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作品名称:我不曾寂寞生活 作者:姚傻傻 发布时间:2018-04-01 06:57:49 字数:6960
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
2018年3月30日晚,我放弃了看遍千万本书后再动笔的想法,准备写下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岁月匆匆流过,生命的短暂和瞬息万变让我在温水煮身的大学里时常有幻灭之感,我不能再等待了。宛如孕育自己的孩子,总想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等到我更加美好,不再迷茫,然而他总来得猝不及防,好似火焰从胸中升起,然后眼睛开出了彩虹。
等待的滋味是难以名状的,我在四十岁的时候才懂这个道理,昨晚的灵堂灯火通明,妈妈在木盒中的面容很安详,顾丏打电话说不回来了,邻居生了个女娃娃,琉夏又离婚了,我独自走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空空荡荡的脑袋浮想联翩,我现在在哪里?我等待的那个人是谁?原来,二十年了啊!
摘自少女傻傻的心碎史:
漫长的道别
这是一个很难看的故事,敲下一个一个字的人要鼓起很大勇气来描述一个歇斯底里,幼稚疯狂的自己,这是一个没法得出教训的故事,生活总在继续,每个人都没有结局。
先从篇名说起吧,我非常喜欢“漫长“这个词语,初中时迷恋唯美浪漫的文字,总爱在”人生“啊,”旅途“啊这种词的前面加上一个”漫长“,以为自己懂了人生哲理,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个人身在时间的海洋里,无法体会到老一辈人的似水流年,短短几年就敢说永远,几个特殊时刻被记忆拉得无限漫长,好吧,现在废话说得有些多了,直奔正题,八月长安写过一篇《漫长的道别》纪念自己高中三年的暗恋对象,我写这个可不是为了纪念,故事有太多意外,在各人的口中有不同地说法,我这个不可靠叙述者只能努力描摹自己的少女心,以及少妇心。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外貌协会成员,这个事实在我五年级时就被证实了。事件的起因是我们镇小学迎来了村小学的几十名五年级新生,一个个灰不溜秋的小脑袋瓜,排在新班级门前等着点名,我也记不清怎么回事了,仅有地记忆画面是我站在班级门口,一眼看见了一张白净的脸庞。
那时的我可是一个端到死的根正苗红的好学生啊,2008年的少女春心萌动,心里从此住进一只小鹿,在每个少眠的夜晚跳来跳去。作为一个好好学习的共产主义接班人,能做的最出格的事也不过日日夜夜拆解他的名字,秦晓东,春眠不觉晓,日出东方,他长得真的好像清晨的太阳,两只大大的瞳仁被清水环绕,他是我的太阳,照亮我十几年来忍受校园欺凌遭受亲戚羞辱父母无视无趣灰暗的人生。
写几个小插曲吧。六年级快毕业时,大家都为上哪所私立高中而发愁,很多同学都在默默努力,当然有他一个。当时班里女强男弱,他是第五六名,男生中的一二,我则是永远的第一。一天下课看到他在做自己买的《黄冈大试卷》,当天放学我就跑向书店,花两块钱买了一本第二天鼓起勇气对秦同学说,“快小升初了,我们一起比拼共同进步,明早看谁做的多“。
他同意了。一向放学回家先看电视的我那天破天荒边看电视边写卷子,我妈讶异,还以为我终于开窍知道要拼了,第二天一早,我捧着记不清是四张还是八张黄冈数学卷小心翼翼走到他面前,”你做了几张呀?”他遮遮掩掩还是露出了昨天我看到他写的填空题部分,“不和你比了,你太强了”。
我听到了精心设计的套路被撕裂的声音。
真正的分别是在小学时代的最后。
2008年杨幂《爱的供养》被班里女生一笔一画抄在精美的本子上,有些女孩还会为楚雨荨选择云海还是端木而纠结,早恋的风气随着男生女生个子的猛窜席卷校园,空气里满满都是扑鼻的荷尔蒙,小学毕业已有好几对校园情侣,都是我朋友。初中补习班里我又和秦同学相遇了,老师不认真教,我们也不认真学,大家都是暑假来打发日子的,各种搞笑逗乐,女生间小小的勾心斗角,男孩隔两天约个小架,谁承认喜欢谁,比如秦同学承认喜欢高同学,我拉着朋友的手哈哈大笑,还转了好几个大圈,不知在笑些什么,笑得眼睛疼。
高同学在年级里的名声不好,属于印象里长的稍好看学习也挺好比较疯,用一些人的话就是骚骚的女生。原来秦同学喜欢这样的啊。
“校长,为什么让我浪费自己的时间去辅导他们下数棋?”
“谁让你是我们学校最优秀的学生呢?”
可男生不喜欢优秀的,他们喜欢漂亮的疯的。
我的确切切实实喜欢了那个男孩三年,当时真的以为会永远,到了私立初中的第一年仍对他念念不忘,宿舍第一次夜谈也流了满脸的廉价泪水,讲述这段当时苦乐俱存,而今却只能想起几个片段的往事。直到我初二,男三号出现了。
似乎每个心智的年龄段都会有那么一个特殊的人来填满,那个人无形中就改变了你的性格,我们遇到的人,最后都成了我们的一部分。
我从一个根正苗红的好学生,变成了一个大声谈笑好吃好穿的逗逼学痞。大概每一个大声说话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想要引起注意的人吧。
我所在的私立初中分为南北两个校区,我的南校收费高昂,基本上各个镇小学的尖子生都在这儿了,而北校被耻笑为学校为了赚外快多收学生增设的,当时学校为了多收学生,允诺家长初二时南北合并,就这样,刘美男来到了我的世界,赶走了秦同学。
初二开学那天的食堂里,尹婷撞了撞我的胳膊,“你看斜右方那个,长的跟漫画人物一样”我随着她指的方向望去,恍惚中看见一张瘦削的脸,立即回头,怎么说呢,其实在尹婷指给我看之前,我已迷迷糊糊瞧见了那个人,却不敢定睛地看,直觉告诉我,会发生些什么。“你快看,花美男在看你呢”尹婷突然有些激动,其实我也不傻,初二时的我早已不是之前一心以为女子越丑越有才的接班人了,私立初中的一年里,慢慢了解到大家不止比学习,最重要的是攀比吃穿。
这个年龄,美就是实力,美可以惊天动地。
刘美男是真的帅,高耸的鼻梁,在一群长着青春痘的男生中,皮肤白皙得可以媲美女生,后来我才知道,也就是同一天,我从三个女生的口中听到他的名字,我的新同桌竟然是他在北校时的前女友,那时我还是保持着理智的,我好色,可我不是花痴。
那一年,我喜欢陈奕迅,读了海子的诗,认识到友谊的可贵,每天想着怎么打扮自己,两天不能穿同样的衣服。我,第一次有了自己选择的理想,写让自己开心的文章。刘美男是个小痞子,俗称混的,可我是学霸圈的,真的很讨厌,我应该骚一点,离他近一些。
确定心意的时刻总是激越的。某个夜晚我抱着一摞课堂作业从二楼的办公室出来,抬头望见了五楼的刘美男,夜色阑珊,看不清脸,头顶星空璀璨,强烈的旋律在耳畔奏响,心脏怦怦,“秦晓东,你终于走了”现在我也没想出原因,当时我抱着作业突然奔跑起来,热泪盈眶,在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竟想起了太阳和久违的温暖。这个无法控制的奔跑导致我被一个男孩很怪的撞倒,最后一瘸一拐走回班级。
刘美男初中时代谈了三个女友,我的新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另外两个是他自个儿班的,他的后来都和他班的张小姐扯在一起,分分合合,张小姐长得不算好看,人比较疯,能玩,高中时我还看见他骑着摩托载着张小姐和另一个小痞子。
奇怪的是,我对刘美男的喜欢一直以很安静的方式默默生长,但班里总有几个同学好像看出来,传着几句谣言,不过也没人会关注。初三时我一遍遍从他的班级经过,他认识我的,在最初,我们说过话,他还在我洗盘子时走到我身旁拿自己的盘子戳我,他曾主动和我说过话的,虽然是笑着骂我“傻逼”,他,也算和我有那么一点点故事吧。
我想说,故事的开始是色相,却又不止是皮囊,很多事情说不出缘由,也许恰好那时秦同学让我厌倦了,需要一个新的角色来填充少女心。
搞笑的是,一年后在超市,一个男孩对我说,你不记得我了吗?初二时我撞过你呀!
我挺花心的,初中毕业找到秦同学的联系方式,他差了一分,没能进最好的高中。
我曾幻想过和他在高中了却遗憾的。有时人会怀疑命这个东西,彼时我已常住县城,那个暑假,我回老家找了他三次。第一次他恰好去第二高中报道,第二次他去县城了,第三次终于约上了,发小开着电驴子载着我,灰沉沉的天空飘着毛毛细雨,可我们走了不同的路线,终究,错过了。
天黑黑,雨欲来,人不再。
人不再,新人来。
现在的我腰酸背痛,可还没写到男主角呢,大家千万别拍砖,有个成语叫“抛砖引玉”,你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遇见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明明未曾谋面,却想哭,仿佛此前种种不过是个铺垫。
“这个人,我曾在哪里见过的”。
我想哭,他让我想起一个人,也曾有那样的眼神,就像是清晨的太阳,我对“太阳”这个词有着特殊的迷恋,这个人,第一眼,沦陷了,无法自拔,我们不是初次相遇,而是久别重逢,尽管只是自己的感受。
今天,我代了一节心理课。
如何分清你是喜欢还是爱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我们之间可以有很多朋友。我可以没有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缺点。我们在一起很舒服。
爱上一个人:我们之间容不下第三者。没有他我过不好生活。他的缺点只是特点。见到他我总会心动。
2017年12月29日,在新年的前夕。
我十九岁,喜欢过俩男孩,爱着一个男人。
台前的老师滔滔不绝地讲着爱情心理学。
台下的我盯着手机屏幕,在人群中泪流满面。
“学妹,我和你谈谈。
虽然放弃一个人很难,但也要学会放弃。
我知道你为什么加我的。
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是一种错误。
也是对自己的折磨。
你是学文学的。
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等着你去尝试。
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作茧自缚。
我希望你评论我的说说确实是有感而发。
而不是因为你知道他会看到。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想多了。
我希望不是。”
学长,你没想多,的确如此。
学长,我要放弃了,他能看我一眼吗?
我要放弃了。
你能看看我吗?
2014年,我高一,正式开学第一天被一个校园变态袭胸。找到年级主任举报,班主任生气我没有先找他,一群男老师让我详细描述被猥亵的过程,他们在笑。班主任说,你穿得太花,年级主任说,你以后别穿那件绿色阿迪外套,最好把头发也剪了。班主任说,我见了那个学生的家长,他家境不好,父亲六十多了,身世可怜。就给他一个留校察看吧。(后来我才知道,有时抄个作业,旷两节课都可以处分成留校察看)班主任说,你就不该说出去,放在心里不好吗?现在搞大了,事也难办。
我的长发,纷纷落地。
我再也没穿过那件外套。
“医生,我错了吗?”
“不,你很勇敢”。
三年后,我大一,一个大三学姐告诉我,“他说他挺佩服你的,你很勇敢。换他做不到这样,可是他不喜欢你。”
把长镜头拉到2014年,遇袭事件一个星期后,学校举行英语周,那天阳光很好,我和初中几个学霸朋友在操场角落交谈,w先生和班里女生走来,他坐在篮球架下,身穿黑色外套,戴着黑框眼镜,小平头,两条腿交错着,大大的手指交叉,搭在膝盖上。只是多望了一眼,一眼而已,“这个人,我曾在哪里见过的”。清晨的太阳,彼时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姓,他好像清晨的太阳。像是一束光,照亮我灰暗的人生。
辛波丝卡说,我相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我们相遇。
这首诗的名字叫《一见钟情》。
“医生,我很讨厌在他面前的自己。我也是一个有理智的人,可只要有他在,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呼吸急促,声音变得特别大,他说我不正常,他说我有病,我自己都尴尬,在其他人面前我是冷静锐利的,可一看见他,完蛋了。”
“医生,我很奇怪,三年来我都没和他说过几句话,怎么就发展到这种程度了?我讨厌在他面前表现得骄傲,满嘴跑车的自己,老是想证明比他强的自己。是我不好。”
他对你来说是特殊的,所以你选择了特殊的方式去对待了他,这是正常的,反之,才是问题。女医生如是说。
也许两个月前的自己写与他的相识会滴水不漏,事情发展到如今的地步,每次的回忆都是一场自我戕害的剧痛,以前无比珍贵悄悄写进纸页里密密麻麻的心事,被憎恨,厌恶,套路杀了个片甲不留。我的三年青春,我得到了什么,我失去了什么,失去了就失去了吧。
W先生高中时泡到了他眼里全校最漂亮的女生。我真为他开心。我也觉得好看,腿真细,脸白,不是坏女孩。“他是我高一同学啊,我们都知道他喜欢骚的,那个女的看起来可骚了。”我觉得那个女孩不算骚,为什么,总是离不开这个字?
高二时,我和那个女孩谈过一次。我选了文科,文科普通班,倍受鄙视。开学没几天,老感觉有人指着我,女生对这种事情都是很敏感的,她和朋友经过我身旁,突然大笑,指指点点。我找到我高一时的好友,她现在是那女孩好友,请她做个中间人,朋友说,她知道你喜欢w,她说你还刻意接近她的朋友,许多乱七八糟的。
我当时的确去看过她,后来w说就喜欢她那样的,我再也没有接近过这个男孩。至于她的朋友,是她先和我打招呼的。乱七八糟,说不清。
我把那女孩叫出来,昧着良心讲呀,亲爱的,我就是个花痴,我不知喜欢过多少个男孩了,至于w,大家都流行说什么男神,我也就随口说了几句,你也清楚谣言的恐怖,传来传去就成了真爱了。你看我都到了文科普通班了,惟一的愿望就是好好学习,我的理想是北大,喜欢谁呀不喜欢谁呀都是平常压力大时释压的手段,现在可后悔当初说的那些玩笑话,我和w只说过一两句话,那还是因为我初三同学是他好朋友,我和他不熟,甚至不认识,我就是个花痴,你就当我是个花痴吧。
我就是个花痴呀!
我还是个很会说谎的人呀!
那女孩靠近我,比了比个子,大笑,“的确,w不喜欢这样的。“
对呀,他不可能和我有什么关系的,咱们说不定可以做朋友,不过我现在只想学习,不想交朋友了,我先回去问政治题了。再见。
我从未在人前提起过对w先生的异样情愫,了解的,都是我自以为最亲密的两三个人,却在那个圈子里传了开来,传到了那女孩耳中。我是花痴,是骗子,还是个傻子。
大学时的w对我说,“你的那些所谓的套路,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你就不能找个势均力敌的吗?”
当然能找到,只是那些我都不喜欢。
我一个很要面子的人,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爱和喜欢,无论是秦同学,刘美男还是爹妈兄弟朋友。我一个本来很自尊的人,竟然觉得自己哪都不好,配不上。
“你做的那些都只是为了自己开心,你根本就不是为了我好。我命不好,遇见了你这种人。”我竟为w对我说了许多字句而欣喜。
我感到左边的心脏有些疼,眉头情不自禁皱了起来,我这种人?
W重重地点了点头,身穿火红的棒球外套,在一棵树下,夜幕挺美,有几颗星星,“对啊!”
对啊,你多么聪明,三年前你就看出来了,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所以那些伤人的话都是故意的,你是故意把我想的很坏的吧。
“你能不能虚伪世故一点?有些话——你比我厉害,比我强”
你不是二流货色,你对我是特殊的。
他定了两秒,我好像没看清他的眼神,幸亏看不清,“可我对你不是。“
我知道。我重重地低下了头,没了力气。
“不对,也是特殊的。”
猛地昂起头,“是很坏的特殊吗?”
“反正是我很讨厌的特殊。”
此时此刻,将近一百天后,凌晨一点四十二分,我突然明白了他口中的“讨厌”,也许是从高一开始的。我的所有真诚的感情就像一个笑话,这有许多不合理之处,可又那么顺其自然。有无缘无故的爱,怎么就不能有无缘无故的讨厌呢?
到底是谁命不好,错了,都错了。
“你就是我的大事之一。”
“你是我最大的大事。”
这是我能说出的最深情的告白。这三年里,你一直是我最大的大事。你每次参加篮球赛,我都在门口目送你上车。你的球衣是24号,那是见过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的科比。参加什么比赛前,你总会买上一瓶可口可乐。你看女生会更注重腿,你也看些书的,毕业时,买了不少冯唐。窦唯,萌芽,冯唐,粤语。你说你只是装逼。这些也是我关注的,在你眼里,我一直在装逼吧。
大学国庆假回家,大雨滂沱,只有你还没上车。我有下去找你的,十字路口的水不浅,漫天风雨把我的脸颊拍得生疼,我举着小伞,在车水马龙的街头跑呀跑,几辆轿车冲我鸣笛,我真的,好想,见到你。现在想想,我都没有立场去接过你的行李箱。你总以为我刻意出现在你面前,你可以不喜欢我呀,我不是强求的人,可我的真诚却被你践踏了。不过你也没有义务去看重这份感情,用成年人的思维思考,很多事情迎刃而解。
爱情里最大的悖论就是,如果能精确的分析,理智的计算,它就不是爱情了。
李郎一梦已过往,风流人儿在何方。
这世界有点假,可我偏偏爱上他。
写歌的人断了魂,听歌的人最无情。
剩下的回忆都不怎么美好了,索性别写了,人生路漫漫,情字难解,解了也就无趣了。
雷德蒙.钱德勒的小说《漫长的道别》有一句话:
Tosaygoodbyeistodiealittle.
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
整篇文章好像就是我悲催的暗恋史,来点佐料吧。
小学时代的最后,我追逐秦同学时,李同学时常与我聊天,让我督促他学习呀,说要和我比赛,毕业时他在班级门口问我要一张相片,说都是同学,留个纪念,我没给。
初二时班里一个小正太据说对我一见倾心,平安夜送了我一个苹果和五包南瓜酥,南瓜酥真的很好吃。他说,“我喜欢你”。也许他是那些男孩中条件不好的,可我待他最善,起码他有勇气。比另一个送了一包糖觉得不能亏的要好。
初三时,年级里一个学霸突然说喜欢我,平安夜送了我两个红蛇果,我很恶毒,总觉得他是为了和我组个学霸cp给别人看,或者只是因为我不丑。我去他空间骂了。我真坏。
高一时隔壁班一个极黑的男生跑到我身旁,“你怎么长的这么好看?”他同学告诉我,他看上了我,第二次时,我说你神经病啊。
大学伊始,网上认识的的一个男孩向我表白了,说,你是我见过的,读书最多的女生,我在心里想,那是你没开眼界。第二次老乡聚会上,在w先生的旁边,我拒绝了手机那端的他,这个没什么遗憾,第二天他就有了女朋友了。
2017年12月30日,我与我的少女时代做最漫长的道别。
我十九岁,喜欢过两个男孩,爱过一个男人。
也拒绝了几个男孩。
我没考上北大,也没去成北京。
生活中不只有爱情,只是它来得刻骨铭心,不容易忘记。
舍友问我,在你念着w先生的三年里,也遇见了一些美好的人吧。
当然,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
我也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