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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乱世揭幕 第十单元: 东汉官制

作品名称:史话三国两晋南北朝春秋盛宴      作者:文殊君      发布时间:2019-12-22 15:30:35      字数:10879

  东汉的建立,是西汉旧皇族农民起义推翻王莽新朝的结果。所以东汉官制基本上沿习了西汉官制的制度,官名也没有多少改变。与西汉比较,东汉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大大加强皇权集中,罢相制,借助尚书台势力削弱三公的权力;刺史成为一级地方长官,废除地方军队;强化内朝权力,外戚、宦官掌握大权,这一官制对后来的三国官制也有较大的影响。
  很显然东汉之初,“三权分工制”已遭破坏。但东汉初,光武、明、章、和帝四朝整饬官风吏治,精简结构,优待功臣;经济上,休养生息,恢复发展经济;文化上,大兴儒学、推崇气节,开创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光武中兴”、“明章之治”及“永元之隆”的时代。
  东汉的中央政府组成沿用西汉官制,以三公领九卿为基本架构。但是实际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转移到尚书台。东汉皇帝即位,往往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领政务。御史台体制贬损,成为少府属官。侍中从西汉的加官转为正式职务,设侍中寺作为侍中的正式官署,隶属少府。
  
  上公太傅
  西汉时,有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上公,而东汉则仅有太傅一人,也称上公。
  东汉一朝,由于讲求经术,太子宫臣中以太傅为首。太傅借此向太子灌输自己的政治理念。太子即位后,往往以太傅录尚书事,成为事实上的丞相。
  《东汉会要•职官一》云:“太傅,上公一人。原注说:掌以善导,无常职。”光武帝以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几杖车马。此后,每当新皇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总揽朝政。
  录尚书事这一官称创始于西汉,武帝曾以张子孺为录尚书事。东汉时卓茂、赵熹、邓彪、张禹、冯石、冯鲂、桓焉、赵浚等均任录尚书事,死即除其官。汉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被杀后,又以胡广继任,这是例外。东汉末,董卓曾在长安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之上,但死后即除其官称。
  太傅秩万石(月奉三百五十斛),开府,有属吏,据《汉官》记载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长史为太傅府群吏之长,掌章奏、顾问。掾属是比较高级的属吏,分曹办事。令史、御属是比较低级的吏员,办理文书、车马等琐事。
  大将军(三公之上)
  “将军”之称,始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文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但此时尚未成为正式职官名称。在春秋战国时期,将军为统兵作战时主帅,为了区别地位的高低、责任的主次和轻重,有正副上下之分,这时的将军还不是固定官职,没有固定的爵位和等级,直到西汉才正式定为官名,并有一定的爵位和等级。
  汉代将军不常设,主征伐。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再次车骑将军;而后再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四将军。
  另有所谓杂号将军,临事设置,事毕即撤。唯度辽将军因南匈奴所部时有内乱,自永平八年(65年)后常设。
  汉灵帝设西园八校尉,统率洛阳驻防军队,以宦官主之,这是后世宦官领兵的开端。
  《汉官仪》载:“汉兴,置大将军,位丞相上。”《文献通考》卷五十九云:“大将军内秉国政,外则仗钺专征,其权远出丞相之右。”东汉时多由贵戚充任,东汉的大将军原位在三公下,到汉和帝时窦宪出任大将军,由于权势太大,朝廷震动,联合奏请以大将军位列三公之上。(《后汉书•窦宪传》)。
  大将军秩万石,开府,府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
  另大将军以本号领军的,军营五部、各部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
  大司马(三公之上)
  殷商时代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徒、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掌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沿置。
  汉武帝罢太尉置大司马,加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之上。东汉光武帝又废大司马为太尉,为掌管军政和军赋的最高官职,即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东汉光武帝刘秀时削弱三公的权利,后来三公几乎无实权只是荣誉的象征。东汉末年,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成为虚职,在三公之外另设大司马,大司马和大将军均位在三公之上,如刘虞、权臣李傕。
  
  三公
  东汉以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师长百僚,名义上为最高官职,其实并无实际权力。皆秩万石。
  东汉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经师为之,以宣扬经术治国的理念。其实不过是政治花瓶而已。皇帝以尚书参决政务,并不以实权付三公。因三公以硕儒经师居官,所以往往要为很小的差错承担非常严重的责任,以示高节。例如:宋弘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汉太祖高皇帝刘邦的宗庙),因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失仪,而伏湛没有上奏此事,免官。汉光武帝对大臣非常严厉、苛刻,韩歆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归乡里,与其子皆自杀。之后,欧阳歙、戴涉相继任大司徒,下场都是论罪下狱、被处死。可见三公不过是空架子,政治花瓶。
  三公之【太尉】
  由战国时秦国的国尉演变而来。秦统一以后改称太尉,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位列三公。西汉初沿袭秦制,有事则置,无事则省,其地位犹如皇帝左右的最高参谋长。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与掌政务的丞相,加掌监察的御史大夫共同负责国家政务。此三职即黎东方先生所称的“三权分工制”。
  西汉武帝刘彻于建元二年(前139年)罢太尉,元狩四年(前119年)始置大司马,以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功多,特加号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汉旧仪》“载:“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侯、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可见汉武帝时特设大司马以代太尉之权,但“无印绶,官兼加而已”,是为加官。其地位的高低要靠所加将军的地位来体现。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马官,负责全国军官的考核,每岁末,评定等次,上奏皇帝,作为军官升迁、降调的依据,当时有大司马吴汉。
  《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条原注:“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51年)光武帝刘秀改大司马为太尉。
  按东汉制度,三公掌谋议国之大政。太尉的主要参政途径就是与司徒、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东汉一朝,仅见牟融、徐防以太尉录尚书事,与太傅参决政事。这说明太尉除非被任命为录尚书事,并没有决定政务的职权。
  按东汉以三公领九卿的制度,太尉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
  太尉开府,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总管各曹事务。各曹掾、史、属共二十四人。在诸曹中,西曹负责太尉府官吏的任免;东曹负责二千石的迁调;户曹负责户籍、祭祀、农桑;奏曹负责奏议;辞曹负责审理案件,接受上诉;法曹负责驿站事务;尉曹负责士卒和囚犯的征调、运输事务;贼曹负责缉拿盗贼;决曹负责裁决刑法;兵曹负责军事事务;金曹负责货币与盐铁事务;仓曹负责国家仓库事务。此外,还有黄阁,主簿,是阁下诸吏的长官。另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阁下令史负责太尉的仪仗执事;记室令史负责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种文书的管理;门令史负责太尉府门卫。其他令史分隶诸曹,办理文书事务。从东汉太尉府诸曹的设置以及职掌来看,太尉的管辖范围似乎非常广,但那都是名义上的东西,太尉诸曹所领事务,或受制于尚书台,或仅仅为文牍往来,本身并没有可否之权,而且太尉对本府诸曹事务并没有实际节制的权力。
  三公之【司徒】
  司徒是我国古代的一个重要官职名,由《周礼》地方官司徒演变而来。
  《周礼》以大司徒为地官之长,北周依《周礼》置六官,为地官府之长,以卿任其职。汉元寿二年(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西汉末至东汉初,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徒官,负责人民教化,掌礼仪诸事。与太尉、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汉官仪》:“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刘秀庙号)即位,因而不改。”《后汉书•百官一》载:“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孝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光武帝去“大”,称司徒。
  司徒领太仆、鸿胪、廷尉三卿。
  司徒开府,属吏有长史一人,掾属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
  三公之【司空】
  史见于《史记•本纪•夏本纪》中记载,尧崩,帝舜问四岳曰:“有能成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皆曰:“伯禹为司空,可成美尧之功。”可见舜封禹为司空,让其治水。故西周之前就有司空。
  西周置司空,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春秋、战国时沿置。是周代掌管当时代表最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工部的手工业制造官员。汉朝本无此官,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但职掌与周代的司空不同。哀帝恢复御史大夫之名,不久又复为大司空。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空官,负责水利工程、城防建筑、宫室营建等事务。与太尉、司徒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后汉书•百官一》云:“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光武帝去“大”,称“司空”。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改司空为御史大夫,职掌不变,不领御史台,与前代御史大夫仅仅是名称相同而已。
  司空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
  司空开府,属吏有长史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注:太傅、大将军及三公均执政开府,合称五府。后来,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皆开府)
  骠骑将军(位同三公)
  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始置,以霍去病为之。元狩四年汉武帝定下法令,让骠骑将军的俸禄同大将军相等,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东汉各代沿置后,有时加‘大’,可称“骠骑大将军”。
  骠骑将军秩万石,开府,属官同大将军。
  
  车骑将军(次骠骑,位同九卿)
  执掌四夷屯警、京师兵卫、征伐背叛、出使宣诏、荐举官吏、重要的迎来送往礼制性活动等。武帝时主要以功臣与亲信担任,此后主要以外戚担任。
  车骑将军秩中二千石,开府,属官同大将军。
  “车骑将军”最早见于《史记•灌婴传》,文曰:“(灌婴)以御史大夫受诏将郎中骑兵东属相国韩信,击破齐军于历下,所将卒虏车骑将军华毋伤及将吏四十六人。”后灌婴又“以车骑将军从击破燕王臧荼”、“以车骑将军从击反韩王信于代”、“黥布反,以车骑将军先出,攻布别将于相,破之”,此时的“车骑将军”,应是战时临时受命的军队将领,还不能说是固定官职。
  “车骑将军”正式以固定官职出现,应在汉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史记•文帝纪》载孝文元年十月“壬子,遣车骑将军薄昭迎皇太
  后于代”。《文献通考》曰:“车骑将军,汉文帝元年,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
  卫将军(次车骑,位同九卿)
  卫将军是西汉时,汉文帝由代王入继帝位,设卫将军一员,以亲信宋昌任之,总领京城南北军,是防卫部队的统帅,金印紫绶,二品品级。
  后与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皆开府(即设将军府),置官属,掌握禁兵,预闻政务。
  卫将军秩中二千石,开府,属国同大将军。
  九卿
  夏朝时即设九卿。《礼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殷商继用,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周朝续之,《周礼•冬官•考工记》载:“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秦一统天下亦置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宗正、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
  西汉初同秦制,九卿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宗正、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
  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奉常为太常,更名典客为大行令,廷尉更名为大理,景帝后元年(公元前143年)更名治粟内史为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郎中令为光禄勋,更名大行令为大鸿胪,复名大理为廷尉,更名大农令为大司农。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更名宗正为宗伯。
  故汉以太常(秦与汉初为奉常)、光禄勋(秦与汉初为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秦典客,汉景帝改大行令,武帝改定)、宗正、大司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改大农令,武帝改定)、少府为九卿,亦称九寺大卿。
  东汉沿西汉制度,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与西汉不同的是,东汉九卿分隶属三公。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属太尉;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属司徒;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属司空。
  东汉九卿均于官称上加“卿”字。皆置一人,秩中二千石。
  注:中二千石即为中央实得二千石,月俸一百八十斛,一岁凡得二千一百六十斛。
  九卿之【太常卿】
  一人,中二千石,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含五礼: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太史令、太祝令、博士祭酒、太宰令、掌故、大予乐令、高庙令、世祖庙令等。
  九卿之【光禄卿】
  一人,中二千石,总领宫内一切,属官多,机构庞大,其属官秩位也很高。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中散大夫、谒者仆射、光禄左仆射、光禄右仆射、左陛长、右陛长、羽林左监、羽林右监、中散大夫、谏议大夫等。
  九卿之【卫尉卿】
  一人,中二千石,职掌宫门宿卫屯兵,巡行宫外,纠察不法,管理武器库藏,领武库、公车司马令。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公车司马令、南宫卫士令、左都侯、右都侯、宫掖门七司马(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玄武司马,主玄武门、北屯司马,主北门、北宫朱爵司马,主南掖门、东明司马,主东门、朔平司马,主北门)。
  九卿之【太仆卿】
  始置于春秋,称太仆。秦、汉沿袭,为九卿之一。一人,中二千石,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等。
  九卿之【廷尉卿】
  始于传说中上古时有尧舜禹时代的皋陶(“上古四圣”之一)掌管刑法的“士师(理官)”一职。但最早文献载战国时齐称狱官为“李”,秦置廷尉,为九卿之一,掌刑狱。汉袭之,置一人,中二千石。汉唯有廷尉及洛阳有诏狱。
  辖属官廷尉正、廷尉左监、廷尉左平。
  九卿之【大鸿胪卿】
  一人,中二千石,掌诸侯及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及国之凶仪、中都祠庙、道释籍帐除附之禁令,可以说是古代的外交官。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大行令。
  九卿之【宗正卿】
  一人,中二千石,掌皇族外戚属籍,由宗室充任。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公主家令、主簿、仆、私府长。
  九卿之【大司农卿】
  一人,中二千石,掌钱谷金帛货币及边郡急需钱粮供应等。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太仓令、平准令、导官令。
  九卿之【少府卿】
  一人,中二千石,掌宫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太医令、太官令、守官令、上林苑令、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小黄门、黄门令、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中黄门冗从仆射、中黄门、掖庭令、永巷令、御府令、祠祀令、钩盾令、中藏府令、内者令、尚方令、符节令、御史中丞、兰台令史、尚书仆射、六部尚书(汉光武帝由西汉的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改为六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增三公曹,将主客曹分为南主客曹与北主客曹。尚书台增设左右丞二人,诸曹侍郎各六人,令史诸曹各三人,事务繁剧的曹增令史各三人。即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尚书台组织较西汉尚书要重要、庞大的多。虽在九卿之下,但架空三公)。
  
  前将军(次于九卿)
  前将军,官名。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次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之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三国时常设的高级将军位。负责京师兵卫和边防屯警。一般高于杂号将军。三国时期魏国,设九品中正,品级设为第三品。开府治事,属官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等。
  后将军(次于九卿)
  官名。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次于上卿。职掌为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之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三国为高级武官,一般高于杂号将军,常置。
  左将军(次于九卿)
  左将军,古代官职,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仅次于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之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三国为高级武官,一般高于杂号将军,常置。
  右将军(次于九卿)
  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仅次于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东汉与三国时非常置之官位,三品官。三国为高级武官,一般高于杂号将军,常置。
  诸京官之【执金吾】
  执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位同九卿,古代保卫京城的官员。西汉末年时率禁兵保卫京城和宫城的官员,本名中尉,其所属兵卒也称为北军。地位较高,光武帝在民间时,曾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原因就在此。
  辖属官有丞一人,并辖武库令、左中候、右中候。
  诸京官之【太子太傅】
  商、周两代已有太子太傅及少傅,作为太子的师傅。《礼记•文王世子》有太傅、少傅之名。汉沿置,秩二千石,位次太常。东汉秩中二千石。太子对其执弟子之礼。
  不辖官。
  内卿【大长秋】
  名见其职,《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秋者收成之时,长者恒久之义,故以为皇后官名。”大长秋名源于长秋宫——汉朝皇后居住之所在。执掌宣达皇后旨意,管理宫中事宜,为皇后近侍官首领,多由宦官充任。皇后的卿。
  大长秋秩二千石,辖属官丞,并辖中宫仆、中宫谒者令、中宫私府令、中宫永巷令、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中宫署令等。
  诸京官之【太子少傅】
  起源齐国。春秋时齐国设置。齐灵公以高厚为太子衙的“傅”,夙沙卫为“少傅”。见《左传•襄公十九年》。西汉时宫官设太子太傅、太子少傅。
  汉之太子太傅为太子府属官,职辅导太子。秩二千石(即月俸百二十斛)。
  辖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太子门大夫、太子冼马十六人。
  诸京官之【将作大匠】
  秦代称将作少府,西汉称将作大匠,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改称将作大匠,职掌宫室、宗庙、陵寝等的土木营建。置一人,秩二千石。
  辖左校令。
  诸京官之【城门校尉】
  汉武帝时初置,在汉代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军事力量,职掌京师城门守卫,东汉光武帝沿置之。
  城门校尉掌洛阳宫城门,洛阳城十二门。一人,秩比二千石(比两千石月俸百斛,一岁凡得一千二百石)。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北宫门由卫尉手下宫门司马主管,其他十一座城门分别由城门校尉的司马主管。十二座城门名从西门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为:上西门、雍门、广阳门、津门、小苑门、平城门、开阳门、秏门、中东门、上东门、谷门、夏门。
  辖:除北宫门外诸城门司马。
  诸京官之【北军中候】
  一人,秩六百石(月七十斛)。东汉置,领北军营垒。
  辖五营校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主乌桓骑)、射声五校尉。五校尉俸禄皆比二千石,略高于其上司。
  注:执金吾、城门校尉、北军中候之间相互牵制,互不统属,共同组成了东汉中央宿卫系统中的城卫军。
  诸京官之【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旧号卧虎,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汉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
  但近代历史学家朱绍侯认为,司隶校尉初设于征和二年(前91年),而不是征和四年。初设时的职务,除“掌徒隶而巡察”之外,还继承了周代司隶“役国中之辱事”的传统,使其“将徒治沟渠之役。”即“给劳辱之役”,但武帝初设司隶校尉的目的并不在此,而是使其“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事实证明,司隶校尉在督治阳石公主及决太子巫蛊之狱中,确实具有非常大的权威。这时的司隶尉官品虽不高(位在比二千石的司直之下),却具有皇帝钦命持节使者的身份。
  在巫蛊之后,武帝感到司隶校尉权势太重,遂“罢其兵”,即剥夺了司隶校尉统率徒兵权,但仍保有皇帝钦命使者的身份,其任务是持节“督察三辅、三河、弘农”,这是司隶校尉职务、地位的第一次变化,也是司隶校尉向地方督察官转化的开始。但三辅、三河、弘农属京师地区,也包括京师在内,故仍具有纠察、弹劾中央百官之权,仍是皇帝的耳目之臣。不过,司隶校尉的威权,全靠皇帝的支持、信任,得到皇帝的宠信,其权威足以压百官,得不到皇帝的支持,就成了百官攻击的焦点。按司隶校尉的实际官职在九卿、三辅及京辅都尉之下,甚至也在承相司直之下,但在朝会时,却位居中二千石(九卿)之前,与司直并迎垂相、御史大夫,这也就是司隶校尉地位特殊之处。然俸禄低于俸禄秩中二千石的河南尹、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
  东汉时,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
  汉置一人,秩比二千石。辖属官从事史(都官、功曹、别驾、簿曹、兵曹及其余郡国诸从事史各一人)十二人、假佐(如主簿、门亭长、功曹书佐、律令师、孝经师、月令师、簿曹书佐及辖下郡国典郡书佐一人)二十五人及所辖下的七郡太守和尹。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监察军队。
  注:假:代理的意思;佐:助手的意思。就是说是可以代行事务的助手。
  
  地方官吏
  秦于地方施行郡县制,西汉袭之。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
  东汉将洛阳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各遣刺史一人为长官。另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汉代州也称部)。
  州起源于汉武帝所建部刺史监察制度。由于十三监察区借用儒家经典内古代州名,故当时即以“州”作为监察区的俗称。
  州在大半个东汉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划,东汉前中期州刺史仍然只是没有固定治所的高级监察官吏,而且最初品秩只有六百石,甚至不如县令。
  东汉初,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
  东汉末年,地方多事,爆发黄巾起义等,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刘焉目睹汉灵帝治下朝纲混乱、王室衰微的状况,故而向朝廷建议说:“刺史、太守行贿买官,盘剥百姓,招致众叛亲离。应该挑选那些清廉的朝中要员去担任地方州郡长官,借以镇守安定天下。”他本人自请充任交州牧,意欲借此躲避世乱。
  于是,朝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管一州军民。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至此,中国地方行政由原本的郡县两级制度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地方一级监察官【州刺史】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曾改任为统军政的州牧,后改回负责监察的刺史,东汉末州牧与州刺史并行。
  诸州刺史每年八月巡视辖下诸郡、国,只有监察、记录之权,无问责之权。年终入京复奏。不过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
  刺史秩六百石,辖属官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主簿、门功曹书佐、簿曹书佐等。
  
  地方一级行政官【州牧】
  “牧”一职,由来已久。《史记•五帝本纪•舜帝纪》载:“十二州牧行而九州莫敢避违。”夏禹行九州,没州设州牧。而后夏商周皆袭之。《礼记•曲礼下》载:“九州之长,天子之国,曰牧。”“天子之国,曰牧”可见“牧”又相当于国之“相”。
  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设州牧,并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州牧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可比清代地方总督。
  州牧秩二千石,辖属官别驾从事(最高属官)、治中从事、从事祭酒、簿曹从事、功曹从事、议曹从事、兵曹从事、典学从事等及辖下诸郡军政长官。
  地方二级行政官【郡守】
  秦汉对郡守的尊称为太守。“太守”一职,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太守秩二千石,辖属官功曹史、户曹史、奏曹史、辞曹史、法曹史、尉曹史、贼曹史、决曹史、兵曹史、金曹史、仓曹史、五官掾、五部督邮、曹掾、主记室史及辖下县、邑、道长官。
  【郡国王、相】
  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务;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
  【属国都尉】
  汉于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永和十五年(公元105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掌诸边境蛮夷降者。辖属官丞,及辖下诸县、邑、道长官。
  地方三级行政官
  有县、邑、道,大者置令,秩千石。其次置长,秩四百石。小者置长,秩三百石。下属有啬夫,及辖下诸官。
  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诉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郡,多设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道的长官。
  边县有障塞尉,掌禁备羌夷边塞。
  县级、亭级公侯国相
  列侯以县为封地则称侯国,侯国置相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以侯国大小为异),相不隶属于列侯,但负责为列侯征收租税。封国户数在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一人。东汉的侯另有乡侯、亭侯,所封之地各为一乡、一亭,这样的封地辖于所在县,与乡、亭相等。
  
  地方三级以下官员
  乡置有秩、三老、游缴,乡佐等。乡长官大者为乡秩(郡置),小者为啬夫(县置)。三老掌教化,游缴掌治安,乡佐掌税赋。
  亭有亭长,掌治安。主求捕盗,受辖于都尉。
  里有里魁,里魁掌一里百家;
  民有什伍,皆称主,什主十家,伍主五家。
  东汉诸县出产盐的,置盐官,负责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出产铁的县置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在手工业发达的县置工官,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赋。在水产发达的县置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征收税赋。以上这些官吏不隶属于郡县,均隶属于少府,属于派出机关。
  作为今人来看,州牧制度如同分封诸侯国制度的变种,本质上极易造成地方势力过大。东汉末年,正是因为州牧制度,客观上导致了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而州牧也因此成为一方诸侯,导致从门阀而转变成割据一方的军阀,甚至威胁到中央皇权。
  州牧制度之所以会导致军阀群雄割据,主要是因为在农业经济下,各地方之间在经济上少有往来,整个国家结构松散,太平年间还好,可得一治,然一到乱世,叛乱独立割据便难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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