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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巧擒恶奴(上)

作品名称:一片丹心照大明      作者:阿圣      发布时间:2022-04-20 18:21:47      字数:3639

  于谦在于都破了新郎投河一案后,又帮助吴知县解决了几个疑难问题。好在吴知县是一个为百姓办实事的清廉好官,因此并无积案,不几日已经处理完毕,即赴瑞州、榆州、扶州等地视察,审理狱案数十起,终于清理完毕,这才直奔南昌。
  一路上一行三人,骑在马上欣赏两旁秋景。于谦回忆半年来,勘察审理江西数州县案件近百起,桩桩明白,颇是惬意。忽有一阵北风吹来,树枝动摇,野草如浪,顿觉凉意。于谦有感,于马上吟出一诗:
  北风吹,吹我庭前柏树枝。
  树坚不怕风吹动,节操棱棱还自持。
  冰雪历尺人不移,况复阳和景渐宜。
  闲花野草尚葳蕤,风吹柏树将何为?
  北风吹,能几时。
  吟罢,对于康、于义说:“离京来江西已是半年有余,江西狱案基本梳理清楚,只是南昌尚未问及,听说宁王府里的长史王湖,为人极是阴损毒辣,横行霸道,百姓恨之入骨,却是敢怒而不敢言,本院虽没有直接和他接触,但在董山案件中,惩罚了他的兄长王江,而在于都县又斩了他的外甥彭大富,因此他一定对本院恨之入骨。这家伙神通广大,很会使手段,宁王对他是言听计从,他便借着王爷的招牌,凭着一手遮天的伎俩,狐假虎威,作恶多端。千方百计陷害伸张正义的好官,前御使弋谦,就因为查到他许多的不法之事,正欲弹劾他时,他竟先一步下手,栽赃陷害,致使弋谦撤职被贬,因此,江西民间有言:‘不怕官职大,就怕王湖诈,宁可得罪阎王,不可招惹湖王’可见这家伙的厉害了。”
  于谦说到这里,冷冷一哼,说:“本院偏不信邪,倒要会会这比阎王还要狠的湖王。只要他贪赃枉法,触犯了明律,本院就得依法治他的罪。”
  三人说着话,不知不觉已经进了南昌城,路过南昌府时,只见府衙前聚满了许多人,于谦下马,走上前向一位中年汉子打听道:“大哥,这里是什么案子,这么多人来围观?”
  “唉——”那汉子叹了一口气,说,“还不又是宁王府的家奴仗势欺人,百姓的狗咬死了王府的一只鹤,王府的长史非要狗的主人偿命。”
  原来死的这只白鹤是宣德帝赐给宁王的,因此白鹤的脖颈上还拴着一块镀金铜牌,上刻“御赐”两个篆字。皇上送宁王白鹤颇有深意,自从平息汉王之乱后,宣德帝对王爷们就存了戒备之心,他希望王爷们能恪守臣道,过着安逸的日子,倡导他们寄情于山水花鸟声色犬马之乐中,而不要干预政事,更不能滋生野心,这样就能相安无事。
  王爷之中,唯宁王颇有才气,善吟诗作赋,合乎一个“雅”字,作诗之余能够观赏一下白鹤的舞姿,的确也是一件高雅情趣。
  不过,王爷对白鹤也只是一时之兴趣,过了那个新鲜劲后,也就没把白鹤放在心上,
  只是将白鹤关在笼子里,偶尔放出来溜溜步。
  有道是阎王好侍候,小鬼却难缠。宁王爷没将白鹤当回事,可宁王府中的长史却视白鹤为神明。因为是御赐之物,立即就被蒙上了神秘而又神圣的光环,白鹤虽不稀奇,可鹤颈上悬挂的镀金铜牌,却是至神至圣了。因此王湖常常领着白鹤逛大街,一则向人们展示皇上的圣德,再则在人群中炫耀一下自己的威风,这日王湖因要为王爷筹备中秋赏花诗会,没能腾出时间带白鹤溜达,没想到那白鹤溜达惯了,恰好关它笼子的门没有关好,白鹤就摇摇摆摆地自个儿踱了出来。
  半路上正遇上一条大黄狗,黄狗大概认为不过是一只坏了翅膀的野禽吧,悄悄来到白鹤身边,猛地冲上去就是一口,正好咬断了白鹤的脖子。王湖听说后,立即象奔丧似地从宁王府冲出来,跑到白鹤身边,一看已经死了,气得直跺脚。连声大骂:“这白鹤是皇上赏的,脖子上挂着‘御赐’金牌,谁家的狗如此无‘礼’,竟敢欺君犯上,这还了得吗?”于是,命令家奴查问黄狗的主人,查实后便将那人捆绑起来,送到南昌知府要以欺君犯上的罪名治罪,将狗的主人给心爱的白鹤抵命。
  这一下可将南昌知府难住了,黄狗咬死白鹤纯属意外,因此杀死主人,不合法理,可王湖咄咄逼人,又令人不得安宁。杀黄狗主人,则属枉法,岂能滥杀无辜;可不听王湖的,这家伙在府衙咆哮公堂,无法无天,致使官府斯文扫地,可对于这种恶吏,自己惹不起也躲不了,如何才能平息下去呢。
  这位知府大人,坐在堂上,可是左右为难,坐立不安,头上已经冒汗,依然一筹莫展。
  于谦一听王湖要以欺君犯上的罪名,让老百姓为白鹤抵命,感到又可气,又好笑。心想:这家伙把人命看得一钱不值,真是岂有此理!我岂能依他的意志办事!想到这里便举步走了上去。
  知府一见于谦到来,如见救星,顿时喜笑颜开,连忙上前迎道:“巡按大人大人到来,有失迎迓,下官告罪!”
  于谦道:“知府大人可有为难之处,由本院代审如何?”
  知府一听正中下怀,忙让出主位,口中谢道:“有劳巡按大人。”
  于谦坐下后,对王湖说:“王长史既然上告,请将诉状递来。”
  王湖一听说要写诉状,眼睛一翻就想发脾气。可转念一想,冤家路窄,就是这个巡按御史罚了我兄长,斩了我外甥,正愁无法找他算账,既然今天碰上,老子就斗他一斗,看他有多大的能耐,哼!写个诉状有何为难。
  于是当即索取笔纸,挥笔写道:“黄狗咬死御赐白鹤,犯有欺君犯上之罪,恳请斩黄狗主人之头,为白鹤抵命。”
  写完,当即将诉状递上。
  于谦接过诉状,看了一遍,从签筒中拔出令签两支,对衙役道:“速捉拿凶犯到案。”
  王湖用手一拦,说:“不劳贵差,人已抓到,就在堂下。”
  于谦故作惊讶地说:“这诉状上明明写着肇事凶犯乃是一只狗。本府今日要大堂审狗,你抓人来干什么?”
  王湖听说审狗,暗忖,这官他妈的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你审什么狗哇?!于是狐假虎威地说:“本史诉状已经写明,是要你杀人为鹤抵命,这也是王爷的意思,你莫非想抗命么?”
  于谦说:“治罪要根据法律办事,本府理当查明案情,这狗既敢行凶,想必有人主使。究竟何人主使,不审这狗岂能查明!”
  王湖一听,这分明是戏弄于我,于是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
  于谦笑道:“贵长史不必生气,本院府自有主张。我想,只要把贵府诉状放在它面前,它看后低头伏罪,也就可以定案了。”
  王湖跳了起来,嚷道:“岂有此理!这狗怎么认得字?”
  于谦反问道:“贵长史怎么知道狗不识字?”
  王湖暴跳如雷,叫道:“你这个昏官!走遍天下可有一条狗是认识字的吗?”
  于谦神情严肃,从容说道:“既然狗不识字,那金牌上的‘御赐’二字它岂能认得?既然它不认识鹤脖子上的‘御赐’金牌,这欺君犯上的罪又从何说起?狗本是个不通情理的畜类,咬死白鹤乃是禽兽之争,凭什么要处治无辜百姓?”
  几句话把那王湖问得哑口无言。他气得哇哇怪叫,最后说:“好,你等着!我们王爷跟你没完!非把你那乌纱帽翅摘去不可!”说罢,甩着袖子跑掉了。
  于谦哈哈大笑,提起笔来,在那份诉状上写了十六个大字:
  “鹤虽带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争,何干人事?!”
  写完,对那被抓来的百姓说:“没有你的事啦,回家去吧。”
  围观百姓听完判决,爆发了一阵雷鸣般地掌声。
  将此案了结,于谦这才同于康、于义一道回到巡按院。
  第二天一大早,于谦一行三人,骑马准备到南昌附近几个县巡视一下,走了不到一里地,就见数十名百姓跪伏于道,手托状子高举过头,大声喊道:“冤枉!冤枉!请青天大人作主!”
  于谦十分诧异,翻身下马,上前双手扶起一位耆耄老人,问:“老人家,你们为何跪在这里呀?”
  老人道:“我们都有着奇冤大仇,一直投诉无门,闻得巡按大人是当代活包公,公道神明,善破奇难疑案,不畏强权,专为百姓伸张正义,临川半个时辰破获了群殴杀人案,”宜春为董山昭雪,于都给新郎鸣冤,有如春雷阵阵令人振奋,尤其是昨天在南昌府挫败大恶吏王湖的凶戾之气,更是大快人心,因此我们特在此守候于青天,拦马告状,企望于大人为我们伸冤昭雪,严惩王湖这个恶魔。”
  老人话音刚落,又有一位中年妇女,满身孝服,哭道:“大人冤枉啊——”说了这一句,便痛哭流涕,泣不成声,再也说不下去。
  老人替他说道:“这位女子被害得更惨,公公婆婆被一场火活活烧死,小叔子被王湖的家奴生生打死,丈夫是一个武举,竟遭陷害,现在还陷身于县城大狱,姑子被抓进王家大院,至今生死不明。她一个妇道人家,不得已才抛头露面,到州府三司衙门喊冤,起初他们态度还好,答应帮她雪冤,可一听到王湖的名字,便一个个不敢吭声,连状子也不敢接了。”
  于谦一听,心头火起,恨恨地说,如此胆大妄为,作恶多端家伙,只要罪证确凿,本院一定会缉拿他归案,众位父老乡亲,速速请起,本院就是皇命钦差江西巡按于谦,诸位有冤有仇,可将诉状留下,本院将一一察明,秉公而断。
  大家一听,齐声哭喊道:“请于青天为小民作主。”声如雷动。呼声过后,纷纷上前投递状子,于康、于义疾步上前,将状子接下。
  于谦劝大家回家等候消息,如有需要定会派人传讯,百姓这才慢慢散去。
  于谦立于马前翻阅了几份,都是投诉王湖的,有被打断脚手的;有被抢占田地的;有被强抢房屋的;有被讹诈钱财;有被奸淫妻女的……,不觉一腔怒火中烧,忍不住骂道,这哪是王府的长史,分明是鱼肉百,横行乡里的地痞、恶棍。如此一个罪恶累累的东西,横行霸道近十年,居然逍遥法外,民虽告官却不管,没人来追究他的违法罪行,岂非咄咄怪事,长此以往天理何在,大明律令的威严何存。
  见于谦怒容满面的站在马前,一股劲地看着诉状,于康上前道:“大人,既然有这么多百姓的诉状,不如回去仔细看完再定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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