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洞房三喜
作品名称:朝如青丝暮成雪 作者:皮皮猫 发布时间:2018-07-22 09:18:40 字数:3694
小七婚礼前一天,雷蒙回了倾城山庄。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脸风轻云淡地下了马车,进了山庄,步入阁楼,愣是没有勇气冲上去将他踢出门外。倒是玉色与玉画养的珠圆玉润,一脸端庄齐齐向我欠身行礼,如今金熙金旺已随容华回来,理所当然她们两个继续回来伺候我。
整个山庄张灯结彩,人声鼎沸,大红的喜字贴的很是张扬。
我和婉婉、青青躲在闺房内试新衣,我穿的是一条酱紫的裙子,搭配一件暗红的坎肩。左看右看,觉得这两种颜色搭在一起是多么奇怪——当然我也不会很在意,毕竟又不是我的婚礼!
婉婉、青青穿的就漂亮极了:同款的粉红色的小马甲配上同色的小裙褂,露出两只可爱的绣花鞋,两张明晃晃的笑脸衬托了我一张苦瓜脸。
洪姨掩口乐了:“蝶儿,小七丫丫没有父母,你当做他们的长辈,理应穿的隆重一些。”
我大惊失色:“长辈不是应该由陈叔与您来做才最适合么?”
玉色在一旁插嘴:“他们是小姐的人,当然拜小姐做高堂。”
我顿时雷倒。
次日清早,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将我从周公那里拉了回来。婉婉、青青神气活现地穿上新衣去陪新娘了,因为她们两个要做女傧相,那么男傧相肯定是容华兄弟了,剩下我一人穿着隆重的高堂服发呆。
穿过大厅,越过后院,一路行来发现大伙儿忙成一团,只有我闲的发霉,倍觉惭愧,神使鬼差地朝西苑走去。
此时的西墙却是萧瑟一片,昔日美丽的花海早已不见,只剩下满地的枯叶和光秃秃的花枝。秋风咋起,卷起一地狼藉!原来果真是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
“蝶儿,这花儿明年还会再开!”忽然有人在背后低低地说了一句。
是雷蒙!我本能地侧身让开,惊讶地看到他居然穿着跟我一色一款的衣裳:也是高堂服。我气得磨牙,恨不得冲出去将这次做衣服的裁缝一脚踢出洛阳。
“蝶儿,你跟我说说话吧!”雷蒙拉住我的胳膊。
我沉默片刻,抬头去看他的脸,不出所料看到他眼里的愧疚与难过。我笑了笑:“你大可不必如此,事情都过去了。”
“过去了吗?”他低低呢喃,“可是我这辈子却不会忘记:你让我签下的那份口供,我也不会忘记黄堂主临死前的托付。”
我一脸呆滞,抖着双唇说不出话——原来他不曾放下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而非我自作多情以为的儿女情长。
“蝶儿,那日,我出了监牢,原本以为就能马上见到你,死了那么多的人,我多想好好抱你一下,抱着你好好哭一场;可是你没来……”他松开拉着我胳膊的手掌。
我讽刺地看着他,原来,这位雷大侠在将我们一家子抛到风口浪尖上之后,还指望我抬着八大桥去迎接他?
“我在梅园住下,后来听说你病了,却不敢来看你,只好天天借酒消愁,结果也染了一身的病,直到中秋前夕才好转……”他边说边欺身上前抓住我的双手。
我冷冷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那日洛河之上看到我,你居然转身就走,为何?蝶儿你会这般狠心?”他一个大力将我拖入怀里。
我忽然拼命挣扎起来,狠狠地推开他的身体:“狠心?若说狠心,我再怎么也比不上雷大侠你!”
说罢,再也不想看他一眼,利落地跑开去。
想比西苑的萧索,大厅温暖了许多,小七听从了我的建议,将带着新娘子绕着洛阳城走上一圈。今日他穿着大红的喜袍,戴着同色的帽子,整个人简直就是一封喜气洋洋的红包。披着红盖头的丫丫在洪姨的搀扶下,上了花轿。
小七得意洋洋地打马前去,花轿紧跟而起,男女傧相和花童上了马车,金熙金旺各自拿竹竿挑着一串鞭炮放的好不热闹。锣鼓声声,笙箫悠远,最打眼的是由二十个大汉抬着十大箱聘礼摇摇晃晃地紧随其后!
做为高堂的我实在是大开眼界!
我坐下来胡乱吃着点心,不一会雷蒙也坐了过来,一起跟我抢盘子里仅剩的几块红豆糕。我没心情在这样的日子跟他计较:做高堂都不容易,相煎何太急!
洪叔笑眯了双眼,侧头对我说:“老夫好久没喝过喜酒了,今日一定好好喝个痛快!”
我点了点头,满满地灌了口茶,好不容易咽下满嘴的糕点。
“雷兄弟,一家人在一起平平安安,那是花再多的钱也是买不回来的。”洪叔别有深意地看了雷蒙一眼。
我从未看见洪叔这么对他说话,一脸严肃,嘴角凌厉。
雷蒙低头不说话,脸色灰暗。
我感激地对洪叔笑笑。
“新郎新娘回来了!”钱铮和飘飘满面笑容地跑来跟我们报喜。话说这钱公子,一大早就来到山庄,混吃混喝又捣乱。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鞭炮声,笑语声蜂拥而来,带着满室满眼的鲜红。我被人手忙脚乱地架到首位上,撇了一眼正襟危坐的雷蒙,暗暗好笑。
踢轿门后,小七扶着新娘下了轿,早有人拿着大红绣球塞到他俩的手里,小七牵着丫丫迈过火盆,跨了马鞍,一路含笑来到大厅。
“吉时到,新娘新郎拜堂!”洪叔做起了证婚人。
“慢!”我出手阻止。
“吓!”大伙儿都用惊疑不定的眼光看着我,惧怕我不安常理出牌。
“蝶儿,莫胡闹。”雷蒙低喝一声。
我淡定地站起身子,从袖笼中取出一张纸,摊开,递给一旁的婉婉。
“念!”我语意简亥。
婉婉顺从地接过去,一脸迷茫地照着读起来:“康熙三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河南府洛阳人士丁小七娶高氏女丫丫为妻,将终其一生,不离不弃。
第一:夫妻财产公正平摊,自成亲之日起,倾城山庄的丁府即刻转移至夫妻两人的名下
第二:婚后绝不干涉对方自由,或经商,或远足,不得无理由阻扰各自喜好。
第三:若实在无法延续婚姻,可以协议离和,但男方不得以无所出为理由而休妻。
第四:男方不得三妻四妾,若有违背,婚书即刻失效。
第五:此约章一式三份,当事人签字画押后方可拜堂。”
我的毛笔字写的比较糟糕,婉婉念的磕磕绊绊,堂下众人听的目瞪口呆。
小七跟丫丫一脸郑重地签字画押,我端起架子收起其中的一份,挥手示意:婚礼继续。当然,我没有忽略坐于一旁的雷蒙那张悚然失色的脸。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交拜!”
“礼成,送入洞房!”
看着一对新人步入新房,我擦了擦脑门,长长舒了口气。
我只给新婚夫妻三天的假期,别说我抠门,实在是店铺生意兴旺缺不了人手。丫丫成亲后,我示意她跟随小七学生意经,空闲的时候我也会手把手教她打算盘。如今山庄的管家是洪姨,飘飘已经搬走,入住梅园,那边清净,适合偷情。
几天后,我在孙问天的催促下帮青梦交了赎银,青梦也住进了梅园,听说跟飘飘处得很是热络。
如今万事皆宜,我开始着手画舫会馆的计划。
可惜我对船并不在行,以前码头的事情全是由雷蒙来处理,而今我也拉不下脸去求他。容华容夜忙的脚不沾地,也不好意思再去添乱,只好把事情全都推给孙问天。
于是,这只滑头的狐狸常常接着造船的名义频繁进出倾城山庄,每每投以雷蒙挑衅的目光。我当然唯恐天下不乱装作没看见。
话说雷蒙在倾城山庄的日子过的很不咋样:丫丫当他透明人,小七偶尔打个招呼,就会被丫丫一掌拍飞。雷蒙忍了。
容华容夜逮着机会就排挤他,挖苦讽刺,连消带打。他也忍了。
婉婉、青青出手更狠,三番五次往他饭菜里,茶杯里下迷药泻药,趁他昏迷在他的脸上画乌龟,在他拉肚子的时候堵住茅房。他居然还是忍了。
只有那次孙问天挑衅过头,泼了他一身茶水,他才雷霆一怒,把狐狸揍了一顿。后来,孙问天不满我在他被揍时一旁看白戏,大怒之下就撂下了造船之事。
原来我才是最后那个最倒霉的人!
最近也不知是谁把我欲造画舫的事情泄露给了雷蒙,于是他不请自来,常常摆出很低调的姿态陪着我进出船厂,我都怀疑那日他其实是故意打跑孙问天,好让自己有机可趁。
当然,我绝对不会笨到赶跑上门来的狗腿,不过,我努力与他划分界限,只做事,不吭声。
第一艘画舫试航那天下着大雨,让深秋的洛河倍添凄凉。船身涂了深蓝色的油漆,是飘飘喜欢的颜色。钱铮忙着跟木匠师傅商讨船上的布局。我大致参观了下船舱,有阁有亭,面积不小,挺不错,于是跟飘飘略略交代几句就打道回府了。
上马车的时候绊了一跤,不小心跌入雷蒙的怀里,这下他逮着机会上下其手,大吃豆腐。他的呼吸凌乱,体温高的吓人,他胸前的骨头居然搁的我手心发痛,看着他消瘦的脸颊,我一阵心酸——原来这一场变故,不仅是我饱受伤害,他也一样受尽折磨!
我搂着他的腰身,温顺地靠在他的怀里,正打算享受来之不易的温存时,不料就被接下来的一句话搅飞了心情。
雷蒙说以后尽量让我不要上画舫,跟青楼女子一起有损体面!
我大怒:给他三分颜色就开起了染坊,这个人真是欠扁!
一脚把他踹下马车,不顾外面大雨淋漓,自顾自回了山庄。
半夜里,被玉色、玉画拍醒,说是雷蒙发起高烧,形式很是怕人。
想是被雨淋的,真是活该。玉色玉画背上药箱架着迷迷糊糊的我往雷蒙寝室走去。
雷蒙脸色通红,呼吸沉重,洪姨在一旁不断为他擦拭额头的冷汗。见我进来,面色不善地指责我昨日将他扔在雨里的行径。
看洪姨护犊的样子,一瞬间以为雷蒙是她家的乘龙快婿。
切脉,下针,配药,整个过程洪姨虎视眈眈,而后拿着药包小心翼翼地煎药去了,临走还撂下狠话,让我伺候病人过夜。
一瞬间,又让我认为她在怀疑我会把雷蒙下药给弄死。
伺候雷蒙喝了药之后,已经是四更时分,洪姨终于带人散去。房内顿时安静了下来,我倦意连连,思绪混沌,钻进雷蒙的被窝呼呼大睡。
醒来的时候,发现雷蒙已经起床,洪姨正端着药碗伺候他喝药,玉色玉画一个为了束发,一个为他穿鞋。令人不由嫉妒万分——这种五星级的待遇何时会在我的身上出现?
洪姨横了我一眼,张口正要教训,我急忙狗腿地端过她手里的托盘,尽职地吹凉手里的药碗,然后殷切地送到雷蒙的嘴边,一口一口喂他喝下。
洪姨终于满意地带着两丫头走了,走时还好心地为我们带上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