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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秀山公安与清匪反霸

作品名称:秀水明山(记录)      作者:绿叶草根      发布时间:2017-12-10 14:51:13      字数:8893

  中国人民解放军川东军区酉阳军分区秀山县大队,是紧密配合秀山人民政府行使接管工作而组建起来的第一支秀山地方人民武部队。
  这支部队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一军补训师一团二营第三连,段丽阳当时在这个连当连长,戴守业任副连长。1949年9月随大军南下,沿川湘公路向四川推进,11月18日抵湘西所里(今吉首市)后,柳义文所在的二营各连,便奉命分遣秀山、酉阳、黔江三个县,改乘汽车赶路。19日与秀山县委、县政府到达秀山后,第三连便改称县大队,宣布任命柳义文为中共秀山县委委员、县大队副大队长,张茂德为教导员(不久病逝,后未公布新的人选)。大队长则由县委委员、副县长汤吉震兼任。大队部没在今秀山武警中队处。
  秀山县大队从1949年冬建队,至1952年整编,在这两年多时间中,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和要求,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开初、在大队以下,只有从一团二营改编过来的三连这一个连队,共90人枪,由戴守业任连长,郭梦迟任指导员。1950年元月,鉴于秀山土匪猖獗,上级又从一团增派一个连的兵力,纳入我大队建制,编为一连,连长是展庆根,指导员是王振明。1950年夏季,吸收了一批新战士后,又从第一、第三两个连队抽调一批干部战士,组建第二连,任命吴保水为连长。张竹文为指导员。第四个连队没有编番号,只称为建制连,是在剿匪基本结束后,撤销七个区的区中队,吸收其部分人员组建而成。任命宋文义(原七个区的区中队)为连长,梁福厚(原六中队指导员)为连指导员,田昭斌(原五区中队指导员)为副指导员。全营干战人数最多时达500人以上。
  县大队自身的名称也改变过两次。县人民政府从龙潭打回来不久,便把县大队改为营的建制,称为秀山县独立营。以后在剿匪基本结束后,又改名为警卫营。从改为营的建制开始,我便被任命屡营长,组织系统便相似于团的架子。营政委是县委书记于吉仁兼任,郭振泰、李凤山相继担任副政委,参谋长是霍跃儒。营部的军、政、后指挥管理体系也相应逐步完善。在军事指挥方面配有:书记张传惠、见习参谋李逐梧、杨昌明,军事教导员王金山,通讯班10人,侦察班12人,机炮排由薛余三、葛树培负责。政治工作部门也配备了特派员伍国彦,政治干事陶树旺,保卫干事赵XX,青年干事杨筱明,文化干事杨泽。后勤部门设有:管理员任达荣,卫生队长艾如凤,司务长李凤道,还有炊事班。当时这个配备状况,基本上适应了一个县的工作要求。
  县大队从初建到改称独立营、警卫营,在这二年多的时间当中,经历了开辟新区最复杂、最艰难的阶段,具体承担了大约六个方面的任务。即:警卫县委、县人民政府,保障首脑机关的安全;清剿国民党残匪,连续不断作战;派队护送运输盐巴、土产的车船,防备土匪抢劫;组训管理区、乡人民政府;不断给上级领导机关培养输送了30多名警卫人员和干部;还要看守监狱。那时的监狱在西街的“猫猫馆”里设备很差,关押的亡命徒,曾抢走过卫兵枪上的剌刀。此外,还有一些临时性的任务,例如,派出一个排去沅陵接送贺龙在长征时期托人照看的女儿。在上述各方面的任务中,最繁重的还是前面四项。
  首先在政权初建的条件下,做好县委、县府的警卫工作,搞好县城的治安,就十分艰巨。特别是大军过后,县里的武装部队仅有老三连的八、九十个人,因兵力空虚,土匪乘机兴风作浪,就象按住了瓠瓜浮起了瓢,顾得上这头顾不上那头。1950年1月6日高竹梅火烧梅江场,就派不出部队去制止。稍后上级增调来一个连,元月23日陈光佩武装暴乱,攻打我溶溪区公所,派连长展庆根带一个加强排,配合县委工作队去收埋烈士遗体,还遭敌人围困,牺牲了10多人。这段时间,我们往往忙得通宵不眠。所以在元月29日晚上,县委开会决策守城还是转移时,我坚决主张实行战略转移,以保存实力。当晚午夜,县府带领近千人员撤离县城时,因县大部份同志还在外面护送车辆,我们干战七、八十人,既要前防敌人阻击,又要后防敌人追兵。特别是30日晚上,保护县委、县府及区乡全体工作人员,掉转方向由观音山出红岩经官庄,沿川湘线夺路突围,奔赴龙潭时,在长达百多华里的行程中,边打边走,每打通一段,占领了公路两旁的制高点和重要路口之后,再前进一段,虽然我们县大队的同志很累,而且还有两人在战斗中负了伤(一个是张传惠同志,负伤后抬着跟上大队伍,另一个负了伤的同志,当即住在龙潭池老百姓家里秘密养伤),但终于保证了县委、县政府绝对安全地转移到了龙潭。
  1950年2月18日,酉阳军分区参谋长赵梁材,率领一团和我们县大队,同县委、县政府工作人员打回秀山时,我们奉命占领北门和西门,打得土匪狼狈不堪。一举收复秀山后,县大队的大队部改设在今大礼堂所在地。这时由于增加了一个团的兵力,而且县剿匪指挥部设在县城,县委、县府的安全已不成问题,县大队的工作重点就转移到剿,具体负责妙泉、龙池、宋农一带,保证公路、水路畅通,并配合一团主力,打击秀山东路匪徒。从2月下旬到9月初,在这一带的婆婆山、将军山,杉树坝以及宋农等地打了许多仗。一般采取白天便衣侦察敌情,晚上成连奔袭,下宋农、石堤,上菠萝盖、平阳盖,那里闹匪就往那里进节制生育。有次龙池中坪的群众来请求部队,去打击正在抢劫的土匪,我赓即同副政委郭梦迟带领部队,赶到川洞,占领制高点,向土匪的杨枪阵地发射了两炮,才把土匪打跑。在3月份全面展开清剿期间,几乎天天都在打仗,有时一天打几仗,一直把土匪赶得四得逃窜才收兵。6月份,有些已被打散的土匪,又集股窜犯我腹心地区,匪首周祥胜带领三、四百人攻打我龙池区政府,我闻讯派一个连,与副区长王田心带领的区中队同作战,打死打伤几十个敌人才解了围。几天后,一伙土匪在宋农追击我向龙池撤退的几名战士,当其逼近龙池,遭到我两个连的猛烈打击之后逃回了老巢。9月中旬以后,执行川东军区关于开展川黔边区大会剿的指示,一百团接防秀东后。我们独立营又参加西线大会剿,配合一团、九五团、酉阳直及贵州铜仁军分区的部队,会剿梵净山一带,包括秀酉、酉东、松桃、沿河、婺委、印江等地的残匪、直至12月底基本净化。在整个剿匪斗争中,我独立营参加战斗共达70余次。
  独立营承担的再一个繁重的任务,就是派部队保护运输盐巴、土产、花纱布匹等物资,保证商品交流畅通。这项工作从匪患初起到基本净化,一直持续不断。特别是盐巴紧缺时期,为了保证全县30多万人民吃上盐巴,有时需要派出成送的兵力去外地保护运盐,并且随时都有被土匪抢劫的危险。有次我们由重庆押护回来的三辆盐车,就曾受到江口土匪的威胁和郁山土匪的攻击/另一次,我们护送去湖南的三车土产,才走到石耶就被土匪抢光了。还有一次,我们一个排从湖南常德押运回来的几车花、纱、布匹,一到茶洞,便被湘黔上千土匪包围,幸好得到驻茶洞的解放军炮排协同作战,打了一阵,才赶走了这股土匪。后行至雅江的桂平坳,又遭贵州几百土匪的攻击。8月份护送酉阳贸易公司化船队,途经宋农黄花溜前往常德时,遇到土匪袭击,我部吴宝水排长听到枪声,带着便衣班,冲过伏击圈,占领制高点,连长戴守业同志从另一个侧面,集中三挺机枪火力的小炮轰击,打死打伤10多个敌人之后,保证了船队安全驶过黄花溜。那人时候这种事情很多,牵扯了很大的精力,也受到了一些损失,但是终于保证了供给,做到了市场上不缺盐,不缺布,桐、茶、漆、棓卖得到钱,人民满意,政府满意。
  警卫团作为一支地方武装部队,除了警卫工作,剿匪打倚望,护送物资而外,理所当然还得抓区、乡人民武装的组建和培训工作,7个区都派去骨干,先后建立了每区40人上下的区中队。当时,各区的中队领导成员:一区中队队长是刘神德;二区中队队长是谭茂生;三区中队队长是否聂胜礼;四区中队队长是包忠和;五区中队队长是邱包和,指导员是田昭斌国;六区中队队长是王学文;指导员是梁福厚;七区中队队长是宋文义。在区中队下面,30多个乡、镇也建起了人数不等的乡人民政府武装队伍,并且都积极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如1950年9月4日,龙凤战斗中,四区中队的一个班,就在大杉树边设伏,成功地阻击了匪首高竹梅的进攻,一举打死土匪12人。六区中队也以一团驻防贵图的一营二连为后盾,在庙坝山阻击匪首陈光佩妄图偷袭县城的战斗中,打死土匪19人。12月2日,在迎凤乡烟棚子全歼匪首熊子云残部的战斗中,红岩乡人民武装队队长杨胜建,还奋力活捉顽匪熊湘安。以上战功都受到县剿匪指挥部表彰。后来杨胜建严寒成为酉阳地区人民武装的英模代表,上北京接受毛主席的检阅。
  秀山解放,秀山县人民政府成立,秀山县公安局随之设立,接着在巩固人民政权、保障社会治安的工作和斗争中成长壮大。
  有社会,就必须有社会治安。
  早在清朝乾隆元年(1736年)置县时,县上设有典史署、巡检署。典史署负责缉捕人犯、管理监狱之职。巡检署负责巡游哨、盘查罪犯和镇压反抗者。
  清•嘉庆二年(1797年)地方社会治安,由驻县清军在军营辖区内设立塘房管理,全县设左营、右营和邑梅营三个营,下辖31塘,其中左营(驻防县城)辖平凯、平茶2讯所11塘,右营(驻防迓驾)辖迓驾、洪安、峨溶、石耶、中寨5讯所16塘,邑梅营(驻防梅江),下辖邑梅、晏隆、兰桥、巴家四个讯所4塘。
  光绪末年改设巡防军和屯兵,时县城巡防军安边营辖30所(每所80至100人),石堤巡检驻巡军二棚(每棚10人左右)。
  光绪31年(1905年)秀山设立巡警机构,置警务长、巡官、警仕等。同时设立石堤巡检所掌管巡逻缉捕盗贼。
  民国元年(1912年)县置设警察所。民国7年(1918年)改称公安局。民国24年(1935年)改为警佐室,置警佐1人,隶属民政科。民国26年在石耶、龙池、清溪区各置巡官1人,推行乡村警政。民国27年县设警佐1人、警长1人,政警18人。民国29年(1940年3月)四川实行新县制,县城建立警察所,由警佐室警佐任所长,县有警察中队5个,中队官佐47人,士兵632人,枪支583支。民国30年(1941年11月)县警佐室配科员、事务员各1人。民国32年(1943)1月增设训练员1人、督查员2人,顾员1人。民国36年(1947)1月撤销警佐室,成立秀山县警察局,内设总务、行政、司法3个科和督察室,并建立平凯警察所,配所长、巡警长、文书、事务各1人,警士10人。
  各乡镇均设有警务股,由巡官或警长充任警务股主任。民国37年(1948)警察中队编入民众自卫总队。
  1949年11月秀山解放后,设立秀山公安局,局址设原警察局旧址,内设秘书、审讯、看守所。1950年增设侦察治安股和劳改中队,洪安派出所。1952年后增设各区特派员、内保股、协理室。1955年内设秘书、治安、预审和看守所、劳改中队。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由军事管制小组行使公安部门工作职能。1973年1月恢复县公安局后,内设秘书、治安、预审和看守所。1970年10月新设立经济保卫股。1979年增设拘留所和拘役所。1980年增设刑警队。1982年3月增设政工股。1983年增设收审所和“八七办”(负责打击拐卖人口案件),同年11月自治县成立后,县公安局内设有秘书、政工、政保、内保、治安、预审,消防股和刑警队、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收审所。1984年2月局内股改为科。1986年8月建立林业公安科。1987年5月设立交警大队。1989年9月增设户政科。1990年10月增设法制科。1991年交警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下设7个中队,增设行政装备科。1999年1月增设科技通讯科。同年9月增设出入境管理科,与一科合署办公。2000年2月成立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同年成立警务督查队,与纪检合并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03年1月,秀山自治县国内安全保卫机构侦察大队成立与内设机构国内安全大队一套班子。2004年12月,公安局禁毒大队成立。全县撤销公安特派建制。成立12个派出所。
  2007年全局干警增至346人(离退休63人)。定编为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内设机构正副科、所、室、队长40名。
  公安机关在建立政权、巩固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秀山地处渝、湘、黔、鄂四省市交界的武陵山区,解放前历来兵灾、匪患不断。国民党反动派溃逃前夕,派遣特务纠集残兵败将、地方武装、恶霸地主、流氓、惯匪等各种残余势力,形成一股政治武装力量。以酉阳伪行政公署专员庹贡廷为首拼凑、网络临近省市边区股匪成立最高决策委员会,将渝、湘、黔、鄂边区的酉阳、黔江、彭水、秀山等县编为13个纵队。秀山划为第八纵队,委任伪参议长杨卓之为司令,简国安为副司令。特务出身的伪县长李琛兼任上校总队长的“秀山人民自卫总队”和紧急拼凑起来的各乡镇中队,总兵力达到6000余人枪。另外秀西北以杨卓之、松桃甘龙的陈友瑞、溶溪陈光佩为首的国民党反共救国军川黔游击指挥部,有土匪32股、1400余人枪;秀东以王西之(大坂乡伪乡长)、熊子云、王炽龙为首的川湘黔边区人民自卫救国军,有土匪58股、2100余人枪。加上外省串入的股匪,如湖南的周燮卿、贵州松桃的高竹梅等武装力量多达上万人枪。
  为了及时肃清土匪和反动残余势力,为建立和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保卫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运动顺利进行。秀山公安机关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布署,在中共秀山县委的领导下,紧密配合驻秀剿匪部队,具体开展了7个方面的工作。
  参与剿匪反霸斗争。1950年4月,县组建公安队,由南下干部任玉常任指导员,隶属公安建制,与全局干警一道配合部队开展剿匪反霸斗争。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剿匪反霸情报工作的指示和上级公安部门的布署,深入匪患区侦察匪情,在复杂场所、交通要道、边沿结合部,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匪情,深入匪区清剿股匪。
  秀山县委、政府从酉阳龙潭返回县城,重新夺回政权后,敌人不甘心失败,到了1950年5月,秀山残余反动势力再起,在敌我对峙的关键时刻,秀山剿匪指挥部进行周密部署,用两个排的兵力加强县城守备,一个连坚守龙凤据点。另派出兵力牵制,阻截秀东北之敌,不让其逼近县城。9月下旬,遵照川东军区黔东北会剿作战计划,酉阳军分区司令员伍国仲在秀山县城设立前方指辉部,调集重兵部署东西两大战场。
  东线战场:即川湘公路以东包括龙池、官庄、永兴、里仁、保安、石堤、大溪各乡镇以及酉东的酉酬、大溪、八面山一带地区划为东集团,由100团94团2营,99团2营1营以及12军侦察营担任清剿。会同湖南47军421、422团全力围歼逃往八面山的残敌,共捉拿土匪小队长以上204人,俘虏匪徒1561人,剿获重机枪2挺,轻机枪17挺,冲锋枪10只,步枪1119只,土炮263门,各种子弹28563发。从1950年9月25日开始至12月底实现全歼任务。
  西线战场:即川湘公路以西包括石耶、岑溪、梅江、兰桥、巴家、钟灵、孝溪、龙凤、峻岭、塘坳、膏田、茅坡、溶溪、溪口,酉阳县的李溪、茅坝、交溪场、南腰界以及贵州的沿河、印江、松桃、边沿一带地区划为西集团,由解放军1团、95团部份兵力和酉阳、秀山两个独立营担任清剿任务,并会同铜仁军分区540团和31师主力,最后围歼逃窜于梵净山残敌。除匪首杨卓之,李琛,简国安,陈光佩及其少数逃脱外,其余4000余名匪军全被歼灭。11月后匪首杨卓之,李琛,袁文述,杨树臣,黄增尧,石维涛等相继被抓获或击毙。至1951年2月底全面完成剿匪任务。
  6月30日,县委决定,中和、平凯、洪安为镇建制。中和镇直属县委领导,平凯镇、洪安镇受区级领导。中和镇工作委员会由邢华山、王崇玉、文代贤、王贵震、秦玉坤五人组成,主任委员邢华山,副主任委员王崇玉,镇长文代贤。洪安、平凯两镇未成立工作委员会。平凯镇镇长刘孟浪兼任派出所长,洪安镇镇长董晓义兼任派出所长。
  在剿匪反霸斗争中,公安机关严格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分化瓦解敌人。各地还举办训练班,集中集训自新土匪多期,通过形势、政策教育,促其认罪悔过,坦白交代其罪行。
  剿匪指挥部采取部队、公安人员及工作队员有重点地进驻农户家中,与群众同吃同住,使土匪陷入孤立无援的绝境。在大军压境和广大公安人员、人民大众的紧密配合下,四省边区活动猖獗有一定民愤的大土匪头子如陈全、瞿波平、杨树臣、蔡世康、周燮卿、高竹梅、杨卓之、简国安、陈光佩、王西之等一大批拥有匪众上千人枪以上大股土匪全部被剿灭,从而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
  肃清暗藏下来的敌特分子。1948年8月国民党为挽救败局,特派中统特务李琛来秀山任县长,李琛出身地主家庭,四川省青神县人,早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五期,曾先后在军校高等教育班和美国驻印度军高等教育班受训。1946年参加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他调来秀山名义上是任县长,实质上是网络敌特对抗即将诞生的人民政权。
  李琛来秀山后,秉承其主子之意,首先实施防阻解放军入川的军事部署,不断组织扩充反共武装力量,改编组织5个常备自卫中队,成立秀山民众自卫总队,自任总队长,实行军政合一,并开办四川省民众自卫队训练班秀山分班,培训骨干38人,队丁408人。1949年3月把各乡、镇、保的武装力量,分别成立乡镇自卫队或分队,以3至5个大队编成联防总队,均由李琛统一指挥。1949年11月6日李琛下令烧毁县境内姚家湾、茶洞两座大桥。1950年8月20日他亲自率领亲信刘正清、杨卓之、简国安等人到贵州甘龙纠集匪首陈友瑞等在甘龙板盘山开会,成立“秀山人民自卫军”,自称为“司令”,纠合土匪、民团、特务、地主、恶霸向我人民政权猖狂反扑。1950年9月4日在龙凤马鞍山一战中,遭人民解放军沉重打击,潜逃于峻岭乡东平村一山洞内潜伏,被搜山的群众用乱石打死于洞中。
  李琛虽死,他所网络的特务分子却潜伏下来,成为危害人民政权安全之患。1950年之后,在镇反运动中,公安机关与之作了艰苦的斗争,先后清除一批暗藏的特务分子。据1953年统计:全县清除的敌特分子203人,其中杀27人,关31人,自首2人。
  先后三次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下达后,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公安机关在中共秀山县委的领导下,紧密配合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三反五反运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大规模镇反运动,整个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950年10月县人民政府通令,凡是反动党团骨干和军政警宪特务分子以及土匪分队长以上人员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自首登记,并勒令停止其反革命活动。在各地举办有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以上的骨干、乡保长、土匪维持队指挥官、土匪分队长、伪军(1946年抗日战争以后)任过连长以上参加的自新班,令其交待问题、立功赎罪、重新做人,全县共清出反革命分子215人。
  第二阶段:配合全县土改复查和三反五反运动,县委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乡镇长、农协会主任以上的干部会议,传达全国第四次公安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将土匪、特务、恶霸地主、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道首五个方面的残敌彻底肃清,会后全县公安干警同区、乡干部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材料,报经批准,对漏网的残敌分别进行了收捕,对罪大恶极的从重判处死刑。
  第三阶段:1952年底,传达全国第五次公安会议精神,进行了第3期镇反运动,主要打击对象,是以取缔反动会道门为主,继续扫清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其他漏网的反革命分子。
  1953年土改结束不久,清溪至高秀长达20多华里的通信线路先后8处被破坏,损失电杆13根,列为省地重特大案件侦破。省、地、县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涪陵地区公安处派侦察员刘兴伦、谭向阳到秀山协助侦破。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经区委决定由宿成清兼任小河乡支部书记(指导员),经过几个月的侦察,案情无进展,通信线路继续遭到破坏。涪陵地区公安处决定从全地区10个县中的九个县各抽调1名干警,组成强大的侦破队伍,由公安处副处长孔宪江带队,亲临现场,坐阵指挥,当时地委李书记、地区公安处处长张天惠、县公安局局长梁延德先后几次到现场指导,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案情仍无进展。后经研究决定从清溪邦好村至高秀段每一根电线杆派1至2人负责守护。
  一天晚上,在小河乡沙南村一坟山窝里,犯罪嫌疑人正在作案时,被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系美沙乡芒洞桥村吴洪寿等3人,经审讯在证据面前,供认了全部作案罪行。报经省高院核准,主犯吴洪寿被判处死刑,其余二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开展扫清残敌的斗争。1958年4月,根据省地的指示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部署,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扫残斗争,在全县40多万人中,全面进行调查摸底排队,共清查出各类反革命残余分子614人。1957年至1958年秋,开展打击地富反翘尾巴之后,敌情发生了变化,由公开转入隐蔽,形势时起时伏。当年敌人趁整风鸣放之际,大势造谣污蔑党的方针政策,制造事端,疯狂反扑,妄图推翻党的领导,各类犯罪分子兴风作浪。如官舟乡一地主分子在鸣放中造谣污蔑党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政策,持刀追杀土改积极分子,公开向农民要夺回土改中被没收的房子;宋农乡富农分子田维富竟敢在说理斗争大会上殴打该村治保委员;梅江乡反革命分子伍胜文造谣说:“毛主席天下不长了”等等。在1957至1958两年中,全县共逮捕人犯29名(反革命10名,刑事犯19名),管制216名(反革命101名,地主分子65名,富农分子46名,刑事犯罪4名)。1958年夏季以来,敌人针对粮食问题,煽动部分落后群众进行破坏:美沙乡反革命分子李洪俊跑到乡政府殴打总支书记;雅江乡反革命分子严中黄等煽动群众100余人打开国家粮仓分粮。针对敌人的嚣张气焰,公安机关采取严厉措施,先后依法逮捕31名(反革命分子18名,刑事犯罪13名),管制37名(反革命分子11名,地主6名,富农1名,刑事犯罪19名)。1958年在大办钢铁和公社化运动中,敌人的活动又开始抬头,为了保卫中心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残运动,全县又逮捕了各类现行犯罪分子95名(反革命分子33名,刑事犯罪62名),管制254名(反革命206名,地主分子46名,坏分子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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