放下心来,但开始怀疑自己,用手摸一把额头,并没有发现上头写着“癫佬”二字,除了一把汗水什么也没有。我的衣服旧是旧一点,却不脏,他们凭什么说我是癫佬?
   我不服气,一连几天,都没有放弃找工作。尽管吃尽苦头,一次又一次功亏一篑,但努力总得到了回报。我在一家叫江西餐馆找到了一份工作。
   但也不能说已经找到了,只是老板说让我试用,合适就留下来。江西人真好说话。
   江西老板不让我当厨师,而是让我当保安。我终于也当上了保安。但我没有保安服,也没有警棍,餐馆的江西老板只是发给我一套破旧的衣服,还脏兮兮的。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这样的衣服,反正上班的第一天他就让我穿上。我的同事们,那些厨师、女服务员,都在笑我这副打扮。
   “真像!”他们说。
   我说,我不像一个保安……
   江西老板说,你现在就是一个保安,你什么活都不用干,就往隔壁的湖南餐馆门口站就成了,我每天都给你工钱。
   站着也能赚钱,我当然高兴。我便往湖南餐馆门口站。我的作用很快便显露出来,那些要进湖南餐馆的食客在离我还有一米之远便转身进了江西餐馆。江西老板从餐馆里隔着玻璃乐呵呵地向我竖起大拇指。我对他说,老板,你真有想法。我是想,江西人比湖南人更聪明。
   我的屁股是在突然间被人踢了一脚。我回头一看,是一个拿着菜刀的厨师。
   我生气地说,你干吗踢我?
   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死而复生的人,王手足!
   王手足没有死!他怎么没有死?我惊讶地想。
   “你怎么能站在我们老板餐馆的门口?你欠揍啊!”王手足说,可是他意识到什么,马上堆出了笑容,“马兄弟,我们真有缘分。”
   我说:“原来你没有死——谁是你的马兄弟?”
   王手足说:“我死过了,又转世了,跟你又在一起了。他妈的,莫非我跟你有三生的缘分!”
   我觉得有点不对头,天气阴沉沉的,世界一片灰暗。餐馆里的神像瞪着眼睛,香火通红。我确保遇上了鬼。这是传说中的鬼店。我拨腿便逃。
   江西老板在我身后叫唤,他张开血盘大口,要吃了我。那个王手足的鬼魂挥着菜刀张牙舞爪的满手鲜血……
   我一口气跑到了广州百货大楼,那里人多,人多的地方安全。饥饿使我冷静下来。我坐在一个角落里把看到你事情进行了分析。告诉你们,我跟其他精神病人不同的是,我是知识分子,还能对所见所闻进行分析,其实我比他们都聪明。分析的结果是,那个厨师是真正的王手足,不是鬼魂——广州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鬼神。他已经成为厨师了!他怎么能成为厨师呢?厨师帽戴在他的头上就像小丑一般,或者像死了父母正在披麻戴孝,但能遮住他的癞皮头,比当保安体面多了。
   我觉得有人在讥笑我。但看不清是谁。又好像所有的人都朝我嘲讽。我明白了,他们都知道世界的真相,唯独我还糊涂。因此,我不能再坐在地上被人鄙视,得站起来思考。我昂首挺胸地回到人群中间,像一条鱼回归大海,但他们都躲闪着我,好像我才是一条鲸鱼。我说,你们为什么不跟我握手?
   我又疯了,为什么要别人跟我握手?那时候我就觉得别人应该跟我握手。
   但我的身后爆发出地动山摇的讥笑声。我听到她们大声说,马强壮,你的嘴巴歪了!我的嘴巴也因此又歪了,感觉到它已经歪斜到耳朵边,拉不回来了,像一只被压扁的脸盆,还像动漫画里的魔鬼。我顾不上嘴巴,发疯地往石牌村跑。回到住所的时候,侯小耳正在睡觉,我把他揪起来,大声地质问:你见过王手足吗?
   侯小耳镇静自若地说,他不是死了吗?
   我说,你们还想欺骗我多久?
   侯小耳说,我没有欺骗你呀!
   我说,我刚才在看到王手足,他在江西餐馆做了厨师。
   侯小耳不说话。我推了他一把,他看到我生气了,他也生气。这段时间经常看到他生气。我质问他,你们为什么欺骗我?
   侯小耳也许是有些嫌我烦了,突然吼叫说,你根本没有杀王手足,是你自己欺骗自己!我们包括胖子医生都没有说你杀人,是你自己说自己杀了人。胖子医生说他是广州市最好的催眠师,他能让病人做他们自己想做的梦,在梦中达成他们现实中无法达成的愿望。他只不过是给你做了一个催眠,你偏偏做了一个噩梦,而且你还信以为真,还真当一回事。
   我说,胖子医生该死!
   侯小耳说,你应该一直活在自己的幻觉里,你不说我不说大家都不说谁在乎你是否真的杀了王手足——
   其实我心里也知道我没有杀王手足,但我一直不肯承认,我想自己欺骗自己,一辈子也不让我再看到王手足。但我又看到了。我的幻觉被活生生的王手足撕得粉碎,一切又回到从前。
   侯小耳说,王手足活得也不容易,你没看见他的右腿已经瘸了?上个月他在一间工厂当保安,没几天便被几个地痞打断了腿,也脚筋都差点砍断了。
   侯小耳一说,我想起来了,王手足走路好像是一瘸一拐的,但并不影响他当厨师。
   侯小耳说,凶手没抓到,那间工厂也倒闭了,老板跑回了台湾,他哪来医药费?上个月已经放弃医治了,也治不好,凤凰怀了一个孩子,她受了惊吓,流产了。
   看来侯小耳一直知道王手足和凤凰的情况,他却对我守口如瓶。我把怨恨一下子全撒到侯小耳的身上,对他大吼一声,将他按倒在地。侯小耳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他竟卡住我的脖子,和我扭打在一起。厨房外面,一场暴雨和夜色一起降临。天地全是哗啦哗啦的声音,跟我脑子里的声音一样。
   马茜正好回来,看到了我和侯小耳在打架,非常害怕,又十分焦急,哭着来拉开我们。然而,她哪里能拉得开两头正在拼命的疯牛?她只好用一根木棒不断地击打我们,企图把我们都打昏。
   
   侯小耳把他从二手市场买回来的黑白电视机从他和马茜的房间搬到我的房间,“睡不着你就看电视。”侯小耳打开了电视机。屏幕上都是雨星,图像很模糊。侯小耳把电视机挪了挪拍了拍,效果更差,最后图像干脆全没了。侯小耳尴尬地说,电视台下班了,没节目看了。便退出去。马茜说,哥,确实要叫嚷,你就低声一点,最好用枕头堵住嘴巴嚷。说罢摔门而去。我的头脑里乱七八糟的,里面像在放电影,是快镜头,事物和人一闪而过,熟悉的和陌生的,城里的和乡下的,活着和死去的,男的和女的,最后全是王手足,血淋淋的王手足,被拧掉了脑袋的王手足……看电影使我快感,但乱哄哄的、断断续续的影像和声音使我烦燥、焦虑不堪,我还得用喊叫来缓解、释放。我张开嘴巴又嚷了。我像一只令人憎恶的猫头鹰彻夜哀鸣。有一天夜里,门外有人敲门。我以为是马茜或侯小耳,开门一看,却是两个娇艳的女人,似乎没穿什么衣服,四只肉团子扑面而来。
   我认得出,她们是短头巷发廊的,操的是贵州话,平时也常操一些拗口的粤语与男人打情骂俏。
   “我们知道你无聊,饥渴了,上来陪陪大哥。”
   我说,我不想……你们应该去侍候王手足,嘿嘿。
   “谁是王手足?住在隔壁吗?”
   “住在隔壁的是侯小耳……王手足在江西餐馆——应该是河南餐馆。”
   “妈的,你不想干,干吗整夜在喊!”
   我给她们说道理,但她们根本就不听我的,胡骂我几句然后拂袖而去,高跟鞋把地板撞击得比我的喊叫还响。
   不几天,石牌村的居民便骂骂咧咧地上门来,责问房东,有那么多正常人等着租房,你为什么要将房子租给一个疯子?房东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也害怕我会做出不测的事情,只好退还马茜预付的房租,让我们另择去处。
   马茜的意见是让我先回家休养。哥,其实你没有什么病,只是这些年你太累太烦燥压力太大了,你回家调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好了再来广州,你过了十年再来,广州还是这个广州,还得拼命干活才能生存。
   我说我不能回家,回家会被他们瞧不起,王大可会笑我,美兰会对我失望,十年前我在桉树上冻了两天就白冻了……我更害怕的是,村民会把我关进一间专门关押精神病人的石屋,一间暗无天日的地狱,阙元邦的精神病儿子就被关了三十多年,最后打开石屋,发现只剩下一堆白骨。
   马茜生气地说,哥,你老是想那么多干什么,就不能为自己而活?
   我说,没有呀,我一直都是为自己而活,你也是呀……
   马茜无话可说。
   看上去马茜比任何时候都要苍老了,连一向她引以为豪的洁白的牙齿都逐渐暗淡,以至她失去了说话的兴趣。
   几天后,我又来到了武汉路江西餐馆。江西老板依然很热情。
   “兄弟,那天你为什么突然逃跑呀?”
   我说不清楚。但江西老板并不要我给他一个正当的理由,他根本就不追究我的失职,还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我又站到了湖南餐馆的门口,对着那些要进门的顾客咬牙切齿……
   王手足又走出来了:“怎么还是你!……我们不是已经扯平了?”
   什么扯平?谁跟他扯平?王手足,你不要辩解,也不要跟我雪花招!即使你死一百次也扯不平!
   我们对峙着。我以为自己会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对王手足又撕又咬,生吞了他。但我双腿并没有动,而且没有动的意思。也许是饿了,没有力气。但……
   我似乎已经原谅了王手足,如果不是,我为什么不愿扑上去,将他撕碎?我的脑子里也没有人催促、怂恿我杀王手足,甚至连骂他的冲动也没有!要是脑子里不乱哄哄的,我就能冷静,就能分析研究,就能自己抓主意。我想,我为什么不能原谅王手足呢?其实,在精神病医院里,我就经常为杀了王手足而后悔,他就只打了我一巴掌,实在罪不足杀,现在看到他复活了,我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我到底还是一个好人。
   “你当上了厨师?”我平静地说。
   “还是实习厨师,我要证明给人看,我不仅能当好保安,还能当厨师。”王手足小心翼翼地笑了笑。
   “可是现在轮到我当保安了。”我说。我的意思是,风水轮流转。
   王手足挤了挤眼,轻声地提醒说:“你不是保安,你是江西佬安排在我们餐馆前的一堆粪便——你吓跑了我们的客人,我们老板要揍你了,你还不快跑!”
   我说:“我不是一堆粪便,我是保安。”
   王手足焦急地说:“老板叫我出来揍你,我不揍你,他会让其他的人来揍你。”
   我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死定了。”
   王手足尴尬地说:“我不打你,我怎么能再打你,误会、误会……”
   湖南餐馆老板出来了,厉声地对王手足说:“你怎么还不把那个癫佬赶走!”
   王手足为难地回答说:“我正赶他走……他马上就走了。”
   我说,我不走,我是在工作,我需要工作养活自己。
   王手足低吼一声,你不走我的工作就丢了。
   我毫不退缩,一走我的工作就丢了。
   王手足扬起了巴掌,作出打人状。我本能地后退了两步。
   “你敢?你敢打我,我就再杀死你一次。”
   王手足气恼地放下手,过来推我离开,我双手抓着他的双手,头顶着他的头,身子往前撑,跟他比着力气,像两头牛在角斗。按正常情况,王手足肯定不是我的对手,但看他在饭馆吃得比我好,还刚吃过饭吧,肚皮圆滚滚的,而我两天没吃饭了,饿得牙齿格格地响,力气自然减了大半。我们僵持了一会,王手足很快占了上风,把我顶到了湖南餐馆门外的街道上,我无法把他顶回去,便松开他。
   “你等一会,我先把饭吃了,攒了力气再跟你斗。”
   围观的人哈哈大笑。笑的人中包括了两间对手餐馆的老板和员工,他们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掉了一地,把地面都淋湿了。王手足得胜地回去,在水龙头前哗啦地搓手。我不能给老板丢脸,我对他说,你先给我吃饭,等我的力气上来了,保证把那个瘦鸡顶到垃圾堆去。
   我的江西老板停止了笑,叫我把我的衣服拿出来,扔给我,你活没干好,哪有先吃饭的道理?你斗不赢王手足,走吧。
   老板,我肚子空荡荡的,你给我一块肉,我的力气便来了。我抱着我的衣服,跟江西老板分析肉与力气的关系,但他不肯给我肉,甚至包子也不给,不耐烦地一扬手:
   “走,我不需要你这样吃白饭的保安。”
   我被他带着侮辱的手势激怒了,往他面前的地板狠狠地吐了一口浓痰。江西老板生气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说,我吐口痰的力气还是有的。我得意地走了,才到街道,王手足便过来拉我。我警惕地说,你想干什么!王手足诡秘地说,我们的老板想雇你。
   湖南老板站在餐馆门口笑眯眯地点头,并给我准备了几只包子。我犹豫一会,掉头走进了湖南餐馆,一口气吃掉了八只包子,嘴巴还没擦干净,湖南老板就催促我说,该干活啦。
   我干的还是刚才的活,只不过是往江西餐馆的门前站。江西老板想不到我那么快便投靠到敌人那边,那么快就回来跟他作对,他的怒火一下 上来啦,气冲冲的直出来说:
   “你那么容易就叛变了,连狗都不如。”
   我反唇相讥,是呀,谁给我饭吃,我就跟谁干活,湖南老板一下给我八个包子,我就得干八个包子的活。
   江西老板说,那我给你十个包子,你站到湖南佬门口去。
   我说,不成,我不能那么容易就叛变,刚吃了人家的饭,就得对人家忠诚,即使你现在给我一百只包子我也不能叛变!
   “你真倔!”江西老板无奈地说。我打着饱嚏,对要进门的食客咧开大嘴,食客装出恶心状,转进湖南餐馆去了。
   江西老板手有些着急,人一挥,几个人从餐馆里冲出来,我还来不及反应,他们便把我架起来,拖到百米外的垃圾堆,把我扔下,有的还举起棍棒要砸我的头,我赶紧抱住头,护着脸,把头部插进垃圾中,翘起高高的屁股,让他们打。我的屁股特别厚实,经得起棒子,我高兴地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死定了。”
   来吧。但棒子没有落下来,不见动静,我就站起来,胜利地回到江西餐馆门外,经过湖南餐馆的时候,我得意地向王手足笑笑,他正忙着炒菜,懒得理我。
   江西老板这回真生气了,他手下的那些人再一次把我架到垃圾堆,把我的屁股当成了棉花垛,棒子啪啪地落下,我承受不了,把屁股也藏进垃圾堆,他们还打,我只好钻进垃圾桶,棒子落在垃圾桶的边上,卟卟的响声把我的耳朵都震痛了……
   我在垃圾桶里高兴地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死定了。”
   从垃圾桶里爬出来后,我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干这个工作,就回来跟湖南老板说,我辞职了。湖南老板笑嘻嘻地说,你不能又跑到江西佬那边来对付我呀,否则我们的棒子打得比他们还重,会把你打残的。我说,我不干保安了,保安工作不好干,损人。我换上自己的衣服,向王手足告别。
   我说,王手足,你大难不死,死有余辜,但看你比我可怜,看在凤凰的份上,只要你好好对凤凰,我便原谅你,但我们没有扯平,你欠我的,一辈子也还不清,如果有一天我吃不上饭,你得管我温饱。
   王手足做出很冤枉的样子:“我不是你爹,怎么能管你温饱?”
   我说,等到我没饭吃,你就是我爹了。
   王手足哭笑不得,只好塞给我几个包子,叫我快走。我舍不得吃,把包子藏在衣兜,愉快地离开了那里。那时候,我的心比身体还轻,一路上我高声地喊:
   祝我身体素质,丰衣足食!
   祝凤凰青春永在,生活幸福!
   祝王手足……万寿无疆!
          21
   马茜、侯小耳和我一样,觉得广州城实在呆不下去,三天后,我们来到了处于顺德方向郊外的旺坡养猪场。
   旺坡养猪场落在一个缓平的山坡上,绵延十多间房子,还有一个很小的池塘,池塘边上种满了芭蕉树和桑树。池塘的水面上停泊着一群鸭子,由于我们的到来,鸭子惊叫着向池塘中间躲闪。猪栏里大大小小的猪发出低沉的吼叫。养猪场老板是一个矮矬的老头,精明,客气,又踏踏实实,一个本份的农民,你看不出他竟有两个老婆,当然年轻的那个四川女人并不是他的老婆,而是情妇,她正坐在猪场门外给孩子喂奶。老板姓唐,是潮州人,他的真正老婆估计在潮州乡下,可能躺在病榻上,或者在精神病医院里,反正有很多可能。侯小耳点头哈腰地给唐老板点烟。马茜从手提袋里掏出一盒葡萄干,跑到门外送给四川女人。那女人笑纳了。马茜摸了一把她怀里的孩子,挺可爱的,满周岁了吧?四川女人说,才十个月。唐老板对侯小耳说,前几天,那三个河南人辞工了,我们忙不过来,陈大明推荐了你们,说你们是他的朋友,信得过,你们来了正好。
   我们安顿下来。当天便要干活。唐老板热心地对教我们怎样干活。我也要干活。唐老板征求我的意见,要干哪一种活,比如喂猪、打扫猪栏、给猪洗澡、到饭店收购剩菜剩饭等等。我说,我想当厨师。从哪里跌倒就得从哪里爬起来。侯小耳责备我说,这里不是酒店,不需要厨师。侯小耳又凑近唐老板的耳朵悄声说了些什么,唐老板宽容而率直地说,我知道,陈大明早跟我说了,不要紧的,能干好活就成,年轻的时候为了一个女人我也是得过精神病的,还做过见不得人的坏事——年轻人嘛,允许犯错误,也允许患精神病——你妹妹跟我说了,你的病其实不是病,调养一阵子就好了,在这里,跟猪打交道总比跟人打交道好,我们都要向猪学习,我从没听说过猪会得精神病的。
   我不知道陈大明是谁,也不知道该向猪学习什么,但之前我是杀过猪的,有人说我苦闷的喊叫都像猪的嚎叫了。我说,唐老板,我能做厨师,在乡下我就做过厨师,我差点就成了中国大酒店的厨师了。马茜恨铁不成钢地瞪了我一眼,要我跟她一起喂猪。
   唐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善解人意,他说,马兄弟,不要紧,你可以当厨师——你把猪当人看,你就是厨师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亲手杀或协助王大可杀过那么多的猪,现在该是向它们补偿的时候了。我说,老板真仁慈,猪跟人是一样的,你把它当人它就是人了。
   侯小耳跟谁嘀咕了一句:“猪脑子。”
   只要当上了厨师,我愿意自己是猪脑子。
   唐老板当即教我怎样给猪调料,放到大锅里煮沸,然后怎样按比例分配,一些猪料需要炒香的,一些需要搅拌的,一些需要熬的,要加什么配料……唐老板说,给猪当厨师也是一种学问,一般我不传授他人,反正老了,就传授给你,让你将来也能办个养猪场——广州就是这样,能让各式各样的人都有走向成功的机会。
   就这样,我当上了养猪场的厨师,天天给猪做饭。我热爱这个职业,因为它跟厨师最接近。我把唐老板开的配料单当作菜谱,把饲料当作菜肴,把添加剂当作味精香料,偌大的房子就是我的厨房。我的厨房里有几口大锅,有几个锈迹斑斑的铁桶,有一堆煤炭,有乱七八糟的猪料,还有乱哄哄的苍蝇以及说不清的味道。我做饭的时候,侯小耳会源源不断地给我送来我所需要的东西:大米、猪料和水,还提醒我此时此刻的时间。唐老板常常看看我,指点几下便笑嘻嘻地走了,我们来了以后,他对猪场的管理越来越松了,经常在逗他的小儿子。四川女人常常闹着他搬到市区里去住,这里臭气熏天的她已经厌烦了。唐老板承诺,很快便搬到市区去住了。
   马茜对我放心不下,我经常看到她站在门外往里面张望,看到我干得热火朝天的,便欣慰地说,哥,你的工资比我的高,唐老板说了,在酒店也是如此,厨师的工资总是要比服务员高。我知道马茜是在鼓舞我,看到她的脸上有笑容,我也很高兴。
   有一天,侯小耳笑眯眯地对我说,马厨师,白天你已经是正常人了。因为白天他很少看到我自己跟自己说话,也很少自己跟自己笑了。侯小耳称呼我马厨师我一点也不反感,现在我就是厨师,这里就是中国大酒店,上百头猪就是我的顾客。我不愿意黑夜的到来,因为在夜里我就不是厨师了,而且常常在五更的时候突然醒来,张开喉咙便大声喊叫,把猪栏里的猪也惊醒了。唐老板和四川女人开始很不习惯我的反常之举,他们的儿子被我惊醒后肯定要哭上一会,估计四川女人把乳房塞进了儿子的嘴里,孩子不哭了,四川女人却骂了。我能听见她的谩骂。唐老板在一旁为我说话,说人总是有一些毛病的,要容得人——年轻人嘛,允许患精神病。我很感激唐老板的善良和宽容,于是我更加努力为他干活。我的活干得越来越出色,唐老板对我越来越放心,连他也亲切地称我为马厨师。
          22
   有一天,四川女人坐在猪场门外的树桩上给孩子喂奶,我穿着工作服,戴着围巾,拎着一只潲桶从她身边走过。她叫了我一声:马厨师。我站住了,但不敢看她。其实我已经看到了她半个雪白的奶子。
   “听说你是进过精神病医院的。”她抬起头来问我。
   我说,我有过精神病,但现在基本好了,晚上我的喉咙痒痒的想喊,但到了白天我就是一个正常的人,你都看见了,我能当厨师啦,连你都称呼我为马厨师了。
   四川女人轻蔑地说,我看你的神经还是有点不正常,你为什么老动你的嘴巴?你老想着吃饭吗?
   我说,厨师的嘴巴总是要比别人动多一点的——老板娘,你看我的嘴巴还歪吗?
   四川女人说,我看是你的心歪了。
   我把这句话理解为四川女人具有一般女人没有的幽默感,我嘿嘿地笑了。四川女人白了我一眼,又专心致志地喂奶。我想,她肯定是斥责我多看了一眼她雪白的奶子,她不自在,不想跟我说话了。我赶紧跑掉,跑回到我的厨房,把门关起来。实际上,我这一跑,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在想着女人。
   我又开始怀念凤凰。有空没空的时候我总是要怀念凤凰。现在是厨师了,有能力养活她了,我必须更加怀念凤凰。我担心王手足那个窝囊废养不起凤凰,他会不会欺负她,她将来生下的孩子会不会也像王手足一样是个瘌头,她跟一个没出息的人怎么能过一辈子?
   我越是担心凤凰,越想返回广州城,把凤凰带回来,在养猪场,天天都能吃饱穿暖,不用四处奔波劳碌,即使睡在猪棚里也比跟着王手足住在变态佬成堆的出租屋里强!还没想完,我便扔下厨具,去找唐老板请假。但唐老板不在,我便跟四川女人说,我要到城里去,把凤凰留在王手足身边我不放心,我要把她带到这里来,你不会反对吧?
   四川女人莫明其妙地说,哎哟,别人的老婆你操什么心呀?不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吗?
   作为一个女人这样想问题真令人失望,刚才对四川女人的好感现在已经荡然无存。
   我说,凤凰那么好的一个女人不应该跟王手足在一起,他不像唐老板,他给不了幸福凤凰。
   四川女人诘问,难道你就能给她幸福?
   我信口开河说,能。
   四川女人不屑地冷笑,那你去吧,有本事就把她带回来。
   我说,可是我不知道现在她在哪里。
   那时候,我的心比身体还沉重。
   下午,侯小耳把一堆猪草送到我的厨房,转身要走的时候我拉住了他:告诉我,凤凰到底在哪里?侯小耳说,不知道,虽然她是我的表妹,但并不常联系,你怎么又想着凤凰了?我说,你是不是在欺骗我?凤凰根本上没有回老家,她还在广州。侯小耳不作声。我的头脑里又开始嗡嗡地响,我的耳朵已经听到了那些熟悉的声音。我用手抓自己的头发。侯小耳说,你不要激动,你不要想那么多,你得安静。我蹲在地上用拳头擂自己的头。侯小耳害怕得跑了。一会马茜进来,看到我正在若无其事地搅拌猪料,生火做猪饭。侯小耳惊奇地向马茜解释说,我刚才真的看到他不正常。
   第二天中午,我悄然离开养猪场,返回广州城,来到湖南餐馆,探听王手足。她们告诉我,王手足昨天走了。我说,干得好好的他为什么要走?她们说,顾客不喜欢一个癞头炒菜,被炒了鱿鱼。我奇怪地问,他戴着高高的厨师帽,谁看见他的癞头了?她们说,是他的头痒得欢,自己偷偷摘下帽子搔痒,却被一个顾客无意中看见了,我们也看见了,我们也不想跟一个癞头厨师在一起。我说,王手足是一个不赖的厨师……她们不屑地说,头顶不长癞的厨师到处都是,来这里应聘的天天排着长队呢。我不相信广州城的厨师掉价到这种地步,但厨房里确实是换了厨师,一个高高瘦瘦的厨子,没戴帽子,自信地露着光头,那头顶闪亮闪亮的,像削了皮的椰子,虽然尖细了点,但肯定没长癞。我问她们,你们知道凤凰吗,王手足的老婆。她们说,不就是那个有心脏病的湖南妹吗?凤凰有心脏病?我如雷轰顶,,一个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心脏病呢?是不是跟了王手足后才得了心脏病?我真不应该让凤凰跟着王手足,如果凤凰有三长两短,我一定不会放过王手足!你们谁知道凤凰现在在哪里?
   她们惊恐地摇头。那个秃驴厨师挥着菜刀喧嚣着走出来,大义凛然的样子,对着我乱吼。我不会跟这样的人计较,相反,如果有空,我会耐心地辅导他怎样才能把菜炒好,如果他足够虚心,我将毫无保留地教会他烹睾丸的九种方法,让他依靠这个绝招在广州出人头地,赢得声名,甚至有一天中国大酒店经理三顾茅庐请他当高级厨师,他就名正言顺地成为了中国大酒店的高级厨师,前呼后拥的,别人称赞他的高超厨艺的时候,他没有忘记我,骄傲地告诉所有人:“我是以马强壮的徒弟,我代表我师傅回到这里来了,现在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是替他要回尊严的。”那一刻,我的尊严源源不断地回来了,经理开始为自己当年的轻率和不近人情愧疚:“你,请你代我向你师傅致意!当年是我狗咬吕洞宾不识好歹,错过了马厨师,否则,中国大酒店的生意也不至于如此惨淡,我害了马厨师,也耽误了中国大酒店——你能不能恳请马厨师不计前嫌加盟中国大酒店?”我想,我会考虑的,好马也要吃回头草,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我的头脑里飞速运转着,精心谋划着秃驴厨师的前程。但秃驴厨师一点也看不到我的良苦用心,为了在姑姑面前逞能,菜刀抡得更高,骂人的唾沫喷湿了我的头发,厨房里传来浓烈的焦味。我要告诉他我的设想,但菜刀离我的鼻子越来越近,我都能感觉到刀削鼻尖的冷风了。瞬间我便决定,不值得在一头愚笨的秃驴身上浪费时间。找回凤凰比找回所谓的尊严更重要。一个有心脏病的女人在广州有多危险!我要照顾她,让她的心脏比我的还要健康,又或者把我的心脏换给她,让她也能一口气跑遍广州城。
   我在广州城里疯狂地寻找凤凰,记不清跑了多少条街道,问了多少个人,都找不到凤凰,我对自己说,不是广州城太大了,也不是人太多了,而是自己跑得还不够勤快,问的人还不够多,如果把广州城的每一个角落都找遍,向每一人都打听了,凤凰肯定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跑呀,跑呀,从街头跑到巷尾,从高楼的底层跑到楼顶……从黄花岗公园跑到花园酒店,往南拐到了省公安厅,心里突然一阵恐慌,折返,往下塘,又到了越秀公园,我还跑,力气都跑完了,最后我快不成了,要累死了,头脑里全是空白,身体飘浮到了空中。你们知道,那不是飞翔,我们乡下人都知道,那说明一个人快要死了,灵魂出窍,升空了,如果不及时喊回来,他的灵魂也就永远回不来了。幸好,我被人及时棒喝了一声,我的灵魂才回到体内。我清醒过来,定神一看,我的双脚已经闯进了广州电视台。如果不是保安把我拦住,我就能闯到直播室去,对着千千万万的观众喊出凤凰的名字。但两个保安把我拖住了。
   “你要干什么!”他们大喊一声。
   这一辈子我跟保安真有缘分。广州到处都是保安,比你们警察还多——我也是当过保安的,你们不要笑,别以为连我这种人都能当保安广州就不安全了,我呸,我当保安比他们当得好,至少不会像他们那样粗鲁,没有教养,没有同情心。
   “我要救一个人,她得了心脏病,没有我她会死的。”我喘了一口气才回答他们的提问。
   “到电视台救什么人?”
   我把道理说给他们听,他们嘲笑:“凤凰是别人的老婆,你瞎操什么心?”
   “爱情,你们懂吗?”
   “别人的老婆跟你能有什么爱情?你跟她有爱情为什么不跟她结婚?”
   “我的爱情……你们当保安的凭什么管别人的爱情?”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替别人的老婆操心,有了爱情为什么不结婚?”
   他们装出很认真很有求知欲望的样子,实际上脸皮里面隐藏着坏笑和恶意。我当然很不高兴,他们,甚至所有的人为什么只会愚蠢地思考这些问题?我为什么不能替别人的老婆操心?难道他们都不知道世间除了该死的婚姻还有超越婚姻之外的爱情?他们真愚蠢,我真绝望。不过他们告诉我,要播放寻人启示并非不能:“你进了大门往左拐一楼内侧109室,便到了广告部,交了钱就可以广告了——不过,你进大门前得出示有效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薄,话又说回来,如果你没有证件,看在爱情的份上,我们还是可以法外开恩,放你进去,但是,你得让我们看看你有没有钱?没有钱你谈什么爱情?”
   但我什么都不缺,单单缺钱。我不会让他们知道我的口袋里到底有多少钱,多少钱也不会使他们产生同情心,多少钱也不能使他们明白什么叫做爱情!我不广告了,不做广告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我得让这两个保安明白什么才叫爱情。于是,我跟他们吵起来,把整个电视台的大楼都惊醒了,都打开了窗口,很多头从里面伸出来。也好,让只知道钱的广州电视台所有的人从此以后都懂得什么是爱情,我给他们启蒙、上课,让他们都知道凤凰,都称赞凤凰是一个好姑娘——虽然她不是我的老婆,但我多么爱她。这就是爱情!
   现在我不是向你们讲述故事,而是说明一些道理:除了我,谁也不明白爱情!
   然而,警察很快便来了,把我抓到了公安局。我没说出马茜和侯小耳,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又进了公安局。上次我经过广州艺术博览馆的时候,看到门外有广告牌写着:精神病人书画作品展。我想进去参观,告诉看门的,我叫马强壮,我的作品就在里面挂着,是冠军画作,市长表扬过的,不信你们可以打电话问问广州市精神病院的胖子医生……我的作品就在里面,我都闻到它的气息了,我以一个作者的身份去参观总可以吧?但他们说不可以,说你们精神病人危险,单单看你们的作品就冒冷汗了。我呸,难道母鸡看看她自己生下的蛋都不成?他们说,女精神病人连自己生下的孩子都不能见,何况一幅画?什么逻辑?我又不是妇人!岂有此理!我要硬闯,但被他们推了出来。令人生气的是,他们用塑料袋包着自己的手,目的是不想直接接触我的身体。我很脏吗?我是麻风病人吗?只是臭一点而已,很多画家的装扮都是跟我差不多的,也差不多跟我一样臭。他们根本不懂艺术,但能把艺术家挡在外面。我当然生气,我有理由和资格生气,抬头看看旁边的签名留念处有一支毛笔,我趁他们不注意连同墨水一起拿走,在左面的玻璃幕墙上飞快地画了一幅画,这幅画刚好跟在精神病院时画的一样,当时就是这样画的。有人发现了,围过来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说,博览馆里最好的画已经拿到玻璃幕墙上展览了,大家不要进去了。守门的惊惶失措地跑过来驱逐我:“你乱涂什么呀?”
   我说,这是艺术品……在精神病院里是冠军作品!
   守门的不屑道:“在精神病院被称为艺术的东西,在正常世界就是垃圾!”我的涂鸦实在太醒目了,守门的气急败坏地要打我。我高兴地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死定了。”
   他们果然要动手,但被众人劝阻住。大伙都站在我的一边,说我有艺术天赋,是一个真正的街头艺术家。我喜欢“街头艺术家”这个称号,它比知识分子更值得一提。但守门的并不以为然,他们很快就从里面带来了一个胖警察,胖警察把我抓走了,但那幅画还在玻璃幕墙上,围观的人还很多,说不定现在还在那里,永远地留在广州群众艺术博览馆的玻璃幕墙上。进了派出所,为了免受电棒之苦,早一点离开,我告诉警察,我的妹妹叫马茜。警察通知马茜。马茜很快便来到派出所,觉得很没有面子,领着我用手掩着脸跑出了出来,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把我骂了一通。我觉得那一次她骂我骂得不对,我做错了吗?要错,是博览馆看门的错了,要不就是警察错了,我没错。这一次,我不再说马茜的名字了,侯小耳的也没说。我说出了凤凰,我以为他们会帮我找到凤凰,让她站在我的面前,领我出去,那就太好了。但他们没有这样做,你们警察很少做好事。不过,他们问了一番话后便放了我。他们问话的时候差不多就像现在你们一样笑得前俯后仰,快把卵都笑掉了。
   
          23
   两天后,我回到了旺坡养猪场。像一个失败的将军,没有人问我这两天到底去了哪里,好像我一直没离开过,大伙都若无其事似的,我也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像平常一样干活。
   有一天中午,我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干活,四川女人进来了。她怀里抱着孩子,背后跟着一个女人。
   “美兰!”我脱口而出。
   “她不是什么美兰。”四川女人介绍说,“她叫阿秀,是我们四川的老乡。”
   “可是她太像美兰了!美兰你怎么跑到广州来了?王大可不要你啦?他把你扫地出门啦?”我说。
   “她叫阿秀不叫美兰。”四川女人再次纠正说。
   “她明明是美兰,你们骗不了我,她改头换面来找我了。”我说。
   但我骗不了自己,只要仔细看看,这个陌生的女人便不是美兰。看上去年纪和四川女人差不多,比她胖,除了嘴巴往左边歪斜一点外没有其它不顺眼的地方,白白净净的,穿衣也很得体。之所以把她看得那么认真,我是想看她与美兰究竟有什么不同。结果,差别只有一点:美兰会说话,她却不会。
   四川女人说,阿秀死过了一回丈夫的,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在四川乡下跟外婆生活,如果你喜欢她,她会愿意跟你做老婆。
   阿秀的脸上绽放着笑容,还害羞地点了点头。
   马茜和侯小耳也进来劝我。马茜摸了摸阿秀的背,觉得很结实,对我说,阿秀是一个好女人,哥,你要她吧。侯小耳也附和着说,她不比凤凰差,要比凤凰实在。四川女人说,阿秀在乡下是养猪能手,要不是丈夫死了,她能办起一间养猪场。得到了那么多的赞扬,阿秀的脸兴奋得红扑扑的,双手在胸前比划着,歪斜的嘴巴不断地翕动,喉咙里咯咯地响,我知道她想说话。四川女人补充说,对了,阿秀是聋哑人,聋哑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说话的方式不一样,你用嘴巴说话,她用手说话,你放心,她不会嫌弃你,因为她的前夫是癫痫病,隔三差五要发作一次,早习惯了。我想知道她的嘴巴是怎样歪斜的。四川女人明白我心里想什么,她解释说:“她的嘴巴是被前夫打歪斜的,前夫是一个孬种——不过他死了。”原来她的前夫跟王大可是一样的货色,我的脑子一下子又乱了,阿秀会不会是美兰?她也许是改头换面来找我了。如果不是,她为什么跟美兰有那么多的相同之处?
   阿秀生怕我不要她,不断地比划着手,还怕我不懂手语,不断地点头。我对她笑了笑。她竟走过来帮我干活。四川女人高兴地说,你们看,我说阿秀是个好女人,没错吧?马茜欣慰地说,多亏了娟姐。别人都称四川女人为娟姐。从第二天起,别人都把阿秀当成了我的老婆,差她干活。但我们是从一个月后才住到一起的,四川女人和马茜还为我们举行了一个简短的结婚仪式。侯小耳张罗了一台好菜,唐老板拿出了他收藏已久的一瓶茅台酒,我们开心地吃了一顿晚餐。我们的新房就安在猪栏的东北角,离他们住的东南面隔得较远。
   阿秀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她早早给我铺好了床,赶跑了蚊子,封住了南面的窗户,把从猪栏吹过来的臭味挡在外边。她还用湿毛巾帮我擦干净我脸上的猪油和酒液,为我解开衣裳,轻搓我的胸脯。在昏暗的灯光中,向我展示了她丰腴的身体。我喝了好些酒,浑身没劲,草草地行过房事,便蒙头睡觉。开始睡不着,老叨唠着凤凰。我觉得对不起凤凰。后来睡着了,又梦见了凤凰,好像我还呼喊了几声凤凰。到了下半夜,我又如期地被惊醒,心里闷得慌,张嘴便喊,像深山狼嚎。寂静中传来了谁的咳嗽声和猪们的低吼。我担心吓着了阿秀,看了看她,她正睡得香呢。我叫了一声阿秀,她没有反应。我突然想起,她是一个聋哑人,怎么能听到我的嚎喊呢!阿秀的右手搭在我的肚皮上,紧紧抓住我肋边的赘肉,嘴巴压着我的臂膀,甜甜地流着口水,像熟睡中的母猪。我摸了一下她的背,她竟靠得我更紧了。
   阿秀吃饭有些困难,她咬不住饭菜,咀嚼的时候饭菜常常从歪斜的嘴角掉下来。她必须用手辅助嘴巴。看着她吃饭使我想到自己的嘴巴,感觉到饭菜也从嘴角掉下来了,常常也用手摸摸,有时禁不住问阿秀:“我的嘴巴还歪斜吗?”阿秀尴尬地摇摇头,放下碗筷离开饭桌,后来她竟不敢跟我一起吃饭了。马茜总是站在闰阿秀一边,护着阿秀,每次我伤害阿秀的自尊心时,她都用眼睛恶狠狠地瞪我,后来的饭桌前只剩下我一个人吃饭,他们都陪着阿秀捧着碗筷到外面吃去了。阿秀又使我陷于孤独。但阿秀成了我的好帮手。她能干很多的活。多苦多累的活她也能干。有时看到她忙得团团转,我便说,阿秀,休息一会吧,不用那样卖力干,反正养猪场又不是我们的。阿秀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对我嘿嘿地笑。我说,你笑什么呀?她摇摇头,又低头生火。侯小耳这小子喜欢拿我和阿秀说事儿。有一次他手脚并用地比划着对阿秀说,马强壮不错吧?身体棒得很,像一匹蒙古马——看上去你怀上了他的孩子啦。阿秀摸一把自己的肚子,吱一声笑了,拿起树枝追打侯小耳。阿秀其实还没有怀孕,只是她是生过孩子的女人,肚皮比较厚,有点微鼓,倒是马茜怀上了,那天她在猪栏里猛吐,两头猪跑过来舔吃她吐出来的污秽物。侯小耳乐坏了,嘴巴不断地说着些什么,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喃喃自语。我说,侯小耳,你也自己跟自己说话跟自己笑啦。侯小耳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失态,嘿嘿地自嘲说:我快当爹了,高兴得像患了精神病啦。
   猪栏里的猪在我们的喂养下成长。唐老板按时发给我们工资。每到发工资的时候,总会有人来到养猪场,向侯小耳要钱,而且脸色很不好。马茜对我说,我们要好好干活,争取把债快点还清。此时我才知道,侯小耳借的钱是需要支付高昂的利息的。为了治我的病,他借了不少的钱,到底是多少我也不知道,他没有告诉我。阿秀也主动把她的工资交给我,让我交给侯小耳还债,但每次她都要留下一些钱,我以为她瞒着我寄钱回老家,也觉得她应该这样。但半年后,她拿出一笔钱,欣喜地比划着,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要我治病,她害怕又一次失去自己的男人。多好的女人啊!
   四川女人的孩子也逐渐长大,不再需要母亲喂奶。但他的母亲加紧了对唐老板的威逼,要唐老板搬到广州市去住,否则她将找新的男人。有一次,唐老板跟我诉苦,说他没钱,在广州城里呆不下去,但又不能让四川女人带着他的儿子远走高飞。我帮不了唐老板。唐老板却向我说出要卖掉养猪场的想法。马茜坐在猪栏的矮墙上想了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对唐老板说,我想买下你的养猪场。侯小耳被马茜的决心吓了一跳,但第二天,他们便五更起床,悄悄地离开了养猪场。第四天黄昏,我们正在喂猪的时候,马茜和侯小耳兴冲冲地回来了。侯小耳对我和阿秀说,从明天起,这个养猪场便是我们的啦,你们现在喂的是我们的猪!
   唐老板数完马茜的钱,便把养猪场的钥匙交给马茜,当晚便收拾东西,第二天一早便与我们告别。阿秀对四川女人有点依依不舍,不断地逗着她怀里的儿子。四川女人的怀里还鼓鼓的揣着一包钱,满脸皱纹的唐老板背着两包行李,要到河对面的公路上等开往广州城的班车。
   从此我要干更多的活。阿秀也干得更起劲了,一个月下来,她瘦了不少。马茜心痛阿秀,常常劝她少干一些,女人不比男人,容易累坏了身子。她还责怪我不会体贴阿秀,“你看,一头母牛也没她干得多!她是你的女人,你要珍惜。”阿秀拼命解释她不累,好像一个怕老板解雇的佣人。我安慰阿秀说,你不要担心,这是我们的养猪场,你也有一分子。阿秀擦掉脸上的汗,兴奋地又跑去干活,谁也拿她没办法。夜里她的鼾声变得越来越大,我想,这都是白天太累的缘故。
   因为阿秀,我差点儿忘记了凤凰,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我想抽身去一趟广州城,但去又有什么用呢,到哪里找到她呢?阿秀会不会是改头换面的凤凰?都是那么好的女人。凤凰变成了阿秀。世界上所有好的女人都是凤凰变的,美兰是,阿秀也是,统统都是。这样一想,我就不愿意去广州城里。马茜对我的安分守己十分满意,甚至以为我已经成为一个正常人,在她的脸上我能经常看到不太灿烂的笑容。
   
   有一天,马茜给阿秀200元钱,让她寄回四川老家去,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都需要钱。阿秀慌作一团,决意不肯收下,马茜硬是要塞给她,她却急得哭了,躲在我的背后,让我推辞马茜。我左右为难,把钱揣到自己的口袋里:“钱,我留着,我也需要钱”。马茜有点失望,却不好从我手上要回去,只好说那是预付给我的工资。一个月后,阿秀意外收到一封从四川寄来的信,看完信后她竟跑到厨房来,对着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我的大腿嗡嗡地哭。我看了她的信才知道,原来她家的老人收到了我给她家寄回去的钱和两盒奶糖。她的孩子已经四岁了,她的母亲在信里用喜悦的心情告诉她,孩子都快长得像猪栏一样高了,经常炫耀自己的母亲在广州,还跟别人学会了唱几句粤语歌。
   我们在附近的荒坡上种了很多的菜和红茹苗,现在可以摘来吃和作猪料。养猪场也在蒸蒸日上,有一批肉猪可以出栏了。屠宰场的肉商开着货车来到我们的养猪场。我和侯小耳把一头头肉猪赶上车去,然后从肉商手里接过花花绿绿的钞票,我们都很高兴,即使第二天又把所得的钱全还给来要债的人,我们也满有成就感。
   然而,我们的危机不断出现。猪料店的老板们跟其它的讨债鬼一样隔三差五地来要钱,他拿着一本厚厚的赊账登记册,和侯小耳一一核对,如果不及时结账,他要来抄养猪场了。听说,由于烂耳朵病,香港减少了对内地猪肉的进口,猪价又掉了。令马茜更焦头烂额的是,她回我们老家求遍全村和亲戚借来的钱,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啊。马茜的肚皮开始明显地鼓起来,走起路来像个怀孕的母猪摇摇晃晃的,脸上布满了妊娠斑和比妊娠斑更难消散的愁容。侯小耳几乎天天周旋在上门讨债的债主中间,向他们点头哈腰唯唯诺诺,转身却长吁短叹。我突然发现,侯小耳的头上白发和黑发已经平分秋色,语文课的老师说,古时候读书人称这叫“二毛”,就是头上有了两种颜色的头发。我开始担心养猪场和马茜、侯小耳,也开始担心我自己。我的头发似乎也开始白了,一根根地从两翼往头顶上白,不白便不合时宜。实际上,我也在分担他们的忧虑。
   侯小耳靠不断地卖猪来应付债主,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猪栏里能卖的猪都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那些猪仔和几头老母猪。侯小耳一筹莫展,坐在猪栏边上发呆,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开始我以为他是在数着猪栏的还有多少头猪,后来才发现他是在周而复始地念叨着债主的名字,并不时发出不易察觉的怪笑。我的心猛一紧缩,叫一声侯小耳:“喂,你是在念叨着亲爹吧?”侯小耳看了我一眼,不哼一声,径直走开了。我向马茜说到侯小耳的反常情况,马茜说,他不会有事的,哥,你倒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你得按时吃药。阿秀从山坡上为我采了一些草药,我估计这此草药是治她前夫的癫痫病的,现在拿来给我治病了,为了不扫她的兴,我按她的要求喝了她熬的药。但喝下去后肚子里难受得要命,好几次一口吐到了阿秀的身上。我说,宁愿死,我也不吃这种草药。我得的又不是癫痫病。阿秀既歉疚又无可奈何,焦急得直跺脚。你们看看,她多么关心我,如果她是凤凰就好了,凤凰……
   我不能忘记凤凰。她的心脏不知道怎么样了?王手足有没有能耐为她治病?这些问题开始在我的头脑里熙熙攘攘的乱作一团。后来便觉得头脑越来越不好用了,常常忘记给锅里加水、放佐料,还常常把猪料配方搞错,使得猪经常拉肚子。猪一拉肚子便瘦。猪最怕吃了瘦。马茜对我神不守舍越来越不耐烦了。她对我说,哥,干活的时候你能不能不开思想小差?我说,我脑子里老是想着凤凰……马茜说:你怎么能还想着凤凰?阿秀不是挺好的吗?爸妈都说了,阿秀好,村里的人都说阿秀像美兰一样好。他们没见过阿秀,怎么知道阿秀有多好?
   我也不知道有了阿秀为什么还要凤凰,这也许就是侯小耳骂我神经病的原因吧。我就是这个卵样,如果说我有病,我就是这个病。是毛病。在这个问题上,我就是糊涂,就是神经病,就真该死,该死上一千次。
   马茜说:“哥,你老是心不在焉的……干不了厨师活就不要呈能了,你坐着吃干饭吧,我养活你!”
   我说:“我不能靠女人养活我,我能干活。”但我还是经常出差错,猪们经常拉肚子,面黄肌瘦的,连债主也不愿意多看一眼。养猪场雪上加霜,马茜终于忍不住骂我“神经病!”看来马茜是厌烦我了,要抛弃我了,要赶我走了。阿秀看到了我的忧伤,拣最好听的话劝慰我,但她越是劝慰我越是烦燥,越混乱,她帮我擦汗的时候我竟顺手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把她的左脸都打肿了,肿得像嘴里含着一只鸡蛋。阿秀莫明其妙地看着我,眼眶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哗啦哗啦地流下来。我知道她委屈了。我为什么要打她啊?打那么好的女人要遭天谴的,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连自己的大脑也控制不了,更不用说双手。
   凤凰控制了我的大脑。她在我的身体里翻箱倒柜。我的嘴巴不断地叨唠她。那天黄昏,天快暗了,我呆坐在厨房里全力以赴地想着凤凰,马茜闯进来向我要泔水。我不耐烦地说,我正在想着凤凰呢,凤凰比猪重要。马茜暴跳如雷,抓起一把糠向我掷来,我的眼里有了糠和沙子,睁不开了,我的火气一下子也冲着脑门,抄起一块砖头,在砸向马茜的瞬间我突然转身狠狠地往锅里砸去。唯一的一口大铁锅被砸穿了一个洞,水流满地。马茜更加愤怒,声嘶力竭地骂我,跟我算账,说我治病花了她多少钱,还因为我的原因,她放弃了好的职业,原来的男朋友抛弃了她,使她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为躲避债主还东躲西藏,她撑不住快要卖身了……
   马茜不说,我差点儿忘记她为了拯救我原来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苦头,原来还有那么多不为我所知的事情,我受到了震撼,终于明白我是不该成为精神病人的,宁愿是得的是癌症。
   “我讨厌养猪,比养着一个精神病人还讨厌!”马茜激愤地说,“但我为了你能呆在广州,不回家丢人现眼,我得嫁给侯小耳,我还得养猪。本来我可以幸福的,你却害惨了我,我为什么心甘情愿为你毁掉自己的幸福啊?你知道吗,我后悔了……如果你仍想着凤凰,我宁愿没有你这个哥!”
   侯小耳和阿秀一声不哼地站在门外,侯小耳被马茜的凶狠吓坏了,阿秀害怕得连眼泪也不敢流出来。最亲的人把自己骂了一顿,我的头脑根本无法平静,我快要崩溃了。但我努力控制着,像拼命勒紧一头疯牛,稍一松手,后果不堪设想。
   我想我可能要离开养猪场了。因为她们又给我增加了一道难题,我想不通:我挂念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难道错了吗?即使我是一个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就不能追求真正的爱情?
   兵荒马乱的。我心里。
   第二天,我不再是养猪场的厨师。马茜不再给我安排工作——我又失业了,养猪场成了广州城,把我排除在外。我一下子失去了目标,茫然不知所措,坐在猪栏上发呆,连饭也不想吃,阿秀把饭送到我的嘴边,我只需张开口,饭就能进我的肚子里了。但我就不张口。我宁愿饿死,也不能吃马茜的饭——她是我的妹妹,我不能白吃她的饭。即使面对亲人,我也有自己的尊严。
   我快要饿死的时候想起了王手足。我说过,假如有一天我没有饭吃了,他要负责我的温饱。
   侯小耳告诉我,他知道王手足在哪里。
   天已经黑了,还下着大雨。我操起一把菜刀,叫嚷着要到洛镇杀王手足。阿秀大惊,要阻截我。马茜说,不要理他,他不会杀人。我跑到猪栏外面,在一块磨刀石上狠狠地磨刀。阿秀追随出来,双手焦急地比划着,意思是问我要干什么。我说,我要去洛镇上杀了王手足。其实我心里并不是想杀王手足,只是嘴上说说,想以此引起马茜对我的重视和担心。但马茜没有理睬我,还劝阿秀不要阻拦我。阿秀不认识王手足,但她知道我要去杀人。她抱住我,阻止我继续磨刀。我用力将她一推,她像一只青蛙一样仰面跌倒在地上,头发乱成一团草,雨水哗啦地打在她的脸上,我看到了她的巨大惊恐,歪斜的嘴巴不断地颤抖。
   我握着锋利的菜刀坐在猪栏的屋檐下。阿秀抓着干毛巾远远地站在我的左侧,不敢靠近我。我浑身湿透,打着寒战。阿秀也是浑身湿透,我听到了她的牙齿格格地响,但她没用一下手中的毛巾,那条毛巾是留给我用的,她是担心我,心痛我,她是想为我擦干头上的水,想带我回到床上。但我穷凶极恶的神态吓坏了她。我一直坐在那里,直到深夜。而阿秀也一直陪着我。我早就想让她回去睡觉,警告了几次她:“你快回去,不然我会打你……打死你!”我扬起了巴掌。阿秀不为所动。她就是要我和她一起回去。多好的女人啊!但我总是嫌弃她不是凤凰,我总是想着凤凰,一想到凤凰,我的头脑里便翻江倒海,心乱如麻。我擂了几拳脑袋,脑袋发出沉闷的声音,我冲着阿秀吼:你滚回去!阿秀听不到我的吼叫,但她知道我的愤怒,后退了两步。我猛站起来,直奔猪栏。
   雨依然不断地下。雨声很大。
   我跨过矮墙和栏栅,跳到猪栏里。猪栏里还有一些远没到出栏时候的小猪,我把它们惊醒了。它们以为是给它们送夜餐来了,向我围上来。但看到我手中的刀后,它们才警戒地惊吼着,纷纷退到墙角,瑟缩着。我操起刀,对它们说:“你们把左脸转向我!”但它们的嘴都争着往别人身下拱,乱哄哄的只愿意朝我屁股。我只好对着它们的屁股乱砍……
   兵荒马乱的。猪栏里。
   侯小耳看见我对猪施暴,跑过来阻止我,跟我扭打在一起。阿秀害怕侯小耳被我杀了,要叫马茜。但她只会发出惊恐的嘶哑的尖叫,雨声太大,马茜听不见。她不敢离开去叫马茜,只好将木桶扔到门外的地坪上,木桶发出了沉闷的一声,却传不到马茜的耳朵里。她又将铁盆、铁桶和铁勺子逐一扔出去,或狠狠地摔到石头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一会,腆着肚皮的马茜来了,她依然表情冷漠。我被马茜的冷漠震慑住了。我们停止了扭打。我对惶恐的阿秀说,猪的嘴巴都和我们一样,歪歪扭扭的啦。阿秀哭泣着跟在我的后面,以为我会回到房间里去。但我的双脚是往外面走的。外面是黑不到边的雨,一直绵延到广州城。
   我离开了养猪场,越走越远。阿秀却像我的尾巴一样跟着我,与我总是保持着三五米的距离。我几乎看不见她。好几次以为她不会再跟着我了,但回头走几步,又看见她站在雨中。
   我对着她怒吼:“你不要跟着我,我会杀了你的。”我晃了晃手中的刀。
   但阿秀还是要跟着我。我气愤地回头把她踹倒在一条水沟里,趁她还来不及爬起来之前,沿着公路飞奔。跑了一会,确信已经摆脱了她,我才放慢脚步。但很快我便开始担心她。她会不会摔伤?我怕她一个人有危险,想了想,往回走了一阵,但没有发现阿秀。回到我踹倒她的地方,那条水沟漆黑一团,只有借着闪电才看到它水流湍急。我害怕地叫了两声:“阿秀!阿秀!”没看到有人。我害怕了,跳到水沟里去,发疯地寻找阿秀,但只是打捞起一沓沓的水草和垃圾。我和这个女人就这样永久地分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半年后,我再返回到养猪场,也没看到阿秀。
   你们能不能告诉我,阿秀到底去了哪里?
   还有一件令我更悔恨的事是,那天我和侯小耳在厨房里打架,马茜气愤难当,打我们时又用力过猛,结果动了胎气,在我和阿秀离开养猪场的当晚下半夜,马茜肚子开始痛得厉害,快要流产了。侯小耳一个人背不动马茜,又下雨,送不了她上医院,便发疯地呼喊我和阿秀。他们并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养猪场。
   我真的很想念阿秀。有一天,我在珠江旁边的大元帅府门前的阅报橱窗看报,从《广州日报》上读到了一首诗,题目叫《到哪里找回阿秀》,是一个叫朱山坡的诗人写的,就是为我写的,虽然我跟朱山坡并不相识,但知道我想什么——他怎么知道我想念阿秀?他真是一个好诗人,他真是我的好兄弟,那真是一首好诗,我花了一个下午背熟了这首杰作,后来我还给它谱上了曲调,它就成了一首歌,如果在大街上你们看到我的嘴唇在动又不说话,那就代表着我在哼这首歌,很好听,能提神,能使我充满活力。这是专属我的一首歌,我只是哼给自己听,我谁也不教。但我可以背诵这首诗给你们听,你们也一定喜欢:
   我想和每一个陌生人说话
   问她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
   如果来自四川或将前往四川
   我会向她打听和请她留意一个
   叫阿秀的姑娘
   ……
            24
   黎明到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杨梅饭店的门也打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服务员从楼上走下来,走出门外看下了一整夜雨的世界是怎样的。凤凰是最后一个走出来的,她瘦了,头发也剪短了,左右脸颊都暴露在我的眼前,看上去她苍老了许多,差不多赶上阿秀了,但即使她多么憔悴,我也只看到她的妩媚。我愣在树上,浑身燥热,一团火从头到脚将我焚烧。
   我藏匿在饭店右侧的一棵茂盛的芒果树上。湿漉漉的树。在树上,我能把杨梅饭店看得清清楚楚。王手足从楼上下来了,系着围裙,头戴高帽,走路果然是一拐一瘸的,看上去瘸的不是侯小耳说的右脚,而是左脚,反正好像左腿短了一截似的。他走到凤凰身边手抚着凤凰,跟那些服务员开了几句玩笑便走开了。老板娘是一个胖婆,对着服务员嚷了一声,凤凰和服务员便匆匆回到饭店里。看样子是要上班干活了。
   厨房在饭店的后面,是用简易棚搭盖起来的,两三个服务员开始洗菜。凤凰蹲在角落里洗碗筷。她有心脏病还有干活啊?王手足怎能这样对她?
   王手足习惯性地磨了几下菜刀,在厚达半米的砧板上霹雳啪啪地切菜。一会儿,他便切了满满几盆瓜蔬,切了一堆肉,累了,伸伸腰,继续切菜。看他的样子,他是一个熟练的厨师了。我就这样看他切菜,竟然有些困倦,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晒干树干上的水。饭店的生意也进入繁忙时段。厨房里只有王手足和另一个老头厨师,两人有些忙乱。服务员进进出出,催着他们要菜。王手足累得跑不动站不住了,便坐在一张高高的椅子上炒菜,并将他的左腿搁在一只破桶上。
   我饿得不成,悄悄从树上下来,潜到厨房外面,在一堆粘满油烟的杂草丛中蹲下来,呼吸菜肴的香味。我本可以大大方方地对王手足说,你给我饭和鸡腿。但我不能那样,如果我明目张胆地向他索要食物,我就没有自尊了,更确切地说,会害了王手足。因为老板知道他有我这样的一个“朋友”,会解聘他,他就会失业,凤凰也跟着倒霉。我不能太自私。我希望的是,王手足无意中扔给我一些食物就可以了。
   我的脚下有一条臭水沟,王手足不断地将洗炒锅的水铲到一条水管里,那根水管正好将水排到我的脚下,水溅起无数苍蝇。苍蝇在我的头上盘旋。我发现了厨房的右翼的角落里有一只装剩饭菜的木桶,里面装满了乱七八糟的饭菜。那时给别人喂猪或提炼潲水油的。我蠕动身子靠近那木桶,把手从一个小破洞伸进去,刚好够着,悄悄地抓了一把塞进嘴里,感觉到有米饭、有青菜、还有肉,味道还可以。王手足和老头厨师没有觉察,我又伸手进去……
   这些残 冷汁味道好极了,很久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食物了,我饱吃了一顿,然后仰卧在那里晒太阳,想,如果天天都能这样,那多好,不用干活,不用受别人欺负,又不失去尊严,便能吃饱喝足,比做什么都好。那时候,我就决定,只要王手足还当厨师,我就跟着他,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晌午,厨房开始逐渐变得冷清,老头厨师首先离开了。王手足骂了一声他娘的累死人了。凤凰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厨房,动手洗碗筷。
   “什么时候了怎么还不见侯小耳来拉走剩饭菜?”王手足说。原来侯小耳每天拉回去的剩饭剩菜是从这里拉走的,他早就知道王手足和凤凰在这里干活,说不定还是他介绍他们到这里上班的呢。
   凤凰说,侯小耳家出事了。
   王手足吃惊地问出了什么事。凤凰说,马茜昨夜肚子痛得死去活来,侯小耳找不到人帮忙,直到早上才送她上医院,结果在路上流产了,现在不知死活。
   王手足斥责说,马强壮呢?他去了哪里?狗日的!
   凤凰说,马强壮死了!昨晚他和阿秀不辞而别,连夜离开养猪场,今天一早一个猪贩子在公路旁边的水沟里发现一个癫佬的尸体,告诉马茜,你的哥哥马强壮被淹死在水沟里,脸被水浸泡成猪头状了——我想不明白,那么窄小的水沟怎么会淹死人?侯小耳正忙于送马茜上医院,哪有心情认尸?干脆让警察把他当一具无名尸拉走算了,还节约了一笔殡葬费!只是阿秀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跟马强壮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等一会我得去看一下马茜,肚子里的孩子都快五个月了,就这样流产了,不知道她会不会疯掉!如马茜有三长两短,侯小耳也活不下去。
   “都怪马强壮,他害惨了马茜和侯小耳。”王手足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地说,“我该下班了,你过来扶我一把,我自己站不起来。”凤凰便把王手足从椅子上扶起来。王手足走了两步,打了一个趄趔,差点跌倒。
   王手足离开厨房,只剩下凤凰一个人。我靠近她,隔着铁皮墙听她呼吸。我想告诉她,我没有死,经常有精神病人死在迁徙的路上,是谁肯定那具尸体就是我呢?但我跟凤凰怎么解释?我能解释吗?我迟疑着,不断地否定自己,自己跟自己吵架。我透过缝隙看到凤凰的脸,她的脸有些浮肿,说不清是憔悴还是苍老了。其实她只需抬起头来仔细朝我这边看一下,也能看到我的嘴巴和眼睛。但她专心致志地洗碗,洗得很快,很熟练。她漂亮的双手和一堆脏乱的碗筷浸泡在泡沫里。泡沫刺激着我的双眼,我打着饱嗝,舌头舔着嘴巴,我知道我自己的脸上挂满笑容。我在对着凤凰说笑,低声地,她在我的脑子里。
   我就这样在那里呆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有两三个月了吧,反正我的头发已经变得又长又乱,衣衫褴褛,一身臭味。我不断地摸弄怀里的刀,刀子是用来防身的,至少不能让狗靠近。刀子在怀里生锈了。有一次我伸手到桶里捞取饭菜的时候,王手足发现了我,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我是马强壮,他以为我只不过是常见的一个疯子而已,对我吼了一声,我的手本能地缩了回去。但他扔给我一个鸡屁股,我一口吃掉,感觉挺香。后来他经常看到我守在外面,他便有意无意地扔给我一些好吃的。
   “你跟着我,算你跟对了,没有几个厨师像我一样有副好心肠!”王手足夸夸其谈却也不无道理地说,“不过你也是一个聪明的疯子,懂得守着厨房饿不死的道理。”
   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清醒的时候聪明绝顶,糊涂的时候兵荒马乱。不过,清醒的时候有时也兵荒马乱,糊涂的时候有时也聪明绝顶。
   我对王手足说,我放弃原来的理想了,不想干活了,干与不干一个样,不就图个一肚子酒肉吗?现在你就是我的理想,你就得管我一日三餐……
   王手足嘿嘿地说:“哎呀,你这个癫佬,你能有什么理想?我凭什么管你一日三餐?”
   我想告诉他我是马强壮,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没有必要告诉他呀,告诉他没有什么好处呀,弄不好他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就不管我的一日三餐了。
   我说,你是好人,你是我的菩萨……
   王手足笑逐颜开,你的嘴巴真甜,没有哪个癫佬像你一样嘴比蜜甜。
   其实,王手足也并非是十恶不赦的人,一脱掉保安那套狗皮,他就变成好人了。有时候,一个人变坏是从穿制服开始的……你们警察……王手足不穿制服之后就变成好人了。你们看,从此以后,他就管我一日三餐,他也有菩萨心肠,简直就是一个好人嘛。我还该恨一个好人吗?要恨,只能恨那套制服!
   看到穿制服的人我心里就七上八下的,总想哪里犯了错,想着想着心就乱了。兵荒马乱。
   有一天早上,王手足切菜的时候突然从凳子上掉下来,躺在地上,四肢抽噎,口吐白沫,不省人事。高高的厨师帽子掉到一边,露出了他丑陋的癞皮头。我想他可能得了跟阿秀前夫一样的病——癫痫。在铁皮墙壁上捅破了一个口子,想钻进去帮他一把,或想喊人,但最后时刻我还是犹豫了,隔着铁皮墙轻声叫了一声:“王手足”!他没有回答我。我把头伸进厨房,再叫了一声,他仍然没有反应。我拍拍墙壁,苍蝇四起。我说,王手足,你死了吗?王手足眼睁睁的,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我以为他看到了我。我说,王手足,你现在的样子比我难看,像一只快要断气的鸡。王手足的眼睛似乎是在哀求我,我这人经不起哀求,咬咬牙,大声地喊:“救命呀!王手足快要死啦!”
   凤凰首先冲进来,哭喊着抱起王手足的头,对外面的人喊:“来人呀,王手足犯病了。”但没有人进来,她们都在外面看电视,笑声如潮,根本听不见。凤凰抬头终于看到了我,警戒地说:“你是谁?”我有点矜持,没有告诉凤凰我是谁——她居然认不出我,我朝一块破玻璃照了一下自己,胖了,头发乱七八糟,脸脏得像山羊的屁股,我都认不出自己了,因此这不能怪凤凰。我想应该帮她一把,于是提着破破烂烂的裤子,从外面钻进来,把王手足背起来,走出厨房,快步穿过大厅,引起那些服务员的一阵惊叫。
   我没有多停留,直奔医院。凤凰一直跟随后面,时不时地托着王手足的屁股。她的手碰到了我的背和肩、臂膊,使我充满了力量。她还不断地呼喊王手足。王手足像一头死猪伏在我的背上,口水落到我的脖子上,臭不可闻。
   我倒担心凤凰:“凤凰,你有心脏病,不要太急!”
   凤凰奇怪地说,你怎么认识我?你怎么知道我有心脏病?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我认识你很久了,可是你忘记我了。
   凤凰受了委屈地说,我根本不认识你,怎么说我忘记你呢!
   这一刻,我是有点伤感。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将我忘记,但凤凰就不应该。凤凰追问我是谁,我喘着粗气,用速度回敬她。到了医院,我把王手足背进急诊室,医生却把我骂了一通:你怎么能这样背病人?像这种病人是不能背的,你们让他平躺着,叫急救车来处理。
   经医生一顿斥责,凤凰刚才还对我一脸的感激突然变成了冷漠,好像是我做错了事。幸好,王手足很快醒了过来。
   他对我说,兄弟,谢谢你!
   他说得很真诚,没有一点虚情假意。
   凤凰亲热地服侍着王手足,给他擦拭身子,说一些亲昵的话,我实在看不下去,加上医生、护士无礼的驱逐,我只好转身离开。
   王手足吃力地抬起头远远地对我说,兄弟,你跟着我,有我在,你就饿不死。
   此时此刻,我心里把王手足当成了亲兄弟。
   
   第二天,王手足又回到了杨梅饭店,他扔给我一套旧衣服,让我换了,又赏给我一个硕大无比的鸡屁股,香喷喷的,我啃得满嘴是油,不断地打着喷嚏。王手足说,你吃慢点,这里有吃不完的鸡屁股,没有人跟你争。我喜欢鸡屁股,过去那么辛苦工作不就是想天天都能吃上鸡腿吗?现在我有吃不完的鸡屁股,我的生活目标一下子达到了,而且还不用干活!幸福来得太过突然,我心花怒放。我告诉自己,这不是我的理想,但这才是生活。
   王手足似乎看出了我的满足和闲适,对我说,你过得比我滋润,如果我是你就好了。
   我说,王手足,你把我惯坏了,养懒了,变成了一头不愿意干活的猪,我都不是我自己了,过去我不是这样的,过去我很勤奋,很有进取精神,现在没有了,像钱一样花完了。
   “我要把你喂得像公务员一样白白嫩嫩的,比猪还白。”王手足笑眯眯的,一副坏相。
   我说,这样吧,我不能白白吃你的,不想变得好吃懒做,我也想干点活,凤凰的活就由我干,让她休息,我不拿钱,钱是她的,我就干活。
   王手足说,你干不了,你看你,谁敢吃你洗的菜?你还是好好享受生活,这种生活只有你才有福气享受!
   但我依然觉得应该报答王手足。机会终于来了。有一次,几个地痞来饭馆吃饭,酒喝得差不多了,突然说他妈的菜炒得太差,咸,不熟,有砂子。老板娘笑脸赔礼道歉,不收他们的饭钱,他们还不敢放过,硬要找厨师的碴。他们闯进厨房,要揍王手足。凤凰哭着拦住他们,恳求他们放过王手足。但他们哪里肯放,他们说,不揍厨师也可以,凤凰得跟他们的头头睡一宿。王手足害怕,手抓菜刀的手在颤抖。他不敢动刀,一动刀那些地痞更不放过他。
   饭店的工作人员不敢靠近,情况很不妙,他们要对凤凰动手了。他妈的,我看不下去,我从泥坑里翻出从养猪场带来的那把菜刀,菜刀已经锈迹斑斑,但还能砍人。我从铁皮墙钻进去,对着那帮地痞猛砍。他们措手不及,被我砍得头晕转向,仓皇逃散。有一个瘦狗,被我砍倒在地,我以为他死了,后来在医院里才活过来。警察来了,把我抓走。警察能拿我什么办法呢?一,我是见义勇为;二,我是精神病人,而且不是间歇性的,即使杀一千条人命也不用负责任。果然,我当晚就从派出所里出来了。警察对我说,下一次,你给我狠狠地剁,剁死他们我们也省心了。那些警察疾恶如仇,是好警察。
   饭店的老板娘以为地痞会回头报复,整天胆战心惊的,但半个月过去了,他们没有来。王手足告诉我,他们压根就不敢来,有一次他看到他们开着摩托车从饭店门口外经过,连看也不敢朝饭店看一眼,猛加一把油便逃之夭夭。
   地痞也怕不怕死的人。我不怕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从那时候开始,凤凰对我更客气了,她经常到厨房来,隔着铁皮墙跟我说上几句话,有时候她扔些肉给我,喂得我天天撑破肚皮,我感觉到更加满足了。乐不思蜀,像阿斗那样,忘记理想了,不谈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了,不谈了,或许这种生活才是我的理想,只是当初没意识到白白绕了一个大圈子而已,我真希望这种日子能持续一百年,哪怕两百年也成。
   
   侯小耳终于又出现在杨梅饭店。这说明,养猪场又恢复了正常。每到黄昏,侯小耳总准时到厨房里提走两桶剩饭菜,我必须在他提走潲桶之前填饱肚皮。他根本就不在意桶里的饭菜够不够斤两,提到门外,倒进自行车尾架上的两个大胶桶里,便往回走。好几次我想向他打听马茜的情况,还有阿秀,但没有勇气。他一走,我便后悔,一后悔,脑袋里又有一千人在争吵,把我气恼得哗哗直叫,狠狠地擂自己的头,有时踢几脚厨房的墙便跑。我从厨房附近狂跑到一条小河的对岸,坐在河边嗷嗷地骂自己,一直骂到夜深人静,有时莫名其妙地嚎喊几声,那些狗模仿我的声音,也跟着嚎叫起来,把整个小镇都嚷醒了。指责杨梅饭店的人越来越多,说他们怎么会养着一个癫佬?王手足面临着巨大压力,恳求我不要再嚎了,一嚎会把他的饭碗都嚎掉,如果他没有了饭碗,我也会挨饿。我不能答应王手足。我需要嚎叫。因为有时候怀疑自己死了,死得无声无息,只有听到自己的嚎叫才相信自己还活着,还存在这个世界……我说,王手足,你不明白,这叫痛苦,我不明白自己的心里为什么会有痛苦,其实我不需要那么多的痛苦,痛苦就像垃圾一样令人厌恶,我要把它们从心里清除出去,嚎叫就是清除痛苦的手段。当痛苦在我的心里堆积如山,像装满了水的水缸必须排放,宁愿不吃饭我也得把心里的苦水放出来——那些是祸水,憋在心里会把人腌坏。但我向他保证,除了我自己,谁也听不到我的嚎喊。不是别人都耳聋了,而是我用毛巾堵塞住了嘴巴,嚎喊的声音只能走出了喉咙,却走不出嘴,我把它们咽回去又放出来又咽回去,循环往复,万不得已的时候,我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嚎出来,放它们一条生路。因此,别人听不到我的嚎喊,以为我的心里已经风平浪静。
   “不过,你最好送我一条质量好一点的毛巾。”我对王手足说。
   
   然而,无论多么努力,我在洛镇的幸福时光也没能持续多久。
   有一天,王手足在给客人炒菜时,癫痫病突然再次发作,倒在厨房里,先是老头厨师大惊小怪地呼喊,凤凰惊叫着跑进来,食客们蜂拥而进看热闹,转而一哄而散。在众人的捏弄下,好一会,王手足才醒过来。他知道自己耽误了工作,赶紧骨碌地爬起来,擦掉嘴角边的白沫,抓起炒铲,要继续炒菜。老板娘粗暴地夺下他的炒铲,让他马上离开饭店。
   “你已经拍过胸脯:保证炒菜的时候癫痫病不发作。”老板娘斥责王手足说,“可是你不遵守诺言,把我的饭店搞砸了。”
   王手足支支唔唔。凤凰解释说癫痫病这东西不是咳嗽,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不发作,并恳求老板娘再给他一次机会。但老板娘连凤凰的面子也不给,甚至把她也一起轰走:“你们到福利院去吧,那里也需要厨师和服务员,或许那里还比不上我这里辛苦,薪水也比我的高。”
   王手足扛着沉重的行李袋,凤凰抱着她的儿子,走出饭店门外,没有谁和他们告别。他们茫然不知去向,在并不宽敞的公路上犹豫不决。我远远地跟着他们,我希望他们带着我进入广州城。
   王手足对我说,我带你去一个更安静更舒适的地方。
   我以为王手足会带我去白云山别墅区过新的生活,那里的环境当然很好,山清水秀,估计连苍蝇也没有,富人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厨师王手足顺手扔给我的东西也能保证我衣食无忧。酒足饭饱后,我将在白云山上悠闲地散步,富人能享受到的待遇我也能享受到。但王手足似乎忘记了往白云山的路,他迷茫地晃悠了一阵子,最后竟然带着我来到了侯小耳、马茜的旺坡养猪场。
   生活就是一种轮回。
            25
   侯小耳苦笑着欢迎他们的到来。我没有出现在他们的眼前,我躲在猪栏里,从墙壁的缝隙往外看到了马茜。她面容枯槁,似大病初愈。侯小耳对王手足说,马强壮死了,阿秀走了,这里缺人,你们现在走投无路的,留下来帮忙吧,只有还有猪,世界上还有人吃猪肉,我们便能活着。王手足看了一眼凤凰,凤凰没有反对的意思。王手足说,也只好如此了,养猪其实也不错,总比人容易侍候。猪栏里的猪似乎嗅觉到我又回来了,惊慌得乱哄哄地喊叫,它们的嘴巴已经伤愈,而且猪的数量比我离开的时候多了很多,而且变成了大肉猪,快要成别人砧板上的肉。
   王手足回头寻找我,大声呼喊“兄弟”,我没有回应。侯小耳说,你叫谁呀?王手足说,我带了一个有精神病的兄弟到这里,我说过我要养活他,不让他饿死的。侯小耳环顾了一下四周:“哪有精神病人啊?你怎么能带一个精神病人到这里?这里不是精神病院啊!”王手足为难地要解释,但找不到我,干脆懒得解释,罢了。
   在猪栏后侧的山坡上有一畦草丛,长满了锋利的剑麻和霸王草,连狗也不愿钻进去。过去我在草丛中挖掘了一个能躲藏得下两三个人的防空洞,当时为什么要挖这样的一个洞我也想不起来了,估计是因为害怕战争所以未雨绸缪,或者根本就没想过为什么。我赶跑洞穴里的老鼠,铺垫上一些枯草,这个洞就是我的家了。比起广州城来,我更喜欢这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自由、温和、宁静,关键是安全,除了比我更弱小的老鼠,没有谁来威胁我,侵犯我。此外,我还能天天看到自己的亲人,并隐藏在她身边,暗地里保护她。我希望能在这个舒适而秘密的洞穴里度过一生,如果哪一天知道自己快要病死了或老死了,我便事先将洞口封固,躺在里面静静地等死,自己将自己埋葬,绝不麻烦马茜。
   我蜷缩在洞穴里能窥探得外面的一切。王手足取代我的工作成了养猪场的“厨师”,凤凰跟阿秀一样勤奋,里里外外忙个不停。养猪场似乎又恢复了生机。但令我替王手足难过的是,凤凰越来越不满意王手足,经常埋怨、责备他,嘲笑他的癞皮头,有好几次,她竟当着马茜的面骂王手足窝囊废,从一个体面的保安到小餐馆的厨师,再到养猪场的猪倌,越过越没有出息,她甚至后悔跟了王手足:“如果嫁给贺国梁,现在我都在广州城里享福了!”
   我不知道谁是贺国梁,是哪里的龟孙子,看着王手足屈辱的样子,我真想跳出来问他到底贺国梁是谁,要不要我替你剁了他?但我没有杀人之心很久了,何况剁了贺国梁,又有邓国梁怎么办?我真的不想杀人,你们看看,我这个样子也杀不了人,别人不把我杀了算我走运。他王手足受点委屈算不了什么,活在这个世界上谁不受委屈?如果我娶了凤凰,哪怕多受一千倍的委屈也愿意。能受凤凰的委屈是他的福气嘞,我怎么就没有那种福气?但我还是同情王手足,甚至对他充满了感激,因为觉得是他为我受凤凰的气,他代我受委屈……我的兄弟。
   但后来的事情是凤凰做得过分了。有一次她嘲笑完王手足的癞皮头后,提出了离婚。王手足蹲在猪栏里哭了,猪往他身上拱。后来凤凰经常到广州城去,回来的时候总是衣着光鲜,向马茜说这是百货大楼买的,上千元一套,她回到养猪场便脱下来换上工作服,并埋怨“多好的衣服到了这里也不能穿,难道穿给猪看?” 王手足知道凤凰去找贺国梁了。王手足很郁闷,我真想劝劝他,但怎么劝呢?凤凰真变了。大约半年以后吧,有一次,她气冲冲地从广州城回来,关上门就骂贺国梁,骂着骂着便号陶大哭,把养猪场的猪都哭伤心了,那一天连猪都无心吃泔水,静悄悄地听凤凰哭。王手足蹲在凤凰的门外,也一边流泪,地板都让泪水弄湿了。后来,凤凰跟马茜发誓再也不去广州城了。她说一辈子就呆在养猪场,宁愿变成一头母猪也不去外面受人羞辱。凤凰在广州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幸好,她平安回来了,和王手足重归于好。王手足的癞皮头头发更少了,说明他更加坚强。
   兄弟,头发少一点不要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关键是,你得挺住:像我一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像桉树一样,台风吹不垮,屠刀砍不倒。
   
   那时候,我还这样想,如果马茜,王手足、凤凰,也包括侯小耳吧,能看到他们过上好日子我也就欣慰了,我嘛,我倒无所谓,他们过得好就成了,我真是这样想的,你们不要怀疑我。我是那么好心肠地祈求他们生活幸福,他们幸福我就幸福。但我还不敢告诉他们我的想法,还得把自己隐藏起来。王手足不给我当厨师了,我想自己给自己做厨师,但洞穴里没有米和水,也没有厨具。我不敢贸然走出来,几乎是昼伏夜出,肚子饿了便潜入猪栏里,从猪槽里捞一把剩余的猪食,有时猪槽里的食物被猪一扫而光,我便得趁夜深人静潜入厨房,轻手轻脚地寻找能吃的东西。我经常能在同一个地方找到食物,好像是王手足故意留给我的。我又在吃王手足做出来的食物了,觉得没有他我便要饿死似的,他是我永远的厨师。是的,有他在,我就饿不死。
   你们不知道,一个人的世界是多么的孤独;一个人不说话是多么的痛苦。我看过一张报纸,说如果长时间不思考, 一颗正常的脑袋也会变成木瓜;如果长时间不说话,一张正常的嘴也会变成哑巴。因此,为了不寂寞,为了我的大脑不变成木瓜,为了将来还能说话,在洞穴里,我的左脑和右脑保持高速运转,它们像冤案一样经常争吵,不争吵的时候它们说说笑笑,像兄弟一样和睦相处。它们仿佛是我的身体里两个孩子,我不能偏宠哪一个,他们都是我的孩子,谁说的话我都愿意听,谁横蛮一点我也不在意,即使他们吵得一团糟也总比一千个人在我的脑子里开会好。我不时跟他们说话,教他们怎样做人,怎样孝敬父母,怎样与人为善,怎样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我把人生的经验和教训全都告诉他们,我给他们杜撰了一个没有恶只有善、没有穷只有富、没有苦只有甜、没有烦恼只有快乐、没有冷漠只爱情的社会,这种社会是我想要的,他们也需要。他们是我的孩子,他们只能从我身上体会到善良、甜蜜、快乐和爱情,我一无所有,能给他们的只有这些。当然,我还有一些亲朋好友。我向他们介绍:马茜是我的妹妹,王手足是我的兄弟,凤凰是我的……
   我的世界一下子变得热闹、有趣、宽广和辽阔。
   我看着猪栏里的猪慢慢成长。有一次,我正在洞穴口打盹,感觉到有人爬到了我的跟前,睁开眼睛一看,是一头小猪。它的嘴被霸王草割了几道伤痕,我忍不住用手去摸它,却在它的脸上留下了污迹。它并不懂得害怕,懵怔怔地看着我。或许是我们所吃的食物相同的缘故,我跟它很投缘。我说,你来这里干吗呢?你快点回到你妈妈身边。它似乎听懂我的话,对我不断地拱嘴,发出呼呼的响声,它是跟我笑。我幽默地说,你的爸爸是不是王手足?说罢自己大笑起来。小猪喔喔地点点头。我说,我跟王手足是兄弟,那么你也是我的儿子,看上去你越来越像我们的儿子了,凤凰,凤凰就是你的妈妈,也是我的妻子……
   小猪咯咯地笑。
   是呀,凤凰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妻子,可是我让给了兄弟一般的王手足,作为补偿,他天天给我鸡屁股,我都吃了半年鸡屁股,那时候我比猪还幸福。现在,我每天只能吃泔水,不要紧,能天天看到凤凰,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还想跟他说多一些,但我一抬头竟然看见凤凰站在洞口,她的身影就落在我的脸上,是那么亲切,那么烫热。
   凤凰拔开乱草,一把抱起小猪。她看到了我,满脸惊恐:“你是谁?”
   我把脸仰给她看。凤凰辨认出来了:“半年了,原来你藏在此,王手足以为你早就离开了”。
   我说,我能去哪里?外面到处是陷阱,连泔水都没有……他们会吃了我。
   凤凰却冷若冰霜地对我说,养猪场只养猪,你应该到广州城去!我半卧着从容地说,我在这里过得也挺舒适的,我愿意在这里。
   “你怎么不去广州城!”凤凰突然生气了。
   我明白了,凤凰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像美兰一样要我去战斗!是的,男人就应该去战斗,不应当窝囊废。凤凰似乎唤醒了我消失已久的梦想和进取精神,我要站起来,但挣扎了几下仍站不起,难道我的四肢开始退化?一阵惶恐闪过我的心头,我伸出右手,希望凤凰能拉我一把,帮我站起来。但凤凰后退了。
   “你的心脏病好了吗?”我怕吓着她,不敢靠近她。
   “我有什么心脏病?”凤凰鄙夷地说。
   “侯小耳说你有心脏病,我一直很担心你……”
   “呸,你才有心脏病!”凤凰断然否认了。
   看来侯小耳欺骗了我。不过,我已经习惯了欺骗。不要紧,凤凰没有病岂不是更好!阿弥陀佛,谢天谢地。
   凤凰不后退了,因为马茜、侯小耳、王手足来到我的洞口外面。洞口的阳光被挡住了,洞穴里有点昏暗。
   他们手中操着木棒或铁铲,打伏了一片乱草,阳光重新照进来,我完全暴露在他们的面前。侯小耳走到最前面,慌张、警戒地弓着腰,恶狠狠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是谁?”
   马茜紧张地躲在侯小耳的身后,只有王手足镇静自若,但他竟然不敢指认我:“我,我看不出来……”他背叛了我,同时也背叛了自己。
   我说:“我是马强壮,你们都不认识我啦?”
   王手足突然陷入回忆和思考,凤凰狐疑地问王手足:“不是吧?他怎么能是马强壮?”
   侯小耳说:“你不是马强壮,马强壮死啦,他的骨灰还在火葬场那里,我们还没空去领回来,即使领回来也不知道摆放到哪里!”
   我说:“那不是我的骨灰,我还没有死,你为什么不说是你的骨灰呢!”
   侯小耳连吐口水说“晦气、晦气”。
   王手足说:“在杨梅饭店,我都养了他好几个月了,他怎么可能是马强壮!”
   马茜斜着眼厌恶地对我说:“如果你只是想混口饭吃,也不一定要冒充我哥。”
   我争辩说:“我本来就是你哥,我都在这里半年多啦,只不过是你们都没有发现我而已。”
   王手足说:“你不要非得说自己是马强壮,他们生气了,你是谁有什么要紧呢?你不说你是马强壮我不也给你好吃的?关键是有饭吃,不饿死……”
   我怎么证明我自己就是马强壮而不是其他人?我一无所有。我全丢失了!我连我自己都放弃了。
   王手足满面歉疚地对马茜说:“是我心太软,不该对他那么好——我都忘记了别人说的,千万不要对癫佬好,你对他好,他会跟你一辈子,想甩也甩不掉。”
   马茜说,关键是他不是我哥。
   我争辩说:“你们走近一点看看我,你们怎么不走近一点看看我?马茜,你仔细看看,我真的是马强壮,我真的是你哥!我爹的名字叫马富国,你爹的名字也叫马富国。”
   马茜怔了一怔,但很快便恢复了刚才的神态:“你还把我妈的名字也打听到了吧?”
   我呛了一口口水,说不出话来。我的头脑开始慌乱起来。
   兵荒马乱的。
   侯小耳诚恳地说,伙计,如果你是马强壮,即使烧成灰也能认出来——你不是,你冒充马强壮一点好处也没有,养猪场没有他的股份——况且养猪场也值不了多少钱,广州市都禁止养猪了……他本来有一个女人的,但他的女人也不知去向……你冒充马强壮真得不到好处!
   马茜说:“侯小耳,别跟一个癫佬罗嗦了,让他走吧。本来我们可以把他当一头猪养着他的,可惜他硬要冒充我哥,况且,现在米贵了,养一头猪也不容易。”
   侯小耳还要说什么,马茜却鄙夷地说:“侯小耳、王手足,你们快赶走他!”
   王手足有些为难,凤凰却一再催促他,他终于和侯小耳挥舞起手中的武器,低吼着叫我滚!王手足还从地上抓起一块砖头,犹豫了一下,最终,啪一声砸在我的左嘴角上。砖头离开了他的手。我的嘴巴里忽然多出了什么东西,原来一颗牙齿从牙床上跳出来,我把它吐到地上。一颗牙,鲜红的像一朵刚从地下冒出来的蘑菇。
   我高兴地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
   王手足慌了一下:“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会躲闪。”
   我对着王手足说:“不好紧,你是我的兄弟,我以为你扔过来的是一块鸡屁股。”
   我不慌不忙地站起来,从怀里抽出菜刀——一把生了厚厚一层铁锈的已经和我的肚皮彻底连在一起的菜刀,从草丛里跳出来。我要把刀还给马茜,因为这是养猪场的菜刀,我已经借用很久了,在这个世界上,我既没有亲人,也没有仇敌,它对我而言已经失去了意义。
   但他们误解我了。我无法跟他们沟通,我的所有举动在他们眼里都是威胁。
   王手足惶恐地往后退,绊着一根藤摔得仰面朝天;凤凰尖叫着双脚轮流朝我的方向踢过来,以此吓阻我的靠近——她也惊慌失措了。只有马茜临危不惧,举起手中的利铲,愤怒而疯狂地挥舞着,对着我作出破釜沉舟的姿态。
   我被马茜的凶悍和决绝震慑住了。我从没看见过她如此不顾一切。她龇牙裂嘴,像一条发疯的母狗,突然将铁铲向我投掷过来,锋利的铁铲呼啸着直取我的喉咙,我本能地后退两步,铁铲刈断几根霸王草后停止了飞翔,深深地扎在地上,离我的脚趾只有毫发之距。我的脑子里突然间电闪雷鸣,千军万马混战在一起。我屈辱地扔掉菜刀,转身便跑,滚落山坡,跃过小河,爬上公路,往广州城的方向狂奔。在公路上我回头看见马茜点起一把火,将草丛点燃,我的洞穴顿时火光冲天。最后的家没了,天地瞬间崩溃,我一下子满是绝望。我跑得更快,一下子跑到了风的前头。
            26
   我马不停蹄地跑到广州城。到了广州城,我的双腿仍不肯停下来,我便一直不停地奔跑。我跑得比车快。第二天晌午,我在中山路百货大楼的一堵玻璃墙前停了下来,因为我看到了自己。我认不出我自己了。过去的我是高大的,身上的肌肉显赫,洋溢着青春活力,现在我又矮又瘦,脸孔像一只倒挂的小葫芦,头发和胡子污七糟八的,像一个黑猩猩。我对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满意——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猥琐、龌龊?怪不得没有人认得我是谁,连马茜也不把我当她的哥哥了。我觉得除了脑子还是自己的外,身体的其他部位都已经被移花接木、偷天换日。我不断地问,到底谁换走了我的躯体甚至灵魂?
   我还发现,我成了世界上穿得最少的人,因为身上几乎空无一物、一丝不挂。我觉得有些窘迫,双腿赶紧夹住私处,并微笑着向来去匆匆的行人解释,试图让他们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到我的身上。几个城管队员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把我抓住。我不断地为自己辩护。我以为他们会打我一顿,我高兴地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死定了。”
   但他们很友好,没有打我,先是给我穿上一套干净体面的衣服,然后推我上了他们的车。我想,他们也许是带我们去吃饭,因此我对下一顿饭充满了期待。但上了车后,我才发现,黑暗的车厢还有几个像我一样蓬头垢面的人。我问他们:“我们要去哪里吃饭?会不会是中国大酒店?”胖子医生说的,一个懂得幽默的人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我比谁都幽默。可惜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幽默,他们在搔痒,流口水,懒得理我。一个浑身都充满了幽默感的人碰到一群没有幽默能力的疯子,真是格格不入,而且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不知所措。车子转了好久,直到我饿得快喘不了气了,车子才停下来。有人打开车厢,吆喝我们下车。
   下了车,我觉得这个地方有点熟悉,环顾四周,不是什么酒店,也不是什么疗养院,原来又回到了养猪场对面的公路上,抬头便能看到养猪场,那儿曾经是我的家。我说,你们不能送我回到这里……一个城管队员笑嘻嘻地指着南面说,你们沿着公路走两三天,估计便能到达深圳,幸运的还可以越过深圳河香港去,香港的福利好,连癫佬也不用为吃穿犯愁,而且吃得比我们还好。我不相信城管队员的话,如果他们的话也能相信的话,那真是天下太平了。我不去什么香港,只想返回广州城,但车子一溜烟地跑了。那群没有幽默能力的疯子估计也不具备什么智商,和他们一起肯定没有前途,但他们还有求生的本能,举目四顾,似乎同时发现了公路对面有一个养猪场。有猪的地方肯定有吃,能养猪的地方肯定能养人。他们懵懵懂懂地沿着一条小路往养猪场走去。我赶紧跑到他们的前面,张开双手拦住他们:“你们不能到养猪场去,那里养的不是猪,而是狮子!”狮子会吃人,专门吃人。他们不相信我的话,怒气冲冲地把我推到一边,继续前进。我想,我不能让他们去骚扰马茜,他们是一伙精神病人,饿疯了会打砸抢甚至杀人。我又跑到前面将他们拦住,不料被一个大个子迎面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昏头昏脑的。我忍痛爬起来,又要拦截他们时,却被他们乱拳打了一顿。眼看他们就要越过小河了,过了小河便是旺坡养猪场。我挣扎着冲到桥头,一把将由三根木条组成的桥抽起,掀翻到河中。唯一的桥被拆掉,那些疯子十分气愤,将我也扔进了河中。在河里,看到他们扫兴地掉头离开,回到公路上,朝着深圳的方向前进,我欣慰地笑了。
   但我现在懊悔地告诉你们,我应该将那群神经病赶尽杀绝!或者至少看着他们彻底离开这里到深圳去。因为他们中的一个中途折回了,涉过小河,潜入养猪场,当天半夜里将起来上厕所的马茜击昏拖到猪栏里强奸了。
   那天晚上,我在离旺坡养猪场不远的一间废弃的红砖厂里度过了一宿,第二天清晨,我徒步返回广州城。路上很热闹,有许多赶往广州城的商贩,他们有的还笑嘻嘻的跟我打招呼:“癫佬,早晨!”我没有必要搭讪他们,只顾低头赶路,因为他们不会给我任何好处。晌午时分,我到了三步河桥头,已经能看到越来越多的高楼,也就是说,我已经到了广州城的边上。我心里仍想着养猪场,对马茜我恨不起来,因为她是我的妹妹。即使她杀了我,我也不能恨她。但她不认我这个哥哥并绝情地将我赶走又让我一时不能释怀。那天我一直都在为我自己赶跑那群疯子,为马茜做了一件好事而暗暗高兴。我想,我可以为马茜做更多的事情。正当我靠近桥墩要坐下来休息喝口水的时候,一辆警车呼啸着停在我的身边,几个警察从车上跳下来,一把将我拖上车。
   “你们不要把我送回养猪场。”我说,“你们不能又让我白走一趟。”
   一个警察厉声问我:“昨天下午你到了旺坡养猪场?你一直都在旺坡养猪场,你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而且一直想在那里寄生下去,对不对?”
   我迟疑地点了点头。
   “看上去你不是真正的癫佬,你跟那些癫佬不一样,知道我们是警察,还懂得点头,说明你还很清醒,甚至还挺聪明的。”那警察说。
   我说,我不是癫佬,别以为我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就是癫佬——你们的衣服穿久了也会像我的一样破破烂烂。
   那警察吼了一声:“你昨晚在旺坡养猪场强奸了马茜,还把一个心脏病人差点活活吓死。”
   凤凰差点死了?我看那警察的脸,他不像在开玩笑。他用警棒对着我的胸中:“她没有死,如果死了你罪加一等”。
   我大呼冤枉,我争辩说,凤凰是我兄弟的妻子,马茜是我的妹妹。我非常担心她们。
   “马茜怎么会是你的妹妹?”那警察说。
   我说:“我叫马强壮,马茜是我的妹妹。”
   那警察说:“马茜说她有一个精神病哥哥,早就死了,但有人要冒充她的哥哥……”
   我争辩说:“我没有死,我就是马强壮!”
   那警察说:“你有身份证吗?”
   我说:“丢了。”
   “不过像你这种人要不要身份证都无所谓。”那警察说:“你冒充马茜的哥哥强奸了她。”
   我受了极大的污辱,大声反驳说:“我没有强奸马茜,她是我的亲妹妹——你们会强奸自己的亲妹妹吗?”
   “即使你是她的哥哥,你也有可能强奸她——因为精神病人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那警察说。
   “精神病人还是人,不是畜生!”越是生气的时候我越清醒越能说会道,“何况,我是精神病人吗?我根本就没有病,穿上你们的衣服我比你们还像警察!”
   “但当事人描绘的歹徒就是像你这样的精神病人。她还抓了一把歹徒的胡子,看,跟你的胡子一模一样。”那警察的另一只手扬了扬一小撮黑色的毛。
   我瞧了一下警察手中的胡子,的确跟我的胡子有几分相象,但也不能证明那就是我的胡子。我不屑地说:“天下的胡须跟卵毛都是一个样,黑的——你们的胡须也不见得就是白的。”
   警察对我的清醒和雄辩有点吃惊,面面相觑。手持警棒的警察说,“你真会说话,你摸摸你的下巴,是不是少了一撮胡子?”
   我摸了一下下巴,似乎是少了一些胡子,可能是昨天跟那群疯子打架时被扯掉的。我说:“是少了四五根,也许是七八根。”
   那警察说:“那证明是你强奸了马茜。马茜现在也疯了,像一条母狗一样蜷缩在猪栏里,你怎么能把一个好端端的女人害成那样呢!”
   我挣脱警察的手,对着那个持警棒的警察吼道:“马茜是我亲妹妹。你们会不会强奸自己的亲妹妹?”
   那警察还想说什么,我愤激地举起右手,要掴他一记耳光,扇他的左脸,让他妈的记住,老实人的忍耐力也是有限的。那警察无法忍受我的莽撞,果断地挥动了手中的电棒。我啪一声便倒了,不省人事。这一辈子,我从没被困难吓倒,每一次倒下都是因为电棒!医生说,电击也是一种治疗手段,叫电休克……因此,保安要给我治病,警察也要给我治病。昂贵的账单对患者和医生来说都是最好的药方。胖子医生说的,他说是尼——采说的。但电棒不是最好的药方,因为胖子医生手上就没有电棒。这一辈子我什么都不怕,就怕电棒,一看到电棒就发怵,脑子里就会乱。兵荒马乱。
   我开始怀念胖子医生了。兵荒马乱的时候我只想跟他说话,他能让我平静,让我的内心舒服一些。我想见到他。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觉自己不是在公安局,而是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白色的房间。空荡荡的房间。我非常熟悉的地方和摆设。门响了,非常熟悉的声音。一个穿白色衣卦的男人带着一个黑珍珠护士开门进来。非常熟悉的两个身影。
   我惊叫:“胖子医生!”
   胖子医生冷冰冰地笑了笑说:“你怎么能这样随随便便称呼一个医生?你得学会有礼貌,进了这个医院的人都要学会礼貌。”
   我说:“过去我也是这样称呼你的。”
   胖子医生看上去真没认识我一样,冷漠地说:“你在哪里见过我了?”
   我说:“记不清了,反正我见过你,就是在这里,一切都没变。你跟我说过很多话,你还给我催过眠,让我做了一个梦——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学问最有本事的医生,能让别人想做什么样的梦就做什么样的梦,可惜你没有让我做多跟凤凰结婚,所以我不怎么喜欢你。”
   胖子医生轻描淡写地说:“你是谁?我给许多病人做过催眠术,他们都做过不同的梦——也有患者不把它当梦,以为是真实的世界,那我就让他(她)连续不断地做着相同的梦,只要他(她)高兴就成。”
   我说:“你,这是欺骗患者。”
   胖子医生:“欺骗是医生常用的治疗方法,欺骗手段不高明的医生不是好医生”。
   胖子医生真坦诚,不过话里透着冷气。
   “你当真不记得我了?”我提示说:“我是马强壮,被人打了左脸的马强壮,被你称为知识分子的马强壮,那个要杀死王手足的马强壮,勇夺绘画比赛第一名的冠军画家马强壮,糟老头、市长、法国参赞……你都忘掉了?”
   胖子医生想了想说:“我倒是记得有一个患者叫马强壮的,别人打了他的左脸,他经常用手保护他的右脸,但不是你——这里又不是中国大酒店,你怎么能冒充别人的名字混进这种地方?”
   我哭笑不得:“你真幽默,像我。从这里出去后,我变得越来越幽默,你也越来越幽默了,幽默是痛苦的麻醉药,说明你过得并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但幽默好,比什么都好。我们继续幽默。”
   胖子医生引经据典说:“英国的舒斯特教授说,男人的幽默感来源于睾丸激素诱发的攻击性。”
   深奥的东西我听不懂,一听到外国人的名字我就烦躁,我着急地说:“胖子医生……你,你是不是有病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病,跟你们这些病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也觉得自己有病。上个月我院有个医生自杀了,人是复杂的动物。弗,洛,伊,德说……我羡慕你们呀,你们的天地广阔得很,比谁都自由。”胖子医生平静地说,他给我检查身体的手还是那么油腻,像涂了猪油一样。
   我看得出来,胖子医生已经不是过去的胖子医生,他变了,心事重重的。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转而对时常挂着笑容的黑珍珠护士说:“黑护士,你说,我是不是马强壮?”
   那黑珍珠护士笑笑,摇摇头。神经质。
   真是匪夷所思。
   我失望至极。但转念一想,我何必非要证明自己就是马强壮?我不是马强壮不是更好吗?
   胖子医生安慰我说:“你也许不用坐牢。”
   我说:“我坐什么牢呀?我为什么要坐牢?”
   胖子医生说:“即使强奸了妇女,你也不会坐牢。”
   我说:“我没有强奸妇女!马茜是我的妹妹,我怎么可能强奸自己的妹妹?警察想破案想升官发财都想疯了,拿我当替死鬼——但马茜是我的亲妹妹!你们别拿我当畜生!”
   胖子医生说:“这种事情往往是警察说了算,而你是不是精神病人我说了算。我只能恭喜你,你有精神病,幸好你患上了精神病——我这个人做了不少好事,为不少人逃脱了法律制裁。遇上我是你的幸运。”
   这句话当年他也说过的,不知道他对多少患者说过。但这个时候他说这种话对我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我真想给胖子医生一记响亮的耳光,但他拖着越来越臃肿的身躯转身走了。那个听说被胖子医生糟蹋过的黑珍珠护士又对我笑了笑,很坦然的样子,似乎一点也不担心我也会强奸她。
   受一点侮辱不会死人,我强吞下这口气,因为我又可以在精神病院里过上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了。谢天谢地。这里才是我的理想国。在这里,我将继续发扬我的幽默特长,我将再次向那些愚蠢的人炫耀我的绘画天才,重新赢得冠军画家的美誉,重新赢得无数尊重,我要把失去的尊严十倍百倍地找回来。
   可是第二天,胖子医生告诉我,你可以出院了,我们管不了你,你应该是归警察管的。他真的把我交给了警察。我问胖子医生,我为什么不能呆在这里?这个大家庭为什么不能容纳我?胖子医生冷若冰霜,用大姆指和中指对我做了一个表示“Money(钱)”的动作。只有他知道我的智商足能理解这个手语的含义。在广州,我最常见的手语就是这个,随处可见。“钱”是广州的通用语言,是最有效的身份证。在精神病院,这种手语也通用,连癫佬都懂。
   “可是,你说过,我是冠军画家,我的作品被广州市群众艺术博览馆永久收藏了,我可以在你们这里免费治病。”我说,“市长表扬过我……病好后,法国领事馆将邀请我访问法国,我的作品还可以在欧洲巡回展览”。这一切对我来说就是昨天发生的,但胖子医生可能忘记了,我是在提醒他。
   “什么作品?什么参赞、欧洲?我们这里只有病人,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胖子医生说。
   “精神病人美术作品大赛……后现代主义……美术学院教授……冠军马强壮……市长……法国参赞……糟老头……报纸新闻……”我说了很多许多的关键词。但胖子医生装疯卖傻,昧着良心不断地摇头。
   “我,马强壮!”我大声说,“我就是,马——强——壮!”
   “别逗了,你根本就不是马强壮。”胖子医生说,“而且,我也不认识马强壮”。
   我无法证明自己。我身上没有任何证件。肉体也变得面目全非。但胖子医生明明认得出我来,因为没有哪一个病人像我一样和他那样心灵相通,那样机智幽默。他似乎是我在广州的唯一知己。但他良心坏了,堕落了,背叛了自己,做了自己的叛徒,而且看上去一点也不羞愧。
   “像你这种人,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只有上帝才能救你们!”胖子医生面无表情地说,还用手在胸前并不熟练地划了一个“十”字。我仔细一看,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白色的十字架,我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它,冰凉冰凉的。
   “你选择了上帝?”我惊讶地问。
   “不,是上帝选择了我。”胖子医生傲慢地挺起胸膛,想以此显示他比我高大许多。但他的个头只够得着我的下巴,只不过比我胖了许多而已。
   “你是……基督教?”
   “N0,是天主教。你不懂。”
   我心里“呸”了一下,再也找不到与宗教有关的话题跟他拉扯。上帝刚刚来到精神病院,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跟上帝在一起,胖子医生就觉得我没有资格跟着谈上帝,拖着臃肿的身体转身离开。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本来,才华横溢的胖子医生会有远大的前程,但一个人良心一旦变坏,他就完了,像我家乡的桉树,树心一坏,整个树干也将跟着枯死,用不着狂风暴雨自己也会坍塌下来。你们知道胖子医生后来的下场吧,像坏了心的桉树,毁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他。他把一个好端端的人——一个刚当了母亲孩子才六个月大的女记者,硬生生地诊断成精神病人。那个女记者披露什么内幕得罪了当官的,被人强送进精神病医院,胖子医生丧心病狂地把一个正常人当成了精神病人来治,打针、吃药,电击……后来,两个月后,整她的官吏倒台了,她才得救,可是她已经成为真正的精神病人,她的心已经兵荒马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谁了。这个世界够恶了,我不能再给它增添恶。听说胖子医生现在被关押在广州第三看守所,很快就要送到湛江劳改农场。这种没有骨气的黑心的伪学术权威就应该得到这种下场。不过,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知识分子,学识渊博,性格善良,说话滔滔不绝,富有幽默感,而且手里没有电棒,我偶尔也想念他。
   我被警车带离了精神病院,在市中心的一个偏僻的小巷。警车停了下来,拉开车门。我说:“既然如此,你们学一回雷锋把我送回旺坡养猪场吧。”我真的想回去看一看马茜和凤凰。但一个警察往我的屁股猛踹一脚,我便滚下了车。还没等我爬起来,警车已经像作贼一样呼一声逃了。
   我走到大街上,好不容易看到了一辆城管的车停在路边,几个大盖帽正大声吆喝着几个小青年洗涮电线杆上乱七八糟的小广告。我靠近他们,笑嘻嘻地向他们打招呼说:“麻烦你们像上一次那样,学一回雷锋把我送回旺坡养猪场吧。”一个城管队员回头对着我的小腿就是一脚:“滚……哎唷,广州城的癫佬怎么越来越多?他妈的比牛皮癣还难整治!对,你们也是牛皮癣!”
   我连“马强壮”都不是了,是不是牛皮癣还重要吗?我说:“我想回旺坡养猪场。”
   那城管队员幽默地说:“打的,打的好,打的方便,或者你看到奔驰就招手,让奔驰送你回去,快捷、舒坦、风光。”于是,我向一辆又一辆的过往的士招手,但仿佛他们都知道我兜里没钱似的,没有一辆停下来。我想投诉他们拒载,但连打电话的钱也没有。我很清醒吧,那时候我比现在还清醒,广州在我的撑控之中。我东张西望,步行穿过广州大道中,七拐八拐来到了宽阔的中信广场。
   广场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的,听说那里正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我挤进去,也想领取选票。因为在广州十多年了,我也应该有权利投票了。如果我也有一张选票的话,我选王手足当人大代表,让他也风光风光,在凤凰面前能抬起头来,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如果他当上了人大代表,我请他向政府建议要关心精神病人,要给他们尊严,关键要制订一部《精神病人保护法》,不准对精神病人用电棒,或者划出哪个地方建立一个精神病人的国家,有高楼大厦,有超市、公园、睡宝床垫、养猪场、星级酒店和结婚登记处,还有高级厨师、医生和服务员,没有保安也没有警察,神经正常的人也不能进来,我们自己管理自己,我们不干涉外面的世界,他们也不干扰我我们,平等,和平共处,互不干涉内政……这样的国家很好,对谁都好。想着想着,我就直接向工作人员问要一张选票。但他们不肯给我选票:“你认得字么?”我怎么不认得字,我还是知识分子呢。那你读这几个字给我们听听。他们往一张板报上随便指了指几个粗大的字。我仔细一看,那不是“和谐社会”四个字吗?刚要脱口而出,但又把声音咽了回去,因为不敢肯定,他们会考我那么简单的问题?生怕上当,我愣了一会。
   “你念错了。”他们摆摆手说,“别在这里凑热闹,你到一边玩去。”
   “可是……我还没有读出来,你们怎么能说我读错了呢?”我大声争辩。
   他们笑了,笑里好像隐藏了什么惊天大阴谋似的,比乌云还神秘。我觉得窝火,要跟他们争辩,但抬头发现不远处有两个警察对我虎视眈眈,警棒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发出黑色的光芒。我赶紧改口说,是呀,我读错了,在心里就念错了……好呀,我到那边玩去,但那边又不是海洋公园,有什么好玩的?他们没有回答我。再仔细看看,其实不然,那边并非一无所有,几个衣服破破烂烂、傻头呆脑的人在晃悠,在寻找,在搔首弄姿,在无所适从,再深入一点,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愿望跟我一样,他们正以自己的贱相争取别人的同情、怜悯和支持,那么我们是政见相同的人,有着相同美好愿望的人,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我们应该成为好朋友好兄弟。我兴致勃勃地走过去向他们打招呼,他们却不理睬我,有的啃着垃圾,有的对着人傻笑,有的一动不动,木讷得像一堆堆搬不掉的狗屎,死臭,猥锁,恶心,真让人瞧不起。我转念一想,如果跟这些废物在同一个国家里生活我可不愿意,估计王手足跟我想法也是一样的,因此我打消了据理力争要选票的念头,呸,为这些人浪费时间不值得。于是,我便到喷泉那儿喝口水,都两天喝不上水了。围在喷泉旁边的人突然惊呼或尖叫起来。我以为他们对我的到来表示不满,不让我污染水质。但仔细观察一下,他们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是喷泉边上的一个女人让他们瞪大了眼睛。
   一个丰满的孕妇已经脱光衣服,旁若无人地站在喷泉下洗澡。她的肚皮鼓得老高,看上去快要生了。她把广场喷泉当作自己家的澡房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都顾不上投票了。因为的确好看。也有女人假装同情地对洗澡的女人议论纷纷。我挤进去,走近一点。我不是要看女人洗澡,而是要喝水。那裸体女人看了我一眼。那么多的人,她谁也不看,就只看了我一眼。我也看到了她的脸。令我吃惊的是,她很像阿秀,简直就是阿秀。我叫了一声:“阿秀。”她却不看我了,用双手搓洗她的头发和乳房。头发掩蔽了她的脸,我担心她肚里的孩子,害怕她突然滑倒。我想起阿秀是哑的,或许也聋了,听不到我的呼喊。我要再靠近一些看个究竟时,有人在我的背后狠狠地踢了一脚,将我踹倒在水里,我以为掉进了珠江,奋力游向岸边,顺便喝了一些水。当我爬起来时,那孕妇已经被两个好心的老妇裹上衣服簇拥着离开,很快消失在广场的尽头。
   我的脑子里又开始了新的争论。我的脑子从没有空闲过。左脑跟右脑争吵。左脑说,她是阿秀,如果不是阿秀她又是谁;右脑反驳说不是,如果她是阿秀她的肚子怎么会大?谁把她的肚子搞大了?就这样争吵着,穿街过巷,不断留意从身边走过的每一个女人——其实我想邂逅阿秀,我只想知道她是否真的还在人世。但如果她还在人世,我该怎么办?我坚信她还活着,而且她肯定是躲在人群或哪个角落里看着我,她看我的时候会怎么想呢?她会不会这样骂我:“马强壮,你不是疯子,你只是装疯卖傻、好吃懒做,你被王手足养懒了,你为什么不能干点正经的事情?”一想到这个问题,我的脑子里便乱哄哄的,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甚至连自己是谁也弄不清楚。你们不是精神病人,你们不知道一个人的头脑究竟能乱成什么样子。其实阿秀不知道,我不是不想干点正经的,但癫佬有癫佬的江湖,我们的世界里有很多生存规则和方法,阿秀不懂,你们不懂,嘿嘿,我也不懂……
   兵荒马乱的。我心里。
            27
   而我再次回到旺坡养猪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冬天。我远远便看到几架推土机轰轰隆隆地拆除养猪场,猪栏成片成片地倒下,栅栏的木条撒得满地都是。远处有一条鲜艳的横幅:港澳后花园别墅区开工典礼。看来我已经错过了一场盛大的开工典礼。侯小耳站在高高的土堆上看。我四下寻找,没看见马茜、王手足和凤凰,偌大一个养猪场只有侯小耳一个人。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马茜已经回米庄老家养病;我也不知道这年春天凤凰已经生下一个儿子。几天前,凤凰的儿子小明爬进猪栏里,被几头饥饿的猪活活咬死撕食,凤凰发现他的时候只剩下一堆血肉横糊的残骸。王手足一气之下要把那几头猪砍死,结果自己滑倒在猪栏里,摔成了脑震荡,这一次没有口吐白沫,但昏迷了两天,醒来后已经不知凤凰的去向。我没有勇气见到马茜,偷偷走到侯小耳的身边,轻轻叫了一声:“侯小耳。”侯小耳看了我一眼,又不理会我了。我要又叫他一声的时候,他突然抄起一根栅栏的木条,猛然向我扫过来。要不是我躲闪得快,逃得也快,也许我的肋骨会被他打断。我至今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恨我?当时我只不过是想问问马茜的情况而已。
   世界上有没有马强壮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亲人生活美满幸福。
   但现在我没有亲人了,既然大家都把我视为癫佬,那么,不必要再为自己是不是癫佬而争辩啦,就老老实实、死心塌地做一个癫佬吧,反正世界上多我一个癫佬不算多。看上去侯小耳也快是了。如果凤凰也成了疯子,那就更好了,我们就可以组成一个国家了,让她成为我们的女王,除了她谁也别想管我。我真的很怀念她,她到底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她?
   我最后一次怀想凤凰是在今年夏天。那两三天街头巷尾的人都在热烈地议论说,凤凰要来广州了。也许凤凰离开广州很久了,全广州的人都在想念她,现在她要回来了,像一个女王,全广州都在兴师动众迎接她的回来。她是不是为广州争得了什么重要荣誉?她肯定已经成为了不起的名人,像当年我在广州市精神病医院那样。该她风光了。我像广州市民一样兴奋地期待凤凰,我将好消息转告那些知道和不知道凤凰要回来的人:“凤凰明天就到广州了”,让她们口耳相传,让广州家喻户晓。那天夜里我睡不着,半夜刮起了大风,越秀公园呆不下去了,露宿的人像蚂蚁一样四处逃窜。我顶着大风赶到广州火车站,连夜守候在火车站的出口,焦急地等待凤凰的出现。如果她看到我的虔诚也许会很惊喜,对我说,她一直没有忘记我。有这一句话就够了,值得了。但一直等到第二天黄昏也不见凤凰的出现,风越来越大,雨哗啦地斜打过来,我从火车站赶往汽车站,广告牌不断从空中摔下,想挡住我的去路,但我跑得比风还快。到了汽车站,发现什么人也没有。我突然想到,今非昔比的凤凰是乘飞机来的,我马上找到地铁进口,要乘地铁赶往机场。地铁是一个好地方,我愿意每天夜里都呆在那里,但我每次都进去,保安(那些穿工作服的管理员尽管别人不叫他们保安,但其实他们就是保安,只是屁股没带电棒而已)都把我赶跑,这次又是保安把我拦住了。因为我身上没有钱,连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也买不到了。我告诉几个保安,你们难道不知道吗,凤凰来广州了,我得赶往机场迎接她。一个憨厚老实的小保安说,凤凰没有乘飞机,她是走路来的。我将信将疑,但仔细一想,也有此可能,因为也许她像我一样喜欢走路,喜欢在大街小巷马不停蹄地跑——令我兴奋的是,她跟我越来越相似了。我感叹道,她受苦了——本来她用不着受苦的。那小保安不屑道,她来了,我们才受苦呢。我正要跟他争辩,一个老保安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说,癫佬,凤凰不是女人,她是台风,是一场热带风暴。是的,凤凰是我身体里的一场风暴,我的身体兵荒马乱的,像十二级台风。我对老保安的讥讽不以为然,他说凤凰是一场海啸或一场地震也无所谓,反正凤凰早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了,她迟早要回来。她果然要回来了,连夜赶回来。我满街地寻找凤凰,但结果没找到。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全广州市的人都在捉弄我,让我空喜一场。为这事我琢磨了好长一段时间,绕了大半广州城才真正弄明白,那个老保安没有欺骗我,广州市民也没有欺骗我,是我欺骗了自己。那天一场强台风确实是从中山市登陆,一路过来,横扫广州市,三天后台风才席卷而去,带来了三天三夜不停的台风雨,而喜欢搞恶作剧的气象台自以为幽默地把这场热带风暴命名为“凤凰”!
   凤凰原来变成了一场台风。下一次她会变成什么呢?
   我对气象台的幽默不以为然。他们是预报天气的,你们知道庖丁解牛吗?他们就应该像厨师那样严谨厚道才对,凭什么拿天气预报幽默?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幽默,广州城将索然无味。我很久没写信了,台风过后的第二天,下着铺天盖地的大雨,这是凤凰带给广州的一份礼物,或许也是凤凰写给我的一封问候信,让我再也不要风餐露宿,要躲到安全舒适的地方……我想来想去凤凰真能替我着想,还是那样善解人意,因此我离开工棚的屋檐,躲进了广州市邮政局,宽敞明亮,环境优雅,真舒适啊。心情一舒畅,便觉得应该做点事情,我突发奇想,爬在大理石走廊上,用一张从垃圾箱里捡来的废纸给广州市气象台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赞扬他们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想象力,是一群无端被文坛长期忽视了的诗人,称赞他们像对待自己的情人一样对台风充满了感情,无论它来自南海还是东海,每一次都能给它起一个女人般温柔善良的名字,他们是了不起的人!我所有的奉承都是只为了一个目的:建议他们把下两次的热带风暴分别命名为“美兰”、“阿秀”……
   祝气象事业兴旺发达!
   
   有一天,我忽然间想到,应该回一趟米庄。十多年了,我差点都忘记米庄,忘记父母。我得回去看看。虽然不是衣锦还乡,但能活着回去也不错呀,总比阙凤祥的女儿到广州十五年了却音讯全无更令父母宽慰吧。
   口袋里没有钱。我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努力了好多次,却连火车站的候车室也混不进去。有一次,我成功地混上了一辆开往陶县的长途班车,离开了广州城,陶县是管米庄的县,我的县。但才到花都,我便被赶下车。当时我向车老板求饶说,看在老乡的份上,你让我躺在车底的行李柜里成不成?或者让我爬在车顶上,干脆把我当作一具尸体运回去,好不好?我只想回一趟米庄,我都十年没回去了……但他以不安全为由,实际上是乘客的排斥,残忍地拒绝了我,把我扔在黑夜里。
   米庄是我的故乡,谁也阻挡不了我回去。在这个问题上我清醒得很,没有一丝含糊。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不用问人,不用看指示牌,闭上眼睛,凭闻气息,凭感觉,我也知道回米庄的路怎样走。我沿着广州至肇庆的高速公路连夜往回走,跑得挺快的,风在我的耳边嗖嗖地响,夜虫轻轻地撞在脸上,广州离我越来越远。
   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好心人,好几次,同方向的汽车在我的身边慢下来,问问搭不搭车。我说,当然搭。为什么不呢。但当司机看到我不像一个正常人,赶紧说了句“对不起”,加一把油呼一声溜远了。即便是这样,我也感激他们,因为总算有人在黑夜里跟我说话。后来,有司机问我搭不搭车,我果断地婉言谢绝。谁也不靠,就靠自己的两条腿,我就不相信回不到米庄。
   那时候我有坚忍不拔的毅力,饿了就潜到路边的田地里摘一些果蔬吃,渴了就捧几口河水喝,困了躺在路边就睡。像我一样的人也不少,一路上我就碰上了好几个,他们是从这个城市往另一个城市迁徙,成都住腻烦了,就搬到广州来,广州不适合他们生存,就搬迁到上海去,反正他们很自由。不过,也有还没到达目的地便死在路上的,我在三水往肇庆的路上就看到一个女疯子倒在高速公路护栏外面。开始以为她是在睡觉,累了就要睡觉。但我觉得她应该藏到旁边的蘑菇棚里睡更安全更舒适,便好心地推了推她,目的是提醒她天就要下雨了。可是推了好几次她都没有反应,用手放在她的鼻孔一探,没有气息了。我心里一惊,尖叫了一声。汽车灯火照射过来,我看清了她的脸。其实她是一个年轻的、端庄的女人,只是衣服脏得跟我的一样,头发都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了。我对天说,下一场雨吧,把她淋得干干净净的,让她死后像一个女人!天果然下雨了,电闪雷鸣的,雨水很快将那女人洗涮干净,将她变成了一个体面的女人,看上去像……像阿秀!我的天!但我还很清醒,她不可能是阿秀,阿秀的左脸偏下的位置没有一块梅花状的黑痣。她是谁家的女人啊?真可惜啊,一个女人,也许她像我一样也是要回家的,家里也许还有孩子。如果警方查不到她身份,她的亲人就找不到她,连她的死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想到这,我就更加觉得应该让自己的亲人知道我还活着,还和他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这样一想,就不顾疲劳,冒着倾盘大雨加快了脚步。
   那个女人的死给我很大震撼,使我感到恐惧。一路上我猜想她是怎样死的,可能性应该有几种:饿死,病死,累死,冻死,被车撞死,被人先奸后杀……我想得太多太复杂了吧,也许其实她死得很简单,也死得很安祥,根本就没有那么凄惨。我瞎猜什么呀?瞎想什么呀?还想到如果自己也死在路上,死得不明不白……唉,兵荒马乱的,心里。
   我走了差不多半个月。回到米庄的时候,又黑又瘦,衣不蔽体,跟野人没有任何区别。鞋早就就磨光了鞋底,脚底长满了水泡,沾满了沙土,臭气熏天,像两条来不及晒干便腐烂了的死鱼。
   回到米庄那天,正好是黄昏,没有谁注意到我。我在那棵高不可攀的桉树下便听到了母亲悲痛的哭声。原来是我父亲刚刚断气。他得了癌症,都撑了两个多月了。他肯定是等我回来。他不会相信马茜关于我已经死亡的话,或许马茜也没有告诉他我在广州的真实情况,按照马茜的性格,她也许会说我广州过得很风光,事业有成,蒸蒸日上。我从窗口看到母亲和马茜守在父亲的床前,母亲都衰老成那样子了,她还那样悲伤!马茜没有安慰母亲,也没有流泪。她变得很坚强了!
   怎么办呢,父亲已经断气,再也见不到我了。我为什么要从广州千里迢迢的赶回来,应该是心里感应吧,但父亲见不到我的最后一面,这不怪他,怪我,如果我的速度再快一点,如果我不多管闲事去“提醒”路边那个死去的女人,我就刚好能在父亲断气前赶回来,跟他说上几句话,向他说说我在广州的一切,告诉他真实的情况:在米庄无法出息,到了广州也很窝囊。告诉他,我已经放弃了理想,已经习惯另一种生活方式。其实父亲一辈子并没有出息,他也不是一样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倒是母亲,我不想让她看到我现在的模样,如果她看到我变成一个废人,她会比父亲去世更悲伤。我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母亲突然掉头叫我一声我的名字:“马强壮!”
   她闻到自己儿子的气息了!她的鼻子比猎狗还灵敏十倍。
   马茜惊诧地说,妈,你胡叫什么呀,你吓着我了。
   母亲武断地说,是你哥回来了。
   我们那里有这种说法,一个人即将去世,会有另一个已经去世的亲人回来带他(她)走的。母亲以为是我回来要带走父亲的魂魄了。
   母亲飞快地跑出房间,我还来不及躲藏,便被她发现了。
   “你?马强壮!”母亲凭直觉就判断出自己的儿子,尽管我与她过去的儿子没有任何相同之处,已经面目全非。
   我突然哭了。十多年了,我没有哭,那时候我哭了。哭倒在自己母亲的脚下。撕心裂肺地嚎叫。马茜抱着母亲也哭成一团。
   米庄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惊疑地凝视着我,安慰着我的母亲。在人群中,我看到了一张久违了的脸。我停止了哭喊。
   美兰!美兰又回到米庄了,她不再是阿秀,又变身回自己了。她比阿秀更苍老,她拉着五个孩子。我想叫她,但王大可气势汹汹地站在她的后面——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害怕王大可,哪怕他已满头白发,像一个软弱可欺的糟老头。而且,看上去,美兰和王大可非常恩爱,像正在度着蜜月。
   “他怎么能是马强壮?”很多人都这样说,连美兰也这样不负责任地说。他们肯定以为我是从县城里来经过米庄饿得不成了想进村偷点吃的精神病人,只有我母亲力排众议坚定不移地说我是马强壮,她亲手给我披上孝服,一定要我给父亲送终。
   别人说我母亲因为悲伤过度精神恍惚,见到一个精神病人也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母亲拉着我的手要我给父亲叩几个响头,说父亲生前天天叨唠着我,像老妇一样罗里罗嗦。母亲说你一定得把你父亲的丧事办得风风光光,不能让村里人看不起。但我趁着母亲哭丧的时候从即将入殓的父亲的双脚上脱下那双崭新的黑色皮鞋(这是父亲第一次穿皮鞋吧),然后穿到自己的脚上,连夜逃跑了。因为我听到他们,三个老谋深算的叔叔和几个年轻力壮的人正在密谋把我关进那间狭窄的石屋里,想让我像阙元邦的儿子一样最后在那里变成一堆白骨。我决不能死在那间阴森的石屋里。幸好那时候我的心里没有兵荒马乱,懂得逃跑。
   我把悲伤全部留给了母亲,沿着原路返回了广州城。从此以后,也许我永远也不会回米庄。
           28
   凤凰说得不错,只有广州城才是我最长久的衣食父母。如果你从广州街头巷尾匆匆而过,经常能看到垃圾箱旁边站着衣衫褴褛的癫佬,也许我是其中的一个。像我这种人,可以没有家,但不能没有垃圾箱。垃圾箱是我的粮仓。只有垃圾箱的地方,我们这种人就能生存。但我们过得也挺安逸的,辛辛苦苦得不到的安逸竟可以通过不劳作就可以得到,我们挺满足的。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你们听说过吧,一个流浪汉天天在海滩上晒太阳,一个富翁问他,你为什么不去努力工作赚钱?等你发财了就可以像我一样躺在这里晒太阳了。那流浪汉说,我现在不是已经在这里晒太阳了吗?那个流浪汉说得很对,他就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不干活了,因为干再多的活也只能改变广州的容貌,却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你们不要学我们,如果没有警察广州市就兵荒马乱了……我们有时也过得不好,你们很少看到两个像我这样的人去争抢一个垃圾箱,因为那样会引起打架,就像一条狗不允许第二条狗来分享它嘴里的骨头一样。我说过,癫佬有癫佬的江湖,这就是我们的江湖规矩。然而,就有一次我差点和另一个癫佬打起架来。那是在广州中医院门前,我正侧身往一只垃圾箱里伸手掏东西,突然碰到了从另一只窗口伸进来的手。冰凉的手。
   我愤愤不平:“这是谁的手?”
   我们是同时抬头互相看到了对方。
   “王手足!”我惊叫。
   他身上穿着一件深色西服,脖子还缠了一条红色的女围巾,左手揪着一只肥大的蛇皮袋,袋里装着半袋子垃圾。
   看起来王手足虽然穿得比我体面一些,但比不上我威严。此时我头戴一顶过时了的解放军陆军军官帽,军帽上有闪闪发亮的军徽,腰间还系着一根废弃的电棒,这些东西都是刚从垃圾箱里捡来的——垃圾箱里什么都有,我还捡过毒品、手枪、避孕套和被肢解了的尸体。王手足惊疑地看着我。我啪一声抽出电棒,凶悍地对着他,威严得像个保安。
   “你是不是王手足?”
   王手足始料不及,惊惶失措:“我不是王手足——他妈的谁是王手足?”转身便跑。他的腿虽然明显瘸了,但他还是跑得很快,还不时回头看我是否追上来,在横穿马路时差点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轿车撞飞。那轿车远远地停下来,司机探出头来要对王手足破口大骂,但王手足早已经不见踪影,那司机便挥舞着手骂我,骂的是粤语,最难听最损人的那种。我始终对着司机微笑。笑呆了。你们在大街小巷碰到的精神病人也多了吧,他们的表情跟我平常的表情是一样的,都是呆笑、傻笑,实际上都是笑。笑是最安全的表情,巴掌不打笑面人。还有幽默,幽默能给别人带来欢快,幽默是最安全的说话方式。我们都害怕被别人打,有些人无缘无故抬起脚来就踢我们一脚,比往地上吐一口痰还随意。因此我们选择了傻笑和幽默,逃过了许多不必要的拳打脚踢。刚才那个司机是要下车暴打我一顿的,但我一直对着他笑,能笑得多真诚就笑多真诚,我还对他说,你骂吧,就当是交通警,骂我作龟儿子也成。果然,他把已经踮到地上的右腿收了回去,关上了车门,只是从窗口远远地往我吐了一口痰便走了。那口痰离我还有十多米,顷刻之间便被蒸发掉,像他骂的话被风一吹就消失了,还来不及装进我的耳朵里。但还是有零星的、带着酒气的痰液顽固地溅到了我的脸上,我惊讶于这口痰离我那么远还能抵达我的脸,可见那司机的力气有多足,怒火有多旺,如果他真揍我一顿,我的骨头都会散架。幸好,只是零星的痰液。我替王手足受了罪,见义勇为,为兄弟两肋插刀,很高兴。哼起愉快的《到哪里找回阿秀》,往北拐了个弯,想追寻王手足,但他已经消失在人海,像惊弓之鸟,像担惊受怕的逃犯,草木皆兵的。
   王手足,你害怕什么呀?我是你的兄弟呀,但我不会再缠着你要你管我吃饱穿暖,我只想跟你探讨一下人生、命运、理想,这些问题我们一直没有探讨过,或者没有探讨好——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我们就来到广州了,我们都来错了地方,但我们都不能向任何人坦白说,我们来错了地方,我们丢不起这个脸。我们错了,但不要紧,我们把错改过来,改成对的。从明天开始,我们兄弟团结合作,肯定不会饿死,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如果振奋精神,总有一天,我们东山再起,杀回中国大酒店,你当你的保安,我做我的厨师,凤凰在我们之间来回穿梭,不偏不倚,快活得像个皇后……
   但是,你为什么像我一样放弃了理想?
   我又说到了理想?你们听我说说理想,不过,好像我已经说过了,不说也罢。理想算个吊!在广州,有多少人为了理想而来,又有多少人最终放弃了理想?很多,开始时雄心勃勃,后来垂头丧气,最后便是绝望。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王手足又属于哪一种?反正我们还在广州里活着,别人说我好吃懒做、装疯卖傻,好吃懒做有什么错?装疯卖傻有什么不好?不用干活也能过上舒适的、自由自在的日子,还不用为尊严问题费尽心机。别人安安逸逸地能得到的东西,我即便千辛万苦也得不到,我为什么还要去流汗?为什么街头精神病人越来越多?能不多吗?不是别人把他们逼疯,就是自己把自己逼疯了,有的实际上并不疯——嘿嘿,到底有多少是真疯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不是,估计王手足也不是,每天躺在越秀公园、流花公园和菜市场里的那些癫佬中至少有一半不是,他们是什么人我不清楚,谁也不清楚,也不打听对方原来是什么样的人,说不定真有你们追捕的逃犯,说不定我跟强奸犯杀人犯睡过同一块石板。不能相信任何人,太危险了……现在我什么都怀疑,即使马茜、凤凰、阿秀统统站在我的面前我也不相信,我是自己的国王,我六亲不认了。草木皆兵。怎么回事啦?因为乱了。人乱了。世界乱了。乱七八糟。兵荒马乱。
   我又说气话了。其实,有时候我也重新考虑理想,重新开始……我说过广州很多的不是,但没说过广州不是一个好地方。广州是世界上最宽容机会最多的城市,对别人我也是这样说的。有一次,我在垃圾箱里捡到一封收信人还来不及打开的信,拆开一看,是湖南省乡下的一个小青年写给他的表哥的,他说他初中毕业了,在家乡无所事事的,别人瞧不起他,没有尊严,没有出路,想到广州碰碰运气,不知道广州好不好?有没有我的生存机会?也许他的表哥死了,别人把他的信扔掉了,他正在乡下傻傻地等答案呢。我想了想,不能让一个年轻人在等待中浪费时间呀,于是冒充他的表哥给那个小青年回了一封信,明确地告诉他,广州是一个好地方,是一个理想国,在乡下得不到的尊严能在广州得到,广州有数不清的财富和尊严等着像你这样的有志青年……我说的是实话,心里话,没有欺骗性。那个小青年收到我的信后肯定马上收拾行囊日夜兼程赶到广州,现在可能就在什么地方起劲地干活,像我当初一样,野心勃勃、干劲冲天的……
   等等,好像刚才我说到了尊严对吧,对,尊严,很久没有谈论这个问题了,几乎忘记了,我只懂得不能让别人打我的右脸,不打我的右脸就是维护了我的尊严……尊严?在米庄的时候我经常用这个词,在前十年,在那时的广州,我也常常想到这个词,呸,都很久了,陌生了,好像只有跟你们警察谈话的时候才会说到“尊严”二字,妈的,我跟警察谈什么尊严!从今往后,少谈,好吧?对我来说,谈尊严就像进中国大酒店吃一顿西餐那样奢侈、不现实,被人嘲笑。操自己的妈,我又说到了中国大酒店啦——我是不是颠三倒四、语无伦次地说着同一件事情?
   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清醒的时候聪明绝顶,糊涂的时候兵荒马乱。不过,清醒的时候有时也兵荒马乱,糊涂的时候有时也聪明绝顶。
   
   此后的日子里,我似乎谁也不想,甚至连母亲也不想,只想着一个人:王手足。失去了凤凰的王手足。放弃了理想的王手足。走投无路、苟且偷生的王手足。与我殊途同归的王手足。
   我的冤家。我的兄弟。
   我说过我们有缘分,打死也是一条船上的兄弟。你们应该听说过王手足的,一个月前广州发生了一件荒唐事,半夜里有人在流花公园的马路边指着空中的半轮月亮大声呼喊:“外星人的飞船来到广州了!”开始没有人相信,后来越来越多的人从公园里涌出来,围着那个人往天上看,那轮月亮越看竟越像一艘腾云驾雾的飞船,正向着广州城降落。他们跟着那个人呼喊,把广州城都惊醒了,越来越多的人穿着睡衣趿着拖鞋涌到流花公园,大家往天上看,恐慌万状,转而争先恐后地要逃亡,广州城突然间交通瘫痪,彻夜不安……那天我也在流花公园,我也看到了那轮月亮,那时候我清醒得很,哪里是什么外星人的飞船?它就是一轮普通的月亮。第一个把月亮当作飞船的人就是王手足,正是他指着月亮呼喊。我对他说,王手足,别胡闹了,它只是一弯普通的月亮,不是外星人的飞船,哪里会有外星人?如果有,我早就跟着他们走了。王手足低声地吼我:“你懂什么,靠边站去!”王手足喊得更理直气壮,更像模像样,那些精神病人和流浪汉呼啦地围过来跟着起哄。他们精力充沛,要找些自己的娱乐方式,就让他们乐去吧,但正常人也掺乎进来了,他们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反而相信了精神病人的胡扯,甚至你们警察一开始也信以为真了,听说你们还惊慌失措地向广州军区求助,直到天文台出来辟谣,你们才清醒过来,狠狠地驱赶流花公园的精神病人和流浪汉,把王手足抓起来,第二天却又把他放了。一帮癫佬开了一次广州市民的玩笑,你们拿精神病人没办法吧?我真佩服王手足,他太逗了。我愿意跟他一起。因此我四处寻找王手足,我想告诉他我的一个宏伟的构想,就是建造一艘真正的飞船,把全世界的精神病人全部搬迁到月亮上去,成立一个精神病人王国,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没有什么不可能的,王手足肯定赞赏我的构想,或许他脑子里也有同样的谋划,我们不谋而合,我们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可是,我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了,开始我以为被你们搬运到其他城市去了,但后来一想,王手足和我一样,他的梦想在广州,他不可能离开广州的,即使被驱逐了还会回来。广州大着呢,多你一个人不算多,少你一个人不算少——我算过了,凭广州的能力,至少能养活三十万像我们这样的人。广州是我们的广州,它最大的好处是四周都没有门,我们随便进进出出,像自己的家一样。这样的家不能缺少王手足。我得把他找到,还想劝告他,不要再胡里胡涂地把什么月亮当成飞船糊弄广州市民了,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呆着,遵纪守法,安分守己,做个好市民。有一天黄昏,行人稀少,在解放路边,我看见一个貌似癫佬的人蹲在那里,耷拉着头,双手捧着报纸,冒着凄风冷雨专心致至地看。我想,像我们这类人还有谁对报纸痴迷到这种程度的?难道他比我还知识分子?我好奇地凑过去在他背后偷窥。原来他是在看一张只有屁股大的报纸,还倒着看。雨水都把报纸淋湿了,字迹也模糊了,连标题也不能看得很清楚,但他仍死死盯着报纸,目不转睛,过了好一会他仍保持着同一个姿势。
   反正闲着没事做,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报纸,是从一张什么晚报上撕下来的,因为幽默,我很喜欢,无聊的时候经常拿出来读读,让两只耳朵听到自己的笑声。我对这个呆子说,我读一封一个傻逼男人写给他前妻的信,让你也乐乐。他没有反应。我再说一遍,如果你没有意见,我就读了。其实我几乎能背诵了。
亲爱的:
   我这封信写的很慢,因为知道你认识的字不多,看字不快。
   我已经搬家了,不过地址没改,因为搬家的时候把门牌带来了。
   这礼拜下了两次雨,第一次下3天,第二次下4天。
   昨天我去买月饼,店员问我要切成6片还是12片,我说6片就成了,12片吃不完。
   我给你寄去件外套,怕邮寄时超重,把扣子剪下来放口袋里了。
   最后告诉你本来想给你寄钱补贴家用,可是信封已经封上了。
   中秋节快到了,别忘了给孩子们讲讲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候,天还是蓝的,水也是绿的,庄稼是长在地里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牛奶是不加三聚氰胺的,耗子还是怕猫的,法庭是讲理的,乞丐是不敢抱着人的大腿要钱的,流浪汉是不准在大街上浩浩荡荡的,药是可以治病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拍电影是不需要陪导演睡觉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债是要还钱的,孩子的爸爸是明确的,卖狗肉是不能挂羊头的,爱情是神圣的,男人是不准养二奶的,节是要陪家里人过的,钱不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是有理想的,好吃懒做是可耻的,弱者的尊严是得到保护的,好心肠会得到好报的,人是不会轻易疯掉的……
   我一边念一边观察这个呆子的反应,我都被自己逗乐了,可是,他依然像一具僵尸,盯着那块报纸,一点反应也没有。幽默在他的身上根本起不了作用。他是广州最不懂幽默的人。
   对牛弹琴。我不往下念了,故意跟他斗气地说:我看你一小块报纸究竟要看多久?但我的耐性远远比不上他,半个小时后,他仍一丝不动,手中的报纸早已经湿透,他脸上的雨水一滴一滴地落到报纸上,把报纸滴穿了几个洞孔。我叫了一声:“喂,这是一张藏宝图,还是一张中奖彩票?”他没有反应,我轻轻地踢了一脚他的屁股,他仍无动于衷。我自己禁不住得意地笑起来。一对共撑一把雨伞的母女从身边走过,那个还不谙世事的女儿惊讶地对她的母亲说:“两个癫佬究竟在干什么?”我听不清楚她母亲的回答,估计回答得很幽默,因为小女孩突然向我露出了笑脸。毛毛雨把我的头发和衣服弄湿了,眼睛模糊了,耳朵里全是水。
   这个呆子,一点趣味也没有。早知这样,我还不如不跟他斗气!我想。然后拂袖而去。走远了,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仍在蹲在那里看报纸,像雕像一样。我突然感觉到他比我可怜。不远处的垃圾桶里正好有一把别人废弃的破雨伞,我飞快地抢在一个捡垃圾的人之前把雨伞拿过来,盖在他的头上。然后,我放心地离开,穿过农贸市场的时候我幡然想起,他很像王手足,但又不能完全肯定他就是王手足,广州那么大凭什么我能碰上王手足?我责怪自己当时太得意没有仔细看清楚,或者亲切地称呼一声“兄弟”。
   一路上我都在跟自己争辩他究竟是不是王手足:如果他不是王手足,他却有一个长满了茧子和疮疤、散发着臭气的癞头;如果他是王手足,听到我说话他应该惊惶失措或惊喜交加才对——但或许他已经冻僵了,又或许他只是睡着了,说不定还做着梦呢!
   对,他肯定是在做梦。在广州,谁都能做个好梦,这点权利,连你们警察都不能剥夺。他的梦肯定已经做到了很远的地方,无边无际,比世界还要辽阔,比宇宙还要浩瀚,不会萎缩,也不会坍塌,五彩缤纷的——看,他果然在流口水,美得像坐上了宇宙飞船。
   几十只无所事事的苍蝇在他的嘴边上窜下跳,我本想帮他驱赶一下,但还是不忍心打搅他。苍蝇是我们的小兄弟,它们经常寄宿在我们的嘴边,我们养活了它们。都习惯了,即使十万苍蝇也吵不醒他。我的打算是,等他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面前摆放着一堆丰盛的晚餐,香喷喷的鸡屁股、鸭脖子、叉烧牛肉、酱油炒饭,还有半瓶还暖着的黄酒……我们兄弟真应该好好喝上一杯了。
   这样想着,我得意洋洋地绕过中山纪念堂、白云山花市,穿过东风中路、天堂电影院,准备前往市政府中心广场。听说那里聚集了很多精神病人,是几个房地产商用一顿“丰盛的晚餐”为诱饵雇他们冒充民工到那里向市政府讨债的。我不是要闹事,我只不过是想去领取一顿丰盛的晚餐而已。但在状元巷被你们抓住了。抓住就抓住了,又不是第一次。什么都可以告诉你们,只要你们管我饭吃,谈几天几夜也成,谈一辈子都成——广州城太平盛世的,你们没事可干,反正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不过你们不要用电棒恐吓我。我不怕警察,但怕电棒,电棒在谁的手里我都怕,一怕我的心里就兵荒马乱。如果用电棒打我,我发誓,下一次死活不让你们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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