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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监管徇私

作品名称:坎坷创业路      作者:河杨      发布时间:2021-09-14 08:15:06      字数:5399

  我的“美思味豆制品工厂”运行到2008年,已经很有影响了。市政府又下了个“一号文件”禁止裸体豆制品上架销售,规定市场都必须销售包装的豆制品。这样,凤城市内生产包装豆制品的作坊多起来。可是,一般的都无法与我厂比拟,我的产品还是独占鳌头。于是,我又将附近的两处四个门面房租赁来,都做了工厂的厂房与营销处。这样一来,我必须大量招收工人。到2008年的清明边,我累计投资三百万元,扩大了经营规模,招收的工人居然达到了三百人。
  这样一来,凤城市宣传口子,即报纸、电视台常常有我厂的新闻,我几乎成为了凤城市的企业名人。其实,我自己是没有心思注意这名誉上这些事的,只是一门心思地注重工厂的运行、商品的销售。于是,我成立了一个销售处,用了三个推销员。
  豆制品作坊、包装工人,产品销售,我都制定了业绩定额,按照业绩确定工资;还建立了质量检测制度,使用了专门的质量检测人员,保证了数量与质量不出纰漏。这样一来,我这三百人的工厂,形成了三个阶层:即生产工人、管理组织和推销人员。大家各负其责,生产和销售都规范起来,工人们因为按照工作数量计酬,生产积极性很高,生产工人的月工资,都稳定在三千元以上,负责人都有四千元左右。工厂运行得稳稳实实。我和雪梅都没有直接参加生产的时间了,而是进行着专门的全面管理工作。
  到了立夏边,我仔细查看了凤城市的豆制品行情,我的产品,几乎占领了全市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份额。市场上,很难见到别的厂家的产品了。
  销售人员为了扩大业绩,创立了“单件投递业务”。即客户要是没有时间来工厂进货,只要来个电话,汇来款子,告诉需要什么品种和多少数量,就给包装成储运箱,去快递部门邮寄出去。快件业务,在当时还没有形成规模,有时候,只要是市内的客户,销售人员都直接送货上门。这项业务的开展,不仅方便了客户,更是将厂内产品销路扩张得更宽。于是,曾经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势头。
  这样的生产,原材料黄豆的需要数量是很大的,每天都在八到十吨。为了确保原材料来源,我找关系,与红寺堡开发区签订了大豆生产基地的合同,建立了企业——农户联合型的经营体,凤城市的《华兴时报》因此作了专题报道,肯定了我的做法。
  由于报纸与电视台的宣传,我的工厂居然引起了外籍人员的注意。韩国某食品购销老板,特别来到我厂,与销售人员洽谈,要与我们建立业务关系,计划进口我工厂的产品。当销售人员向我汇报这个情况时,我考虑涉外事务很麻烦,便对他们说,你们可以与韩国人做详细的洽谈,但不能答应他们。因为如果要开展这项业务,必须要通过市工商局,由他们牵头,与外贸单位联系。只有得到了外贸部门的支持与允许,才可以进行这项业务。而且,出口产品,有许多关卡,必须要做许多的事前工作。在没有做好这些工作之前,这些业务无法进行。这样,销售人员也觉得比较麻烦。于是,这项业务,只停留在洽谈中。
  由于我的工厂在凤城市影响巨大,许多同行都跃跃欲试地也开办“豆制品包装工厂”。一时间,许多家的包装豆制品出现在市场里。但是,商家和消费者都称新出现的包装豆制品是“杂牌货”,买的人很少。许多新开张的工厂运行不几天,就自行歇掉了。
  然而,质监局副局长王全吾的弟弟,竟与人联合,投入了巨额资金,办起了“天人和豆制品公司”,他们号称“中国第一豆制品公司”。这个公司一出现,就用卑鄙的手段与我竞争。一方面,他们用“超低价”手段销售产品;一方面用舆论工具宣传自己,夸耀自己有强大的靠山。一时间,社会上传出了:“‘天人和’老板是大财东,势头很大,已经给凤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王全吾、市工商局的徐仕鸿两人各送了一辆轿车。他们自己说,工商局和食品监管(质监局)部门,都是他们的人,他们的业务马上就要压垮美思味。”
  这个消息,最初是高叔告诉我的。我听了笑笑说:“这是正常的事。一个偌大的凤城市,怎么会老是我一个美思味呢?他办他的‘天人和’,我办我的‘美思味’,虽然有些竞争,但会更加促进我们把‘美思味’办得更好。至于他送轿车给人,恐怕是传言。哪有送大礼物给人,特别是送给当官的,会在外面宣传的呢?”
  高叔听了我的话,说:“你说的好像是有道理,但是,商场像是战场,无情残杀会是经常出现的,你要时刻当心才是——我怕的是啊,狼已经来了,你要注意防范才是。”
  果然如高叔所料,大约一个礼拜后,城东的一位客户来进货,与销售人员说:“现在‘天人和’的产品比你们‘美思味’便宜很多,我们做生意的人,要考虑成本啊。虽然你们‘美思味’的产品我们信得过,但价格却高了许多,我们只好考虑去进‘天人和’的了。”
  销售组长顾乃全听了,大吃一惊,说:“啊?有这样的事?我们‘美思味’产品价格,其实是很便宜的,因为我们是按照成本核算的,并没有很高的利润。他们比我们还便宜,那应该是不可能的。”客户说:“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爱的是你们的产品,才来对你们说的。”
  当天下午,顾乃全找到了我,说:“洪老板,什么情况啊?居然有个叫‘天人和’的豆制品公司,卖的产品比我们的便宜许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听了,联系高叔说的情况,说:“那是个新开办的公司,他们想用低价股压垮我们。这样吧,你明天打发人去买一箱他们的产品,回来研究一下,看看到底是什么货色。这样,我们也好应付。”
  这个顾乃全是个说干就干的人。他马上就派人到天人和公司买来了一箱豆腐。回来告诉我说“那天人和只生产豆腐,没有其他产品。价格比我们的便宜三分之一”。我听了,叫他让质检人员看看那产品质量如何。
  质检人员很快告诉我说:“天人和的豆腐,很粗糙,还有许多孔洞,要是在我们这里,是不允许出厂的。”
  我知道了这些情况后,进行了分析。认为天人和的原料价格不可能比我们更便宜,这样的低价销售产品,是恶意竞争。虽然质量低劣,但是低价也是人们考虑的首选。对于这些情况,我觉得应该向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反应。
  同时,我再三考虑,为了应付市场,我马上也必须进行价格调整。于是,我通知销售处,从明天开始,厂里的产品都降价百分之五。我深深地知道,这是近乎平本的价格了,付掉了生产成本后,我工厂是没有什么利润的了。
  当天晚上,我向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各写了反应情况的报告,并且说明,这样的赔本竞争,是违犯“反垄断法”的,要求市局与天人和公司沟通,运用正当行为,开展正常的市场竞争。只有这样,我们的市场才可以真正兴旺繁荣起来。
  不想,我这份报告送到了市工商局,副局长徐仕鸿却与我说:“洪老板,你是凤城市的大老板,是明星企业啊!我有个弟弟,是个体户,现在办了个饲养场,想买你厂里的豆腐渣做饲料。要是方便的话,请你多多帮忙啊!”
  我听了觉得这是很平常的事,反正我的豆腐渣都是卖的,卖给别人和卖给你弟弟那还不是一样么?于是,我立刻爽快地回答他说:“徐局长,您说的这事没有问题。我厂里的豆腐渣可以全部供应你弟弟做饲料。”当时,徐仕鸿听了很高兴,其实内里是有名堂的,可是,我竟是个“还没有开窍的人”,没有往深层次里面理解。
  两天后的午后,徐仕鸿的弟弟开来一辆货车,找到了我,递了一支香烟给我,说:“我是徐仕鸿的弟弟,我哥哥叫我来拉豆腐渣。你这里一天能有多少?”
  我告诉他,我们是豆制品工厂,日常豆腐渣是10吨左右,你需要多少,以你优先,你不要的,我再安排给别人。他说,他全部都要。于是,我叫他去与顾乃全具体的谈。
  一会儿,顾乃全特别来对我说:“这位买豆腐渣的人,只肯每吨付50元;还说,这是厂里的废品,按照他哥哥的说法,应该作为废品免费给他。”
  我听了说:“这不可能。我们是工厂,不是慈善单位,没有免费的豆腐渣。”
  为慎重起见,我特别找到了徐弟弟,对他说:“我们是工厂,做的是将本求利的生意。我们豆腐渣历来价格每吨是260元,你能够长期来拉,可以按250元一吨给你,也算优惠了。看在徐局长的份上,还给你百分之十的优惠,即220元一吨。如果再少,我也难以承受了。”
  他听了说:“二百多元一吨豆腐渣,我哪里买不到,为什么一定要买你的?”说过,气嘟嘟地,连豆腐渣也不要,就要马上开车走。
  我见了这样的情况,知道不能为这些事得罪了领导,便询问他,你打算给多少钱,他说,这东西水沓沓的,过什么秤呢?我给你五百元一天,应该可以的了。我听了,只好咬咬牙,答应每天只收他五百元,把豆腐渣都给他。这样,我每天的豆腐渣要亏损两千元。他在我厂里连续拉了三个月的豆腐渣,计算起来,我算是白白地给了徐弟弟十八万元。
  不想,这位徐弟弟连每天的五百元也不肯出。三个月后,他对我说:“五百元一天的豆腐渣我不要了,我去天人和去拉不要钱的。”之后,就没有再来了。
  工商局、质监局都是管理我们的。不到一个礼拜,质监局副局长王全吾忽然带一个人来我厂里,说是“清真食品办公室的”,没有与我说任何原因,硬性地收走了我的“清真食品许可证”。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收走我的证件,他们没有任何说词,拿着就走了。
  当时,我厂里的包装袋都印上了“清真”二字。他们拿走了证件后,王全吾便命令工商所没收我们各摊位上的清真商品。这样迫使我停产了八天,重新制作了包装袋、盒。浪费了大量制作好的“清真”包装袋、盒不算,因为凤城是“清真食品○1”民族区域,新包装的产品没有了“清真”二字,上市后,客户们都“敬而远之”,销量大跌,一度跌到了只有平常的四分之一,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扭转销售劣势,我与顾乃全商量,在包装袋规格上想办法。将产品由以前的2.5公斤、5公斤,一律改成了一公斤的规格。因为我们的产品一直声誉很好,这样一改装,很快,销售量又有了回归。
  王全吾知道了我们销售量没有太大的减少,召集我去开会,宣布都要做成“2.5至5公斤”的包装,并且规定,不准拆包销售。还做了会议纪要,特别要我厂遵照执行。
  我觉得这是荒唐的决定,哪有行政部门限制生产单位产品包装规格的道理?再说,零星客户买产品,哪有一次性买五斤十斤豆制品的事?这样的包装,叫零售商如何经营?于是,我没有执行这个规定。
  可是,王全吾急了,居然给贺兰县工商局下达命令:“立刻派员二十四小时进驻美思味工厂,一定要美思味执行会议纪要。执行不了,撤换工商局局长和主要干部。”贺兰县工商局得到了这个命令,派员二十四小时驻在我厂,强行监督我厂按照王全吾的说法包装产品。我们在没有回旋余地的情况下,只好按照王全吾的意图做,产品又出现了滞销。
  我厂的产品消费者是信得过的。2008年春,贺兰县卫生食品局就检测了我们的产品,并且以文件的形式宣布:“美思味豆制品荣誉B级单位”的称号。尽管已经有了这样的文件,在王全吾的压力下,贺兰县质监局还是三天二头来我厂进行鸡蛋里面挑骨头,但是,他们也从来没有发现我们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
  因为我们厂是在马民德副市长的关心下建立的。因此,销售我厂产品的摊位,都有“凤城市美思味豆制品,是政府扶持的放心产品”的牌子,王全吾认为这个牌子助长了经营,又下令贺兰县工商局将这个牌子全部拆除。即使这样,我们还在顽强地经营。王全吾还不死心,下令贺兰县工商局对我厂进行全面“整顿”。所谓整顿,其实就是要关闭我的工厂。
  这样一来,贺兰县工商局在2008年间,在我厂进行了二十多次的“停产整顿”,使我的工厂无法生产。这样的折腾,我几乎没有了经济收入,居然连厂房的租赁资金也付不起。引起了房东为索要租金的官司,同时,厂房也被房东收回,我必须再寻找新的厂房。
  2009年夏天,我在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6队租到了原甘肃华瑞闲置的厂房,与之签订了十年的租用合同,我投入了四万五千元进行精装。工人们对工商局无理折腾,早就议论纷纷。见装修新厂房了,都很高兴,日夜加班,时间很短,新厂房就装修完毕。
  7月23日,市质监局特别到我厂检查,又说生产锅炉质量有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我们立即停产。当时我们已经把8吨干黄豆泡下了水,价值约3万元。为了避免损失,我们没有按他们的意思停产。该局工作人员为此和我厂工人发生了口角,还产生了冲突。这次事件,市质监局居然给我开出了十五万元的“罚款单”,并且下达了停产命令。
  从此以后,我们的工厂一直处在关停状态,实现了王全吾“关闭美思味,独大天人和”的愿望。我为了迎合他们的意见,还在金凤区找到了厂房,由于种种原因,就没有筹建了。
  我的工厂被迫关闭以后,我对“天人和豆制品公司”进行了了解。原来,该公司主要股东是质监局检测一站的人,这个人就是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全吾的亲弟弟。他一边在检测站上班,一边直接参与天人和的经营。因此,王全吾要让天人和独占凤城市场,决心关闭我的工厂。
  我的工厂,正当运行得红红火火时,硬生生地被王全吾、徐仕鸿为首的质监、工商部门折腾得关闭了。因为是遭遇长期的打压,造成我背负了三百万元的债务。
  我的“美味思清真豆制品工厂”从2007年5月10日开张,到2009年7月23日被迫关闭,运行了两年又两个月十三天。我们一直经营得兢兢业业,遵纪守法;在被收去“清真食品许可证”前,业务红红火火。
  为什么会被关闭?我仔细想想,主要是我没有了解官场情形,没有将办厂的利润大部分送给王全吾他们。但是根据现行的政策,我又实在“不服气”——难道他们真的能一手遮天吗?于是,我向凤城市政府领导写了一份“诉求书”,递交到了市政府有关单位。但是由于马副市长已经调离了工作,我的诉求,至今仍无实质性效果。
  这一章“工厂被关闭”的内容,与我的诉求书有所重复,但诉求书更加具体,请朋友们还是看看我写的《诉求书》为是。
  
  ○1“清真食品”,按照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不含自死物、血液和猪肉等禁忌物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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