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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原红

作品名称:人生一、天涯寻梦      作者:谷主      发布时间:2023-08-19 22:24:21      字数:7554

  别了,美丽的乌日娜。
  别了,我生活了差不多两年那美丽的大草原。
  我返回呼和浩特,然后上包头,下银川,再折返向西,直奔嘉峪关。我要去看一看万里长城的西起点,那曾经是我向往已久的梦想。
  嘉峪关城居于祁连、嘉峪两山之间,险峻天成,建造坚固雄伟,气势磅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因此成为万里长城防线上一个重要的军事要塞,扼中西交通的锁钥,又是扼守河西走廊的第一要隘,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兴亡和安危,历来统治者都派兵镇守,自古以来称为天下雄关。城楼上有天下第一雄关的匾额,与被称为天下第一关的山海关首尾呼应,显得更有气势。
  嘉峪关位于河西走廊中段,因有“万里长城西起点,天下雄关嘉峪关”因而得名。嘉峪意为美好的山谷,市域南靠祁连山,北倚马鬃山,东接酒泉盆地,西为平坦的戈壁,地处走廊西段最窄处。
  我只在嘉峪关停留了一天,然后下兰州,再折返西宁,从西宁搭乘汽车直奔西藏。
  在我的背包里,乌日娜为我准备了六七斤的牛肉干,那相当于半头牛的肉了。还有乌日娜偷偷放进背包里的一千元钱,所以一路上我基本不必再为食物而发愁。我不会拿钱去住旅社,所以一千元钱也让我富足了好一阵。
  本来汽车会在入夜前到达拉萨,但那辆破车却因故抛锚,在一个叫旁多的地方再也无法行驶了,全车的十几个人先后离开,各奔东西。那个鬼地方虽然叫旁多,但两旁除了黄土和山石多一点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意识到这是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位置,知道自己得在天色还没黑之前赶路。
  我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路上,四周没有一个行人,更看不到一辆车,虽然天还亮着,但心里难免会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转过一个山嘴弯路,突然从前面跑过来一个身穿藏族装束的老人,老人面色惊慌,看见我也怔了一怔,停了一停后又想继续跑。
  我赶紧追问道:“大爷!前面发生什么事了?”
  大爷听懂了我的话,连忙停下脚步,用汉字语说道:“小伙子!赶紧回头跑吧,前面有几个歹徒在抢劫,快跑啊!”
  我还来不及回答,只见前面已跑过来三个气势汹汹拿着刀子的歹徒。
  我反应过来,连忙对大爷喊道:“大爷别慌,快捡石头帮我。”
  我因为赶路,所以手里拿着一条棍子。我横跨着站出大路中间挡在歹徒的面前。三个歹徒看见我也是怔了一怔,但随即喝道:“小子,别多管闲事,滚开!”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我没有回答,更不等歹徒们站稳脚势,身形一闪,来了个突然袭击,看准了对方说话的一刹那间,身体犹如离弦之箭,猛地冲了过去,毫不犹豫地把手中的棍子一晃,“啪”的一声打在最前面歹徒的头上。血,马上从他的前额流下。
  我不等另外两个反应过来,又迅速双手一举,手中的长棍挥,重重地打在另一个歹徒拿刀的手上。这一棍打得更重,我好像听到了手骨碎裂的声音,刀子“咣”的一声掉了地上。
  我有着几年流浪江湖的经验,很多时候都会受到欺负,打架当然也是经常发生的事,但经验也是这样磨练出来的。如此这般的应变和速度,出手狠辣果决也都是经历所锻炼出来的。如果单枪匹马正面去和三个拿着刀子的歹徒搏斗,我肯定毫无胜算,更是危险万分,所以快速偷袭才是唯一的选择。但当时居然会有这种拼命一搏的底气,这也说明了当时的血性之厚,胆气之壮和勇气之盛,当真是勇者无畏,又或者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想来,都禁不住会佩服一下当初的自己。
  此时,大爷的石头接二连三地向着另外一个歹徒打去。
  ……
  这一仗,我和大爷大获全胜,看着三个受伤的歹徒互相搀扶着落荒而逃,我们哈哈大笑。
  大爷叹着气说:“这些汉人经常出来抢劫,真不让人活了!”
  我笑着说道:“大爷!我也是汉人,怎么您连我也一起骂了?”
  大爷笑着不好意思地说:“小伙子!谢谢你救了我。对了,天就要黑了,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摇摇头苦笑着说:“我本来是要去拉萨,可汽车却因故抛锚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我又哪里都可以去。”
  大爷看了看天色,感叹着说道:“这里距离拉萨不远,但你这样只靠两条腿走路的话那得要好几个小时;现在天马上就要黑了,路上也不安全,要不你先跟我回家吧。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一个人也不是个事。”
  我当真是求之不得,连声道谢:“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大爷笑道:“这个用不着谢,是你先救了我啊。”
  我跟着大爷一路急走了三四十分钟,大爷转进一个村子里租了一辆马车,载着我们来到了一个名叫门堆的乡镇,这里离拉萨已经不远了。
  大爷和他的小儿子巴桑住在一起,巴桑是个二十五岁的青年人,个头很高,身材足足比我高大了一倍,父子俩很隆重地招待了我。藏族的青稞酒和酥油茶让我感受到了藏汉两族纯真的友谊。
  巴桑知道我的来意后,兴奋地说道:“太好了,这两天我正愁着没事可做呢,从明天起我当你的向导,带着你到处去看看我们西藏的风土人情。”
  从巴桑家里开着摩托车到拉萨只要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我终于踏入了梦想中的布达拉宫。
  布达拉宫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集宫殿、城堡和寺院于一体的宏伟建筑。布达拉宫依山而筑,宫宇叠砌,巍峨耸峙,气势磅礴,其建筑艺术体现了藏族传统的石木结构、碉楼形式和汉族传统的特点,在空间组合上,院落重叠,回廊曲槛,因地制宜,主次分明,既突出了主体建筑,又协调了附属的各组建筑,上下错落,前后参差,形成较多空间层次,富有节奏美感,又在视觉上加强了高耸向上的感觉,是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
  巴桑用摩托车载着我四处奔驰。
  我们游览了雅砻江,到达了尼泊尔边界的陈塘乡,近距离感受到了珠穆朗玛峰的雄姿,我们顺着喜玛拉雅山的山脉走了很远很远的路。
  在我的脚下,是一片神秘的圣地,翻飞着无数经幡,还有雪的飞扬,藏民的祈祷,远方朝圣者辽远的歌和舞。这一切,都紧扣着、抚摸着雪域的脊梁——我神往已久的喜马拉雅山脉。
  我对着珠穆朗玛峰凝视良久,渐渐懂得了宁静才能致远的含义。
  珠穆朗玛峰,世界之绝顶,不在于自然的高度,而在于气度,这是一种人人很想体现、却很难实现的气度。
  ……
  我在巴桑家里住了八天,巴桑当了我八天的向导。
  西藏,让我的梦想中加入了更多的民族元素,让我的人生增添了更多的神秘色彩。面对着西藏高原辽阔的土地,我感受到了一种高原红的热情。煮了又煮的酥油茶,让我深切体会到了藏族同胞的热情之心;酿了又酿的青稞酒,让我醉在不眠中!
  在我告别大爷和巴桑的那一天,巴桑给了我一个地址,对我说:“我妹妹就在新疆哈密,如果你到新疆的话,就到这里去找她,她会安排好你的一切。”
  我看到纸条上写着一个部队的地址,名字上写着:卓玛。
  临走时,巴桑激动得一把将我高高地举了起来,说:“你是第一个让我敬佩的汉族朋友,我会记住你的。”
  ……
  辞别了巴桑一家,我搭车来到了拉萨,寻思着该怎样去新疆。
  如果从日喀则经新疆和田,有一千六百多公里,徒步兼并搭车,得花费一大笔费用;如果从拉萨穿越羌塘无人区,直线距离是一千公里就能到达昆仑山脚下。如果按每天二十多公里的速度,四十天的时间就能省下了一大笔的开支。思前想后,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选择了后者,原因是:我对昆仑山非常向往。理由是:反正是流浪,不赶时间。
  忍痛花掉三十大洋,买了一个单人蒙古包,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帐篷,一张羊毛被子,再忍痛添了一件羊毛衫,买了一些干粮,水不用买,那时候也没有什么矿泉水卖,就到垃圾堆里捡了一只五斤装的塑料桶,清洗干净后就从河里灌满了水,拍拍屁股就闯入了被称之为人类禁区的羌塘荒原无人区。
  羌塘在藏语中意思是“北方高地”,特指藏北高原,平均海拔在五千米以上,是我国地势最高的一级台阶,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
  羌塘位于昆仑山脉、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它不仅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同时也是一个具有丰厚沉积层的文化沃土。羌塘一直被视为“无人区”或“生命禁区”,因为这里高寒缺氧、交通不便,人类无法适应这里的生存环境。然而,人类的生命禁区为大量的野生动物提供了世界上最大的天然乐园。远离人类的骚扰,使得野生动物真正成了这里的主人,历经数百万年的自然选择,完全适应了这里为它们提供的生存空间。如今,羌塘成为了全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动物乐园。
  我当时完全没有过多的思考,也没有任何的计划,更没有什么精良的现代户外装备,就拿了三张地图,一张中国地图、一张西藏地图和一张新疆地图,当然,还有着一颗十七岁无所畏惧的心。
  我当然低估了荒原的险恶,也高估了自身的能力,严重低估和严重高估,计划和现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正所谓是无知者无畏!
  多次遇上了野狼和棕熊还有野牦牛,由于我在外已经飘荡了两三年,知道很多遇上动物后的解决方法。人和动物都是相互畏惧的,所以我面对它们时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反而是它们惧怕了我。还好,一路上并没有遇上过由五匹以上组成的狼群。在那个年代里,这个几率不高,但真的非常幸运!
  从拉萨出来的七八天里,基本上都有牧区,淡水容易找到,牧民也都非常好客。
  走出牧区以后,每天的饮水量虽然非常节省,但不到第十天,还是慢慢断水了。
  水是生命的根本,我深知水对于一条生命的重要性,所以我一路上拼命寻找淡水,连续几日都一无所获。
  羌塘荒原是中国湖泊最多的地方,但大多都是咸水湖,找不到淡水,最后只得去饮用一些盐碱水相伴着送服牛肉干和干粮。但盐碱水都是带毒的,食用得多了对身体非常有害,后来不敢喝了。可没有水,牛肉干和干粮根本就不能咽下,硬咽的话就引起肺部咳嗽不止,最后得了肺水肿,连走一步都相当艰难。
  熬到了第二十天,强烈的高原反应让我头痛欲裂,更增加了体质的严重虚脱,病变加重,不管我怎样地努力、挣扎,不管我怎样心有不甘,终于还是熬不住了。天旋地转之间,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完全被掏空,感觉到自己已经是到了生命的尽头。
  我就像一具干尸,轻飘飘地被风一吹就倒了下去。
  “我要死了!”我对自己说。
  这是我十七岁的脚印,却也是我一生的脚印,最终停留在了羌塘荒原之上。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用心去感受着死亡的滋味。
  ……
  朦朦胧胧中,感觉有汽车向我驶了过来。
  “水……水……”我迷迷糊糊,有气无力地喊着。
  三辆皮卡车在我的身边停了下来,迷糊中看到车箱后拉着很多死去了的藏羚羊,藏羚羊身上鲜血淋淋。
  我临死前的思维意识到,他们,是一群偷猎者。
  从车上下来一群人,有一个走到了我的跟前,用脚踢了踢我。
  我像个死人似的,无力地呻吟了一声。
  “老大!他还没死,应该还有救。”
  偷猎者老大走到我的身边,踢了踢我,问道:“还能站起来吗?”
  我拼尽全身的力气试图着站起来,试了好几次终于把屁股抬了起来,但根本无法站立,软绵绵地跪着,屁股高抬,但脸却是贴在地上。
  “水……”我半跪半爬,有气无力地对着偷猎者哀号。
  偷猎者嘴角一笑,拿着一瓶水在我的面前晃了晃。
  “水……”我痛苦地哀求着,气若游丝。
  偷猎者用步枪指着我的脑袋,说道:“跟着我混吧,你马上就会喝到水了,以后还能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想活着,很想很想,可他们是违法者,除了偷猎藏羚羊,还会杀人。我宁愿死了,也不会和他们为伍。
  我固执地摇了摇头,从嘴里拼命地挤出了两个字:“绝不。”
  我不是不怕死,我只是觉得生还无望,我现在不想也不会乞求他们给我淡水喝了,但我却想着让他对着我的脑袋开上一枪,好让我提前脱离苦海。
  人,不能苟且地活着,但必须要有尊严地死去!
  我用一种倔强而又轻视的目光瞪着偷猎者,只想激怒他朝着我的脑袋开上一枪。但愤怒的偷猎者只是对着我的脸狠狠地踢了一脚,重重地把我踢倒在地上,又用穿着皮靴的脚踩着我的脸、狠劲地往地上磨擦,把我两边的脸都磨得血肉模糊,一边却轻蔑地骂道:“你小子本来就活不成了,为你浪费子弹真不值得,还是让你慢慢等死吧,切身享受一下死亡来临前的滋味。”
  对于偷猎者来说,一颗子弹可以猎杀一头藏羚羊,一头藏羚羊的皮毛可以为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而我的皮毛相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一文不值,而他们也懒得把我就地踢死,毕竟在高原上做激烈运动会引起高反缺氧。最后偷猎者们只把我踢了几脚,然后上车扬长而去,留下了一个半死不活的我。
  我两边的脸上已经被踩得血肉模糊,但已经麻木得没有了疼痛的感觉,只是心中非常失望,我真的恨透了这些偷猎者,连一颗子弹都舍不得给我。是他们的小气让我继续承受着生不如死的折磨!
  一个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平凡的日子里,行行走走间,每一段的历程里,都会有着无数次的遇见,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但我在羌塘荒原里这一次的遇见,就足以让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躺了很久,我艰难地睁开眼睛,仰望着天空,思索着为什么我还不断气!为什么我还是死不去?
  别磨叽了,快点咽气吧,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以后就没有痛苦了!我心里默默地对着自己说:死就死吧,过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够早点得到解脱。
  天空中飘过了几朵乌云,我以为是老天爷来招魂了,想着用手梳理一下脏乱得就像刚从屎堆里拔出来的头发,也好让老天爷对我的第一印象好一点,不至于把我随手一扔,万一不小心把我扔地狱里去就更麻烦了。但全身却无力动弹分毫,再加上刚才被偷猎者踢得全身发痛,更不用说是用手梳理头发了,算了,扔那就扔那吧,谁让我在下面也没有熟人!
  那几朵乌云原来是几只乌鸦,乌鸦是腐食动物,不过鲜肉它们也喜欢。
  在高原无人区,乌鸦和野狼、棕熊还有野牦牛并称为高原的四大杀手。乌鸦们在我的上空中盘旋着,只为了等我咽气,然后饱餐一顿。我的皮肉对于偷猎者来说没有任何的经济价值,但对于乌鸦来说可是千年等一回的美味。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等死,想象着自己将溶化在乌鸦的肚子里,飞向蓝天,飞向梦想中的天堂。在天堂那里,没有贫穷,也没有痛苦。
  我用生命中最后的一丝思维确定,自己还是有着那么一点点价值的,等乌鸦把我的皮肉吃完后,然后荒原里的风再把我的骨骸风干,这样就形不成污染源了,真好!这种死法还是比较环保的。
  乌鸦的耐心也不够强大,或许,它们是想着提前一点吃到口、肉质就会更鲜美一些吧,所以还没等到我完全咽气,就匆匆忙忙地飞下来抢着瓜分我的皮肉。
  乌鸦们啄了几口,把我从还没死透的边缘状态中痛醒过来,一种求生的欲望瞬间遍布了我的全身。我拼命一抓,把乌鸦们惊得满天乱飞,但却抓住了一只乌鸦的爪子。我又猛地一个翻身,用身体把乌鸦死死地压住。
  我抬起鲜血淋漓的脸面,仰天嚎吼一声,张开那干裂的嘴巴,像一匹饿狼一样嘶吼着;又像一只吸血厉鬼,用白森森的牙齿咬断了乌鸦的喉咙。
  我就像一只吸血僵尸,疯狂地怒吼着,狠心地撕扯着,吸干了乌鸦的血,又连毛带肉地把整个乌鸦活生生地吃掉了。
  我张开满口鲜血的嘴巴,仰天发出了一声似狼嚎般的嚎叫!
  ……
  我终于从临死的边缘活了过来,乌鸦的献身精神让我得救了。我一辈子都感激乌鸦,是它,给了我重新活下去的机会和勇气。
  死过一次的人再也没有勇气去寻死了,我开始思考着以后的路。我想:在这里,只不过是我十七岁的脚印,那我十八岁的脚印呢?还有二十八岁,三十八岁,四十八岁,五十八岁甚至一百八十岁。算了!没必要想得太长远,活得太长也不一定是好事,先顾着眼前吧,不要刚刚挣扎着活了过来,转眼间又得死去,那得多悲摧啊!
  终于下了一场大雪,让我在绝望的死亡边缘重新看到了生机!
  庆幸偷猎者并没有抢走我的蒙古包,更没有搜身抢走我的钱,但想来也是,人家从事的都是高危职业,配置着当时最精良的装备和武器,怎么可能看得上我这些破烂东西。我甚至连一个化雪的勺子都没有,都是连冰带雪塞进嘴里,含上一会后就自然地化了。
  ……
  我虽然活了过来,但身体却虚弱到了极点,随时随地都有着再次死去的可能。
  我犹如一只孤魂野鬼,孤独的灵魂随时都有着灵魂出窍的可能,就这样半死不活地又在羌塘荒原上苦苦挣扎了五天,终于艰难地熬到了第二十五天。当我又再次面临绝境时,却意外遇上了保护藏羚羊的巡山队。我给巡山队指明了偷猎团伙的离去的方向,又在他们热心的救助下,我再一次得以保住了小命。
  巡山队有任务在身,给了我很多的药品物资,又留下两个队员照顾了我一晚,给我手绘了地图,教我如何寻找淡水。
  第四十八天,我终于拖着重生的灵魂走到了昆仑山脚下。
  又用了八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搭车或徒步,来到了新疆和田。
  长长五十五天的羌塘无人区穿越,给我省下了一大笔的费用,但也差点省下了一条小命!
  来到民丰时,我终于还是大病了一场,花了六元钱一天住了六天的旅社,这也是我自出行以来、唯一的一次花钱住旅社的记录。
  ……
  病好之后,我搭车穿越了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在世界各大沙漠中,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是最神秘、最具诱惑力的。沙漠中心是典型大陆性气候,风沙强烈,温差变化大,全年降水少。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流动沙丘的面积很大,沙丘类型复杂多样,复合型沙山和沙垄,宛若憩息在大地上的条条巨龙;塔型沙丘群,呈各种蜂窝状、羽毛状、鱼鳞状,变幻莫测。白天,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赤日炎炎,银沙刺眼,沙面温度有时高达70-80度,旺盛的蒸发,使地表景物飘忽不定!
  望着车窗外的滚滚黄沙,让我感觉到,和大自然相比,人,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脆弱,更让我感觉到,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更应该珍惜自己的人生。
  到达乌鲁木齐后,我在一个集贸市场打了三天的零工,利用工作之余游览了乌鲁木齐市,然后搭车来到达坂城,在达坂城玩了一天后,连夜爬上过路的货车到达吐鲁番,在吐鲁番住了一晚,第二天搭车来到了哈密市。算来从拉萨来到哈密,已用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我按着巴桑给我的地址去找卓玛,在一个部队的传达室打听卓玛的情况。
  大概十分钟左右,只见从里面快步走出一个穿着军装的女兵。从她那英姿飒爽的脸上,我看到了藏族人的豪迈,也看到了巴桑的影子,我断定,她,就是卓玛。
  卓玛也从我一身牛仔装束的行头上感知了我。她兴奋地走到我的面前,激动地拉着我的双手说道:“你就是鸿波兄弟吧?我哥说,你几天后就会来到哈密,没想到我一等就是两个多月,今天终于等到你来了。”
  我知道一定是巴桑跟他妹妹说了我不少的好话,以至于卓玛对我热情得都让我有点儿不好意思。
  卓玛安排我在部队招待所住下。
  吃过晚饭后,卓玛就缠着我给她讲故事,讲我和她老爹联手对抗歹徒的情节,讲我走天涯的过程。卓玛听得非常入迷,讲到高兴处,卓玛就笑着流泪;讲到伤心处,卓玛就哭着流泪。她入迷到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比我大,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军人。
  卓玛就像是一台制造泪水的机器,情绪追随着故事的情节不断地起伏着。也许,这也是藏族人最为真实豪情的一面,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去刻意地掩饰,做真实的自己。
  卓玛请假带着我参观了哈密市区和周边的很多地方,带着我走访了许多藏族和维吾尔族人民的集居地,让我更多地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更让我增长了不少的知识。
  五天后的一个早晨,我在招待所的服务台给卓玛留下了一封信,我不想为了我而影响卓玛的学习和工作,我选择了不辞而别。
  当我登上列车后,透过车窗我突然看见穿着军装的卓玛冲进站台,顺着列车车窗寻找着我的影踪,我不敢和卓玛打招呼,因为我知道,我只是天和地之间匆匆而过的一个过客,我和卓玛一家之间,只能停留在友谊的记忆之中。
  列车慢慢地开动了,带走了我这颗浪子的心,留下了我对卓玛一家深深的、永远的怀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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