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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禁书《肉蒲团》作者考证及性思想探究

作品名称:文学与性      作者:惠风      发布时间:2022-01-04 14:50:19      字数:13202

  禁书《肉蒲团》共六卷二十回。关于《肉蒲团》的作者归属,清康熙时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一谓:“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著述甚夥,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蒲团》各书,造意创词,皆极尖新。”历代学者对此似无疑义。《纳川丛话》云:“又俗传《耶蒲缘》亦出笠翁手笔,余读之,良然。”丘炜爰在《续小说闲谈》中也谈到:“(《肉蒲团》)或出李笠翁者,笔颇近之,叙述狂亵,令人不忍注目。”(载《菽园赘谈》,光绪二十三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云:“惟《肉蒲团》意想颇似李渔,较为出类而已。”①孙楷第说:“(《肉蒲团》)《在园杂志》以为李渔作,殆为近之。”(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现代学者也多数同意这个观点。沈新林、崔子恩、黄强以及国外学者马汉茂等都有专文论及。虽他们论证的角度、方法各有不同,总归不外内证一途。笔者曾对李渔作过较为详细的研究,参以《肉蒲团》之正文,发现其在观念、细节、行文惯性等诸多方面与李渔思想性格、生平经历和行文习惯存在大面积吻合。现考述如下。
  一、《肉蒲团》为李渔所作内证
  《肉蒲团》作为性小说,涉及作者观念层次的内容应该不少,然在笔者看来,最关键的应是作者的性观念与性道德以及与此有关的养生观念与人生哲学。
  (一)、性观念与性道德
  1、享乐主义。《肉蒲团》开端有一篇作者的议论,主题是男女之大欲---性欲。作者高举享乐主义大旗,为男女之欲正名: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不比荣华境,欢始愁终。得趣朝朝,燕酣眠处,怕响晨钟。睁眼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
  这首词名曰《满庭芳》,与李渔在《闲情偶寄·颐养部》开首宣称“行乐之地,首数房中”,同是享乐主义的宣言。在为这个宣言论证的思路中,二者也惊人地相似:《肉蒲团》说:“黑发难留,朱颜易变,人生不比青松”,在作者看来,人生很苦,没有一丝受用处,还亏太古圣人制一件交媾之物,让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不至十分憔悴。《闲情偶寄》则曰:“知我不能无死,而日以死亡相告,是恐我也。恐我者,欲使及时为乐。”“兹论养生之法,而以行乐先之;劝人行乐,而以死亡怵之,即祖是意。”二者阐述了同样的观点:房室之乐是人之至乐;享乐是天赋的权利;人要及时行乐,是因为生命短促。由生命意识而带来的享乐追求,在李渔之前代不乏人。然把享乐之极致寄于房中之乐,确实是李渔享乐哲学的鲜明特征。在享乐的诸种途径中,房中之乐是李渔一生的兴趣追求所在。
  2、女色于人无损。《肉蒲团》作者以现实为依据,举出两种情形,来证明女色与人无损。他说:
  据达者看来,人生在世若没有这件东西,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寿还略少几岁。……京师之内,只有挂长寿匾额的平人,没有起百岁牌坊的内相。(《肉蒲团·第一回》)
  李渔认为,女色于人无害,“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常见可欲,亦能使心不乱。”“使终日不见可欲而遇之一旦,其心之乱也,十倍于常见可欲之人。不如日在可欲之中,与若辈习处,则是‘司空见惯浑闲事’矣,心之不乱,不大异于不见可欲而忽见可欲之人哉?”(《闲情偶寄·家庭行乐之法》)李渔还说:“若使杜情而绝欲,是天地皆春而我独秋,焉用此不情之物,而作人中灾异乎?”(《闲情偶寄·春季行乐之法》)
  3、交媾正经事。《肉蒲团》第三回,未央生和玉香新婚,玉香姿容虽然无双,风情未免不足,未央生用些“淘养的工夫”,买春宫画给她看,玉香恼了,要丫环烧掉,未央生说:只因是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件正经事,……不然阴阳交感之理渐渐沦没,将来必至夫弃其妻妻背其夫,生生之道尽绝,直弄到人无噍类而后止。
  这和李渔的观点是一致的,李渔说:“‘食色,性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古之大贤择言而发,其所以不拂人情,而数为是论者,以性所原有,不能强之使无耳。人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谓拂人之性;好之不惟损德,且以杀身。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还吾性中所有,圣人复起,亦得我心之同然,非失德也。……王道本乎人情,焉用此矫清矫俭者为哉?”(《闲情偶寄·颐养部·行乐第一》)
  4、房事要适度。《肉蒲团》第一回说:女色的利害与此一般。长服则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敝。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乐,当饭则有伤筋耗血之忧。世上之人若晓得把女色当药,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
  《闲情偶寄·颐养部》有“节色欲第四”专讲节欲六种情形。在“行乐第一”中,李渔也讲到节欲:“思患预防,当在三春行乐之时,不得纵欲过度,而先埋伏病根。”(《颐养部·春季行乐之法》)“为欢即欲,视其精力短长,总留一线之余地。”(《颐养部·夏季行乐之法》)
  5.房事的道德原则。《肉蒲团》第一回说:
  或逾墙而赴约,或钻穴而言私。饶伊色胆如天,倒底惊魂似鼠,虽无人见似有人来。风流汗少而恐惧汗多,儿女情长而英雄气短。试身不测之渊,立构非常之祸,暗伤阴德,显犯明条,身被杀矣。
  在李渔看来,享乐要有节度,好色要讲道德。“名教之中不无乐地,闲情之内,也尽有天机。”桑间之色、伦外之情不但有悖伦理,也并不能真正带来快乐,甚至可以招来杀身之祸。“人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谓拂人之性;好之不惟损桑间之色德,且以杀身。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还吾性中所有,圣人复起,亦得我心之同然,非失德也。”(《颐养部·行乐第一》)“小生外似风流,心偏持重。也知好色,但不好桑间之色;亦解钟情,却不钟伦外之情。”(《慎鸾交》第二出《送远》)但李渔强调的道德原则并非要人做道学,而是服务于享乐的最终目的。房中之妙境全在心理上的放松,李渔谓之“莫愁”。《十二楼·鹤归楼》中说:“才知道云雨绸缪之事,全要心上无愁,眼中少泪,方才有妙境出来。世间第一种房术,只有两个字眼,叫做‘莫愁’。”“因此,或逾墙而赴约,或钻穴而言私”的行为逾越了道德的界限,会使人惊魂似鼠,不能获得房中之乐,甚至带来杀身之祸,为害甚惨。由此,从房中道德原则及其目的的角度看,二者并无二致。
  6、理解女性的性心理,尊重女性的性权利。《肉蒲团》第三回,权老实的妻子艳芳,对性事有着自己的看法:尝对女伴道:“我们前世不修,做了女子,一世不出闺门,不过靠着行房之事消遣一生,难道好叫做妇人的不要好色?”
  艳芳原配是个童生,有才有貌但却本钱不行,结婚不上一年童生就害弱症而死。后来,艳芳择婿就舍虚而取实。不要才貌,单选精神健旺,气力勇猛的以备实事之用。《肉蒲团》第十四回,未央生撇下妻子玉香外出寻欢,玉香心中着实懊恼:“他既走得邪路,我也开得后门,就与别个男子相处也不为过。”此外,香云、瑞玉、瑞珠、花晨姐妹争与未央生同房,互不相让,最后竟一同妥协,挨班轮流侍寝。她们对欲的要求之强烈,不逊于未央生。如花晨为了自己的同房权,毫不客气地对其他姐妹说道:“若要私休,只除非叫他跟我回去,随我作乐,睡睡几时,补了以前的欠数。然后把他交付出来,与你们一个一夜,从新睡起,这还可以使得。”无独有偶,李渔戏曲《凰求凤》中也有几女争一男的情景,才子吕哉生被一群烟花姊妹“倒嫖”,吕哉生的园丁描述说:“每到一晚,定有几个进门,都说别人嫖得,我就嫖不得?”②在李渔看来,这些女子对欲的追求是合乎人情的,即使有违道德,也是可以原谅的。李渔的词作《花心动·心硬》就表现出了男女平等的意识。“制礼前王多缺,怪男女同情,有何分别?女戒淫邪,男恕风流,以致纷纷饶舌。”李渔的男女性爱观比较复杂,他为女性抱不平,矛头直指治礼之周公,这并不意味者李渔就是彻底的男女平等主义者。但他的词常能从女性的心理出发,生动描述女性的性心理,并对女性的性要求给予同情与理解,确是事实。如《七娘子·怨别》、《少年游·艳语二首》、《偷声木兰花·来生愿》、《浪淘沙·闺情》等等。如此,他在《肉蒲团》这样不署名的小说中大胆描写女性的性要求、性心理就不会奇怪了。
  (二)、其他观念
  1、由邪入正的创作理念。《肉蒲团》开首谈到创作缘由时说:“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然为什么要从写纵欲开始呢?作者解释道:“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动他,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时,忽然下几句针砭之语,使他瞿然叹息。”“又等他看到明彰报应之处,轻轻下一二点化之言,使他幡然大悟。”李渔认为时人怕读圣经贤传,喜看稗官野史。最好的方法就是因势利导,使之由邪入正,由风流导入道学。当戏曲、小说以男女性爱作为主要描写对象时,李渔常常用这一套理论来解释自己的动机,作于康熙四年的《凰求凤》下场诗说的同样道理:
  倩谁潜挽世风偷,旋作新词付小尤。欲扮宋儒谈理学,先妆晋客演风流。由邪引入周行路,借筏权为浪荡舟。莫道词人无小补,也将弱管助皇猷。
  李渔好友杜浚评曰:“不道学而能劝化人者,从古及今,止一笠翁而已。”③又杜浚在谈到李渔剧作《风筝误》《怜香伴》时归纳说:“其深心具见于是,极人情诡变,天道缈微,从巧心慧舌笔笔钩出,使观者于心焰熛腾之时,忽如冷水浃背,不自知好善心生,恶恶念起。”④说的就是这种创作理念。
  2、无神论。以往的论者往往认为,《肉蒲团》中的因果报应是李渔有神论的一个证据,但李渔是个无神论者,他说:“善者敬神,恶者畏鬼,究竟都非异物,须知鬼神出在自己心头。”⑤“精神所聚之处,泥土草木皆能效灵,从来拜神拜佛都是自拜其心,不是真有神仙,真有菩萨也。”⑥他不相信天堂地狱鬼怪神灵之事,作品中因果报应的设置完全可以看作是一种情节技巧,而不构成他本人的信仰因素。在《肉蒲团》中,作者虽然设置了一个因果报应的框架,但未央生与布袋和尚的一段对话还是透露出了无神论者李渔的真面目:未央生道:“师父说‘天堂地狱’四个字,未免有些落套,……岂真有天堂可上乎?即使些有风流罪过亦不过玷辱名教而已。岂真有地狱可堕乎?”和尚道:“‘为善者上天堂,作恶者堕地狱'果然是套话。只是你们无论天堂地狱,明明不爽。即使没有天堂,不可不以天堂为向善之阶。即使没有地狱,不可不以地狱为作恶之戒。”
  在李渔看来,天堂地狱、因果报应之事完全是心理作用所致,即使偶有应验,也属巧合,与鬼神没有关系。正如布袋和尚所说:“读书人事事俱可脱套,唯有修身立行之事一毫也脱不得。”惟有修德向善,才能得到好的报应,而这与鬼神没有关系。
  3、知足常乐。《肉蒲团》第二回布袋和尚说:
  无论佳人可得不可得,就使得了一位,只恐这一位佳人额角上不曾注写“第一”的两个字。若再见了强似他的,又要翻转来那好的。
  这段话阐明了一个道理,即事物都是相对的,人的欲望也是无止境的。即如佳人而言,“好”也是相对的,从来没有“第一”之说。人若是无休止的追求,则种种堕地狱之事从此出矣。反之,如果收其妄念,知足安命,则会得到快乐,如上天堂一般。这正是李渔的享乐哲学的翻版。李渔说:“故善行乐者,必先知足。二疏云:‘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不辱不殆,至乐在其中矣。”⑦在《闲情偶寄·颐养部·家庭行乐之法》中,李渔也谈到了对“佳人”相对性的理解:“有好游狭斜者,荡尽家资而不顾,其妻迫于饥寒而求去。临去之日,别换新衣而佐以美饰,居然绝世佳人。其夫抱而泣曰:‘吾走尽章台,未尝遇此娇丽。由是观之,匪人之美,衣饰美之也。’”
  4、造物忌盈。《肉蒲团》第十六回,香云与瑞珠、瑞玉得到了未央生,欢乐之余,三人背后商量道:“从来的好事多磨,须要在得意之时,预防失意之事,不可被外人知觉,唇播开来,使他立脚不住,就不妥了。”“在得意之时,预防失意之事”,正是李渔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造物忌盈。他说:乐极悲生,否伏于泰,此一定不移之数也。命薄之人,有奇福,便有奇祸; 即厚德载福之人,极祥之内,亦必酿出小灾。(《闲情偶寄·颐养部·止忧》)又《比目鱼》第三十二出“骇聚”,莫渔翁对谭楚玉说:“凡人处得意之境,就要想到失意之时。……须要在热闹场中,收锣罢鼓,不可到凄凉境上,解带除冠。”《鹤归楼》段玉初道:“造物忌盈,未有不加倾覆之理,非受阴灾,必蒙显祸。”
  5、妇人家的风情态度可以教导得来。《肉蒲团》第五回,未央生与赛昆仑讨论妇人的老实与风流,未央生道:“这个不妨。妇人家的风情态度可以教导得来。” 在李渔看来,女性若稍具几分姿色,其声容态度后天可以培养出来。《闲情偶寄·声容部》就是一篇女性声容教育专论。李渔说:不必佳人,凡女子之善歌者,无论妍媸美恶,……但须教之有方,导之有术,因材而施,无拂其天然之性而已矣。(《习技》第四)
  李渔此言非虚,他曾建立家乐,教习诸优。康熙丙午(1666)年,李曾在晋、甘纳乔、王二姬,乔、王皆出贫家,不解声律。在李渔和乐师的教导之下,乔、王二姬很快就成为其家乐的台柱和生活中的可意姬妾。李渔对此常津津乐道,见诸诗文的较多。所以,李渔所言是自己的真实体验。
  6、道学、风流合一。李渔主张风流与道学合一。《慎鸾交》第二出《送远》开场白称:我看世上有才德之人,判然分作两种:崇尚风流者,力排道学;宗依道学者,酷抵风流。据我看来,名教之中,不无乐地,闲情之内,也尽有天机。毕竟要使道学风流合一,方才算得个学士文人。
  在其他作品中,道学与风流也多次出现,如《十二楼·合影楼》:“管提举古板执拘,是个道学先生;屠观察跌荡豪华,是个风流才子。”道学与风流是李渔作品一个常见话题。人物要么道学,要么风流,情节就在这两种人物性格之间的矛盾中展开。李渔虽主张道学、风流合一,但其实却趋向于风流一边。《肉蒲团》也不例外,故事就在道学、风流之间展开的:只因铁扉道人是个古执君子,喜质朴恶繁华,忌说风流爱讲道学。(第三回)
  玉香自看春宫之后,道学变做风流。(第三回)
  妇人道:“大娘又来道学了。世上那有正人君子肯来看妇人的?”(第九回)
  (三)、关于性细节
  1、身上异香。《肉蒲团》第十二回,未央生与香云睡时闻得一阵异香,就问香云,香云道:“这是我皮肉里面透出来气味。”未央生道:“不信皮肉里面有这样好气味,若是这等你皮肉也是一件宝贝了。”香云道:当初父母生我时,临盆之际有一朵红云飞进房来,觉得有一阵香气。及至生我下来,云便散了。这种香气再不散,常常在我身上闻出来,所以取名叫做“香云”。
  在李渔看来,女性中有些确实有一种异香,非薰非染,来自天生。《闲情偶寄·声容部·薰陶》中说:“名花美女,气味相同,有国色者,必有天香。天香结自胞胎,非由薰染,佳人身上实实有此一种,非饰美之词也。”又《怜香伴》第六出《香咏》、第七出《闺和》就以“美人香”作为创意。曹语花浑身透出来一种香气,“这是口脂香,这是乌云香,这是玉笋香,这是金莲香”,并且“芬芳原不藉薰笼,百和能教拜下风。莫怪怜香人醉杀,温柔乡在万花中。”又《意中缘》第二十八出《诳姻》,林天素代董思白娶亲:“先除簪珥,后松带围,才嗅得异香一缕,才嗅得异香一缕,不觉令人,心醉神迷。”
  2、口脂香。《肉蒲团》第三回写未央生与玉香成亲的乐处:
  星眸合处羞即盼,枕上桃花歌两瓣。多方欲闭口脂香,却被舌功唇已绽。“口脂香”是李渔作品中的一个常用词。如《临江仙·偶兴二首》:“但留词曲在,夜夜口脂香。”《满庭芳·邻家姊妹》:“两樱桃,如生并蒂,互羡口脂香。”《怜香伴》第七出《闺和》:“这是口脂香,这是乌云香,这是玉笋香,这是金莲香。”《闲情偶寄·声容部》:“佳人就寝,止啖一枚,则口脂之香,可以竟夕。”
  3、三寸皮肉。《肉蒲团》第十七回,花晨给未央生讲了一个故事《奴要嫁传》。故事中,书生道:“男女相交,定要这三寸东西把了皮肉,方算得有情,不然终久是一对道路之人,随你身体相靠,皮肉相粘,总了不得心事。”《十二楼·拂云楼》:“乘她春梦未醒,悄悄过去行奸,只要三寸落肉,大事已成。”
  4、合床之乐。《肉蒲团》第十六回写香云与瑞珠、瑞玉,把未央生藏在家中,定了个规矩,叫做“三分一统”,分睡三夜,定要合睡一夜;“使他姊妹三人,有共体连形之乐。”“其馀多的工夫,就好摩弄温柔,咀尝香味了。”这种合床之乐,李渔词《后庭宴·纪艳》就有描述:玉软于绵,香温似火,翻来覆去将人裹。福难消受十分春,只愁媚煞今宵我。奇葩难遇孤丛,异卉今逢双朵。欲谋同榭,两下无偏颇。邢尹互相商,英皇皆报可。
  词中“玉软于绵,香温似火,翻来覆去将人裹”描述的是肉体间的感觉,类似的描述在李渔小说戏曲里很常见,“将人裹”一语,也见于《肉蒲团》第十七回:“未央生睡在床上,花晨就露出所长,把一双嫩肩搂住他上身,一双嫩腿搂住他下身,竟像一条绵软的褥子,把他裹在中间。你说快活不快活?”另外,用文字形象表述合床之乐,也为李渔所擅长。《奈何天》第二十一出《巧饰》有言:“三个合来,凑成一个‘品’字。”《肉蒲团》第十五回“然后把三张口合在一处,凑成一个‘品’?字。”第十五回“譬如奸淫的‘奸’字,是三个‘女’字合起来,即如你们三个女子住在一处,做出奸淫的事来一般。”
  5、南风之好。《肉蒲团》书中多次写到南风之事。如“只得叫随身一个家童上床去睡,把他权当了妇人,恣其淫乐”。李渔在《无声戏》第六回《男孟母教合三迁》写许季芳与尤瑞郎同性恋事尤详。《满庭芳·邻家姊妹》描述女性同性恋也很形象。对于同性恋,李渔常常是以一种好奇、欣赏、把玩的态度来描述的,虽然他也认为此是违反造物之常规的行为,不提倡这种反常性行为,但他却能予以一定程度的理解。他说:或者年长鳏夫,家贫不能婚娶,借此以泄欲火;或者年幼姣童,家贫不能糊口,借此以觅衣食,也还情有可原。(《无声戏》第六回《男孟母教合三迁》)未央生常常在色荒之际以娈童泄火,反映出的是李渔创作的情趣爱好,当属无疑。
  (四)、常用比喻。
  毫无疑问,一个作家在行文中的取譬设喻,往往来自于生活阅历、人生经验中最熟悉的成分,李渔也不例外。黄强将李渔行文的常用比喻归纳为三种类型:与科举八股有关的比喻;与戏曲有关的比喻;与医药有关的比喻;黄强说:“这三类比喻,其他文人作家未尝不可能使用其中的某一类,但三者并用,各得其妙,确是李渔著述特色,明清文人中没有第二人。”⑧概括极为精当,结论也颇合实际。《肉蒲团》中三类比喻,除黄文列举之外,还有很多,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赘列。
  黄强所列的三类比喻,涉及李渔生活经验及其知识体系的三个重要部分,但并不完全。《肉蒲团》的比喻中,还有大量与饮食有关的比喻,这类也与李渔的生活经验与知识体系密切相关。现例举如下:
  不然就是一部橄榄书,后来总有回味?其如入口酸啬,人不肯咀嚼何?(第一回)
  若就与他做事譬如馋汉见了饮食,信口直吞,不知咀嚼,究竟没有美处。(第三回)
  如今看了这样标致女子不敢动手,就像饥渴之人见了美味。(第七回)
  况且饥时不点,点时不饥,就像吃饮食一般,伤饥失饱反要成病。(第八回)
  一脸漆黑的癞麻,一头焦黄的短发,颜色就如火腿不曾剥洗过的一般。(第九回)
  起初像一块乾粮,一入牝就渐渐大起来,竟象是浸得胀一般。(第十二回)
  竟像好饮的人戒了酒,知味的人断了荤。(第十四回)
  权老实就像饿鹰见鸡,不论精粗美恶,只要吞得进口就是食了。(第十四回)
  李渔一生对饮食有着浓厚的兴趣,他说:“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渺而言之。”《闲情偶寄》专设饮馔部,列出一个精美完备的食物谱系,反映出李渔新颖别致的饮食趣味。他的赋多有描述吟咏饮食的,如《苋羹赋》《荔枝赋》《杨梅赋》《福橘赋》《燕京葡萄赋》《苹婆果赋》《真定梨赋》《蟹赋》等等。诗文中也在在有之,小说戏曲中则多用饮食作喻,《肉蒲团》此类比喻之多,证明了它与李渔的其他作品在这一方面是一致的。
  另外,还有一些不常用的比喻透露出李渔一些特殊的信息。
  《肉蒲团》第一回中,作者说:“就如好善之家施舍经藏的刊刻成书,装订成套,赔了贴子送他,他还不是拆了塞瓮,就是扯了吃烟,那里肯把眼睛去看一看。”在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作者对施舍经藏的刊刻、销路、效用的熟悉,拿此作比,无疑与他长期从事出版经营有极大的关系。
  《肉蒲团》第十七回中,花晨道:“那三个说我年老色衰败,还能配得他们过。把自己比做淮阴,把我比做绛灌,是个不屑为伍的意思。”绛、灌典出《史记》⑨,指相差悬殊、不屑为伍的意思。李渔常用此作比。如:“只为那真国士原自无双,因此上屈淮阴做了这绛、灌同僚。”(《慎鸾交》第八出)“然较鹅鸭二物,则淮阴羞伍绛、灌矣。”(《闲情偶寄·饮馔部》)“予知此言为绛、灌而发,以同堂共学者之非其伦也。” (《乔、王二姬合传》)“及食所谓居蟹右者,悉淮阴之绛灌,求为侪伍而不屑者也。”(《蟹赋》小序)李渔酷爱此典,这为我们的结论提供了又一有力证据。
  (五)与经验有关的其他细节
  1、朋友赠妾。李渔一生,纳妾众多,然大多是朋友相赠的。顺治二年乙酉(1645),纳姬曹氏,为金华通判许檄彩所赠。康熙五、六年在秦晋纳乔、王诸姬,亦皆为当地官员所赠。晚年移居杭州后,因困窘乞援,赠妾之事就成为他不得不辩说的一个头疼问题。他说:“食皆友推之食,衣亦人解之衣。即使歌姬数人,并非钱买,皆出知己所赠。良友之赠姬妾,与解衣推食等耳。”(《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可见,赠妾一事对他一生影响之大。在作品中,他经常提到甚至是津津乐道。如:“亏个慈悲长老,平空赠我娇妻,岂但连家奉送,又还舍命相陪。”⑩“此时买妾赠贫交,他年不娶知非吝。”⑪(《慎鸾交》第十六出《赠妓》)《肉蒲团》第十二回也透露出了这一事实,篇中未央生道:“我家里一妾是朋友赠我的,我不得不受。娘子怎么吃起醋来?”
  另外,李渔主张一夫多妻制,对于纳妾,从不忌讳谈起。他说过:“孔子云:‘素富贵,行乎富贵。’人处得为之地,不买一二姬妾自娱,是素富贵而行乎贫贱矣。王道本乎人情,焉用此矫清矫俭者为哉?”⑫相似的话在《肉蒲团》中也有。“只是一个男子怎么靠得一个妇人相处到老?毕竟在妻子之外,还要别寻几个相伴才好。”
  2、积逋。逋累是李渔一生的又一心病,从乡下避乱开始,李渔常常受到逋累的困扰。后来他四处浪游,大部分所得往往用于偿还旧债。这在李渔诗文中多有记述,小说戏曲中也有反映。如《三与楼》:“果然到数年之后,虞素臣的逋欠渐渐积累起来,终日上门取讨,有些回复不去,所造的房产竟不能够落成,就要寻人货卖。”李渔常常用逋欠来喻男女性关系。《肉蒲团》有这样的话:“就叫他大整旗枪,重新对垒,要严追已往的积逋。”(第十七回)“妻子落风尘明偿积欠,兄弟争窈窕暗索前逋。”(第十八回回目)男女久旷,一旦相见,便舍身相陪,恣意欢乐,索取前逋后欠。将逋欠喻色债,是李渔一贯的思路。《慎鸾交》第十七出《久要》写华秀偶动归心,然又贪恋王又娘,于是对王又娘说:“不免同你散步园亭,遍寻乐事,大畅今昔之欢娱,以补他年之缺陷。”⑬《凰求凤》结尾云:“享殊荣,叨奇福,只因当时少淫逋,但愿普天下好色男儿尽学吾”⑭
  3、结社。晚明清初文人盛行结社之风,受此风沾染,李渔也肯定加入过一些文社。黄强《笠翁十种曲序评者考辨》⑮曾对此作过考辨,似无疑义。《肉蒲团》第四回中,提到未央生结社的经历:
  他是个少年名士,平日极考得起,又喜结社,刻的文字最多。千里内外凡是读书人没有一个不知道他的,所以到一处就有一处朋友拉他入社。
  这虽不能说是李渔夫子自道,但李渔看待结社的心态大概如此。《无声戏》第六回《男孟母教合三迁》说道:“恐怕同窗朋友写书来约他做文字,故此贴字在门上,回覆社友。”第一回《丑郎君怕娇偏得艳》也写道:“邹小姐与她分韵联诗,得了一个社友。”《凰求凤》第二出《避色》吕哉生说:“(许仙俦)不但貌美,兼有诗才,是在社友里算的。”李渔作品中涉及结社的内容尚不止这些,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4、花案。李渔作品提到“花案”的有好几处,但详细描述“花案”的主要有两处。《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写“合城美少辐辏于此,要攒造一本南风册,带回去评其高下,定其等第”。《慎鸾交》第四出《品花》也是专写花案的,用科举名目为女色定等级。⑯《肉蒲团》中未央生猎色,也是用的这种方法:“凡是烧香女子有几分姿色就登记入册。……旁又用朱笔加圈,以定高下。”(第五回)
  在《肉蒲团》内证比附中,论者往往重视表象之间的对比,而忽视其本质上的区别。如崔子恩《李渔小说论稿》曾将《肉蒲团》的因果报应之结局概括为“天理昭彰式布局”,这种概括从表面上看并没有错误,但它忽视了李渔小说这种结构功能的独特性。在李渔那里,这种安排只构成小说的艺术因素,而不构成信仰因素。换句话说,这种结局只是李渔小说的一种叙事技巧,而不是作者真的有佛教信仰。诸如《无声戏·鬼输钱活人还赌债》中出现了阴间、阳间两个世界,死人帮活人还赌债等事,都可看作是一种结构技巧,李渔从来就没有过这种信仰。他说过:"精神所聚之处, 泥土草木皆能效灵,从来拜神拜佛都是自拜其心,不是真有神仙,真有菩萨也。”所以,《肉蒲团》第二回未央生和布袋和尚的那一番对话就透露出作者无神论者的面目,论者切不可视而不见,不然这种“天理昭彰式布局"和其他类似结构的明清小说还有何区别?又如,李渔小说中有“是个佳人一定该配才子,是个才子一定要配佳人”类似意义的叙述,《肉蒲团》也有,甚至句式相仿,那么这就可以肯定《肉蒲团》为李渔所作。这样的论断未免草率,殊不知这是才子佳人小说的常套,并不为李渔所独有。李渔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远不是这么简单。李渔说:“天公局法乱如麻,十对夫妻九配差。常使娇莺栖老树,惯教顽石伴奇花。”(《无声戏》第一回《丑郎君怕娇偏得艳》)认为婚配如意者很少,不如意的常多,至于才子佳人之配,也是相对而言的。比如今日眼中之佳人不一定就是明日之佳人,今日之“好”并不一定就是明日之“好”,“好”其实是相对的。所以《肉蒲团》第二回布袋和尚说:“就使得了一位,只恐这一位佳人额角上不曾注写‘第一’的两个字。若再见了强似他的,又要翻转来那好的。”
  这段话其实正是李渔对才子佳人的思考,也是李渔此类题材作品区别于其他才子佳人小说的明显特征。
  从以上的考述可以看到,《肉蒲团》与李渔其他作品之间,其观念和细节或相同或类似,语句或近似或完全相同,存在大面积的契合。或许有人会认为:《肉蒲团》中所涉及到的个别观念和细节的特点并非全是李渔的。笔者也承认,在某个具体内容上,并非李渔所独有。但上面的考证,涉及五个类别二十二项内容,几乎涵括了李渔生活内容、思想观念与创作特征的方方面面。一部十万余字小说《肉蒲团》,从结构到情节、从内容到表述,浑然一体,可以看作是一个作家自然而然的流露,决非刻意模仿之作。《肉蒲团》与李渔其他创作之间如此大规模的一致,尤其是《肉蒲团》如此清晰地显示了李渔人生经验与思想观念的许多重要内容,并在风格上也具有了李渔小说浓厚的经验色彩,这些只能说明一个事实:《肉蒲团》为李渔所作。
  二、《肉蒲团》的创作时间推论
  《肉蒲团》现存最早的刊本是六卷二十回清刊本,藏南京图书馆。开首有序,尾署癸酉夏正之望西陵如如居士题,序文说:“乃今情隐先生,通身具眼,百孔飞香。”“一日拍案大叫,以为糟粕原属神奇,迷川即是宝筏。”味其意,序者乃为作者同代人。然“癸酉”在清初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已是李渔身后。再往前推"癸酉"乃崇祯六年(1633),李渔尚在读书应举。又清代小说《绣屏缘》中第六回回评曾提及《肉蒲团》。而《绣屏缘》一书,首有康熙庚戌 (1670)的序,知《肉蒲团》似应出在1670年以前。也就是说,《肉蒲团》的成书年代不应晚于康熙九年庚戌(1670)。然崇祯六年癸酉(1633),李渔才二十二岁,忙于应考,又无此阅历和情趣,没有作此书的可能。那么,“癸酉”可能是误书或误抄,此类讹误明清刊本中不少见,即清刊本《肉蒲团》如如居士序尾署"癸酉夏正之望西陵如如居士题“中"夏正之望”言之,清同治木活字本则变为“夏五之望”,明为刊刻之误。因此,“癸酉”之误只能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作伪者虚拟;另一种就是误书或误抄。笔者倾向于后一种。又康熙八年(1669)为己酉年,误“己”为“癸”,当为可能。《肉蒲团》的创作时间,我以为应该在康熙五年丙午(1666)至康熙九年庚戌(1670)之间。亦即始于李渔入秦纳乔、王二姬,而止于康熙九年庚戌(1670)。其主要依据为:
  1、生活依据。李渔在康熙五、六年间纳乔、王二姬,此时李渔年近六十,此次纳妾纯为好色,李渔对二姬也相当满意。和乔、王二姬一起生活那几年,就成为李渔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李渔的多篇诗文述及他们之间的“闺之趣”。尤其是《后庭宴·纪艳》用近乎色情的笔调描述了他们的合床之乐、欢娱之情。《肉蒲团》第十六回写香云与瑞珠、瑞玉的“三分一统”规矩:分睡三夜,定要合睡一夜;于是设一张宽榻,做一个五尺的高长枕,缝一条八幅的大被。每到合睡之夜,教他姊妹三人并头而卧,“使他姊妹三人,有共体连形之乐。”其中就有李渔与妻妾生活的影子。又《后庭宴·纪艳》词中“玉软于绵,香温似火,翻来覆去将人裹”描述的是肉体间的感觉,“将人裹”一语,也见于《肉蒲团》第十七回。这种合床之乐,并非都来源于想象,而是有一定的生活经验作依托的。
  2、《肉蒲团》与《凰求凤》、《慎鸾交》在创作观念、题材、内容上多所相似。如由邪入正的创作理念、风流与道学的思辨、淫报之设等,细节也多有吻合。《凰求凤》成于康熙四年,《慎鸾交》作于康熙六年,按理说《肉蒲团》应产生在这个时间段,或者说在此前后不会相距很远。但有证据说明,《肉蒲团》可能产生于康熙五、六年及其后,原因有二:其一,淮阴、绛灌典故。在李渔的文字中,淮阴、绛灌的典故,集中出现在康熙六年之后,在此之前未发现。《肉蒲团》第十七回中,花晨道:“你虽不肯说,我心上明白不过。那三个说我年老色衰败,还能配得他们过。把自己比做淮阴,把我比做绛灌,是个不屑为伍的意思。”上面“常用比喻”一节,笔者曾列出,李渔其他作品中有四处用此典:《慎鸾交》第八出《目许》、《闲情偶寄·饮馔部》、《乔、王二姬合传》、《蟹赋》小序。在创作时间上,《慎鸾交》康熙六年成,《闲情偶寄》康熙十年成书,《蟹赋》作于康熙九年游闽之后,《乔、王二姬合传》作于康熙十二年二姬死后。而在此之前的李渔作品,没有发现用此典。笔者认为李渔用此典事出偶然,非一般的常用典故。如果这个推测能够成立的话,鉴于《肉蒲团》对纳乔、王二姬经历的依托,《肉蒲团》的成书最早不能早于康熙五年。其二,“妇人家的风情态度可以教导得来”。《肉蒲团》第五回,未央生道:“这个不妨。妇人家的风情态度可以教导得来。不瞒长兄说,弟妇初来的时节也是个老实头,被小弟用几日工夫把他淘熔出来,如今竟风流不过了。”在笔者看来,此种观念与《闲情偶寄·声容部》的观点一样,都来自于生活中李渔对乔、王二姬的教习培养的经历。乔、王二姬由贫家女子转变为戏场名优,李渔功不可没。对此李渔很得意,在《乔、王二姬合传》、《闲情偶寄》以及其他诗文中都曾谈及,这也就成了《闲情偶寄·声容部》女性声容教育专论的生活基础,殆无疑义。
  3、从李渔的心境与创作的风格来看,《肉蒲团》创作的时间最晚不应晚于康熙十一年乔姬之死。按照黄强的考证,《闲情偶寄·声容部》应该是在康熙九年庚戌李渔游闽之后至康熙十一年壬子之间⑰,因为在《饮馔部》《种植部》都留下了游闽的痕迹。康熙十一年开始,乔、王二姬相继病故,李渔深受打击,极度悲哀。此后除了写一些应酬诗文,编选《笠翁诗韵》、《名词选胜》之类的书籍外,小说、戏剧的创作就停止了。又《闲情偶寄·声容部》所表现出的得意之态,与《肉蒲团》所表现出来的张扬狂肆之气,均只能是在乔、王去世之前,而不能在此后。乔、王去世后的若干年,李渔都沉浸在悲痛的回忆之中。移居杭州之后,贫病交加,更无写作这类作品的心境与精力了。又《绣屏缘》中第六回回评曾提及《肉蒲团》。而《绣屏缘》一书,首有康熙庚戌(1670)的序,知《肉蒲团》似应出在1670年以前。如果这个材料真实,《肉蒲团》就可能产生在康熙五年至康熙九年之间,从以上论证看,这个阶段李渔作《肉蒲团》的可能性最大。
  
  注:
  ①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29页。
  ②③⑤⑩⑪⑬⑭⑯《李渔全集》第二卷,第437、515、300、394、469、469、521、429-433页。
  ④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23页。
  ⑥《十二楼·夏宜楼》。
  ⑦《闲情偶寄·颐养部》“行乐第一”。
  ⑧《〈肉蒲团〉为李渔所作内证》,见黄强《李渔研究》,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 年版,第364页。
  ⑨绛、灌是汉绛侯周勃与颍阴侯灌婴的并称,二人均佐汉高祖定天下,建功封侯。但二人起自布衣,鄙朴无文,“(韩)信由此日怨望,居常鞅鞅,羞与绛、灌同列。”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⑮黄强《李渔研究》,第354页。主要证据为:李渔诗文中有《新岁寄同社》、《伊山别业成寄同社五首》;传奇序评者中,虞巍、虞镂对李渔称“勾吴社弟”、“勾吴社小弟”。孙治对李渔称“西泠社弟”,范骧、徐林鸿自称“东海社弟”,说明他们都是社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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