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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牡丹花会

作品名称:朝如青丝暮成雪      作者:皮皮猫      发布时间:2018-07-01 11:14:05      字数:3131

  这时,雷蒙扶着洪叔走了出来,看到我们三人躺在梅树下叽叽喳喳,端起笑脸:“蝶儿……”
  我鸟都不鸟他一眼,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丫头,等一等。”洪叔开口留人。
  我不由奇了:今朝太阳打西边出来不成?
  雷蒙腆着脸凑了过来,被我一把推开。
  “哎,你们年轻人,有事不能好好说吗?”洪姨端了把椅子让洪叔坐了下来。
  说就说,你们三人,我这里也三人,谁怕谁?
  “咳咳,这个,贩卖食盐的事情我听雷兄弟讲了。”洪叔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衣袖,“每个人都有弱点的,特别是当官的,找其弱点下手。”
  一言惊醒梦中人。
  我朝洪叔竖了竖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
  雷蒙拉起我的手说:“那咱们回家找容华商量商量吧。”
  我慢吞吞地缩回胳膊,凉凉地睨了他一眼:“您雷公子就不要操心了吧。”
  雷蒙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窘迫无比。
  我带上朱氏两姐妹,扬长而去。
  婉婉青青进了倾城山庄,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指指点点,呼呼咋咋,相当聒噪。我吩咐丫丫整理出两间朝南的房间,让她们住下来。
  容华侧着脑袋瞄了我一眼:“怎么?眼下不怕惹祸上身了?”
  我没接话,只是把洪叔的话给他重复了一遍。容华连连点头:“不错不错,我知道那个孙大人不贪财,是个比较正直的好官。但是他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他的独养儿子。”
  我睁大了眼睛:“孙问天?”
  “嗯哼。”
  孙问天——眼前浮现出一张帅气的脸来。我跟雷蒙订婚的那个晚上,一曲高山流水之后,他就再也没出现过。
  是伤心了吗?还是我自作多情了?反正想起来,心里就不是个滋味。现在还要落下身段去求他,我就更郁闷了。
  容华打起精神,出门找路子去了。
  我攀上一颗梅树,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跟孙问天见上一面。忽然感觉身后的树杆一沉,回头一看,雷蒙那张帅得没天理的脸落入我的眼里。
  “野丫头。”他喊我,“还生气哪?”说着就把我搂在怀里。
  我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怕树杆支撑不住,也就放任他靠上来。雷蒙俯身吻上我的唇:“蝶儿,你这几天没回家,我整夜都睡不安稳。”
  我看着他眼圈发黑,心下一软:“你怎么这么蠢啊,得罪了知府,以后难道叫我去跟那帮人打交道?”
  雷蒙没接话,专心解我的盘扣……
  唉,这会儿也不指望他能听进去什么。
  从树上转战床上,雷蒙体力甚好,他性感的双唇柔软美好,令我欲罢不能。他低哑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说:“蝶儿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十指相扣,心跳如雷。
  我陶醉在他甜蜜的攻势里,一次又一次攀上了欲望的高峰……
  天慢慢地暗了下来,玉画轻轻扣门:“小姐,容大公子回来了,他在前厅等您。”
  我缩了缩脖子,一阵羞愧:容华在外累死累活,我在床上累死累活,真正不厚道。遂推了推雷蒙:“你先出去跟容华道个歉,我梳洗一下就过来。”
  雷蒙翻了个身:“道哪门子歉?”
  “那个晚上你把容华打的两皮蛋似的,你好意思说?”我不悦。
  雷蒙呼地一下坐起,指着腮帮子说:“我也挨揍了,你都没理我。”
  我双手抱胸,冷冷地盯着他:这小子不会是吃干抹净翻脸就不认人了吧?
  “我迟早揍死他,挖出他那双眼睛,看他每天贼兮兮地盯着你,我就不舒服。”雷蒙一边穿衣服一边气哼哼地说。
  玉画进来帮我梳头,闻言笑着说:“姑爷,容大公子跟您怎么比?小姐喜欢的人是您,当大公子哥哥一般看待呢。”
  旁观者果然比当局者清。
  我高兴地赏了玉画一支金钗。
  还没走到前厅,远远地听到雷蒙跟容华豪爽融洽的笑声,不经暗自惊叹世事无常。看我进来,雷蒙讨好地扶着我坐下:“雨过天晴。”
  闻言我笑眯眯地看了看容华。
  后者只是微微一笑,低头喝茶。
  “容华,事情可有眉目?”我耐不住性子。
  “嗯。”容华略略点下头,仰头喝干茶水,“四月中旬有一场花会,很多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都会去,我们要找的人必定也会在那里。”
  四月?闻言我兴奋了:“牡丹花会?”哎呀,搓手搓手。
  “正是,这次花会由知府大人亲自主会,题名——万花会,听说是最近几年来最隆重的一次。”相比我的手舞足蹈,容华镇定多了。
  我乐的合不拢嘴:“也是,内战结束,百废待兴,是要好好热闹一番!”
  雷蒙插嘴说:“我也要去。”
  我嗤之以鼻:“你去你的,我去我的,你别再来破坏我们的正事。”
  “不行。”雷蒙果断拒绝,“不跟着你我不放心。”
  你跟着我才不放心呢,你丫的十足一愤青。
  四月十五,牡丹花会伊始。
  “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历代诗人争先诗咏,可见牡丹不愧是花中之王。
  可惜牡丹花期很短,前后大约一个月左右,所以这次万花会也就举行20天,隔几天出一个品花节目——或琴棋或书画,品美食看杂耍,可谓雅俗共赏。
  我跟容华分头打听孙文天的去向:作为洛城四少之一他,笛子一绝,那么第一个节目必定会去参加。得先见上一面,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十五号那天起了个大早,我第一次正规地打扮了一下:左右边各梳了条小麻花辫,然后分别从额头绕过,固定在耳边,再别上两枚精致的珍珠簪子,其他的长发随意飘在身后。又特意挑了件嫩黄的裙袍穿上。镜子中顿时出现一个美目盼兮的女子。
  我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年轻就是好,不上铅华也如此艳光四射——想来也不需要其他的计策,美人计就能搞定孙大少。我自信满满地随容华出门去。
  城西,万花会。
  作为曾经是皇家园林的城西花苑,并非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去。在这之前必须每一个人缴纳二两银子的入门费(倒是很像现代的门票),而且还需要一定的社会地位的人才有资格,作为倾城山庄的女主人当然不在话下。人数也有限制,比如我一张帖子规定只能附带2个人。
  当雷蒙知道我要去跟孙文天约会时,死活要跟着一道去,我死活不让跟,闹的犬不宁。最后容华出了个比较中折的法子:让雷蒙远远路跟着,几丈之内不许靠近。
  雷蒙抱着古琴,酷酷地甩了一下辫子,自顾自地爬上了马车。
  城西街道,车如流水马如龙。
  由于道路堵塞,我们下了马车步行好长一段路才到达花苑。前面几天的声乐比赛,第一天则是报名和几场预赛。游人在报名和比赛的同时可以尽情赏花,享受美食,当然也可以谈成一笔生意——名花买卖。
  我在人群中钻了半天,都没见到孙大公子的倩影,不由撅嘴不乐。雷蒙在排队报名,不时向我展示得意洋洋的笑脸,我干脆背过身去,无视之。
  “比赛的人很多,像孙公子这样的身份,已经不需要报名就直接可进决赛,所以我们见不到他。”游人太多,容华牢牢牵着我的手,以防走散。
  “那怎么办?今天白来了不成?”我发闷。
  “我们赏花吧。好好见识见识。”容华朝我笑笑,露出一口白牙。
  过了一道墙,前方流水淙淙,翠竹青青,耳听琴声悠悠。几个雅致的亭格被大团大团的牡丹所围绕,花香阵阵,蜂蝶起舞。亭中放满各色的乐器,有不少才子佳人正信手拨弦。
  “这里就是下午预赛的地方,雷哥也要来这此地比试一番才能晋级。”容华指着亭格解释。
  哦,原来那些人是在热身呢。
  下午,预赛开始。
  孙居湜着一款酱紫的官袍,神采飞扬地站在亭格内为万花会致辞演讲,然后宣布参赛选手名单,评委。我定睛一瞧,孙问天居然坐在评委的席位上,一脸严肃。
  我放心地吁了口气: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声乐比赛的才子佳人还真不少,雷蒙居然被排到了第三天。比赛到最后一天选出八名选手,逐一再经过作品参选,选出第一名。
  而作为评委的孙问天直接跳到最后一天的比赛——我那个鄙视啊,不就是仗着老子是知府么?而容华摇头说不尽然,孙问天的声乐造诣可不是靠嘴皮子说出来的。
  但是我还是看好我家雷蒙。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亭中有佳人抚琴婉转而唱。入耳,令人恍惚。
  我对音乐方面毫无造诣,任何曲子听来基本都一个调调。可是就是这个古色古香的腔调一下子揪住了我的心,硬生生地将我从2000年之后拉到此地,灵魂的交错,时空的转移,只是在老天的一个转念间。
  也许,不知道会在哪一天,老天又会不费吹灰之力将我送回原本的年代,而后,我在这里生活的每一个片段,留下的每一个脚印,神不知鬼不觉地消散……
  如此,该会是多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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