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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孝公商鞅

作品名称:旷古穿越      作者:绿叶草根      发布时间:2022-04-30 08:43:01      字数:3159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秦孝公(公元前381年—公元前338年),嬴姓,赵氏,名渠梁。《越绝书》作平王,《史记索隐》记载名渠梁。秦献公之子,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在位。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早在秦孝公出生前,秦国经历了自秦厉共公之后几代君位动荡,国力大为削弱。魏国趁秦国政局不稳之机夺取了河西地区(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南段以西地区)。秦孝公之父秦献公继位后,割地,与魏国讲和,安定边境,迁都栎阳(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休养生息,并且数次东征,想要收复河西失地,无奈愿望没有实现便去世。
  秦孝公继位时与齐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前文公、韩昭侯、赵成侯并立。当时黄河和崤山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淮河、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周王室势力衰微,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战国六雄中,楚国、魏国与秦国接壤。魏国占有原本属于秦国的河西地区,从郑县(今陕西省华县)沿洛河北上修筑长城。楚国自汉中郡往南,占有巫郡和黔中郡。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盟会,被诸侯们疏远,像对待夷狄一样对待。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为己任,广施恩德,救济孤寡,招募战士,明确论功行赏的法令,并在国内颁布了著名的求贤令,命国人大臣献富国强兵之策。
  同年,秦孝公两路出兵,向东围攻陕城(今陕西省韩城市),向西进攻西戎,斩杀西戎獂王。而赵、韩两国也趁秦孝公继位未稳之机率军攻打秦国。
  秦孝公二年(公元前360年),周显王派使臣送来祭肉。
  战国初期,秦国地广人稀,大部分土地还没有得到开发,农业生产远不如东方各国。秦孝公即位之后,深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决心变法图强,下达《求贤令》。商鞅在此背景之下来到秦国。
  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秦孝公的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商鞅先以帝道、王道之术说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再以霸道之术说孝公,孝公听后改变态度但没有重用商鞅。商鞅最后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后大喜,两人畅谈几日后毫无倦意。
  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决定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
  
  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变法之争最后结束,“徙木立信”又得民心,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第一次变法后,秦国国力开始强大。公元前358年,秦国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击败韩国。公元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来迎娶秦国女子,与秦国联姻。秦孝公七年(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今陕西省澄城县东)会盟,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局面。
  平定太子事件后,秦孝公拜商鞅为大良造,开始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经过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强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秦国人路不拾遗,山中没有盗贼,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周显王派使臣赐予秦孝公霸主的称号,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公元前348年,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与秦孝公签订停战盟约。公元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显示了秦国西方霸主的地位。
  收复河西失地,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是秦献公、秦孝公两代国君的愿望。早在秦献公时期,秦国与魏国为争夺河西地区发生多次战争,其中秦国在洛阴(今陕西省大荔县西南)、石门山(今山西省运城市西南)、少梁(今陕西省韩城市西南)三场战役中取得胜利。经过商鞅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强大,具备了收复河西地区的能力。
  秦孝公八年(公元前354年),赵国入侵魏国的盟国卫国,夺取漆及富丘(均在今河南省长垣县)两地。此举招致了魏国的干涉,魏国出兵助卫,包围赵都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秦孝公趁魏军主力出击之机,派军队偷袭魏国,进攻魏河西长城重要据点元里(今陕西省澄城县南),大败魏军,歼灭守军七千人,并占领少梁。同年,秦孝公命公孙壮率军攻打韩国,包围焦城(今河南省三门峡市西),但没有攻克,占领上枳、安陵(今河南省鄢陵县北)、山氏(今河南省新郑市东北)并筑城,插入魏、韩两国交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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