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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一)

作品名称:倦鸟东归      作者:彭越      发布时间:2020-01-15 08:54:39      字数:6816

  自从知道了真相后,珍妮就开始疏远项东方。第二天,她向公司请了个长假,就消失了。她给项东方留了个微信,说是去佛罗里达度假,还把柳丝雨的地址和电话发给项东方,她相信项东方一定会去找她妈的,而她自己觉得现在没脸再见他们俩人。项东方打电话她也不接,他本来想跟她好好谈谈,如果可能就一起回国一趟。可是,珍妮不理他,他也没办法;况且他思乡心切,就买了飞广州的机票,向公司请了假。
  没走之前,恰好他儿子回来了一趟,父子俩到海边的别墅住了两晚。他的别墅坐落在风光旖旎的旅游胜地蒙特利尔,背靠着一座小山,面朝着大海,右边不远有一个世界著名的高尔夫球场。他儿子小的时候,他们每年至少会到这里住上两三次,自从陈晓诗死后,他就不太愿意到这里来,他怕一个人孤零零的冷清,不想对着烟波浩渺的太平洋愣愣地发呆,所以很久都没来住了。他儿子主动地提出要陪他到别墅住上两天,散一散心。他拗不过儿子的好意,就同意了。
  其实,他儿子这次回来是向他告别的,他接到了命令要随第七舰队开赴中国东海,准备执行重要的军事任务。他当然没有透露任何军事秘密,但他对父亲说自己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便以身殉国也在所不惜。项东方知道,儿子的性格像自己一样的固执,所以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他知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他儿子非常明确又淡然冷漠地回答:知道,中国!对这样的答复,他一点都不惊奇,因为在他儿子心里中国只是一个干巴巴的概念,要去进攻这样一个地方,就像是去摧毁一艘停在海中的靶船一样,没有什么顾虑,更不牵涉到任何感情。这在项东方看来虽然有点讽刺,但也无可奈何。
  送走儿子的那个晚上,项东方一夜没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浮想联翩。从儿子的离去,想到了自己的半生的遭遇,想到了许许多多经历过的人和事。过了一天,他就带着期望踏上了回家的路。
  他先回了一趟家,因为他的家正好处在广州到贺西的中间,完全是顺路。这个城市是旅游胜地,有一个像桂林山水一样的七星岩,但项东方并不熟悉,因为他们家是在他上了大学以后才搬过来的,而他除了放假回家住一段时间以外,基本没有呆过很长时间。见过父母和弟妹以后,第二天他就急着要去贺西。大家劝他多休息几天,调整好时差再去,他不听,说是有急事,还说回来以后再陪全家好好玩玩。
  第二天一早,他就踏上了开往贺西的长途班车。车子宽敞明亮干净,还有空调。项东方对沿途并不熟悉,他记得这段路以前要走半天的,上车时专门问了司机,司机说不需两个小时就到。这一说他就急了,人家都说游子近乡情怯,看来真的不假,他倒是宁愿路上走得更慢一些,这样他才能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自己的情绪。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驶,他的心也在过电影般回忆着过去。忽然,一个念头闪过心间:自己这半生的经历就像是一部电影,为什么不把它写出来呢?
  几十年仿佛弹指一挥,多少往事随风而逝。当年自己确曾对天明誓:永不踏入贺西半步!如今自己已经半只脚踩进家乡的土地上了,自己打了自己的脸,难道就不觉得半点羞愧吗?人的一生中有多少誓言是被自己粉碎,或者是被现实摧毁的,没人能说得清。这是第一次自己食言了,不为什么,就是为了见到朝思暮想的初恋情人,为了半生的追求画上一个句点,为了重温那不曾实现的旧梦。
  原来以为自己早把柳丝雨给忘了,没想到她依然潜藏在自己的心底,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并不曾抹去她的踪影,经历过东西方之间扑腾沉浮最爱的仍然是她。人世间是否有一种爱可以越过几十年积淀的尘埃而历久恒新?也许只有从未得到过的初恋。
  公路上忽闪而过指示牌告诉他快到目的地了,但车外的景物却是那么的陌生。他记得这里以前曾是一片绵延起伏的丘陵,黄色的山坡上长满杉树和马尾松。那时候他和瘦猫一大帮人每天都徜徉其中,打鸟砍柴挖草药,满山满坡都洋溢着他们的开怀的笑声。如今一条笔直的公路穿山而过,两旁耸立着簇新的高楼大厦,车辆川流不息,一片繁荣的景象,他可一点都认不出来了。窗外闪过一片灿烂的木棉花,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那些像火焰般燃烧着的花朵映红了天际。他突然抿着嘴笑了起来,因为那些木棉花让他想到了一件好笑的往事。
  有一年春天,就在路边的山丘旁,几棵高大的木棉花正开得灿烂,瘦猫带着大家就在树下用弹弓射那些花。木棉花树干高大挺拔,花开时节几乎没有叶子,又大又厚实的花朵开得艳丽绚烂,满树红艳艳的。木棉花不仅美观耐看,而且也是很好的中药,广东人爱喝的五花茶里面有一种花就是木棉花。不过,他们打花不是为了做药,只是为了好玩。打了半天,每人都打到了许多,用绳子穿起来做成一个花环,挂在脖子上。就在他们准备收兵回家时,项东方打出的一颗石子落到附近一家平房的瓦面上,一个瘸腿的老头拿着长柄扫帚追了出来,大伙一哄而散。瘦猫一边跑一边笑:“快来追我呀,老瘸子,追上我给你当马骑!”结果老头被扫帚绊倒了,一伙人又折回去把老头狠狠到嘲弄了一番。老头跳起来,挥舞扫帚乱打一通,大伙四散奔逃。肥猪跑得慢,被扫帚击中小腿,差点没被老头逮住。
  想到这项东方忍不住笑了起来,脑海中却浮现出肥猪的形象。自从肥猪参加了路线教育工作队离开农场,项东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跟他联系过;在他的心里肥猪已经死了,不再存在了,不会出现在他的记忆里。可是,那些木棉花竟让他突然记起了肥猪,那个胖胖的动作有点笨的少年在他的心里就活跃起来;跟着,一幕幕往事便纷至沓来:翻墙看电影、跳窗偷游泳、斗蜘蛛、学抽烟、偷钱,最后,他忆起肥猪爸被人灌尿,肥猪跑到江边要跳河,然后就发誓再也不回贺西。唉,说来自己后来发的那个类似的誓也是模仿肥猪的。都几十年了,不知这个家伙怎么样了?如果再见到他自己会原谅他吗?既然自己已经回来,那就是等于跟过去和解了,早年的恩怨又何必挂齿呢?
  在恍恍惚惚中汽车终于到达了车站,项东方叫了辆出租车就直奔碧桂园。他记得这里以前是一片工厂和低矮破烂的民房,现在这变成了一个五星级的高档小区,东南靠着一片郁郁葱葱的小山,西北连接西江河畔,在小桥流水和鲜花绿草中,错落有致地分布着许多具有异国情调的西班牙式别墅。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社区空气清新。车子在小区内兜兜转转,项东方的心也在暗自赞叹:没想到家乡早已经历过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是一日千里,不知当年那些旧街还在吗?童年的记忆还能找回来吗?
  出租车最后停在一栋两层的别墅前面,项东方跳下车,对着那扇咖啡色的大门,犹豫了片刻,才下定决心伸手去按门铃,心里却依然七上八下的躁动不安。门开轻轻地了,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站在他面前,她的表情夹杂着惊讶和困惑:“你找……”
  “你是柳丝雨吗?”项东方从那张脸和那微翘的嘴唇认出来了。
  “我是……你……”
  “我是项东方!”
  “项东方?”
  “不记得我了吗?”
  “你真是项东方?我不是做梦吧?”柳丝雨足足怔了半分钟,眼睛张得很大,面部表情夸张。
  珍妮在跟项东方讲完故事的当天,就发了个微信给柳丝雨,因此,柳丝雨知道项东方还活着。当天她整个晚上都没睡,心情一直都在狂喜和忧伤中徘徊,她不停地回忆着过去,又千百遍地设想重逢的场景;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又喜极而泣,擦眼泪的纸巾扔了一地,临近黎明时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她知道项东方目前人在美国。项东方并没有通知她要回国,这一则因为他决定得很匆忙,心里很急;二则因为他想给她一个惊喜,他想看看两个久别重逢的初恋情人会不会因为突然的碰撞而擦出火花。
  这几天,柳丝雨都在期盼望着,像个新嫁娘盼着上门的轿子那样,每天她都不停地看看手机,哪怕在做饭的时候也把手机放在灶台上。然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甚至开始怀疑项东方是否不会再理自己了。唉,这也难怪,分别几十年,大家有各自的生活,有谁还会珍惜初恋的感情呢?她并不了解项东方这几十年来的生活,她也无法想象岁月在他身上会留下什么痕迹。在她心中项东方还是那个稚气的少年,大眼睛里略带着少许的忧郁和不羁。当她打开门,一眼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中年男人,一脸的沧桑,一双锐利而睿智的眼睛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她还是惊呆了。
  “是我!刚到的。”项东方微笑着答道。
  “哎哟,怎么也不打个招呼?”柳丝雨搓着双手说,双眼闪着激动的泪花。
  “来不及了。”
  “快请进!”柳丝雨慢慢地恢复了平静,把项东方让进了门。
  项东方随着她坐到沙发上,柳丝雨兴奋得不知所措地问:“要喝点什么吗?”
  项东方也有点拘谨,随口答道:“喝茶就好!”
  其实自从到了美国以后,他就不喝茶了,平常他只喝咖啡和清水,这时刻他因为太紧张了,便胡乱地点了茶。柳丝雨记得下乡时他是很喜欢喝绿茶的,于是,她站起身,到厨房泡了一壶茶,回来坐下,给项东方倒了一杯。那茶汤青绿微黄,清澈明亮,飘散的热气伴着一阵特殊的清香。项东方深深地吸了一口香气,只觉得无比的舒畅。
  柳丝雨微笑着问:“知道这是什么茶吗?”
  “龙井还是碧螺春?”
  “都不是。”
  “哪是什么?”
  “白马茶!”
  “哦,白马茶!我想起来了。”
  他皱着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记忆的闸门随即打开。白马茶因产自杏花镇海拔千米的白马山而得名,据说曾是清朝的贡品,也获得过许多国际评比的好名次。
  杏花镇那时候叫杏花公社,离他们当年下乡的农场十多公里。有一次他们热恋的时候,项东方骑着一部借来的单车,驮着柳丝雨到了杏花公社去赶集。回来的时候他们买了一斤白马茶和两斤当地有名的银梨,心情轻松愉快。项东方车子骑得飞快,路过一个很陡的大斜坡,车子风驰电掣地往下冲,他不仅不煞车,还双手离开车把,像只飞翔的小鸟。柳丝雨吓得哇哇大叫,双手紧紧地抱住他的腰,把头靠在他的后背上,一面大声呼叫着:“慢点慢点!”一阵强风突然将她的草帽刮跑,吹到了路边的山涧下。项东方好不容易才把车子停下来,说是要回去找草帽,柳丝雨说都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了,还是不要了吧。项东方死活不肯,锁好车,就拉起柳丝雨的手,钻进了山沟里。就在那条清澈的小溪旁的大石头上,项东方吻了柳丝雨。
  项东方呷了一口茶,意味深长地说:“好久都不喝茶了,白马茶还是那么的香,这让我想起那次咱们去杏花公社买茶叶的事。”
  柳丝雨也想起了那次,脸色微微泛红,会心地一笑:“你也真够混的,哪有人骑车不扶把的,当时我被吓得七荤八素的,胆都快飞出来了!”
  项东方调皮地笑道:“我看你平常斯斯文文的,就想看看你急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哈哈哈!”
  “你这个老顽童,还是老样子,讨厌!”
  “嘿嘿,你那时候叫我小顽童,现在怎么成了老顽童了,啊?”
  “因为你老了,拜托!”
  “我可从来没觉得自己老,做二十个俯卧撑随随便便,我每天到健身房拉器械,一百多磅轻松地拉起来,许多比我壮的美国人都拉不动呢!你信不信?”
  他说着就挽起袖子让柳丝雨看他的臂肌。
  “吹牛吧你?”
  “哎,你什么时候看我吹过牛?那次在山上跟你说我要在大山上迷路一个星期都饿不死,你猜怎么着?后来在逃港的时候我们果真迷路了,还不是靠野果充饥活了过来。”
  “算你能耐!可惜还是过不了海,唉!”
  “这是天命,老天爷不让我过去,否则历史就该重写了。”
  柳丝雨叹了口气:“一转眼就几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项东方又喝了一口茶:“是呀,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情愿后来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说实话,这些年来,我总是不死心。我一直相信你还活着,即使每年都到大鹏湾去拜祭,但我心里依然侥幸地觉得你还在世上某个角落,我一直都在期盼着奇迹会出现,你会回来。我真不知道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她的话勾起了项东方的回忆,他语气沉重地说:“你走后瘦猫也死了,我受不了,就跟大圈仔偷渡香港去找你,失败后被关进收容所……”
  他讲了很久,讲了自己后来怎么努力考上大学,然后怎样出国,又怎样创业,直到遇见珍妮的经历。柳丝雨静静地听着,心潮起伏不定,不时发出叹息。项东方刚讲完,她就说:“都怨我,如果我不去香港,就不会发生这些悲惨可怕的事,是我对不住你!”
  “不,你不必自责!”项东方坦然地说,“我早已想通了,这不是你我可以控制的事情,这是命!我们不能跟命运斗,只能认命。”
  “我也这样想过。可是到底什么是命呢?”
  “人说不清楚的、无法解释的就是命。”
  “也许咱们就是有缘无分?”
  “以前我也这样想,不过现在我觉得这倒像是一个宿命,我们各自绕了一大圈又聚到了一起。不是吗?”
  “难得你这样想,但是你家里人会怎样呢?”
  “我眼下还是单身,你放心!”
  柳丝雨眼中闪过一线希望,小心翼翼地问:“你没结过婚吗?”
  “没有,自从你走后,我就打定主意不结婚,我没法真正地爱一个人,不想被任何一个不爱的人束缚住手脚。不过,我曾经和一个女人同居,但她已经走了。”
  “她离开了你吗?”
  “不,她死了,乳腺癌。”
  “哦,真可惜!她对你好吗?”
  “她对我很好,什么都顺着我,可我就是没办法爱她。”
  “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无法忘掉你,也许是我经历了太多,我的心总是无法安定下来。”
  “哪你们有小孩吗?”
  “就一个儿子。”
  “他没跟你一起来吗?”
  “没有。他大概在日本吧,他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奉命来叫板中国呢!”
  “你不担心他吗?”
  “担心也没用。我只是心里不舒服,自己的儿子居然跑来对付中国,这是天大的滑稽!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也许他不那样想呢?”
  “对,他从小就以美国人自居,天天喊着需要的时候要报效国家。这跟我不一样,平常我也觉得自己像是个美国人,一到关键时刻突然发现自己还是个中国人,放心不下中国。”
  “哪你有没有考虑过要落叶归根呢?”
  “我本来就打算要退休,回来看看,如果有机会留下来也无妨。一知道你的消息,我一天都等不及,就飞回来了。我真的很想看到你,常常梦见过去的事。”
  柳丝雨没想到他说得这么直白,心头一热,白皙的脸居然就红了。两个人聊了半天越来越投机,仿佛渐渐回到了初恋的时代。初见时的隔阂慢慢地在消融,项东方渐渐恢复了他的老模样,他看着柳丝雨,厚着脸皮说:“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好看!”
  “我老了。”柳丝雨不好意思地扭捏了一下。
  “在我眼里你永远都不会老,永远都那么好看!”
  柳丝雨心里高兴,可仍免不了有点害羞,轻嗔道:“就你嘴甜!”接着又说,“好了,时候不早了,我给你做饭去。”
  项东方说那我帮你打下手吧,柳丝雨摆摆手说不用,你就喝杯茶看看电视,很快就好了。说罢,迈着欢快的步子走向厨房。看着她的背影,项东方不禁想起她离开农场时的情景。那时,她背着一个方方正正的背包,两条长辫子在肩膀上一摇一晃地摆动着。
  没多久,柳丝雨就弄好了一桌子的菜:一个猪肺菜干汤、一个白切鸡、一个清蒸黄骨鱼、一个耗油芥兰,还有一个炒田螺,全是项东方喜欢吃的菜。看着那盘黄骨鱼他就想起当年保姆梅姨的事,但他不想破坏气氛,没敢说出口,倒是那盘炒田螺让他大为赞叹。
  柳丝雨的厨艺很好,炒田螺是一道普通的家常菜,她加了些紫苏、薄荷和辣椒,味道非常的香浓。项东方夹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田螺,放进嘴里,轻轻一嘬,螺肉就进了他的口,连手指都不需要动一动,十分地熟练。他一面品尝着一面说,几十年都没有吃过炒田螺了,馋得很,味道真好!柳丝雨问他美国没有吗?他说没有,在美国很多东西都是没有的。
  吃着吃着,他的脑海突然浮现出农场那两口池塘。那时他们常常到里面去游泳,一次瘦猫的手表掉到水里,大家帮他去打捞,项东方潜到水底,找到了那只表,同时无意间捞起了一把田螺。从那以后,他们就经常去捞,那池塘的水质好,田螺又多又干净,大大地满足了他们的口腹之欲。跟柳丝雨好了以后,他也曾专门为她捞过许多次,被瘦猫等人知道后还骂他重色轻友。
  想起了这些,他就问:“丝雨,还记得农场那口池塘吗?”他开始这样称呼她了。
  “当然记得!我的命就是在那里被你救回来的。”
  “你知道吗?自从你走了以后,我就再没有到过那里游泳,也没有捞过田螺,因为我不想看到那个地方!”他说得一往情深,眼睛都有点湿润了。
  柳丝雨抬眼深情地望着他,说:“这些田螺是两天前买的,不能再放了,所以今天我就把尾巴剁了。如果你不来我只好自己吃了,没想到你那么有口福还真来了。”
  “那说明咱们还是有缘啊!”项东方笑得很开心。他知道田螺这东西拿回来都要放在清水里养一两天,甚至还要放上几片柠檬叶或者一把生锈的刀,等螺把肚子里的泥吐干净才能吃;但也不能养太久,否则就会死掉发臭。他故意地问道:“不早不晚,刚刚好,不是专门为我准备的吧?”
  柳丝雨也不想隐瞒,说:“是的,我知道你最喜欢炒田螺,就买回来等你。”
  “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在飞机上我看了一部电影,看到人家在中秋节吃炒田螺,就直流口水。后来,迷迷糊糊就梦到自己在农场跟你一起吃的情景。”
  项东方裂开嘴傻笑着,柳丝雨仿佛又看到那个纯朴又顽皮的少年,一时间脑中翻飞着各种画面:那个站在教室门口被老师奚落的小学生,那个为了报复而把蜗牛放到自己手里的坏小子,那个在池塘里把自己救起来的英雄;还有那洁白如雪芳香扑鼻的野百合,那浑身长满刺味道甜涩的金櫻子,还有那个凉渗渗滴着水的石灰岩山洞。
  稍停,她问道:“想回农场去看看吗?”
  “当然想,最近老是梦到那里。”项东方不假思索就答道。
  “好,要不咱们明天就去?”
  “听你的,你安排。”
  “哦,明天好像是清明节呢。”
  “那刚好,我正想去看看瘦猫。”
  “今天咱们先在贺西转转,明天就回农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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