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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古典文学作品里的情欲世界

作品名称:文学与性      作者:惠风      发布时间:2022-01-03 14:54:10      字数:9305

  人类历史虽说漫长,小说的历史也已不短,但我们的情欲世界却一直淹没在人物的背后,仅仅在最近几个世纪文学作品才敢于直面它纷乱的光影。
  在中国历史上,从文艺思想的角度看,情欲与文艺家几乎是无缘的,他们是平行的两条线,其间没有交点、叉线,中国传统文艺乃以清虚、含蓄、怨刺为最高境界,从而乏有激越、旷野、嘹亮的作品。
  单论文学,它的源头为《诗经》《楚辞》,二者对人性的发现都只是限于美好的情思上。在那里,美人们若隐若现,可望不可及,勾起我们无穷的遐想与怀念;其间既有美感,又有怅恨,所以我们深情婉转、凄迷哀感,内里搀不进“欲”的成分。
  1、《诗经》大胆而含蓄的性爱描写
  《诗经.召南》中有一篇名为《野有死麇》: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这是一首写一对山村男女相会野合的诗。因此“此篇章法、句法皆觉兀突,意含不露”(姚际恒),所以我们不妨把它看成是一种对先民生活的真实写照。《诗经》涉及男女情爱方面的文章,一向自然、大胆,如“辗转反侧”之语,“来即我谋”之辞,甚或“永以为好”的许诺,甚或“有美一人”的憧憬,及至“与子偕臧”的誓言,“悠悠我心”的表白,无处不是恬然坦率的“所谓伊人”,无处不是自然玄丽的“在水一方”。而这首《野有死麇》却是此类爱情婚姻诗歌中最大胆也最含蓄的。这里的爱情描写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相吸。“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这是怀春男女相吸的过程。有一个可爱的吉士,打死一只小獐子,他用白茅把它包起来。这时有一个怀春的姑娘看到,立刻春心荡漾。这就是男女相吸的过程,清楚明白,十分自然。第二,相送。“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这句的意境是:树林里有丛丛灌木,小伙子打死一只野鹿,用白茅包着,另加蚕丝一束,送给这个如玉的姑娘。这样的送礼,是在那位女子动情的基础上送的,很自然的发生,她也很悦快的接受。第三,相悦。“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这诗的意境是:两颗年青的心走近了,都心领神会地说,慢点,轻点,不要弄乱我的佩巾,不要让你的狗叫啊!这是多么浪漫的相爱情境,两心相悦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凡是人的情感,古今都是一样的。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野有死麇,白茅包之”,勾勒出男女之间欢爱的地点,在旷野的白茅草深处,至于“林有朴樕,野有死鹿”应该与上文构成互文的关系,证明二人确实在林草深处。此文好在一个“诱”字,这是一种两人之间的互诱,怀春,指情欲萌动,怀求偶之思,吉士,则为男子美称,两人之诱,应为“循之善诱”。朱运震在〈诗志〉中认为“怀春”二字写得最为蕴藉,写闺情最雅相。这正是女子情思的真实写照,是充满自然与人性的一笔。而“有女如玉”一句,则写出女子的珍贵难得,令人顿生遐想,话语张力饱涵其中。而“舒而脱脱兮”三句,可谓微声低气矣,似是幽密之约,又像挑逗之辞,却也不乏实态的再现,“无使尨也吠”的低声昧语使人不由得想起“鸡鸣狗吠,兄嫂当知之”的诗句。“"应为古代女子佩系在胸腹之前的佩巾,而吉士感“帨”之后的情形怎样,却又未曾交代,给读者留下很多的话语空白,叫后人填充,这正是诗歌的至高境界,界于说与不说之间的话语蕴藉。
  这首诗应为千古情爱的鼻祖,也是在写男欢女爱中成就最高的一个,后人诗词小说之中多有借鉴,柳永、王实甫、兰陵笑笑生等也大量继承其中笔道。文章千古事,此文对后世影响深远。通过此诗,我们不应该简单地看到古人野合的场景,而应该去体悟先人对待男女关系、对待人性与性爱的态度,把中国人的思想彻底地从下半身的革命中解放出来,最一个自然而不拘谨的现代人,给性及性爱以正常而非异样的眼光。
  《野有死麇》:当钟情的男子遇上怀春的女子。
  德国诗人歌德说过: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在野外,钟情的猎人把猎到的獐子送给怀春的少女,少女对猎人心生好感。第二次,猎人把猎到的比獐子还大的野鹿送给少女时,少女对英勇猎人的好感更进一层。第三次的时候,猎人没有送给少女猎物,他送上的是自己的身体——向少女求欢。一而再,再而三,一切的进展是多么的自然。猎人虽然钟情,美女虽然怀春,但是两人都不随便,必须借助猎物为媒介把两人的情感进行发展。也只有这样,两人的感情才显得纯朴。郎有情,女有意,诗歌的最后,鲁莽的猎人动作有些粗鲁,少女在半推半就之间还不忘叫道:“动作轻点,别动我的头巾,别惊动猎犬!”这为整首诗增添了旖旎的风光,可谓有声有色!
  诗歌最后没有告诉我们,交欢之后男女的结局,我们也没有必要去知道。这很自然的,让人想起了当今都市白领之间颇为流行的“一夜情”。“一夜情”纯粹是建立在肉体与性欲基础之上的,缺乏一种情感的交流。记得市面上一本叫《天亮说再见》,说的就是一夜情,也因为这本书的流行,后来还接着出了一本叫《天亮不说再见》,说的还是"一夜情"。从“说再见”到“不说再见”,一本比一本浮躁。肉体的满足之后换来的是情感的空虚与寂寞,而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人只注重肉体的抚慰,有多少人关注情感的交流?
  突然希望《诗经》之中的那只猎狗能在这个社会叫起来,叫醒都市男女一场春梦!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这一篇《野有死麇》诗的诗旨,异说极多。首先是《毛诗‧序》、《传》、《笺》一系列的解释,《毛诗‧序》说:“〈野有死麇〉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毛公略露端倪,《毛诗‧序》首创“恶无礼”说,诸家多附庸其说,越讲越糟。汉郑玄(127-200)《笺》说得更明白:“乱世之民贫,而强暴之男多行无礼。故贞女之情,欲令人以白茅里束野中田者所分麇肉为礼而来。”又说:“贞女欲吉士以礼来,脱脱然舒也。又疾时无礼,强暴之男相劫胁,奔走失节,动其偑饰。”郑氏此诗之笺,三章用“礼”字,何其好礼?而东汉卫宏(不详)《诗序》云:“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无独有偶,刘昫《旧唐书‧仪礼志》中的《韩诗说》曰:“平王东迁,诸侯侮法。男女失冠昏之节,《野麇》之刺兴焉。”此与《毛诗‧序》“恶无礼”的意思相彷佛。
  影响后世,朱熹(1130-1200)《诗集传》云:“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经他这样一说,于是怀春之女就变成了贞女,吉士就变成了强暴之男,情投意合就变成了无礼劫胁,急迫的要求就变成了凛然不可犯之拒!最可怪的,既然作凛然不可犯之拒,何以又言姑徐徐而来?朱子之说,于第一章既释为兴体,然又托之“或曰”,以为“赋也,言美士以白茅包其死麇而诱怀春之女也”。“或曰”实即朱子之意。故顾颉刚(1893-1980)说:“朱子明明知此,徒以有文王之化之先入之见,又以有圣人之德之权威,故不能不如上释。明明是自己意思,却加上“或曰”,何胆小如此?”第二章亦同上说。于第三章则既曰“姑徐徐而来”,又曰“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朱子于《诗经》不愧为廓清扫除之功臣。
  及至清代,龚橙《诗本谊》:“《野有死麇》,衰世之风也。”而《诗沈》也曰:“此戒士之无礼以求女也。”然朱鹤龄(1606-1683)《诗经通义》:“麇鹿死在野外林中,必用白茅包之。以喻强暴之徒,不可使之迫近(有女)也。”这就尤为陈腐,穿凿附会。最为可笑的是,方玉润(1811-1883)《诗经原始》:章氏潢云:“《野有死麇》,亦比体也。诗人不过托言怀春之女,以讽士之炫才求用,而又欲人之勿迫于己者。”这即是说高人逸士,抱璞怀贞,不肯出而用事,故托言以谢当世求才之贤也。可见,方玉润另创“拒招隐”说(《诗经原始》),更是无端臆测。
  即使现代,仍有人延用旧说。岑逸飞在《诗经与人生痛痒》一书中就提到此诗:“少女的贞洁自守,犹如一个人在道德贞洁上自守,不放弃原则,不放弃立场,与诱惑作殊死战一样。”真是顽固不化。
  由上可知,历代说诗受种种旧注束缚,深入辨证者少,穿凿附会者多,代代相传,便日益弄不清它的原始涵义了。
  其实,这种穿凿附会、妄生美刺之说破绽颇多。仅从诗旨来看,郑樵(1103-1162)就说:“《诗序》皆是村野妄人所作”。这话好像太过,但是实在有些地方足以证明郑氏并非谩骂。如欧阳修(1007-1072)《诗本义》论《二南》诗序之失,说:“《芣苜序》言‘天下和平’,《麟趾序》言‘天下无犯罪礼’,《驺虞序》言‘天下纯被文王之化’;而《野有死麇》又说‘天下大乱,强暴相陵。’其前后自相抵牾,无所适从。”可见,《二南》中主要缺点,便是时代的错误。即使在《野有死麇》中,其序说:“天下之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又说:“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成淫风则非恶无礼,二义也不能兼有。以上都是自相矛盾的例子。
  虽然三百篇之诗,旧说多谬,但是为甚么仍有那么多人承其旧说,究其原因如下:《野有死麇》诗写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的恋爱,由感情的交流到肤体的亲近,曲尽其情,曲尽其态。这在拘守封建礼法的“正人君子”看来无异洪水猛兽,怪不得经学家们要对它进行曲解了。
  同时,汉儒为了使《诗》符合“经”的地位,无论是古文学派抑或是今文学派,都没有把诗歌当作文学去研究,反而严重歪曲诗歌的原意,用封建道德观点释诗,千方百计把《诗》解释为一种教化的工具,来达到他们维护封建礼教、巩固政权的目的。到了宋代,学者企图冲破汉学的藩篱,他们大都说“国风”乃里巷歌谣,是男女各言其情的诗。可是,他们又提出“淫诗”之说,读《诗》的人不要胡思乱想,对“淫诗”应存着无邪之念,避免给“淫诗”影响。间有涉及秽乱,也是诗人用“思无邪”来铺陈淫乱之事,所以圣人选录他们的诗歌,是为了宣扬教化,利用这些诗歌作为讽谏的反面教材。宋人批评汉儒以《诗》说教,他们何尝不是堕入了说教的窠臼?
  其实,国风的特征,民歌的本色,本来就是男女相悦、相诱、相嬉戏之作,那里能够将道德的教训拿来规范它,我们用欣赏的态度来读《野有死麇》,自有它独特的妙处,且内容并不见得猥亵,实在不必避忌,不必掩饰的。
  可喜的是还有一些学者跳出了旧注的框框,另辟蹊跷。王质(1127-1189)以人情论《诗经》,就是初步自觉地用文学眼光来研究《诗经》。对于《召南‧野有死麇》,他在《诗总闻》解为:“女至春而思有归,吉士以礼通情而思有所耦,人道之常,或以怀春为淫,诱为诡,若尔安得为吉士,吉士所求必贞女,下所谓如玉也”。而姚际恒(1647-1715?)《诗经通论》也说:“愚意此篇是山野之民相与及时为婚姻之诗。”姚氏虽仍囿于礼法,不敢说他们野合,然他却也读懂了这首诗的诗意,写的一男一女的欢愉之情。
  五四以后,以胡适(1891-1962)、顾颉刚(1893-1980)为首的“疑古学派”,主张扬弃教化观点,把《诗经》由“五经”的宝座拉下来;他们不满汉儒以降的“美”、“刺”之说,也不满宋儒反对汉人不彻底,呼吁要把《诗经》从汉、宋腐儒之手解放出来,扫去层层云雾,以民间歌谣的角度去探讨《诗经》的内容。因此顾、胡等人无不认为《野有死麇》是一首写男女性行为的动态描写。
  胡适说:“《野有死麇》一诗取有社会学上的意味。初民社会中,男子求婚女子,往往猎取野兽,献与女子。女子若收甚所献,即是允许的表示。此俗至今犹存于亚洲、美洲的一部分民族之中。此诗第一、第二章说那用白茅包着的死鹿,正是吉士诱佳人的贽礼也。”
  而顾颉刚(1893-1980)便在《吴歌甲集》中找了这样一首:“结识私情结识识隔条滨,绕滨走过二三更,走到唔笃场上狗要叫,走到唔笃窝里鸡要啼,走到唔笃房里三岁孩童觉转来”。“倷来未哉!我麻骨门门笤帚撑,轻轻到我房里来!三岁孩童娘做主,两只奶奶塞仔嘴,轻轻到我里床来!”来说明《野有死麇》篇的真正意思。又在明王次回(王彦泓)《疑雨集》卷四中得到《无题》一首:“重来絮语向西窗,奉坠罗衣泪一双。臂钏夜寒归雪砌,鬓鬟风乱过春江。金堂地逼防言鸟,茅舍云深绝吠尨。郎肯爱闲须一到,阿家新醊正开缸。”来回应胡适说的:“此诗之义,经学家虽讲为峻拒,文学家却是讲为互恋的。”
  私意认为,胡、顾所论都很合理。《野有死麇》应是一首男女两情相悦之诗。至于其具体的释义,且再看其它学者的观点。
  清人皮钖瑞(1850-1908)曾有“论《诗》比他经尤为难明,其难明者有八”的说法。此言极是,《野有死麇》这首诗最为难明的就是卒章的三句。诚如陈子展先生所说:“此诗之末章义指殊不明确。尤为自《郑笺》、《孔疏》以来诸说争论之焦点。”所以,弄清这三句诗了解其诗旨尤为重要。
  俞平伯以为卒章三句,乃是三层意思,绝非一意复说:必须明白“舒而脱脱兮”是一曾意思;“无感我帨兮”是一层意思;“无使尨也吠”又是一层意思。一层逼进一层,然后方有情致;否则一味拒绝,或一口答应,岂不大杀风景呢?“将军欲以巧示人,盘马弯弓故不发”急转直下式的偷情与温柔敦厚之《诗‧国风》,得无大相径庭乎?可见,俞先生是从结构含义上加以考虑的。
  而钱锺书(1910-1999)则通过“尨”的解析来说明《野有死麇》的诗旨:“‘无使尨也吠’;……按幽期密约,丁宁毋使人惊觉、致犬啀喍也。王涯《宫词》:‘白雪猧儿拂地行,惯眠红毯不曾惊,深宫更有何人到,只晓金阶吠晚萤’;高启《宫女图》:‘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可与‘无使尨也吠’句相发明。……盖儿女私情中,亦以‘尨也’参与之矣。”由是看来,此诗实有男女偷情的味道,而尨(即长毛狗)则通常在此间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
  除此之外,牛运震(1706-1758)说:“怀春二字蕴藉,写闺情最雅相。只如玉二字便十分珍惜。有女如玉以歇后句,不更着一语,妙,隽永无尽。”又说“舒而脱脱三句,可谓微气低声矣!”王静芝说该诗之末章:“此章重复上章之义而变换写法,文字绝美。以有女玉作结,尤感余波荡。”虽牛、王二人已看到此诗乃男女苟合时之情态,悉未敢直言其真情实态。
  而顾颉刚也毫不讳言,指出“这明明是一个女子为要得到性的满足,对异性说出的恳挚的叮嘱。”但说得最为彻底的,还是魏子云,他在《诗经吟诵与解说》一书中解释:《野有死麇》之“死”字乃“囮”字之误,……义乃后写之“讹”字,诗句之“野有死麇”、“死鹿”乃“讹麇”、“讹鹿”,斯乃猎人设之“鹿媒”,诱骗真鹿入网的伪装假鹿。以牝诱牡者也。而所谓“有女如玉”这一形容词,自非只是指女子的颜与手,应是指全身赤裸裸之也。盖玉之润泽,无不以全貌出落于外而自喻。最后一章之文,写男女之情的两相欢悦之致,……那女希望吉士慢慢来,而且故作羞态地要求吉士不要再解去她身上的这一件“帨”(遮羞处的布)。
  对此,我甚是偑服他们释《野有死麇》一诗的勇气,但也不完全认同他们的观点。因为如果把一首诗解得如此的“赤裸裸”,既使原诗失去原有的意蕴,也会扼杀读者发挥想象力的空间,未尝是一件好事。
  所以,郑振铎(1898-1958)在《读毛诗序》一文中曾大声疾呼:“我们要研究诗经,便非先使这一切压盖在诗经上面重重迭迭的注疏、集传的瓦砾,爬扫开来,而号起炉灶不可。”但我认为这种说法似乎过于偏激,因为没有前人在训诂学上的研究成就,我们就无法扫除上古文字的障碍。同时,尽管旧的注疏和研究是站在封建阶级的立场上,运用了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方法,但在对诗义的解释和名物的训诂上,仍有其可取之处,不能完全抹煞。就像方玉润曾说:“诗人立言多寄托微婉,故足以感人于无形……后人说《诗》多胶滞鲜通,讵能得会心于言外。”他既重视“传”、“笺”、“注”、“疏”的价值,又不满这些“经解”的穿凿附会之失:“《诗》称‘多识’,笺、注之功似未可泯,唯附会穿凿附会,亦最足以增厌。”
  总而言之,私意认为《野有死麇》是一篇男女两情相悦、互相调情之诗,并不存在所谓的诸如“恶无礼”、“淫诗”等陈腐之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分析《野有死麇》一篇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轻易被古人注疏家牵着鼻子团团转,抱残而守缺,却自以为“学有所本”,不敢有所破旧,知所立新,绝非做学问的正确态度,我们所要的是依照纯文学的观点,去求更深一层的了解与鉴赏诗经,这就要“一切以本文为断”,而不要涉及伦理,不谈政治。
  2、曹植《洛神赋》中的性爱
  曹植的《洛神赋》第一次正面描写了美人的风姿,可终因人神相隔,只能“浮长川而忘返,思绵绵而增慕”!其价值在于它承继屈原、宋玉之风流,而开启后来。这位丽人形象是高度抽象的,不具个性色彩,因此在《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出现以前,它就成为许多美人形象的模子和影子。而只有深入美人的内部,还她以个性,那个形象方能撑开,具备真实的欲望,优秀的作家所着力描写的,也便是这些的欲望以及欲望背后的动机、冲突等等。
  一切经典文学作品里最出色的部分也许就是细写美人们的欲望,这欲望是那样透露了勃勃的生机,可是外界或内部却有一道道有形、无形的力量压迫它,让它得不到通畅的落实,由此引发出许多的叛逆、挣扎、反抗和觉悟。
  3、《西厢记》与《金瓶梅》中的性爱
  《西厢》能够卓然标立,在于它所写的正是偷情,并把这偷情当了春心萌动时的处子们合理、正常的情欲需要。这样的思想在当时可算大逆不道,而且男女之身份悬殊判若霄壤,作家却以平等的眼光欣赏他们的爱情。
  《西厢》偷情的那段文字殊为精致而大胆。请看:
  “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但蘸着丝儿麻上来,鱼水得和谐,嫩蕊娇香蝶恣采。半推半就,又惊又爱,檀口吻香腮”“春意透酥胸,春色横眉黛,贱却人间玉帛。杏脸桃腮,乘着月色,娇滴滴越显得可爱”。
  同样是“偷情”,小说中写来就要细腻许多。西门庆与潘金莲第一次时的云雨之事就比《西厢》详实。它主要写的是女方潘金莲的外在特征:
  “罗袜高挑,肩膀上露一弯新月;金钗倒溜,枕头边堆一朵乌云。誓海盟山,搏弄得千般旖旎;羞云怯雨,揉搓的万种妖娆。恰恰莺声,不离耳畔;津津甜唾,笑吐舌尖。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呀呀气喘。星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酥胸荡漾,涓涓露滴牡丹心”
  仔细看一看,会发现这两段的描述其实是大同小异的。想想也是,如果只关注外在的动作、行为本身,那么从古而今这事儿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在情欲层次上人性也是共通的,即使有差别也没有太大分别。决定人物命运的不在这些,而在情欲背后的那些动机以及由动机带来、引发的后果。
  《金瓶梅》是一部很有价值的文学作品这一观点,为越来越多的人(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所接受。但是,由于书中性描写较多,而且描写得很具体、细腻,因而几百年来直至今日,始终摆脱不了“淫书”、“秽书”的贬谓,尽管从它问世以来就有人称赞它。
  事实上,《金瓶梅》之所以版本众多,在上层社会及文学界广为流传,中、下层社会未见过的人千方百计想见到它,甚至不惜花高价购买,历代政府严禁版行而又禁不住,其最重要的原因恰恰正是在于它的性描写,社会学价值还在其次。因为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书并非《金瓶梅》一部,而《金瓶梅》何以影响如此之大!
  1985年5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删节本《金瓶梅词话》(删19174字)定价12元;齐鲁书社1987年1月出版的删节本《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删10385字)定价25元;而1989年6月仍由齐鲁书社出版的未删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却定价高达175元。不就是多了一万多字的淫秽描写嘛。
  那些说《金瓶梅》是“淫书”、“秽书”的人,是不是没有七情六欲,对性问题不感兴趣,真的讨厌这类描写?也许未必尽然。
  《金瓶梅》中有关性的描写,如果抽出来孤立地看,实实在在是典型的诲淫黄色内容。但它却是《金瓶梅》有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就这些描写而言,很难否定《金瓶梅》作者的低级趣味,但也可明显看出,作者的动机并非诲淫,而是为了塑造人物和突出主题:塑造一个极端纵欲,在性行为方面特别自私、完全只为自己发泄兽欲而丝毫不管他人痛苦的人面兽心的西门庆,以突出反映明末淫靡成风的、污浊的社会风气和妇女处于被蹂躏、遭践踏地位的主题;同时也是对自宋代以来虚伪理学思想的反动。当然,也不排斥作者为了他的作品能够得以广泛流传而加强了性描写的可能性。
  因此,《金瓶梅》不应当算作“淫书”、“诲书”一类。但这并不是说其中露骨的性描写是对的,相反,这些描写严重地影响了作品应有的价值。同时,承认《金瓶梅》不是淫书、诲书,是就其主流而言,并不等于承认其中的淫秽描写对读者没有影响。但又不能因为这些淫秽描写就把《金瓶梅》禁锢起来,关键是我们应当如何对待。弄珠客说:“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弄珠客在这里所说的读《金瓶梅》生怜悯心、畏惧心、欢喜心、效法心,主要就是指的读了其中的淫秽描写,而并不是指《金瓶梅》的全部内容。在多层次、广范围的读者群众中,菩萨、君子、小人、禽兽都是会有的,但这并不影响《金瓶梅》的面世:原本只供研究者使用,公开发行则用经过删节处理的普及本。
  供研究者使用的本子不宜删节,因为全本与删节本的读后印象是大不相同的。只读删节本而不读全本,就只是觉得西门庆好色,纵欲,妇女没有廉耻感和节操感;读过全本之后,则认为西门庆不仅是好色、纵欲,而是一个极端纵欲、在性行为方面只顾自己发泄兽欲根本不管他人痛苦的禽兽!比如葡萄架一节对潘金莲的蹂躏,李瓶儿经期强行交合,在妇女身上烧香马儿,以及只顾自己欢愉不管妇女痛苦的莫明其妙的花样等行为,无不说明了这一点。同时感觉到了妇女被蹂躏、遭践踏的地位,比如多次描写到妇女对不堪痛苦的忍受、虽然苦苦向西门庆求饶而西门庆却根本不予理睬;与西门庆的淫乱虽然不甚情愿但又不得不屈服等。从而增强了对妇女的同情感和对西门庆的憎恨感。但全本必须严格控制,决不能落在一般读者手里,更不能落在只图牟利的小书摊主手中。即使是专门研究者,也不能热衷于其中的性描写,更不能专注此点,因为这毕竟不是好内容,虽然有塑造人物、突出主题的效果,但其诲淫的坏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近几年出的几种本子,都是删节本,供研究者用嫌内容不全;给普通读者阅读又嫌删得不够。而且只删不加,对于那些对突出主题有关的内容读者无法了解,原著本来应该有的社会效果大为削弱。因此这些本子还不是理想的本子。
  西门庆的动机不纯,含有罪恶的成分;潘金莲受他诱引,不自觉地陷进去;本来这对她不合情理的不幸婚姻是一种最彻底的反抗,值得人们去同情与谅解,但是她为了使偷情合法化,后来参与谋杀亲夫,这才走上犯罪之道,可谓所托非人!
  他们代表了一对极端。作家把情欲当成丑恶之物,当它是犯罪的药引子,尤其是《金瓶梅》,它干脆就把对所有美人的喜爱与忘情当成罪过,其经典的叙述语言就是“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西门庆的纵欲无度诚然能耗干他的精力,他对女人也是无情的,他的癖性就是什么美女子他都想霸过来。但是霸占别人是有条件的,没有他那种条件的人根本无望。何况,这个社会的流氓毕竟是少数,有他那种条件的也不一定就会像他那样,因此,该小说想通过这样一位特殊人物的故事去教人戒色是行不通的,我们姑妄听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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