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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品名称:错爱      作者:了在      发布时间:2023-02-06 16:37:25      字数:4630

  题记
  
  人世间所有的文字——无论是诗是词是文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寻求生活与生命的本质。而爱情是这种本质最美好的追求。古人写爱情,现代人写爱情,未来的人还将写爱情。
  爱情的本质就是人在尘世间最唯美的天堂。
  
  一 关于度遥及一见钟情的爱情
  
  我曾经幻想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将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有一呼百诺的能力和无限的能量。世界就在脚下,任由我穿行。我能够让所有的人类都知道我,都认识我。
  在喜欢幻想的少年时代,总觉得二十五这一岁数,就如同传说一样遥远,有足够的时间用来学习成长努力拼搏。可是我又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忘记了这个幻想。也许年龄越来越大,人就变得越来越现实了吧。因为忘记了,所以我并没有为那个少年时代的幻想拼搏过努力过。
  现在差不多都忘了我在以前都做过什么事情了。要不是翻看以前写的日记,我都想不起来,曾经我是那么样地看得起自己,在自己少年时代的理想中是这么的牛气。以前我把这些幻想悄悄地写进日记里,唯恐别人知道。可是现在我都想把它当成笑话讲给别人听。
  人在而立之年早已没有了那种漫无边际的幻想,如何生活的更好才是王道。更何况我现在的情况是当立而未立呢。
  终于,我在日记里面找到了度遥。日记上写着这个名称的由来。
  她是我上大学时候的校友。本名姚漫。那个时候我们都是文学爱好者,经常给校刊写稿,又都加入了校园文学爱好者的圈子。我们很聊得来。
  学校里面有一棵长得很高大的蔷薇,一次我碰见姚漫在下面仰头观望枝头。
  我问她看什么呢。
  你看那一枝花。
  她手指着一枝蔷薇。那枝子伸了出来,枝头上挑着一朵淡红色的花,在下面某个巧合的角度看去,那一枝花仿佛够得着天边的云朵。
  我想起一句诗来:一枝芳华平天际,你给个下联吧。
  一缕幽香随风轻,我想了想说。接着拍她马屁,一枝花能让你想到天边,心胸够宽广的。
  其实喜欢写点东西的人,都不服气别人的文字。可是就算你心里再怎么不服气对方,也要虚伪地夸上他几句。圈子很重要,你不夸奖别人,关键的时候你也得不到别人的夸奖。这是我从各种文学圈子里得到的经验。
  是那一枝花成全了我,她说。
  好啊,一枝花就将你度到了遥远的天边,以后这株蔷薇可以改名叫度遥了。遥与姚正好是同音。
  以后我的笔名就叫度遥好了,她高兴地说。
  那年我们都是二十来岁。当时我正苦恋着一个女孩子。而姚漫似乎总是喜欢独来独往。喜欢文学的年轻人,无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自身多有一种多愁善感的孤僻性格,更何况她是那种瘦弱的不善言谈的女孩儿,所以更加显得她茕茕孑立,形单影只。
  在我同事的婚礼上,是她先认出我来的。她是某个文化公司的策划,为各种公司做广告宣传或各种庆典。当天她是来找同事的,结果就碰见了我。
  这一年我们都三十岁。左一脚十年,右一脚十年,再一脚十年,我们都跨出人生的三大步了。她的变化很大。原来的长发成了短发,原来红润的脸色,现在有些苍白,有种幽寂的神色。但是人依然清瘦,也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化个淡妆来隐藏岁月。
  当她叫我的名字时候,我很诧异,一下子没有认出她来。
  我是度遥哇。
  当时我早就不记得度遥这回子事了,依然用迷惑的眼神看着她。她给了我一个蔑视的眼神,接着微笑地说: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记得姚漫了吗?
  我终于想了起来:噢,是你啊!
  你还是老样子啊,她说。
  你变化挺大的,我都认不出来了。
  她又问我:嫂夫人在哪儿。
  我尴尬地双手一摊,做出一无所有的样子。
  你还是一个人吗?她诧异地说。
  是啊,你对像是做什么的?
  我也还是……。她没有把话说全,脸色微红地低下头去。不过马上又抬起头来说:我有要紧的事情先走了,我们再联系吧。
  她给了我一张名片然后就匆匆地走了。印在姚漫名片上的名字是度遥。后来我在无聊的时候想起了这张名片,就打通了姚漫名片上的电话。我说:有空一起聊聊天呗。
  她没有拒绝,我们约好在她公司旁边的一家饭店里见面。
  饭店不大,但是干净清雅。她说和老板很熟了,炒上一两个菜花不了多少钱。
  我问她为什么还在用度遥这个名字。
  她说她喜欢用这个名字,因为她总能想到那枝向天的蔷薇枝。她轻声吟诵:一枝芳华平天际,一丝幽香随风轻。多好的意境呀。她依然活在那种浓浓的文艺氛围中。
  我说我早就抛弃了,因为生存下去总比那些虚无的东西更重要。
  我们聊过去。过去那些埋在心里的,如火一样地东西,经过十年的冷却,现在可以探触了,娓娓道来却也有另样的滋味儿。讲述当年的自己就如同看别人家的笑话一样。
  她说她当年之所以对我一见钟情,是因为她崇拜我写的东西。她说:你很有才华,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说:可惜当年我心里面供奉着另一个女孩子。
  其实,当年就算我心里没有供奉任何人,我对她也不会发生爱情。因为我把她视为朋友,和我那位女同桌一样的朋友。
  她对我一见钟情,我却对别人一见钟情。
  一看见就喜欢上了对方。在中国最为人所熟知的一见钟情的故事大约是《西厢记》的张君瑞见到莺莺,《红楼梦》里的宝黛相见。因为莺莺有着天生的好气质。张生见了她一面就被她的美色所诱惑,心心念念的要勾搭她了。
  漂亮的女子千千万,一见就念念不忘,但能为其舍生忘死者少之又少。张生非常勇敢,大胆地去追求莺莺。虽然被莺莺玩弄了一次,几近丢了性命,但最终还是成功了。两人开始偷偷地同居。同居这种事情别说是唐朝,就算是现在,在某些地方也还是不能被认可的好事情。《西厢记》里面的爱情是完美的,男中状元女得凤冠霞帔,实现奋斗青年人生的最高理想。戏曲里面的婚姻是美满的,可惜的是在《会真记》里面,张生进了京城之后,虽然莺莺还想和他搞异地恋,但是却被张生毅然绝然地拒绝了。理由是她作为一个女人,不但天生丽质,还有本事,不但有本事,还有些“作”的成份。只要她能得势肯定就会弄出点什么动静来给你看。这种说法被曹雪芹拿给贾雨村议论贾宝玉,说这类人天生不简单,得了势就能做出一番大事业,不得势也是折腾一下让人不省心。
  可是事实上莺莺并没有做出什么更出格的事情,来证明张生的话是正确的。莺莺嫁人后连张生的面都不见,很解气。可是人们的意愿总是好的,把在小说里面没有团圆的爱情,在舞台上让他们团圆了。
  谁也不清楚《会真记》里面的那个张生后来是不是还有“一见钟情”的事迹。
  《西厢记》里面的张君瑞是个多情种子,其多情多意的气质和行为,应当不在贾宝玉之下。一个喜欢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一个喜欢吃爱人的唾液,还都为了所爱之人差点丧失了性命。张君瑞被莺莺的唾沫救了,贾宝玉无钟爱之人的胭脂可吃,出家为僧去了。戏典里的张君瑞是专一于莺莺的,而贾宝玉呢,看上去似乎是专一于黛玉,可是又多情于众多女子。若是按辜鸿铭的理论,一个茶壶配几个茶杯是完美的。林黛玉算是贾茶壶最爱的最漂亮的最完美的那个茶杯。这个杯在壶就在,其它茶杯也都在;如果林茶杯不在了,茶壶要不要的无所谓,更没有心情去撩拨其它茶杯了。
  贾宝玉张君瑞之类是热血型的男子,能与他相比较,并为人所熟知的热血型男子,现实中为人所熟知的大约就是歌德了。他一生之中爱了那么多的女子,这些女子大约都是他的“一见钟情。”为这些情人们献诗,大约是歌德最大的本事。情人一个又一个,诗作一篇又一篇。按现在话说会显白。
  在中国,用狂蜂浪蝶来形容他很恰当。他真的就如同一只勤劳的蜜蜂,在花丛中飞舞,用热血酝酿成蜜。他的杰作很多,常为人们所吟诵,只是他采蜜过程中所遗留的悲剧,却很少有人提起。
  歌德写维特对绿蒂一见钟情,从此维特的血一直燃烧,直到死。如果维特是歌德的一部分,这么能燃烧的热血,不见一个爱一个才怪。维特大约与张君瑞类似,只是他们一个将死被情人的唾沫救了过来,一个没有得到情人的唾沫自绝于人世间了。
  在《亲合力》中,歌德的思维是冷静成熟了一些,可是热血依旧,结果依然悲剧。
  列夫.托尔斯泰小说中的渥伦斯基之于安娜也是一见钟情的。可惜他“钟”得是安娜的美色,不懂得她的内心,最终将安娜逼上了绝路。如果没有这个“一见钟情”,虽然安娜不一定会“活”过来,但起码她肉体的生命不会那么残酷的失去。虽然会像枯木一样地活着,人生之中不会再有热血澎湃的激情,但是她会和众多的女人一样,用所爱着的子女来满足人生的空虚。
  为爱奋不顾身,抛弃一切追随一生所爱;或关闭心头的热火,任生命在生活中随波逐流,坚守本分,都是悲剧。如果要对比哪一个悲剧的结局较好一些,就要看选择的人了。
  当然在安娜这部小说中,热血的列文对基蒂也是一见钟情。在他求爱的过程中也与张君瑞一样被拒绝过,可是他执著坚韧的爱情,最终得到了基蒂的认可。
  可是假如基蒂得到了她所爱慕者的爱情,列文的命运又会怎么样呢?
  这些似乎可以证明:爱情是人类不可控制欲望。而一见钟情加剧了这种欲望所带来的危害。
  姚漫说:你发现没有,我们比以前更有话可以聊。
  我说:假如我们现在算是第一次见面,我也想再来一次一见钟情。
  姚漫笑笑什么也没有说。我总觉得她的音容笑貌里包含着一种我所不了解的沧桑。她的这种沧桑,使我觉得她现在有许多的无夸和凄凉。
  你记得当年我们看过一本叫作《酒吧长谈》的小说吗。、
  那个所谓的立体小说吗。当年囫囵吞枣地看,内容写了些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也没有看懂里面写了些什么,现在我们在这儿聊天,她就不由得想起了那本小说的名字。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想起那本小说吗。
  为什么。
  那是当年我们共同读过的唯一的一本书。那个时候我会想到哪个情景,你知道吗?
  共读《西厢》吗?我开玩笑地说。
  唉,我现在不会那么想了。幽怨的眼光从我脸上扫过,落在饭店内的吊灯上。她居然承认了,我无语。
  《酒吧长谈》作为小说的书名很俗气,但是你发现没有,人到了一定的年记,能有个人和你长谈也是一种福气。
  我宁愿拿一本《西厢记》来和你一起看,我自以为幽默地笑说。
  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你变得油腔滑腔了。
  哲学家说人们永远踏不进同一条河流。一切都在随时随地变化,我怎么能不随俗呢。
  你看我哪里变了?我是不是变老了?
  我仔细地看了看她,说:老是不老,只是多了些成熟的气质。
  我也变了,最大的变化就是当年做什么事情,都很牛气冲天的劲头没有了,被一种类似于程式化的东西所代替,或许这就是颓废吧。
  算不上颓废吧,这也是人生的一种进程呀!
  你当年那么认真地追求李灵,到底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她不值你这么做。
  也许是一见钟情的恶果。因为她长得很像我高中时代的一个同学。
  你那个高中的同学也是你的一见钟情吧!
  哈哈哈哈,是的!
  我当年觉得自己就是《西厢》里面的小红娘。
  学校的女生宿舍是封闭管理,一般不允许男生进去,学生会的女生会在楼梯口轮流值班。姚漫在学生会的宣传部,就经常坐在楼梯口值班。无事的时候拿着一本书看,一有男生来找人就板起脸来严肃地问:找谁?那气势令人生畏。我常托她帮忙送东西给李灵。后来,她说她根据我和李灵的关系写了一个小小的《新西厢》,是小说。我向她要来看,她不给,说怕我看了不高兴。
  我记得你当年说写了个《新西厢》,什么内容,还那么保密不给我看。
  你不说我都忘了,就是瞎写着玩的。
  大约写了什么。
  当年不好意思给你看,现在和你实说了吧。小说里面,红娘是第一视角,通过她的眼睛来观察和审视张君瑞和莺莺,她看出张君瑞的痴心和莺莺矜持。后来,莺莺在犹犹豫豫之后,果断回绝了张君瑞,而红娘却喜欢上了张君瑞,于是红娘就向张君瑞表露自己的心迹,之后,她就一直等待着张君瑞的答复。我写完那个小说的时候,你和李灵的关系还远没有结果呢。
  你预测的挺准。
  旁观者清呀,李灵根本就没有把你发展成男朋友的意思。李灵喜欢热闹,她身边有好多你这样的傻子,可你就是看不透。
  好了,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了,莺莺不在了,红娘还在,张生还在,你说有戏吗?
  唉,天不早了,我得回家了。
  我开车来的,要不要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家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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