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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作品名称:帅府风云      作者:冰弦冷瑟      发布时间:2022-01-09 16:29:03      字数:4776

  按照府里历来的惯例,老夫人每逢寿诞之后,都要到郊外的白云庵斋戒一段时日,顺带避暑。八十岁的人,原本不该旅途劳顿,可是耐不住老太太坚持。六月十七这一天,两个家丁带上我和一个丫头一个婆子,陪着老太太前往白云庵。
  老夫人是虔诚的佛教徒,平时在家中亦设有佛堂,每逢初一、十五是必到庙里上香的。这几年年事渐高,走动不便,就在家里做佛事。可是每年的斋戒却是从二十年前就坚持下来的规矩。
  晴云山神峰秀逸,终日氤氲着清凉的水气。山谷中引着一道清泉像凌空飘逸的素练,白云庵就坐落在晴云山的顶峰,据说庵里的送子观音灵验异常,引得终年香火不断。晴朗的日子里,天空中乱云飞渡,似百帆过海、白浪滔天,仿佛举头三尺就是瑶池仙境。
  我陪着老太太在庵里修行,山中岁月清简单调,倒也颐神养性。老夫人原本嫌弃我的出身,不登大雅之堂。但几日来我勤勉侍奉,潜心礼佛,倒也对我多了几分辞色。老太太年事已高,平日抄写佛经的活,就由我承担下来。一笔一划,写在丝滑的澄心堂纸上,心里的积郁随着笔尖流淌的墨香,化成逶迤飘逸的小字。
  老太太念完一段经书,看了看我抄写的经文,说:“你的字还算秀气,只是虚浮了些。你年轻,难免沉不住气。多念念心经,可磨炼一下心性。”
  我微笑应答:“老太太教训得是。”
  “你们这些女人,平时过惯了喧嚣的日子,让你陪我到山里来修行,是难为你了。”
  我忙陪笑说:“老夫人这么说,可真是折煞孙媳妇了。能陪老太太礼佛,是孙媳妇的福气,也是老太太瞧得起我。孙媳妇还怕伺候不周呢。”
  “嗯,”老太太微微一笑,眼光里露出几分和蔼,“你倒懂事。原以为女人太出挑难免心性轻浮,现在看来你倒是个能沉住气的。”
  我正要谢老太太夸奖,她微睨了我,继续道:“可你知道你婆婆为什么让你跟了来?”
  我心里一突,难道老太太也知道了?
  “府里的女人越来越多。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我是年老了,能不管的事就乐得清静。要是在从前,定不许那样妖精似的人入府,祸乱家门风气。”老夫人沉沉一叹,目光中微露严厉。
  佛香缭绕中老夫人的神色有些迷蒙,让人辨不清她话里指得是谁。我只好陪笑着试探道:
  “大夫人是名门闺秀,治家最是有道的,老太太无须费心。”
  “她还太年轻,需要多历练!”老太太轻轻一哂,道。“名门闺秀不名门闺秀的我倒不在意。女人,只要以夫为重就好。”老太太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又加上一句:“你也别整天陪着我这个老朽了,到佛堂里去拜拜。你嫁进岳家已经一年多了,也该生下个一男半女了。”
  我心头一阵刺痛,神色瞬间黯淡下来。老太太大概不知道,这些不可见人的腌臜事。这一年来在那父子之间周旋,我一直服着避子汤避孕。要不然这不明不白的孩子生下来,一生都将带着洗不掉的原罪。
  我微微福了福身,道:“多谢老夫人教诲。孙媳妇去看看燕窝炖得怎么养了,先告退了。”
  
  从庵堂里出来,正遇上大批的香客前往观音堂上香。我心底一阵萧然:多么讽刺,世间女子为求子无所不用其极,却单有一种女人,视孩子为孽根祸胎。
  眼睛有一些酸涩,正准备离去,突然间,人群中闪出一张熟悉的脸孔,我一瞬间惊得失去浑身血色。太熟悉了!太熟悉的容貌,太熟悉的神态,太熟悉的过往……我几乎在一瞬间就要脱口而出,“逸阳——”他也似乎看到了我,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了一起,眼前的人海瞬间化作逶迤的细浪,载着我们流向往事。
  四年了!如果不是有意回想,我都不敢相信,我们已经分开四年了。四年的光阴,有如漫长的四个世纪,把我们分隔在遥远的两个世界。造物的翻云覆雨手,任性地导演着我们的相遇、相识、相爱、相别。也让我在满身风雨后,甫见阳光的照拂,无处安放起自己零落的沧桑。
  我掩面欲逃,他已从人群中穿过来,一把拉起我的手,拉着我走到一边。我抬起朦胧的泪眼,颤巍巍地低唤了一声“逸阳……”。他眉头深锁,伸手要将我抱进怀里,却碍于人多,只能捏住我的肩膀,颤声道:“轻嫣,真的是你!天呐,我找你找了四年,没想到还能遇上你!”
  我黯然垂眸,内心翻滚的汹潮要将我击碎。四年了,沧海桑田的变化早将情人变成了陌路。我亦不再是从前的我了。
  黯然从他的手里抽出身,我轻轻道:“逸阳,你怎么会在这里?是陪你的夫人来上香的吗?”
  我多怕那个答案!在等了四年、想了四年、盼了四年之后,看到他和她携手相偎,共同祈求他们的孩子。可是明知道,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有一个温雅贤惠的女人,正跪在观音像面前,诚心地求祷,也相信他们的爱足以感天动地。
  逸阳盯着我,郑重地道:“轻嫣,我没有结婚。我是陪我母亲来的,她为了我姐姐来这上香。啊,你知道么?我没有结婚!”
  我深深震惊。怎么可能呢?!四年前他家里已经在张罗他和沈小姐的婚事,他们应该早就喜结连理了。那,沈小姐呢……
  他似乎看出了我脸上的疑惑,道:“四年前你不告而别,我已经急疯了。我跟家里说,我势必要找到你,才能娶那个沈小姐。并且和家里约定,一年后必须迎你入门。可是你突然走了,我差一点活不成。家里扭不过我,只能答应我们先订婚,等找到你再说。”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沈小姐,也在一直等你吗……”
  “我们订婚之后,就一起到国外留学。我既不与她住在一起,也不与她有任何情侣的关系。我们一直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交往。”
  我震惊之余,已经被万千零落的感动冲进了深海。纵使那感动是酸楚的,其中又有一丝隐约的甜蜜,将我的希望汇集到了一起。可是那点残缺的希望,已经不足以安放我卑微的灵魂了。
  我泫然道:“逸阳,你不要再等我,我已经不再是曾经的自己。我不值得你等!”
  陈逸阳紧握着我的肩膀,牢牢地迫视着我道:“你在说什么傻话?我敢肯定你也一定在等我!”
  我颤抖着退后,摇头泣泪道:“不,你不知道……”
  逸阳紧紧抓着我的手,阻止了我的退后。“好了,我不管你经历了什么,我都不会再让你走了。轻嫣,这里人多,我不能跟你细说。三天以后我还会来这山上,还是这个时候,你在‘晴云夕照’那等我,我们不见不散!”
  说完,他放开我的手,一步三回头地走回人群。我出神地望着他的背影,只把这一面当做此生的最后一面。明日,谁又敢祈求不定的来日呢?
  回去照旧是服侍老太太用膳、服药、歇息,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然而我心里抱存着一分念想,诚心诚意在佛前跪了下来。有生第一次,我祈求上苍能够再眷顾我一次。
  三天后,我如约前来,早早就在‘晴云夕照’等他。所谓的‘晴云夕照’,其实就是依山修建的一所亭子,供过往行人休息用的。晴日里黄昏时,能看到万卷流霞染遍群峰,那场面蔚为壮观,因此得名“晴云夕照”。我出神地瞭望着四面环峰,感受着流霞万卷、山川尽透的逶迤壮阔,胸间激荡着雄壮的豪情。过往有三三两两的挑山工,无暇驻足观景,要赶在天黑之前赚取这一天最后的一笔生活费。
  我迈开两步站到悬崖边去,俯瞰着空旷的山谷,居高临下的感觉让我有种轻微的晕眩,可是心底澄明如镜。站在这里,感觉芸芸众生的纠缠、苦斗都像蜉蝣的生命,旦夕之间就会被湮没在尘海里,一切都了无意义。
  做一只飞鸟多好!可以御风来去,如同仗剑江湖的侠士,一生快意恩仇、了无羁绊。飞鸟来去的天空,余霞成绮,似浓墨重彩的华丽篇章。飞鸟俯瞰的山谷,草莽苍苍,在余晖照映下凝聚着暮霭沉沉的青黛。飞鸟在死去的时候,是否会留恋它飞过的天空?是否会想到结过宿缘的人们窗前再看一眼?我此刻就像飞鸟,不知被谁的手推进深渊。身子凌空而起的霎那,有毫秒的惊惧,未足以看清那背后行凶的恶人。呼啸的山风兜头兜脸地向我袭来,将我的恐惧吹散成漫天绝望的飘零。我索性张开双臂,以飞鸟凌空的姿势迎接死亡的撞击。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意腾升而起,是生平所未经历过的,像秋叶一样轻盈静美。整个世界了无生息,时间自渺远的尘海里涌来,慢慢铺陈在我的脚下。我似乎感受到了一点微光的指引。一生的时间那么漫长,长到无论你从哪个角度去回溯,都只能看到漫不到边的苦海。
  我仿佛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回无忧的童年、与师姐一起学戏的少年、陪酒卖笑的青年、帅府夹缝求生的岁月……所有这一生漫长苦难的黑暗中,只有一点清亮的光,是他给我的。逸阳,你知道我不能再等在如约的地方,等候你的怀抱了吗?你知道我已经堕入永恒的轮劫,再也无见天日了吗?你还会在来日娇妻爱子的陪伴中,偶然想起共同看过的一抹白月光吗?
  都无意义了……伴君千里,终有一别。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在同一条河流里相遇。只需一声问候,就可以消泯所有的情仇。现在,我只要等待那一声巨响,然后,那一点微光将把我整个融化。
  我将缩小到初生婴儿的体量,灵魂的质地是近乎透明的轻软,无数笑语晏晏在我耳边徘徊。似乎有人说:“是个女娃儿呢,长得眉清目秀,将来准是个大美人儿!”“女孩儿?……女孩儿也好,咱们林家没有重男轻女的习俗,女孩也一样可以继承家业!”“老爷,我想给这孩子起名叫轻嫣,希望她以后可以温婉嫣然,做一世善良的好女子。”……
  那小小的女孩在温馨和乐的氛围中长大。生命之初的日子,是简净到透明的单纯。青砖白瓦的小洋房、栽满花草的小园子、轻声细语的奶母,还有那不苟言笑的启蒙老师……当然,还有一道如和暖四月天的阳光——那个贯穿了一生的名字。他和她,就在院子里的马樱树下相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地度过了童年无忧的岁月。
  记忆的底色被尘世的烟火染上灰蒙,梦的旋律由轻快转为悲凉,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快到两个人的憧憬来不及由书剑琴棋转为柴米油盐,便直抵人生最伤感的主题——离别。那一天,她记不清楚自己是怎样被远房亲戚抱着,抓着父母的手不肯松开。身后驾着马车的高大车夫在催促,杂沓的陌生人进进出出,粗暴地翻卷着屋里的东西。直到多年后她才听说一个词——抄家!但那时,她的目光始终逡巡在人群里,寻找着那束点亮她童年的目光。耳边是母亲泣血的叮嘱:“嫣儿啊,你先上你大伯母家去,阿爹阿娘很快就去找你……”她含着泪深深点头,用早慧的声音一一答应着。可是,直到远去的车轮将这一切缩小成一个虚点,她都没再看到那个影子。
  奔流的日夜带走童年的牙牙学语,和朗朗书声,将一个尚未长成的少女,变成了粉墨登台的戏子。初学戏的那些日子真的很苦,无日无夜地练身段、吊嗓子,画着浓重的妆容,唱着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台词。只记得每当唱到《游园惊梦》的时候,她都会热泪盈眶。另一个女孩子走进了她的世界:萧千媚,这个只比她大几个月的师姐,给了她颇多照拂。她也自然从了千字辈,改名叫千柔。不同于她的多愁善感,千媚是一个亮烈的女子,主攻刀马旦,唱念做打无一不精。梨园戏子本无情义,但她们在初长成的那段岁月里,倒是一对真心相伴的姐妹。后来,梨园行当跟随着风云动荡的政治形势坍塌。戏班南下讨生活,又被流寇冲散,那个她曾经无比抗拒又不得不寄身的戏班,成了她来不及追忆的覆巢。
  接下来的那段岁月,是她无数次想忘掉的记忆。西洋的管弦乐伴随着灯红酒绿的闪烁,仿佛要将人的意志消磨成一只醉虾。衣香鬓影的舞女和笑容暧昧的舞客,在舞池中醉生梦死地旋转、旋转,仿佛永远也停不下来。昼夜颠倒的作息仿佛摒弃了时间,在乱象纷纭的世界里自成一座孤岛。那时她总爱穿一袭水晶纱的白裙,像一只冰雪化成的精灵,在白茫茫的水岸眺望人间。人人皆道安城的十里洋场有一个“清纯佳人”尹千柔,柔若丁香,冷似清霜。每与人交舞只跳一场便抽身而退,酒色之徒更不得近其身。只有当安城大帅来时,才流露出一点笑容。她也确实不屑于逢迎,可是她的名气却出奇得好。许多富家子弟情愿一掷千金来一睹芳容,却总是被生冷地回绝。灯红酒绿的舞场大厅里,总是回荡着她空灵、纯美的歌声,给酒色财气的声色场所,装点一丝涤荡烟火的洁净。她心里有着一厢痴愿,希望能在这个与他初相识的地方,再度重逢。可是日月如梭,她仿佛被命运遗落在了他生命之外。那道照彻她童年的阳光,再也没能穿透她头顶上的乌云。
  也许这一生就这样了吧!在韶华盛极的年龄凋零,就如蝴蝶停驻在最后一缕花香上。等待那传遍山谷的巨响将她化为尘土,这一生无言的爱、无止的恨都将画上句号。她情愿做一片落叶,任风吹雨打四处飘零。无爱、无恨,也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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